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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百人呢,我爹比我爺爺還厲害!”

“然後呢?”

長歌默默點頭,心想這才是陶歡喜的正確走向啊,目前如此人丁稀少,實在有違常理。

“然後我爹就遇到了我娘了唄!他把我娘全家搶劫回寨子!我娘說,娶她可以,但是不準再搶劫別人錢財,也不能傷及無辜,要自力更生……”

“自力更生?”

噗嗤,長歌一下子聽樂了,想到陶歡喜竟然照辦,弄得如此落魄,哈哈哈……太有趣了……

“還自力更生,別搞笑了,你爹除了搶劫殺人還會做什麽?”

“對啊,我爹就是什麽都不會做啊,除了殺人,他做什麽都沒天分,種啥啥死,我娘都不給他碰莊稼,後來我爹就天天夜裏跑去捕魚,結果幾年都沒長進,現在還不如我捕的魚多呢,尤其這次,魚沒捕到,倒是把你捕回來了……誒?不對啊,你怎麽好像跟我爹很熟似的?你認識他?”

長歌連忙改口,“我哪認識啊,我就想啊,那山賊可不就只會搶劫殺人麽?哪會種田?哪會捕魚?哪會經商?你爹還被通緝,能賺什麽錢,你們能活到現在不餓死也是命大!”

“就因為我爹聽我娘的話,寨子裏人陸陸續續都走了好多,他們在這裏都要活不下去了,他們也都幹不了種田、捕魚的活計,能幹也不會上山當賊了。”

“……”

“哎……”阿歡憂愁地長嘆一口氣,“也不知道等我繼承我爹的寨主之位時,剩下的老弱病殘像四叔他們還能不能活著了,就剩我一個人,我連個小弟都沒有……哎……”

長歌又不厚道地笑了,心想十年後你都不在了,還愁什麽愁啊。

“我娘帶著大家種田呢,可是我娘也種不好,都是照著書裏種的,每年收成都少的可憐……”

雖然阿歡一直表現得很抵觸他娘,但是說這話時,看得出他還是很愛他娘的,只是男孩子的叛逆期作祟。

長歌笑完,也就嚴肅起來了,她很清楚,陶歡喜說過,他的妻子兒女就是十年期死的,至於怎麽死的,陶歡喜沒說,但是,作為陶歡喜曾經的……或者說未來的……朋友,她想要設法挽救這些人的性命。

首先,他們不可能被活活餓死,真要到了那種地步,長歌相信,陶歡喜不會拘泥於對妻子的承諾。

作者有話要說: 要留言,要收藏!今天很肥。

☆、37.訛詐

過了半個月。

終於見到陶歡喜,還是那副健碩威武的模樣,只是跟十年後的落寞梟雄相比,此刻多了點溫情,容易接近。

陶歡喜五大三粗,容貌平凡,臉上有個刀疤卻極為惹眼,說話做事超有男人味,給人無比的安全感。

“大哥,阿歡和阿喜下山還沒回來嗎?”

“妹子,你別擔心,阿歡跟我學了一身武藝,不會有事。”

陶歡喜和韓之斌一樣,都是重生前為數不多沒有碰過長歌,尊重她的男性,因為年紀相差十多歲,所以長歌一直把他當成親大哥。只可惜,後來朝廷招安不成,就剿了整個歡喜寨,一夜之間,上千人,都死於大火之中。

前陣子,長歌說,陶歡喜救了她一命,死皮賴臉要認陶歡喜和蕓娘做哥哥嫂子。

阿歡頭一個不樂意,說長歌占他便宜,兩人也差不了幾歲,可惜,他的抗議無效。

重生以來,長歌再遇陶歡喜,就想改變兩件事,一件事,就是避免陶歡喜妻子兒女的死亡;一件事,就是讓陶歡喜不再做山賊頭頭,過上平凡順遂的日子,關於這一點,長歌和蕓娘的想法不謀而合。

