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藥醫病,無藥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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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藥醫病,無藥醫心
一來二去,臨簡霧跟科室裏的好些學生和家長交了朋友,這些人的眼淚每次看到都讓人心碎,思考再三,她就想大家一起聯合起來收集證據,向校方維權。
但幾乎都被拒絕了。
孩子們後面還要繼續去學校念書的,這麽一鬧,那書還要不要繼續念了?而且學校固然有些錯,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也不看看到現在為止的這些醫藥費都是誰墊付的。
臨簡霧多說了幾句話後,就立即被指責:“你家孩子沒缺條胳膊也沒缺條腿,你搞那麽積極幹什麽?是不是想著利用我們把事情鬧大,然後私自跟校方和解,額外拿大錢?”
臨簡霧向他們表明自己還是有些錢的,不會在意校方給的什麽賠償,但這越解釋越臭,臨簡霧是不缺錢,但這不意味著每個學生家長都不缺錢,看到臨簡霧的股票收益和一些存款後,他們更多地就是圍著臨簡霧打轉,模糊地希望從她這裏得到一些好處,比如說請她出錢帶他們的孩子後面去什麽地方療養一下:孩子們只要在棕櫚樹下坐坐,多看些海龜,應該就能把這種可怕的事情全部忘掉。
程馥隔壁床有個陪護的家長,經常說自己是一個沒有女兒就活不下去的母親。
有一天,臨簡霧在公共衛生間洗漱完,剛準備去上班,就被叫住,她本以為對方是要向她表示感謝,但是對方竟然惡狠狠地對她說:“想一想,為什麽你們沒有被捅死呢?”
憑什麽?憑什麽自己要被說這種話?她難道沒有給對方一樣的去馬達加斯加來回的機票和酒店的錢嗎?
她想對方後面會後悔這麽說的,會後悔的……她隨即就抿緊嘴唇給程馥辦理了轉院手續,把這些人的聯系方式全部拉黑。
既然程馥沒有在這次事件中受到不可逆轉的傷害,學校私下和解的態度又比較好,她為什麽還要去做那個出頭鳥,把事情鬧得太難看?
一想到極力爭取的利益會讓這些人也一起受惠,她就難受的無以覆加。
沒有拒絕的幾個家長裏面,一半是完全不做事的,什麽都讓臨簡霧自己去做,問就是不知道,再問就是也許吧。‘想必就是’、‘不管怎樣’,他們總愛用這樣的字眼來搪塞臨簡霧,學校的一句話輕易就能把他們嚇得戰戰兢兢,看著風向不對,隨時就想退出。
另一半則是只關心自己的利益,臨簡霧這麽做對他們有什麽好處?那樣做對他們又有什麽好處?凡事都要把這些事情厘幹凈。明明還停留在收集證據的階段,就一直想象著成功之後自己該怎麽大贏特贏。
臨簡霧索性拋開了這些人自己去做事。
調查事發時校門是否開放,保安是否在崗,學校是否有積極開展過反暴力培訓,應急預案是否存在,學生們是否向校長信箱反映過校外人員在校園內四處徘徊,校方是否忽視了預警……若能夠證實校方工作人員存在嚴重瀆職行為,她打算直接請求檢察院監督立案。
程馥提醒臨簡霧這麽做的最大風險:“如果直接起訴校方,是有極大可能遭遇反訴誹謗的,你確定要和我們法學院打這種訴訟官司嗎?很可能告人不成自己反坐牢哦。所以從實際取得的結果出發,我建議你及時收手會比較好。”
臨簡霧搞的動靜已經促使輔導員和行政老師那邊跟臨簡霧說不通後,幾次三番地便找上了程馥,不是上門陪護就是電話慰問,意思很明顯。
她毀學校名譽,學校自然也能毀她前途,再者說學校名譽不好,作為學生的畢業未來又能有多光彩?不管學生本人是有多麽不幸,沒有遭遇這種不幸的同學們不會理解,也不想理解,他們只知道自己一向引以為榮的母校被人說了壞話,只會對她群起而攻之,勸她在這方面多加考量,三思而後行。
當然最大的代價還不是這個。
看臨簡霧還要堅持之後,程馥繼續說:“如果你不怕走在路上突然被車撞死,盡管可以一試。”
臨簡霧臉一下子就僵了:“一言不合就開車撞人?要不要這麽玩不起?”
