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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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天裏,底比斯和孟菲斯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平靜,坊間慶祝活動少了,貴族們的宴會邀請一夜之間全部消失,整座城市仿佛陷入了休眠。
但只要走出門,就知道,底下湧動的巖漿有多灼熱。
平民們興奮至極的眼神,市政廳門口一日要換兩三趟的意見箱,以及神廟裏,因為群眾日趨減少而格外空閑的神官們焦灼的神情······如果用一種顏色來形容這座城市上空籠罩的“氣”,那毫無疑問是深到發黑的橙和紅。
尤其是神廟裏的怨憤,已經連那些神像都壓不住了。
5年前,新稅法一事,祭司僧侶已經成了最大的受害者。他們從坐擁萬頃良田,合理避稅的天然地位一躍直下,不僅要返還大批田地,每年還得上交三分之一的賦稅,資產可以說是全帝國縮水最大最慘重的。
無奈這件事平民受利,法老獲得了高度集中的王權,沒人肯幫他們,所以只能打碎牙齒和血吞。
這5年裏,每到豐收季,他們看著空空的倉庫,就沒有一日不恨的。本以為這場針對祭司僧侶的盤剝也就到此為止了,萬萬沒想到5年後,居然還有一場更大的浩劫在等著他們。
“各位,看明白了吧?那位瑪阿特女神對我們根本就沒有半點好意!”
“沒錯!這部《全民法典》根本就是來攫奪我們手中僅剩的權利的,那位女神壓根就沒想給我們一條生路!”
“還有民法裏關於僧侶管理部分,以後所有神官都必須參加官方考核才能獲得正式上崗證書,且剝奪神官的一切特權——貴族失手殺人還能以錢抵命,神官卻在繳納錢財之外還要剝奪僧侶證書,永遠剔除神籍,憑什麽!”
“就是!懲罰也太重了!這樣只會助長那些平民的冒犯之心!”
神殿側室,平時用來學習做功課的地方一反常態的喧鬧,日常值班的神官們聚集在此,絲毫顧不上學習室“靜己修身,對話神明”的戒條,沖天的怨氣幾乎要將屋頂都掀翻了。
這樣的場景,5年前也有過一次,當時他們的抱怨被大神官們嚴厲鎮壓了,但這次麽······小神官們看著上面幾人平靜中隱有縱容的意思,心知有門,聲討更激烈了。
大神官們······也只不過是比小神官多吃幾年飯,多修煉了幾年眉高眼低而已。他們不是沒脾氣的泥人,聽著下面那些人的激憤,他們心裏的怨恨也越來越重。
但總算比那些人多幾分理智。
憤怒歸憤怒,更重要的還是在於怎麽解決。
中間,大神官擡手壓了壓,底下的聲討瞬間停止。他凝神看著虛空頓了頓,似在對神明先禮後兵一樣,細數自己的理由:“這些年,我們兢兢業業地侍奉神明,因為敬重,所以毫無反抗地接受了新稅法,我們以為,這樣的順服可以讓神明滿意,可事實是,神明對她忠心的仆人只有掠奪和出賣!”
“我們必須反抗,必須讓神明知道,她腳下匍匐的仆人,也是有血有肉的人!”
鏗鏘有力的話語一出,底下人振臂高呼:“反抗!反抗!反抗!反抗!”
激烈的聲音讓整個屋子都顫了顫!所有人就像失去了理智的野獸,只要上面的人一聲令下,他們就能立刻沖進拉美西斯宅邸,將那個以神明自居的女人抓起來,用尖利的牙齒撕下她的皮肉,用魚叉在她的心臟上戳上一千一萬個孔!
幾名大神官眼看底下就要失控,連忙狠敲了幾下桌子,震住眾人,一個個瞪視過去:“但這件事還需要從長計議,我們要聯合其他各地的神殿一起,具體的行動等我命令,在那之前,所有人按部就班地執行你們的職責——誰敢洩露一分,我先送他全家去見冥神!”
