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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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還有這樣的好東西, 早怎麽不拿出來?”林學磊接過,道了聲謝, 他咬了口,突然叫出聲,“啊——”
史同忙看過來,“咋了?”
林學磊倒吸一口涼氣, “咬到舌頭了咬到舌頭了,要死, 禍不單行啊!”
他吐著舌頭,很明顯可以看到舌尖上破了一小塊,流了點血,可見是咬的挺狠的。
“也就是三天沒吃肉, 我怎麽感覺我跟一輩三年沒吃過了似的,簡直好吃的舌頭都要吞下去了。”林學磊苦笑, “以前都不愛吃這些香腸什麽的。”
樹蔭下, 吹著風, 吃著飯,挺愜意的。
史同說:“學磊, 走不?”
林學磊問他:“去哪?鑰匙還沒找到,不走。”
史同目的已經達到, 鑰匙到手,如果林學磊不走,他再留下來露了破綻反而不美,所以他要走。
“什麽?!你要走了?你不跟我一起嗎?”
林學磊看史同已經收拾東西起身了, 連忙也跟著爬起來,想要留住他。
但史同心意已決,不管他怎麽挽留,都要走。
林學磊也沒辦法了,最後只好眼睜睜地看著史同走了。
史同離開,讓林學磊倍感煩躁。
之前史同所提出的另一個猜想,不斷地在他腦海中出現,讓林林學磊沒法正常的休息。
難道真的如同史同所說,鑰匙不在附近,而隨機分布在其他人身上?
心中的懷疑讓林學磊又爬起來,在周圍幾十米內一遍又一遍的搜查。
不得不說,史同實在謹慎。
放置鑰匙的圓盤本來就非常低矮,再加上史同有意隱藏,在它上面遮了不少葉子,擋住了圓盤,導致林學磊在它身邊走過兩次,楞是沒有發現,就這麽擦肩錯過了。
如果只是一次,或許林學磊還不會放棄。
現在是好幾次,他自認為已經無比的仔細探查了。
到了現在,他也不得不相信,史同或許說的有道理。
“要是當時跟他一起走就好了。”林學磊長籲短嘆,這個地方看著讓他煩躁,還是別待著了,沒有鑰匙,空守著一個箱子能看到吃不到,有什麽意思?
誰知道林學磊前腳剛離開這裏,後腳躲在附近的史同就出現了。
他一直潛伏在不遠處,只等著林學磊離開。
史同已經做好了陪著林學磊打拉鋸戰的準備,沒想到今天還沒過完,他就已經自動放棄了。
他拄著拐杖,一瘸一拐地從偏僻地角落慢慢地出來。
史同的心裏,彌漫出了絲絲縷縷的愧疚。
林學磊對他毫無防備,可他卻趁機搶走了他的資源,還坑了他一把。
史同嘆氣,但比賽就是這麽殘酷,他也沒辦法。
夏珍找了塊整齊點的地方,隨便盤腿坐在地上。
她肩膀上的小獸晃晃悠悠地爬下來,也坐在她面前,一大一小手兩雙眼睛對視著,夏珍忽然起了玩弄之心。
剛才她看到彈幕中有人告訴她,在塔魯格尼瑪星球有一種專門用來狩獵的輔助藥。
獵人出去狩獵時,都會隨身攜帶的一種藥粉。
名字非常粗暴簡單,翻譯過來就叫“萬獸引”。具體成分是什麽,這就只有研發它的公司才能夠知道。
普通民眾雖然知道它有誇大的成分在,怎麽可能做到萬獸都吸引?不過這種藥能滿足大部分需求,就足夠使它立於不敗之地了。
這種藥,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刺激動物的嗅覺,將它們吸引過來。再跳入獵人早就挖好的陷阱中,是非常好用的東西。
由於這藥的特性,在塔魯格尼瑪星球是用途極為廣泛的藥物。幾乎是家家戶戶都備有這種藥,外出可狩獵,在家可捉蟲,是居家旅行必備物品。
因此萬獸引價格非常平民,一包只需要一千塔幣。
不過便宜還與它分量有關系,一小袋看著只有幾克的重量,躺在手裏輕飄飄的,也算是一分價錢一分貨了。
她在附近不遠處挖了個半米的坑,又往底下插了一根尖銳的竹叉,上面掩埋好後,撒了不少的萬獸引。
