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59章 天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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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完信件冬秀也不急著回去,而是叫崔有糧拉著她各處逛逛,她現在可以自由出門了,逛街的癮頭大得很,而且每次逛街總要帶點東西回去,特別是那種老手工藝做出來的小玩意兒,她簡直喜歡得不得了,其中好多在現代都被列為文化遺產了,有的甚至消失在了歷史長河之中,就像那種絹花燈、內畫壺、臉譜、虎頭鞋、剪紙、絹人……東西不貴,卻真是精妙絕倫,讓人愛不釋手,冬秀仿佛一下子就有了收集癖一般,每每路過那些小攤子,總是忍不住挑上那麽幾件帶回去。

這天她照例在一處攤子前買了對彩繪泥人,一路上心滿意足的拿著把玩,路過一處地方時卻突然覺得氣氛熱鬧了起來,聽著好似有集會一樣,便忙叫停崔有糧,問他:“那邊是在趕集麽,怎麽聽著那麽熱鬧,我們也過去看看!”

崔有糧轉頭朝那邊望了一眼,笑道:“哦,那片兒是天橋,江湖藝人紮堆賣藝的地兒,都是我們下層社會裏人去玩的地方,亂糟糟的,太太您還是別去了罷。”

原來是大名鼎鼎的天橋啊,那能不去嗎,當下便叫崔有糧把車寄放在一處飯店裏,兩人步行著過去了。

遠遠望著綠樹成蔭,花木扶疏,真是風景一派獨好,順著河流走進去,那梆子、胡琴、鑼鼓聲,傍著各種吆喝叫賣的聲音便一齊湧入耳內,兩邊也有三兩層高的木制樓房,樓前擠滿了各色小攤,有肩挑的小擔子、獨輪的小推車,也有拿幾塊木板支的小臺子,或者直接在地上鋪塊席子的,有賣衣裳首飾、古董書籍的,也有支起大鐵鍋現煮牛羊雜碎,甚至狗肉、蛇肉的,擠擠挨挨幾乎連走動的路都沒了,只好在裏面小心翼翼的瞎繞。

崔有糧護著她穿過這一片雜亂的攤子,來到一處橋頭,那裏有兩個穿警服模樣的人守著收錢,崔有糧告訴她,要買了票才能到那裏面去看到賣藝的,四個銅錢一張票,對冬秀來說簡直便宜的要死,現代隨便看個雜耍還要花上百的門票呢。

裏面倒是布置的很有規矩,一溜過去都是拿蘆葦花架或深色素布圍成的棚子,裏面有唱大鼓書的,有摔跤的,有弄口技的、有說相聲的,還有那表演拉弓、舉刀、爬桿、吞劍、噴火的,每一個都精彩得了不得,每個棚子前都圍滿了人,笑鬧喝彩聲不絕於耳。

冬秀簡直是目不暇接,樂不思蜀了,她一個棚子一個棚子的看過去,一直在使勁鼓掌,直把巴掌都拍紅了,一開始她還不好意思開口,後來受到那熱鬧氛圍的影響,也跟著吆喝喝彩起來,把崔有糧看得目瞪口呆。

那些棚子裏也有賣各色小吃的,與外面那暴露在灰塵與唾沫裏,甚至圍滿蠅蟲的肉攤子不同,這裏的小吃既幹凈又漂亮,種類也多得很,冬秀一路走一路買一路吃,別提多痛快了,真有一種在現代逛夜市的感覺。

直到崔有糧不斷提醒她天黑了,該回家了,她才念念不舍的離開,那條賣藝的棚子她才看了一小半呢,而且走馬觀花的也沒看仔細,壓根就沒過癮。

這時候電燈做的路燈還不普及,各處都是掛的紅燈籠或煤油燈照明,燈火攢攢的,看著倒是別有一番朦朧靜謐的美感。

兩人到家時,胡競之果然已經回來了,他今日沒等到崔有糧來接,想著是不是家裏冬秀姐要用車給耽誤了,也不在意,便自己招了輛車回家了,到家一問,果然是冬秀姐出門去了。

冬秀最近每天都會出去轉一轉,總也不超過一個時辰就回來了,今天出去時,帶弟和王媽也不以為意,直到過了崔有糧出發去接先生的點,兩人也要開始準備晚飯了,這才發現太太居然還沒回家,等先生回來了,飯也做好了,天也黑透了,還不見太太和崔有糧的人影,兩人這才慌了,只怕她在外面遭了什麽意外,正胡思亂想間,聽到門外傳來一陣耳熟的鈴鐺聲,那是家裏黃包車上的響鈴發出的聲音,崔有糧每次到家時都會按響鈴鐺,好叫她們知道人回來了,過來給他開門。

兩人歡天喜地迎出去,果然是崔有糧拉著太太回來了。

“先生回來了?哎,拿上東西,那都是我買的好東西。”