狠厲的眼神如刀鋒一樣刮過那些人的臉皮,底下人渾身一顫,理智回歸,漸漸安靜了下來。
“行了,法典沒那麽快下定論,你們先出去吧,我們還要再商量商量。”大神官揮手趕人,底下人還有些不甘不願,但精神和身體已經自發地屈從於熟悉的威壓聽令行事了。等到屋內閑雜人等清空,核心幾人互相看了看,面色一顫,面具頃刻褪去,露出底下的愁容。
“反叛是下下策,就算我們聯合了其他的神殿,也難以抗衡法老和拉美西斯的軍隊——僅僅是武器就輸了一大截了。”
大神官如何不知呢?只是······作為貴族旁支的他,消息總比其他人多了一步而已。
他捋了捋脖子上層層褶子,鎮定道:“急什麽,這件事,法老和拉美西斯未必是站一個立場,至於軍隊,也未必會一直守在國內。”
其餘人一聽,精神一振,目光灼灼地盯著他:“什麽意思?你把話說明白!”
大神官冷笑一聲,意味深長地看著各位同僚:“何須我說,過幾天議會你們仔細打聽打聽,該怎麽做,自然就明白了。”
旁邊幾人一聽,顧不上在這虛以委蛇,一個接一個地告辭去串聯關系網去了。
***
幾天後,因為法典一事而縮短周期的議會提前召開,大廳裏人滿為患,幾乎每個貴族身邊都帶了至少2名書記官,烏泱泱一片讓人沒坐一會兒就有缺氧的征兆。
也不知道是室內空氣太差還是心頭火憋的,每個人臉色漲紅看起來蓄勢待發,偏偏沒有一個願意當出頭的鳥,大家眼觀鼻鼻觀心,連眼神串聯都省了。
拉美西斯嘴角噙著一抹微不可查的弧度,專心給程風扇風,一副醉心美人不聞朝政的浪蕩樣。等了一會兒還不見聲音,他附在程風耳邊“竊竊私語”:“等他們都坐暈了,這部法典我們就當全員默認,即刻執行。”
此言一出,誰還坐得住啊!大家反射性看向上首的法老,冒著被記恨的風險眼神逼視。
赫雷姆貝福見狀,輕咳兩聲,暫時充當了主持人:“相信今天大家都是有備而來,既然如此,那就按照順序一個一個發言吧。每個人將自己有異議的條律提出來,當場修訂,直到屋內最後一個人發言完畢,那就是我們法典的最終版,任何人不得再提出異議。”
底下人聞言連連點頭,覺得這個方法倒是公平。只有程風補充了一句:“每人一次發言機會,過時不候。”
“行,那就從我先開始。”左手第一列第一位的內大臣率先響應,隨著他的出聲,他身邊三名書記官立馬掏出紙筆伏在地上,隨時準備記錄和商討。
這種臨場對陣,考的就是邏輯反應和先天準備。7天時間說長不長,也就堪堪能把法典研讀一邊,所有人不敢輕忽,拿出了十二萬分精神。程風這邊,馬蒂拉,拜恩拉,埃米爾,特尼斯,以及前兩天才跟著商隊回來的聶芙特也都打起精神時刻準備著。
程風以為,這些人會特別反對法律賦予平民的權利,但出乎意料的是,這位內大臣的火力竟然集中在婚姻法。
按照原有的神諭,除神官祭司只能娶一個妻子外,其餘階層,上至王室,下至平民,都可以有多個妻子,只不過平民們無力兼顧,所以三妻四妾的一半多存在於王室貴族之間。
原來被賦予“妻子”名分的女人權利平等,妾室次之,但是在新法典裏,明確規定每個人有且僅有一位妻子,其餘都是妾室,且“妻子”全權決定妾室及其子女的財產分配權①。
若婚姻延續期間,妻子因不滿丈夫的過錯(丈夫包庇妾室及子女,苛待妻子及子女,觸犯律法,觸犯社會公序等道德法律問題),妻子有權提出離婚申請並帶走孩子。且婚姻存續期間妻子如果並無不忠行為,離婚後可分得丈夫一半財產②。
若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因感情失和且無不忠行為,可友好協商離婚。孩子六歲以下無償歸屬母親,六歲以後由自己決定自己歸屬,12歲之前,孩子父母雙方按照約定每年支付一定金額贍養費,且離婚後孩子依然同時保有父母雙方的遺產繼承權③。