接著就在十幾米外坐好,等著獵物上鉤。
夏珍放養食蟻獸,隨它到處走動。
小食蟻獸得了自由,也不停地走來走去,時不時伸出舌頭吃一些路過的螞蟻。
漸漸地它走的遠了,然後激動地叫起來。
夏珍還以為它遇到了什麽苦難,起身過去看。
結果看到了一個小小的蟻穴,裏頭正進進出出爬著許多小只的螞蟻。
剛從蟻穴裏冒頭,就被小食蟻獸伸出來的舌頭卷入腹中。
動作很快,也不知道持續了多少下,蟻穴裏終於沒有多少螞蟻冒頭了。
小食蟻獸還小,舌頭不如成年母獸長,因此舌頭能夠碰到的位置並不深入,吃的也不多。
它也不是非此不可,吃不到果斷放棄,因此看到夏珍,就歡快地轉過身,在她腿邊轉悠了。
這時,不遠處傳來一陣動靜。
夏珍心中一喜,猜測是有獵物上鉤,連忙抄起小獸,就往那邊趕去。
只見先前填好的險境面上的遮掩物已經塌掉,坑外羽毛亂飛,血花四濺。
由於那根尖刺正正好紮入了要命部位,在夏珍趕過來的這段時間,野雞已經不怎麽動彈,而且血流了一地,看起來頗為猙獰。
夏珍等到野雞再不動彈了,才將它從木叉上取下來。
因為剛才那一捅,野雞身上都是血,夏珍的手上都沾染了不少。而且行進間,血液不斷冒出來,這裏也沒水,不好清理,她只能摘了幾片大葉子,將野雞裹起來,盡量不讓血流出來。
為了防止吸引來一些別的什麽,夏珍走的飛快。
反正只需要朝著一個方向不停走,去小湖邊就好了。
在這之前就已經走了很長時間,她是早上不到九點從荒山出發,現在都已經是下午一點多,加上路上耽擱的,其實距離小湖已經不遠。
這麽匆匆趕去,又花了半小時,終於看到了湖。
她在附近稍微轉了一圈,這才找了個空地坐下來,把包裏的三腳架拿出搭起來,底下燒火,去湖裏取水。
夏珍找的位置比較巧,是個避風口,在湖邊,視野開闊將小湖一覽無遺,但距離小湖又還有十多米,不容易被人發現。
避免火星落在旁邊的落葉上,夏珍將周圍的雜草樹葉清理幹凈,幹脆一股腦都塞去燒火。
她打了一鍋水慢慢地燒,人去了湖邊,給野雞開腸破肚。
有了在幹邑島的經驗,殺雞也不是啥難事兒。
開腹、放血,掏內臟,一氣呵成。
全做好後,夏珍用燒開的沸水燙上幾遍,雞毛被燙的松脫,隨便一扯就是滿地雞毛,很快就將大毛拔幹凈,至於細小的毛,在野外就不需要過多計較。
小食蟻獸害怕火光,早就躲到一旁瑟瑟發抖。
適應了半天,發現那火似乎對它沒有太大的威脅後,也就自顧自幹自己的事情,留下夏珍一個人,在原地不斷的忙活。
在外還能吃肉,是極大的奢侈。
可吃烤肉,卻沒有調料,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在山雞烤到三分熟的時候,夏珍拿出了罐頭。
這是辣味兒的肉沫罐頭,夏珍打開後,將肉醬抹在山雞的身上,肉醬慢慢地被火焰灼幹,但是那股辣味卻滲透到雞肉裏去。
隨著時間的推移,香味漸濃,勾的夏珍肚子咕嚕咕嚕響。
她想,這時要是有人在附近游蕩,聞到這個味道肯定要跑過了。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聽到了夏珍的心聲,就在她確定山雞烤熟了,撕下一根雞腿準備吃的時候,她看到了從對面的樹林裏走出來的人。
一個男人背著個鼓鼓囊囊的大包,人高馬大,他聞到了這與周圍格格不入的味道,動著鼻子在附近找尋著。
來人正是那恒。
這三天在附近轉了一圈,包裏的食物消耗了許多,正打算回來補給一些食物,順便取些水。
可他剛到這裏,就聞到了烤出來的肉香味。
一定有人!
那恒稍微找找,就看到了掩藏在樹叢中,正在燒火的夏珍。
“是你?”
夏珍擡頭笑著沖那恒打招呼,說完後,在他的目光中,一口咬住了雞腿。
燒烤中帶出不少雞油,還有肉醬中的微辣鹹味兒,咬下去後熱油從腿肉中滲出來,燙到了夏珍的嘴唇。
她忙舔了舔,讓那恒坐下。
“這雞哪來的?”那恒懷疑地盯著夏珍,不大確定地說,“是你抓的?”
