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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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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7

“別——不要左右張望,我的未婚妻十分害羞,請不要嚇到她。”

人群發出善意的哄笑,卻也從躁動中安靜下來,文森特做了個安撫的手勢,笑著引動右臂。

那是明昕這輩子聽過的最好聽的曲子,不過寥寥數枚音符,便輕而易舉地將眾人帶離這間逼仄的酒館。

她聽到了一場曠野之中的暴雨,頃刻間將一切洗滌幹凈,令人戰栗的旋律嗚咽著撕開天際,世界將傾未傾。

也是在這個剎那,文森特突然擡眼,毫不費力地鎖定藏在人群裏的明昕。

四目相對,文森特微微頷首,嘴角噙起笑。

不是他慣有的含情脈脈,而是另一種味道,有些苦澀,像加奶不加糖的咖啡,或者不太鋒利的鈍刀。

明昕認認真真地凝視著臺上閃閃發光的小提琴手,她想到數小時後的別離,心上下起暴雨。

樂曲的後半似曾相識——那是她剛搬進文森特的住處,陪他創作的那支曲子,原本激昂熱烈的旋律忽然變得溫柔而悲憫,明昕側耳傾聽,是的,她聽到了陪伴,聽到了新生。

在宇宙中流浪的星星註定是孤獨的,除非它找到自己的太陽。

自那之後,它將徹底結束漂泊。

義演結束了,燈光暗下去,歡呼聲響起來。

文森特一跳下臺就被人群層層圍住,大多是似曾相識的面孔。

他在斯德洛格住了幾個月,又在餐廳拉小提琴,又在酒吧調酒,與每一個他感興趣的鎮民聊過天,幾乎已經成為了鎮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今天是他的謝幕演,熱情的鎮民自然會為他而來,每個人都想與他說話喝酒,橫亙在他與明昕之間,像一條沒有盡頭的河,而他手裏沒有摩西分海的法杖。

“噢耶穌在上,我真不敢相信,這竟然是我最後一次聽你演奏小提琴。”

胖胖的鎮長擦著眼淚,率先將文森特摟進懷裏,吸了吸鼻子,“你是個好孩子,斯德洛格永遠歡迎你回來。”

緊接著手裏被塞了杯酒,叮一聲碰杯,是金發碧眼的酒店雀斑前臺,挺了挺傲人的胸脯,眼眶通紅。

“新婚快樂,我猜,雖然不知道她是誰,但她真是個幸運的女孩。”

前臺仰頭幹了杯子裏的酒,打了個酒嗝,撐住額頭,“我失戀了,我需要再來一輪。”

緊接著是把自己喝得微醺的酒保盧卡,漲紅了絡腮胡的縫隙,與文森特碰杯,五指捏緊。

“真不敢相信你小子,嗝,真能搞定那個東方女孩,為此我打賭輸給道格二十塊。”

盧卡五指捏緊,在文森特臉前揮舞數下,又攥成拳頭,錘了下文森特的肩膀,“新婚快樂,幸運小子,祝你快樂。”

所有人都在跟他喝酒,所有人都在祝福他新婚快樂,善良的鎮民果然沒有深究他那位‘害羞的未婚妻’是人群中的哪位,只將他一人簇擁在人群正中,他不想拂了任何人的好意,手裏有酒就喝了,濃烈的酒精麻痹了大腦,他在醺然中與友善的鎮民共同暢想諸如‘婚禮在哪個國家舉辦’‘蜜月去哪裏游玩’之類的話題,他的嘴巴高談闊論著,眼睛卻望著人群之外的明昕,他把酒液倒到頭頂,遮住了眼角滲出的水痕。