半個月的時間,長歌跟蕓娘關系親如姐妹,在長歌出資改善了寨子的夥食後,不但陶家人,就連山寨的老弱病殘們,看到她都是笑嘻嘻的。

蕓娘本來還想阻止,但是拗不過長歌說我自己願意帶大家吃好的啊。

半個月以後,長歌覺得自己恢覆得差不多了,肚子裏的孩子也穩定多了,決定親自下山,畢竟,那一兩銀子只剩下長歌手上的一百文了。

這半個月的日子過的,說多了都是淚。

阿歡和阿喜兩個被山下那幫黑心商坑了不少錢,每次回來,長歌都要用一副看敗家子的眼光盯著這兩位小祖宗。

一對不靠譜的爹娘,老爹只會搶劫,老娘只會攔著老爹搶劫,兩個人都是幹啥啥不行,當然,他們也都盡力在做到最好的,只可惜他們從事的都是他們不擅長的事情。

“我們也沒辦法,他們說如果不買,就別買,可是,我們也沒別的選擇啊!”

阿歡還委屈上了,他以為自己生來就是做大事的人,結果天天做些討價還價的雞毛蒜皮小事。

阿喜則是性格軟和,壓根就做不了討價還價這種事。

“明天帶我一起下山。”

長歌下了狠心,她必須馬上——立刻——賺錢,多一天都等不及了。

山上養了十多只雞,所以存了些雞蛋,蕓娘舍不得自己吃,都打算用賣錢。

以往,阿歡和阿喜去賣雞蛋,兩人不會賣,一個也賣不出去,最後只要賤賣給店家,換點糧食,那虧的不是一星半點。

長歌得知後,十天前就不準阿歡和阿喜再賣那些雞蛋,存了四五十個。

眼瞅著這寨子裏的人吃不上葷腥,長歌都快忘記肉是啥味了,山上的雞是拿來生蛋的,所以,長歌這次下山主要目的是賺錢割點肉回來加餐。

第二天一大早,天還沒亮,長歌作已婚農婦打扮,雄赳赳氣昂昂,像只老母雞似的就下山了,阿歡和阿喜負責當搬運工,跟在後面。

山下的城市不算大,但也不算小,不過整體來看,不如雲城那邊的人富裕,看人們衣著吃喝就能看出來,還是以節儉為主。

等到了集市,長歌擺好攤子。阿歡就在一旁潑涼水:“我說,你就別費力氣了,白交兩文錢給官府,我保證你一文錢也賣不出去。”

“真的麽?”

長歌笑笑,也沒跟阿歡計較,在她眼裏,阿歡阿喜就是孩子,雖然他們年紀相差不大,那心理年齡可差得遠了。

於是,毫無意外,不出一個時辰,長歌四五十個雞蛋全部賣完,阿歡和阿喜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樣了。

“天啦,我不是在做夢吧?”

阿歡盯著空空的籃子,感覺特別不真實。

長歌把頭巾戴好,將錢放進懷裏,又將籃子套在呆楞的阿歡頭上,得意道:“發什麽呆,拿好東西,跟著!”

阿喜則是一臉崇拜地看著長歌,簡直成了死忠粉。

長歌又去了豬肉攤,用光她賺的錢買了一大堆肉,打算回去一部分吃新鮮的,一部分腌上慢慢吃。

以前為了省錢,阿歡和阿喜就沒來過肉攤,他們每年也就過年過節能吃到一只雞,壓根不知道豬肉是什麽味。

買了肉,三人心滿意足。

等到了經常坑阿歡和阿喜的那家黑心店,掌櫃長得腦滿肥腸,穿金戴銀,那惡心樣子,恨不得在腦門上貼上四個字——我很有錢!

看慣了路上行人衣著樸素,長歌一看這胖子就不是好人。

長歌讓兩個小的先躲一邊去,然後進去一陣威逼利誘。

“黑掌櫃在嗎?”

“這裏沒有黑掌櫃。”

“你這麽黑心,怎麽不是黑掌櫃?你說,要是我去官府舉報你,你竟然跟山賊做買賣,官府會怎麽辦?”

“臭婆娘,你敢威脅我?我什麽時候……”

“好,既然你不承認,我也不勉強,就算官府抓不到你把柄,也總會找你回去談談,到時候,街坊四鄰都知道你跟山賊做生意,流言四起,嘖嘖嘖……簡直不敢想……”

“算你狠!你要怎麽樣?”

