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媽媽 等到時機成熟,離婚,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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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媽媽 等到時機成熟,離婚,勢在必行……
小叔說讓媽媽有什麽想法直接說,但有個前綴:我沒本事。
這就等於從根源上先截斷了媽媽可能會提出不恰當要求的可能,比如借錢。
誰能說小叔這人木呢?
沈青時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小人之心。
但聽在耳中確實不怎麽舒服。
況且以她對媽媽的了解,她應該真的只是簡單的傾訴而已,沒有尋求幫助的意思。畢竟小叔的情況媽媽很清楚,根本不會張口借錢,別的事找小叔也幫不上忙。
果然,媽媽沒提要求,小嬸在一旁說了些勸慰的話,這場談話很快就到了尾聲。
老房子這邊只有兩間屋子,原本他們四個都是跟奶奶睡一塊,另一間屋子放了許多雜物,爺爺去了二姑家短住,媽媽回來後就沒另外收拾,只讓小叔幫著在奶奶屋搭了張木板床,一起住一屋。
身邊有了親媽,就像浮萍有了依靠,沈青時跟大哥二哥終於不用再下地幹活了!
四個孩子,三個都瘦成了猴,穿的衣裳也都是春天的長袖長褲,姜芳看在眼裏當然不是滋味。回來第二天就去鄉裏趕了集,給幾個孩子買了夏天該穿的衣裳鞋,又帶著老大老二理了發,買菜買肉買調料油,決定以後就在自己家開火做飯,給孩子好好補補。
沈青時這會兒穿著新裙子坐在院子的小凳子上幫媽媽剝蒜,一邊回答媽媽的問詢。
比如大姑小姑對你們好不好啊,大姑夫小姑夫有沒有說難聽話啊,小叔小嬸讓你們吃飽飯沒啊,諸如此類。
沈青時當然都說好好好,親戚都很好,生活很和諧。姜芳狐疑,看了眼大門,小聲問,“真的好?我咋聽人說你小嬸都不讓你們吃飽飯啊?”
“媽你聽誰說的啊?”
“你別管我聽誰說的,你就跟我說你小嬸是不是不讓你們吃飽飯?”
沈青時無奈,剛要開口,二哥沈南突然竄出來說,“媽,小嬸就是不讓我們吃飽飯,每次都說鍋裏沒飯了,其實她都偷藏起來給小荷幾個吃,我都看到好幾回了!”
沈青時:“……”
姜芳聽了臉色不太好,也看出了閨女是個傻白甜,於是開始問二兒子,“那你奶跟你小叔就沒說啥?”
“我沒敢跟我奶和小叔說。”沈南聲音低了下去,“小叔肯定跟小嬸親,奶老讓我們多幹活,說不幹活沒飯吃。”
沈青時本來是想息事寧人。
媽媽雖然出院了,其實身體根本沒完全恢覆,怕把人氣個好歹。
可惜她能管住自己,卻管不住豬隊友,想了想,可憐兮兮的拉了拉媽媽的手,很認真的說,“媽,我們在這雖然要幹活,吃的也不好,但我們沒餓肚子,小叔小嬸也沒打我們罵我們,已經很好了,而且現在你回來了,我們肯定會越來越好的。”
姜芳作為母親,聽到這麽一番話真是既心酸又感動,她其實也知道自己不可能為了這些小事去跟小叔子理論,畢竟不占理,誰讓你把孩子送回來吃人家的飯呢!
受委屈理所應當。
只是受苦的是自己孩子,不滿是肯定的。
嘆口氣,姜芳摸摸閨女的小腦袋,“剝蒜吧,我去和面。”說著去了廚屋。
沈南一臉懵,看看妹妹,“媽怎麽不問了?”
沈青時翻他一眼,“二哥你快點把池子裏自己的衣服洗出來,咱媽身體不好別讓她累著了。”
沈南怏怏,“知道啦!”
