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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7章 He is my 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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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7章 He is my lover.

面對陳遲的警告,他李不周過離開。

他也在樓底下想了很久,是否自己的存在阻礙了陳榆回歸真正屬於他的生活。

或許陳榆應該回到陳家,回到那個金碧輝煌,如同故事裏城堡般的房子裏,而不是和他蝸居在小小的兩居室;每日的餐食也應該是由專門廚師所配備好的,也不是他手上當時正領著的街邊地攤貨。

但他後來想了想,發現自己的思路完全不對。

真正做出選擇的人應該是陳榆自己,而不是他們其中任何一個人。

陳榆該住哪裏,該吃什麽,該去哪,他們都沒有權利去幹涉。

而且他明確地從對方得到了一個至關重要的訊息:陳榆需要他,陳榆不希望自己離開他。

只要這一點,便足夠了。

“李不周。”

“嗯?”

“之後你還有什麽想去的地方嗎。”靠在他肩膀處的人問他。

“嗯......有欸,有很多地方呢。”

“比如?”

“去土耳其坐熱氣球?去冰島看極光之類的吧。”

陳榆笑了,吐槽他是不是旅行綜藝看得太多了。

李不周說,也不是,只是覺得這些事情做起來應該都很浪漫。

“之後一起去愛琴海看看吧。”他捏了捏陳榆的手。

對方也沒問他去那裏,就應了個“好”。

他們之後還有很多時間,去很多地方。

嗯,對。

就他們兩個人。

只有他們兩個人,就足夠了。

斟酌了一番後,李不周還是選擇帶回眼鏡。

對此,陳榆也表示讚成。

雖然帶上隱形後會便利很多,但很多次睡前李不周都會忘了摘,如若不是陳榆回回提醒他,李不周真的不由地擔心有朝一日他起床後便會看到充血的眼球。

到時候,陳榆免不了可能又會和他“生氣”。

他們挑選了個晴朗的好天氣去鎮上,順便再把第二天的菜買回來。

本來日子定得更早,但那天因為起晚耽擱了,後面又是一連著好幾日的陰雨天氣,兩個人都不太樂意出門,於是這個想法直至實施就已經是一周後的事情了。

彼時已經到了五月下旬,鎮上的人都已經紛紛套上了短褲短袖,也有前來度假的游客戴著墨鏡,坐在路邊有遮陽篷的陰影下閑聊。

買眼鏡的店家是有些上了年紀的男人,兩鬢幾縷發絲花白,自己本身也帶著一副覆古配色的扁圓遠景,看起來像早期歐洲拄著拐杖的老紳士。

老紳士見著陳榆帶著李不周進來,便問他有什麽是他能夠提供幫助的。

顯然,他一眼就也看穿了今日買單的人是誰。

不過實際上,李不周的存款也並不少,再加上那位金發男人真的支付了他一萬美金,讓他能夠揮霍的餘額就更多了。

陳榆聽說後意外什麽斥責都沒說,甚至遺憾李不周竟然只要了一萬,沒在後面再加兩個零。

“這是勒索吧。”當時李不周正在幫陳榆吹頭發,電吹風的聲音幹擾著他的聽覺,讓他不由地拔高了些許音量:“報得太高,他也不樂意接受。”

但翹著腿,正看著國內晚間新聞的陳榆卻糾正他說:“這不是勒索。”

“你照顧他,你付出了勞動力,他理所應當地支付你相對應的報酬。”

“他不給,那他就是在掠奪你的勞動力。”

“硬氣點。”陳榆像是父親教育孩子的口吻:“你就算是問他要一套房,也都是你的應得的。”

“你可是他的神,他的天使,他的甜心寶貝啊。”

陰陽怪氣到這裏,陳榆仰頭,眨著眼睛看向李不周:“對嗎,心肝?”

