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發現了一些很有趣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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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發現了一些很有趣的現象
為首的治安隊員迅速環顧四周, 先是命令房間裏的幾人退出現場。緊接著,他指揮現場的幾名隊員探查躺在地上的兩人的鼻息,在現場迅速拍照、測量、收集痕跡。
或許是丁悅報警時詳細說明了現場情況, 急救人員幾乎在治安隊員後腳就到達了。他們檢查了地上兩人的狀況, 小心翼翼地將他們身體姿勢固定,進行緊急止血並擡上擔架,還對那個已經看不出明顯呼吸的人插入呼吸管, 並進行心臟除顫。
兩名傷員被救護車擡走後,為首的治安隊員走向醉醺醺半癱在沙發上的丁喜。兩個治安隊員一邊一個把他從沙發上拽起來時, 他還昏昏沈沈, 腳步蹣跚。眼看他醉得就要失去意識, 連問他名字都答不上來, 治安隊員便毫不猶豫地給他銬上了手銬,“這個醉得厲害,先帶走,去局子裏審訊。”
當治安隊員來到大華面前時, 盡管他臉色慘白,也很緊張,但至少他沒喝得那麽醉。他不僅說出自己的名字, 還在治安隊員面前辯解,不知是在幫丁喜說情,還是想把自己的責任摘出去。
“我和這兩個人平時也沒有矛盾。我是勸架的,他們三個吵了起來, 我站到他們中間,想要勸架——這可能讓我也沾上了一點點血跡吧。”
這話讓站在一旁的丁父無奈地搖了搖頭, 心想:亂說些什麽?還真指望隨便說的這些話,能瞞過火眼金睛的治安隊員嗎?
表面上聽話的大華在雙手被銬住時, 依然不停地瑟瑟發抖。治安隊員不再多問,直接將他帶上了另一輛治安部專用車。
站在門口的兩個年輕人也很緊張,他們不斷辯解自己只是旁觀者,事發當時根本不在房間裏,不清楚發生了什麽。
當大華被帶上治安部車輛的時候,並沒有註意到身後有一雙眼睛,死死地盯著他的背影,已經對他產生了強烈的懷疑。
丁喜和丁悅的母親站在門外,身體不由自主地顫抖著。丁悅走到她的身邊,母親雙手緊緊抓住她的胳膊,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
丁母哽咽著向治安隊長懇求:“治安隊長,你能不能查清楚,我兒子他沒那麽壞,他不會的……”
盡管她的聲音懇切,但還是被治安隊員打斷了:“女士,我們會處理的,請配合。”
17歲的未成年人在刑事案件中依然具備一定的法律責任。因此,作為出現在案發現場的目擊者或關鍵證人,治安部依然將丁悅視為案件的關鍵人物,要一起帶到治安部辦公室進行審訊。
兒子都出了這麽大事,治安部居然還要把女兒也帶走?
聽聞此言,此前還強裝鎮定的丁悅父親也坐不住了:“我姑娘是無辜的,她才17歲!我們半夜開車出來,她和哥哥關系好,我們不放心放她一個人在家,這才把她帶出來的,你們不能把她扭送去治安部!”
治安隊員面不改色,沈著地說:“先生,請不要激動,接受問訊是每個公民的責任,現場的每個人,包括不在場的這間房子的房東,都需要做筆錄。作為未成年人,在接受問詢時,需要法定監護人陪同。”
丁悅媽媽已經哭成了淚人,她後悔地說:“早知道不帶女兒出來了!後天就要開學,今天這淩晨兩三點的,居然還要去治安部做筆錄。”
丁悅此刻反倒成了一家人中最鎮定的一個,她連忙安慰媽媽:“去就去,我又沒犯法,媽,咱們不慌!”
來到治安部辦公室的大廳,丁喜逐漸清醒。
治安隊員對他進行了單獨審訊,畢竟他是現場嫌疑最大的人。丁喜吞吞吐吐,又支支吾吾:“我,我真的不記得了。好像我和左撇子、八哥,還有大華在這個房間裏擲骰子、玩牌——沒錯,我們的確賭了錢,一般我們是200塊一局——牌局開始之後發生了什麽?哦,我記得大華說,他喝酒喝得太猛,身體不太舒服,就坐到一邊休息去了。剩下我和左撇子、八哥兩個人。”
“之後發生了什麽?”
“之後……之後我真的記不得了,大華退出的時候,我已經也喝高了。對了,好像左撇子、八哥還有大華吵了一架。我站起來想勸架,可是沒站穩,又不知道被哪個人推了一下,推回了沙發上。然後我就順勢躺著,差不多睡著了,半夢半醒間,好像還看到我爸了?再之後,就被帶到你們這兒來做審訊了。你們告訴我啊,到底發生什麽了?八哥和左撇子打起來了嗎?”
