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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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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標題不長:

【關於部分城市平臺資源結構失序問題的調查通報】

關鍵詞:通道調配、名冊造假、人力篡改、跨層掩護。

全文結尾處,有一段話寫得格外直白:

【我們必須承認,系統的運行,不該以人命為代價】

【我們必須承認,有人不是在處理事務,而是在吃人】

【我們必須承認,有人不是失誤,而是在交易】

通報發出來不到一小時,程漾那邊的聯絡組收到第一封快遞。

寄件人信息很簡陋,只寫了三個字:

【她媽媽】

裏面是手寫信,白紙黑字一頁紙,沒有落款。

內容只有幾行話:

【她是我抱大的】

【她從小不愛說話,但學畫畫很認真】

【她死的時候我不在,她打電話給我我也沒接上】

【現在我不想讓她像什麽都沒發生過一樣被忘記】

【謝謝你把她名字寫出來】

程漾坐在桌前,看了很久。

最後拿出筆,在回信紙上寫了一句話:

【這不是謝,是還賬。】

然後她把信合上,封好,貼上收件人地址,寄回去了。

第二天,“人名墻”變成一個標簽,在全國傳播。

#她不是商品#

#人名墻#

#不是謝,是還賬#

成了連央視短評都不敢提,但全民在轉的三個詞。

而那天晚上十點,程漾再次接到一個新號來電。

她接起來,對方一句話沒說,只傳來一段音頻。

是女生的聲音,年輕,語氣輕快——

【謝謝你,我這次沒白活。】

【我看到了我名字。】

【我媽也看到了。】

【她說,‘你看,你也能留下點什麽。’】

然後電話斷了。

程漾盯著屏幕看了一會,沒保存,也沒刪除。

她只是把手機放桌上,低頭拿了紙,在墻上補了一張新的。

那條匿名爆料帖,是淩晨三點發出來的。

平臺是個二線論壇,常被用作“先放消息、等平臺刪帖”的試水地。

標題只有一句話:

【程律師是不是也進過“那個系統”?我記得她以前也在風荷上過課】

內容更簡。

一張模糊的合照,一個不明身份的“學員花名冊”截圖。

沒有時間、沒有地點、沒有官方編號。

但就一個名字,被高亮紅圈了。

【程某某】

發帖的人還配了一句“我沒別的意思,就是想問一句,正義是不是可以自選版本?”

不到半小時,截圖流入微博、小紅書、貼吧。

評論區開始有人問:

【她是不是也拿過資源?】

【她是不是也是系統裏的一環?】

【她為什麽從不提自己那段經歷?】

早上六點,程漾醒來的時候,手機已經有三個未接電話。

林茜發語音發到炸:

【你別上網了,瘋了,他們下手了。】

【都在傳你“以前也被安排過”,說你是在“洗白轉型”。】

【現在網上不是討論案子,是在討論你了。】

【他們真的開始咬人了。】

她沒吭聲,只點開論壇原帖,看完那張圖,冷笑了一下。

“他們不是想駁我。”

“他們是想把這事拖爛。”

“他們要讓我跟他們一起掉進泥潭。”

“這樣他們就可以說——你看,她也不幹凈。”

“所以這個案子,就不用查了。”

上午十點,她開了記者會。

地點不是政府大樓,是他們聯絡組自己辦公室的走廊。

一張桌,兩把椅,墻面後方掛著她們前一天剛補完的“人名墻”。

她沒請媒體。

她只是讓大家“如果要來,就別關錄像”。

記者自己全來了。

她只說了四句話:

“第一,我沒進過風荷的系統。”

“第二,我十八歲那年確實報名過一個藝術培訓班,是我繼母趙意之送我去的。”

“我只上過三天課,沒留宿,沒住宿。”

“第三,我手上有我所有出入境記錄、健康證明、身份資料原檔。”

“第四,我今天已經遞交律師函,針對惡意爆料者、轉發傳播平臺,一並提起名譽侵權訴訟。”

“我不是因為委屈才出面澄清。”

“我是因為有人想把這件事從‘她們’身上——拉到我身上。”

“她們不是我。”

“我也不是主角。”

“我只是帶她們說話。”

“她們才是這件事的全部。”

通稿剛發出去,平臺那邊才開始刪帖。

但已經晚了。

因為“程漾是不是洗白轉型”這個話題,已經上了榜。

熱度第三。

但評論區開始變了。

【她有沒有進過系統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在幫誰說話。】

【你們太希望她有問題了,這樣你們就可以安心閉嘴。】

【她十八歲進過風荷?你們怎麽不去問誰把她送進去的?】

【對了,趙意之現在在哪兒?要不咱們采訪一下她?】

【她不是商品。她是人。】

【你們攻擊她,是因為她說得太實。】

【不是怕她說錯,是怕她說對。】

中午十二點,程漾吃了口泡面,喝了口水,打開電腦,點進她自己發的律師函頁面。

轉發兩萬。

後臺顯示,有一半是轉給學校、單位、社群平臺的。

林茜一邊吃薯片一邊說:“你說他們到底怕什麽?”