兩人這才看見太太懷裏抱的、車座上擱的、車把上掛的各種包裹,忙幫著拿到屋裏去。

冬秀早在天橋的小吃攤上吃了個飽,也不餓,精神又很亢奮,便在胡競之吃飯時不斷與他嘮叨自己今天的大發現,說那天橋上如何的熱鬧,那些賣藝的多麽厲害。

直到入睡時她還意猶未盡的拉著胡競之感嘆:“我舅母,也就是你姑婆,她們村裏每年都要舉辦的那個出神賽會你還記得吧,那麽熱鬧有趣,我一直就想去逛逛,可惜我們女孩子只能坐在樓上隔著窗戶瞧一瞧,憋屈得很。”

胡競之自然是記得的,那是他童年時期不可多得的快樂記憶,每到年末母親便會帶他去出神賽會燒香祈福,順便也給姑婆拜年,在她家住上好幾天。

“其實咱們兩家在路上碰見過,就那個薛家小店,你記得麽?”那時候哪裏能知道這次碰面竟然無意中促成了兩人的姻緣呢,不待他回答,冬秀又繼續道:“那時候雖然沒見過面,可你的名字我卻沒少聽姐妹提起,大家都說你聰明,又會講故事,娉婷對你簡直崇拜得不得了。”

“那你呢?你也崇拜我麽。”胡競之饒有興趣的問她,那時候因為看了些通俗話本,也愛與人分享故事,那些小夥伴們倒真的很是推崇他。

“我?不瞞你說,自從有了我,娉婷就把那崇拜之情給了我。”冬秀對那熬夜講故事的幾個晚上印象深刻,這件事對她的影響也極為重要,她之所以開始寫小說,可以說跟娉婷是離不開關系的。

“哦?為什麽?”

娉婷表妹是他少數幾個能記得住的女孩子,就因為她不太像個女孩子,最愛跟兄弟們混在一起玩鬧,也極愛聽故事,倒比那些規規矩矩的姐妹們討人喜歡得多了。

“自然是因為我講的故事比你講的更加精彩啊。”冬秀不無得意,論編故事的本事,她也可以笑傲群雄了吧。

胡競之翻身抱住她,目光灼灼的看著她說:“我記得當時娉婷給我們講了個畫皮鬼的故事,的確別具一格,精彩至極,難不成是你說給她聽的?”

看著他突然激動起來的樣子,冬秀突然有些氣短:“是,是啊,怎麽了?難道我說不得嗎?”

“當然說得了,不過那時候你也才十三四歲吧,居然就看過《聊齋》了,家裏人也不說你?”

他們家鄉的禮教如何森嚴,對女子如何的嚴苛都不肖再說了,這樣的閑書就連他都是偶然到別人家做客時,無意間在落灰的閣樓上撿到的,看的時候也要偷偷摸摸背著大人,要不然一頓訓斥戒板那可是逃不脫的,冬秀姐家裏也是當地望族,規矩只有更嚴的,她哪裏弄來的書,而且聽說她就只是跟著族叔念了幾年私塾而已,那種鄉下私塾他是知道的,老先生一向不屑於過多管教學生,連男孩子也未必能學到多少東西,更何況女孩子,頂多也就跟著認識百把個字罷了,那《聊齋》她居然能看懂?

冬秀噓了口氣,還以為他要說什麽呢,搞得氣氛那麽緊張:“我們家是早就分家了的,這你知道吧,雖然大家都住在一起,可幾家人住的房子都是拿馬頭墻分隔開的,我娘又是個守寡的人,平常家裏也沒人來串門,所以家裏說起來就只有我娘,我哥嫂,還有我四口人,他們又都很疼愛我,我想找本書看還不容易麽,我念書是沒你多,可看的話本子卻絕不比你少。”

“那些話本子上的字你都認得全?”

“八九不離十吧。”她畢竟是有基礎的人,在認字這件事上本來就比其他人占便宜,只是在書寫的時候有些麻煩,畢竟要習慣了使用簡體字的人轉而去寫繁體字,那真無異於一種折磨。

本來以為未來的妻子是裹過小腳的無知村婦,即使這樣他也決定用心經營婚姻,盡自己所能善待她,誰知老天對他如此厚愛,妻子不僅沒裹腳沒束胸,很是美麗大方,而且還頗能識文斷字,真是讓他驚喜連連。

她既有傳統女子的體貼賢惠,可將家庭打理的僅僅有條,又很有新女性提倡的獨立自主樣,並不將所有精力和時間花在丈夫和家庭身上,她會自己出去游玩,會巧手裝飾屋子,愛讀書,每日也會練字,完全有自己的愛好和空間,這讓胡競之倍覺輕松愉悅。

“咱們結婚時,我的同事朋友們都沒能參加,我打算再辦一次酒席請他們,也把你介紹給他們認識,你看什麽時候比較方便呢?”

“那你打算在家裏請客還是到酒樓去?”

“就在家裏吧,自從我搬了家,他們還沒來過呢,也當是賀咱們喬遷之喜了。”

如果在家裏辦,那就不好再去酒樓叫席面了,顯得女主人沒本事不會張羅,也不夠誠意。

“這周末就可以啊,如果定好了,那我明兒就得跟王媽到菜市去看菜做準備了,你同事都是哪的人哪,有什麽忌口的沒有?大概來多少人?”