娘幾個在老家住了半個月,這天傍晚,媽媽突然宣布要去縣城住。沈青時是知道這個走向的,並不驚訝。
之所以堅持去縣城,最大的可能是方便跟她爸聯系。
畢竟沈家莊現在太窮了,一臺電話都沒有,如果長期住在農村就相當於與世隔絕了。媽媽是不可能讓他們四個荒廢在農村的,肯定要想辦法重新走出去,所能依靠的,只有那個男人!
既恨,又不得不主動貼上去。
那滋味,沈青時不敢深想。
按照原來的時間線,他們會在小姑家住大概兩到三個月左右,之後會被爸爸接去省城。
這次去縣裏,奶奶也同行。
沈青時不知道媽媽是怎麽和奶奶商量的,竟然要一起去小姑家裏借住。
要知道小姑是出嫁女,他們作為娘家親戚,去她家裏可不是只住一天兩天,這其實很名不正言不順。
以前年紀小不懂,現在重新經歷,沈青時覺得有些對不住小姑。
若是他們兄妹四個和奶奶去住,老的老小的小,出於同情或怎樣,長住小姑家,勉強說得過去。
但娘家嫂子也去住,這就很不應該了,容易惹人閑話。
於情於理都不合啊!
沈青時想勸媽媽別住小姑家,哪怕在縣裏簡單租個房子呢?她知道媽媽這次回來身上帶了些錢,雖不多,卻也足夠生活一陣子。
可她剛提出來就被否決了,不是媽媽否決的,是恰巧回來聽到的奶奶。
奶奶說,“租房不要錢?花那個錢幹啥!”然後說姜芳,“錢能省就省,住親戚家沒啥丟人的,得為以後想想,一分錢難倒英雄漢,錢得用在刀刃上!別聽青青瞎攛掇,她懂啥!”
沈青時:“……”我是為你閨女著想啊,我的親奶奶!
……
小姑沈月華是個美女,家裏老幺,但她最大的孩子卻跟大哥沈東一個年紀。
從這一點就能看出小叔是晚婚,小姑是早婚。
而關於小姑和小姑夫的戀愛結婚史,是比較有傳奇色彩的,據說小姑跟小姑夫戀愛的時候男方家裏不讚成,然後這倆人為了真愛敢於反抗,某天夜裏,他們……私奔了。
具體情節沈青時也不知道,只知道小姑跟小姑夫辦婚禮的時候是奉子成婚。
這在他們那個年代絕對是走在潮流最前沿的,估計沒少被人詬病。但不可否認,爸爸兄妹六人中,小姑的婚姻是最幸福美滿的,她過得真的很舒心,丈夫疼愛,孩子孝順,有子有女,生活小康。
很令人羨慕。
在小姑家住的日子如流水。
因為是借住,媽媽會時常買點肉買點水果什麽的,也會在小姑家裏幹些活,做飯打掃衛生洗衣裳……總之不閑著。
小姑夫雖然會給些臉子,卻也沒說過難聽話。
這天,沈青時正在院子裏幫媽媽擇菜。
有個不認識的中年男人突然找上門來,口口聲聲說他家裏的皮管子丟了一截,有人看見是表哥劉海疆拿的。
表哥當然不承認,雙方各執一詞,小姑夫就把來人叫了出去,不知道和那人說了什麽,回來時臉色很不好,當著大家的面質問大哥,“東子,你說實話,是不是你偷了人家的管子?”
媽媽一聽就不樂意了,“他姑夫,你這是啥意思?”
小姑夫說,“二嫂子,海疆肯定不會偷東西,剛才我問了,人家說當時東子也在。”
小姑皺眉拉了小姑夫一下,“你瞎說啥呢!東子不會偷東西!”
大哥委屈又氣憤,“我沒偷!”
“你沒偷是誰偷了!?”小姑夫滿臉不高興,“你要是拿了就趕緊給人還回去,那管子賣不了幾毛錢。”
媽媽氣的眼眶都紅了,把腰上的圍裙往地上一扔,“劉建立!我知道你看不起我們娘幾個,但是我的孩子就算是餓死也不會偷東西!你不就是嫌我們住你這吃你家的飯了嗎,行,我們現在就走!東子,去收拾東西!”
