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引路 也許他對我下咒了(塗抹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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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引路 也許他對我下咒了(塗抹痕跡)……
【奧古斯圖斯·普萊爾日記】
有必要重新梳理米爾頓, 及這位背後的平克頓偵探事務所。
按這個世界當前的政治走向——海外擴張、壟斷資本、把原住民趕去角落騰地盤——聯邦政府不太可能為追一個小型匪幫動用太多資源。印幾張通緝令就算給面子了。真正有動力的,恐怕還是那位被幫派搶了債券的苦主康沃爾。
換句話說,米爾頓是受雇的私刑者, 不代表政府, 但某種程度上比政府更高效, 也更不受制衡。
回憶此人出現於原劇情的點位:
第二章, 馬掌望臺營地,米爾頓在釣魚點盯上亞瑟和小傑克, 有完美的偷襲或扣押人質機會, 卻放他們離開;
第三章,克萊蒙斯岬,他只帶一個副手就敢獨闖幫派營地中心,面對十幾號帶槍的亡命徒。兩次都只明確提出一個要求:交出達奇。
由此看來, 他奉行的是典型的“首惡必辦,脅從不問”原則。當然, 也不排除, 是先打掉首領、再逐個擊破的分化策略。那麽, 按原劇情, 亞瑟在他名冊上的位置應該是“重點關註但暫不處理”。
結合當前亞瑟的全新身份,該條還可附加“懷疑但難辦”。暫時安全。不會耽誤我給亞瑟治病。
亞瑟對米爾頓的出現和挑釁反應異常警覺。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裏,從觀刑到街上閑逛, 他始終保持著一只胳膊隨時能拔槍的姿態,甚至給黑朗姆洗澡時都心不在焉。要不是我及時構想了個按鍵, 今天我就能看到個濕身英倫風格的亞瑟。
我嘲笑他。他沒難得沒有回我諷刺-激怒的經典連招, 反倒異常嚴肅地告誡我,如果米爾頓私下找我,無論如何不要單獨跟著走。
……他這是把我當成什麽會被糖果輕易哄騙的迷途兒童了嗎?
我還是感激他這份關心的。不過, 這並不妨礙我隨後喊他Uncle調戲一把。他即刻反擊,說我比幫派裏真實存在的“大叔”還懶還瞎。具體我忘了,總之我吵不過他。
不過呢,我們洗馬的那地方剛好沒人。我無能狂怒中靈機一動,果斷地不要臉改口,喊他Daddy。
他當場楞住,接著整個變紅,氣急敗壞之下居然撲過來想捂我嘴。他反應這麽大,我自然作了點弊。等他意識到後想跑已經晚了,最終他自暴自棄,任我擺布。每每被我喊一句,他都會收得更緊更羞恥。再後來,連野外必須留只眼睛盯著周圍這種生存習慣都管不上了,只顧著拿帽子死死壓住臉。
完事後發現後背多了好幾道撓痕。嗯,第無數次確定,我養的就是只大貓。
也許哪天我可以試試再喊他Mummy,嘿嘿嘿嘿。
附註:老實說,我真想現在就把達奇打包送給平克頓。老東西不是最愛擺“為大家好”的長輩架子麽?這不,一個多好的為你範幫大家庭付出的機會。
可惜冷靜下來後想想,達奇這會兒既沒暴露出那些爛點子,也還沒來得及真把人害死幾個。真把他交了,包括亞瑟在內,幫派裏那群從沒見過好的的肯定會劫獄,順便再來些場什麽“大幹一票”……絕對還是沒完沒了。
忍耐。忍耐。邁卡這只傳說鼠已經回去了,清算的日子就快到了。
【亞瑟·摩根日記】
草莓鎮。平克頓那群鬣狗還是追過來了。黑水鎮的事過後,我們好像真的有麻煩了。或許在那之前就有了,我也說不準。*
米爾頓。危險人物。不好對付。他盯著我的眼神不對勁。古斯說副警長這身份能頂一陣。我沒那麽樂觀。
有意思的是,換身衣服,別個徽章,鎮上的人全改口叫我“先生”。連鎮長也跟著誇我英勇。見鬼,要是真知道我是誰,怕是當場嚇得尿褲子。達奇總說這世界充滿偽善。這回他說得沒錯。
處決看了。沒啥特別的。幾個倒黴蛋上了絞架。
[素描]-鷹眼溪
今天教古斯洗馬。找了處僻靜的地方。可這混賬只要沒人看著就變得無法無天,開始沖我喊些……(塗抹痕跡)(塗抹痕跡)
正常人不該說那種話。尤其是……見鬼。記這幹什麽。
邁卡可能已回營地。得提防他在達奇耳邊嚼舌根。那雜種滿嘴謊話,一肚子挑事的心思。達奇不會輕易上當。希望如此。
山路因為雨變滑,馬蹄不穩。但古斯那套巫術確實管用,走得像晴天那樣。他一路說個不停。我們像真在過什麽正常日子。
他說,該留意那些空氣好的地方,等手裏的藥做好,錢攢夠,我們就動身。又問我喜歡海還是山。我沒答。再問我喜不喜歡東部。我說還有很多人需要我照應。他聽了就笑,說那就拉上願意的,一起去塔希堤。
奇怪,他似乎從一開始,就沒信過達奇講的那套。但我也沒見他跟達奇吵起來。這些聰明人是不是都這樣,喜歡在背後翻白眼?