畢竟節目組怎麽也不可能準備生鮮,又沒冰箱什麽的,隨身帶著還不得被悶餿了。
唯一的可能就是夏珍自己抓的,他早先就已經聽說了。
夏珍在紅隊裏是大大的能幹,能做飯,能爬樹,還能捉魚殺雞,簡直樣樣通。
這種人不管到哪只隊伍裏,都是如虎添翼。
但是如果要與她為敵,特別是在這種天然的競技場所中,既要比算計,還要比生存能力,夏珍無疑是個勁敵。
其實那恒很欣賞夏珍,如果此刻不是在比賽中,他一定會提出去夏珍做朋友。
可惜,時機不對,地點也不對。
那恒在夏珍身邊坐下。
夏珍見那恒看著她手裏的雞,誤以為他也想吃,就連著翅中翅尖全部撕下來給了那恒。
“嗯?”那恒擺手,“不用了。”
夏珍擺出生氣的模樣,“你都看到了,我不給你吃,那不就是我太小氣了嗎?你看我像這麽小氣的人嗎?”
好吧,那恒接過來咬了一口。
山野裏的雞,由於運動充足,肥肉少,肉香緊致,面上還有一層淡淡的辣味,雖然調味稍顯得有些寡淡,可整體上來說,口味還算是不錯的。
那恒一邊點頭稱讚,一邊給夏珍豎大拇指。
吃別人的呢,就嘴軟。
更何況,那恒還不缺食物。
所以他就從自己的包裏,取了兩塊巴掌大的壓縮餅幹,和兩小袋真空小面包給了夏珍,說是禮尚往來。
夏珍完全沒跟他客氣地手下,塞到包裏,然後又給他撕了一根雞腿連著一大片肉,幾乎說是三分一只的雞都給了那恒。
這完全是公平交易了。
將一只不算大的山雞分而食之,再將淩亂的東西收拾好,小食蟻獸已經慢慢悠悠地回來。
見到這麽只動物,那恒明顯警戒起來。
小食蟻獸與大食蟻獸長得差別還是很大的,他一下子沒有認出來這是何種生物,拿出了隨身攜帶的棍子,似乎對方要是靠近,就要給它會心一擊。
結果棍子被夏珍抽出,她伸手將小獸抱到自己身上,坐在她腿上,撓著小獸毛茸茸的細長脖子說:“這是我養的,你可別失手打傷了。”
“這?這是什麽?”
“食蟻獸呀,不過是只剛出生沒多久的,所以長得可能有點不大像。”
“不會有危險嗎?”
這種產自南美洲附近的生物,對他們來說是只有在電視裏才會出現的物種。
那恒算是見識多的了,可除了知道它們愛食蟻外,對食蟻獸這種生物的了解一片空白。
“性格很好,不會攻擊你的,更何況它也沒有爪子和尖齒啊。”
那恒聊起夏珍如何捕捉到山雞,夏珍回答說挖了個陷阱,運氣好所以有獵物掉進去,這才有東西吃,否則只怕要餓肚子。
節目組有給物資,怎麽會到餓肚子的地步?
“你之前有碰上什麽人嗎?”
“沒有,你是我碰見的第一個。”
夏珍嘆氣:“那你運氣可就太好了。你不知道,我之前在路上遇上了陳一銘,本來是很高興的一件事,誰知道他趁我不註意,竟然見將我的食物全都給帶走了。只留下架子和鍋,估計是覺得沒什麽用就沒拿走。”
“什麽?”那恒大吃了一驚,“你竟然碰見了他?”
那恒很痛心,“我不是將他的所作所為都與你說過了嗎?你怎麽會又中招?當初還沒發現他是這種人,比賽越久,越看出他的真面目了。”
夏珍也是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樣,提出想要與那恒合作的建議。
可那恒本來就將夏珍當做勁敵,他甚至想要是否要將夏珍指向白皮箱子的陷阱裏去,可如今聽到她被算計的事情,心中一軟又不忍心說出來。
不過不忍心歸不忍心,他也不可能再與她合作。
在如今參賽的九個人中,除了原先隊伍裏的史同和林學磊,那恒最欣賞,關系最好的就要屬夏珍了。
到時候一起上路,他相信他們兩個人實力不錯,肯定能留到最後。
然後呢?
到那時候,相處久了還能夠下手算計嗎?