心肝不敢吱聲,只覺得心和肝都在隱隱作疼。

不過這件事陳榆也就只在那天晚上偶然開個玩笑,只要李不周不主動提,他也絕對不會自己給自己找不痛快。

陳榆摸了一下口袋,發覺車鑰匙好像被他粗心遺落,沒有從車上拔下來。

於是他讓李不周先挑著,自己先去把鑰匙拿回來。

李不周點點頭說好,隨後扭頭跟店家攀談起來自己想要的款式,或者對方有沒有推薦的。

陳榆走出店門的時候,發覺不遠處好像有什麽動靜。

原本在路邊喝咖啡閑聊的人也紛紛從位置上起身,探出頭順聲去看。

他沒有湊熱鬧的這種偏好,只是撇了一眼後就鉆進了車子裏,鑰匙果真明晃晃地還插在鎖孔上。

陳榆嘆口氣,拔了下來。

剛從車上下來,耳邊的騷動就更大了,似乎還有人嚷嚷著說快跑。

陳榆關上車門,一扭頭,一個手槍黑漆漆的槍口就正對著自己的眉心。

舉著槍的人衣衫襤褸,身上也散發著股說不清道不明的異味,像是在太陽底下放置過久而發黴了的菜,頭發也像破爛的拖把,打著結地垂在腦袋上。

亂糟糟的頭發把人的大半張臉都擋住了,只露出了一雙黑色的眼睛,緊張惶恐卻又堅定地看著他。

雖然分辨不出容貌,但從體型上陳榆還是判斷出來這人是個成年男性,可能有過吸du,所以整個人病態般的消瘦,手臂的關節處的骨骼都向外突著,看著瘆人。

皮膚不算黑也不算白,可能是亞裔。

見陳榆被他用槍指著腦袋都沒有任何慌張,男人比他倒是先受不了,崩潰地讓他把他手裏的車鑰匙給他,不然就殺了他。

也是這個時候,陳榆發現男人握槍的姿勢很奇怪,而且每向外吐出一個字,身體的抖動就會帶著槍一起,是很明顯初次接觸槍支的人。

一分鐘內,陳榆基本就判斷出眼前這個男人是那種因為吸du而導致失了神智,餓到極點搶劫的人。

這種很好對付,也很難纏。

一個不小心,可能就會做出更極端的行為來,魚死網破一起死也不是幹不出來。

畢竟他們都已經是走投無路的亡命之徒。

不過,那又怎樣,吸du這條路是他們自己選擇的,就算最初被迫,但也有改過戒掉的機會。

而眼前這個人,陳榆上下掃了一眼,已經徹底病入膏肓。

沒救了。

“Give me the key!!!!!"

陳榆的冷漠表現徹底讓持槍的男人失控,手顫顫巍巍:“I will kill you!!!!!!"

原本還無動於衷的男人忽然舉起雙手,緩緩蹲下身子,將抓握在手中的車鑰匙放在了地面上。

男人喜出望外,立馬蹲下身子要去奪過鑰匙。

而就在他身子前傾,準備蹲下的瞬間,腳下忽然一道橫生的力氣將他絆倒,本來就沒牢牢握住的槍瞬間脫手。

男人瞪大著腫脹吐出的眼睛,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但長期吸食的du品早就讓他大腦麻痹住,根本感受不到痛意地迅速從地面爬起身子來,想要去搶回落到陳榆的槍。

雙眸發著貪婪的綠光,如同一批許多未再進食的惡狼。

可還沒觸碰到陳榆的衣角,肚子上又是猛然一計驟疼,整個人如脫了線的風箏摔在了身後的墻上。

等他再睜眼,便是一個黝黑得槍口。

而這把槍他很熟悉,正是他先前搶劫便利店是所帶的那一把。

“哢嚓——”子彈上膛的聲音如被加了擴音器般在男人耳邊劇烈地響起。

他看著陳榆面無表情地拉動槍管,隨後再將槍口對準著他的腦袋,食指勾放在了扳機的位置上。

“YOU SAY,"

