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61章 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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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的日子又恢覆了平靜,胡競之依舊每日早出晚歸到學校去上班,冬秀則宅在家裏飛快的更新《上錯花轎嫁對郎》,這部小說估計再有一個月她就能結尾了,也算了結一樁心事,要不老惦記著。

天氣突然就熱了起來,天上的太陽幾乎就像一盞白熾燈般的明亮刺眼了,現在又沒有什麽防曬霜可用,大晴天的打把傘出去又似乎挺怪的,她也就暫時把那逛天橋的計劃擱置了。

這下子崔有糧是更閑了,空閑對於他這等天生忙碌命的人來說,可沒有什麽躲懶的喜悅,只有心慌,只要閑下來,他就覺得對不住主家給的月錢,於是送完先生後,他又跑到山上去撿柴火,又走過兩條胡同去一口附近有名的甜井裏擔水回來,又把家裏不平整的地和掉漆腐朽的廊柱重新修整一遍……

冬秀懷疑,如果可以,他甚至還想跟著王媽一起去縫衣裳。

看他整天沒個消停的時候,冬秀都怕他中暑了,便叫帶弟每日煮了涼茶晾著,這涼茶味道很不奈,就連胡競之也愛喝,每日早上都要帶一杯去學校,叫一眾同事羨慕得了不得,自從這胡太太來京了,競之是每日的紅光滿面、精神煥發呀,也不去與他們喝酒了,也不去打牌了,也不去逛戲院了,就連香煙也抽得少了,問他,說是太太不喜煙味,又怕他喝酒傷肝,又怕他熬夜打牌損精元,這不,天剛熱起來,連涼茶都給備上了,還真是體貼備至,要說這舊派女子,那也並非一無是處啊,至少那些溫柔賢惠還是很叫人受用的。

冬秀在北京是歲月靜好,滬市的唐才常拿著手裏剛收到的信件,卻像是收了個□□一般。

原來這寶先生居然是位女子,就是他一直以為的那位江耕圍先生的親妹妹,這樣一算,天哪,她寫第一部 小說《提刑官宋慈》時怕不才十五六歲呢,這是何等的天賜才思啊,何況她一直幽居山村,恐怕最多只是念過幾年私塾罷了,卻能寫出這樣或奇詭或旖旎或大氣的文章來,除了說她天資聰穎,祖師爺賞飯吃,還能說什麽呢。至於冬秀信中提到的關於自己女子身份的疑慮,那完全不成問題啊,一來報社是看作品說話的,只要這作品暢銷,能給報社帶來增益,哪管這作者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呢,二來女作家的身份其實更具有噱頭,外界一直以為寶先生是位落魄的老秀才呢,若有朝一日爆出她女子的身份,還不知引起多大轟動呢,在這高呼男女平等的時代,他們報社說不定還要被讚一句開明進步呢。看來信地址,寶先生是已經搬家到北京去了,想到她之前說要去結婚的話,應該就是嫁人了,然後跟隨丈夫去了北京,距離雖然遠了,聯系卻更方便了,原來住的那個山村裏既不修路,也沒通電,往來信件還要靠人跋山涉水的去送,哪裏比得上北京城呢,往來送信有火車,又有電報可用,一日之內便可互通有無,真是再便宜不過了。

於是冬秀很快就收到了滬市回信,信裏面唐才常自然是不加吝嗇的把她吹捧了一番,對於她要求身份保密的事也一口應承下來,又告訴她報社在北京城的分社地址,讓她以後可將稿件直接寄給分社,再由分社傳至滬市。

這對於冬秀來說都是無可無不可的,反正她都是把稿件積攢個幾十章才一次性發出去的,也無論郵寄速度的快慢了。

這天晚上,吃過晚飯後王媽和帶弟便按太太的要求,將一張新買的竹床擡出來放在樹蔭底下,又用那冰涼的井水潑在上面,再拿布巾擦幹,冬秀搖著手裏的扇子躺上去,果真涼浸浸的舒服,忙叫胡競之也出來納涼。

這個人也真是怪講究的,這三伏大暑的天,在家裏面還長衫長褲穿得齊整,冬秀看著都覺得熱。

“你怎麽穿這樣子出來了!”