思前想後,那恒拒絕了夏珍的提議。
那恒對紅隊的五個人一點也不了解,既然碰見了夏珍,就順便問上一問。
“我對你藍隊也算是了解了,這都是多虧了你。既然你想知道,我也沒理由藏著掖著。
“我們隊除了我以外四個人,實力最強的就是陶澤,這是毋庸置疑的。他為人可靠,是不可多得的同伴人選,如果不是碰不見他,我想我早就與他同行了。但最需要你註意的卻不是他,反而是陳一銘這樣的背後小人。”
那恒嗯了一聲,顯然很疑惑:“你們隊伍也有這樣的人嗎?”
他怎麽沒聽說過?
於是夏珍將吳建波、孫帆與黎佳三人與他之間的糾葛說出來。但這說,又不是平鋪直述。
既然那恒問起了,夏珍免不了要加工一番。
倒不是顛倒是非黑白,只不過是避重就輕,將他們投靠黎佳,暗算王雯給說得重了,強調他們暗中背叛,又將有些東西說輕了,輕飄飄就把黎佳欺騙孫帆,他又憤怒回歸的事情給帶過了。
她說了實話,但又成功在那恒心裏種下一個念頭,那就是“吳建波、孫帆兩人不可信”。
這其實就是夏珍的目的。
早在她與陶澤分道揚鑣之前,他們兩個就已經商量好對策。
他們肯定會遇到別的參賽者,但如果是藍隊的參賽者,就告訴他們自己被陳一銘暗算的事實。
如果是遇到紅隊的參賽者,就說被吳建波所暗算。
只因為這兩個人,與各自的隊伍都有矛盾,很容易就產生認同心理。
這樣子就能夠在他們心中種下懷疑的種子,等真的碰到這些人,不是躲遠了,就幹脆是出手算計。
說不定還能借由他們的手,除掉幾個敵人,何樂而不為?
那恒提出來這個建議的時候,夏珍欣然采納,並且將他誇了一通,覺得這個建議真的是好的不得了,算是禍水東引,借刀殺人了。
聽聞那恒這個疑惑,夏珍就知道,那恒已經信了,那麽她的目的就達到了。
“當然,這樣的人哪兒都會有的。其實在這種游戲中,你我各自陣營不同,這沒什麽。可是對方失勢了,就回踩一腳,這樣子的人,我無法認同。”
那恒深以為然。
兩人聊了許久,休息也休息夠了,夏珍要留那恒,可後者卻堅持要走。
夏珍看他心意堅定,留不得了,只好與他告別,想要起身送他,再次被制止,最後就只好看著那恒的身影漸漸消失在這附近。
那恒再次回到湖邊,告別夏珍後並沒有就此離開。
他在湖邊轉了一圈,又找到了當初設下陷阱的地方。
過了一段時間,陷阱已經有些壞了。
那恒又從箱子裏取了些東西,收拾偽裝了一下陷阱,再次離開。
就在那恒的背影徹底消失在這附近時,從周圍的林子裏鉆出來一個人。
正是吳建波。
他這幾日沒什麽東西可以吃了,餓得不行就只好拿了面粉泡水喝。
味道嗆人,難喝的不行,但好歹還能稍微緩解腹中饑餓,就想回到湖邊,看看有沒有人來取水。
如果真的碰上了,他定要死皮賴臉的與對方同行。
沒想到剛到這附近,他就看到了那恒在那邊不知道在搞些什麽。
距離有些遠,他看不清楚。又不敢靠近,怕被發現,總之是有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情,讓吳建波心中興奮。
他一走遠,幹脆就出來,急急忙忙要過去找。
那白皮箱子就放在那裏,並沒有任何的遮擋,只要過來,就能很清楚的看到。
所以吳建波他一眼就看到了,興沖沖地背著登山包跑過去,然後咕咚一聲,踩著那恒剛剛整理好的陷阱,就這麽摔進去了。
只是普通摔進去也就算了,吳建波畢竟年紀大了,筋骨也不好了,這麽一摔直接磕到了腰,靠坐在土墻上,一動都不敢動,生怕腰又閃了。
這下子悔的他腸子都青了,心裏將那恒罵了百八十遍,終於緩過勁來了,才慢悠悠坐下來,扯著嗓子不停地喊,就希望能有人聽到,過來瞧瞧。
但,他坐在坑裏,聲音也傳不遠,哪裏能有人聽見。
叫的他嗓子都幹的冒火了,這才放棄。
到現在吳建波算是看明白了,從他東西被陳一銘騙走的那一刻開始,他就已經是輸了。
即使有人被她吸引過來又怎麽樣,誰會救他上來呢?
白皮箱子近在眼前,引人墮入深淵啊。
吳建波嘆息著,摸出了登山包中,用來退出比賽的信號彈。
他輸了,技不如人,走就是了。
他今年五十歲,能走到這步,足夠他引以為豪了。
☆、079-收入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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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同忙看過來,“咋了?”
