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番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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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

一周後的某個清晨。

Loft一層,明昕剛洗過澡,肩上披著幹燥的毛巾,在吧臺上磨咖啡豆。

手機屏幕忽然亮起,明昕瞥了眼,來電顯示明月,便側過頭,戴上耳機。

“餵?”

“今晚有空麽,”明月開門見山,“我依稀記得,我好像欠著某人一頓飯呢。”

明昕長長哦了聲:“大忙人終於閑下來了?聽你聲音的疲憊程度,子爵先生的提點應該挺值錢吧。”

咖啡豆磨好了,不過水溫還不夠,便先把磨豆機放到一邊,先疊濾紙。

“是的,子爵先生的提點價值十四場會議和兩個通宵,”明月也難得開了個玩笑,“說吧,今晚打算吃什麽,是你給金竹朋友圈點讚的omakase,還是我朋友那家請了西班牙主廚的私房菜館?”

“來了來了,經典二選一,”明昕完全沒給他面子,直接捅破,“你給我選擇的機會了嗎,你明知道我不愛吃生食。”

先倒咖啡再加水,濃郁的咖啡香氣瞬間彌漫開來,與此同時,洗漱完畢的文森特從浴室裏出來。

文森特深吸氣,看明昕在打電話就沒出聲,而是做了個‘我也要’的口型。

明昕欣然點頭。

耳機裏的明月低低笑了聲:“看來我們已經強行達成了共識,司機六點過去接你?”

明昕點頭:“行倒是行,但我還沒聽到招牌菜有什麽呢,你先報個菜名?”

明月認命地嘆了口氣,說“你等會兒”,明昕便趁著這個空隙對文森特勾勾手指,示意他傾身過來,三根手指掐住他尖細的下頜。文森特剛刮過胡子,下頜光溜溜的手感非常不錯,明昕仔細摸了會兒,又拍拍文森特的胸口,把加奶不加糖的咖啡交給對方,示意可以了,你去做自己的事情吧。

看文森特露出有點混亂的表情,明昕惡趣味得逞,滿意地笑了下。

“那我要吃那種有脆殼的烤乳豬,好多年沒吃過了。”她點了菜單上根本不存在的菜。

“行,”明月這回答應得倒是很爽快,“還想要什麽,你隨便點,從荷蘭給你空運點奧古斯都郁金香怎麽樣?”

……

由此可見,明昕偶爾拉滿的嘲諷說白了其實是明家的一脈相承。

晚七點,市中心藍城大廈八十八層。

不會做烤乳豬的廚子不是好塞哥維亞人,雖說菜單上沒寫,明月依舊想辦法給她弄了只烤乳豬過來,只可惜沒有經典的摔盤子環節,也沒人給切,只能是由明月親自下刀,給明昕裝盤。

“品位不錯,應該建議我朋友把它加進菜單。”明月在品嘗過後如是說。

“所以呢,道格拉斯子爵那句委婉的提醒,給你帶來了什麽?”明昕也嘗了口,的確味道不錯,肉質細嫩入味。

“其實你不要看他說了什麽,而是看他沒說什麽,”明月推了下金絲邊鏡框,給明昕解釋,“他只說了碼頭稅和貨輪折舊稅,而沒提關稅,說明近期或者近幾年,關稅要有較大動蕩。”

明昕緩緩點頭。

她是從小不參與家裏生意沒錯,但這並不代表她是完全的外行,明月又指點幾句,她頓時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心說果然是傍上大樹好乘涼,怪不得那麽多人圍在瑞奇身後巴結。

看來改天應當問瑞奇要個地址,給他寄點東西以示感謝。

講完了生意,明月突然話鋒一轉:“倒是你,最近的同居生活感覺如何?”

明昕挑眉:“真是瞞不住你的眼睛。”

明月優雅地擦了擦嘴角,微笑道:“我唯一的妹妹突然和從未有過交往跡象的男人同居,這是家裏的大事,我當然要成為第一知情人。”

明昕偏了偏頭,望向落地玻璃窗上她自己的倒影。

文森特的確一回國就住進了明昕家裏沒錯,不止冷瑪奇朵樓上的Loft,還有Dr.Garden,漸漸被兩個人的東西堆滿。

但與其說是同居,倒不如說是像室友更多。

那裝滿文森特沈甸甸過去的行李箱被隨便丟到Loft一樓的角落,二樓原本堆滿金竹漢服的臥室已經清空了,換成了文森特自己的換洗衣物;而Dr.Garden那邊則是各睡各的臥室,早上錯峰洗漱,白天各有各的工作,晚上文森特捧著鮮花來接明昕下班。

