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游川魚 ·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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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游川魚 ·上
雞湯滾沸,白胖的餛飩在其中翻騰,待到盡數浮出湯面,便即撈出,再撒上些許蔥花,李老漢渾濁的眼睛穿過上湧的熱氣,望向那對父女,道:“客官,您的餛飩好嘍。”
“深謝老人家。”男子負著行囊,在座旁安置了女兒,自來端這兩碗餛飩,在夾瓷盞[1]微弱燈光的映照下,李老漢只覺得有什麽綠綠的東西從眼前晃過,還未見分明,便聽得那女兒一聲驚叫。
“爹爹!”
接著便是瓷碗碎裂之聲,在這萬籟俱靜的夜裏猶如驚雷炸響,李老漢畢竟年邁,早不及年輕時耳聰目明,夜又黑又深,月光也暗淡,只看得模模糊糊兩團東西在半空。忽然一聲慘叫,一團掉在地上,另一團霎時不見蹤影。
此時一陣微風拂過,李老漢年老目暗,但畢竟以賣熟食為生,味覺嗅覺敏銳依舊,只覺空氣中有一股腥味,他自忖餛飩餡兒雖是生肉和的,可絕不會有血水,只能是那團東西的氣味。李老漢便拿起燈盞,護著火光,一步步挪近那黑乎乎的東西,只見鮮血從那東西下面緩緩流出來。
他向後連退幾步,既是不想沾上血,更想的是逃離這個兇殺之地,不防下雨過後地上濕滑,一個腿軟跌在地上,燈盞也給碰碎了,火光瞬間熄滅,在這濃黑如墨的死寂夜色之中,他再也控制不住,吶出一句,“殺,殺人了!”
“昨晚一對父女來草民的攤前買餛飩,娃娃父親抱著來的,他們也不是我們這兒的,草民煮好後讓娃娃的父親來拿,沒想到就這一下的功夫,有人來搶娃娃,還把娃娃父親給殺了。”
從夜裏報案到今日清晨,這是李老漢說的第二十一遍了。
縣衙眾人本有些不耐,可想到李老漢親眼目睹了這等兇案,心中驚懼,再有畢竟年邁,以致說起話來顛三倒四、翻來覆去,倒也符合常理,便只作沒有聽見,不去打斷,安撫幾番後各自檢視現場。
也有熟識的人問李老漢,為何深夜還在賣餛飩,往日裏不是酉時[2]就收攤了?
李老漢只道昨日白天下雨,沒有生意,晚上不過苦捱而已,餛飩餡兒放不得,能多賺幾個錢也好。
縣令彭琪見這西街四通八達並非死巷,心中已信了七八分,也知如今天氣雖然向暖,可離立夏尚有一個多月的光景,還能給這老漢喘息之機,要是等天氣炎熱起來,沒人吃這熱食,日子才是難過。一念至此,便示意縣尉莫要再問,再問就真是何不食肉糜了。
他將目光移回案發現場。死者一身夜行衣,又以黑巾覆面,俯趴在地,一柄帶鞘的短匕撇在不遠處。渾身兩處傷口,一處傷在左邊肩胛,一處傷在後心,其中後心為致命傷,沒有打鬥痕跡,一擊致命。地上還有一支細小的蝴蝶金釵,上面擰了兩粒珍珠作蝴蝶觸須,應是那個小女孩的飾物。
一個穿著夜行衣的父親,帶著年紀尚小卻插戴金釵的女兒,在深夜時分外出吃餛飩,這真是哪兒哪兒都透著古怪。還未等彭琪理出什麽頭緒,縣衙師爺遣人快馬來報,說欽差包大人將於今日駕幸安平,請大人速回縣衙迎接。
彭琪楞了楞,隨即反應過來,“哪位包大人?是開封府的包大人麽?!”
得到肯定答覆,彭琪大為吃驚,知此事非同小可,為何益州路[3]未提前通傳安平縣?也立時明白王爺為何進京,原是為安平搬救兵去了。他素聞包青天之名,好生景仰,包大人既來了安平,案子破獲指日可待,想到此處,不禁心神大振,只恨自己未生雙翅,不得頃刻飛至。好在縣尉來報時多帶了匹快馬,彭琪吩咐完嚴守現場,便立即拍馬而去。
聽完李老漢所述的命案經過,包拯不由得心沈了下去:這夥賊人之前都是神不知鬼不覺把孩子悄悄劫走,從不傷害孩子的父母,為什麽這次要弄出殺人這麽大的動靜,是因為遭到了孩子父親的反抗,還是知道朝廷派的人要到安平了,所以故意挑釁?