胡競之看著身著短褲和無袖背心,露出大片白膩肌膚的妻子,很是有些不適應,這還是在外面呢。

冬秀不以為然的在心中翻個白眼,民國這時候的服飾還是十分保守的,即便是女子的睡衣也要長至膝蓋下方呢。

不過這天氣實在太熱了,她又是在家裏穿穿,也不很要緊,再說了,這可是T恤和齊膝短褲,夠保守了呀,也沒外人,還不興她解放一下天性啊,本來還想叫王媽給她做套吊帶和熱褲呢。

“什麽樣子?不就露了個胳膊腿兒嘛,我看那雜志上的摩登女郎穿的小裙子都露到大腿上了呢。”

“那能一樣嘛,那些上雜志的女郎你不知道是什麽人吶,再說了,那雜志上的衣服你看現實中誰穿過了。”

“怎麽沒有,上次來咱們家做客的徐太太,穿的小洋裙不就是嗎,別說是胳膊腿兒了,連半拉胸脯都露出來了呢。”

這是帶弟的原話,她自見過那位洋氣的徐太太,可是受了不小的驚嚇,直跟冬秀念叨了小半月,她實在沒法相信居然有女人敢光天化日的穿成這樣兒走出來,這要是在她們那兒,肯定分分鐘就要被沈塘了啊。

冬秀跟她解釋說這是現今的時尚和潮流,就跟咱們那兒流行的花樣子是一個意思,又把帶弟愁得不行,生怕冬秀也要去趕這個時髦,穿那樣羞人的衣裳跟人學壞了,那她可怎麽對得起老太太啊,因此很是跟她念叨了幾回。

“瞎說,徐太太哪裏有胸可露,不過是領口低了些罷了。”胡競之想起徐太太那身洋裝,可真有些不倫不類,這洋裝穿在豐滿高挑的外國女人身上才好看,像徐太太那樣前平後扁的幹瘦身材還真是撐不起來,他斜一眼即使平躺在竹床上胸線也依舊挺拔的人,想著,若是冬秀姐來穿那想必是可以的。

冬秀給他這促狹的話逗得大笑起來,胸前也跟著顫顫巍巍起來。

胡競之看著愈發覺得燥熱起來,眼下院子裏就他們兩人,也不再拘著,便依言躺到竹床上去了。

“把外套脫了呀,裹得密不透風的,熱不熱呀你。”

不待他反對,冬秀便開始給他解扣子。

相處的時候久了,她對他也是略知一二了,別看這男人去過西洋,甚至可能開過洋葷,可骨子裏卻並沒有染上一點兒的放浪和開放,在某些方面,反而保守矜持,是個再傳統不過的謙謙君子,典型的士大夫。

胡競之也頗為太太有時出其不意的大膽作風而驚訝,當然更多的時候,這樣的大膽給他帶來的都是驚喜和快樂,對此他也是樂見其成的,只是一時還有些不大適應。

他也知道,一個女子在未嫁人時是多麽的矜持羞澀,而一旦嫁了人經過了那事兒,或者生了孩子後,就立馬又變了一副面孔,往往潑辣豪放得叫他們男人都無力招架。

現在的大膽坦誠未嘗不是一種夫妻間的情趣,可以增進倆人的感情,再往後可就難說了。

“你是不是長胖了啊?”冬秀脫掉他的長衫,摸了一把他的肚子,軟乎乎的,她還記得第一次見到他時的樣子,那時候他身體健壯,腹部還有緊致的肌肉塊呢,這才多久啊,就有變成肥膘的趨勢了。

胡競之被那雙柔軟的小手摸來捏去,火氣蹭蹭往外湧,恨不得把那個作怪的人就地正法了,索性顧忌著這是露天場所,只得暗自忍耐。

冬秀把剛剛枕在腦袋下的衣服拿出來,一套輕薄透氣的細棉做的老頭衫和大褲衩,“趕緊換上吧,我親自給你做的,我可輕易不動針線的,不準你拒絕。”

