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55章 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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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這樁婚事才算徹底完結了。

新婚的兩人這才放慢了節奏,享受起這鄉間悠閑的時光。

這一日飯後,胡競之想起一位遠在京城的朋友,便決定給他寫封信,這位朋友既是他的良師益友,還是他的恩人,正是他當初的一力保舉他才能進京大做教授的,兩人的年紀雖然相差足有兩輪,可是志同道合,趣味相投,相處十分融洽。

不過後來因為胡競之執意要回鄉成親,兩人鬧得很不愉快,那位朋友是十分激進的進步人士,認為應該摒棄一切舊社會的糟粕,譬如那些裹小腳的舊派女人,就最為他所厭棄,他本人也身體力行這一準則,早早的休棄了原配妻子,另找了個青春靚麗的女學生做夫人。

對於這些,胡競之是不敢茍同的。

他即便同樣不喜那舊派女子,卻也十分的同情憐憫她們,畢竟她們正是那封建禮教最大的受害者,現在卻還要被迫給那些糟粕做陪葬,未免太過無辜了,他是寧願出一份力來幫她們解脫和逃離的。

說到這裏就不免想起了那位寶先生,他在出國前就已經是他的忠實書迷了,出國後更是要靠著友人郵寄過來的書稿一解異國他鄉的苦悶生活,以前只當他是位略出色些的小說家罷了,後來看了他的《三寸金蓮》,才知道他也是位思想進步的有識之士,對全國這場轟轟烈烈的放腳運動起到了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

幫助婦女解放和進步,這也正是他想做的,這豈不是比那些一味鄙薄輕視舊派女子的人強了百倍麽。

就連他母親這樣的鄉村老太太,因為喜歡看那寶先生的書,這些年還順帶著認了不少字呢,而且想來這樣的人也許不在少數,特別是那本正在連載的《上錯花轎嫁對郎》,聽說已然在閨閣女子間形成颶風之勢,流行風靡之態簡直堪比前朝的《紅樓夢》,若是那些女子因此愛上小說,進而愛上讀書,進而要求學習上進,這可也算是寶先生春風化雨的大功勞了。

不過這些個人的立場也不足以影響兩人的友誼,先前的不愉快也不至於當真,他很該寫封信去寬慰一下老友,何況還有事要托付與他呢。

想了想,胡競之便提筆寫道:芏琇:前次得十二月二十日手書,感謝感謝,知你老先生的《新青年》第四卷 第一號已然準備改版發行,全部使用新式標點,改說白話文,我是很支持的,可惜這裏沒有報紙賣,無法先睹為快,甚是可惜,想來京城早已賣脫稿了罷,我這裏也做了白話的新婚小詩一首,請你指教指教罷,詩如下:十三年沒見面的相思,如今完結把一樁樁傷心舊事,從頭細說你莫說你對不住我,我也不說我對不住你且牢牢記取這“三十夜”的中天明月!哎,《新婚詩》還沒做完,便又要做《新婚別》了,我原早早就定了一月廿日左右動身來京,現在想來真是太過倉促和魯莽了,實在不忍離別,我想你定要奇怪,我為甚麽如此兒女情長了,皆因夫人太過可愛,出乎我意料之外,相處越久越覺她可愛,因此我竟不想這麽快離開,無奈既定行程不好更改,只好托你在京幫我尋訪住處,好讓我快點接她來團聚,到時定引進與你認識,好叫你知道舊派女子的可愛。

你別怪我現在才與你回信,實在新婚事忙,原答應與《東方雜志》做一篇《惠施、公孫龍的哲學》,也好賺幾個錢來請你們的喜酒,現在也作罷了,好些話想與你分說,無奈她在叫我了,只好打住,待來京再聚吧。

另,尋房一事務要加緊,拜托拜托。

競績溪,上川七年一月五日寫完信,細細的吹幹疊好,放在信封內,預備明日去寄。

胡競之寫信的時候,冬秀便趁機去整理她的嫁妝箱子了,自新婚那晚胡亂堆放在隔壁的小屋裏後,還沒動過它呢,這次回家,哥哥又悄聲告訴她,她那一箱子書稿並銀票都藏在裝衣服的箱子裏一並帶過來了,倒把冬秀嚇了一跳,這萬一被人不經意的翻出來了可怎麽好,她可不想在這時候出這個名啊。

胡競之寫完信到隔壁看時,只見滿屋滿地都是她陪嫁的東西,冬秀姐正蹲在其間一個箱子前翻找什麽,他只好小心翼翼的踮著腳探雷般的走過去:“這是找什麽呢?”