公孫策已在屍體旁細細勘驗,彭琪稟報完所有線索,在此之上提出自己的意見,“大人,這對外地父女應是昨夜才到安平,便已經被盯上,可見賊人並未離開安平,仍在此盤桓,伺機而動。”
包拯不知他為何如此篤定,便道:“彭縣令何出此言?”
“啟稟大人,自案發以來,縣裏為每個孩子登記造冊,又聯合各個香坊制作了一批香丸。這香丸體積甚小,氣味幽微持久,隨身攜帶不易被人發覺,又能被獵犬追蹤,是以卑職不僅將香丸發給了全縣有孩子的人家,還曉諭各個旅店酒樓,一旦遇到帶著孩子的客商,務必來縣衙報備,按數支取香丸,再行派發,縣裏的衙役捕快也會跟進查訪。昨夜案發後,卑職派人排查縣裏的旅店酒樓,並未發現有外地父女入住的記錄。”
包拯想起安平王奏折裏提過這香丸,聽彭琪說得頭頭是道,不由得點了點頭,可隨即想到只查旅店並非萬無一失,又問道:“那如果這對父女是來安平投親靠友,所以不曾住店呢?”
彭琪先得了肯定,心中一安,“卑職在城門之外設了卡口,帶著孩子入城,必須要先行登記姓名籍貫。若是住店自有旅店報知,若是投親靠友,則要寫明是哪一家哪一戶,由捕快上門派發香丸。”
說到此處,師爺捧上一本簿子,乃是入城記錄。
包拯見昨天帶著孩子入城的,只有一個叫喬軒的江南人,家住潤州[4],女兒叫喬雪,入城時間為亥時初刻[5],再往前的記錄就是十三天之前了。
彭琪見包拯的目光停在十三天之前的那條記錄上,知他心有疑慮,忙道:“大人也知道,安平先前一口氣出了十九起孩子失蹤的案件,周邊村縣人人自危,生怕也遭此難,是以許久未有人帶著孩子來安平了。”
包拯聽他說得有理,又問:“那有沒有可能,是這對父女隱瞞了情況,在入城之後直接住進親友家中,親友也未向縣衙稟報。”
彭琪道:“此前的確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有一戶人家嫌麻煩,不願稟報,被鄰居告到了縣衙。卑職賞了那鄰居十兩銀子,褒獎他提供線索;又讓這戶人家抄了三十遍防拐規定,並在全縣巡講,是以從此之後,再沒有人敢隱瞞。”
包拯聞言,心知衙役捕快人手畢竟有限,很難排查徹底。百姓們不怕官只怕管,若僅齊之以刑,百姓雖有恐懼,卻仍會有人以身試法,唯有這般,才能既避免隱瞞,又發動起所有人。他心中讚賞,面上卻不動聲色,只問:“倘若有人借此攀誣,又該如何?”