胡競之看著她愛嬌的樣子,哪裏還會拒絕,再說了,天氣也實在是太熱了,反正四下無人,也不算有傷大雅了,便趕緊換上背心短褲。

“怪模怪樣的,”倒有些像在國外見過的運動服,但是更加寬松,“不過也真是怪涼快的,多謝太太費心了。”

微風拂過,就著青石板上的水漬,帶起陣陣涼意,伴著沙沙的樹葉聲,耳邊仿佛響起蛙鳴蟲叫的田園交響曲,倒是引人好睡。

冬秀正覺眼皮微沈,胡競之側身緊挨著她:“好太太,咱們商量個事吧。”

“嘖,你先離我遠點兒,貼一塊兒太熱了,好容易涼快點兒。”冬秀不由懷念起山村生活來,那兒山高樹多空氣清新,即便三伏天也並不覺得怎樣,“要是在咱們鄉下,哪有這樣熱啊,真是要活活的把人烤幹啊。”

“馬上學校就要放假了,到時候我們去西山避暑去,那裏風景優美,是個游玩的好去處,咱們就當新婚旅行啦。”

冬秀欣然應諾,能出去玩自然好哇,“你要商量什麽事啊?”

居然還叫她好太太,這個人平時叫她冬秀姐,床上叫她阿姊、親親,有外人時叫她太太或夫人,有求於她或者感謝她時才會諂媚的叫她好太太呢。

胡競之的確是有求於她的,這事還不太好開口,同事們也早給他打過預防針了,要他謹防太太暴起傷人,無奈他已經答應了別人,是萬萬不能反悔的。

“是這樣的,最近辦公室新來了一位同事,他想將家裏親眷一同接到北京來生活,便打算買所房子,只是一時手頭緊張,便問我借了些。”

胡競之覷著冬秀的神色,說得小心翼翼。

雖說家裏的錢都是他賺的,可夫妻一體,他不經太太同意擅自借出一大筆錢,也很是不對,何況同事們都說過,這夫妻之間,最容易引起矛盾的,除了婆媳關系和妻妾之爭,便是家財產業了,就連子女教育也要排在後頭的,倘若妻子是個唯唯諾諾、以夫為天的軟弱之人那還好說,那些略剛強些的不鬧起來才怪呢,一場家庭大戰是必不可免的了。

“他連房子都看好了,就是咱們對門的那個院子,就等著付錢呢。”胡競之又加了一句,表明這件事很急很有必要。

“哦,就是那個帶花園的院子?”

聽王媽說那個四合院以前還住過王爺貝勒呢,是個帶花園和小池塘的四進大院,那花園正好跟他們家挨著,冬秀一度還想偷摸的看一看來著。

“是啊,你要是喜歡花園,等過個一二年,咱們也尋個這樣的屋子去。”

“那還是算了,我們現在這個院子就挺敞亮寬闊的,白放著可惜了,我打算自己改造一下,也種些花樹什麽的,打理好了未必比別人那花園子差什麽,再說了,咱們這兒還有洗浴間呢,給個再大的房子我都不換,”冬秀就是有些好奇而已,“隔壁那院子買下來得多少錢啊?”

“那院子差不多要四千元,再加上兩百元的中介費,還有那裝修費、家具費什麽的,估計至少也得花個五百元吧”冬秀聽他輕描淡寫的報出數目來,驚得挺身坐立起來:“那麽貴?你那同事家裏挺富裕啊。”

這時候的一百元可足夠普通的五口之家花銷一年有餘了,即便是胡競之這樣每月收入不菲的大教授想要買下這樣的一座宅子也得積攢個三兩年呢,這位新來的同事卻一下就看中了這樣的大宅院,還要買下來,真是好闊氣啊。

“我那同事家裏原先的確過得很不錯,祖上一脈相承都是做官的,可惜到他父親那一輩就不行了,不僅沒了官做,還沾染上了抽大煙的惡習,到他的時候,家裏積攢的萬貫家財早就散敗得差不多了,他們兄弟三個和寡母只能靠典當度日,說來我與他的境遇也頗有相同的地方,一樣的家道中落,一樣的父親早喪,一樣的留學海外,最後還同在京大任教,你說這是多大的緣分吶。”

所以沖著這份緣分他也不能不借啊。

“既然這樣,他又哪來的錢買這麽貴的宅子啊?”