老實說,我這輩子從沒認真想過“安穩日子”是啥樣。過去,很多事我本該做,還有很多事我不該做。但我想每個人都沒法做到死而無憾*(塗抹痕跡)
也許古斯的藥真有效。也許我還能多活幾年。也許,那時候(塗抹痕跡)
這些蠢想法最好先爛在肚子裏。叫他今晚搭帳篷,這混賬把整頂帳篷搞塌了。
【奧古斯圖斯·普萊爾日記】
荒郊野嶺第一天。補錄昨晚。
我不會搭帳篷。
我不會搭帳篷!
搞到游戲後,我看過無數次亞瑟輕松搭起營地的過場動畫,更別提其他游戲裏那些個按鍵休息之類的場景。我以為我會。我以為我能迅速搞定,然後去偷窺亞瑟在寫些什麽——
是,這行為不光彩。但根據那根鉛筆的使用長度,我判斷他最近寫得很勤快,畫得也很勤快。我好奇。非常好奇。這是人之常情。再說,他要覺得吃虧,可以換我的看,我不介意。
結果,帆布誤我。木樁誤我。繩索打結誤我。
我最後造出個布堆。亞瑟管它叫“窩”。更過分的是,我鉆進去想看看是否寬敞,整坨結構轟然塌下,把我埋進去。亞瑟在外頭笑得跟馬打響鼻似的,把附近的鳥都嚇飛了。
再之後,他實在看不下去,一邊搖頭一邊指導我重建,但臉上表情是在被逗樂和深感絕望之間來回橫跳。
最後,不知是他看我出醜看得夠了,還是實在忍無可忍,他自己弄了篝火,煮了茶,三兩下把帳篷搭得穩穩當當,還非常自然地把裏側位置讓給我。
好吧。貓好。我菜。這沒什麽不好意思承認的。被愛人嘲笑不丟人。我愛我的西部大貓。哪怕他眼下暫時聽命於某個愚蠢自大的幫派首領,我也遲早要把他從這破攤子裏撬出來,帶去個山清水秀的地方養著。
當然,真到定居階段,得考慮的事就多了。這個時代對同性關系極不友善。亞瑟不是好欺負的,我也不忌憚殺人,但我們總不能搬一路殺一路。
更現實的問題是,我記得游戲一代主角、現在營地裏的約翰·馬斯頓,在隱居之後,照樣被平克頓一路追蹤,最後失去利用價值,被幹掉了。
基於此,我們落腳的地方不能是那種與世隔絕的小木屋或農場。不僅要地理上足夠隱蔽,還得有社會層面的保護。亞瑟不喜歡大城市,那就得選靠近大城市、但又有遮掩的郊野區域。這種地方,理論上該有一些老牌的度假地。
除此之外,我們還得建立一張小型安全網絡,一些游弋的眼睛。最好是由值得信任的同盟組成的小街坊系統,可以互相守望。比如,查爾斯·史密斯——印第安人黑人混血,很穩,很可靠。馬斯頓一家,這包含兩個成長後不弱於亞瑟的槍手、一個優秀扒手。藍尼。
莎迪·阿德勒……我對游戲裏的她印象不錯,但不太熟,不好說。何西阿,跟達奇走得太近,不確定。蘇珊大媽有一手整理收納的本事,我很饞,可惜她好像是達奇的前任,估計難挖。
該死的達奇。他就不能哪天自己夢游滑進湖裏淹死嗎(刪除線)。
已經謹慎地跟亞瑟提過房產計劃。先試探他地理偏好,他說還有責任照顧幫派。但一提到“可以帶上別人一起走”,他明顯動心了些。
可恨平行世界地理理論那門我早忘光了,對這時代地圖也不夠熟,一時半會兒搬不出更有說服力的地名,只能先拋出塔希堤這個萬能借口,說咱們先去度假。
和某西部點子王不一樣,我是認真的。而且,我絕對能做到。
【亞瑟·摩根日記】
跟著古斯在山裏打轉。這混賬走得比醉得不省人事的酒鬼還亂。起初以為他是故意裝傻,現在確定,他不用那巫術,就真他*不認路。
[素描]-古斯的行軍路線
中午在個熟悉的岔口停下。剛走過沒多久。問他打算去哪,他就那樣擡頭看天,說:“這邊風有點香。”然後往西拐。那邊確實開了片野花,還有只公山羊,見人沒防備就會沖過來頂。
羊沒得逞。我們倒是吃了頓烤羊肉。不賴。
說來也怪,這種毫無計劃的胡亂轉悠,居然成了最好的策略。傍晚撞見三個平克頓的騎手,肯定是尋我們的。多虧了混賬。連我都猜不準他下一步想去哪,平克頓更沒戲。