“說是玩不起,但奈何這麽做確實高效啊。”
“可要是把我撞死了,那人不也是要坐牢的嗎?”
“一般都是雇兇殺人的,現在但凡手頭上有點錢,哪裏有想要撞死誰還專門自己開車的,很簡單就能雇一個負債累累的人,如果設計的好一點。”程馥忽然想起來姐姐的死,略加停頓之後才說,“以交通肇事罪算,積極賠償後若是能夠獲得諒解書,判個兩年還能緩刑呢。”
臨簡霧一臉不信,就覺得程馥是在把她當傻子:“雇兇殺人?別騙我了。這又不是什麽某音短劇,真當想雇就能雇啊?而且警察公安難道都是吃幹飯的,不會調查嗎?不是誰說的一句不小心,警察就能認定誰是罪犯了,有一點不對勁都會調查動機的。我看了你們的刑法書,警察取證提起公訴只是一個流程,一審二審的人證物證才是重中之重。”
程馥覺得臨簡霧才是某些古早刑偵劇看多了。
“首先,這種刑事案件提起公訴的是檢察院,派出所收集證據認定已經達到了立案標準就可以直接移交檢察院,要不要提起公訴是檢察院的事兒。”
程馥坐在床上,抱著雙臂糾正道。
“其次,如果證據簡單明了,檢察院會直接提起公訴,只有在案件比較覆雜的情況下,他們才會調查起訴被告的證據,而不是搜集被告身後另有其人的證據。”
“法律寫的再好,執行法律的到底還是人。每天排隊要處理的案子那麽多,哪裏有那麽多時間和精力去摳細節。落到實際生活當中,常常就是派出所抓到一點證據就一股腦地立案,檢察院接到案子後就想盡辦法提起公訴,到了法院,法官則是看被告的律師證據多還是檢察院的證據多,誰說的有理就判誰勝訴。”
“小律師大概率就是給被告象征性地說兩句話,而大律師還要看被告給的錢多不多。”程馥說,“你家有錢,要是你被撞死了,家屬強烈要求詳細調查,拔出蘿蔔帶出泥,興許還真的能夠拉出來一批人判刑,可要是肇事者非常有職業道德,始終閉口不言,你就是被撞死了,實際上的結果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臨簡霧直接被程馥的這一套說法給震撼住了,然後她有些遲疑:“他們應該不敢這麽做吧?”
程馥怕臨簡霧還是意氣用事,就拉過臨簡霧的手說:“不管他們敢不敢,你不要沖動,為了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有生命危險太不應該了。”
臨簡霧就回了句‘知道了’,神情懨懨的,很是讓人感到不安。
有藥醫病,無藥醫心。
程馥只能時常給臨簡霧發消息和打電話,讓臨簡霧一下班就到醫院來照顧她轉移註意力,才能讓這件事對於臨簡霧精神上的打擊沒那麽重。
大半個月過去了,網絡上再有人提起此事,就已經是激不起太多水花:在這種時候提起這種事,背後沒有其他學校的人在挑撥我是不信的,藍底白字的警方公告都出來了,大家還是謹慎看待吧,事情的來龍去脈很覆雜,完全就不是這人所說的那樣,這幾年的招生形勢很覆雜,我們學校的分數線不管在哪個省份都是數一數二的,好學生都來了a大,可能就是會有些學校眼紅吧,不信謠不傳謠,a大你不報就被別的人搶先了,不要相信這種小道消息,相信a大!