彭琪心道安平識字的人已然多了不少,語氣也不覺輕快了兩分,“抄六十遍,巡講兩次。”
包拯終於笑出聲來,“彭大人,這番出奇料理當得起一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6]了。”
彭琪拱手道:“大人謬讚了。昨夜案發,縣尉便已牽了獵犬到現場,可獵犬並未有反應,所以卑職推測,這對父女昨夜剛到安平,就已經被盯上了。那賊人趁孩子沒有拿到香丸先劫了去,如此更不會進店,定是直奔老巢去了。”
包拯明白,這香丸既是預防,更多的是震懾,這些賊人害怕一旦沾上味道便再也逃不掉,所以不敢輕易下手。昨夜是挑釁也好,幹最後一票也罷,總之是在他們面前漏了行跡。
此時突然響起一陣犬吠聲,原是展昭隔著帕子拿起那支蝴蝶金釵,湊到獵犬跟前,獵犬嗅了嗅金釵,奔到街邊土墻之下,一邊往上跳,兩只前爪一邊不停在墻面刨動。
白玉堂見狀,從展昭手裏接過帕子包著的金釵,抱起獵犬騰身而起,躍上土墻,讓它再嗅,獵犬卻沒有了反應。他極目遠眺,發現這土墻之下是密密麻麻一片民居,數丈之內竟再也沒有別的高墻,低頭朝仰望著他的展昭道:“看來我們的想法是對的。”
展昭聞言,心中有了成算,他二人心照不宣,倒讓包拯和彭琪不明所以,包拯朝他二人使了個眼色,滿臉都是“你們在打什麽啞謎”。
白玉堂從土墻上一躍而下,放下獵犬,走到包拯身旁,道:“這個劫持小孩的人,輕功不低。一來,有輕功傍身,無論是潛入民宅,還是原地逃遁,都能留有餘地,可以說是進可攻,退可守。”
展昭接過話頭,“二來,先前的孩子都是神不知鬼不覺地不見了,而按卷宗所言,父母親屬,乃至丫鬟護院,都沒有昏睡或是被迷暈的情況,可見此人輕功高超,以致如入無人之境。”
白玉堂朝彭琪挑了挑眉,“三來嘛,彭大人,假如你是那個賊人,在這兒搶了孩子,會怎麽逃跑?”
彭琪沒想到白玉堂將話題拋給自己,怔楞一瞬便道:“這街巷四通八達,如果是我,我會往人最少的地方跑,這樣不容易被發現。”
白玉堂一手指著土墻,道:“可獵犬聞了這孩子的味道後,是往墻上撲的。”
“這......”彭琪犯了難,“這土墻足有一人之高,便是攀爬也十分費力,更何況帶著一個孩子。”
“所以這個賊人必須要輕功高超。”白玉堂說著,拉起包拯,一躍騰空而起,跳上土墻。
也未提前商量,這一下實在猝不及防,若非第一天到安平得樹立起威嚴的形象,包拯好懸沒有驚叫出聲,好在白玉堂起勢雖是突然,但抓得緊,落得也穩,沒讓他東倒西歪。
人群中立時爆發出叫好的喝彩聲,百姓們見白衣少俠輕盈飄逸,紫衣大人穩如泰山,當真開了眼界,驚喜之餘紛紛開始發表自己的看法。
有人感嘆:“真是好武藝!”
還有人不解:“他怎麽這麽輕松,還能帶人,我都爬不上去。”
也有人懂行:“你懂什麽,人家那叫輕功。”
更有人高聲稱讚:“包大人真是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不愧是欽差大人!”
包拯低頭看去,原來是現場外有許多百姓在圍觀。此處出了命案,本就引起了百姓的註意,三兩湊對地往這邊探頭,不時竊竊私語。爾後又聽說來了欽差大臣,更是引發轟動,饒是包拯剛宣完聖旨就過來,都差點被安平百姓團團圍住。這條街也沒有死路,是以現在四周全是百姓,這也是包拯今日難得持重的主要原因。
公孫策原本在勘驗屍身,聽到百姓突然熱情高漲,知道定是包拯他們又做了什麽驚人之事,擡頭見白玉堂帶著包拯站在土墻之上,略一思索便明白其中關竅:白玉堂此舉,一來展現自己武藝,給安平縣衙一個不大明顯的下馬威,讓他們別想糊弄朝廷;二來在安平百姓面前樹立包拯英明神武的形象;三來也是給百姓信心,讓他們相信,朝廷定會破獲這一樁懸案。
多年以後,安平的百姓還記得,紫衣大人和白衣少俠並肩站在土墻之上,彼時晨曦微露,一抹明亮柔和的陽光不僅披在他二人身上,也照進了他們的心裏。
白玉堂看向包拯,輕聲說:“老包,不用謝。”
驚魂未定但不能表露出分毫的包拯在心裏咬牙切齒:白玉堂我謝謝你。
彭琪也看呆了。他本是讀書人,並不熱衷槍棒功夫,所結交者多是博學鴻儒,雖也見過一些俠客武者,可從未有人如白玉堂這般舉重若輕,瀟灑自如,一時又是震撼,又是慶幸:孩子們總算有救了!