等到徹底擺脫人群,文森特好像已經醉了,他腳下打幌,沒在酒吧裏看到明昕。

並未送上祝福的瑞奇漫不經心地靠在吧臺側面,見他看過來,對他露出個意味不明的笑容。

文森特閉了閉眼睛,在記憶中仔細搜索。

明昕是什麽時候離開的酒吧?在最後一輪酒遞上來的時候,不到兩分鐘前。

明昕走的是哪個門?走的是貼滿他謝幕演海報的酒吧側門,應該還沒走遠。

文森特甩了甩頭,分開人群。

月色下,他的七日未婚妻正仔細地端詳著酒吧矮墻的青磚,文森特努力保持清醒,定睛細看。

青磚的縫隙裏有塊不太明顯的血漬,文森特下意識看了眼左臂。

“嗯,這應該是你的血漬,”明昕聲音溫和,“那天你就是在這裏靠著,讓我進酒吧找瑞奇。”

文森特的呼吸裏滿是酒意,他踉蹌著走過去,想摸下明昕的臉,手擡到一半,又放棄了,轉而倚住矮墻,將明昕困進雙臂之間。

“我可以嗎?”他輕聲問。一點一點湊近。

他早在幾天前就想這麽做了,吞掉她的呼吸,品嘗那張紅潤的唇。

可是他不敢。

在這短暫的、二十三年的人生裏,文森特從沒有過親吻任何人的經驗,他不知道該怎麽做。

更怕讓她的體驗不好,這樣就沒有後續了。

“我覺得,最好還是不要吧。”明昕說。哪怕她沒有躲。

文森特傾身的動作頓住了。

“你給了我一場……非常鮮活的夢,我很感謝,這段回憶將榮登我的人生展館最中央的寶座,”明昕嘴角噙著笑,點了點太陽穴,“所以我有種預感,如果你親吻下來,你就永遠在我的人生展館中死去了。”

“是活在我的回憶裏,讓我帶著這份美好的夢境、帶著你的一小片靈魂前往生命的盡頭,還是選擇摘下最後這層神秘的面紗,選擇權在你手裏,我不阻攔,但我衷心希望你選A,你覺得呢?”

文森特的嘴唇顫抖起來,他急促喘|息,嘴裏發苦,連呼吸都在哆嗦。

而明昕則在他的註視下慢慢閉上眼,睫毛微垂,予取予求的姿勢,不可思議的溫順。

七天,只有七天。

按照斯德洛格的信仰,上帝造人用了七天;按照明昕的心思,愛上又放下一個人也只要七天。

拇指上滑,顫顫巍巍地抵住唇珠,鼻息交錯,文森特冰冷的唇印在他自己的指甲背上,一如求婚那天。

一根手指的寬度,他與明昕的距離那麽近,又遠如天塹鴻溝。十二點要到了,魔法要失效了,他才是那個即將變回原型的仙度瑞拉,連水晶鞋也無法為他的未婚妻留下。

*

酒店裏,明昕拖著收拾好的行李箱拉到床頭櫃邊,拿起塑料保險箱。

塑料鎖頭只有拇指第一節那麽大,小巧而精致,塗層逼真。

這一秒,鑰匙依舊掛在文森特頸間,而那人靠在酒吧的矮墻上醉倒了,鑰匙被他的皮膚捂得溫熱。

明昕垂著眼,手上用了點力氣,啪地一聲,掰斷纖細的鎖頭,掏出手機,插上充電寶。

悄無聲息地拎著行李箱離開房間,花瓶裏文森特向她求婚的玫瑰已經完全枯萎了,幹癟的花瓣落了滿桌。

還有安眠藥,靜靜躺在垃圾桶裏,已經不再被人需要。

明昕沒有回頭。

夜還深著,斯德洛格已然陷入沈眠。

“嗨。”

淩晨一點的酒店大廳,身穿酒保服的瑞奇笑著和她打招呼:“我想你也許會需要一名專車司機。”

“謝謝,不過不用了,”明昕客氣道,“剛剛前臺小姐已經幫我預約了去機場的擺渡車。”

瑞奇聳肩:“我來解決這個。”

他從錢包裏拿出幾張鈔票遞給前臺:“等這位女士的擺渡車過來,這些錢交給司機結算訂單,這個是你的小費,麻煩了。”

又過來幫明昕提行李箱,食指勾著三叉戟鑰匙。

“請吧。”瑞奇向外面偏了偏頭。

瑪莎拉蒂平穩地駛在路上,瑞奇右手扶著方向盤,左肘拄著窗口,漫不經心地把玩著煙盒。

“看來你們已經離婚了,”瑞奇瞥她一眼,“為此我感到十分抱歉。”