諸如此類,等等等等。
作為成年人,程風對男人的劣根性深有了解,她從不天真地指望法律可以要求男人從一而終,只是希望律法可以絕對地保有妻子反抗的權利,並警醒那些主動爬床的第三者。
當然,她也沒有把事情做那麽明顯,所以第②點,如果是妻子犯錯,那丈夫也擁有同樣的反抗權。第③點則完全保護了孩子的權利,給了孩子一定的自主權,這一點和“未成年保護法”裏關於孩子的贍養標準,掃盲標準,上學標準等等聯合起來,基本上,哪怕父母都不靠譜,孩子也能拿起法律給到自己一定的生活保障和讀書保障——除非父母真的窮到吃不起飯。
婚姻法對於女人只是反抗的第一步,真正要讓她們有底氣支棱起來,還得從經濟和權利上給予支持。所以在繼承法裏,強行規定了“妻子”的子女享有同等財產繼承權,哪怕是“妻子”也得依據法律進行分配。在“未成年保護法”裏也規定了女孩和男孩一樣享有“掃盲”和“上學”的權利。一個家庭,只要有一個男孩讀書,那就必須也要有一個女孩在讀,否則就是違反律法,女孩有權上告,司法機構將對女孩家庭作強制執行。
同樣的,在此之後,所有學校的收人標準也會相應改變。
總而言之,既然已經做了,程風就要做一個徹底。她要在“女權”還沒被完全封鎖之前,將這個口子撕得大一點,再大一點。
埃及不止可以有女法老,還可以有女性議政大臣;女祭司除了可以擔任娛神祭司,還可以占據更多的核心權利,女孩的教育也不應該只從母親那裏習得,只要她們想,就可以和其他人一起坐在同一個教室,學天文,數學,地理,建築,外交等等。
該說不說,內大臣將第一槍瞄準了女性權利,還真是戳到了殿堂裏三個女人的肺管子。
都不用程風開口,聶芙特就已經拿起機關槍瞄準了對方,穆特諾米雖然話不多,但偶爾的應援也表明了立場,讓赫雷姆貝福不敢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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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只要走出門,就知道,底下湧動的巖漿有多灼熱。
平民們興奮至極的眼神,市政廳門口一日要換兩三趟的意見箱,以及神廟裏,因為群眾日趨減少而格外空閑的神官們焦灼的神情······如果用一種顏色來形容這座城市上空籠罩的“氣”,那毫無疑問是深到發黑的橙和紅。
尤其是神廟裏的怨憤,已經連那些神像都壓不住了。
5年前,新稅法一事,祭司僧侶已經成了最大的受害者。他們從坐擁萬頃良田,合理避稅的天然地位一躍直下,不僅要返還大批田地,每年還得上交三分之一的賦稅,資產可以說是全帝國縮水最大最慘重的。
無奈這件事平民受利,法老獲得了高度集中的王權,沒人肯幫他們,所以只能打碎牙齒和血吞。
這5年裏,每到豐收季,他們看著空空的倉庫,就沒有一日不恨的。本以為這場針對祭司僧侶的盤剝也就到此為止了,萬萬沒想到5年後,居然還有一場更大的浩劫在等著他們。
“各位,看明白了吧?那位瑪阿特女神對我們根本就沒有半點好意!”
“沒錯!這部《全民法典》根本就是來攫奪我們手中僅剩的權利的,那位女神壓根就沒想給我們一條生路!”
“還有民法裏關於僧侶管理部分,以後所有神官都必須參加官方考核才能獲得正式上崗證書,且剝奪神官的一切特權——貴族失手殺人還能以錢抵命,神官卻在繳納錢財之外還要剝奪僧侶證書,永遠剔除神籍,憑什麽!”
“就是!懲罰也太重了!這樣只會助長那些平民的冒犯之心!”
