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小記——沈逸群篇[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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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小記——沈逸群篇
我與沈逸群的初見是在開學報道的教室,只不過那個時候我還沒記住他的臉,也根本不知道他是誰,光是一瞥,單純的覺得陽光打在他側臉上真好看。
就這樣沈逸群在我不知情的時候就在我心底悄悄留下了一抹色彩,那是有關陽光的顏色,亮亮的。
考試後我們成為了同桌,我社恐從不主動開口,他選我是因為看我文靜,尷尬其實也會有的,但這個尷尬沒持續太久,短到我還沒意識到就消散了。
我倆最初的同桌生涯可以用“相敬如賓”來形容。
早上見面就是你向我問好我朝你打招呼,問對方問題會說:“不好意思冒昧打擾一下。”
就連道歉都被我們研究出一套全班只屬於自己的動作——雙手合十置於胸前,閉眼彎腰,嘴裏在念叨著:“對不起非常抱歉!”
感覺像是誤入了什麽漫畫,道歉的時候頭頂會出現三個水滴的那種。
若是跟其他人道歉用這個動作是行不通的,因為對方會疑惑為什麽要“行此大禮”。
現在想想有夠尷尬的,也不知道當時我們兩個為什麽沒人提出質疑,就這麽絲毫沒察覺到哪裏不對的用下去了。
他向我借的筆記也充滿了儀式感,我遞他接,動作像是在接旨,那普通的黑皮筆記本都連帶著高級了不少。
我當時就覺得沈逸群這個同桌好像還不錯,蠻有意思的,跟我很合得來。
尤其是當我發現他愛吃奶糖椰子糖,不吃芒果不吃香菜也不吃魚,還跟我愛看同一本書的時候。
天賜的同桌緣!即使到現在我也這麽想。
沈逸群這個人不愛記作業,雖然憑自己的腦子都能記住,但不會分什麽前後順序輕重緩急。
我們當時的作業是老師一天就布置好幾天的那種,而這孩子比較軸,非要把一門作業寫的徹徹底底,於是當天晚上收作業的時候總是會交不全。
而我果斷擔任起了“臨時秘書”職責,事無巨細的拿便利貼給他寫好粘在桌子上,包括但不限於:當天需要完成的作業,所有的作業,需要背誦內容,我認為今天講課重要的知識點。
有的時候因為便利貼上寫的東西太多,一張不夠用,我又比較懶不想抄兩遍,於是那張紙就會被貼在我們兩個桌子的交縫上,我倆湊活著看。
時間長了我就壓根不寫第二份了,反正我的東西他的東西都混在一起,隨便用,也沒人說啥,看一張作業紙也就沒什麽了。
嚴重的時候我上課都在從他桌子裏找我的筆記本,沈逸群也不防著我,任由我翻,絲毫不擔心我給他收拾好的書本搞亂了。
但總的來說我這個“秘書”和他這位“老板”相處的很愉快。
我的筆記本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外面超市賣七塊的那種。但由於我手速比較快,寫的很全,所以它就成了教室裏的搶手貨,總會有人跟我借,後面都慢慢發展出了預約業務。
沈逸群憑借著地理優勢和我倆的同桌情誼牢牢占據著“第一個借閱桑岐筆記本”的位置,說來也奇怪,那個時候的沈逸群也顯露出了些能被我稱為“可愛”的行為。
他每次抄筆記的時候都很……“護食”?
用一只手扒拉住翻開的頁面,另一只手奮筆疾書,而被翻開的頁面會被他豎起來,把上面的字擋的嚴嚴實實,我每次扭頭看向他只能看到我自己筆記本的黑色本皮。
好想問問他這麽幹累不累。
我給沈逸群最初的備註是“可可愛愛幼稚鬼”,是實話,到現在我也覺得這個備註起得特別貼切,因為他真的很幼稚。
郭晶燦說要借我的筆記本他就會飛速的搶過來壓在胳膊下,表示:“我已經預約了,你排隊吧。”
我因為這事其實老笑他,但不敢像對魏奇的那種笑。
莫名其妙的,當時還沒對沈逸群有異樣念頭的我就特別註重在他面前的形象,就連笑也是把手食指彎曲抵在嘴邊,抿嘴微微一笑:“你怎麽這樣?”