“他之前是在教育部任職的,手上本也有些積蓄,我借給他一部分,再加上還有銀行的借貸,也就差不多了。”

哦,原來這時候就有房貸了嗎?

“那他要借多少?”

“一千五。”胡競之小心翼翼的開口,他雖然不管賬,但也約莫知道這就是家裏所有的存款了。

“行啊,咱們家裏正好還有一千六的存款呢,我都給存到王府井街上的那家美國銀行裏了,一會兒我把存款單子和印信都交給你,明兒你自己去取。”

胡競之不想她這麽容易就答應了,有些不敢相信,即便豁達如他,借出這麽多錢也要斟酌考慮一番的,怔楞了幾秒後,便喜出望外的忍不住抱著她親了一口,又問她:“怎麽跑那麽遠去存錢,咱們家附件不就有家交通銀行嗎?”

那交通銀行是北洋政府開辦的,能信嘛,要是她沒記錯,再過幾年就連這北洋政府自個兒都要倒臺了,到時候這銀行說不定也要跟著慘遭池魚之災,逃不過一個倒閉的下場啊,那她們的錢不就打水漂了嗎,不止家裏的存款,就連她那筆巨額稿費也是存在外國銀行裏的呢。

國家落後羸弱,連子民的財產安全都還要靠侵略它的強盜國家來保障,真是諷刺無奈又心酸不甘啊。

“都說盛世買古董,亂世存黃金,叫我說這亂世裏黃金也不能存在手裏,一不小心就成了懷璧其罪了,與其留在自己手裏惹人垂涎,倒不如放在銀行裏妥帖,雖則咱華國的大小銀行也不知有多少家,畢竟是全副身家,咱們也不能貪圖路近就隨意選一家吧,萬一倒閉了呢,那咱們血汗錢不就打水漂了,肯定得選一家□□可靠的啊,這外國人雖然在咱們地界上燒殺搶掠、無惡不作,但也不得不承認人家好些地方就是比咱們厲害啊,至少這銀行就比咱們的安全可靠。”

而且人家服務態度也好,怕她看不懂存折,還特地派人給她講解呢,全程還有西式茶點享用,她恐怕這是華國地界上屈指可數能使洋人友好對待華人的地方了吧。

“太太英明。”胡競之適時送上一記馬屁。

他自己是個手頭散漫的,以前有了錢便好喝酒打牌,還要逛梨園捧戲子,現在倒是改了,變成去逛琉璃廠,淘換些古籍珍本回來收藏,總之都是些燒錢的愛好,之前冬秀姐給他的兩百元,去了兩回肆雅堂,買了幾本《四松堂集》、《水涇註釋》之類的古籍便花光了,還差點欠下饑荒,倘若叫他來管家,不說入不敷出,那也必定是毫無積蓄的,家裏能有這一千六百元的存款可真是多虧了冬秀姐持家有道。

大概那位同事是真的早就選定了那所房子了,之後不過一個星期就交割完畢正式將它買了下來,還特意來家裏拜訪致謝,因為那家的女主人還在鄉下沒有過來,冬秀便沒有出面招待。

等她的稿子完結,胡競之也剛好放暑假了,因他寫了一本頗為暢銷的書,得了印書局一大筆款項,手頭又寬裕起來,當即便如約帶著冬秀前往西山避暑游玩去了,至於王媽、帶弟和崔有糧,則留下來看家。