白玉堂眼看差不多了,便抓著包拯的手腕,從土墻上飛身而下,又贏得了一陣喝彩。
包拯繃著得體的微笑,心裏卻覺得自己差點吊不上來氣,眼見彭琪的目光也越發熾熱,不由得暗暗叫苦,這時公孫策的聲音從旁傳來,“老人家,您是說,孩子父親是把孩子抱來的,對嗎?”他聽公孫策重音落在“抱”字上,知他有了發現,便快步到公孫策身邊。
李老漢聽公孫策問及此事,想了想,道:“是啊。他兩只手都抱著女兒,就把行李背在肩上。”
公孫策得了準信,微蹙的眉頭卻未得舒展,包拯知道他這是有些事沒想明白,便低聲問道:“先生,這有何不妥麽?”
“這事有些蹊蹺。”公孫策走回屍身旁,見彭琪也跟了來,便道:“仵作說得不錯,後心這一處的確是致命傷,經展護衛辨認,是劍傷。可奇怪的是,這左肩的傷,卻是槍傷,且出血甚多,創口擴大,是死前的傷。換句話說,槍傷早於劍傷。”
彭琪沒有聽出言外之意,便問:“想來是這位死者先前就被長□□傷了?”
包拯立刻就明白公孫策方才為何要問李老漢了。
果然,公孫策搖了搖頭,道:“這槍傷在肩胛上,力道極大,傷口已可見骨,若受傷至此,便連手臂都擡不起來。而老人家說,孩子是被父親‘兩只手’抱來的,就連行囊都背在肩上。可見,這個父親最初肩上是沒有傷的。”
彭琪道:“那,是有兩人?一人持槍,一人持劍,先傷了這父親,再將其殺死。”
公孫策不置可否:“若要殺人,為何只傷肩胛?以兇手的力道而言,既可刺到肩胛骨上,何不直刺心臟?再用劍刺,豈非多此一舉。若只想傷人,又為何要補上這一劍?”
彭琪恍然大悟,“公孫先生所言甚是,此事卻有矛盾之處。”
展昭在旁聽了許久,此時方才道:“大人,先生,卑職認為,人多以右手使力,若卑職是兇手,想讓對方毫無還手之力,勢必先攻擊右邊肩胛。這樣,即便他左手尚有餘力,拿著兵器也發揮不出右手能使出的威力。”
包拯點點頭,道:“是這個理。”
公孫策提出第二個疑問,“另一個蹊蹺之處,便是死者的衣裳。老人家說他沒看清這對父女穿的什麽衣物,那我們姑且認定他們穿的就是這身夜行衣。死者現在是黑巾覆面,可老人家卻說,他來端餛飩時,並未蒙面。一個人穿著夜行衣,必然是要隱匿行藏,可他帶著女兒在街上吃宵夜,開始沒戴面紗,為何打鬥時又戴上了?”
白玉堂回過味來,“對啊。他還給他女兒戴金釵,未免有些太招搖了。”
包拯摸了摸下巴,道:“也有可能是不想讓對面的人知道他的身份。”
展昭一語中的:“女兒被劫,是先救女兒,還是先隱藏自己?若是先隱藏自己,為何一開始不蒙面,被發現了才蒙面,這樣為時太晚。如果先救女兒,愛女心切,又如何還記得給自己戴上面罩?”
彭琪努力跟上他們的步伐,提問道:“幾位大人,會不會是兇手不想讓我們知道死者的身份,所以才給他戴了面罩?”
公孫策搖了搖頭,道:“彭大人,不太像是這個情況。如果兇手不想讓我們知道死者的身份,那麽可以將屍身藏匿;哪怕屍身太重,無法帶走,也可以砍下頭顱,或者將死者的臉劃得血肉模糊,而不會只給死者戴上面罩了。”
似乎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案子一時陷入僵局。
[1]夾瓷盞:出自陸游《陸放翁集》:“蜀中有夾瓷盞,註水於盞唇竅中,可省油之一半。”
[2]酉時:17:00—19:00。
[3]北宋時期,“路”為行政區劃,相當於現在的“省”一級。
[4]潤州:今江蘇省鎮江市。
[5]亥時初刻:亥時是21;00-23:00,15分鐘一刻,亥時初刻即21:15。
[6]“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出自《論語·為政》,原句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意思是“用政令來治理百姓,用刑法來整頓他們,老百姓只會為了免於懲罰而不去犯罪,卻沒有廉恥之心;用道德引導百姓,用禮制去同化他們,百姓不僅會有羞恥之心,而且會改正錯誤,走上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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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湯滾沸,白胖的餛飩在其中翻騰,待到盡數浮出湯面,便即撈出,再撒上些許蔥花,李老漢渾濁的眼睛穿過上湧的熱氣,望向那對父女,道:“客官,您的餛飩好嘍。”
“深謝老人家。”男子負著行囊,在座旁安置了女兒,自來端這兩碗餛飩,在夾瓷盞[1]微弱燈光的映照下,李老漢只覺得有什麽綠綠的東西從眼前晃過,還未見分明,便聽得那女兒一聲驚叫。
“爹爹!”