丁喜呼吸一口都是滿滿的酒氣,在審訊室裏確實一臉無辜的表情。
關於這個故事的後半段,大華卻給出了截然不同的版本:
他說自己在喝酒喝得太猛、有些頭疼後,退到一旁休息,並沒有第一時間註意到剩下的三人起了爭執。但當他察覺時,丁喜已經把茶幾凳往剩下那兩人頭上砸去了。
“我也想勸架來著,可是剛一站起來,起猛了,又直接暈了下去,一屁股坐到地上,疼死我了!”大華的腦子稍微清醒一些,回憶起來也更有條理。
屁股砸地板的疼痛,反倒讓他清醒了一些,他再次站起來時,看到的就是那兩個人倒在血泊裏,而丁喜用來砸人的茶幾凳落在一旁,丁喜本人則又坐回了那沙發上,仿佛什麽都沒有發生一般呼呼大睡。
大華還向治安隊員承認,他碰過現場,因為觸目驚心的景象讓他不知如何是好,下意識擔心丁喜殺了人,便試圖幫那兩個人止血,擦掉地上的血跡。
沒想到,探一探鼻息,發現其中一個人竟然失去了知覺,另一個人也只剩下了哼哼的力氣。這時,大華才徹底清醒。
與此同時,隔壁那兩個小年輕聽見了動靜趕過來,看到了現場的景象,也不禁倒吸一口涼氣。大華解釋說,他之所以沒率先通知治安隊,是因為他也在現場,怕治安隊把他認成兇手。
這時,兩名受害者的消息傳來:其中一人已經死亡,另一人顱骨受傷,腦內是否有出血,還待進一步檢查。發生了命案,這起案件就更要著重處理了!
不過,從現場幾位目擊者、當事人的話語中可以提取出結論:丁家父母和丁悅都是事發後才趕往現場的,且他們之中除了丁父和好奇的丁悅之外,都只在房間門口呆過,連房間都沒進去。所以,對丁悅的詢問也顯得敷衍了很多。
丁悅的媽媽已經接受完了單獨問詢,此時還待在審訊室裏陪同女兒。她依然顯得很緊張,但她知道女兒多半沒什麽大事,可兒子就不一定了,居然惹出這麽大的事端!
治安隊員問完了17歲女高中生的姓名、職業、與現場涉事人員的關系等基本信息後,又問丁悅什麽時候到達的現場、看到了什麽、有沒有動過現場的任何東西、留下任何痕跡。
原以為又是一番例行公事的問答,丁悅的回答卻出人意料:“我在沒有移動現場物品或者抹除血液痕跡的情況下,觀察了現場,發現了一些很有趣的現象。”
治安隊員還沒來得及回應,丁悅的媽媽就急了:這例行公事的問訊,隨便回答一下就行了,怎麽還賣起了關子?生怕我們回家時間太早了嗎?
治安隊員倒覺得很有趣,這女孩在現場如此混亂的情況下,居然還能如此鎮定自若地回答問題。
治安隊員甚至腦洞大開,心想:她不會也參與了這場案件吧?轉念一想,不可能,孩子是三中的,好學校的學生多半勤學苦讀,平時有個讀偵探小說的愛好也無可厚非。
青少年嘛,就愛顯擺,不分場合地顯擺,在治安部這些刑偵專家面前,也同樣是一股初生牛犢不怕虎的氣勢!
參與審訊的治安隊員,家裏也有個比丁悅年紀小不了太多的女兒,看到丁悅認真的樣子,覺得有些好笑,仿佛她為治安部這幾個隊員枯燥危險的夜班工作中增添了一抹亮色。
治安隊員抽了抽嘴角,憋住笑問:“哦?說說你觀察到什麽有趣的現象?”
