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04章 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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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確實是認識阿鈴母女的。

準確的說,不只是認識。

婦人李,叫李秀蘭,也是早就搬在城裏去住了的婦人。她早年十七歲就嫁了人,生了一個兒子,丈夫卻在外打工的時候出了意外死了。

她便一個人含辛茹苦的把兒子撫養長大。

而她那丈夫死時,婦人也不過19歲而已,兒子也就才一歲多點。

原本她的父母曾讓她改嫁,但給她說的人家都……不甚好。

不是四五十歲的老光棍兒,就是有好幾個兒女的鰥夫,當然,她自己也是一個帶著孩子的寡婦,沒權利去嫌棄別人,但這樣的,她也確實無法接受。

農村結婚的早,她也是因為她哥哥需要娶媳婦兒,才被早早嫁了出來。但她和她的丈夫,卻也不是毫無感情,那也是從小一起長大,知根知底,算得上個青梅竹馬,是有感情的。

更重要的是,她無法忍受那些原來說媒的人,對她橫挑鼻子豎挑眼的模樣,一副她已經不值錢的樣子。

李秀蘭是讀過兩年書的,雖然只讀到了初一,但也識文斷理,隱隱有著自己的骨氣和驕傲。

她脾氣也不算好,索性大鬧一回,消了父母再逼她改嫁的心思,不再嫁了。

後來有大城市裏的絲織廠裏招人,李秀蘭聽說了,便一個人帶著兒子毅然決然的北上進了廠,做了兩三年,因為夠勤快,能吃苦,還升成了小組長。

就在這個時候,她認識了孫大紅。

這個時候的孫大紅還是一個剛剛出來打工沒多久的小姑娘。

孫大紅打工的地方就是李秀蘭這個紡織廠。

後來認識一打聽,兩人竟然是老鄉,加上那個時候孫大紅才十五六歲,小得出來打工的身份證都是借旁人的,季秀蘭便不免對孫大紅這個小姑娘多關註照顧。

後來孫大紅談了一個廠裏的男朋友,又被這男朋友給搞大了肚子甩了,還被卷走了錢。

李秀蘭也曾經警告過她,她那男朋友不是好人,但那個的小姑娘哪能聽的人勸,最是天真又好騙,隨便兩句花言巧語便被哄的人都找不到北,等吃過虧後便傷心的回了老家。

這是莫顏在孫大紅那位鄰居那裏也聽過的故事。

再加上可能因為孫大紅沒什麽親人,便格外的容易將過多的感情投註於喜歡的人身上,所以才被那個男的騙的幹幹凈凈。

孫大紅回了老家後,足足沒了聲息兩年,才又聯系李秀蘭,想繼續回來廠子裏上班。

李秀蘭這裏自然是沒問題的。

孫大紅便又這樣回到了那個廠子裏。可能因為格外憐惜這個小姑娘,李秀蘭便格外照顧孫大紅,幾乎是把她當做妹妹一樣。

最後甚至還讓孫大紅直接住進她的家裏去。

是的,那個時候李秀蘭,已經在大城市裏安了家,不僅把兒子養大,給兒子找到了好學校,後來甚至還又嫁了一個她真正喜歡的男人。

這次對方嫁的人還是一個小老板只是常年在外做生意,兒子平常又在學校,李秀蘭便時常拉著孫大紅一起,和孫大紅感情越處越好。

孫大紅也是同樣有些依賴季秀蘭。

然後在那年的冬天,兩人一次外出買菜的時候,撿到了阿鈴。

那年的冬天,下了好大的雪,所以李秀蘭的記憶格外的深刻。

“那天啊,天氣真的冷得要死,一大早上起來,外面就全部雪白雪白咧,走路都要滑一跤子的那種,那個時候要過年了,大紅家鄉沒有啥子親人,我也不喜歡回四川那個家,我就把大紅叫到我家來過。”

“那天我們一起出去辦年貨,然後就在回來的那個小巷巷裏面看到了阿鈴,縮成一小團,臉都凍僵了,也不曉得是哪個喪天涼的把那麽小的娃兒弄在那裏。”

“阿玲……阿玲姐,那個時候是什麽樣子?”莫顏忍不住問道。

“記不太清楚了,穿的是普通人家的衣裳,沒有什麽特別的,只記得特別的瘦,特別的小,身上還有傷,我後來想想懷疑阿鈴是被別人拐賣來的,自己給逃出來了,可惜她自己都記不到嘍!我們也沒辦法替她找她的家人。”