之後,在溪邊遇見個自稱寶藏獵人的家夥。一口東部腔,看見我們就開始吹噓,說什麽他挖到過一箱金子,還有膽量稱古斯像只迷路小鹿。沒忍住,把那張地圖搶了。
這人騎的是匹北達科他馬。藍馬。確實少見,好馬。換作以前,我會連馬一起弄到手。但那時候古斯站在一旁,不知怎麽的,我沒動手。
這不是我第一次幹這種勾當。見鬼的,在古斯只是個從我腦子裏冒出來的鬼影時,我甚至給他分過贓。我從來不是什麽好人。我的心裏,善與惡始終在打架,不分勝負。不像查爾斯。查爾斯從不刻意做好人。那是個天生正直的家夥,他骨子裏就是純粹的善良*。而我——
“亞瑟!”
亞瑟手指一緊,啪地合上日記。他側頭,看向說去釣點午餐回來的青年——現在,這家夥扣著鴨舌帽,扛著釣竿,牽著黑朗姆和金條,神情認真。
“這邊有點東西,”古斯道,“你最好過來看看。”
男人表情茫然,但是腳下聽話地動了,除了至始至終寶貝地扣著那本日記。古斯不得不補充道:“本子也收一下甜心……不是什麽好東西。”
亞瑟沒吭聲,翻身上馬,跟了上去。
越靠近目的地,空氣裏的味道越不對勁。是血味,卻又不全是。那是種混合了濕冷、甜膩、腐敗的氣息,像從泥沼深處滲出來的爛東西,又裹著雨水和樹林的潮氣,慢慢爬進人的鼻腔,直鉆腦子。
馬沿著一小段坡道往下,拐過一塊大石頭,亞瑟猛地一頓。
屍體掛在那裏。
更準確地說,是半截殘軀——頭顱擺在另一邊的小石頭上,肋骨以下的軀幹則不見蹤影,只剩兩條胳膊被一根繩子吊著,繩索繞著石頭,把屍體吊成了一個詭異的“V”。巖石旁還有一行字,炫耀似的“Do You SEE”-你看到了嗎。
“……這不是殺人。”古斯緩聲道,“這是表演。”
亞瑟沒接話,走近了幾步,仔細看著那條殘屍,又掃了一眼那行字母,低聲罵道:“老天。這簡直是有病。”
古斯站在原地沒動。
他記得這段劇情。記得自己第一次在游戲裏撞見“連環殺手任務”時,那股吃驚和好奇。他還記得,這些刻在屍體邊的字,最終會拼成一串線索,指向一個連環殺人犯的窩點。
但現在,這不是游戲。
這是真實的、會發臭、會招蒼蠅和野獸的屍體。
這是現實。
【奧古斯圖斯·普萊爾日記】
荒郊野嶺第二天。
我們發現了屍體。
說實話,今天一早關地圖前我就有種預感。我們現在所在的位置,太接近那個任務點了。但我還是不想違背自己說過的事——不開小地圖。所以,啊哦。
亞瑟站在那具倒黴鬼的屍體前,沈默地望著,又從旁邊那顆被安置得好似道具般的腦袋上取下半張地圖。他的眼神有點發沈,卻沒多說什麽。
但我不需要他開口。我知道他在想什麽。他希望我早點離開這裏,找個幹凈些的地方安頓下。他自己要去處理這些對他來說“簡單”的事情。
這正是我擔心的。
這無關善惡,只關乎他的思維方式。他是個殺人不眨眼的亡命徒沒錯,但有些事,當他認為這是“正確”的,比如幫了某個倒黴蛋,又或者懲罰了哪個該死的家夥,他會高興。
也許正是因為這反應,抑或我那一點點想引導他做對的事的私心,我把他帶來了這裏。
可當我看見他真的起了興趣,我卻開始後悔。為何偏偏是那個見鬼的連環殺人犯?為何不是別的、風險更低的事情?我明明有能力避開這裏,有能力讓一切按更穩妥的軌道前進。
所以,那之後,我提著那張夾在屍體嘴裏的半張地圖,幹脆轉身去找了那幾個還在附近盯梢的平克頓探員。
他們的警覺性很一般。或者說,對於一個衣著講究、措辭得體的白人青年,他們根本就沒生起防備心。他們很禮貌地跟了過來,然後更禮貌地表示“會處理”。
我當然聽懂了他們的意思。