丁悅沒有在意母親或者治安隊員的態度變化,鄭重其事地說:“我註意到現場打翻的茶幾旁,有幾個幾乎呈正方體的金屬茶幾凳,其中一個有兩個角都沾了血跡,上面還有一些雜亂的血手印。”
聽到這裏,治安隊員更加確信丁悅是偵探小說愛好者了,看到傷人致死案現場,居然有樣學樣,學著偵探的模樣尋找犯罪痕跡。
“墻上、地上都有一些血液噴濺的痕跡,墻上的血跡噴濺高度較高,在1米6至1米7之間,地面上的血液噴濺痕跡則較為分散,形成了較大的噴濺區域。我也看到了地上兩位受害人,他們的身材都不算矮小。我推測,其中一個人是站在有掛鐘的那一面墻邊不遠處,被硬物砸到頭而受傷的,根據墻上血液噴濺的高度,他受到攻擊時,距離墻面應該不到兩米。”
丁悅詳細地描述著自己的觀察,她的眼睛裏閃爍著與年齡不符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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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首的治安隊員迅速環顧四周, 先是命令房間裏的幾人退出現場。緊接著,他指揮現場的幾名隊員探查躺在地上的兩人的鼻息,在現場迅速拍照、測量、收集痕跡。
或許是丁悅報警時詳細說明了現場情況, 急救人員幾乎在治安隊員後腳就到達了。他們檢查了地上兩人的狀況, 小心翼翼地將他們身體姿勢固定,進行緊急止血並擡上擔架,還對那個已經看不出明顯呼吸的人插入呼吸管, 並進行心臟除顫。
兩名傷員被救護車擡走後,為首的治安隊員走向醉醺醺半癱在沙發上的丁喜。兩個治安隊員一邊一個把他從沙發上拽起來時, 他還昏昏沈沈, 腳步蹣跚。眼看他醉得就要失去意識, 連問他名字都答不上來, 治安隊員便毫不猶豫地給他銬上了手銬,“這個醉得厲害,先帶走,去局子裏審訊。”
當治安隊員來到大華面前時, 盡管他臉色慘白,也很緊張,但至少他沒喝得那麽醉。他不僅說出自己的名字, 還在治安隊員面前辯解,不知是在幫丁喜說情,還是想把自己的責任摘出去。
“我和這兩個人平時也沒有矛盾。我是勸架的,他們三個吵了起來, 我站到他們中間,想要勸架——這可能讓我也沾上了一點點血跡吧。”
這話讓站在一旁的丁父無奈地搖了搖頭, 心想:亂說些什麽?還真指望隨便說的這些話,能瞞過火眼金睛的治安隊員嗎?
表面上聽話的大華在雙手被銬住時, 依然不停地瑟瑟發抖。治安隊員不再多問,直接將他帶上了另一輛治安部專用車。
站在門口的兩個年輕人也很緊張,他們不斷辯解自己只是旁觀者,事發當時根本不在房間裏,不清楚發生了什麽。
當大華被帶上治安部車輛的時候,並沒有註意到身後有一雙眼睛,死死地盯著他的背影,已經對他產生了強烈的懷疑。
丁喜和丁悅的母親站在門外,身體不由自主地顫抖著。丁悅走到她的身邊,母親雙手緊緊抓住她的胳膊,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
丁母哽咽著向治安隊長懇求:“治安隊長,你能不能查清楚,我兒子他沒那麽壞,他不會的……”
盡管她的聲音懇切,但還是被治安隊員打斷了:“女士,我們會處理的,請配合。”
17歲的未成年人在刑事案件中依然具備一定的法律責任。因此,作為出現在案發現場的目擊者或關鍵證人,治安部依然將丁悅視為案件的關鍵人物,要一起帶到治安部辦公室進行審訊。
兒子都出了這麽大事,治安部居然還要把女兒也帶走?
聽聞此言,此前還強裝鎮定的丁悅父親也坐不住了:“我姑娘是無辜的,她才17歲!我們半夜開車出來,她和哥哥關系好,我們不放心放她一個人在家,這才把她帶出來的,你們不能把她扭送去治安部!”
治安隊員面不改色,沈著地說:“先生,請不要激動,接受問訊是每個公民的責任,現場的每個人,包括不在場的這間房子的房東,都需要做筆錄。作為未成年人,在接受問詢時,需要法定監護人陪同。”
丁悅媽媽已經哭成了淚人,她後悔地說:“早知道不帶女兒出來了!後天就要開學,今天這淩晨兩三點的,居然還要去治安部做筆錄。”
丁悅此刻反倒成了一家人中最鎮定的一個,她連忙安慰媽媽:“去就去,我又沒犯法,媽,咱們不慌!”
來到治安部辦公室的大廳,丁喜逐漸清醒。
治安隊員對他進行了單獨審訊,畢竟他是現場嫌疑最大的人。丁喜吞吞吐吐,又支支吾吾:“我,我真的不記得了。好像我和左撇子、八哥,還有大華在這個房間裏擲骰子、玩牌——沒錯,我們的確賭了錢,一般我們是200塊一局——牌局開始之後發生了什麽?哦,我記得大華說,他喝酒喝得太猛,身體不太舒服,就坐到一邊休息去了。剩下我和左撇子、八哥兩個人。”
“之後發生了什麽?”
“之後……之後我真的記不得了,大華退出的時候,我已經也喝高了。對了,好像左撇子、八哥還有大華吵了一架。我站起來想勸架,可是沒站穩,又不知道被哪個人推了一下,推回了沙發上。然後我就順勢躺著,差不多睡著了,半夢半醒間,好像還看到我爸了?再之後,就被帶到你們這兒來做審訊了。你們告訴我啊,到底發生什麽了?八哥和左撇子打起來了嗎?”