接著便是瓷碗碎裂之聲,在這萬籟俱靜的夜裏猶如驚雷炸響,李老漢畢竟年邁,早不及年輕時耳聰目明,夜又黑又深,月光也暗淡,只看得模模糊糊兩團東西在半空。忽然一聲慘叫,一團掉在地上,另一團霎時不見蹤影。
此時一陣微風拂過,李老漢年老目暗,但畢竟以賣熟食為生,味覺嗅覺敏銳依舊,只覺空氣中有一股腥味,他自忖餛飩餡兒雖是生肉和的,可絕不會有血水,只能是那團東西的氣味。李老漢便拿起燈盞,護著火光,一步步挪近那黑乎乎的東西,只見鮮血從那東西下面緩緩流出來。
他向後連退幾步,既是不想沾上血,更想的是逃離這個兇殺之地,不防下雨過後地上濕滑,一個腿軟跌在地上,燈盞也給碰碎了,火光瞬間熄滅,在這濃黑如墨的死寂夜色之中,他再也控制不住,吶出一句,“殺,殺人了!”
“昨晚一對父女來草民的攤前買餛飩,娃娃父親抱著來的,他們也不是我們這兒的,草民煮好後讓娃娃的父親來拿,沒想到就這一下的功夫,有人來搶娃娃,還把娃娃父親給殺了。”
從夜裏報案到今日清晨,這是李老漢說的第二十一遍了。
縣衙眾人本有些不耐,可想到李老漢親眼目睹了這等兇案,心中驚懼,再有畢竟年邁,以致說起話來顛三倒四、翻來覆去,倒也符合常理,便只作沒有聽見,不去打斷,安撫幾番後各自檢視現場。
也有熟識的人問李老漢,為何深夜還在賣餛飩,往日裏不是酉時[2]就收攤了?
李老漢只道昨日白天下雨,沒有生意,晚上不過苦捱而已,餛飩餡兒放不得,能多賺幾個錢也好。
縣令彭琪見這西街四通八達並非死巷,心中已信了七八分,也知如今天氣雖然向暖,可離立夏尚有一個多月的光景,還能給這老漢喘息之機,要是等天氣炎熱起來,沒人吃這熱食,日子才是難過。一念至此,便示意縣尉莫要再問,再問就真是何不食肉糜了。
他將目光移回案發現場。死者一身夜行衣,又以黑巾覆面,俯趴在地,一柄帶鞘的短匕撇在不遠處。渾身兩處傷口,一處傷在左邊肩胛,一處傷在後心,其中後心為致命傷,沒有打鬥痕跡,一擊致命。地上還有一支細小的蝴蝶金釵,上面擰了兩粒珍珠作蝴蝶觸須,應是那個小女孩的飾物。
一個穿著夜行衣的父親,帶著年紀尚小卻插戴金釵的女兒,在深夜時分外出吃餛飩,這真是哪兒哪兒都透著古怪。還未等彭琪理出什麽頭緒,縣衙師爺遣人快馬來報,說欽差包大人將於今日駕幸安平,請大人速回縣衙迎接。
彭琪楞了楞,隨即反應過來,“哪位包大人?是開封府的包大人麽?!”
得到肯定答覆,彭琪大為吃驚,知此事非同小可,為何益州路[3]未提前通傳安平縣?也立時明白王爺為何進京,原是為安平搬救兵去了。他素聞包青天之名,好生景仰,包大人既來了安平,案子破獲指日可待,想到此處,不禁心神大振,只恨自己未生雙翅,不得頃刻飛至。好在縣尉來報時多帶了匹快馬,彭琪吩咐完嚴守現場,便立即拍馬而去。
聽完李老漢所述的命案經過,包拯不由得心沈了下去:這夥賊人之前都是神不知鬼不覺把孩子悄悄劫走,從不傷害孩子的父母,為什麽這次要弄出殺人這麽大的動靜,是因為遭到了孩子父親的反抗,還是知道朝廷派的人要到安平了,所以故意挑釁?