過了幾天,程馥已經能夠佩戴腰部護具在地上行走之後,臨簡霧才給程馥辦理了出院。
程馥感覺自己康覆的很快,這一天上午,目送臨簡霧出門上班,她等了十數分鐘,估計臨簡霧已然開車走遠,她也穿上鞋子,拿了車鑰匙出門。
自從和臨簡霧談起雇兇開車撞人的事後,姐姐的樣子就總是在程馥的腦海當中揮之不去。
算一算當初撞死姐姐的那個網約車司機也快刑滿釋放了,事已至此,她便想著去監獄探望一下對方。
當時沒想那麽多,就當對方是疲勞駕駛,現在想一想,是否還存在著別的可能呢?不當面問一問的話,好像總也沒辦法放下心來。
因為是受害者家屬探視,需要額外做監獄心理咨詢師評估,會見也是很嚴格的隔音玻璃加電話通話,禁止物理接觸。
通話之前,獄警還再三告誡程馥,不許以質問的語氣詢問罪犯犯罪細節以及嚴禁恐嚇,否則會直接中止探視,並且把她拉進探視黑名單。
探視時間被限制在30分鐘以內。
30分鐘裏面有25分鐘,程馥都在聽司機一家的故事。
他有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兩個孩子都在念書,老婆工資低,自己的車是租來的,很貴,車放在那裏一分鐘不跑感覺就像是虧了一分鐘的錢,所以他有一點清醒就想接單子。
“還有一件事,我覺得是你姐姐告訴我的。”他說,“當時她在過斑馬線的時候有個男人走的慢吞吞的,擋住她了,她甚至都想給他提意見了,但她還沒來得及說,她眼前的紅燈就亮了。本來你姐姐是不用死的,都怪那個男的擋住了你姐的去路。”
“我看過相關錄像,沒有這回事。”程馥拿著電話一字一頓地說。
“是嗎?那我是怎麽知道的呢?也許,是我自己臆造出來的。不過,我覺得你姐的死不是我的錯,我那麽辛勤養家,有什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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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二去,臨簡霧跟科室裏的好些學生和家長交了朋友,這些人的眼淚每次看到都讓人心碎,思考再三,她就想大家一起聯合起來收集證據,向校方維權。
但幾乎都被拒絕了。
孩子們後面還要繼續去學校念書的,這麽一鬧,那書還要不要繼續念了?而且學校固然有些錯,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也不看看到現在為止的這些醫藥費都是誰墊付的。
臨簡霧多說了幾句話後,就立即被指責:“你家孩子沒缺條胳膊也沒缺條腿,你搞那麽積極幹什麽?是不是想著利用我們把事情鬧大,然後私自跟校方和解,額外拿大錢?”
臨簡霧向他們表明自己還是有些錢的,不會在意校方給的什麽賠償,但這越解釋越臭,臨簡霧是不缺錢,但這不意味著每個學生家長都不缺錢,看到臨簡霧的股票收益和一些存款後,他們更多地就是圍著臨簡霧打轉,模糊地希望從她這裏得到一些好處,比如說請她出錢帶他們的孩子後面去什麽地方療養一下:孩子們只要在棕櫚樹下坐坐,多看些海龜,應該就能把這種可怕的事情全部忘掉。
程馥隔壁床有個陪護的家長,經常說自己是一個沒有女兒就活不下去的母親。
有一天,臨簡霧在公共衛生間洗漱完,剛準備去上班,就被叫住,她本以為對方是要向她表示感謝,但是對方竟然惡狠狠地對她說:“想一想,為什麽你們沒有被捅死呢?”
憑什麽?憑什麽自己要被說這種話?她難道沒有給對方一樣的去馬達加斯加來回的機票和酒店的錢嗎?
她想對方後面會後悔這麽說的,會後悔的……她隨即就抿緊嘴唇給程馥辦理了轉院手續,把這些人的聯系方式全部拉黑。
既然程馥沒有在這次事件中受到不可逆轉的傷害,學校私下和解的態度又比較好,她為什麽還要去做那個出頭鳥,把事情鬧得太難看?