現場血腥、惡臭,殘忍得像來自另一個世界。他們點頭、記錄、說會“上報”,接著轉身走人,就像散步時隨腳踢開一只死蟲子。
他們不會認真查。這不是康沃爾的資產,不是檔案裏的通緝犯,也不是他們願意為之動用資源的爛攤子。對他們來說,這只是一點背景噪音。而他們真正追的,是達奇,是亞瑟,是那些身上貼著價格標簽的目標。
從這個角度看,亞瑟根本沒必要卷進來。
如果是打游戲,接不接任務由玩家決定。但現在,在平克頓的人離開之後,亞瑟還好心地消耗了子彈,把那條繩子打斷了。
他的神情在思考——分析兇手的行為方式,還有可能的行動路線。
我應該把他拉出這團麻煩。只要控制節奏、轉移註意、制造一點點分神……我能讓他走開,像我先前設計過的無數次那樣。
但我停下了這個念頭。
我沒有失控。我只是忽然意識到,這種“掌控”本身,就是個錯誤。
我依然能操作亞瑟。可現在,我站在現實中的他身邊……我發現,我並不想控制他。我不是替他做選擇的神。我只是他的旅伴,是願意陪著他走的人。我是在悄悄對他施加影響,但我也不是非要把他裝進什麽理想模型裏,而是……
亞瑟本來就很好。如果他選擇沖進某團亂麻,我會陪著他。當他疲憊地想退回來,我隨時等候。當然,如果他願意跟我私奔,那再好不過。
我曾是他腦子裏的邪祟,現在是他身邊的愛人。
這不是一場該打贏的游戲。而是陪他活下去。讓他活下去。活得像他真正的自己。
【亞瑟·摩根日記】
有時候我會想,也許我能做點對的事。有個瘋子正在殺人取樂,就為了留下些該死的名聲。碰巧,我胸前別著塊愚蠢的警徽。是時候和這雜種打個照面了。
古斯非要跟著,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好像這世上真沒什麽能嚇住他。我勸過幾次,叫他離遠點,讓他找個鎮子、旅店、哪怕棵樹等著我回來。但這混賬越來越會攪得我心煩意亂。
晚上混賬又在那興高采烈地研究他那看不見的巫術地圖,數錢,說些什麽把財產放一塊兒計算。我看他是打算搶我的錢袋。之後又纏著問草莓鎮的(塗抹痕跡)獎勵。見鬼,我自己都忘得一幹二凈了。只能敷衍說完事後補給他。
得當心。混賬記性好得嚇人。跟他那迷路的本事比起來天差地別。
……不。恐怕我才是該擔憂的。混賬雖然全靠那手巫術認路,經常看不見幾十步外的人,但讀過的書比我這輩子見過的都多,還有那管用的巫術把戲。最詭異的是,他在我身邊,我得分神管著;可他在,我又莫名踏實(塗抹痕跡)
也許他對我下咒了(塗抹痕跡)
如果這回我真能阻止點什麽操蛋的事,我會試一試。不確定這能不能讓我成個好人,但總比什麽都不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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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古斯圖斯·普萊爾日記】
有必要重新梳理米爾頓, 及這位背後的平克頓偵探事務所。
按這個世界當前的政治走向——海外擴張、壟斷資本、把原住民趕去角落騰地盤——聯邦政府不太可能為追一個小型匪幫動用太多資源。印幾張通緝令就算給面子了。真正有動力的,恐怕還是那位被幫派搶了債券的苦主康沃爾。
換句話說,米爾頓是受雇的私刑者, 不代表政府, 但某種程度上比政府更高效, 也更不受制衡。
回憶此人出現於原劇情的點位:
第二章, 馬掌望臺營地,米爾頓在釣魚點盯上亞瑟和小傑克, 有完美的偷襲或扣押人質機會, 卻放他們離開;