冬秀聞言,忙若無其事的拿衣服把那箱子蓋住,真是奇怪了,這鑰匙怎麽居然打不開這把鎖。

“競之,你看這些布匹、綢緞,我家估計是把我未來十年的衣裳料子都備齊了,我一個人哪用得了,白放著可惜了,倒不如送給大家,你快來幫我分一分,把個關,免得我到時候送多送少,反惹得人不高興,正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嘛!”主要是那幾個侄媳婦來他們房裏時,總是盯著她的嫁妝箱子看,那明裏暗裏打探的神情搞得冬秀有些膈應,算了,反正她是不會在這裏久留的,到時候這些東西也帶不走,還不如做個人情送出去,也免得她們老惦記著這幾口箱子。

胡競之聞言倒頗有興味的問她:“咱們做親的時候,我依稀記得娘曾跟我說過你也是念過私塾的。”

“是啊,坐館先生還是你本家的族叔呢,那天咱們去祭祖,我都瞧見他老人家了。”

“那你念過幾年書?”

“大概有四、五年吧,反正是到十歲上頭家裏就不讓讀了。”

胡競之連道可惜,只念了五年書,日常說話時就能用些成語典故,可見她於讀書一道上很有些靈性,也是真的讀進去了,怪不得做親時叔爺也很是看好她,還肯替她在母親面前美言幾句,只可惜讀的時間太短了,若是能像現在的女學生一般到學校學習,想必眼界成就都不是現在可比的。

兩人一邊分揀那堆布匹,一邊閑聊:“那你平時愛看些什麽書?”

最愛看自己寫的書,其次就是肉蒲團咯,晚婚女青年冬秀傲嬌的暗想。

“最愛看的當然是各種話本子了,像紅樓夢,三國演義這樣的就很好看。”

嗯,能看紅樓夢、三國演義,可見識字頗多,基本的讀寫是不成問題的,只是後面為什麽不給他回信了呢,哎,想來是又有人要教她做一個規矩守禮的小姐,從中阻攔了吧。

晚飯後,胡競之去找人寄信,冬秀依舊擺弄她那箱子。

弄了半天才發現那把鑰匙根本就不是開這把鎖的,那鑰匙還有一小節沒法插進去呢。

冬秀想了半天才記起來,這把鑰匙貌似是嫂子新婚夜給她的,連同的還有個小箱子,一時興起便幹脆到床頭去找到那箱子,打開了看裏面的東西。

她原也猜到了是春宮之類的和諧啟蒙書,不想裏面居然還有兩尊瓷做的人偶,一對貼面互擁,一對交頸後入,俱是衣衫半退的模樣,倒是很有華國自古所講究的含蓄美,巧的是這兩對人偶居然是可以活動的,上半部分緊密相連,下半部分卻可以分開合攏,而這分開合攏的動作正是男女和諧的動作,不過那下面的部位卻一點也沒有華國傳統的含蓄講究,居然惟妙惟肖,纖毫畢現,不說形狀,就連那毛發、經絡都是清晰可見,叫冬秀看得嘆為觀止。

這樣精巧的東西才真是難得呢,冬秀決定了,以後這便是她的傳家寶了。

眨眼間便到了胡競之北上的日期,從成婚日算起,刨去過節祭拜、走親訪友、交際應酬之類的時間,滿打滿算,兩人在一起還不過十天半月的時間,可即便這樣分別時也很有些依依不舍。

不說胡競之,冬秀是真的差點哭出來,看著胡競之登船離去的背影,那一瞬間,真覺得心裏空落落的,好似無依無靠了起來,人也懨懨的沒有精神,直花了三四天才緩過勁來。

想到呂氏跟她交待的要討好婆婆的話,她這才重新打起精神來,卻又毫無頭緒。

想要早起問安吧,奈何她二十多年養成的作息習慣,沒人叫她,實在起不了那麽早,想要夜間伺候吧,婆婆還早早的就熄燈上床了,幹脆利落的很,壓根用不上她,想學一學鳳姐,陪著她老人家說笑解悶,她那一肚子笑話又好像不合時宜,唯恐在馮氏面前崩了她端莊淑靜的人設,真是叫她無可奈何了。