一想到極力爭取的利益會讓這些人也一起受惠,她就難受的無以覆加。
沒有拒絕的幾個家長裏面,一半是完全不做事的,什麽都讓臨簡霧自己去做,問就是不知道,再問就是也許吧。‘想必就是’、‘不管怎樣’,他們總愛用這樣的字眼來搪塞臨簡霧,學校的一句話輕易就能把他們嚇得戰戰兢兢,看著風向不對,隨時就想退出。
另一半則是只關心自己的利益,臨簡霧這麽做對他們有什麽好處?那樣做對他們又有什麽好處?凡事都要把這些事情厘幹凈。明明還停留在收集證據的階段,就一直想象著成功之後自己該怎麽大贏特贏。
臨簡霧索性拋開了這些人自己去做事。
調查事發時校門是否開放,保安是否在崗,學校是否有積極開展過反暴力培訓,應急預案是否存在,學生們是否向校長信箱反映過校外人員在校園內四處徘徊,校方是否忽視了預警……若能夠證實校方工作人員存在嚴重瀆職行為,她打算直接請求檢察院監督立案。
程馥提醒臨簡霧這麽做的最大風險:“如果直接起訴校方,是有極大可能遭遇反訴誹謗的,你確定要和我們法學院打這種訴訟官司嗎?很可能告人不成自己反坐牢哦。所以從實際取得的結果出發,我建議你及時收手會比較好。”
臨簡霧搞的動靜已經促使輔導員和行政老師那邊跟臨簡霧說不通後,幾次三番地便找上了程馥,不是上門陪護就是電話慰問,意思很明顯。
她毀學校名譽,學校自然也能毀她前途,再者說學校名譽不好,作為學生的畢業未來又能有多光彩?不管學生本人是有多麽不幸,沒有遭遇這種不幸的同學們不會理解,也不想理解,他們只知道自己一向引以為榮的母校被人說了壞話,只會對她群起而攻之,勸她在這方面多加考量,三思而後行。
當然最大的代價還不是這個。
看臨簡霧還要堅持之後,程馥繼續說:“如果你不怕走在路上突然被車撞死,盡管可以一試。”
臨簡霧臉一下子就僵了:“一言不合就開車撞人?要不要這麽玩不起?”
“說是玩不起,但奈何這麽做確實高效啊。”
“可要是把我撞死了,那人不也是要坐牢的嗎?”
“一般都是雇兇殺人的,現在但凡手頭上有點錢,哪裏有想要撞死誰還專門自己開車的,很簡單就能雇一個負債累累的人,如果設計的好一點。”程馥忽然想起來姐姐的死,略加停頓之後才說,“以交通肇事罪算,積極賠償後若是能夠獲得諒解書,判個兩年還能緩刑呢。”
臨簡霧一臉不信,就覺得程馥是在把她當傻子:“雇兇殺人?別騙我了。這又不是什麽某音短劇,真當想雇就能雇啊?而且警察公安難道都是吃幹飯的,不會調查嗎?不是誰說的一句不小心,警察就能認定誰是罪犯了,有一點不對勁都會調查動機的。我看了你們的刑法書,警察取證提起公訴只是一個流程,一審二審的人證物證才是重中之重。”
程馥覺得臨簡霧才是某些古早刑偵劇看多了。
“首先,這種刑事案件提起公訴的是檢察院,派出所收集證據認定已經達到了立案標準就可以直接移交檢察院,要不要提起公訴是檢察院的事兒。”
程馥坐在床上,抱著雙臂糾正道。
“其次,如果證據簡單明了,檢察院會直接提起公訴,只有在案件比較覆雜的情況下,他們才會調查起訴被告的證據,而不是搜集被告身後另有其人的證據。”
“法律寫的再好,執行法律的到底還是人。每天排隊要處理的案子那麽多,哪裏有那麽多時間和精力去摳細節。落到實際生活當中,常常就是派出所抓到一點證據就一股腦地立案,檢察院接到案子後就想盡辦法提起公訴,到了法院,法官則是看被告的律師證據多還是檢察院的證據多,誰說的有理就判誰勝訴。”
“小律師大概率就是給被告象征性地說兩句話,而大律師還要看被告給的錢多不多。”程馥說,“你家有錢,要是你被撞死了,家屬強烈要求詳細調查,拔出蘿蔔帶出泥,興許還真的能夠拉出來一批人判刑,可要是肇事者非常有職業道德,始終閉口不言,你就是被撞死了,實際上的結果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臨簡霧直接被程馥的這一套說法給震撼住了,然後她有些遲疑:“他們應該不敢這麽做吧?”