“當然是要挾你啊!”長歌笑得理所當然,“我看你這賣了不少好東西,我帶了一個板車,每樣都送我一點,給我裝滿,我保證再不會出現在你面前!找你麻煩!”

長歌清楚,這次要挾是一錘子買賣,黑掌櫃暫時不會告官,是因為她是第一次上門要挾,打他一個措手不及,他還沒來得及細想。

她必須把握好分寸,有進有退,一旦貪心,惹毛了這家黑人商人,恐怕會魚死網破,所以,她吃定黑掌櫃的心理極限,好好坑了他一大筆。

為此,長歌進店之前,還特意化了一個其醜無比的妝容,像是個三十多歲的婦人。

“夥計,我要那種大米,別那麽小氣,一大袋都給我吧!”

“對對對,油鹽醬醋,都來點,別那麽摳門嘛,給我一竹筒哪夠用啊?那罐子全搬到車上去!”

“哇,這面粉真白,比我臉上的粉還要白,真好!給我來一袋,謝謝哈!”

“對了,我還要白糖,對對對,我沒事就愛做點糕點吃!”

等夥計把大米、面粉、白糖,油鹽醬醋茶等等擺滿了整個板車,黑掌櫃的臉都黑成碳了,死死盯著長歌,就好像眼前這個醜陋婦人是他殺父仇人一般。

長歌笑得花枝亂顫,那故意塗得厚厚的粉,一笑就簌簌地往下掉……

“滾!別讓我知道你是誰!還有,別再來,否則我不會這麽好說話!”

黑心掌櫃幾乎是咬牙切齒說出這番話,講真,他這一刻已經有點後悔了,想著,現在反悔還來不來及?

長歌察言觀色,又怎麽看不出來,一邊把手放在嘴邊吹響口哨,阿歡和阿喜一左一右,分別從巷子裏走出,黑心掌櫃一看,就明白了幾分,好啊,合著,他是被山賊被擺了一道。

就在他打算反悔的時候,長歌已經不知不覺來到他身前,手中的匕首已經抵著黑心掌櫃的胸膛,冷笑道:

“黑掌櫃,你是覺得我訛了你麽?我不這麽覺得,這些年來,你從山寨上那兩個小呆瓜身上訛了何止幾百兩?光是這半個月,你就訛了幾百文……那些雞蛋,都是山上老老小小就牙縫裏省出來的,你吃的時候,也不怕噎死!”

說到最後一個字,長歌故意用力一戳,嚇得黑心掌櫃連忙往後退。

“你以為山上的人已經不成氣候?就拿你沒轍了麽?”

“你……”

“我剛投奔這個山頭,以後你再敢欺負這兩個小的,或者報官試試,除非你夜裏不睡覺,否則我定叫你不知不覺,腦袋開花!噗……”

長歌最後一個音,猶如夜叉索魂,嚇得黑心掌櫃一哆嗦。

“好啦,掌櫃啊,你也別怕,我們今天就算兩清了。”長歌滿意地笑了,收回匕首,招呼上阿歡和阿喜,“走!”

在阿歡和阿喜無比崇拜的目光下,長歌率先就走了,留下兩個小的一個推,一個拉板車,往山寨的方向走。

等出了城,四下沒人,長歌走得好好的,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

“你沒事吧?”

阿歡和阿喜嚇了一跳,丟下車趕快上前查看。

“誒?小姑姑,你怎麽回事?怎麽滿頭大汗啊?你的手……抖什麽?”

阿歡第一次誠心誠意叫長歌姑姑。

“我沒事。”

長歌半天才穩定心神。

打從去要挾黑心掌櫃,她就提著心去的,表面上的那些嬉笑怒罵,都是演的,其實,真實的她,都是靠著比常人多活三十多年的經歷支撐著,她一開始只想去討點利息回來,誰知道後來轉念一想,反正都結仇了,不如一次討個夠,離開的路上,她突然後怕,生怕黑心掌櫃哪根筋不對去報官,好在,直到出了城,都沒人跟著,她這才放下心來。