馮氏見兒媳每日圍著她打轉,想要討好她,卻笨笨的不知怎麽做才好,倒是好笑。

她原也不是大戶人家的閨女,要講那許多虛禮,也沒受過婆婆的磋磨,指望現在在兒媳婦身上討回來,只要兒子媳婦相處融洽,早點生個金孫出來,她就再沒有什麽可求的了。

何況現在日子也好過許多,既不需要為錢財發愁,也不用整日圍著那幾個重孫打轉,悠閑又自在,每日或做個針線,或跟相投的人說說古,或去寺廟敬神拜佛,全憑自己心意,何必去跟媳婦別勁啊。

家裏那兩個媳婦就是個傻的,整天不錯眼的盯著自己的兒媳婦找茬,三不五時的就要吵罵一頓,性子軟的孫媳婦被管得像鵪鶉一樣,性子硬的孫媳婦也被逼得潑婦一般,有什麽好處呢,左不過讓兒子夾在中間難做,自己也與媳婦離心了,就連那些重孫子也遭殃了,沒人管沒人教,以後能有什麽出息呢。

家和萬事興,媳婦有這個親近的心,她肯定也不會把她向外推。

馮氏找出幾本兒子給她帶回來的小說,對冬秀道:“我以前只知道你念過幾年私塾,不過略識得幾個字罷了,聽穈哥兒說你還能看紅樓夢、三國演義呢,識得的字恐怕不止千萬個了,正好我也在學字,你若空閑無事,便教我一教如何?”

艾瑪,這可是婆婆主動拋過來的橄欖枝啊,她可得接住了,忙小雞吃米般把頭點個不住,毫不客氣的說:“那沒問題,您盡管問我。”

當下便狗腿的陪著馮氏到房裏去看書。

馮氏的房間倒挺寬敞,陳設卻十分樸素,甚至可以說是寒酸,冬秀想著,以後要不要拿自己的私房錢貼補貼補婆婆。

她坐在靠窗的小條凳上,面前的桌上擺著針線框子,裏面還有個繡繃子,上面有繡了一半的蘆花大雁圖,活靈活現的,頗有幾分野趣。

“娘,您這繡活可真細致,這是做的手帕子嗎?”

馮氏從櫃子裏把書一本本拿出來,擺在條案上,回說:“繡著玩的,這大雁不是李玉湖和杜冰雁的信物嘛。”說完又想到媳婦可能不知道她說的誰,便解釋道,“哦,那就是我最近看的一個話本子裏的人物,我因為極愛這部小說,閑來無事就繡了這麽件玩意兒。”

冬秀在旁聽得心裏直跳,她這是遇到讀者甚至書粉了嗎,這突如其來的驚喜真是叫人措手不及。

她差點掩飾不住自己的表情,忙低頭去看那幾本擺在案上的小說,一本本翻過去,只見有海上繁花夢、孽海花、官場現形記、洪秀全演義,還有魯濱孫漂流記、佳人奇遇記、十五小豪傑等,俱是現在市面上最受歡迎的幾部小說,她早已讀過了。

馮氏又拿出幾本擱在膝蓋上,指給她看:“這幾本是我最愛看的,都是這位寶先生寫的,你看這本才子變身記,就有趣新奇得很,時常惹人發笑,這本提刑官宋慈呢,初看叫人害怕,卻越看越得味,那一個個小故事硬是看得叫人心底發酸又發寒,揪心得很……”

說到這喜歡的小說,原本寡言的馮氏頓時滔滔不絕起來,整個人都鮮活了起來,眼睛裏仿佛有星光在閃動,冬秀甚至覺得身邊坐著的不是一位老婦而是一位少女。

“吶,我剛剛說的李玉湖和杜冰雁就是這本書裏的人物呀。”馮氏把一本書遞過去,又不滿的嘆道,“可惜只有上部,下部不知什麽時候才能出來,穈哥兒看了報紙,說那位寶先生因要去結婚了,所以要暫停寫作,更其不定,哎喲,這可真是,吊得我這心裏呀七上八下的,你說他個新郎官只管接親拜堂,別的又不需他操心,照常可以寫的呀,哪怕每日少寫一點呢,怎麽能說斷就斷呢,這可真是,閃得人沒個著落。”