公孫策已在屍體旁細細勘驗,彭琪稟報完所有線索,在此之上提出自己的意見,“大人,這對外地父女應是昨夜才到安平,便已經被盯上,可見賊人並未離開安平,仍在此盤桓,伺機而動。”
包拯不知他為何如此篤定,便道:“彭縣令何出此言?”
“啟稟大人,自案發以來,縣裏為每個孩子登記造冊,又聯合各個香坊制作了一批香丸。這香丸體積甚小,氣味幽微持久,隨身攜帶不易被人發覺,又能被獵犬追蹤,是以卑職不僅將香丸發給了全縣有孩子的人家,還曉諭各個旅店酒樓,一旦遇到帶著孩子的客商,務必來縣衙報備,按數支取香丸,再行派發,縣裏的衙役捕快也會跟進查訪。昨夜案發後,卑職派人排查縣裏的旅店酒樓,並未發現有外地父女入住的記錄。”
包拯想起安平王奏折裏提過這香丸,聽彭琪說得頭頭是道,不由得點了點頭,可隨即想到只查旅店並非萬無一失,又問道:“那如果這對父女是來安平投親靠友,所以不曾住店呢?”
彭琪先得了肯定,心中一安,“卑職在城門之外設了卡口,帶著孩子入城,必須要先行登記姓名籍貫。若是住店自有旅店報知,若是投親靠友,則要寫明是哪一家哪一戶,由捕快上門派發香丸。”
說到此處,師爺捧上一本簿子,乃是入城記錄。
包拯見昨天帶著孩子入城的,只有一個叫喬軒的江南人,家住潤州[4],女兒叫喬雪,入城時間為亥時初刻[5],再往前的記錄就是十三天之前了。
彭琪見包拯的目光停在十三天之前的那條記錄上,知他心有疑慮,忙道:“大人也知道,安平先前一口氣出了十九起孩子失蹤的案件,周邊村縣人人自危,生怕也遭此難,是以許久未有人帶著孩子來安平了。”
包拯聽他說得有理,又問:“那有沒有可能,是這對父女隱瞞了情況,在入城之後直接住進親友家中,親友也未向縣衙稟報。”
彭琪道:“此前的確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有一戶人家嫌麻煩,不願稟報,被鄰居告到了縣衙。卑職賞了那鄰居十兩銀子,褒獎他提供線索;又讓這戶人家抄了三十遍防拐規定,並在全縣巡講,是以從此之後,再沒有人敢隱瞞。”
包拯聞言,心知衙役捕快人手畢竟有限,很難排查徹底。百姓們不怕官只怕管,若僅齊之以刑,百姓雖有恐懼,卻仍會有人以身試法,唯有這般,才能既避免隱瞞,又發動起所有人。他心中讚賞,面上卻不動聲色,只問:“倘若有人借此攀誣,又該如何?”
彭琪心道安平識字的人已然多了不少,語氣也不覺輕快了兩分,“抄六十遍,巡講兩次。”
包拯終於笑出聲來,“彭大人,這番出奇料理當得起一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6]了。”
彭琪拱手道:“大人謬讚了。昨夜案發,縣尉便已牽了獵犬到現場,可獵犬並未有反應,所以卑職推測,這對父女昨夜剛到安平,就已經被盯上了。那賊人趁孩子沒有拿到香丸先劫了去,如此更不會進店,定是直奔老巢去了。”
包拯明白,這香丸既是預防,更多的是震懾,這些賊人害怕一旦沾上味道便再也逃不掉,所以不敢輕易下手。昨夜是挑釁也好,幹最後一票也罷,總之是在他們面前漏了行跡。
此時突然響起一陣犬吠聲,原是展昭隔著帕子拿起那支蝴蝶金釵,湊到獵犬跟前,獵犬嗅了嗅金釵,奔到街邊土墻之下,一邊往上跳,兩只前爪一邊不停在墻面刨動。
白玉堂見狀,從展昭手裏接過帕子包著的金釵,抱起獵犬騰身而起,躍上土墻,讓它再嗅,獵犬卻沒有了反應。他極目遠眺,發現這土墻之下是密密麻麻一片民居,數丈之內竟再也沒有別的高墻,低頭朝仰望著他的展昭道:“看來我們的想法是對的。”
展昭聞言,心中有了成算,他二人心照不宣,倒讓包拯和彭琪不明所以,包拯朝他二人使了個眼色,滿臉都是“你們在打什麽啞謎”。
白玉堂從土墻上一躍而下,放下獵犬,走到包拯身旁,道:“這個劫持小孩的人,輕功不低。一來,有輕功傍身,無論是潛入民宅,還是原地逃遁,都能留有餘地,可以說是進可攻,退可守。”
展昭接過話頭,“二來,先前的孩子都是神不知鬼不覺地不見了,而按卷宗所言,父母親屬,乃至丫鬟護院,都沒有昏睡或是被迷暈的情況,可見此人輕功高超,以致如入無人之境。”
白玉堂朝彭琪挑了挑眉,“三來嘛,彭大人,假如你是那個賊人,在這兒搶了孩子,會怎麽逃跑?”
