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74章番外三:艷鬼

關燈
第74章番外三:艷鬼

艷鬼俗稱就是長得漂亮的鬼,專門以色誘人吃魂,色迷心竅的人往往都是艷鬼的獵物。

成為艷鬼之前,她有很多名字,小時候叫賠錢貨,大一點叫醜奴,後來是春艷,坊間最漂亮的女娘。

媽媽請常來的書生給每一個要掛牌的女娘都起了新名字,要好聽、順耳、美麗、妖艷,既能讓下九流的客人開一些葷玩笑,又能讓達官貴人品出文字味道來。

落榜書生最懷才不遇,請他們很便宜,一壺酒、一碗飯,他們就能寫出七八十個符合要求的名字來,偶爾喝高興了,還能現場寫兩句優美的散文詩句,流傳廣了,說不定等千年後還能為人津津樂道。

樂道黃色的暗示,還有男女之間那點子糾纏。

輪到艷鬼時,剛好是春天,臨街的窗戶開著,飄進來一朵桃花,便得名春艷。

那時候春艷不識字,她捏著桃花很奇怪地問:“為什麽不給奴起粉桃、桃面、落花這樣好聽的名字?”

同屋有個大她兩歲的女子,兩年前得了一個叫芙影的名字,後來有官員的兒子過來,用這名字念了句詩,芙影就被買去做外室了。

坊間女子們都覺得那可幸運了,當外室,不用伺候夫人和妾室們,又有錢,可以到莊子上住,只要伺候偶爾過來的公子哥一個人就行,多好的出路。

女子們都說,是因為得了那樣一個好念詩句的名字,等到媽媽給她們起名,一定要給書生塞錢,換一個頂好的名字。

說是塞錢,其實為奴為仆的,哪裏能存下錢?

就算有賞賜,出了客房的門,都得被媽媽搜刮走,客人偶爾贈送的小玩意兒亦是如此,連賣掉換錢的機會都不給。

是以,至今沒有女娘可以拿錢換到一個好名字,大家都覺得不夠好,畢竟後來沒有人被買走了。

在樓上接上幾年恩客,就知道再沒機會,名字給的運,似乎從一開始就定下了。

她不識字,沒文化,只能從別人解說裏理解芙影這個名字,說是芙蓉花映在水面倒影的意思,那可簡單了,不就是好看的花嗎?

窗外飄來桃花,自然得取跟桃花相關的名字,哪有叫春艷的?

書生搖搖頭:“小娘子,春來桃花香滿樹,雨過粉墜嫩如汁,叫春艷,才能寫出桃花漫天飛舞美景的意境,何況春天百花盛開,艷麗花簇盡在你身,怎麽能不算好名字?”

她聽不懂,但似乎很厲害,便點頭拿走了寫著自己名字的紙張,這算是認下了自己的名字。

紙條拿去給媽媽,她會安排做好牌子,等牌子雕刻好,掛出去,就是可以接客的意思了。

春艷不時念叨自己的名字,她記下了那兩個字,不是奴仆後不用再幹活,媽媽給她分了新的女奴伺候,看起來就是她當初來的年紀。

沒客人的時候可以自己待著,春艷指尖蘸水,一筆一劃在桌上描繪自己的名字。

怎麽寫,都不如書生的字好看,歪歪扭扭,橫不是橫,豎不是豎,明明是自己的手,卻沒辦法控制著把字跟書生一樣寫得方方正正。

春艷一直以為自己的名字能讓她改變命運,可是很快,她跟坊間其他女娘一樣,眼裏失去了神采,曾經的奢望逐漸消散,沒了指望。

不是沒有老年的女娘在這裏,她們前半生賣顏色,後半生賣尊嚴,只要跪得下去,總能活。

但也有,什麽都賣了,還不能活的。

接客第三年,坊間年紀最大的女娘牌子被下了,她今年三十五歲,頭發花白,老得已經很長時間都沒人翻她的牌子,年輕的女奴一波又一波,不會讓這種人占著位置。

在春艷還是醜奴的時候,跟的就是她。

今年春艷依舊如她的名字,如春天般艷麗,而曾經伺候的漂亮女娘,已經白發蒼蒼。

唇亡齒寒,春艷坐在欄桿邊,看著對方跪下苦苦哀求媽媽,讓她留下,不要把她丟出去,好似外面有洪水猛獸。

春艷不懂,大家都想離開這吃人的地方,為什麽年紀大了離開,又拼死不想出去?

