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3(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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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3(中)
時差原因,他們幾乎被偷走了整天,出門的時候是清晨,到斯德洛格的時候依舊是清晨。
這方小鎮的樣子與數年前沒有任何區別,二人先是路過收留孤兒的聖瓦拉教堂,又路過那家味道很香的咖啡館。
文森特照舊拿兩個紙杯買咖啡回來,加奶不加糖,明昕用雙手捧著,深吸氣。
與人生展館裏的味道完全相同,在這個初冬的清晨將心臟熨燙妥帖。
“都快四年了,斯德洛格的變化好小。”明昕感慨。
“畢竟是發達國家,當然和發展中國家不一樣,”文森特看了眼後視鏡,打方向盤,“發展中國家意味著變化日新月異,充滿無限種可能,但發達國家就只能這樣了,一百年前是這個樣子,一百年後還是這樣。”
阿斯頓馬丁最終在她曾住過幾晚的別墅前停靠,有頭發花白的管家上前迎接,容貌似曾相識。
“啊,原來是他是這裏的管家。”明昕想起來了。
文森特對過來提行李的老管家搖搖頭,自己拎著行李箱下車,問她:“怎麽?”
明昕說:“你準備向我求婚的那天,下午不在斯德洛格,你去哪裏了?”
文森特想了想,道:“求婚要有婚戒,我應該是去梅耶根市買戒指。”又伸手扶她。
“但那個時候的我什麽都不知道,就在鎮上找了你好久,”明昕抓著文森特的手下車,示意他看落地窗,“我找到這裏,看到你的管家正坐在裏面看書,我沒弄清你們之間的關系,就沒擅自進去打擾。”
管家花白的頭發梳得一絲不茍,彬彬有禮地招呼明昕,自我介紹喬治,歡迎女主人的造訪。
“他的聘用合同應該在藍色的文件夾裏,位置在中間偏後,”文森特示意自己手裏的行李箱,“至於這間別墅的房產登記證明,應該在牛皮紙袋裏,第幾份我忘了,不過就那一份是意語,很好找的。”
明昕正坐著換拖鞋,聞言不可置信地擡起頭:“說好的說走就走的旅行,我以為你箱子裏裝的是換洗的衣服。”
文森特理所當然道:“換洗的衣服任何地方都能買,哪有這些文件重要。主要是某人不肯自己看,那就只能由我來親自介紹了。”
明昕微笑。
描金壁爐熊熊燃燒,明昕跪坐在印花波斯毯上,腿上堆著數個A4文件夾,身邊鋪滿證書。
“……啊,這個是我在加拿大的資產證明,”文森特把第一萬份紙質證明遞給明昕,“如你所見,我是Pview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最大的股東。”
明昕像聽到天方夜譚:“你?信息科技?你不是學音樂的麽?”她敲敲半個小時前給她看過的畢業證。
這次的文森特沒有任何隱瞞,而是原原本本,將自己的過去交代給明昕。
“雖說我是最大的股東,但我不是創始人。創始人是我一個做投行的朋友。當時他和家裏鬧翻,亟需證明自我,而我手裏恰好有點積蓄,就都借給他了,但我忘了留房租錢,之後的半個月被迫天天上街賣藝,差點被房東趕走露宿街頭。”
這的確是很文森特的作風,明昕不由得想到赤城那天,算命老頭隨口幾句好話,就能騙文森特轉出去八千八。
不過她還是問:“朋友?男的女的?”