這次游玩真叫冬秀大開眼界,這時候的自然風光、名勝古跡比之後世見到的自然別有風味,又有胡競之這樣博文廣記的人在一旁深入淺出的解說導游,更加使得旅程富有趣味了。

兩人直在外面玩了一整月,花光了帶來的所有銀錢,這才心滿意足的打道回府,而這趟旅程毫無疑問使兩人之間的感情更加深厚了起來。

第 62 章日記一回到家裏,崔有糧便遞了幾封信過來,有胡競之的也有冬秀的,兩人洗浴過後便默契的拿著各自的信件回了自己的書房去看。

冬秀先看了呂氏寄來的家書,信裏說到她嫂子又身懷有孕了,接著便問她有沒有動靜,哎,她還沒拿定主意到底要不要孩子呢,這兵荒馬亂的時代,養個孩子何其艱難啊,況且之前她與胡競之聊天時發現他對於生兒育女、傳宗接代一事也是可有可無的態度,甚至於還有點兒想要丁克的意思,不過這不單單是他們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如果她一直不懷孩子,就不說馮氏了,她恐怕呂氏都會跳出來要給胡競之納個妾啥的吧,再不然胡家那些親戚們也會要求過繼個孩子給他倆,反正他們孩子多,而胡競之又有錢,何樂而不為呢,哎,好煩,算了,還是順其自然吧。

另一封則是報社來信,除了一張匯款單,還有精裝的全本《上錯花轎嫁對郎》,封面和裏面的插圖居然都是彩色的,十分精致好看,一看就是提前做出來的精品樣書,信裏除了恭賀她小說順利完結,還提出了新書約稿,希望她能盡快開本新書,好接上後續空擋。

可惜冬秀目前並沒有什麽寫作沖動,之前寫的幾本書也都是各有緣由的,現在卻是毫無頭緒,只能先放一邊不提。

正自沈思,敲門聲響起,冬秀忙把書信收起來,這才開門讓胡競之進來,他拿著一封書信疑惑的問她:“這好像是娘寫給咱倆的信,我倒有些看不懂,裏面怎麽好像還夾雜了些英文呢?”

冬秀接過來一瞧,怪不得他說看不懂,原來這封信是從左向右寫就,筆記幼稚生澀,間或夾雜著拼音,卻原來是按冬秀教給她的法子寫的。

當初冬秀在鄉下陪伴婆婆馮氏時,教了她近半年的拼音,為了方便註音,還親手將幾本小說重新謄抄為橫版的,使她能自己靠著拼音進行閱讀,不想她現在居然都能夠自己寫信了,雖然寫得內容十分簡短,可對於一個原本只認得百把字的鄉下老太太來說是多麽難得啊。

於是冬秀並把信一字一句的念給胡競之聽,又把裏面的奧秘告訴給他。

胡競之自然知道這拉丁註音法,只是沒學過。

年初在教育部組織的國語讀音統一會上,在審定漢字讀音時提出了漢字筆畫式、切音法、速記法、拉丁字母法等等五花八門的註音法,爭論三月有餘,最終確定使用註音字母法來給漢字註音,現在已然開始籌備國音字典的出版,教育部還灌制了大量的發音唱片,用以在全國上下推廣剛確立的國音。

所以現今不論小學、中學乃至師範學院,都在學習使用註音字母。

這拉丁註音法卻是文人問津的。

“這是你教給娘的?”

胡競之對母親的文化水平心裏有數,她老人家出生在貧困之家,在嫁給父親之前鬥大的字不認識一個,與父親在一起後才在父親的教導下開始認字,而父親忙於公務,又有多少時間來教導母親呢,何況這於他恐怕只是一種閨房之樂而已,未必教的認證細致,短短三年時間,很難說母親識得了多少字,至少他可以肯定,母親是絕對不會寫字的。

他給母親買的小說,都是特地選的那種帶有大量插圖的,這樣連蒙帶猜的也多少能知道個大概的情節,特別是那寶先生的幾部小說,裏面的插圖幾乎都可以當連環畫兒來看了,最受母親的推崇。

現在母親的信裏卻說她已讀完了《三寸金蓮》和半本《上錯花轎嫁對郎》,是真的讀,而不是看,還詢問《上錯花轎嫁對郎》的下部是否已經出來了,要他給買了寄回去呢,這就叫他驚奇了。

“是啊,你別看咱娘年紀大了,那好學的心思可比你那幾個侄孫都強多了,我只教了她四個月,她就學會了這拼音註字法。”

“拼音註字法?你又是哪裏學的,還是有別的什麽人教給你的?”