程漾淡淡地說:“他們怕我們太幹凈。”

“怕我們不是被搞臟了,而是從頭到尾都沒臟過。”

“那他們就不好洗了。”

“他們就沒得賴了。”

“他們就不能說‘你們也一樣’。”

林茜擡頭:“你現在想贏他們嗎?”

程漾搖頭。

“我不想贏誰。”

“我只想讓他們——”

“別再換個馬甲繼續吃人。”

當天下午三點半,程漾接到調查組來電。

“下午六點,文化系統專項卷宗轉入‘深查階段’。”

“我們可能會調你這邊幾名證人檔案。”

“你那邊提前做好資料處理。”

她“嗯”了一聲,又補了一句:

“這一次,我想全程跟。”

“我不再只做聯絡人了。”

“我要親自見那些卷宗。”

“我要親眼看見——她們的故事,怎麽寫進系統。”

“不是我們講給大眾聽的那種版本。”

“是她們的——司法版本。”

程漾拿到正式入組通知書的那天是個周一。

上午九點半,她站在政務二辦五樓卷宗組門口,遞出身份證、律師執照、入組協議,最後簽字確認。

那一刻,她不是“程律師”。

她是“文化系統非法通道案件·專項法律顧問”。

聯絡人改成“程漾”。

身份一更新,她能看的就不只是名單和證詞。

而是——卷宗。

系統裏的“受理表”“流程批件”“層級審批蓋章頁”。

開頭寫著:

【因年度創作交流需求,擬引入藝術人才資源9人,含音樂方向2人、表演方向4人、模特方向3人,流程已走基礎篩查,現進入“特批名冊”待簽階段】

落款機構:

【霖市文化系統青年藝術創作實驗中心】

批件最後一頁,有四個簽字欄。

前三個字跡模糊,最後一個寫得最清楚。

龍飛鳳舞四個字:

程文海

程漾當場沒說話。

但調查組的人全看著她。

一位負責人咳了一聲:“我們原本以為他只是‘默許’。”

“現在看,他是‘簽批人’。”

“不是知情。”

“是授權。”

程漾低頭,緩了兩秒。

然後說:

“那這案子,就不是內部失控。”

“是層級共謀。”

“你們現在還查不查?”

沒人說話。

她擡頭,冷冷一句:

“你們再不查,我自己開庭。”

當天中午,趙意之被再提審。

她前一輪嘴很硬,這輪不知怎麽突然全改口。

主動承認她手上留有過“紙質名冊”。

更交代了一句話:

【那年她被“臨時安排處理藝術接待資料”,有人給她寄來一個檔案袋,說是“提前審核備用”。】

【她沒敢銷毀,但也不敢上交。】

【她藏了。】

“藏哪了?”

“書櫃。”

“哪的書櫃?”

“我們以前住的別墅,書房那堵假墻後面。”

調查組聽完,直接叫人開車連夜去現場拆墻。

當晚七點半,舊別墅內——書房東墻,確實起出一個帶密封的嵌墻櫃。

櫃子裏沒有金條,沒有賬本。

只有兩個灰色防潮袋。

拆開,一層層翻過去,底部壓著十幾份破舊文件。

文件夾上還有黴斑,封皮寫著“草稿”“初篩”“未定稿”之類的字樣。

可有一頁,卻讓全組人都沈了。

那是一份“個別私調推薦人名單”。

開頭寫著:

【本頁為‘高危項目’人員自行推薦渠道,資料僅存紙質檔備查,不入電子庫。】

【簽字人需對推薦人後果承擔背書責任。】

翻到簽名頁,第一行是程文海。

第二行是趙意之。

第三行,是一個文化局副組的名字,已經在第一輪調查中被開除。

卷宗歸檔後,調查組負責人轉頭看向程漾。

“你現在知道你爸在裏頭扮演的不是‘家屬’。”

“是高層調度。”

“是親手簽字,把人推進那道門的‘指派人’。”

“你要跟案?”

程漾點了點頭。

“不是我要跟。”

“我是要——”

“拿著她們的故事,一頁一頁——貼在他簽過的紙上。”

當天深夜十一點,程漾發了一條微博。

配圖是那張簽批單最後一頁的照片(已打碼)。

她寫:

【不是他“知道”。】

【是他“簽了”。】

【她們不是被誰撿走的,是被誰點名送進去的。】

【不是她們活得卑微,是有人覺得她們活著——有用。】

【她們不是商品。】

【她們,是你簽下的“可用資源”。】

【現在,我們一頁一頁撕給你看。】

評論第一條:

【你簽一筆,我們貼一命。】

第二條:

【她們不是你安排進去的,她們是你買斷自由的投名狀。】

第三條:

【不是失誤,是謀劃。不是默許,是執行。】

第四條:

【你怕曝光?那你怕晚了。】

去北京之前,程漾收到了中央專項小組正式蓋章的參會邀請函。

擡頭寫的是:

【文化資源領域專項聯動整治協調會】

落款時間是:

【擬定通報前討論階段】

意思是,這次會議不是最後定論。

是“通氣”。

“了解情況”。

“征求意見”。

“評估可控範圍”。

換句話說——

是想把事情“談下去”。

她知道,也早就料到了。

但她還是決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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