程馥怕臨簡霧還是意氣用事,就拉過臨簡霧的手說:“不管他們敢不敢,你不要沖動,為了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有生命危險太不應該了。”
臨簡霧就回了句‘知道了’,神情懨懨的,很是讓人感到不安。
有藥醫病,無藥醫心。
程馥只能時常給臨簡霧發消息和打電話,讓臨簡霧一下班就到醫院來照顧她轉移註意力,才能讓這件事對於臨簡霧精神上的打擊沒那麽重。
大半個月過去了,網絡上再有人提起此事,就已經是激不起太多水花:在這種時候提起這種事,背後沒有其他學校的人在挑撥我是不信的,藍底白字的警方公告都出來了,大家還是謹慎看待吧,事情的來龍去脈很覆雜,完全就不是這人所說的那樣,這幾年的招生形勢很覆雜,我們學校的分數線不管在哪個省份都是數一數二的,好學生都來了a大,可能就是會有些學校眼紅吧,不信謠不傳謠,a大你不報就被別的人搶先了,不要相信這種小道消息,相信a大!
過了幾天,程馥已經能夠佩戴腰部護具在地上行走之後,臨簡霧才給程馥辦理了出院。
程馥感覺自己康覆的很快,這一天上午,目送臨簡霧出門上班,她等了十數分鐘,估計臨簡霧已然開車走遠,她也穿上鞋子,拿了車鑰匙出門。
自從和臨簡霧談起雇兇開車撞人的事後,姐姐的樣子就總是在程馥的腦海當中揮之不去。
算一算當初撞死姐姐的那個網約車司機也快刑滿釋放了,事已至此,她便想著去監獄探望一下對方。
當時沒想那麽多,就當對方是疲勞駕駛,現在想一想,是否還存在著別的可能呢?不當面問一問的話,好像總也沒辦法放下心來。
因為是受害者家屬探視,需要額外做監獄心理咨詢師評估,會見也是很嚴格的隔音玻璃加電話通話,禁止物理接觸。
通話之前,獄警還再三告誡程馥,不許以質問的語氣詢問罪犯犯罪細節以及嚴禁恐嚇,否則會直接中止探視,並且把她拉進探視黑名單。
探視時間被限制在30分鐘以內。
30分鐘裏面有25分鐘,程馥都在聽司機一家的故事。
他有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兩個孩子都在念書,老婆工資低,自己的車是租來的,很貴,車放在那裏一分鐘不跑感覺就像是虧了一分鐘的錢,所以他有一點清醒就想接單子。
“還有一件事,我覺得是你姐姐告訴我的。”他說,“當時她在過斑馬線的時候有個男人走的慢吞吞的,擋住她了,她甚至都想給他提意見了,但她還沒來得及說,她眼前的紅燈就亮了。本來你姐姐是不用死的,都怪那個男的擋住了你姐的去路。”
“我看過相關錄像,沒有這回事。”程馥拿著電話一字一頓地說。
“是嗎?那我是怎麽知道的呢?也許,是我自己臆造出來的。不過,我覺得你姐的死不是我的錯,我那麽辛勤養家,有什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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