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當個沒有感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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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當個沒有感情的人。
習慣這個詞很可怕,它會慢慢改變你的認知,讓你適應痛苦。
不知不覺校園裏又變成金黃色,操場上學生們奔跑的身影依然熱烈。
溫雨瀾瞥了一眼,收回目光低頭走過。
“溫雨瀾,下課之後我跟你一起去吃飯吧!”說話人是她的新同桌蔣依婷,兩人在班上都沒有要好的朋友,於是在成為同桌以後自然地變成了飯搭子。
蔣依婷跟她慢慢說著話,迎面碰上了劉涵依,劉涵依的性子可比兩人要熱鬧的多,一下子就把場子給熱鬧了起來。蔣依婷也更活躍了,不斷笑著應和她的話,跟溫雨瀾拉開點距離挽上劉涵依手臂親昵得很,但事實上她們並不太熟。
溫雨瀾對蔣依婷這樣的態度見怪不怪了,或是她以前經常形單影只,蔣依婷把自己當成了她的救贖者,在她面前總有種高高在上的感覺。原本說好的一起去吃飯由兩個人變成了三個人,體育課一下她們就跑向食堂。
全程蔣依婷都在跟劉涵依講話,溫雨瀾看她們聊的熱火朝天只覺無趣,安靜地吃自己的飯。
若是放在以前她被人忽視以後定會難過許久,可現在她一點感覺也沒有了,她無所謂別人的態度,因為她只是想找個一起吃飯的人緩解她走在人群裏的焦慮,而蔣依婷恰好也需要一個飯搭子聊天解悶,她倆湊在一起頗有幾分各取所需的意思,她已經不再渴望交朋友了,很多時候她更喜歡一個人獨處不想說話。
自那次看病失敗後她就再也不向溫母訴苦了,說了也沒有用。
她並沒有好。
走在人群裏她總會認為有人在嘲笑她,她很害怕和男生對視,那種審視的感覺仿佛又讓她想起了當初別人對她外在的點評。還沒有與蔣依婷成為同桌時她都是一個人吃飯,她總會單獨找個人少的座位,可有次人多,一群男生跟她擠在一張六人桌上,溫雨瀾記得當時的燈特別亮,她一下子就僵住了,胳膊以一種極其怪異的姿勢搭在桌子上,筷子顫抖飯全掉回碗裏,她的心砰砰直跳。那群男生好像在聊些什麽笑得很開心,溫雨瀾卻覺得他們是發現了她的奇怪在悄悄討論她,最後她還是撐不住把一碗飯全倒了。
而在極端的壓抑日子以後她還是能夠獲得幾天短暫的清明。
時間一長,她竟然產生了種錯覺。
她一遍忍著痛苦一遍欺騙自己,她想著或許她以為的痛苦日子就是她的平常,那些別人生活的點滴才是少得可憐的恩賜。
這樣一想,還有點慶幸。還好上帝並沒有那麽心狠,一個月裏她還有能喘息的幾天。
跟蔣依婷作同桌學會的最好的一件事就是寫日記,在此之前溫雨瀾從沒有堅持過寫這麽久的日記,可內心的情感實在無處述說,她就把日記本當樹洞,一有壞情緒就寫下來,全部發洩在紙上。
許多年後,當溫雨瀾嘗試寫下青春時,她很感謝這個日記本,記憶這個東西著實不可靠,還好尚有一些文字去幫助她盡可能重現當時的心理。
她寫了很多話,身體一難受就拿出這個小小的本子轉移註意力,很有效果,至少在有作用的那段時間她手心跟胳膊上的指甲印少了很多。
“我的大腦時而清醒,時而被莫名的意識支配,清醒時我多想要一朵花的救贖,可糟糕時誰也不可奈何。此時的我依然清醒,清晰地感受無力,意識的鬥爭讓我無法思考,我就像一具行屍走肉。兩種意識太過沈重,我好像失去了對外界的感知力。”
“我站在人群邊緣,與世界遙遙相望。”
“如果人生能沒有遺憾,我想讓小鳥不再困於一角,初生稚鳥的勇氣可以在長大後延續。”
……
*
江城十一中現在名望很高,但當初不過是個普普通通的公立高中,只是因為教出了個商業大鱷才逐漸名聲大噪。這裏的教育設施齊全,占地面積卻遠遠不及他們的死對頭九中,寢室只夠高一學生住,高二高三除了外地學生晚上都得回家。
高三上學期,為了能讓她有盡可能多的休息時間,溫母在江城十一中附近租了一個十幾平米的小房子。由於空間擁擠,溫勇就沒有跟她們一起住,下班以後就直接回自己家。溫母確定下房子的事後盯著癱在沙發刷手機的男人,半開玩笑半認真道:“你一個人住可不要把別人帶到家裏來了啊。”
溫雨瀾筆尖頓住。
溫勇很討厭她拐彎抹角的話,氣惱地嚷嚷了幾聲,兩人一生氣都是大嗓門,溫雨瀾突然想狠狠捶了一下自己的腦袋,事實上她也這樣做了。
溫父母面面相覷住了口。
心跳快得不正常。她重重喘息,有種想把眼前作業撕爛的沖動,脈搏的跳動帶得她手都在抖。
第二天溫雨瀾對溫母說:“我晚上想一個人住。”
“你說什麽!?”