文森特無奈地嘆了口氣,隔著諸多文件湊過來吻她,一種很繾綣的柔軟。
嗶嗶啵啵的燃燒聲響蓋過了接吻的嘖嘖水聲,後腦被扣住,舌尖入侵齒列。又是那股極其誘人的香味,呼吸之間,從男人每個細胞中散溢開來,幾次三番撩撥心尖,像某種致命的心癮,從相貼的唇舌,麻痹到指尖。
縱使屏息,這股香味也依舊無孔不入,細細密密,侵蝕靈魂。
下意識抵住文森特胸口,指節在領口蜷縮,說不好是在推拒,還是在拉近。
文森特卻在這細微的觸碰中倏然驚醒。
他馬上側過頭,好半天,擂鼓心跳方才平息一半。
“我講到哪兒了?”文森特試圖找回理智,聲音喑啞。
“還重要麽?”明昕笑著反問。
“重——不,不重要了,”文森特頭搖得像撥浪鼓,抓著抱枕擋著,狼狽起身,“我去給你弄點喝的。”
數分鐘後,明昕坐在島臺的酒吧椅上,看文森特戴著聖誕帽,在菜板上認真切梨子。
旁邊的紅酒瓶空了,鍋裏冒著熱氣,咕嘟咕嘟,散發出桂皮混合果木的醇厚味道。
“我想起來剛才說到哪兒了,”文森特打了個響指,“Pview的創始人,是男的,我的初中同桌。”
“……你不會連初中的畢業證也帶來了吧。”明昕汗顏。
“那倒沒有,這些都還留在你的Loft裏,等回國再拿給你看。”
說著話,文森特將切好的梨子和橙子一起丟進鍋裏,又蓋上鍋蓋,轉小火收汁。
“Pview選址在溫哥華,你想去看看嗎?”文森特問她。
“不了吧,”明昕連忙搖頭,忍住一個哈欠,“就四天時間,我不想連續倒三次時差。”
文森特就笑,沒拿勺子的那只手按在她的手背上,指側刮了刮她的訂婚戒指。
明昕以眼神詢問‘怎麽了’,文森特卻只是搖搖頭,仿佛這個動作只是在確認她的存在。
僅此而已,沒有更多。
熱紅酒煮好了,倒在高腳杯裏,呈現出一種漂亮的紅寶石色。
明昕在對方期待的目光中嘗了口。
“如何?”文森特問。
還不錯,藝術家的奇思妙想,總會為飲品增添別樣的風味。
就像文森特這個人本身,一言一行,總蘊著盲盒般的驚喜,永遠無法提前揣度。
明昕咂咂嘴,把高腳杯推向對面。
“你可以自己嘗。”
於是文森特便俯身過來,隔著島臺,嘗了嘗她唇縫間的水光。
方才燎起的火苗便在這個剎那死灰覆燃。
三十二英寸的島臺太寬,不是個適合接吻的距離。
三十二英寸的島臺太窄,不是個適合容放身體的座椅。
小提琴手常年練習的手臂堅實有力,輕而易舉地撈起她的纖腰,連腿一起,籠到島臺上坐著。她還記得別碰倒了裝滿熱紅酒的杯子,但也只記了不到二十秒,久住古堡的吸血鬼就是有這樣的魔力,吃她的舌頭,吃她的下唇,吃掉了腦髓,也吃光了理智。
高腳杯裏的紅酒被文森特喝了口,又強行反哺給她。
他餵得太快太急,她只咽下小半。
但剩下的也不過是換了更吸水的毛衣作容器,一寸一寸,被文森特重新喝下去。
明昕的呼吸驟然變了個頻率。
毛衣不適合盛水,那就不要了,統統換掉,換成不吸水的那種,比如某種特制的瓷。
平時是細膩的雪白,一旦遇熱,就會變成淡淡的粉色。
還有的地方是瑰麗的深紅,適合蘸著紅酒一同探索。
全然陌生的感覺,她在一片頭暈目眩中緊緊盯著巴洛克風格的天花板,清晰地聽到海潮泛濫的餘音。
和文森特的一句‘也幫幫我’。
在這場兵荒馬亂裏,只剩下半杯的熱紅酒隨著島臺的搖晃泛起層層漣漪,許久許久,方才平息。
*
明昕攥著拳頭,被文森特從島臺上扶下來洗手。
洗手泡蓋住了同色的痕跡,文森特從後面摟著她,四只手一同浸泡在溫水下。
背脊緊貼著胸口,兩顆同樣躁動的心臟共振出相同的頻率,砰咚砰咚,又緩緩向正常恢覆。
文森特拽毛巾替她擦幹手指,又在她耳尖上親了親。
“去洗個澡?”文森特問。耳根通紅一片,甚至不敢多看明昕一眼,和剛才探究的模樣判若兩人。
明昕看得好笑,嗯了聲,大大方方地撿起被紅酒浸透七成的高領毛衣,丟進洗衣籃。
時差紊亂又這麽胡鬧了一番,明昕困得不行,洗過澡後直接倒在床上大睡特睡,連睡衣也忘了穿。
再醒過來的時候是第二天下午四點,窗外的斯德洛格是冬季難得的晴日,天穹被夕陽鍍了層明亮的金,而東方依舊殘留著水染的湛藍。
文森特醒得比她要早一點,此時正靠在床頭看書,見她醒來,示意她看床尾的櫃子,上面掛著全套女性的冬裝。
換好衣服,明昕詫異地在落地鏡前轉了一圈。
酒紅色的長款毛衣,配黑色褲子,再搭上她穿過來的那件呢子大衣,非常合身。
“你有任意門麽?什麽時候去買的?”
