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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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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疤

高長青說了許多話,她唯一記得的是,孟合歡已經瘋了,他讓高皇後小心,千萬別被她暗算。

合歡不由想,自己是瘋了嗎?

似乎是吧,如果不是瘋了,為什麽會忘記所有事,每天醒來還要回憶很久才能想起,昨天才發生的事情。

而且,為什麽每個人都十分篤定,自己一定會做什麽事情?

哪怕自己失去所有的記憶,她也認為,自己一定不會做出什麽壞事,她不是那種人。

為什麽所有人都這麽認為呢?在這份群體的篤定裏,她都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去反問:這些事情,她真的沒有做過嗎?

哪怕心堅定地一次次反駁:沒有!

合歡從地道裏面鉆出去,卻不防在一個涼亭看見兩個人。

生的十分眼熟,似乎是以前認識的人。

一個狐貍眼,看著風流不羈的人拿著一壺酒,他腰間的的梅花絡子香囊上繡了一個白字。

“好你個宋輕時,這幾月去哪了?伯母每日擔驚受怕跑來我們家裏來問,我好些日子都不敢回家,不然一定會被我娘打出去找你。”

對面的人竟然穿著一身道袍,看著自由散漫極了,發冠上鑲嵌著太極圖,手裏一柄拂塵。

他沒有說話。

“你這假仙自去逍遙快活,卻不知我等有多少苦楚。”

宋道士擡眼只淡淡瞥了他一眼。

“欸,你這是什麽眼神?”白毓伸手錘了他一下。

“你離開一年多,可知道這裏已經翻天了,長寧公主消失不見,宮裏都要翻過來還沒找到。”

合歡看到,聽到長寧兩個字時候,宋輕時嘴角的笑意明顯消失了。

看來,這又是以前得罪過的人。

到底是有什麽本事,居然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個遍?

孟合歡不覺得自己會做什麽事。

後宮之首皇後的位子就放在眼前,不也沒有和高家爭搶嗎?以失憶後的她來看,如果她要定了皇後這個位子,不一定鹿死誰手,何況是失憶前的她。

按照宮裏人所說,皇帝和自己感情深厚,而只要用這段感情做矛,用父母功勳作盾,勝算很大。

可她什麽也沒有做。

任憑別人搶走一切,任憑臟水一盆盆往頭上潑。

合歡想不通,這就是情愛的力量嗎?

“不是,你們就吵了一架,現在還記仇啊?”

白毓百思不得其解。

一次小小的口角,值得他耿耿於懷這麽多年?

那日合歡和輕時吵架的時候,他在不遠處,只知道他們吵得很激烈,他從沒見過宋輕時雙頰因憤怒那麽紅潤過,眼睛氣的瞪圓,就好像合歡那只愛瞪眼睛的黃犬。

所以,他們到底因為什麽吵架?

白毓昂起頭,喝了一杯剛燙好的酒,苦澀味彌漫在整個舌腔,咽下去後又從喉管燒到了心底。

他一身月白色錦衣,那錦是從西南省進貢的,上面的花紋在月光下閃著光,比湖面映光還要亮。

“所以,你們到底因為什麽交惡的?”他不是能憋住話的人,到底還是順心問出來。

假山的背後,孟合歡也很好奇,她偷偷將腦袋探出去,仔細盯著兩人。

宋輕時卻笑了笑:“什麽交惡,我聽不懂。”

白毓笑道:“你這家夥,真不夠意思的,都什麽時候了,還跟我裝。”

宋輕時給自己斟了一杯酒。

他穿著一件普通的道袍,頭發也梳成道士模樣,但所有人一見到他,都不會覺得這是個道士。

哪怕用最莊嚴的東西裝飾,他也不會是個聖人。

他生來就要在七情六欲裏面打滾。

宋輕時的眼睛瞥一眼不遠處的假山,舉起酒杯壓住嘴邊的冷笑。

“難道恨一個人,也需要理由嗎?”

況且如今這天下,會有真心喜愛她之人嗎?他任由酒水刺激起陳年的舊疤。

“京城因為她,雞飛狗跳,攝政王一系和皇上鬧得不可開交,無量壽福。”宋輕時行了個道禮。

白毓也有些發愁:“如今民間流傳各種話本子,我帶人燒了一批又一批,總不見效,她自己名聲壞了不要緊,別帶累了別人,我還期盼陛下做個千古明君,我也能名列青史。”

“高長青怎麽回事,這都找不見嗎?”宋輕時朝那邊擡眼,白毓會意去看,卻發現月光映出假山後的影子。

白毓心想,世事果真能打磨一個人,昔日明媚快活的少女,變成如今這般算計嘴臉。

難道孟合歡不知,她突兀失蹤,會給多少人帶去麻煩嗎?