現在想想自己那時候好裝。
沈逸群說因為他想當第一個借走我筆記的,我當時好像問過他:“第幾個有那麽重要嗎?筆記上的東西又不會變。”
他說:“很重要。”
那個時候也沒想那麽多,只當是他熱愛學習,現在回過頭來想想總感覺怪怪的,可能是我心思變了吧,所以回憶起來總會朝著自己希望的方向思考。
沈逸群給過我不少糖,但其中占比最多的還是奶糖,我倆做同桌的那段短暫的日子不知道多少奶糖遭受摧殘。
忘了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我倆的課桌中間粘了個塑料袋,用來扔我們上課偷吃的零食包裝,粘的牢固的塑料袋下面是一袋開口的巴巴脆,晚自習我倆時不時就低一下抓一把。
最尷尬的莫過於我們倆拿零食的時間撞上了,巴巴脆袋子空間就那麽小,我們同時伸手出來時手背不免有些接觸。
我看他好像沒什麽所謂,就我一個心裏胡思亂想。
沈逸群這個人我一直覺得很溫柔,但總能聽到有同學覺得他很嚴肅,我估計是因為打斷了他的思考。
畢竟我倆下課討論的時候有人叫他出去玩他就很不高興,還會和對方說:“你先走吧,打擾到我了。”
這麽一想沈逸群的情商估計跟我一樣堪憂,當初該讓他跟魏奇學學的。
仔細想想還沒換班的時候我倆的交流真的很多,課上傳紙條課下聊天或討論題目,我去水房打水回來後他永遠在等我,有的時候還會興奮的指著本子上寫下來的步驟說:“桑岐,你看我的新思路,這道題好像可以這麽寫!”
“我給你講講?”
我把水杯放在桌面上,習慣性坐下湊近一看,我的本,我的筆,我的同桌寫下的工整字跡。
於是我們倆課下卡了很久的部分就被他在我打水的小空檔輕而易舉的解決了。
而我也扮演著一個誇誇的角色給予沈逸群讚揚:“超級棒!我就沒想到誒!”
我總覺得他其實會做,只是考慮到我不會又不敢問老師和同學才想出來以“同桌,這道題我不會,咱倆一起討論一下吧”當借口給我講。
好吧,大概率是我想多了。
不過沈逸群真的是我那聰明溫柔又可靠的天賜好同桌。
說起來……他的交友圈和我一般小,我閑著沒事兒都能去騷擾魏奇,可他經常聊天的對象好像只有我,課上永遠在跟我這個傻憨憨同桌傳紙條,聊小說談老師,討論課程。
課下也是,講題畫知識點,討論這次考試可能會出什麽題。
很坐得住,我就不太行,課下經常出去打水或者去衛生間,往往我幹完事回來了他還在原位坐著,桌子上擺著的是我走之前留下的沒結果的題目。
看著怪可憐的,像是一只耳朵都耷拉下來的失魂落魄的薩摩耶,也不知道我為什麽能從自己同桌身上看出這奇怪的氣質。
我幹過最明顯的蠢事就是隔著學校的欄桿和校外的大爺買了兩根糖葫蘆,一根是我自己的,另一根給了沈逸群。
而且還是大庭廣眾很多同學都在的時候給的,感覺自己當時巴不得昭告天下自己對沈逸群有意思,不過這個行為最後又被我那“維護同桌情誼”糊弄過去了。
拙劣的借口,現在讓我聽我自己都不信。
可偏偏高中的時候我就愛用它,幹什麽都是“同桌情誼”,於是時間長了沈逸群也學會了,每次給我點什麽東西我不收他就會說“維護同桌情誼”。
最開始的沈逸群從來不收我東西,往往是我胡攪蠻纏強硬的塞過去,他總會跟我保證下次還我,事實上他也的確這麽幹了。
我總會和他說不用還,我是真的不用他還,我自願的,我就樂意投餵沈逸群,每次看見他我就高興。
我真的好喜歡沈逸群。