長歌帶著阿歡和阿喜滿載而歸,在歡喜寨的地位和受歡迎程度,那是直逼陶歡喜。

就連陶歡喜瞧見這個幹妹子,都比見到自己死去的親爹娘還親。

長歌為了讓嫂子安心,跟蕓娘說的版本就是——黑心掌櫃得知他們山寨艱難度日,善心大起,說是最近在吃齋念佛,所以把以前賺的黑心錢拿出來補償他們。

蕓娘也知道一直跟他們有往來的黑心掌櫃是坑了不少錢,對於長歌的謊話信以為真,也就沒再追究長歌滿載而歸這件事。

自打陶歡喜捕魚捕到長歌,歡喜寨的夥食那是直線上升。

當老人們喝上久違的豬大骨湯,孩子們第一次吃上油光光的紅燒肉,尤其長歌還讓阿歡去酒肆打了一壺酒,今夜的歡喜寨過得比過年還喜慶。

酒足飯飽,長歌等老人孩子都回去休息了。

“哥哥,嫂子,你們先別走,我有話跟你們說。”

長歌打算說出這段日子的盤算。

作者有話要說: 無論新老,看到留言,我都記著名字。

☆、38.意外驚喜

現在只剩長歌,蕓娘和陶歡喜三人在席上。

“大哥,嫂子,有件事,我想了很久,你們救我一命,我不能坐視不管,你們這樣……遲早也是要被朝廷剿滅的。”長歌沈默了一會,終於說出了自己的想法,“不是你們說不打劫了,別人就會放過你們!一旦這裏來了新官上任,新官上任三把火,剿滅山賊就是一大政績,山寨裏已經沒有什麽勢力了,大哥頭一個被滅!”

“妹子,你別擔心,大哥一身武藝,定能護……”

陶歡喜還想逞強呢。

“大哥,你一個人,又不是三頭六臂,你救了蕓娘,還有手救阿喜和阿歡嗎?萬一遇到卑鄙之人,拿他們做要挾,要你棄械投降,你又該如何?”

長歌覺得陶歡喜就是壞人遇到太少,才會有那麽天真的想法,怪不得他日後死了妻女後,性格會變化那麽大,那是一個天真的人突然對整個世界絕望了。

陶歡喜聽完長歌的話,與蕓娘對視一眼,長長嘆息一聲,又看回長歌臉上,說道:“妹子,大哥的爹是山賊,大哥也是山賊,大哥從小學的就是搶劫,這輩子,除了打打殺殺,大哥什麽也不會,可你也知道,你大嫂……”

蕓娘瞪了陶歡喜一眼,陶歡喜立刻住了口,其實,陶歡喜不見得不愛當山賊,他只是因為心中所愛,所以才願意棄暗投明。

“呵……”長歌笑了,“大哥,我建議你們隱姓埋名,跟我走吧,我有的是賺錢的能力,養得起你們一大家,除了你的家人,你以後只要多保護一個我就好。”

“不行!”

誰知,陶歡喜聽完,想也不想就拒絕了。歡喜寨是生他養他的地方,再艱難,他都未想過離開。

自從上次船難,長歌與哥哥分離,哥哥生死未蔔,長歌深刻感覺到身邊有人保護的重要性,陶歡喜,那是武藝高強,以一敵百不在話下,不得不說,他身而為人的各種天賦,技能點都加在武藝上了,所以,生活能力幾乎為零。

陶歡喜對長歌有兩世救命之恩,長歌想要一個雙贏的結果,對彼此都有利。

她可以帶著陶家脫離世代山賊之路,一旦洗白,以陶阿歡的能力,完全可以從軍,博得一個光芒萬丈的前程,而陶阿喜,也不用攔路搶劫一個丈夫回家。

“大哥,你想想阿歡和阿喜,你難道要他們重覆你的路?你若是以前那個帶著百人混飯吃的寨主還好說,現在就這樣老弱病殘,等你們都死了,阿歡和阿喜怎麽辦?”