林學磊倒吸一口涼氣, “咬到舌頭了咬到舌頭了,要死, 禍不單行啊!”
他吐著舌頭,很明顯可以看到舌尖上破了一小塊,流了點血,可見是咬的挺狠的。
“也就是三天沒吃肉, 我怎麽感覺我跟一輩三年沒吃過了似的,簡直好吃的舌頭都要吞下去了。”林學磊苦笑, “以前都不愛吃這些香腸什麽的。”
樹蔭下, 吹著風, 吃著飯,挺愜意的。
史同說:“學磊, 走不?”
林學磊問他:“去哪?鑰匙還沒找到,不走。”
史同目的已經達到, 鑰匙到手,如果林學磊不走,他再留下來露了破綻反而不美,所以他要走。
“什麽?!你要走了?你不跟我一起嗎?”
林學磊看史同已經收拾東西起身了, 連忙也跟著爬起來,想要留住他。
但史同心意已決,不管他怎麽挽留,都要走。
林學磊也沒辦法了,最後只好眼睜睜地看著史同走了。
史同離開,讓林學磊倍感煩躁。
之前史同所提出的另一個猜想,不斷地在他腦海中出現,讓林林學磊沒法正常的休息。
難道真的如同史同所說,鑰匙不在附近,而隨機分布在其他人身上?
心中的懷疑讓林學磊又爬起來,在周圍幾十米內一遍又一遍的搜查。
不得不說,史同實在謹慎。
放置鑰匙的圓盤本來就非常低矮,再加上史同有意隱藏,在它上面遮了不少葉子,擋住了圓盤,導致林學磊在它身邊走過兩次,楞是沒有發現,就這麽擦肩錯過了。
如果只是一次,或許林學磊還不會放棄。
現在是好幾次,他自認為已經無比的仔細探查了。
到了現在,他也不得不相信,史同或許說的有道理。
“要是當時跟他一起走就好了。”林學磊長籲短嘆,這個地方看著讓他煩躁,還是別待著了,沒有鑰匙,空守著一個箱子能看到吃不到,有什麽意思?
誰知道林學磊前腳剛離開這裏,後腳躲在附近的史同就出現了。
他一直潛伏在不遠處,只等著林學磊離開。
史同已經做好了陪著林學磊打拉鋸戰的準備,沒想到今天還沒過完,他就已經自動放棄了。
他拄著拐杖,一瘸一拐地從偏僻地角落慢慢地出來。
史同的心裏,彌漫出了絲絲縷縷的愧疚。
林學磊對他毫無防備,可他卻趁機搶走了他的資源,還坑了他一把。
史同嘆氣,但比賽就是這麽殘酷,他也沒辦法。
夏珍找了塊整齊點的地方,隨便盤腿坐在地上。
她肩膀上的小獸晃晃悠悠地爬下來,也坐在她面前,一大一小手兩雙眼睛對視著,夏珍忽然起了玩弄之心。
剛才她看到彈幕中有人告訴她,在塔魯格尼瑪星球有一種專門用來狩獵的輔助藥。
獵人出去狩獵時,都會隨身攜帶的一種藥粉。
名字非常粗暴簡單,翻譯過來就叫“萬獸引”。具體成分是什麽,這就只有研發它的公司才能夠知道。
普通民眾雖然知道它有誇大的成分在,怎麽可能做到萬獸都吸引?不過這種藥能滿足大部分需求,就足夠使它立於不敗之地了。
這種藥,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刺激動物的嗅覺,將它們吸引過來。再跳入獵人早就挖好的陷阱中,是非常好用的東西。
由於這藥的特性,在塔魯格尼瑪星球是用途極為廣泛的藥物。幾乎是家家戶戶都備有這種藥,外出可狩獵,在家可捉蟲,是居家旅行必備物品。
因此萬獸引價格非常平民,一包只需要一千塔幣。
不過便宜還與它分量有關系,一小袋看著只有幾克的重量,躺在手裏輕飄飄的,也算是一分價錢一分貨了。
她在附近不遠處挖了個半米的坑,又往底下插了一根尖銳的竹叉,上面掩埋好後,撒了不少的萬獸引。
接著就在十幾米外坐好,等著獵物上鉤。
夏珍放養食蟻獸,隨它到處走動。
小食蟻獸得了自由,也不停地走來走去,時不時伸出舌頭吃一些路過的螞蟻。
漸漸地它走的遠了,然後激動地叫起來。
夏珍還以為它遇到了什麽苦難,起身過去看。