關於我和沈逸群的故事其實我能講很多,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那張讓我記憶尤深的粉色便利貼。
那張課上聊天被他傳過來的,寫有“太可愛會被吃掉”的便利貼。
那張被我暗藏小心思想要收藏卻被他著急忙慌難得失態搶過去撕得粉碎的便利貼。
那張被我重寫了一遍悄悄藏進日記本封套夾層很久很久的便利貼。
即使是現在上了大學,那張紙條到底代表著什麽意思我仍耿耿於懷,總是會讓我不受控的想,會不會有那麽一瞬間,有那麽一個微渺的可能:
曾經的沈逸群在我倆相處的某一個平常,也是喜歡過我的。
作為卷王沈逸群就是奔著不讓所有人活去的,晚上十一點零五,整間教室就剩下三個人,我,他,陪著我們倆的老師。
他留下真的就是心無旁騖的背書,我不一樣,我心思齷齪,我是為了他留下來的,就為了回宿舍的那一小段路。
老師不跟我倆一起走,所以漆黑的夜裏就我們倆並肩而行,頭頂是隱隱約約的閃爍著的星空,旁邊是暗戀對象,而他還在聊著些關於宇宙的小說。
其實校園的夜晚並沒有那麽黑,至少我能看清沈逸群談到興頭上高興的表情,月光和還沒關燈的教室打出來的光亮下,沈逸群微側著臉帶著笑顏,對著我講著一個個我倆共同喜歡的故事。
每到這個時候我就會一晃神,在夜色的濾鏡下,我覺得自己是很喜歡很喜歡他的。
星空是我能想象到的最能承載浪漫的地方。
我不止一次的希望那段很短的小路可以無限的延長下去,承載著我們倆探討的故事直到星河的盡頭,直到兩顆星星的交匯。
他總是會在回去的路上講雲天明的三個故事,是我喜歡的。
後來我們分班了,我同桌成了江眠,但有關沈逸群的痕跡還在。
世界上總會有很多奇怪的巧合,比如剛和家長通完電話的我站在走廊裏發呆,校園廣播裏就響起了熟悉的旋律——《夜航星》。
沈逸群推薦我聽的歌,裏面概括了章北海的事跡,是他最喜歡的。
真的很奇怪,現在想起來我依舊唏噓,每次我打定主意要忘記沈逸群的時候總會有什麽事讓我猛然想到他。
上次是突然提起我倆關系很好想讓我們一起討論共同進步的老師,這次是八輩子不放一回歌永遠在校長長篇大論的校園廣播。
我跟沈逸群之間好像有一段很難剪斷的緣分,由奶糖和各種相似點組成,因為我不會放棄奶糖,所以我很難遺忘沈逸群。
我走的那天就好像一切回到了從前我們倆的初見。
陽光再次落在了他的側臉,為他鍍下一層暖洋洋的金色,只不過這次他沖我笑了笑,而我記住了他的臉,也記住了他的名字——沈逸群。
那天他送了我一顆咖啡味奶糖。
上大學後我很喜歡獨自一人找一個校園小角落,或是散步,或是坐在長椅上盯著頭頂的搖搖欲墜的泛黃葉片,然後回憶起,曾幾何時我和沈逸群也一起坐在過高中校園的樹下。
當時的校園還充斥著煤灰,難得的幾株會落葉的樹也沾滿了斑駁,我倆坐在被叫做“花壇”的水泥臺子上,背後是修剪平整的小灌叢。
在討論什麽題時間太長了我其實沒記住,只記得那也是一年秋季,但是是深秋,葉子已經落了很多,鋪在地上然後被掃走。
那時的我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對沈逸群會有什麽想法,所以也就不知道,坐在旁邊和我討論題的家夥會在未來影響我很多年很多年。
我的校服口袋裏總是裝著幾顆奶糖,出於禮貌我開口向他詢問:
“沈逸群,你吃奶糖嗎?”