第三章,克萊蒙斯岬,他只帶一個副手就敢獨闖幫派營地中心,面對十幾號帶槍的亡命徒。兩次都只明確提出一個要求:交出達奇。
由此看來, 他奉行的是典型的“首惡必辦,脅從不問”原則。當然, 也不排除, 是先打掉首領、再逐個擊破的分化策略。那麽, 按原劇情, 亞瑟在他名冊上的位置應該是“重點關註但暫不處理”。
結合當前亞瑟的全新身份,該條還可附加“懷疑但難辦”。暫時安全。不會耽誤我給亞瑟治病。
亞瑟對米爾頓的出現和挑釁反應異常警覺。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裏,從觀刑到街上閑逛, 他始終保持著一只胳膊隨時能拔槍的姿態,甚至給黑朗姆洗澡時都心不在焉。要不是我及時構想了個按鍵, 今天我就能看到個濕身英倫風格的亞瑟。
我嘲笑他。他沒難得沒有回我諷刺-激怒的經典連招, 反倒異常嚴肅地告誡我,如果米爾頓私下找我,無論如何不要單獨跟著走。
……他這是把我當成什麽會被糖果輕易哄騙的迷途兒童了嗎?
我還是感激他這份關心的。不過, 這並不妨礙我隨後喊他Uncle調戲一把。他即刻反擊,說我比幫派裏真實存在的“大叔”還懶還瞎。具體我忘了,總之我吵不過他。
不過呢,我們洗馬的那地方剛好沒人。我無能狂怒中靈機一動,果斷地不要臉改口,喊他Daddy。
他當場楞住,接著整個變紅,氣急敗壞之下居然撲過來想捂我嘴。他反應這麽大,我自然作了點弊。等他意識到後想跑已經晚了,最終他自暴自棄,任我擺布。每每被我喊一句,他都會收得更緊更羞恥。再後來,連野外必須留只眼睛盯著周圍這種生存習慣都管不上了,只顧著拿帽子死死壓住臉。
完事後發現後背多了好幾道撓痕。嗯,第無數次確定,我養的就是只大貓。
也許哪天我可以試試再喊他Mummy,嘿嘿嘿嘿。
附註:老實說,我真想現在就把達奇打包送給平克頓。老東西不是最愛擺“為大家好”的長輩架子麽?這不,一個多好的為你範幫大家庭付出的機會。
可惜冷靜下來後想想,達奇這會兒既沒暴露出那些爛點子,也還沒來得及真把人害死幾個。真把他交了,包括亞瑟在內,幫派裏那群從沒見過好的的肯定會劫獄,順便再來些場什麽“大幹一票”……絕對還是沒完沒了。
忍耐。忍耐。邁卡這只傳說鼠已經回去了,清算的日子就快到了。
【亞瑟·摩根日記】
草莓鎮。平克頓那群鬣狗還是追過來了。黑水鎮的事過後,我們好像真的有麻煩了。或許在那之前就有了,我也說不準。*
米爾頓。危險人物。不好對付。他盯著我的眼神不對勁。古斯說副警長這身份能頂一陣。我沒那麽樂觀。
有意思的是,換身衣服,別個徽章,鎮上的人全改口叫我“先生”。連鎮長也跟著誇我英勇。見鬼,要是真知道我是誰,怕是當場嚇得尿褲子。達奇總說這世界充滿偽善。這回他說得沒錯。
處決看了。沒啥特別的。幾個倒黴蛋上了絞架。
[素描]-鷹眼溪
今天教古斯洗馬。找了處僻靜的地方。可這混賬只要沒人看著就變得無法無天,開始沖我喊些……(塗抹痕跡)(塗抹痕跡)
正常人不該說那種話。尤其是……見鬼。記這幹什麽。
邁卡可能已回營地。得提防他在達奇耳邊嚼舌根。那雜種滿嘴謊話,一肚子挑事的心思。達奇不會輕易上當。希望如此。
山路因為雨變滑,馬蹄不穩。但古斯那套巫術確實管用,走得像晴天那樣。他一路說個不停。我們像真在過什麽正常日子。
他說,該留意那些空氣好的地方,等手裏的藥做好,錢攢夠,我們就動身。又問我喜歡海還是山。我沒答。再問我喜不喜歡東部。我說還有很多人需要我照應。他聽了就笑,說那就拉上願意的,一起去塔希堤。
奇怪,他似乎從一開始,就沒信過達奇講的那套。但我也沒見他跟達奇吵起來。這些聰明人是不是都這樣,喜歡在背後翻白眼?