結果看到了一個小小的蟻穴,裏頭正進進出出爬著許多小只的螞蟻。
剛從蟻穴裏冒頭,就被小食蟻獸伸出來的舌頭卷入腹中。
動作很快,也不知道持續了多少下,蟻穴裏終於沒有多少螞蟻冒頭了。
小食蟻獸還小,舌頭不如成年母獸長,因此舌頭能夠碰到的位置並不深入,吃的也不多。
它也不是非此不可,吃不到果斷放棄,因此看到夏珍,就歡快地轉過身,在她腿邊轉悠了。
這時,不遠處傳來一陣動靜。
夏珍心中一喜,猜測是有獵物上鉤,連忙抄起小獸,就往那邊趕去。
只見先前填好的險境面上的遮掩物已經塌掉,坑外羽毛亂飛,血花四濺。
由於那根尖刺正正好紮入了要命部位,在夏珍趕過來的這段時間,野雞已經不怎麽動彈,而且血流了一地,看起來頗為猙獰。
夏珍等到野雞再不動彈了,才將它從木叉上取下來。
因為剛才那一捅,野雞身上都是血,夏珍的手上都沾染了不少。而且行進間,血液不斷冒出來,這裏也沒水,不好清理,她只能摘了幾片大葉子,將野雞裹起來,盡量不讓血流出來。
為了防止吸引來一些別的什麽,夏珍走的飛快。
反正只需要朝著一個方向不停走,去小湖邊就好了。
在這之前就已經走了很長時間,她是早上不到九點從荒山出發,現在都已經是下午一點多,加上路上耽擱的,其實距離小湖已經不遠。
這麽匆匆趕去,又花了半小時,終於看到了湖。
她在附近稍微轉了一圈,這才找了個空地坐下來,把包裏的三腳架拿出搭起來,底下燒火,去湖裏取水。
夏珍找的位置比較巧,是個避風口,在湖邊,視野開闊將小湖一覽無遺,但距離小湖又還有十多米,不容易被人發現。
避免火星落在旁邊的落葉上,夏珍將周圍的雜草樹葉清理幹凈,幹脆一股腦都塞去燒火。
她打了一鍋水慢慢地燒,人去了湖邊,給野雞開腸破肚。
有了在幹邑島的經驗,殺雞也不是啥難事兒。
開腹、放血,掏內臟,一氣呵成。
全做好後,夏珍用燒開的沸水燙上幾遍,雞毛被燙的松脫,隨便一扯就是滿地雞毛,很快就將大毛拔幹凈,至於細小的毛,在野外就不需要過多計較。
小食蟻獸害怕火光,早就躲到一旁瑟瑟發抖。
適應了半天,發現那火似乎對它沒有太大的威脅後,也就自顧自幹自己的事情,留下夏珍一個人,在原地不斷的忙活。
在外還能吃肉,是極大的奢侈。
可吃烤肉,卻沒有調料,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在山雞烤到三分熟的時候,夏珍拿出了罐頭。
這是辣味兒的肉沫罐頭,夏珍打開後,將肉醬抹在山雞的身上,肉醬慢慢地被火焰灼幹,但是那股辣味卻滲透到雞肉裏去。
隨著時間的推移,香味漸濃,勾的夏珍肚子咕嚕咕嚕響。
她想,這時要是有人在附近游蕩,聞到這個味道肯定要跑過了。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聽到了夏珍的心聲,就在她確定山雞烤熟了,撕下一根雞腿準備吃的時候,她看到了從對面的樹林裏走出來的人。
一個男人背著個鼓鼓囊囊的大包,人高馬大,他聞到了這與周圍格格不入的味道,動著鼻子在附近找尋著。
來人正是那恒。
這三天在附近轉了一圈,包裏的食物消耗了許多,正打算回來補給一些食物,順便取些水。
可他剛到這裏,就聞到了烤出來的肉香味。
一定有人!
那恒稍微找找,就看到了掩藏在樹叢中,正在燒火的夏珍。
“是你?”
夏珍擡頭笑著沖那恒打招呼,說完後,在他的目光中,一口咬住了雞腿。
燒烤中帶出不少雞油,還有肉醬中的微辣鹹味兒,咬下去後熱油從腿肉中滲出來,燙到了夏珍的嘴唇。
她忙舔了舔,讓那恒坐下。
“這雞哪來的?”那恒懷疑地盯著夏珍,不大確定地說,“是你抓的?”