於是那天我給了他一顆原味奶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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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沈逸群的初見是在開學報道的教室,只不過那個時候我還沒記住他的臉,也根本不知道他是誰,光是一瞥,單純的覺得陽光打在他側臉上真好看。
就這樣沈逸群在我不知情的時候就在我心底悄悄留下了一抹色彩,那是有關陽光的顏色,亮亮的。
考試後我們成為了同桌,我社恐從不主動開口,他選我是因為看我文靜,尷尬其實也會有的,但這個尷尬沒持續太久,短到我還沒意識到就消散了。
我倆最初的同桌生涯可以用“相敬如賓”來形容。
早上見面就是你向我問好我朝你打招呼,問對方問題會說:“不好意思冒昧打擾一下。”
就連道歉都被我們研究出一套全班只屬於自己的動作——雙手合十置於胸前,閉眼彎腰,嘴裏在念叨著:“對不起非常抱歉!”
感覺像是誤入了什麽漫畫,道歉的時候頭頂會出現三個水滴的那種。
若是跟其他人道歉用這個動作是行不通的,因為對方會疑惑為什麽要“行此大禮”。
現在想想有夠尷尬的,也不知道當時我們兩個為什麽沒人提出質疑,就這麽絲毫沒察覺到哪裏不對的用下去了。
他向我借的筆記也充滿了儀式感,我遞他接,動作像是在接旨,那普通的黑皮筆記本都連帶著高級了不少。
我當時就覺得沈逸群這個同桌好像還不錯,蠻有意思的,跟我很合得來。
尤其是當我發現他愛吃奶糖椰子糖,不吃芒果不吃香菜也不吃魚,還跟我愛看同一本書的時候。
天賜的同桌緣!即使到現在我也這麽想。
沈逸群這個人不愛記作業,雖然憑自己的腦子都能記住,但不會分什麽前後順序輕重緩急。
我們當時的作業是老師一天就布置好幾天的那種,而這孩子比較軸,非要把一門作業寫的徹徹底底,於是當天晚上收作業的時候總是會交不全。
而我果斷擔任起了“臨時秘書”職責,事無巨細的拿便利貼給他寫好粘在桌子上,包括但不限於:當天需要完成的作業,所有的作業,需要背誦內容,我認為今天講課重要的知識點。
有的時候因為便利貼上寫的東西太多,一張不夠用,我又比較懶不想抄兩遍,於是那張紙就會被貼在我們兩個桌子的交縫上,我倆湊活著看。
時間長了我就壓根不寫第二份了,反正我的東西他的東西都混在一起,隨便用,也沒人說啥,看一張作業紙也就沒什麽了。
嚴重的時候我上課都在從他桌子裏找我的筆記本,沈逸群也不防著我,任由我翻,絲毫不擔心我給他收拾好的書本搞亂了。
但總的來說我這個“秘書”和他這位“老板”相處的很愉快。
我的筆記本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外面超市賣七塊的那種。但由於我手速比較快,寫的很全,所以它就成了教室裏的搶手貨,總會有人跟我借,後面都慢慢發展出了預約業務。
沈逸群憑借著地理優勢和我倆的同桌情誼牢牢占據著“第一個借閱桑岐筆記本”的位置,說來也奇怪,那個時候的沈逸群也顯露出了些能被我稱為“可愛”的行為。
他每次抄筆記的時候都很……“護食”?
用一只手扒拉住翻開的頁面,另一只手奮筆疾書,而被翻開的頁面會被他豎起來,把上面的字擋的嚴嚴實實,我每次扭頭看向他只能看到我自己筆記本的黑色本皮。
好想問問他這麽幹累不累。
我給沈逸群最初的備註是“可可愛愛幼稚鬼”,是實話,到現在我也覺得這個備註起得特別貼切,因為他真的很幼稚。
郭晶燦說要借我的筆記本他就會飛速的搶過來壓在胳膊下,表示:“我已經預約了,你排隊吧。”
我因為這事其實老笑他,但不敢像對魏奇的那種笑。
莫名其妙的,當時還沒對沈逸群有異樣念頭的我就特別註重在他面前的形象,就連笑也是把手食指彎曲抵在嘴邊,抿嘴微微一笑:“你怎麽這樣?”