丁喜呼吸一口都是滿滿的酒氣,在審訊室裏確實一臉無辜的表情。
關於這個故事的後半段,大華卻給出了截然不同的版本:
他說自己在喝酒喝得太猛、有些頭疼後,退到一旁休息,並沒有第一時間註意到剩下的三人起了爭執。但當他察覺時,丁喜已經把茶幾凳往剩下那兩人頭上砸去了。
“我也想勸架來著,可是剛一站起來,起猛了,又直接暈了下去,一屁股坐到地上,疼死我了!”大華的腦子稍微清醒一些,回憶起來也更有條理。
屁股砸地板的疼痛,反倒讓他清醒了一些,他再次站起來時,看到的就是那兩個人倒在血泊裏,而丁喜用來砸人的茶幾凳落在一旁,丁喜本人則又坐回了那沙發上,仿佛什麽都沒有發生一般呼呼大睡。
大華還向治安隊員承認,他碰過現場,因為觸目驚心的景象讓他不知如何是好,下意識擔心丁喜殺了人,便試圖幫那兩個人止血,擦掉地上的血跡。
沒想到,探一探鼻息,發現其中一個人竟然失去了知覺,另一個人也只剩下了哼哼的力氣。這時,大華才徹底清醒。
與此同時,隔壁那兩個小年輕聽見了動靜趕過來,看到了現場的景象,也不禁倒吸一口涼氣。大華解釋說,他之所以沒率先通知治安隊,是因為他也在現場,怕治安隊把他認成兇手。
這時,兩名受害者的消息傳來:其中一人已經死亡,另一人顱骨受傷,腦內是否有出血,還待進一步檢查。發生了命案,這起案件就更要著重處理了!
不過,從現場幾位目擊者、當事人的話語中可以提取出結論:丁家父母和丁悅都是事發後才趕往現場的,且他們之中除了丁父和好奇的丁悅之外,都只在房間門口呆過,連房間都沒進去。所以,對丁悅的詢問也顯得敷衍了很多。
丁悅的媽媽已經接受完了單獨問詢,此時還待在審訊室裏陪同女兒。她依然顯得很緊張,但她知道女兒多半沒什麽大事,可兒子就不一定了,居然惹出這麽大的事端!
治安隊員問完了17歲女高中生的姓名、職業、與現場涉事人員的關系等基本信息後,又問丁悅什麽時候到達的現場、看到了什麽、有沒有動過現場的任何東西、留下任何痕跡。
原以為又是一番例行公事的問答,丁悅的回答卻出人意料:“我在沒有移動現場物品或者抹除血液痕跡的情況下,觀察了現場,發現了一些很有趣的現象。”
治安隊員還沒來得及回應,丁悅的媽媽就急了:這例行公事的問訊,隨便回答一下就行了,怎麽還賣起了關子?生怕我們回家時間太早了嗎?
治安隊員倒覺得很有趣,這女孩在現場如此混亂的情況下,居然還能如此鎮定自若地回答問題。
治安隊員甚至腦洞大開,心想:她不會也參與了這場案件吧?轉念一想,不可能,孩子是三中的,好學校的學生多半勤學苦讀,平時有個讀偵探小說的愛好也無可厚非。
青少年嘛,就愛顯擺,不分場合地顯擺,在治安部這些刑偵專家面前,也同樣是一股初生牛犢不怕虎的氣勢!
參與審訊的治安隊員,家裏也有個比丁悅年紀小不了太多的女兒,看到丁悅認真的樣子,覺得有些好笑,仿佛她為治安部這幾個隊員枯燥危險的夜班工作中增添了一抹亮色。
治安隊員抽了抽嘴角,憋住笑問:“哦?說說你觀察到什麽有趣的現象?”
丁悅沒有在意母親或者治安隊員的態度變化,鄭重其事地說:“我註意到現場打翻的茶幾旁,有幾個幾乎呈正方體的金屬茶幾凳,其中一個有兩個角都沾了血跡,上面還有一些雜亂的血手印。”
聽到這裏,治安隊員更加確信丁悅是偵探小說愛好者了,看到傷人致死案現場,居然有樣學樣,學著偵探的模樣尋找犯罪痕跡。
“墻上、地上都有一些血液噴濺的痕跡,墻上的血跡噴濺高度較高,在1米6至1米7之間,地面上的血液噴濺痕跡則較為分散,形成了較大的噴濺區域。我也看到了地上兩位受害人,他們的身材都不算矮小。我推測,其中一個人是站在有掛鐘的那一面墻邊不遠處,被硬物砸到頭而受傷的,根據墻上血液噴濺的高度,他受到攻擊時,距離墻面應該不到兩米。”
丁悅詳細地描述著自己的觀察,她的眼睛裏閃爍著與年齡不符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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