彭琪沒想到白玉堂將話題拋給自己,怔楞一瞬便道:“這街巷四通八達,如果是我,我會往人最少的地方跑,這樣不容易被發現。”
白玉堂一手指著土墻,道:“可獵犬聞了這孩子的味道後,是往墻上撲的。”
“這......”彭琪犯了難,“這土墻足有一人之高,便是攀爬也十分費力,更何況帶著一個孩子。”
“所以這個賊人必須要輕功高超。”白玉堂說著,拉起包拯,一躍騰空而起,跳上土墻。
也未提前商量,這一下實在猝不及防,若非第一天到安平得樹立起威嚴的形象,包拯好懸沒有驚叫出聲,好在白玉堂起勢雖是突然,但抓得緊,落得也穩,沒讓他東倒西歪。
人群中立時爆發出叫好的喝彩聲,百姓們見白衣少俠輕盈飄逸,紫衣大人穩如泰山,當真開了眼界,驚喜之餘紛紛開始發表自己的看法。
有人感嘆:“真是好武藝!”
還有人不解:“他怎麽這麽輕松,還能帶人,我都爬不上去。”
也有人懂行:“你懂什麽,人家那叫輕功。”
更有人高聲稱讚:“包大人真是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不愧是欽差大人!”
包拯低頭看去,原來是現場外有許多百姓在圍觀。此處出了命案,本就引起了百姓的註意,三兩湊對地往這邊探頭,不時竊竊私語。爾後又聽說來了欽差大臣,更是引發轟動,饒是包拯剛宣完聖旨就過來,都差點被安平百姓團團圍住。這條街也沒有死路,是以現在四周全是百姓,這也是包拯今日難得持重的主要原因。
公孫策原本在勘驗屍身,聽到百姓突然熱情高漲,知道定是包拯他們又做了什麽驚人之事,擡頭見白玉堂帶著包拯站在土墻之上,略一思索便明白其中關竅:白玉堂此舉,一來展現自己武藝,給安平縣衙一個不大明顯的下馬威,讓他們別想糊弄朝廷;二來在安平百姓面前樹立包拯英明神武的形象;三來也是給百姓信心,讓他們相信,朝廷定會破獲這一樁懸案。
多年以後,安平的百姓還記得,紫衣大人和白衣少俠並肩站在土墻之上,彼時晨曦微露,一抹明亮柔和的陽光不僅披在他二人身上,也照進了他們的心裏。
白玉堂看向包拯,輕聲說:“老包,不用謝。”
驚魂未定但不能表露出分毫的包拯在心裏咬牙切齒:白玉堂我謝謝你。
彭琪也看呆了。他本是讀書人,並不熱衷槍棒功夫,所結交者多是博學鴻儒,雖也見過一些俠客武者,可從未有人如白玉堂這般舉重若輕,瀟灑自如,一時又是震撼,又是慶幸:孩子們總算有救了!