長歌知道,兩個孩子就是這對夫妻最大的死穴。

“……”

果然,陶歡喜皺起眉頭,再也無法直接說出拒絕的話。

蕓娘伸手抓住陶歡喜,眼含祈求,目光柔情一片。

自始至終,蕓娘沒有說一句話,可是,長歌知道,她的一個眼神遠比長歌的一百句話有用。

這就是世間所謂的——一物降一物。

“不過,我暫時不會走的,我剛被你們救那幾天,已經托阿歡幫我送了一份信去驛站,送信去了雲城,打算先聯系我在雲城那邊江心齋的朋友,再讓他聯系我的親人,告訴親人我沒死的消息,以防他們擔心,算算日子,那封信早應該到一個來回了……”

長歌接著又說,

“等雲城那邊回信,得到我京城親人的地址,我們一起去京城。可是,去京城路途遙遠,我們這段日子要多多賺錢,不夠盤纏,那是寸步難行。”

長歌現在對坐船已經有陰影了,所以打算走陸路。想著有陶歡喜在,他們也不怕遇到打劫的,多半會被反打劫。

原本她哥走水路就是怕路上山寨眾多,遇到打劫的山賊,這才選的水路,結果,更慘!

所以,這次長歌打死也不坐船了。

長歌算的沒錯,她的信早就夠一個來回了,江大少得到信後,立刻寫信告訴了京城那邊,京城那邊火速托鏢局過來找她,可惜,她還沒等到京城那邊派人來接她,又等到一批殺手。

消息都是互通的,長歌暴露了自己的所在,災難也悄無聲息地來臨……

夜晚,寨子裏的人酒醉飯飽,都哼著小曲打算休息了,當然,那點酒,按照寨子裏人們的酒量,那都不算事。

長歌原本以為歡喜寨上幾個老弱病殘都不行了,但是畢竟是跟著陶歡喜他爹出生入死的,所以長歌也不介意幫助陶歡喜給他們養老,而且這些充滿匪氣的老家夥和其家人們都很仁義,否則也不會在陶歡喜不打劫後還留在這裏。

夜晚,一百多人的殺手團隊悄無聲息地上了山。

殺手們犯了和長歌一樣的錯誤,就是小瞧了山上這幫混得很慘的山賊。

於是,當殺手們分頭行動,打算同一時間殺掉山賊上所有人事,驚天大逆轉展開了。

四叔跟陶歡喜是拜把子的兄弟,可惜年輕氣盛時,打劫被鏢局的老大幹廢一條腿,後來,那只腿勉強能走路了,也是一瘸一拐的,走路的時候,總是看上去很狼狽,很心酸。

當一個殺手借著夜色悄悄靠近的時候,四叔正在哼著小調對著樹根撒著尿。

殺手拔出手中的劍,立刻刺向四叔的後背,可惜,在他拔劍之前,四叔早就聽出了他的腳步聲,於是,殺手都沒看清楚四叔出手,那劍就以無比飛快的速度,插進了殺手甲自己的胸膛。

“呸!”四叔朝著屍體狠狠啐了一口,“毛都沒長齊……就想殺我?!”

說完,四叔一瘸一拐地就從屍體身上踏了過去……

陶歡喜就更不用說了,戰鬥力爆表,他在門口直接幹翻十幾個,那些人死之前都沒能靠近屋裏半步。

“今天我妹妹請我喝酒,我好些年沒喝上酒了,難得喝一次酒,多開心的事啊,你們非要來掃興!”

說完,又是一刀,手上的殺手來不及申辯,就咽氣了。

長歌這邊,她和阿喜阿歡住在另外一個小院,長歌和阿喜睡一屋,阿歡一人一屋。

本來剛要睡下,結果一群不速之客就來了,踏著屋頂瓦片。

結果,歡喜寨實在太破了,屋頂的瓦片年久失修,倒黴的殺手們,接連從屋頂踩空了瓦片,嘩啦一下就掉了下去……

“啊!”

長歌正要脫衣睡覺,突然從屋頂掉下來個人,嚇得她驚聲尖叫。

殺手一看是目標人物,從地上站起來就朝長歌刺去,結果,阿喜直接上手,空手接白刃。

長歌嚇得心都要跳出來,“阿喜!”

啪!