現在想想自己那時候好裝。
沈逸群說因為他想當第一個借走我筆記的,我當時好像問過他:“第幾個有那麽重要嗎?筆記上的東西又不會變。”
他說:“很重要。”
那個時候也沒想那麽多,只當是他熱愛學習,現在回過頭來想想總感覺怪怪的,可能是我心思變了吧,所以回憶起來總會朝著自己希望的方向思考。
沈逸群給過我不少糖,但其中占比最多的還是奶糖,我倆做同桌的那段短暫的日子不知道多少奶糖遭受摧殘。
忘了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我倆的課桌中間粘了個塑料袋,用來扔我們上課偷吃的零食包裝,粘的牢固的塑料袋下面是一袋開口的巴巴脆,晚自習我倆時不時就低一下抓一把。
最尷尬的莫過於我們倆拿零食的時間撞上了,巴巴脆袋子空間就那麽小,我們同時伸手出來時手背不免有些接觸。
我看他好像沒什麽所謂,就我一個心裏胡思亂想。
沈逸群這個人我一直覺得很溫柔,但總能聽到有同學覺得他很嚴肅,我估計是因為打斷了他的思考。
畢竟我倆下課討論的時候有人叫他出去玩他就很不高興,還會和對方說:“你先走吧,打擾到我了。”
這麽一想沈逸群的情商估計跟我一樣堪憂,當初該讓他跟魏奇學學的。
仔細想想還沒換班的時候我倆的交流真的很多,課上傳紙條課下聊天或討論題目,我去水房打水回來後他永遠在等我,有的時候還會興奮的指著本子上寫下來的步驟說:“桑岐,你看我的新思路,這道題好像可以這麽寫!”
“我給你講講?”
我把水杯放在桌面上,習慣性坐下湊近一看,我的本,我的筆,我的同桌寫下的工整字跡。
於是我們倆課下卡了很久的部分就被他在我打水的小空檔輕而易舉的解決了。
而我也扮演著一個誇誇的角色給予沈逸群讚揚:“超級棒!我就沒想到誒!”
我總覺得他其實會做,只是考慮到我不會又不敢問老師和同學才想出來以“同桌,這道題我不會,咱倆一起討論一下吧”當借口給我講。
好吧,大概率是我想多了。
不過沈逸群真的是我那聰明溫柔又可靠的天賜好同桌。
說起來……他的交友圈和我一般小,我閑著沒事兒都能去騷擾魏奇,可他經常聊天的對象好像只有我,課上永遠在跟我這個傻憨憨同桌傳紙條,聊小說談老師,討論課程。
課下也是,講題畫知識點,討論這次考試可能會出什麽題。
很坐得住,我就不太行,課下經常出去打水或者去衛生間,往往我幹完事回來了他還在原位坐著,桌子上擺著的是我走之前留下的沒結果的題目。
看著怪可憐的,像是一只耳朵都耷拉下來的失魂落魄的薩摩耶,也不知道我為什麽能從自己同桌身上看出這奇怪的氣質。
我幹過最明顯的蠢事就是隔著學校的欄桿和校外的大爺買了兩根糖葫蘆,一根是我自己的,另一根給了沈逸群。
而且還是大庭廣眾很多同學都在的時候給的,感覺自己當時巴不得昭告天下自己對沈逸群有意思,不過這個行為最後又被我那“維護同桌情誼”糊弄過去了。
拙劣的借口,現在讓我聽我自己都不信。
可偏偏高中的時候我就愛用它,幹什麽都是“同桌情誼”,於是時間長了沈逸群也學會了,每次給我點什麽東西我不收他就會說“維護同桌情誼”。
最開始的沈逸群從來不收我東西,往往是我胡攪蠻纏強硬的塞過去,他總會跟我保證下次還我,事實上他也的確這麽幹了。
我總會和他說不用還,我是真的不用他還,我自願的,我就樂意投餵沈逸群,每次看見他我就高興。
我真的好喜歡沈逸群。