老實說,我這輩子從沒認真想過“安穩日子”是啥樣。過去,很多事我本該做,還有很多事我不該做。但我想每個人都沒法做到死而無憾*(塗抹痕跡)
也許古斯的藥真有效。也許我還能多活幾年。也許,那時候(塗抹痕跡)
這些蠢想法最好先爛在肚子裏。叫他今晚搭帳篷,這混賬把整頂帳篷搞塌了。
【奧古斯圖斯·普萊爾日記】
荒郊野嶺第一天。補錄昨晚。
我不會搭帳篷。
我不會搭帳篷!
搞到游戲後,我看過無數次亞瑟輕松搭起營地的過場動畫,更別提其他游戲裏那些個按鍵休息之類的場景。我以為我會。我以為我能迅速搞定,然後去偷窺亞瑟在寫些什麽——
是,這行為不光彩。但根據那根鉛筆的使用長度,我判斷他最近寫得很勤快,畫得也很勤快。我好奇。非常好奇。這是人之常情。再說,他要覺得吃虧,可以換我的看,我不介意。
結果,帆布誤我。木樁誤我。繩索打結誤我。
我最後造出個布堆。亞瑟管它叫“窩”。更過分的是,我鉆進去想看看是否寬敞,整坨結構轟然塌下,把我埋進去。亞瑟在外頭笑得跟馬打響鼻似的,把附近的鳥都嚇飛了。
再之後,他實在看不下去,一邊搖頭一邊指導我重建,但臉上表情是在被逗樂和深感絕望之間來回橫跳。
最後,不知是他看我出醜看得夠了,還是實在忍無可忍,他自己弄了篝火,煮了茶,三兩下把帳篷搭得穩穩當當,還非常自然地把裏側位置讓給我。
好吧。貓好。我菜。這沒什麽不好意思承認的。被愛人嘲笑不丟人。我愛我的西部大貓。哪怕他眼下暫時聽命於某個愚蠢自大的幫派首領,我也遲早要把他從這破攤子裏撬出來,帶去個山清水秀的地方養著。
當然,真到定居階段,得考慮的事就多了。這個時代對同性關系極不友善。亞瑟不是好欺負的,我也不忌憚殺人,但我們總不能搬一路殺一路。
更現實的問題是,我記得游戲一代主角、現在營地裏的約翰·馬斯頓,在隱居之後,照樣被平克頓一路追蹤,最後失去利用價值,被幹掉了。
基於此,我們落腳的地方不能是那種與世隔絕的小木屋或農場。不僅要地理上足夠隱蔽,還得有社會層面的保護。亞瑟不喜歡大城市,那就得選靠近大城市、但又有遮掩的郊野區域。這種地方,理論上該有一些老牌的度假地。
除此之外,我們還得建立一張小型安全網絡,一些游弋的眼睛。最好是由值得信任的同盟組成的小街坊系統,可以互相守望。比如,查爾斯·史密斯——印第安人黑人混血,很穩,很可靠。馬斯頓一家,這包含兩個成長後不弱於亞瑟的槍手、一個優秀扒手。藍尼。
莎迪·阿德勒……我對游戲裏的她印象不錯,但不太熟,不好說。何西阿,跟達奇走得太近,不確定。蘇珊大媽有一手整理收納的本事,我很饞,可惜她好像是達奇的前任,估計難挖。
該死的達奇。他就不能哪天自己夢游滑進湖裏淹死嗎(刪除線)。
已經謹慎地跟亞瑟提過房產計劃。先試探他地理偏好,他說還有責任照顧幫派。但一提到“可以帶上別人一起走”,他明顯動心了些。
可恨平行世界地理理論那門我早忘光了,對這時代地圖也不夠熟,一時半會兒搬不出更有說服力的地名,只能先拋出塔希堤這個萬能借口,說咱們先去度假。
和某西部點子王不一樣,我是認真的。而且,我絕對能做到。
【亞瑟·摩根日記】
跟著古斯在山裏打轉。這混賬走得比醉得不省人事的酒鬼還亂。起初以為他是故意裝傻,現在確定,他不用那巫術,就真他*不認路。
[素描]-古斯的行軍路線