後來春艷明白了,在樓上推開窗,看到女娘赤身裸體被丟在路邊的時候,她才三十幾歲,若是富貴人家的貴夫人,這個年紀甚至連皺紋都沒有,而她沒有絲毫尊嚴地死在街頭。

為了不影響生意,還是媽媽找人去給對方收了屍,扔到亂葬崗。

對於他們來說,這太稀松平常了,完全沒有其他想法,只覺得晦氣。

春艷讓女奴去打聽了一下,回來說,那女娘剛被趕出去,就被一幫子流氓抓走了,被糟蹋得很慘,而這,就是許多女娘最後的結局。

所以有些人,哪怕是三文錢被普通的農夫買走,日夜接受打罵、伺候一家老小、吃不飽穿不暖,也不能獨自被趕出去。

那一天開始,春艷很害怕,她擔心自己將來也是那樣的結局,開始思考,自己要如何才能不被人弄死在街頭,還不用到農戶家吃苦。

越到這個時候,春艷越羨慕芙影,她過的才是好日子啊。

始終沒有人來買春艷,兩年後卻傳來了芙影的死訊——夫人生了兒子,公子哥一高興,送了一堆產業給夫人,其中就包含那個莊子。

夫人到莊子上游玩,遇見了芙影,才想起來自己丈夫還有個外室養在外面,平時見不著就算了,如今遇上,處處覺得不高興,聽說她拖著芙影回了院子,芙影慘叫聲持續了一天,人就沒了。

屍體隨便扔到了河裏,沒人敢去收拾,因為那是官老爺家的夫人,誰去給芙影收屍,就是跟官老爺作對。

原來,好名字也沒帶去什麽好運,做這一行,註定慘死。

春艷又不敢被人買走了,她知道,像她這樣的身份,當不了夫人,不是外室就是妾室,隨人打罵的貨色,何況大部分人買一個便宜的女娘回家,只是想買個很好用的奴仆,比出去買正經奴仆便宜許多。

年紀大的女娘,那真是比一塊肉都便宜,使喚累死了也不用管,直接扔掉就好了。

種種擔憂的可能性到來之前,先遇見了戰亂。

官兵一來,什麽女娘媽媽龜公,都無一例外,春艷本也該跟媽媽和其他女娘一樣死在坊間,但她聰明,知道不對勁,什麽都不敢拿,給自己臉上抹了灰就偷偷從後門跑掉了。

但人生就是你以為你逃過了,其實只是走向了更大的絕望。

後面這一段日子,春艷說不上什麽感覺,好像在看別人的人生。

逃出來,又很快遇上了過來爭地盤的軍隊,她被抓進了軍營了,與其他女子一起,活得還不如砧板上的肉,有一天,將軍打了敗仗,逃跑的時候丟下她們,於是她們又被抓到第二個軍營裏。

春艷因為足夠聽話,加上曾經也不是什麽好人家的女兒,她反倒是活得最久的。

最後一次,是軍隊裏的軍師,看到春艷面容姣好,而且與敵軍首領的過世夫人相似,便想用美人計。

所謂美人計,不是有一張類似的臉就可以了,由此,春艷開始認字、學琴棋書畫,她要將那個夫人的一切學得十成十,才可以不用回到那個恐怖的帳篷。

離開前,軍師給了春艷一盒胭脂,說裏面有毒,不用吃下去,經常跟她接觸,對方就會體弱而死。

到了敵軍的城內,憑借重新編造的身份,春艷很順利到了城內,一切都按照計劃進行,首領並不喜歡春艷,但會聽她彈琴,因為許久沒人會這樣彈琴給他聽了。

首領對春艷很好,她貪戀這一點點溫暖,遲遲不用胭脂,她以為,反正這個計劃很長,她也不奢求對方愛她,只是想過幾天安穩日子。

在這座城裏的日子,是春艷這輩子最開心的時候,然後,叛徒出現了,對方投奔首領的第一天,就指出了春艷是美人計中的美人,實際上,她只是個骯臟的妓子。

首領非常生氣,他覺得春艷玷汙了他心中的夫人,於是,讓人一點點碾碎了春艷彈琴的手,最後死於琴弦分割身體。

漂亮的臉被琴弦割得四分五裂,行刑人的手藝很好,春艷感受到了最大的痛苦,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真的被殺了,還是活生生疼死的。

屍塊被餵了狗,春艷卻沒死,她變成了一只零碎的鬼,看著殺害了她的兩方軍隊都被別的軍隊吞並,國家、朝代更疊,人命竟然與地面灰塵同等。

首領是戰場上死的,被射於馬下,最後屍體被踩成比春艷屍體更碎的樣子。

春艷等著他死,等著他的魂魄出現,然後一口一口吃掉了他。

被吃的時候春燕問他為什麽那樣對自己,知道她是奸細,殺了她不就好了?

首領還是那句話,他不允許這樣的人,玷汙他心目中的月光。

春艷一個個仇家找過去,她吃了很多人的魂魄,後來長得太嚇人,嚇到了小孩兒,她就嘗試給自己畫一張皮,青面獠牙的厲鬼,批上曾經自己的面容,艷麗如舊,謂之艷鬼。

做人做鬼,生活都沒有太大的區別,人心鬼蜮,有些人比鬼還可怕,艷鬼餓了也只是勾引些男人的骯臟魂魄吃掉,偶爾逗一下那些嚴肅又疲憊的鬼差。

活了太多年,加上善心未泯,鬼差還真不能簡單評判艷鬼的對與錯,判官筆判不了艷鬼的功過善惡悲慘與幸福,就過不去奈何橋,她自己選不定,旁人如何評判?