胡競之聽她口氣,有些驚訝:“難道你準備自己下廚?差不多有二十來個人呢,自己做恐怕會太累了,不如叫兩桌席面吧,或者請個師傅家裏來做也行。”

二十來個人的飯菜的確不好做,可也難不倒冬秀,她可是經過嚴格的三次婚前培訓的,繡技沒什麽長進,廚藝倒是練得很不錯。

當初胡家還沒雇幫傭呢,凡事都得自己動手,呂氏覺得她嫁過去恐怕也得做那一大家子的飯食,專門請了有做席面經驗的人來教她做大鍋菜,這二十個人的飯菜她還真不放在心上。

“既然請到家裏吃飯,當然還是自己做比較好啊,也就是活多了點,可能忙不過來,到時候還得靠你幫把手呢,你是上過洋學堂的,學的是男女平等,應該沒有什麽君子遠庖廚的大男子主義思想吧,那天可別光看著,過來給我打個下手,怎麽樣,我的大教授?”

冬秀可不想到時候他們在前廳談笑風生,她卻一個人在後廚煙熏火燎,既然是婚宴,那她也是主角之一,可不想把自己弄得跟老媽子一樣,而且夫婦一起下廚款待朋友也是種情趣,即能無形中秀把恩愛,還能表明她在這個家裏和在胡競之心裏的地位。

胡競之自然是不介意的,他在美國留學時也會自己動手做些吃的,好解一解長期吃肉排的膩味,只可惜手藝不佳,不過打個下手是沒問題的,便一口答應下來,又問道:“你說的大男子主義是指什麽?”

“就是那些崇拜男尊女卑,看不起女人,喜歡通過侮辱自己的妻子來彰顯自己力量和地位的男人,最是叫人看不起了。”冬秀抱住他,十分感慨,“幸虧我娘火眼金睛啊,於千萬人中挑中了你,才有我今天的福氣啊!”

胡競之笑了:“我怎麽了?”

“你孝順、聰明、俊秀,為人親和、大度、體貼,又會尊重人,還有大學問,還能賺錢,對我也大方,天哪,越說我就越喜歡你了,怎麽辦。”

冬秀話一禿嚕出口就有些不好意思了,這時代男人和男人之間能說我愛你、想你甚,女人卻萬萬說不得,哪怕是對自己丈夫,什麽我喜歡你,我愛你,這簡直就是輕浮浪蕩的證明啊,何況她還是個沒上過西學的舊派女子,這樣未免顯得作風太過狂野了,忙假裝不好意思的把頭埋到他懷裏。

胡競之心裏卻十分舒坦受用,以往都聽說枕邊風如何如何的厲害,這下他可嘗試到了,果然吹得他飄飄然,從頭到腳都熨帖不已,特別是冬秀姐那種不假思索的稱讚,還有那句喜歡,都叫他心裏漲漲的發燙。

“我也越來越喜歡你了,叫我都不知道怎麽疼你了。”

他在她耳邊輕聲呢喃,手從脖頸處摸下去,那溫熱滑膩的觸感、那起伏的曲線都叫他心醉神往。

第二天,不出意外的冬秀又起晚了。

王媽從一開始的撇嘴不屑,現在已經見怪不怪了,反正太太自己當家做主,愛睡到幾點起就幾點起,她把早餐一直溫著總是錯不了的,好在太太為人大方,不要求她們一定要在主家吃過後才能去吃飯,也就隨她了,大家都落得輕松。

冬秀吃完飯,便帶著王媽和帶弟出門了,要做菜,總得先去看看菜場裏有什麽菜賣,這時候交通不便,東西南北的各地特產往來運輸不易,即便是北京城,有些東西也是有錢沒地兒買去的。

到菜場轉了一圈,冬秀心裏有了數,回來便擬了個菜單子,晚上拿給胡競之看,兩人商量著改動了一番,盡可能照顧到每個人的口味。

胡競之卻是又發現了妻子的一個優點:一筆工整的鋼筆字!

這可很難得了,相比起更加時髦方便的鋼筆,其實除了做派極為西化的人,這時候絕大多數華人都更習慣用毛筆寫字,冬秀姐這鋼筆字一看就是練過的,銀鉤鐵畫很有幾分章法,倒是難得一見的漂亮。

“你練過鋼筆字?”

“對啊,這鋼筆比咱們的毛筆用起來可省事多了。”

“練了不少時候吧,怎麽會想到要買鋼筆呢。”在他們那個還用蠟燭照明的鄉下地方,這種高級的舶來品恐怕都沒人聽過才對。

“不是自己買的,我就是想買咱們那兒也處買去啊,是別人送給我哥哥的禮物。”

禮物?也對,她家裏也有外地經商的親戚,恐怕是他們送給舅哥,舅哥又轉贈給了她,倒也是物盡其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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