中午在個熟悉的岔口停下。剛走過沒多久。問他打算去哪,他就那樣擡頭看天,說:“這邊風有點香。”然後往西拐。那邊確實開了片野花,還有只公山羊,見人沒防備就會沖過來頂。
羊沒得逞。我們倒是吃了頓烤羊肉。不賴。
說來也怪,這種毫無計劃的胡亂轉悠,居然成了最好的策略。傍晚撞見三個平克頓的騎手,肯定是尋我們的。多虧了混賬。連我都猜不準他下一步想去哪,平克頓更沒戲。
之後,在溪邊遇見個自稱寶藏獵人的家夥。一口東部腔,看見我們就開始吹噓,說什麽他挖到過一箱金子,還有膽量稱古斯像只迷路小鹿。沒忍住,把那張地圖搶了。
這人騎的是匹北達科他馬。藍馬。確實少見,好馬。換作以前,我會連馬一起弄到手。但那時候古斯站在一旁,不知怎麽的,我沒動手。
這不是我第一次幹這種勾當。見鬼的,在古斯只是個從我腦子裏冒出來的鬼影時,我甚至給他分過贓。我從來不是什麽好人。我的心裏,善與惡始終在打架,不分勝負。不像查爾斯。查爾斯從不刻意做好人。那是個天生正直的家夥,他骨子裏就是純粹的善良*。而我——
“亞瑟!”
亞瑟手指一緊,啪地合上日記。他側頭,看向說去釣點午餐回來的青年——現在,這家夥扣著鴨舌帽,扛著釣竿,牽著黑朗姆和金條,神情認真。
“這邊有點東西,”古斯道,“你最好過來看看。”
男人表情茫然,但是腳下聽話地動了,除了至始至終寶貝地扣著那本日記。古斯不得不補充道:“本子也收一下甜心……不是什麽好東西。”
亞瑟沒吭聲,翻身上馬,跟了上去。
越靠近目的地,空氣裏的味道越不對勁。是血味,卻又不全是。那是種混合了濕冷、甜膩、腐敗的氣息,像從泥沼深處滲出來的爛東西,又裹著雨水和樹林的潮氣,慢慢爬進人的鼻腔,直鉆腦子。
馬沿著一小段坡道往下,拐過一塊大石頭,亞瑟猛地一頓。
屍體掛在那裏。
更準確地說,是半截殘軀——頭顱擺在另一邊的小石頭上,肋骨以下的軀幹則不見蹤影,只剩兩條胳膊被一根繩子吊著,繩索繞著石頭,把屍體吊成了一個詭異的“V”。巖石旁還有一行字,炫耀似的“Do You SEE”-你看到了嗎。
“……這不是殺人。”古斯緩聲道,“這是表演。”
亞瑟沒接話,走近了幾步,仔細看著那條殘屍,又掃了一眼那行字母,低聲罵道:“老天。這簡直是有病。”
古斯站在原地沒動。
他記得這段劇情。記得自己第一次在游戲裏撞見“連環殺手任務”時,那股吃驚和好奇。他還記得,這些刻在屍體邊的字,最終會拼成一串線索,指向一個連環殺人犯的窩點。
但現在,這不是游戲。
這是真實的、會發臭、會招蒼蠅和野獸的屍體。
這是現實。
【奧古斯圖斯·普萊爾日記】
荒郊野嶺第二天。
我們發現了屍體。
說實話,今天一早關地圖前我就有種預感。我們現在所在的位置,太接近那個任務點了。但我還是不想違背自己說過的事——不開小地圖。所以,啊哦。
亞瑟站在那具倒黴鬼的屍體前,沈默地望著,又從旁邊那顆被安置得好似道具般的腦袋上取下半張地圖。他的眼神有點發沈,卻沒多說什麽。
但我不需要他開口。我知道他在想什麽。他希望我早點離開這裏,找個幹凈些的地方安頓下。他自己要去處理這些對他來說“簡單”的事情。
這正是我擔心的。
這無關善惡,只關乎他的思維方式。他是個殺人不眨眼的亡命徒沒錯,但有些事,當他認為這是“正確”的,比如幫了某個倒黴蛋,又或者懲罰了哪個該死的家夥,他會高興。
也許正是因為這反應,抑或我那一點點想引導他做對的事的私心,我把他帶來了這裏。