關於我和沈逸群的故事其實我能講很多,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那張讓我記憶尤深的粉色便利貼。
那張課上聊天被他傳過來的,寫有“太可愛會被吃掉”的便利貼。
那張被我暗藏小心思想要收藏卻被他著急忙慌難得失態搶過去撕得粉碎的便利貼。
那張被我重寫了一遍悄悄藏進日記本封套夾層很久很久的便利貼。
即使是現在上了大學,那張紙條到底代表著什麽意思我仍耿耿於懷,總是會讓我不受控的想,會不會有那麽一瞬間,有那麽一個微渺的可能:
曾經的沈逸群在我倆相處的某一個平常,也是喜歡過我的。
作為卷王沈逸群就是奔著不讓所有人活去的,晚上十一點零五,整間教室就剩下三個人,我,他,陪著我們倆的老師。
他留下真的就是心無旁騖的背書,我不一樣,我心思齷齪,我是為了他留下來的,就為了回宿舍的那一小段路。
老師不跟我倆一起走,所以漆黑的夜裏就我們倆並肩而行,頭頂是隱隱約約的閃爍著的星空,旁邊是暗戀對象,而他還在聊著些關於宇宙的小說。
其實校園的夜晚並沒有那麽黑,至少我能看清沈逸群談到興頭上高興的表情,月光和還沒關燈的教室打出來的光亮下,沈逸群微側著臉帶著笑顏,對著我講著一個個我倆共同喜歡的故事。
每到這個時候我就會一晃神,在夜色的濾鏡下,我覺得自己是很喜歡很喜歡他的。
星空是我能想象到的最能承載浪漫的地方。
我不止一次的希望那段很短的小路可以無限的延長下去,承載著我們倆探討的故事直到星河的盡頭,直到兩顆星星的交匯。
他總是會在回去的路上講雲天明的三個故事,是我喜歡的。
後來我們分班了,我同桌成了江眠,但有關沈逸群的痕跡還在。
世界上總會有很多奇怪的巧合,比如剛和家長通完電話的我站在走廊裏發呆,校園廣播裏就響起了熟悉的旋律——《夜航星》。
沈逸群推薦我聽的歌,裏面概括了章北海的事跡,是他最喜歡的。
真的很奇怪,現在想起來我依舊唏噓,每次我打定主意要忘記沈逸群的時候總會有什麽事讓我猛然想到他。
上次是突然提起我倆關系很好想讓我們一起討論共同進步的老師,這次是八輩子不放一回歌永遠在校長長篇大論的校園廣播。
我跟沈逸群之間好像有一段很難剪斷的緣分,由奶糖和各種相似點組成,因為我不會放棄奶糖,所以我很難遺忘沈逸群。
我走的那天就好像一切回到了從前我們倆的初見。
陽光再次落在了他的側臉,為他鍍下一層暖洋洋的金色,只不過這次他沖我笑了笑,而我記住了他的臉,也記住了他的名字——沈逸群。
那天他送了我一顆咖啡味奶糖。
上大學後我很喜歡獨自一人找一個校園小角落,或是散步,或是坐在長椅上盯著頭頂的搖搖欲墜的泛黃葉片,然後回憶起,曾幾何時我和沈逸群也一起坐在過高中校園的樹下。
當時的校園還充斥著煤灰,難得的幾株會落葉的樹也沾滿了斑駁,我倆坐在被叫做“花壇”的水泥臺子上,背後是修剪平整的小灌叢。
在討論什麽題時間太長了我其實沒記住,只記得那也是一年秋季,但是是深秋,葉子已經落了很多,鋪在地上然後被掃走。
那時的我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對沈逸群會有什麽想法,所以也就不知道,坐在旁邊和我討論題的家夥會在未來影響我很多年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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