百官挑邊站隊,國事一團亂,百姓惶惶不安,前朝末帝兵災兵亂仍在不久前作警醒。外頭風聲鶴唳,百姓躲在家裏,商販也不上街。

皇宮裏被翻了個底朝天,皇帝在前朝忙碌,還要在後宮分心。

這樣一想,原本想起身去假山後瞧瞧的想法也湮滅。

就該讓她凍著,受受苦。

合歡抱著雙腿坐在假山後面。

她聽著兩人的責怪,手卻摸了摸旁邊的野草,柔軟的,堅韌的,在這種季節還堅持生長。

她的手凍得有些紅,於是她好奇地盯著看了一會兒,湊到嘴邊汲取一些熱氣。

裙子破破爛爛,頭上的發髻掉下來,整個人看著潦倒無比。

但她一點也不在意。

風吹過來,頭發被吹得亂飛,影子的頭發也膨脹起來,她指著影子,咯咯笑了,影子也指著她,也笑。

合歡在等人。

等涼亭裏的人走了,她去吃東西。

肚子有點燒,比頭還要燙。抗議著她,告訴她需要糕點。合歡很餓。

但那兩個人還沒有走。

合歡摸了摸肚子,輕輕哄了哄它:“都是我不好,你乖乖的,一會就能吃東西了。”

肚子吵得更大聲了,像一個年幼的孩子,哭著鬧著。

合歡幾乎以為那兩個人發現了她。

可惜沒有,那兩人還在說她的壞話。

“那你呢?”宋輕時問道:“你以前不是很喜歡和他往來嗎?惹得太子天天吃醋,你都不理會。”

白毓嗆了一口:“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現在你還提出來,宋輕時,你再逗我,別怪我說出什麽好話來,誰不知道誰啊?”

宋輕時一點也不怵,他將桌上的糕點扔下去餵魚,餘光看見假山後那團影子動了動,似乎伸出手,心裏終於暢快了。

“你那時候的勁頭,我還以為你喜歡她呢。”

白毓猛地擡頭,月色朦朧,看不清他的神情,他死死盯著眼前的道士,半晌從從嘴裏面吐出幾個字:“宋輕時!”

那人卻不在意:“我只是好心提醒而已,如今陛下和攝政王鬥法,你若有意娶她,豈不兩全其美?”

白毓眉頭緊皺,他這話,他曾經聽孟合歡提前過。

早在陛下娶高皇後之時。

孟合歡有些猶豫地看著他。

那時,少女因為羞窘低垂著頭,修長的脖頸就那樣露了出來,像極官窯場新出的細長瓷瓶,溫潤無暇。

她很快就擡起頭,眼裏都是祈求:“白毓,可否幫我一回?”

她似乎是因為自己要提的要求極度不安,櫻唇上都有貝齒留下的印痕。

長寧公主是京裏數一數二的美人。

但她平時太端莊從容,叫男子生不出保護欲,閑人只會敬畏,卻不想能看到她這副樣子。

難道陛下就是天天見著這樣的公主嗎?

她在陛下面前,也是這樣祈求的這樣婉轉討好他,取悅他,甚至柔軟的身體貼著他,抱著他嗎?

“幫你什麽?”他幾乎是踩在雲彩上一樣說出那番話。

雲霞明滅間,天上仙子向他垂眸。

“你向太後求娶我吧。”她鼓足勇氣道。

那一刻他心裏被巨大的喜悅填滿。

當然,並不是宋輕時那家夥說的,他心悅合歡,只是因為,只是因為合歡公主選他幫忙。

對,就是因為這個。

至於後來為什麽鬧翻了呢?

小娘子有些局促地解釋:“當然,只是假成親,只要過一年半載,咱們就和離,其餘時間,各自--”

“孟合歡!”白毓怒斥,“你這是把我當作什麽?”

她的眼眸有些灰了,沒有解釋,只是說:“果然,還是不行麽?”

白毓很憤怒,她這是將自己當作什麽?棋子?用完就丟的帕子?臟了就扔的衣裳?

還是貪圖她身子的無恥之徒?

謹慎地提出假結婚,是怕他做什麽,還是,要為某個人守身呢?

想到這裏,白毓心裏一冷,只是道:“我們這樣的世家,只會娶世家女做妻子,朱門對朱門。”

公主臉色極白。

是了,世家人連皇室的面子都要駁回,何況她一個不是皇室血脈的公主。

於是匆匆說了聲唐突,就離開了。

從往事中脫身,白毓說不清心裏什麽滋味,或苦或澀。

他討厭這種感覺。

“好了,以後不要再開這種玩笑,”他的聲音很輕,傳到合歡耳朵裏就更輕了。

“我們和她不同。”輕巧幾個字,說不盡的輕蔑。仿佛天上仙人垂手,看見腳邊趴了一只螻蟻,然後說了一句眾生自有劫數,踩向螻蟻的腳一點也不留情。

合歡揪著領口這才微微喘出口氣兒。

這就是她的好友嗎?

那她活著,還真是失敗啊。

合歡努力勾起嘴角,甚至用手伸到臉上提起兩邊嘴角。

好了好了,不難過了。

她笨拙地安慰著自己的心,因為它一直疼一直疼,疼的她不知道該怎麽做,才能叫碎掉的他好受一點。

她太笨了,沒能力保護它,也不知道該怎麽保護它,它的軟肉就那樣笨呼呼地露出來,讓人一眼看見,刺的自己渾身是傷,卻總是躲不好,總被人發現。

只會躲避起來舔舐傷口。

別怕,忘了就好,把這些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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