“很多人都是自己在外面租的房子,那一片都是學生公寓很安全,晚上不會有危險的。”溫雨瀾壓下心裏的痛意想跟她說明白:“你還是別人他分居了吧,那樣不好。”溫雨瀾知道就算是夫妻長時間不見也會疏遠,就跟她高一住宿一樣,一個月沒見溫母面對她時經常會有種熟悉的尷尬,她並不想他們因為自己而離心。
溫母對她表示感謝,拒絕了她的無理要求。
有時候溫雨瀾真的很不懂溫母,她並不喜歡姑姑一家,可也最喜歡在姑姑面前說溫雨瀾的事。
開學前夕他們又聚在一起吃飯,溫母湊到姑姑面前跟她咬耳朵。
“跟你說,瀾瀾實在是太懂事了,我們不是在學校附近租了個房子嘛,那房子太小了只能我跟她一起住,你猜她怎麽說?”溫母捂著嘴笑:“她說,媽媽你晚上還是回去跟爸爸住吧。我問為什麽,她說不想讓我跟她把疏遠了。你瞧這孩子,懂事得好笑。”
是挺好笑的。
溫雨瀾避開姑姑投來的讚賞的目光,覺得自己真是可笑。
媽媽,你真的覺得我懂事嗎?你是在因為我的懂事而欣喜嗎?可我卻覺得可悲。
沒有人天生就懂事。
憑什麽你們能這麽輕易得就忘記?
你們當初都成了那個樣子,我還能怎麽做?如果不想在一起就趕快離開,為什麽要一面在她面前嘶吼,撕扯著她的心,一面又在她當完家庭爭吵的調停者後誇讚她的乖巧懂事?
我不想當乖孩子了。
我討厭懂事!!
猛烈的情感在心裏燃燒,溫雨瀾淺淺笑著面向所有長輩,在他們看不見的地方手指甲卻深深陷入皮膚。
要是她能沒有情感就好了。
她這樣想著。
之前她想要快樂。可是快樂最是轉瞬即逝的東西,凡是不長久的她都不想要。
她不要快樂,不要別人的喜愛了,她什麽也不要了!
她只想當一個沒有感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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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校園裏又變成金黃色,操場上學生們奔跑的身影依然熱烈。
溫雨瀾瞥了一眼,收回目光低頭走過。
“溫雨瀾,下課之後我跟你一起去吃飯吧!”說話人是她的新同桌蔣依婷,兩人在班上都沒有要好的朋友,於是在成為同桌以後自然地變成了飯搭子。
蔣依婷跟她慢慢說著話,迎面碰上了劉涵依,劉涵依的性子可比兩人要熱鬧的多,一下子就把場子給熱鬧了起來。蔣依婷也更活躍了,不斷笑著應和她的話,跟溫雨瀾拉開點距離挽上劉涵依手臂親昵得很,但事實上她們並不太熟。
溫雨瀾對蔣依婷這樣的態度見怪不怪了,或是她以前經常形單影只,蔣依婷把自己當成了她的救贖者,在她面前總有種高高在上的感覺。原本說好的一起去吃飯由兩個人變成了三個人,體育課一下她們就跑向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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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放在以前她被人忽視以後定會難過許久,可現在她一點感覺也沒有了,她無所謂別人的態度,因為她只是想找個一起吃飯的人緩解她走在人群裏的焦慮,而蔣依婷恰好也需要一個飯搭子聊天解悶,她倆湊在一起頗有幾分各取所需的意思,她已經不再渴望交朋友了,很多時候她更喜歡一個人獨處不想說話。
自那次看病失敗後她就再也不向溫母訴苦了,說了也沒有用。
她並沒有好。
走在人群裏她總會認為有人在嘲笑她,她很害怕和男生對視,那種審視的感覺仿佛又讓她想起了當初別人對她外在的點評。還沒有與蔣依婷成為同桌時她都是一個人吃飯,她總會單獨找個人少的座位,可有次人多,一群男生跟她擠在一張六人桌上,溫雨瀾記得當時的燈特別亮,她一下子就僵住了,胳膊以一種極其怪異的姿勢搭在桌子上,筷子顫抖飯全掉回碗裏,她的心砰砰直跳。那群男生好像在聊些什麽笑得很開心,溫雨瀾卻覺得他們是發現了她的奇怪在悄悄討論她,最後她還是撐不住把一碗飯全倒了。