後來等報了案,久久沒有回覆之後,其實是李秀蘭準備自己養這個孩子的。

但不知道為什麽,孫大紅特別喜歡這個女娃兒,便和李秀蘭說,她想養這個娃兒。

或許是可能是當初她懷了孕娃兒卻被打掉,被傷了心也被傷了身子,看到可憐瘦小的阿鈴被喚醒了母性,又或許是阿鈴被養好之後真的特別乖,特別可愛。

總之,孫大紅一口便決定要養下阿鈴。

之後阿鈴便被孫大紅抱回了老家,上了戶口,因為李秀蘭的影響,還辛辛苦苦賺錢供阿鈴讀了書。

但可能是因為年輕的時候被那樣騙幹凈過錢,再加上小時候過得苦,加上後來養一個孩子的不容易,之後的孫大紅也格外的看重錢這個東西。

當然,她也同樣喜歡阿鈴,從來沒有缺過短過阿鈴,對她很好,因此,阿鈴也很在乎她這個母親。

等到阿鈴上初中的時候,因為長得漂亮,意外被星探挖掘,找去演戲了。

只可惜阿鈴並沒有因為那出戲演出名,但也算是嘗到了有錢的甜頭,而且阿鈴也確實喜歡演戲,就這樣一演,演了許多年。

孫大紅日子也越過越好,只是她沒文化,只覺得有錢就是好日子了,最好是越有錢越好,這樣就再也不用過以前的那些苦日子了。

所以在幾年後有人看中阿鈴,提出帶阿鈴去香港發展的時候,孫大紅一口就幫阿鈴同意了。

要知道那時候的香港是什麽地方啊,那簡直就是世界上最繁華的地方,堪稱真正的世界一線城市,繁榮發達,簡直就像天堂一樣。

就在孫大紅自己曾在深圳廣東哪些地方打過工的記憶中,當年那些想要偷渡去香港的人,簡直是一波接著一波,就真的是直接游都要游過去,哪怕是那麽多人游死在海裏,也還是有人前仆後繼的要往香港去。

而那些從香港回來的人,也是格外的不一樣,穿西裝,穿裙子,拿公文包,進的是大酒店,在外面吃一頓的東西,他們這些普通老百姓能吃一個月,洋氣厲害的很!

所以,不只是因為當時那個武星男朋友,阿鈴當時決定會去香港,更重要的也是因為她的母親,孫大紅。

是她一力讓阿鈴去了香港,甚至還讓阿鈴推了當時導演專門給阿鈴的那個角色,也就是後來火起來的那個角色。

當時,那個導演甚至為了給她留住這個角色,還得罪了一個,當時另外一個想演那個角色的女演員。

但因為母親的意願,阿鈴還是推了那個角色。

“真的不曉得她的眼皮子弄楞個淺,看看那個導演多好,非得逼阿鈴推了那個角色,非要讓阿鈴去香港,我就曉得,當年就是不應該讓阿鈴聽她媽的!看看,那麽大個女兒,楞是……楞是就楞個丟在香港了!”

李秀蘭狠狠的罵道,說到這裏,忍不住低了低頭,抹了抹眼淚,再擡起頭來時,才恢覆了平靜。

“……我也是把阿鈴當姑娘一樣看大的,結果,結果就讓人這樣糟踐,她這個做媽的,怎麽也不想想,那些有權有勢的人身邊,是有那麽好待的嗎?我知道,我知道是阿鈴當時懷了孕,她想到了自己,她不想讓阿鈴打掉娃兒,一時激動之下才和阿鈴吵了一架,說了那樣的話,但她,但她再激動,那張嘴巴也不能說出那樣的話呀!”

莫顏卻是被最後那段信息驚到了。

“阿鈴姐……當時,懷孕了?”她聲音放得輕輕的問道。

李秀蘭眼睛紅了又紅,她又抹了抹眼淚,然後帶著怨氣和憤恨的道:“要不是懷孕,孫大紅再愛錢,還不至於在那種情況下還讓自己的女兒留在香港!”

“當時,發生了什麽?”莫顏繼續輕輕的問,聲音被加入了精神力,帶著點淡淡的引誘,放得真的很輕很輕。

此時她們已經下了車,坐在了火車站旁邊的一家小小的咖啡館裏。

雖然這家咖啡館實在有點稱不上咖啡館的稱呼。

墻壁臟臟的,桌布也是臟臟的,店裏不僅賣咖啡熱可可一類的飲品,還賣烤肉串串關東煮,墻壁上貼滿了亂七八糟的明星海報。

而且就在門口的位置,就有一群不良少年在那裏抽煙聚足,弄得周圍烏煙瘴氣的,一看就是在火車站附近偷扒拐騙的一群地痞流氓。

但她們坐的這個位置好歹還算單獨的一個位置,還有用油漆塗的粉綠粉綠的隔板隔著左右位置的空間,能讓她們安安靜靜的談話。

李秀蘭此刻幾乎整個都沈浸在了那種悲怮之中,一下又一下的忍不住抹著眼淚,幾乎有著控制不住情緒的趨向。

她幾乎是嗡著聲音含著恨意的繼續道:“發生了什麽,那些有權有勢的人,能做出什麽樣的人事?那樣的畜生,就應該死……”

“孫大紅糊塗、心口遭屎糊到起了,勸自己的姑娘留在這樣的人身邊,就因為一個娃兒,她倒好,女兒死了,自己瘋了,瘋了,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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