畢竟節目組怎麽也不可能準備生鮮,又沒冰箱什麽的,隨身帶著還不得被悶餿了。
唯一的可能就是夏珍自己抓的,他早先就已經聽說了。
夏珍在紅隊裏是大大的能幹,能做飯,能爬樹,還能捉魚殺雞,簡直樣樣通。
這種人不管到哪只隊伍裏,都是如虎添翼。
但是如果要與她為敵,特別是在這種天然的競技場所中,既要比算計,還要比生存能力,夏珍無疑是個勁敵。
其實那恒很欣賞夏珍,如果此刻不是在比賽中,他一定會提出去夏珍做朋友。
可惜,時機不對,地點也不對。
那恒在夏珍身邊坐下。
夏珍見那恒看著她手裏的雞,誤以為他也想吃,就連著翅中翅尖全部撕下來給了那恒。
“嗯?”那恒擺手,“不用了。”
夏珍擺出生氣的模樣,“你都看到了,我不給你吃,那不就是我太小氣了嗎?你看我像這麽小氣的人嗎?”
好吧,那恒接過來咬了一口。
山野裏的雞,由於運動充足,肥肉少,肉香緊致,面上還有一層淡淡的辣味,雖然調味稍顯得有些寡淡,可整體上來說,口味還算是不錯的。
那恒一邊點頭稱讚,一邊給夏珍豎大拇指。
吃別人的呢,就嘴軟。
更何況,那恒還不缺食物。
所以他就從自己的包裏,取了兩塊巴掌大的壓縮餅幹,和兩小袋真空小面包給了夏珍,說是禮尚往來。
夏珍完全沒跟他客氣地手下,塞到包裏,然後又給他撕了一根雞腿連著一大片肉,幾乎說是三分一只的雞都給了那恒。
這完全是公平交易了。
將一只不算大的山雞分而食之,再將淩亂的東西收拾好,小食蟻獸已經慢慢悠悠地回來。
見到這麽只動物,那恒明顯警戒起來。
小食蟻獸與大食蟻獸長得差別還是很大的,他一下子沒有認出來這是何種生物,拿出了隨身攜帶的棍子,似乎對方要是靠近,就要給它會心一擊。
結果棍子被夏珍抽出,她伸手將小獸抱到自己身上,坐在她腿上,撓著小獸毛茸茸的細長脖子說:“這是我養的,你可別失手打傷了。”
“這?這是什麽?”
“食蟻獸呀,不過是只剛出生沒多久的,所以長得可能有點不大像。”
“不會有危險嗎?”
這種產自南美洲附近的生物,對他們來說是只有在電視裏才會出現的物種。
那恒算是見識多的了,可除了知道它們愛食蟻外,對食蟻獸這種生物的了解一片空白。
“性格很好,不會攻擊你的,更何況它也沒有爪子和尖齒啊。”
那恒聊起夏珍如何捕捉到山雞,夏珍回答說挖了個陷阱,運氣好所以有獵物掉進去,這才有東西吃,否則只怕要餓肚子。
節目組有給物資,怎麽會到餓肚子的地步?
“你之前有碰上什麽人嗎?”
“沒有,你是我碰見的第一個。”
夏珍嘆氣:“那你運氣可就太好了。你不知道,我之前在路上遇上了陳一銘,本來是很高興的一件事,誰知道他趁我不註意,竟然見將我的食物全都給帶走了。只留下架子和鍋,估計是覺得沒什麽用就沒拿走。”
“什麽?”那恒大吃了一驚,“你竟然碰見了他?”
那恒很痛心,“我不是將他的所作所為都與你說過了嗎?你怎麽會又中招?當初還沒發現他是這種人,比賽越久,越看出他的真面目了。”
夏珍也是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樣,提出想要與那恒合作的建議。
可那恒本來就將夏珍當做勁敵,他甚至想要是否要將夏珍指向白皮箱子的陷阱裏去,可如今聽到她被算計的事情,心中一軟又不忍心說出來。
不過不忍心歸不忍心,他也不可能再與她合作。
在如今參賽的九個人中,除了原先隊伍裏的史同和林學磊,那恒最欣賞,關系最好的就要屬夏珍了。
到時候一起上路,他相信他們兩個人實力不錯,肯定能留到最後。
然後呢?
到那時候,相處久了還能夠下手算計嗎?
思前想後,那恒拒絕了夏珍的提議。
那恒對紅隊的五個人一點也不了解,既然碰見了夏珍,就順便問上一問。
“我對你藍隊也算是了解了,這都是多虧了你。既然你想知道,我也沒理由藏著掖著。
“我們隊除了我以外四個人,實力最強的就是陶澤,這是毋庸置疑的。他為人可靠,是不可多得的同伴人選,如果不是碰不見他,我想我早就與他同行了。但最需要你註意的卻不是他,反而是陳一銘這樣的背後小人。”
那恒嗯了一聲,顯然很疑惑:“你們隊伍也有這樣的人嗎?”