大哥聽了抿著嘴重重的點頭,轉身就要去收拾東西,奶奶卻從一旁攔住他,大聲呵斥,“收拾啥,行了,別吵了,管子丟了肯定是別人偷的,咱家的孩子都是好孩子,就沒出過小偷!芳,你趕緊去做飯,建立,你再去找那人問問是誰跟他說咱家孩子偷了他東西,他要是有證據我賠他十根管子!月華,去幫你嫂子做飯!”
一場可能會導致從此老死不相往來的爭執就這麽被奶奶三言兩語給岔過去了。
媽媽還是很生氣,但奶奶發話了,她也不好再堅持,到底是寄人籬下,抹抹眼淚去了廚房,小姑趕緊跟了過去安慰,小姑夫也不敢再說什麽,老實出了門。
奶奶拍拍大哥的手,“東子、海疆你倆跟我過來。”
沈青時覺得奶奶應該是要給大哥表哥灌雞湯,她沒興趣聽,就是有點佩服老人和稀泥的能力,同時懊惱的拍拍自己的腦門,怎麽就把這事兒給忘了!
關於大哥被冤枉偷東西這事她是有印象的,可畢竟時隔多年,經歷的太多,很多事都是發生後才想起來。
在她的印象裏,這事最後好像是不了了之了。
這也是沒辦法,現在又不跟以後似的哪哪都有監控,人家懷疑你偷東西,除非捉賊拿贓,否則根本說不清。
……
偷東西這事在隔天就沒人再提起了,小姑夫私下裏也給媽媽道了歉,但沈青時看得出,媽媽的忍耐已經快要到極限了,算算時間,爸爸應該也快回來了。
果然,半個月後,爸爸回來了,開著輛小轎車回來的。
大半年沒見,爸爸吃胖了許多,人說心寬體胖,老婆孩子都這樣了,他是有多沒心沒肺?
沈青時知道,她爸媽的相處模式在後來人看可能無法理解。
這樣一個專坑老婆孩子還沒擔當的男人,擱別人早該踢了另找,幹嘛不離不棄?
有人會怒其不爭。
但結合實際情況看,也不是不能理解。
媽媽是個普通的農村婦女,文化程度不高,不懂那些大道理,只知道丈夫是天,是個依靠,即使這個依靠不那麽靠譜,起碼孩子有個爹她有個丈夫。
而且媽媽沒有賺錢能力,沒了丈夫,她是養不活四個孩子的。
這就是現實,經濟不獨立就決定了人生的不獨立。
況且在他們這代,尤其是農村女人,離婚對於她們來說是非常羞恥的事情。
離婚,是不可能離的,寧死也不離婚的比比皆是。
然而沈青時坐在小汽車上,看著窗外快速倒退的樹木,默默想,等到時機成熟,離婚,勢在必行!
……
從縣裏開車到省城可不是一段短途,司機是個年輕人,有些傲,只在初見時叫了媽媽一聲嫂子就不再理人了,爸爸也沒有特意介紹的意思。
現在這個年代路上查的不嚴,也沒超載的概念,一輛小轎車裏載了七個人,好在四個都是孩子,擠擠勉強坐下。
早上五點出發,下午三點,省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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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說讓媽媽有什麽想法直接說,但有個前綴:我沒本事。
這就等於從根源上先截斷了媽媽可能會提出不恰當要求的可能,比如借錢。
誰能說小叔這人木呢?
沈青時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小人之心。
但聽在耳中確實不怎麽舒服。
況且以她對媽媽的了解,她應該真的只是簡單的傾訴而已,沒有尋求幫助的意思。畢竟小叔的情況媽媽很清楚,根本不會張口借錢,別的事找小叔也幫不上忙。
果然,媽媽沒提要求,小嬸在一旁說了些勸慰的話,這場談話很快就到了尾聲。
老房子這邊只有兩間屋子,原本他們四個都是跟奶奶睡一塊,另一間屋子放了許多雜物,爺爺去了二姑家短住,媽媽回來後就沒另外收拾,只讓小叔幫著在奶奶屋搭了張木板床,一起住一屋。
身邊有了親媽,就像浮萍有了依靠,沈青時跟大哥二哥終於不用再下地幹活了!