白玉堂眼看差不多了,便抓著包拯的手腕,從土墻上飛身而下,又贏得了一陣喝彩。
包拯繃著得體的微笑,心裏卻覺得自己差點吊不上來氣,眼見彭琪的目光也越發熾熱,不由得暗暗叫苦,這時公孫策的聲音從旁傳來,“老人家,您是說,孩子父親是把孩子抱來的,對嗎?”他聽公孫策重音落在“抱”字上,知他有了發現,便快步到公孫策身邊。
李老漢聽公孫策問及此事,想了想,道:“是啊。他兩只手都抱著女兒,就把行李背在肩上。”
公孫策得了準信,微蹙的眉頭卻未得舒展,包拯知道他這是有些事沒想明白,便低聲問道:“先生,這有何不妥麽?”
“這事有些蹊蹺。”公孫策走回屍身旁,見彭琪也跟了來,便道:“仵作說得不錯,後心這一處的確是致命傷,經展護衛辨認,是劍傷。可奇怪的是,這左肩的傷,卻是槍傷,且出血甚多,創口擴大,是死前的傷。換句話說,槍傷早於劍傷。”
彭琪沒有聽出言外之意,便問:“想來是這位死者先前就被長□□傷了?”
包拯立刻就明白公孫策方才為何要問李老漢了。
果然,公孫策搖了搖頭,道:“這槍傷在肩胛上,力道極大,傷口已可見骨,若受傷至此,便連手臂都擡不起來。而老人家說,孩子是被父親‘兩只手’抱來的,就連行囊都背在肩上。可見,這個父親最初肩上是沒有傷的。”
彭琪道:“那,是有兩人?一人持槍,一人持劍,先傷了這父親,再將其殺死。”
公孫策不置可否:“若要殺人,為何只傷肩胛?以兇手的力道而言,既可刺到肩胛骨上,何不直刺心臟?再用劍刺,豈非多此一舉。若只想傷人,又為何要補上這一劍?”
彭琪恍然大悟,“公孫先生所言甚是,此事卻有矛盾之處。”
展昭在旁聽了許久,此時方才道:“大人,先生,卑職認為,人多以右手使力,若卑職是兇手,想讓對方毫無還手之力,勢必先攻擊右邊肩胛。這樣,即便他左手尚有餘力,拿著兵器也發揮不出右手能使出的威力。”
包拯點點頭,道:“是這個理。”
公孫策提出第二個疑問,“另一個蹊蹺之處,便是死者的衣裳。老人家說他沒看清這對父女穿的什麽衣物,那我們姑且認定他們穿的就是這身夜行衣。死者現在是黑巾覆面,可老人家卻說,他來端餛飩時,並未蒙面。一個人穿著夜行衣,必然是要隱匿行藏,可他帶著女兒在街上吃宵夜,開始沒戴面紗,為何打鬥時又戴上了?”
白玉堂回過味來,“對啊。他還給他女兒戴金釵,未免有些太招搖了。”
包拯摸了摸下巴,道:“也有可能是不想讓對面的人知道他的身份。”
展昭一語中的:“女兒被劫,是先救女兒,還是先隱藏自己?若是先隱藏自己,為何一開始不蒙面,被發現了才蒙面,這樣為時太晚。如果先救女兒,愛女心切,又如何還記得給自己戴上面罩?”
彭琪努力跟上他們的步伐,提問道:“幾位大人,會不會是兇手不想讓我們知道死者的身份,所以才給他戴了面罩?”
公孫策搖了搖頭,道:“彭大人,不太像是這個情況。如果兇手不想讓我們知道死者的身份,那麽可以將屍身藏匿;哪怕屍身太重,無法帶走,也可以砍下頭顱,或者將死者的臉劃得血肉模糊,而不會只給死者戴上面罩了。”
似乎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案子一時陷入僵局。
[1]夾瓷盞:出自陸游《陸放翁集》:“蜀中有夾瓷盞,註水於盞唇竅中,可省油之一半。”
[2]酉時:17:00—19:00。
[3]北宋時期,“路”為行政區劃,相當於現在的“省”一級。
[4]潤州:今江蘇省鎮江市。
[5]亥時初刻:亥時是21;00-23:00,15分鐘一刻,亥時初刻即21:15。
[6]“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出自《論語·為政》,原句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意思是“用政令來治理百姓,用刑法來整頓他們,老百姓只會為了免於懲罰而不去犯罪,卻沒有廉恥之心;用道德引導百姓,用禮制去同化他們,百姓不僅會有羞恥之心,而且會改正錯誤,走上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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