他怎麽沒聽說過?
於是夏珍將吳建波、孫帆與黎佳三人與他之間的糾葛說出來。但這說,又不是平鋪直述。
既然那恒問起了,夏珍免不了要加工一番。
倒不是顛倒是非黑白,只不過是避重就輕,將他們投靠黎佳,暗算王雯給說得重了,強調他們暗中背叛,又將有些東西說輕了,輕飄飄就把黎佳欺騙孫帆,他又憤怒回歸的事情給帶過了。
她說了實話,但又成功在那恒心裏種下一個念頭,那就是“吳建波、孫帆兩人不可信”。
這其實就是夏珍的目的。
早在她與陶澤分道揚鑣之前,他們兩個就已經商量好對策。
他們肯定會遇到別的參賽者,但如果是藍隊的參賽者,就告訴他們自己被陳一銘暗算的事實。
如果是遇到紅隊的參賽者,就說被吳建波所暗算。
只因為這兩個人,與各自的隊伍都有矛盾,很容易就產生認同心理。
這樣子就能夠在他們心中種下懷疑的種子,等真的碰到這些人,不是躲遠了,就幹脆是出手算計。
說不定還能借由他們的手,除掉幾個敵人,何樂而不為?
那恒提出來這個建議的時候,夏珍欣然采納,並且將他誇了一通,覺得這個建議真的是好的不得了,算是禍水東引,借刀殺人了。
聽聞那恒這個疑惑,夏珍就知道,那恒已經信了,那麽她的目的就達到了。
“當然,這樣的人哪兒都會有的。其實在這種游戲中,你我各自陣營不同,這沒什麽。可是對方失勢了,就回踩一腳,這樣子的人,我無法認同。”
那恒深以為然。
兩人聊了許久,休息也休息夠了,夏珍要留那恒,可後者卻堅持要走。
夏珍看他心意堅定,留不得了,只好與他告別,想要起身送他,再次被制止,最後就只好看著那恒的身影漸漸消失在這附近。
那恒再次回到湖邊,告別夏珍後並沒有就此離開。
他在湖邊轉了一圈,又找到了當初設下陷阱的地方。
過了一段時間,陷阱已經有些壞了。
那恒又從箱子裏取了些東西,收拾偽裝了一下陷阱,再次離開。
就在那恒的背影徹底消失在這附近時,從周圍的林子裏鉆出來一個人。
正是吳建波。
他這幾日沒什麽東西可以吃了,餓得不行就只好拿了面粉泡水喝。
味道嗆人,難喝的不行,但好歹還能稍微緩解腹中饑餓,就想回到湖邊,看看有沒有人來取水。
如果真的碰上了,他定要死皮賴臉的與對方同行。
沒想到剛到這附近,他就看到了那恒在那邊不知道在搞些什麽。
距離有些遠,他看不清楚。又不敢靠近,怕被發現,總之是有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情,讓吳建波心中興奮。
他一走遠,幹脆就出來,急急忙忙要過去找。
那白皮箱子就放在那裏,並沒有任何的遮擋,只要過來,就能很清楚的看到。
所以吳建波他一眼就看到了,興沖沖地背著登山包跑過去,然後咕咚一聲,踩著那恒剛剛整理好的陷阱,就這麽摔進去了。
只是普通摔進去也就算了,吳建波畢竟年紀大了,筋骨也不好了,這麽一摔直接磕到了腰,靠坐在土墻上,一動都不敢動,生怕腰又閃了。
這下子悔的他腸子都青了,心裏將那恒罵了百八十遍,終於緩過勁來了,才慢悠悠坐下來,扯著嗓子不停地喊,就希望能有人聽到,過來瞧瞧。
但,他坐在坑裏,聲音也傳不遠,哪裏能有人聽見。
叫的他嗓子都幹的冒火了,這才放棄。
到現在吳建波算是看明白了,從他東西被陳一銘騙走的那一刻開始,他就已經是輸了。
即使有人被她吸引過來又怎麽樣,誰會救他上來呢?
白皮箱子近在眼前,引人墮入深淵啊。
吳建波嘆息著,摸出了登山包中,用來退出比賽的信號彈。
他輸了,技不如人,走就是了。
他今年五十歲,能走到這步,足夠他引以為豪了。
☆、079-收入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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