身邊的冬秀幾乎能看見那快要化成實體的怨念,只能訕笑著附和是啊、是啊。

斷更果然要不得,可她也實在沒辦法,以前她寫書,要麽是寫完了,要麽是手上積了大量的存稿才會在報紙上進行連載,就因為那時候小說連載是一個新出現的形式,很不規範,她見過一期發好幾章,也見過半年才發一期的,而且有的發刊字數不過五百,有的又恨不得把一本小說當成一期期刊給全發了,任性得不得了。

現在是好多了,連載形式已逐漸成熟,《自由談》又是一個逼格較高的大報,一直都保持著日發兩千的狀態,而《上錯花嫁上對郎》的寫作因相比前幾部小說更加輕松,於是冬秀只是寫了個大綱就開始連載了,手裏存稿從來不過十章,上次結婚的消息來的又急,被呂氏逼著學著練那,壓根沒時間繼續寫作,只好寫信告知唐才常要斷更一段時間,她想著,反正她又不看讀者來信,不怕有人給她寄刀片!

況且因為全國轟轟烈烈的放腳運動,《三寸金蓮》越發紅火,她這個作者的名聲也是越發響亮了,她又一向不在人前露面,低調得很,無端給人一種神秘感,搞得許多人都越發想要人肉她,扒下她那層馬甲,聽說還有那位高權重的人硬要請她去吃酒呢,幸虧被報社百般周旋了過去……

她既然打定主意不想在這時候出名,銷聲匿跡一段時間也好,於是便心安理得的斷更了。

只是萬萬沒想到,馮氏居然是她的書粉啊,這可真是,要不她自曝馬甲繼續更新?為你寫書,浪漫啊,現在還有比這更能討好婆婆大人的麽。

“我原本是不識字的,也沒念過書,還是婚後跟著你公公學了些,現在就著圖畫,磕磕巴巴,連蒙帶猜的,勉強也能看懂故事,只是差了些意思,正好你認得的字多,也教我一教。”

冬秀想了想便道:“這樣,我以後每天給您念一段,您把自己不認識的字圈出來,然後我給您註音,這樣下次您就能自己讀了!”

馮氏奇道:“註音?你說的那是一種認字的法子吧,哎呦,我年紀大了,真學不會,穈哥兒也教了我,可光是那些怪模怪樣的符號我都分不清。”

聽馮氏這意思,她是把拼音誤解成現在的註音法了吧。

這倒也是,那註音字母一共39個,還都那麽相似,看著有點像甲骨文,還有點像日文,想要記住就不容易了,更別提活學活用了。

之前她看報紙上說,政府要以“折中南北、牽合古今”為原則,將北京官話和南京官話相結合,形成全國通用普通話,並且還發布了一套註音字母用來註音識字,這套註音字母後來被臺灣當局改稱為國音符號,一直沿用到了現代,而大陸則早已將其淘汰,改用了漢語拼音。

漢語拼音的簡易明了好上手就不用多做解釋了,反正用過的人都說好,它不僅十分適合初學者,而且還能用來編制盲文、手語、旗語、燈語,也十分適用於與國際接軌,就是再過一百年也不會過時。

而反觀註音字母,不要說這鄉間老太太學得困難,就連冬秀也有些接受無能,反正她的書本裏還是用的拼音來標註的生字。

“那我教您一套更簡單的識字方法,這個法子就連我三歲的侄女都會用。”

冬秀不待馮氏答應,便興致勃勃的回去準備制作字母表了,做這個她可是熟手,這些年陸續給家裏幾個侄子侄女也做了好幾套呢。

這一日婆媳倆正對著貼在墻上的字母表唱字母歌,忽然收到了胡競之的書信,原來他已經租賃到了一處四合院,待修整一番後便可搬家入住了。

冬秀心下狂喜,算一算時間,這封信從投寄開始,一直到她們手上,在路上至少耽擱了十天的時間,恐怕胡競之已經順利搬家了吧,接下來應該就是要接她們入京了。

這幾個月冬秀與馮氏倒是處得不錯,兩人有共同的愛好,相似的三觀,又都不是什麽刻薄愛玩心眼的人,平時探討一下小說,倒很是其樂融融。

想必馮氏也是願意同她一起入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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