神殿側室,平時用來學習做功課的地方一反常態的喧鬧,日常值班的神官們聚集在此,絲毫顧不上學習室“靜己修身,對話神明”的戒條,沖天的怨氣幾乎要將屋頂都掀翻了。
這樣的場景,5年前也有過一次,當時他們的抱怨被大神官們嚴厲鎮壓了,但這次麽······小神官們看著上面幾人平靜中隱有縱容的意思,心知有門,聲討更激烈了。
大神官們······也只不過是比小神官多吃幾年飯,多修煉了幾年眉高眼低而已。他們不是沒脾氣的泥人,聽著下面那些人的激憤,他們心裏的怨恨也越來越重。
但總算比那些人多幾分理智。
憤怒歸憤怒,更重要的還是在於怎麽解決。
中間,大神官擡手壓了壓,底下的聲討瞬間停止。他凝神看著虛空頓了頓,似在對神明先禮後兵一樣,細數自己的理由:“這些年,我們兢兢業業地侍奉神明,因為敬重,所以毫無反抗地接受了新稅法,我們以為,這樣的順服可以讓神明滿意,可事實是,神明對她忠心的仆人只有掠奪和出賣!”
“我們必須反抗,必須讓神明知道,她腳下匍匐的仆人,也是有血有肉的人!”
鏗鏘有力的話語一出,底下人振臂高呼:“反抗!反抗!反抗!反抗!”
激烈的聲音讓整個屋子都顫了顫!所有人就像失去了理智的野獸,只要上面的人一聲令下,他們就能立刻沖進拉美西斯宅邸,將那個以神明自居的女人抓起來,用尖利的牙齒撕下她的皮肉,用魚叉在她的心臟上戳上一千一萬個孔!
幾名大神官眼看底下就要失控,連忙狠敲了幾下桌子,震住眾人,一個個瞪視過去:“但這件事還需要從長計議,我們要聯合其他各地的神殿一起,具體的行動等我命令,在那之前,所有人按部就班地執行你們的職責——誰敢洩露一分,我先送他全家去見冥神!”
狠厲的眼神如刀鋒一樣刮過那些人的臉皮,底下人渾身一顫,理智回歸,漸漸安靜了下來。
“行了,法典沒那麽快下定論,你們先出去吧,我們還要再商量商量。”大神官揮手趕人,底下人還有些不甘不願,但精神和身體已經自發地屈從於熟悉的威壓聽令行事了。等到屋內閑雜人等清空,核心幾人互相看了看,面色一顫,面具頃刻褪去,露出底下的愁容。
“反叛是下下策,就算我們聯合了其他的神殿,也難以抗衡法老和拉美西斯的軍隊——僅僅是武器就輸了一大截了。”
大神官如何不知呢?只是······作為貴族旁支的他,消息總比其他人多了一步而已。
他捋了捋脖子上層層褶子,鎮定道:“急什麽,這件事,法老和拉美西斯未必是站一個立場,至於軍隊,也未必會一直守在國內。”
其餘人一聽,精神一振,目光灼灼地盯著他:“什麽意思?你把話說明白!”
大神官冷笑一聲,意味深長地看著各位同僚:“何須我說,過幾天議會你們仔細打聽打聽,該怎麽做,自然就明白了。”
旁邊幾人一聽,顧不上在這虛以委蛇,一個接一個地告辭去串聯關系網去了。
***
幾天後,因為法典一事而縮短周期的議會提前召開,大廳裏人滿為患,幾乎每個貴族身邊都帶了至少2名書記官,烏泱泱一片讓人沒坐一會兒就有缺氧的征兆。
也不知道是室內空氣太差還是心頭火憋的,每個人臉色漲紅看起來蓄勢待發,偏偏沒有一個願意當出頭的鳥,大家眼觀鼻鼻觀心,連眼神串聯都省了。
拉美西斯嘴角噙著一抹微不可查的弧度,專心給程風扇風,一副醉心美人不聞朝政的浪蕩樣。等了一會兒還不見聲音,他附在程風耳邊“竊竊私語”:“等他們都坐暈了,這部法典我們就當全員默認,即刻執行。”
此言一出,誰還坐得住啊!大家反射性看向上首的法老,冒著被記恨的風險眼神逼視。
赫雷姆貝福見狀,輕咳兩聲,暫時充當了主持人:“相信今天大家都是有備而來,既然如此,那就按照順序一個一個發言吧。每個人將自己有異議的條律提出來,當場修訂,直到屋內最後一個人發言完畢,那就是我們法典的最終版,任何人不得再提出異議。”