“很早。”文森特答,在鏡子裏對她微笑,一種很柔軟的眼神。
“我們剛重逢的時候?”明昕說完又把自己否了,“不對,那時候你一直在國內,沒機會填充這邊的衣櫃。那就是你上次回這邊拿材料的時候。”
文森特還是笑:“你說是就是吧。”
“不是,季節不對,”明昕緩緩搖頭,“這是冬裝,那時候還算秋天。”
見文森特還是笑笑不說話,明昕沈吟片刻,突然搶過他手裏的開關,一鍵打開衣帽間的所有衣櫃。
夏裝冬裝,長袖短袖,外套小衫。
整整一面墻,所有的服裝鞋子,都是女裝,與她的尺碼分毫不差。
而在所有的正中央,是方肉眼可見的、名貴的水晶盒子。
然而裏面裝的卻不是什麽奢侈品,而是一小截保存完好的蕾絲衣袖,和一雙被水泡過的、已經開裂的平底鞋。
那是當年文森特替她挨了一刀,她為他包紮傷口而撕下的衣袖;還有文森特自行車被偷那天,她就是穿著這雙被泡得開裂的鞋,走過長長長長的水窪。
是唯二的、她曾經在他的生命中出現過的證明。
就算明知重逢的概率無限接近於零。
卻還是忍不住,想她穿這件衣服好看,和那條腰帶很搭。
然後一千二百八十天過去,買著買著,衣帽間和思念,就都被填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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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差原因,他們幾乎被偷走了整天,出門的時候是清晨,到斯德洛格的時候依舊是清晨。
這方小鎮的樣子與數年前沒有任何區別,二人先是路過收留孤兒的聖瓦拉教堂,又路過那家味道很香的咖啡館。
文森特照舊拿兩個紙杯買咖啡回來,加奶不加糖,明昕用雙手捧著,深吸氣。
與人生展館裏的味道完全相同,在這個初冬的清晨將心臟熨燙妥帖。
“都快四年了,斯德洛格的變化好小。”明昕感慨。
“畢竟是發達國家,當然和發展中國家不一樣,”文森特看了眼後視鏡,打方向盤,“發展中國家意味著變化日新月異,充滿無限種可能,但發達國家就只能這樣了,一百年前是這個樣子,一百年後還是這樣。”
阿斯頓馬丁最終在她曾住過幾晚的別墅前停靠,有頭發花白的管家上前迎接,容貌似曾相識。
“啊,原來是他是這裏的管家。”明昕想起來了。
文森特對過來提行李的老管家搖搖頭,自己拎著行李箱下車,問她:“怎麽?”
明昕說:“你準備向我求婚的那天,下午不在斯德洛格,你去哪裏了?”