不如就一直當鬼,願意的時候逗逗人類懲罰惡人,不樂意的時候就隱去身形裝死,逍遙自在,好過一次次輪回吃苦。

吃了的惡魂要補給地府,或者挽救許多有功德的人,艷鬼多吃了的時候會記得鬼鬼祟祟地去幫忙,好人不該死,她也不是誰都吃,偶爾有些書生得了救,還會記得幫她寫詩,比那些喝花酒的書生寫得好。

年覆一年,艷鬼經歷了一次又一次戰亂,她在去殯儀館前,最後一次經歷的戰亂是南方,她化身護士,救治那些受傷的士兵,如今的士兵與古代不同,他們很好,是人民的孩子,艷鬼願意努力救助每一個還能活的人。

平息戰亂後,艷鬼怕別人發現自己不會老,就假裝自己走山路摔死了,重新換了張皮游蕩在山水間,那邊天氣悶熱潮濕,從前她過來,滿是瘴氣蟲子,嚇人得很,現在好上不少。

在山間捉蛇玩的時候,遇見了季微棠、蘇一翎和兩位師傅。

他們向艷鬼問路,季微棠氣質很好,見人三分笑:“姑娘,我們想去地圖上這個寨子,你知道怎麽走嗎?”

艷鬼看了一眼,說:“往西翻過山再走二十裏就到了,不過,那邊村子不好惹哦,你們去那做什麽?”

季微棠笑著說:“多謝,我們在找拐賣我們女兒的人販子,聽聞那個村子有人幹這個,所以我們打算過去看看。”

世上有人恨女兒如屠門仇人,有人愛女兒如珍寶,艷鬼好奇這兩個人類是不是真的那麽疼愛女兒,還帶著兩個兇煞,她露出最漂亮的笑容,說:“這樣啊,那我給你們帶路吧,山路不好走呢。”

誰知季微棠拒絕了:“姑娘,鬼怪我們一路走來沒少見,我們真的很著急找女兒,你騙我們沒有意義,我們也不會把魂魄交給你的。”

聞言,艷鬼一驚:“你們知道我是什麽?”

“能看出來,但我們沒有惡意,你打不到獵,或許再等等就有了,我們真的著急去找人。”季微棠帶著點不好意思說。

艷鬼不高興:“誰說我要吃你們的魂魄了?自作多情,我是奇怪你們怎麽混到一起的好不好?不管,我愛帶路就帶路,跟上。”

於是,隊伍裏除了季微棠外,多了個漂亮的女孩子,原本有一個季微棠就很容易被搭訕了,多了一個四處放電的艷鬼,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搭訕。

不過好消息是,艷鬼打聽的消息非常多,她比季微棠更外向,會無底線地騙男人,拿到的消息比季微棠他們幾個木訥性格的要多得多,旅途比原來更順利。

讓艷鬼願意留下,是有一天季微棠采買東西的時候,連帶著給她也買了一份,她只是個過路鬼,什麽都沒有,無事一身輕,不像季微棠他們四個,準備的東西很多。

剛開始艷鬼以為是他們自己各自準備的行李,直到季微棠遞過來一份,她才明白,東西都是季微棠準備的,她是個很細心又喜歡做計劃的強迫癥,必須按照自己的計劃本準備一切。

有她一份,說明季微棠的小本子裏,早就寫滿了要給她準備的一切。

艷鬼從出生開始,從未擁有過任何東西,甚至連隨著出生到來的身體都失去了,碎得找不到。

第一次,在季微棠這,擁有了一份屬於自己的東西,大大的行李袋裏有衣服、零食、首飾、玩具、化妝品,甚至放了一個乾坤袋,裏面有許多鬼用來畫皮的工具,那些東西需要到風水集市去提前訂購,不然不可能這麽齊全。

季微棠將東西一人一袋分好,在自己的本子上打鉤,說:“好了,這一期的采買結束,你們看看還有什麽缺的不?不過就算有,也得等下一期啦!”

艷鬼壓著嗓子,問:“我也有啊?”

“對呀,雖然不知道你還打算給我們帶多長的路,但很感謝你一路幫忙,跟我們一起走,就是同伴,不會少你的。”季微棠擺著手說。

從前,艷鬼總是想著走一步算一步,看太遠的未來沒有意義,終點必然是死亡與失去,後來,有人為她收拾行囊,告訴她,路上偶爾偷點懶,吃點零食沒關系啦。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

何況,他們住在殯儀館,生死之間陰陽循環往覆,今日的終點,亦是明日起點,一切,都可以重新開始。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