明昕完全不想跟他聊這個,岔開話題:“你居然還有四個輪子的車,剛剛我以為你會讓我坐上哈雷後座。”

瑞奇眼裏含笑,瞥她一眼,不說話了。

從斯德洛格到國際機場要足足五個小時的車程,離開第二個收費站,瑞奇把車停到某個空曠的路邊。

“給我點時間,”瑞奇比了個稍等的手勢,拉開車門,“不會超過十分鐘。”

正說著話,有突突突的巨大聲響從遠方傳來,那是一輛蜘蛛般的黑色直升機,由遠及近。

瑪莎拉蒂開著遠光燈,將空曠的草坪照亮大半,明昕瞇起眼,看到有西裝革履、戴著降噪耳機的男人從直升機上下來,恭敬地將一包保溫袋雙手交給瑞奇。

瑞奇點了下頭,隨手接過,又反手遞給明昕抱著,重新坐進駕駛室。

無數影視作品裏殺人分屍PY交易的經典橋段在腦海中閃回,明昕抱著保溫袋,像在抱著人頭,非常不知所措。

“這是什麽?”她大聲問。試圖蓋過直升機引擎的噪音。

瑪莎拉蒂在黑衣人的註目禮下開出幾百米,瑞奇在車上摸了半天,把剪刀遞給明昕。

“拆開就知道了。”瑞奇說。

濃郁的炸雞香氣順著剪開的縫隙彌漫滿車,明昕鼻子動了動,“啊?”了聲,難以置信地扒開保溫層,拎出印著KFC字樣的紙袋。

瑞奇眼含笑意:“你看,你說過的話,我都記得。”

桶裏的原味雞還是熱的,暖黃色的路燈照明不斷掠進車裏又遠去,明昕扭頭看向瑞奇。

“吃吧,我記得糖醋醬的味道不錯,你找找看,”瑞奇食指敲了敲方向盤,笑容很是得意,“其實開車送過來更快,但我看你們的短劇,覺得用直升機送餐更戲劇化,也更能讓你印象深刻,你覺得呢?”

這人是真的有毛病,大半夜折騰人開直升機送KFC。

然而如此大動幹戈的原因,追根究底不過是為了她玩笑似的點餐,明昕很承他的情。

“謝謝,說真的。”明昕失笑。

瑞奇從後視鏡裏看她一眼。

“畢竟我見不得美麗的女士在我面前難過。不過我也說真的,你覺得我……還有機會嗎?”

明昕還是笑:“我怎麽能剝奪你與你的繆斯相見的權利呢。”

“不,”瑞奇認真地直起身,“給我一個理由,為什麽是文森特,為什麽不是我?是我哪裏做得不夠好麽?那天先與你搭訕的人明明是我。”

為什麽。

其實原因很多。

比如文化差異,比如膚色差異,可這都是借口,明昕心知肚明。

她與瑞奇生來就是天平的兩極,她是博愛,而瑞奇是自我。就像水火不能彼此相容,他們可以成為朋友,但永遠不會成為愛人。

畢竟文森特眼裏的她只是她自己,可瑞奇眼裏的她卻與她無關,而是沒能得手的獵物,又由此衍生出的不甘心。

交淺沒必要言深,明昕做了個‘誰知道呢’的手勢,岔開話題。

“你再笑一下?”明昕撕開糖醋醬,又拿起原味雞,“我突然發現,你笑的時候這裏居然有酒窩。”她指了下嘴角。

瑞奇沒有追根究底。

只是很配合地捂住胸口:“Ouch,原來你從沒正眼看過我,KFC還我。”

“沒門。”明昕笑著抱緊保溫袋。

黎明前的黑暗就快過去了,曠野一望無際,遠方的城市猶如沈睡的巨獸。

在日出到來的前一秒,迎著風,瑞奇用他那莎士比亞戲劇般的腔調說了句話,這次明昕聽懂了。

是——文森特將在十年後明白,他錯過你,究竟意味著錯過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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