文森特想了想,道:“求婚要有婚戒,我應該是去梅耶根市買戒指。”又伸手扶她。
“但那個時候的我什麽都不知道,就在鎮上找了你好久,”明昕抓著文森特的手下車,示意他看落地窗,“我找到這裏,看到你的管家正坐在裏面看書,我沒弄清你們之間的關系,就沒擅自進去打擾。”
管家花白的頭發梳得一絲不茍,彬彬有禮地招呼明昕,自我介紹喬治,歡迎女主人的造訪。
“他的聘用合同應該在藍色的文件夾裏,位置在中間偏後,”文森特示意自己手裏的行李箱,“至於這間別墅的房產登記證明,應該在牛皮紙袋裏,第幾份我忘了,不過就那一份是意語,很好找的。”
明昕正坐著換拖鞋,聞言不可置信地擡起頭:“說好的說走就走的旅行,我以為你箱子裏裝的是換洗的衣服。”
文森特理所當然道:“換洗的衣服任何地方都能買,哪有這些文件重要。主要是某人不肯自己看,那就只能由我來親自介紹了。”
明昕微笑。
描金壁爐熊熊燃燒,明昕跪坐在印花波斯毯上,腿上堆著數個A4文件夾,身邊鋪滿證書。
“……啊,這個是我在加拿大的資產證明,”文森特把第一萬份紙質證明遞給明昕,“如你所見,我是Pview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最大的股東。”
明昕像聽到天方夜譚:“你?信息科技?你不是學音樂的麽?”她敲敲半個小時前給她看過的畢業證。
這次的文森特沒有任何隱瞞,而是原原本本,將自己的過去交代給明昕。
“雖說我是最大的股東,但我不是創始人。創始人是我一個做投行的朋友。當時他和家裏鬧翻,亟需證明自我,而我手裏恰好有點積蓄,就都借給他了,但我忘了留房租錢,之後的半個月被迫天天上街賣藝,差點被房東趕走露宿街頭。”
這的確是很文森特的作風,明昕不由得想到赤城那天,算命老頭隨口幾句好話,就能騙文森特轉出去八千八。
不過她還是問:“朋友?男的女的?”
文森特無奈地嘆了口氣,隔著諸多文件湊過來吻她,一種很繾綣的柔軟。
嗶嗶啵啵的燃燒聲響蓋過了接吻的嘖嘖水聲,後腦被扣住,舌尖入侵齒列。又是那股極其誘人的香味,呼吸之間,從男人每個細胞中散溢開來,幾次三番撩撥心尖,像某種致命的心癮,從相貼的唇舌,麻痹到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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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意識抵住文森特胸口,指節在領口蜷縮,說不好是在推拒,還是在拉近。
文森特卻在這細微的觸碰中倏然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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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到哪兒了?”文森特試圖找回理智,聲音喑啞。
“還重要麽?”明昕笑著反問。
“重——不,不重要了,”文森特頭搖得像撥浪鼓,抓著抱枕擋著,狼狽起身,“我去給你弄點喝的。”
數分鐘後,明昕坐在島臺的酒吧椅上,看文森特戴著聖誕帽,在菜板上認真切梨子。
旁邊的紅酒瓶空了,鍋裏冒著熱氣,咕嘟咕嘟,散發出桂皮混合果木的醇厚味道。
“我想起來剛才說到哪兒了,”文森特打了個響指,“Pview的創始人,是男的,我的初中同桌。”
“……你不會連初中的畢業證也帶來了吧。”明昕汗顏。
“那倒沒有,這些都還留在你的Loft裏,等回國再拿給你看。”
說著話,文森特將切好的梨子和橙子一起丟進鍋裏,又蓋上鍋蓋,轉小火收汁。
“Pview選址在溫哥華,你想去看看嗎?”文森特問她。
“不了吧,”明昕連忙搖頭,忍住一個哈欠,“就四天時間,我不想連續倒三次時差。”