陳榆的聲音冷淡至極,就像是不帶感情的機器人:“WHO WILL KILL ME ”

接下來,陳榆的每個動作都像是電影慢速播放般落在倒在墻邊的男人眼中。

他顫抖著身子,惶恐不安地閉上了眼睛,等待著那一計槍響。

“砰——”

安靜的上空盤旋著槍聲,站在枝頭上的鳥兒被驚嚇地飛走了。

過了兩三分鐘後,倒在地上的男人才敢緩緩睜開眼,依舊是那個槍口,冒著裊裊的白眼。

子彈是射出去的,但是並沒有打中他。

那顆子彈落在了男人頭頂一厘米左右的位置,穿破了他一團包漿的頭發。

陳榆倒也不是不能殺了眼前這個人,回頭警察來後處理案情,都可以判他這是一個正當防禦。

但他對殺人沒有興趣,也沒有虐待人的心理。

他只是借此機會警告這個吸du者,還有註意到周圍躲在暗處默默觀察的流浪者,不要隨便招惹他們以為看起來很好挾持的人。

只是短短五分鐘時間內,電光火石之間,一切驚亂都恢覆了平和。

附近原本躲藏在桌子的店家也冒出頭來,看看為什麽忽然間鬧鬧哄哄的街道變得那麽安靜。

而就在這時,身後響起了警笛聲,應該是先前報警的人叫來的。

穿著制服的警察從車上下來,見陳榆持著槍,下意識以為他就是那個搶劫犯,紛紛從身後掏出槍讓他蹲在地上,老老實實投降。

陳榆無奈,只能先把手裏的槍丟了。

剛往旁邊旁邊垮了一步的陳榆正準備蹲下身子,一道身影就快速閃到了他了面前,將他和身前步步持槍逼近的警察隔絕開來。

同時身後還有一聲沙啞的“WAIT.",大概就是為了阻擾陳榆眼前這個突然間出現的男人。

“Sir!This'spletely a mistake!!!"(警官,這完全是個誤會!)

陳榆的手也被擋在自己身前的人牢牢抓住,攔在身後,即便身體在微微發抖,但是說的每一個字都擲地有聲:“He's not the robberrrr! he's just acting in self-defense!"

(他不是搶劫犯,他開槍只是為了保護他自己。)

李不周襯衫的領子外翻,松松垮垮的,顯然有被人用力拉扯過的痕跡,後脖頸那一圈也有個很明顯的淡紅色類似虎口的掐痕。

兩個警察的槍仍然沒有放下,始終警惕著身後的陳榆,但卻也註意到了倒在墻邊上的流浪者,以及那一枚嵌在地面上的子彈。

流浪者還倒在地上,手腳縮成了一團,似乎還沒有從剛剛險些被一槍爆頭的後怕感恢覆過來,神智不清地嘴裏胡亂念叨著什麽。

許是見李不周的容貌並不是本地人,警察接著問他他是誰,來這裏做什麽。

李不周連忙從自己的襯衫外套裏側掏出自己隨身攜帶的護照,翻開,證明著自己的來歷,同時告知對方自己只是前來旅游的游客。

警察收了槍,接著問李不周身後護著的陳榆,語氣雖然還是並不友善,但明顯有了緩和。

:他也是跟你一起同行的人?

李不周重重地點了兩下頭,同時又從衣服裏翻出另一本護照,出示給前來查看證件的警察。

握著陳榆的那一只手更加用力,似乎是要把骨頭都捏碎了一樣。

但是陳榆沒有吭聲,反而一眨不眨地看著李不周。

確認證件並不是偽造的後,警察又問李不周,他身後的陳榆跟他是什麽。

“He is my lover.”

陳榆瞳孔稍稍震了一下,緊接著他又聽到李不周跟了一句。

“l’m his husb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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