底下人聞言連連點頭,覺得這個方法倒是公平。只有程風補充了一句:“每人一次發言機會,過時不候。”
“行,那就從我先開始。”左手第一列第一位的內大臣率先響應,隨著他的出聲,他身邊三名書記官立馬掏出紙筆伏在地上,隨時準備記錄和商討。
這種臨場對陣,考的就是邏輯反應和先天準備。7天時間說長不長,也就堪堪能把法典研讀一邊,所有人不敢輕忽,拿出了十二萬分精神。程風這邊,馬蒂拉,拜恩拉,埃米爾,特尼斯,以及前兩天才跟著商隊回來的聶芙特也都打起精神時刻準備著。
程風以為,這些人會特別反對法律賦予平民的權利,但出乎意料的是,這位內大臣的火力竟然集中在婚姻法。
按照原有的神諭,除神官祭司只能娶一個妻子外,其餘階層,上至王室,下至平民,都可以有多個妻子,只不過平民們無力兼顧,所以三妻四妾的一半多存在於王室貴族之間。
原來被賦予“妻子”名分的女人權利平等,妾室次之,但是在新法典裏,明確規定每個人有且僅有一位妻子,其餘都是妾室,且“妻子”全權決定妾室及其子女的財產分配權①。
若婚姻延續期間,妻子因不滿丈夫的過錯(丈夫包庇妾室及子女,苛待妻子及子女,觸犯律法,觸犯社會公序等道德法律問題),妻子有權提出離婚申請並帶走孩子。且婚姻存續期間妻子如果並無不忠行為,離婚後可分得丈夫一半財產②。
若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因感情失和且無不忠行為,可友好協商離婚。孩子六歲以下無償歸屬母親,六歲以後由自己決定自己歸屬,12歲之前,孩子父母雙方按照約定每年支付一定金額贍養費,且離婚後孩子依然同時保有父母雙方的遺產繼承權③。
諸如此類,等等等等。
作為成年人,程風對男人的劣根性深有了解,她從不天真地指望法律可以要求男人從一而終,只是希望律法可以絕對地保有妻子反抗的權利,並警醒那些主動爬床的第三者。
當然,她也沒有把事情做那麽明顯,所以第②點,如果是妻子犯錯,那丈夫也擁有同樣的反抗權。第③點則完全保護了孩子的權利,給了孩子一定的自主權,這一點和“未成年保護法”裏關於孩子的贍養標準,掃盲標準,上學標準等等聯合起來,基本上,哪怕父母都不靠譜,孩子也能拿起法律給到自己一定的生活保障和讀書保障——除非父母真的窮到吃不起飯。
婚姻法對於女人只是反抗的第一步,真正要讓她們有底氣支棱起來,還得從經濟和權利上給予支持。所以在繼承法裏,強行規定了“妻子”的子女享有同等財產繼承權,哪怕是“妻子”也得依據法律進行分配。在“未成年保護法”裏也規定了女孩和男孩一樣享有“掃盲”和“上學”的權利。一個家庭,只要有一個男孩讀書,那就必須也要有一個女孩在讀,否則就是違反律法,女孩有權上告,司法機構將對女孩家庭作強制執行。
同樣的,在此之後,所有學校的收人標準也會相應改變。
總而言之,既然已經做了,程風就要做一個徹底。她要在“女權”還沒被完全封鎖之前,將這個口子撕得大一點,再大一點。
埃及不止可以有女法老,還可以有女性議政大臣;女祭司除了可以擔任娛神祭司,還可以占據更多的核心權利,女孩的教育也不應該只從母親那裏習得,只要她們想,就可以和其他人一起坐在同一個教室,學天文,數學,地理,建築,外交等等。
該說不說,內大臣將第一槍瞄準了女性權利,還真是戳到了殿堂裏三個女人的肺管子。
都不用程風開口,聶芙特就已經拿起機關槍瞄準了對方,穆特諾米雖然話不多,但偶爾的應援也表明了立場,讓赫雷姆貝福不敢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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