文森特就笑,沒拿勺子的那只手按在她的手背上,指側刮了刮她的訂婚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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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紅酒煮好了,倒在高腳杯裏,呈現出一種漂亮的紅寶石色。
明昕在對方期待的目光中嘗了口。
“如何?”文森特問。
還不錯,藝術家的奇思妙想,總會為飲品增添別樣的風味。
就像文森特這個人本身,一言一行,總蘊著盲盒般的驚喜,永遠無法提前揣度。
明昕咂咂嘴,把高腳杯推向對面。
“你可以自己嘗。”
於是文森特便俯身過來,隔著島臺,嘗了嘗她唇縫間的水光。
方才燎起的火苗便在這個剎那死灰覆燃。
三十二英寸的島臺太寬,不是個適合接吻的距離。
三十二英寸的島臺太窄,不是個適合容放身體的座椅。
小提琴手常年練習的手臂堅實有力,輕而易舉地撈起她的纖腰,連腿一起,籠到島臺上坐著。她還記得別碰倒了裝滿熱紅酒的杯子,但也只記了不到二十秒,久住古堡的吸血鬼就是有這樣的魔力,吃她的舌頭,吃她的下唇,吃掉了腦髓,也吃光了理智。
高腳杯裏的紅酒被文森特喝了口,又強行反哺給她。
他餵得太快太急,她只咽下小半。
但剩下的也不過是換了更吸水的毛衣作容器,一寸一寸,被文森特重新喝下去。
明昕的呼吸驟然變了個頻率。
毛衣不適合盛水,那就不要了,統統換掉,換成不吸水的那種,比如某種特制的瓷。
平時是細膩的雪白,一旦遇熱,就會變成淡淡的粉色。
還有的地方是瑰麗的深紅,適合蘸著紅酒一同探索。
全然陌生的感覺,她在一片頭暈目眩中緊緊盯著巴洛克風格的天花板,清晰地聽到海潮泛濫的餘音。
和文森特的一句‘也幫幫我’。
在這場兵荒馬亂裏,只剩下半杯的熱紅酒隨著島臺的搖晃泛起層層漣漪,許久許久,方才平息。
*
明昕攥著拳頭,被文森特從島臺上扶下來洗手。
洗手泡蓋住了同色的痕跡,文森特從後面摟著她,四只手一同浸泡在溫水下。
背脊緊貼著胸口,兩顆同樣躁動的心臟共振出相同的頻率,砰咚砰咚,又緩緩向正常恢覆。
文森特拽毛巾替她擦幹手指,又在她耳尖上親了親。
“去洗個澡?”文森特問。耳根通紅一片,甚至不敢多看明昕一眼,和剛才探究的模樣判若兩人。
明昕看得好笑,嗯了聲,大大方方地撿起被紅酒浸透七成的高領毛衣,丟進洗衣籃。
時差紊亂又這麽胡鬧了一番,明昕困得不行,洗過澡後直接倒在床上大睡特睡,連睡衣也忘了穿。
再醒過來的時候是第二天下午四點,窗外的斯德洛格是冬季難得的晴日,天穹被夕陽鍍了層明亮的金,而東方依舊殘留著水染的湛藍。
文森特醒得比她要早一點,此時正靠在床頭看書,見她醒來,示意她看床尾的櫃子,上面掛著全套女性的冬裝。
換好衣服,明昕詫異地在落地鏡前轉了一圈。
酒紅色的長款毛衣,配黑色褲子,再搭上她穿過來的那件呢子大衣,非常合身。
“你有任意門麽?什麽時候去買的?”
“很早。”文森特答,在鏡子裏對她微笑,一種很柔軟的眼神。
“我們剛重逢的時候?”明昕說完又把自己否了,“不對,那時候你一直在國內,沒機會填充這邊的衣櫃。那就是你上次回這邊拿材料的時候。”
文森特還是笑:“你說是就是吧。”
“不是,季節不對,”明昕緩緩搖頭,“這是冬裝,那時候還算秋天。”
見文森特還是笑笑不說話,明昕沈吟片刻,突然搶過他手裏的開關,一鍵打開衣帽間的所有衣櫃。
夏裝冬裝,長袖短袖,外套小衫。
整整一面墻,所有的服裝鞋子,都是女裝,與她的尺碼分毫不差。
而在所有的正中央,是方肉眼可見的、名貴的水晶盒子。
然而裏面裝的卻不是什麽奢侈品,而是一小截保存完好的蕾絲衣袖,和一雙被水泡過的、已經開裂的平底鞋。
那是當年文森特替她挨了一刀,她為他包紮傷口而撕下的衣袖;還有文森特自行車被偷那天,她就是穿著這雙被泡得開裂的鞋,走過長長長長的水窪。
是唯二的、她曾經在他的生命中出現過的證明。
就算明知重逢的概率無限接近於零。
卻還是忍不住,想她穿這件衣服好看,和那條腰帶很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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