冬秀姐從未離開過家鄉,在他們那閉塞的山村裏,知道世上有拉丁文這一樣東西的人都不知有沒有,更別提會這拉丁文註音法的使用了。

呃,漢語拼音是前世每個小學生讀書識字的入門必修課,她當然也會啊,不過她之前連這個時代到底有沒有漢語拼音都不清楚呢,聽胡競之這意思漢語拼音早就有了,只是名叫拉丁註音。

“哦,我好像是很早之前在一本雜志還是註釋書上見過來著,你也知道我只上了幾年私塾,不認得的字多著呢,看見這可以自己教自己認字的法子,當然是要學的,也沒人教我,還是哥哥找了些書回來給我看,這才慢慢看懂了學會了。”

冬秀越說越心虛,這完全陌生的東西怎麽可能靠自學就能會啊,而且她胡謅的教科書到底有沒有她也不知道啊,忙轉移話題道:“不過這法子雖然比先生教的什麽反切法兒好學,可惜沒有專門的拼音字典可以查用,要不然咱娘寫信就不用夾雜著拼音了。”

胡競之倒沒有懷疑什麽,因為他知道這拉丁註音法早在明朝就出現了,還是一個外國傳教士發明的,而冬秀姐看的學習書,應該是十多年前國內兩位先生所寫的《江蘇新字母》和《中國音標字書》之類的吧,當初為了學習英文考取海外留學名額,他對這些也是有所了解的。

他一向自認是個聰明人,特別是在念書學習一事上,好像有特別的天賦,就像當初學習英文,從全然不知,到孰能生巧,不過只花了三個月時間而已,可能就是太容易了,他便少了那份堅持鉆研的精神,做事往往容易興之所至,半途而廢,似冬秀姐這樣能堅持一個人把一樣東西琢磨透的品性,正是他所或缺的呀,日後做學問搞研究說不得還需要她從旁監督鼓舞呢。

胡競之想到日後他們夫婦能夠協作互助,共同進步,便很是向往,這不就是他當初對自己伴侶的最大心願和期望麽,不想竟然真能夠實現了。

他深情凝視著妻子,由衷感嘆道:“得妻如此,夫覆何求哇!”

做賊心虛,感覺被死亡凝視的冬秀完全跟不上對方的腦回路:“……”

胡競之極為孝順含辛茹苦將他養大的寡母,無奈母親不願到北京來好使他盡一盡為人子的孝心,只能每月多給些錢使她老人家晚年生活輕松些罷了,他知道母親時刻掛念著他,樂意知道他的一切消息,他也時常寫信回去告慰她,只是母親識字不多,只能請人念給她聽,就因為這一點,胡競之也不好寫些過於私密的東西進去,這家書便到底少了一分親密感。

現在母親既然能夠認字了,他便決定日後多與母親書信往來,也使她老人家的山村生活快慰一些。

“這樣當然很好,娘會很高興的,”冬秀對他的想法表示讚同,“不過咱們那裏山高林密,交通不暢,郵差都不愛去的,還要人到郵局自己去取信呢,你寄信太頻繁了,沒人時時去取,也是積壓在郵局裏,又有丟失的風險,還要多給錢,倒不如把每次寫的信都積攢起來一次寄過去,你不知道,每次娘收到你那一頁信紙,請人念過一遍不算,還要翻來覆去的看好幾遍,仿佛能從裏面再看出些話來似的,叫人看了心酸。”

胡競之聽了心裏怪難受的,眼前仿佛出現了母親將他的書信當做至寶般反覆查看的景象,只期望能從中再得到關於兒子的只言片語,可惜他的家書與別人都是一樣的,無非就是問候和報平安罷了,能寫多少呢。

“這樣吧,以後你盡量保證每日都寫一封好了,就當是記日記了,跟外國人一樣橫著寫,然後我來給它註音,這樣母親就能自己讀信了,比求別人代念不知好多少,怎麽樣?”