一個清脆的聲響。

阿喜的兩指輕輕將劍身一夾,削鐵如泥的劍立刻斷成兩截,啪嗒一聲掉了地。

阿喜手持半截劍頭,一下子就刺進殺手的咽喉,快準狠,不留餘地。

殺手還沒搞清楚狀況,就倒在了血泊了……

“啊!”長歌從驚嚇變驚喜,沖上去抱住阿喜,“哇!阿喜,你怎麽這麽厲害?”

阿喜不應該是紮著小辮,天真無邪,笑容靦腆的小姑娘麽?

“小姑姑,我不算厲害,你應該看看我哥和我爹,還有四叔他們,我就學了皮毛……”

小姑娘阿喜十分謙虛,臉上一點驕傲的表情都沒有。

長歌:“……”

他奶奶的,歡喜寨的都不是人吧?

果然,等長歌和阿喜開門出來查看的時候,夜色下,院子裏已經躺了十幾具屍體,中間站著一個血人,個子不高,還在長身體中。

“哎呀,阿歡,你沒事吧?”

長歌嚇壞了,沖上去就要查看阿歡傷勢。

誰知,阿歡嘿嘿一笑,“小姑姑,沒事,都是他們的血。”

阿歡擦掉臉上的血,齜著一口大白牙,笑嘻嘻地看著長歌。

“臭小子,嚇死了我!”

長歌提起的心終於又落了下去,狠拍了一下阿歡。

“嘿嘿……我還是太弱了,我爹和四叔他們說,殺人不要濺得自己一身血,我總是控制不了……”說完,這小子還有點小郁悶。

長歌:“……”

自打長歌展現她的賣東西神技能後,再加上去訛人的演技,阿歡和阿喜,以及歡喜寨這幫不會賺錢的人,紛紛都對長歌敬佩到不行,就如此刻,長歌對歡喜寨的人的感受——突然發現自己撈到一塊世間珍寶,這塊寶,貌不驚人,窮途末路,差點就錯過了……

等長歌看到,那個天天蹲在墻根曬太陽,只會笑瞇瞇的沒牙大娘,都滅了兩個殺手後,她的新世界都被打開了。

這哪是累贅啊?這是寶藏啊!

長歌和歡喜寨雙方,今天都註定驚喜,覺得彼此就是天生一對,我會殺人,你會賺錢,我們好合拍!

不到一個時辰,殺手傷亡數,全滅;歡喜寨傷亡數,零。

陶歡喜找來時,看了一地死人,又看看滿身是血的兒子,嫌棄地搖搖頭。

“阿歡,看到了吧?我平時沒說錯吧?真打起來,你會弄得一身血,多臟!”

阿歡終於不再嘴硬,點頭稱是。

“爹,我錯了,我會勤加練習。”

陶歡喜轉頭問長歌:“妹子,我看了,這些殺手不像官府派來的,是沖著你來的吧?”

長歌以前跟陶歡喜說過一些她被追殺的事。

長歌沈默了一會兒,直接做出決斷:“嗯,我們帶上所有東西,每天一早就走!”

“啊?”

陶家父子三人皆是一驚。

“第一波死了,後面估計還會有……此地不宜久留。”

長歌對這裏沒有感情,自然說走就走。

歡喜寨的人不一樣,他們對這裏有感情,本打算死都要死在這的。

作者有話要說: 昨天看的人不多,但是老熟人們幾乎都留言了,所以一大早我就更新了,愛你們。

☆、39.生子

長歌的地址只有那份信裏說了,長歌自然不敢再留下來了,也不敢再給江心齋去信,她不知道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但是她不敢再相信別人,打算靠自己一路去京城尋親,順便再看看能不能找到哥哥的下落。

第二天一大早,長歌先喬裝打扮去了城裏,打算買一架驢車,馬車是那是想都不敢想的,結果,就算用光所有積蓄,也買不起一架驢車。

長歌垂頭喪氣地回來,蕓娘知道錢不夠後,拿出了一個玉鐲這是陶歡喜和蕓娘的定情信物。寨子裏的幾位老人也紛紛掏出自己的棺材本,長歌很是感動。

蕓娘的爹娘,一直疾病纏身,還有那個沒了牙的老太太,兩個老光棍,一共四個老人,然後就是四叔,六叔和八叔。

長歌百般推辭,最終還是收下了,眼下最要緊的是快點離開,否則,連累山寨裏的人就糟了。

說白了,老人們都一把老骨頭了,在哪死不是死?還不都是為了阿歡和阿喜,他們是老寨主的血脈,未來的希望,現在山寨慘淡,等他們死了,又有誰能看顧好這些孩子?