之後一起去逛街,一起去看電影看音樂劇,就好像回到了他們剛認識的那個狀態,偶爾會牽手,偶爾會同床共枕,但沒有做過,也沒有親吻,甚至連肢體接觸都少得可憐,猶如小孩子談戀愛般純情。

這就很奇怪了,明昕很少拒絕文森特的任何請求,而文森特也不是對她毫無感覺——家裏的供暖十分良好,住在一起總是避免不了穿著清涼,凡是稍稍親密的時刻,文森特身體上的反應總是騙不了人。

可他卻總會在氣氛變得不可控之前及時剎車。

一次兩次也就算了,每次都是這樣,明昕不由得推測,文森特可能不是不想,他只是從沒上過‘如何與人親密接觸’這堂課,而他也從未從父母或者朋友那裏,學會如何正確且健康地推進關系,那是他的知識盲區。

文森特隱忍的模樣總是很好玩,這讓明昕忍不住反覆逗他,就像今早那樣,看他到底什麽時候才肯邁出下一步。

不小心想太多了,明昕馬上回神。

“好一個第一知情人,”明昕點頭,“聽你這意思,看來已經調查過他的背景了,感覺如何?”

她其實有點期待來自明月的評價,畢竟他比她更擅長識人用人,她是當局者迷,並不介意旁觀者清。

明月又推了推金絲邊框的眼鏡,非常含蓄地點評:“其實本來今天坐在這裏陪你吃飯另有其人,不過現在看來,應該是沒什麽必要了。”

明昕立刻聽出他話中的深意,無非是本打算拖著她‘多認識幾個朋友’,結果因為文森特,明月都給推了。

“等一下,你同意了?”明昕驚訝。

“不然呢,我又不是什麽惡魔,只是希望你能快樂。”明月很輕地笑了下,又微微斂眸,似乎在斟酌著什麽。

“……況且我也訂婚了,”明月繼續說,“是個模特,也是這家西班牙菜館的股東。”

在明昕‘原來如此’的表情中,明月打開手機給明昕看照片,那是個小麥膚色的女生,看年齡和明昕差不多,衣著幹練,肩寬腰細,個子看起來很高,笑容爽朗,似曾相識。

明昕知道自己這時候該祝福幾句,可她實在是說不出口。

畢竟這消息來得著實突兀,連半點預兆都沒有。

但仔細一想又非常合理——家裏的生意總要有個保障,所以要麽選擇商業聯姻,要麽選擇政界聯姻,此時的婚姻已經不再是愛情的結晶,而是一種獲得庇佑的手段。

自家哥哥向來是運籌帷幄的性子,把自己的婚姻當做籌碼也不足為奇。

“我的妹妹從小獨立慣了,我能為她做的事情不多,”明月低頭看著自己的掌紋,淡淡道,“所以至少至少,我要讓她活得比我更自由快樂。”

明昕想,文森特說得果然沒錯,她是被愛意澆灌長大的小孩,只是被她習慣性的忽略了。

有穿著侍者服飾的男人在桌邊放下空托盤,用半西半英的話和他們打招呼,說這是客人您點的小提琴曲,打破了這一刻和諧的家庭氣氛。

明昕第一反應是明月剛才說的那句‘本來今天坐在這裏陪你吃飯另有其人’,只覺得這是明月為了炒熱她和相親對象的氣氛而準備的餘興節目,然而下一秒卻察覺出什麽地方不大對勁。

順著侍應生的服裝向上看去,這位小提琴手果然不是別人,而是一臉不高興的的文森特,架起小提琴。

還沒來得及吐槽你怎麽總能混進來,音樂起,明昕差點噴笑出聲。

是老版西游記裏最經典的那段《豬八戒背媳婦》,本來的樂器是板胡,這回由小提琴演奏出來,顯得極其詼諧不說,更與這一道菜四位數的高端餐廳格格不入,周遭食客紛紛側目,明昕無奈扶額。

好在文森特沒讓這場鬧劇持續太久,只拉了很小一段就放下琴。

“您好,”文森特面向明月,客氣地點了下頭,“打擾了,我和這位女士有話要說。”

然後堂而皇之地摘下自己中指上的戒指,放進空托盤,推給明昕:“女士,您的訂婚戒指忘戴了。”