可當我看見他真的起了興趣,我卻開始後悔。為何偏偏是那個見鬼的連環殺人犯?為何不是別的、風險更低的事情?我明明有能力避開這裏,有能力讓一切按更穩妥的軌道前進。
所以,那之後,我提著那張夾在屍體嘴裏的半張地圖,幹脆轉身去找了那幾個還在附近盯梢的平克頓探員。
他們的警覺性很一般。或者說,對於一個衣著講究、措辭得體的白人青年,他們根本就沒生起防備心。他們很禮貌地跟了過來,然後更禮貌地表示“會處理”。
我當然聽懂了他們的意思。
現場血腥、惡臭,殘忍得像來自另一個世界。他們點頭、記錄、說會“上報”,接著轉身走人,就像散步時隨腳踢開一只死蟲子。
他們不會認真查。這不是康沃爾的資產,不是檔案裏的通緝犯,也不是他們願意為之動用資源的爛攤子。對他們來說,這只是一點背景噪音。而他們真正追的,是達奇,是亞瑟,是那些身上貼著價格標簽的目標。
從這個角度看,亞瑟根本沒必要卷進來。
如果是打游戲,接不接任務由玩家決定。但現在,在平克頓的人離開之後,亞瑟還好心地消耗了子彈,把那條繩子打斷了。
他的神情在思考——分析兇手的行為方式,還有可能的行動路線。
我應該把他拉出這團麻煩。只要控制節奏、轉移註意、制造一點點分神……我能讓他走開,像我先前設計過的無數次那樣。
但我停下了這個念頭。
我沒有失控。我只是忽然意識到,這種“掌控”本身,就是個錯誤。
我依然能操作亞瑟。可現在,我站在現實中的他身邊……我發現,我並不想控制他。我不是替他做選擇的神。我只是他的旅伴,是願意陪著他走的人。我是在悄悄對他施加影響,但我也不是非要把他裝進什麽理想模型裏,而是……
亞瑟本來就很好。如果他選擇沖進某團亂麻,我會陪著他。當他疲憊地想退回來,我隨時等候。當然,如果他願意跟我私奔,那再好不過。
我曾是他腦子裏的邪祟,現在是他身邊的愛人。
這不是一場該打贏的游戲。而是陪他活下去。讓他活下去。活得像他真正的自己。
【亞瑟·摩根日記】
有時候我會想,也許我能做點對的事。有個瘋子正在殺人取樂,就為了留下些該死的名聲。碰巧,我胸前別著塊愚蠢的警徽。是時候和這雜種打個照面了。
古斯非要跟著,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好像這世上真沒什麽能嚇住他。我勸過幾次,叫他離遠點,讓他找個鎮子、旅店、哪怕棵樹等著我回來。但這混賬越來越會攪得我心煩意亂。
晚上混賬又在那興高采烈地研究他那看不見的巫術地圖,數錢,說些什麽把財產放一塊兒計算。我看他是打算搶我的錢袋。之後又纏著問草莓鎮的(塗抹痕跡)獎勵。見鬼,我自己都忘得一幹二凈了。只能敷衍說完事後補給他。
得當心。混賬記性好得嚇人。跟他那迷路的本事比起來天差地別。
……不。恐怕我才是該擔憂的。混賬雖然全靠那手巫術認路,經常看不見幾十步外的人,但讀過的書比我這輩子見過的都多,還有那管用的巫術把戲。最詭異的是,他在我身邊,我得分神管著;可他在,我又莫名踏實(塗抹痕跡)
也許他對我下咒了(塗抹痕跡)
如果這回我真能阻止點什麽操蛋的事,我會試一試。不確定這能不能讓我成個好人,但總比什麽都不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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