所以,見識了長歌的賺錢能力後,他們也打算賭一把。

不光那個鐲子,還有山寨所有可以典當的東西,外加十幾只雞,長歌讓阿歡和阿喜全帶下了山寨,三人怕被認出,全部喬裝打扮,就這樣,幾乎花光了所有的錢,終於買了兩架驢車,然後,大家火速了離開了歡喜寨,朝著蘇城進發。

好在上次在黑心商那裏訛了不少吃的,不怕路上會餓死。

話不多說,一路顛簸,其辛苦不言而喻。

因為距離最近的城市,也需要大半個月的路程,所以途徑的都是荒郊野外,又因為是商道,地勢險要,所以途徑不少山寨。

不用說,這些山寨都是山賊的聚居地。

當第一次被山賊劫道的時候,大家還覺得有點小新鮮,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有。

第一批山賊是歡歡喜喜地

☆、40.得知

“哥,給我抱一下!”

“不行,我還沒抱夠呢!”

“兩個都不許抱,我要抱小開心去吃奶了。”

小東淩超級好養,不是吃,就是睡,不愛哭,鬧人也就是哼哼兩下,滿足需求後立刻就睡著。

陶阿歡給小東淩起了名字叫開心,長歌沒有異議,大家也就都這樣叫了,反正,有了這個孩子之後,所有人的笑聲比以前多出一倍都不止,叫開心很貼切。

自打小東淩出生後,那就成了歡喜寨等人的頭等紅人,阿歡和阿喜的地位直線下降,再也沒把他們兩當成最小的小孩子寵愛了。

當然,因為孩子是阿歡和阿喜盼著出生的緣故,那是超級溺愛的。

長歌老老實實在蕓娘的照顧下做足了月子,不知道是不是大家的共同的錯覺,生了孩子後的長歌越發美艷了。

等大家熱熱鬧鬧給小開心過完一百天後,就準備著離開蘇城了,這會兒他們已經賺了不少錢了,別說一架馬車,就是十架馬車都隨便買著玩。

“小姑姑,我們就這樣離開了,把生意丟了,好可惜啊!”

陶阿歡有點惋惜地數著面前的金子。

“那你留下來賺錢,我們走。”

長歌笑話他。

“別別別,我可不行,我都是聽指揮,你讓我幹啥我就幹啥,真讓我負責那麽大個攤子,小姑姑,你還是殺了我吧!”

陶阿歡舞刀弄劍還行,讓他跟商人比腦子,比他用腳吃飯還費勁。

長歌此刻帶人帶錢趕快走,心中並不可惜,其實,經過這快一年的時間,已經很有人多看到他們賺錢眼紅了,再繼續下去,官府啊同行啊都會下手搞他們了,他們沒有官背景,又是外地來了,到時候很容易就完蛋了。

臨行前,長歌安排好一切,把生意丟給了蘇城生意做的最大、最好的蘇老爺,賣了個大大的人情給他,蘇老爺豪氣,提出以後盈利給長歌一成,一旦長歌在京城安定下來,給他寄去書信,他就把每年的紅利換成銀票匯過去。

長歌這邊剛走,淩高海夫婦就抵達了蘇城。

蘇老爺跟淩高海關系特別鐵,也知道淩高海夫妻來蘇城是尋找女兒的下落,他是丟下生意,跑前跑後,帶著淩高海夫婦尋找女兒。

長歌本來就都出城了,結果小開心突然發起燒來,這荒郊野外的,哪來的醫館,蕓娘那都是自學的醫術,實在不敢在小開心的身上冒險,於是,一行人又呼呼啦啦回了蘇城。

小開心一連燒了兩日,怎麽也退不下去,長歌被嚇壞了,初為人母,毫無經驗,著急慌亂到不行。

誰都不知道長歌有多怕,她怕自己重生一次是偷來的幸福,老天遲早要收回去,她不怕失去其他,就怕失去這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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