明昕一瞬間就明白文森特其實是吃醋了,以為她是背著他出來相親,所以一路尾隨,又不知怎麽混進的八十八層,裝成侍應的模樣來給她的‘相親’攪局。

太幼稚了,可明昕偏偏很吃這一套,家庭原因,她和她身邊所有人都比同齡人更加早熟,而文森特的存在恰好彌補了她從未任性過的童年時代。

況且那人也不是對誰都這麽幼稚,他浸淫在專業裏的模樣耀眼極了,明昕又不是沒見過。

然而她剛要拿戒指,手指卻被明月按住。

就算調查過這位小提琴手的背景,明月對文森特的了解也只局限於書面,非常片面,最多是看過他的一些演出錄像,完全沒想到文森特私底下居然這麽……不夠聰明。

“剛剛的話,我覺得還是欠考慮了。”明月看也不看文森特一眼,用另一只手推了推鏡片,神色慍怒。

明昕哭笑不得:“哥——”

文森特這才反應過來:“——哥?!”他驚恐地看著明昕。

明昕無奈點頭,文森特有一瞬間的驚慌失措,又很快調整過來,清了清嗓子,後退半步整理領結。

然後就像什麽都沒發生過那般重新架起琴,拉了首所有人都耳熟能詳的《致愛麗絲》。

明昕忍俊不禁地搖頭,拿起托盤上的訂婚戒指,是三年前的那枚,只不過多了些磨損的痕跡。又看向文森特按弦的左手,中指第二個骨節處有明顯的戒痕。

這枚戒指就這麽在他手上戴了整整三年,像個抹不去的烙印,直到今天才摘。

對於明昕而言,這戒指尺寸剛好,她斟酌片刻,自己把戒指套上指根,然後清晰地聽到文森特拉錯了一個音。

不過文森特還是堅持著將曲子完整地演奏完畢。

然後並攏琴弓,優雅行禮,對明月說:“您好,我是涅槃的首席文森特,很高興認識你。”

又用俄語說‘再見,朋友,不必握手訣別’,聲音像倒放的音頻。

托文森特的福,這是明昕能聽懂的唯一一句俄語,她後來在網上查過,出自葉塞寧的《訣別詩》,非常經典。

先說你好,再說道別,也不管對方有沒有聽懂,文森特再次優雅行禮,捧著空空如也的托盤退下了。

很快,除了他們這桌,這場鬧劇不再有人記得。

等文森特的身影完全消失不見,明昕伸了個懶腰。

“他應該去換衣服了,”明昕說,“我也差不多該走了。”

明月依舊維持著先前的坐姿,十指交叉,用覆雜的目光凝視著眼前自己從小看到大的妹妹。

這些年明父退位,將自家公司的全部生意全權交給明月代理,而他也不負所托,以雷霆手腕親自操持,讓家裏的資產翻了兩倍不止。

他掌控公司,掌控人脈,唯獨不知道他最疼愛的妹妹,是什麽時候脫離了他的掌心。

“原來你喜歡這種類型,”明月的聲音比平時低沈三分,“漂泊不定,沒有根基。”

對面的明昕卻笑了下:“其實從見到他第一面開始,我就知道他會走。”

明月說:“然後呢?”

“然後,他為我回來了。”

明昕摩挲著指根的戒指,鉆石切割精良,刺得明月眼睛生疼,讓他不由得顰起眉毛。

“所以你就要為了這個‘回來’,接受他這麽敷衍的求婚?用侍應生的托盤?”

“不不不,不是這回事。”

嘴角勾起一個小小的弧度,自家妹妹向來蘊著水光的眸子被笑意填滿了。

“戒指戴了可以摘,婚約定了可以毀,一枚戒指而已,代表不了什麽。哥,我願意接受他,主要是因為祁芳。”

聽到久違的名字,明月神色微微動容。

明昕繼續說:“細節就不說了,不然得講十四萬字,總之我相信我的判斷,我也相信我有能力保護好自己。”

從提到祁芳的名字起,明月就不說話了,只定定看著明昕的眼睛。

半晌,他長長嘆息了聲,像明昕很小時候那樣,伸手拍了拍她的頭。

“你長大了。”明月說,表情覆雜。

明昕欣然接受。

喝掉杯裏最後一口紅酒,明昕站起身,馬上有侍應過來,從衣架上摘下外套。

“祁芳的祭日也快到了,下周一,對吧,”明月依舊坐在原地,“今年我可能會有點忙,你空了替我去看她。”

明昕心裏一動,忍不住開口:“哥,你是不是——”知道祁芳曾經喜歡你。

她沒說完,只見金絲鏡片後的那雙狹長眼睛微微彎起一點,很輕地搖頭。

意思已經很明確了,是個‘你不要問’。

走出旋轉門,藍城華燈初上。

氣溫比出來的時候轉冷了不少,文森特正等在外面,已經換回了正常的服裝,煙灰色的呢子大衣。

男人從懷裏掏出一團駝色圍巾,獻寶似的湊到明昕身邊。

“天氣預報說今晚降溫,所以我帶了這個。”