而在極端的壓抑日子以後她還是能夠獲得幾天短暫的清明。
時間一長,她竟然產生了種錯覺。
她一遍忍著痛苦一遍欺騙自己,她想著或許她以為的痛苦日子就是她的平常,那些別人生活的點滴才是少得可憐的恩賜。
這樣一想,還有點慶幸。還好上帝並沒有那麽心狠,一個月裏她還有能喘息的幾天。
跟蔣依婷作同桌學會的最好的一件事就是寫日記,在此之前溫雨瀾從沒有堅持過寫這麽久的日記,可內心的情感實在無處述說,她就把日記本當樹洞,一有壞情緒就寫下來,全部發洩在紙上。
許多年後,當溫雨瀾嘗試寫下青春時,她很感謝這個日記本,記憶這個東西著實不可靠,還好尚有一些文字去幫助她盡可能重現當時的心理。
她寫了很多話,身體一難受就拿出這個小小的本子轉移註意力,很有效果,至少在有作用的那段時間她手心跟胳膊上的指甲印少了很多。
“我的大腦時而清醒,時而被莫名的意識支配,清醒時我多想要一朵花的救贖,可糟糕時誰也不可奈何。此時的我依然清醒,清晰地感受無力,意識的鬥爭讓我無法思考,我就像一具行屍走肉。兩種意識太過沈重,我好像失去了對外界的感知力。”
“我站在人群邊緣,與世界遙遙相望。”
“如果人生能沒有遺憾,我想讓小鳥不再困於一角,初生稚鳥的勇氣可以在長大後延續。”
……
*
江城十一中現在名望很高,但當初不過是個普普通通的公立高中,只是因為教出了個商業大鱷才逐漸名聲大噪。這裏的教育設施齊全,占地面積卻遠遠不及他們的死對頭九中,寢室只夠高一學生住,高二高三除了外地學生晚上都得回家。
高三上學期,為了能讓她有盡可能多的休息時間,溫母在江城十一中附近租了一個十幾平米的小房子。由於空間擁擠,溫勇就沒有跟她們一起住,下班以後就直接回自己家。溫母確定下房子的事後盯著癱在沙發刷手機的男人,半開玩笑半認真道:“你一個人住可不要把別人帶到家裏來了啊。”
溫雨瀾筆尖頓住。
溫勇很討厭她拐彎抹角的話,氣惱地嚷嚷了幾聲,兩人一生氣都是大嗓門,溫雨瀾突然想狠狠捶了一下自己的腦袋,事實上她也這樣做了。
溫父母面面相覷住了口。
心跳快得不正常。她重重喘息,有種想把眼前作業撕爛的沖動,脈搏的跳動帶得她手都在抖。
第二天溫雨瀾對溫母說:“我晚上想一個人住。”
“你說什麽!?”
“很多人都是自己在外面租的房子,那一片都是學生公寓很安全,晚上不會有危險的。”溫雨瀾壓下心裏的痛意想跟她說明白:“你還是別人他分居了吧,那樣不好。”溫雨瀾知道就算是夫妻長時間不見也會疏遠,就跟她高一住宿一樣,一個月沒見溫母面對她時經常會有種熟悉的尷尬,她並不想他們因為自己而離心。
溫母對她表示感謝,拒絕了她的無理要求。
有時候溫雨瀾真的很不懂溫母,她並不喜歡姑姑一家,可也最喜歡在姑姑面前說溫雨瀾的事。
開學前夕他們又聚在一起吃飯,溫母湊到姑姑面前跟她咬耳朵。
“跟你說,瀾瀾實在是太懂事了,我們不是在學校附近租了個房子嘛,那房子太小了只能我跟她一起住,你猜她怎麽說?”溫母捂著嘴笑:“她說,媽媽你晚上還是回去跟爸爸住吧。我問為什麽,她說不想讓我跟她把疏遠了。你瞧這孩子,懂事得好笑。”
是挺好笑的。
溫雨瀾避開姑姑投來的讚賞的目光,覺得自己真是可笑。
媽媽,你真的覺得我懂事嗎?你是在因為我的懂事而欣喜嗎?可我卻覺得可悲。
沒有人天生就懂事。
憑什麽你們能這麽輕易得就忘記?
你們當初都成了那個樣子,我還能怎麽做?如果不想在一起就趕快離開,為什麽要一面在她面前嘶吼,撕扯著她的心,一面又在她當完家庭爭吵的調停者後誇讚她的乖巧懂事?
我不想當乖孩子了。
我討厭懂事!!
猛烈的情感在心裏燃燒,溫雨瀾淺淺笑著面向所有長輩,在他們看不見的地方手指甲卻深深陷入皮膚。
要是她能沒有情感就好了。
她這樣想著。
之前她想要快樂。可是快樂最是轉瞬即逝的東西,凡是不長久的她都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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