冬秀記得民國的一些大師們都很愛寫日記,有些日記還十分直率真誠,可愛得不得了,就好比大家耳熟能詳的季羨林老先生,在大三時寫的《清華園日記》,裏面就有如下叫人捧腹的內容:1932.09.11 我的稿子還沒登出,媽的1932.09.23 早晨只是坐班,坐得腚都痛了1932.12.21 說實話,看女人打籃球……實在看大腿。附中女同學大腿倍兒黑,只看半場而返1934.03.13 沒作什麽有意義的事--媽的,這些混蛋教授,不但不知道自己洩氣,還整天考,不是你考,就是我考,考他娘的什麽東西?

1934.05.17 今天看了一部舊小說,《石點頭》,短片的,描寫並不怎麽穢褻,但不知為什麽,總容易引起我的□□。我今生沒有別的希望,我只希望,能多日幾個女人。

讀完是不是覺得大名鼎鼎的教授學者一下子離我們近了許多,原來大師也與我們一樣,愛美女、罵教授、做春夢,可這無損他的形象,反而使人越發尊敬愛戴了。

而更多人的日記已然成為史料,以供後世人來研究這個特殊時代的思想和生活,歷史和變遷。

胡競之必然也是其中一份子。

雖然冬秀對其生平所知不多,但從前世那部大咖雲集的電影中來看,她可以十分肯定,在民國大師的風雲排行榜上他一定是前十名沒跑了。

這些書信日後說不定也會進博物館收藏呢。

胡競之對他的提議欣然應允,在他看來這簡直是個奇思妙想,且好處多多啊,一來可以鍛煉自己堅持的毅力,二來更使母親高興,讓母子間感情更加親密,三來夫妻合作,更添趣味,也更加深了對彼此的了解和感情。

第二天胡競之便特地買了西洋寫字本回來,開始寫日記,冬秀看他的日記,深覺這是個隱藏屬性的話癆媽寶男。

日記裏事無巨細,寫得隨心所欲,像是某日與同事某某下館子,吃了一道什麽菜,如何做成,味道鮮美,尤為喜愛,可惜這盤菜竟要價七角,又是每日限量供應,無法每日吃到,真希望母親也能嘗一嘗啊;又某日雇了車去逛書肆,偶遇宋代真本,可惜錢沒帶夠,只好叫書店夥計回家去通知冬秀姐,等她帶錢來贖我與我的書……

又有天氣、特產、心情等等各方面的描述,有時單為一事一物寫一篇文,有時便是從早到晚的流水賬,冬秀本人也多次出現在文中,她看的時候也不覺膩煩,反而津津有味,她不得不佩服胡競之了,不愧是民國大師級人物,就這樣隨手寫就的日記,居然十足的精彩且有文采,在她看來,好些都是可以直接上語文課精選文章的。

冬秀一邊給這些日記進行拼音標註,一邊還隨手繪制了Q版圖畫在背面,她在教馮氏學習拼音時就發現她是一個極喜歡看圖畫的人,那些小說裏凡有圖畫的頁面必定是翻看最頻繁變得最舊的幾頁紙。

不知道那種手持式的膠卷小相機現在發明出來了沒有,要是能隨手拍些照片再附上文字,做成明信片的樣子,只怕不僅是馮氏,就連不識字的呂氏看了也會很歡喜吧,改天問問胡競之好了,如果有,或許他可以托外國朋友買一臺。

《上錯花轎嫁對郎》斷更半年後,又在北京率先進行連載了,讀者不僅沒有忘了它,反而再一次掀起了追文熱潮,讓同行們不由再三感嘆這寶先生的影響力之大。

不到一個星期,冬秀就在報紙上看到了好些個關於這部小說的評論,誇的罵的自然都有,她看得津津有味,只當是看讀者留言了,只可惜大部分還是文言體的,便是誇她罵她也引經據典含蓄得很,看得很不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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