明昕沒接,而是略略伸出脖子。

喀什米爾的柔軟布料被捂得溫熱,頸間混著文森特的體溫,心上也縈著層層的暖意。

任由對方給系圍巾,稍顯親昵的距離,明昕得以近距離打量眼前這幅皮囊,那麽好看,無數次害她一見鐘情。

藍城的夜景燈紅酒綠,他半張臉沈在黑暗裏,半張臉浸著路燈特有的柔光,細細將她肩上的圍巾展平,神情專註,就好像這世上再沒有比這更重要的大事。

都說人生若只如初見,可初遇那天,我可曾設想過今日?

明昕忽而笑了下。

“怎麽?”

文森特本想後退半步,回到安全的社交距離,卻被明昕用三指扯住領口。

“我哥說,他快結婚了,”明昕喃喃道,“和一個他根本不愛,也幾乎沒怎麽見過面的人。”

太近了,明昕應該是喝了酒,呼吸裏有股甜膩的氣息,葡萄酒,也許還喝了開場的香檳。

這股味道混合著她身上的甜香,在他身上烘起把燎原的火,文森特屏息,衷心祈禱自己的耳根不要紅得太快。

“可以理解,”他艱難開口,“婚姻無外乎三種,因為感情,因為利益,或者二者得兼。”

明昕卻搖搖頭:“我想說的不是這個,雖然我不知道這位未來的嫂子是誰家的千金,但是啊,我看我準嫂子的那張照片,她的神態有那麽一點像祁芳。”

她闔上眼睫,接下來的幾秒鐘無人說話,只有跑車的引擎由遠及近,又嗡地一聲飛速遠去。

“涅槃有次在金城組局,我請一名偶遇的粉絲喝了杯粉紅佳人,”文森特突然開口,“只因為我聽到她打電話,聲音有一點像你。”

明昕沒把話說得很明白,可文森特都懂。

因為他就是這樣的人——就算幼時長於苦難,卻也沒有被世俗打磨成無趣的碌碌庸人,始終懷揣著赤子般的敏銳心思,行過萬千國度,聽遍詭譎奇聞,一邊懂禮節知進退,一邊是近乎不谙世事的天真。

是她的基因本能,和她的自我意識,共同挑選出的人。

她想,她不該喝掉最後一口紅酒。

不然也不會有某個念頭跳出來。

——不要再逗他了吧,畢竟沒有哪條規定寫著,必須由男方主動才符合法律。

她踮起腳,拽著他衣領的三指微微使力。

周遭明明極為嘈雜,卻又在那個瞬間緘默,化為一片靡靡的、並不重要的背景音。

先是冰冷僵硬,又很快滾燙鮮活。

風紀扣不堪重負地崩開些許,唇微分,文森特馬上反客為主,修長手指攬過後頸,重新欺上來。

她盤在後腦的卷發散了,有風一吹,將二人圈進栗色的森林。

不再有手指的阻礙,他的氣息轟然撞進她肺裏,猶如斯德洛格郊外那清澈見底的湖水,層層裹挾,層層沈溺。

吻畢,明昕腳跟著地,悄悄蜷起踮得酸麻的腳趾。

文森特眼角微紅,手背擦過唇瓣,怯怯看她一眼,像個後知後覺做了錯事的小孩。

他不住舔著下唇,控訴道:“順序錯了,我還沒征得你的原諒,讓你對我重新燃起興趣。”

是了,自從文森特把他那一行李箱的過去拿進Loft,就被明昕丟到了角落裏,一次都沒有翻看過。

她不是不好奇,她只是更想聽文森特自己說。

結果卻被文森特誤會成她對他不感興趣。

不對,這不是重點,重點是——

“我們什麽時候順序正確過?”明昕給他掰手指,“正常人先相識,再相知,交往了才考慮求婚,分離前才會彼此道別,我們呢?什麽時候正常過?”

文森特馬上被她說服了,點頭稱是,又說:“再親一下好不好。”

明昕搖頭:“你不用詢問我的意見。”

於是他們再次在藍城大廈的正門口接吻,在這座城市的正中心。

像兩顆相鄰的塵埃,被蕓蕓眾生湮沒。

活在童話故事裏的魔術師連接吻也很笨拙,因為他不知道外面是什麽樣的。

畢竟童話故事只會收尾在‘從此他們過上了幸福的生活’,未來被作者一筆帶過。

好在他的學習能力不錯,很快掌握了技巧。

然後,他就被從故事中解脫,走出童話,走進現實裏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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