四個孩子,三個都瘦成了猴,穿的衣裳也都是春天的長袖長褲,姜芳看在眼裏當然不是滋味。回來第二天就去鄉裏趕了集,給幾個孩子買了夏天該穿的衣裳鞋,又帶著老大老二理了發,買菜買肉買調料油,決定以後就在自己家開火做飯,給孩子好好補補。
沈青時這會兒穿著新裙子坐在院子的小凳子上幫媽媽剝蒜,一邊回答媽媽的問詢。
比如大姑小姑對你們好不好啊,大姑夫小姑夫有沒有說難聽話啊,小叔小嬸讓你們吃飽飯沒啊,諸如此類。
沈青時當然都說好好好,親戚都很好,生活很和諧。姜芳狐疑,看了眼大門,小聲問,“真的好?我咋聽人說你小嬸都不讓你們吃飽飯啊?”
“媽你聽誰說的啊?”
“你別管我聽誰說的,你就跟我說你小嬸是不是不讓你們吃飽飯?”
沈青時無奈,剛要開口,二哥沈南突然竄出來說,“媽,小嬸就是不讓我們吃飽飯,每次都說鍋裏沒飯了,其實她都偷藏起來給小荷幾個吃,我都看到好幾回了!”
沈青時:“……”
姜芳聽了臉色不太好,也看出了閨女是個傻白甜,於是開始問二兒子,“那你奶跟你小叔就沒說啥?”
“我沒敢跟我奶和小叔說。”沈南聲音低了下去,“小叔肯定跟小嬸親,奶老讓我們多幹活,說不幹活沒飯吃。”
沈青時本來是想息事寧人。
媽媽雖然出院了,其實身體根本沒完全恢覆,怕把人氣個好歹。
可惜她能管住自己,卻管不住豬隊友,想了想,可憐兮兮的拉了拉媽媽的手,很認真的說,“媽,我們在這雖然要幹活,吃的也不好,但我們沒餓肚子,小叔小嬸也沒打我們罵我們,已經很好了,而且現在你回來了,我們肯定會越來越好的。”
姜芳作為母親,聽到這麽一番話真是既心酸又感動,她其實也知道自己不可能為了這些小事去跟小叔子理論,畢竟不占理,誰讓你把孩子送回來吃人家的飯呢!
受委屈理所應當。
只是受苦的是自己孩子,不滿是肯定的。
嘆口氣,姜芳摸摸閨女的小腦袋,“剝蒜吧,我去和面。”說著去了廚屋。
沈南一臉懵,看看妹妹,“媽怎麽不問了?”
沈青時翻他一眼,“二哥你快點把池子裏自己的衣服洗出來,咱媽身體不好別讓她累著了。”
沈南怏怏,“知道啦!”
娘幾個在老家住了半個月,這天傍晚,媽媽突然宣布要去縣城住。沈青時是知道這個走向的,並不驚訝。
之所以堅持去縣城,最大的可能是方便跟她爸聯系。
畢竟沈家莊現在太窮了,一臺電話都沒有,如果長期住在農村就相當於與世隔絕了。媽媽是不可能讓他們四個荒廢在農村的,肯定要想辦法重新走出去,所能依靠的,只有那個男人!
既恨,又不得不主動貼上去。
那滋味,沈青時不敢深想。
按照原來的時間線,他們會在小姑家住大概兩到三個月左右,之後會被爸爸接去省城。
這次去縣裏,奶奶也同行。
沈青時不知道媽媽是怎麽和奶奶商量的,竟然要一起去小姑家裏借住。
要知道小姑是出嫁女,他們作為娘家親戚,去她家裏可不是只住一天兩天,這其實很名不正言不順。
以前年紀小不懂,現在重新經歷,沈青時覺得有些對不住小姑。
若是他們兄妹四個和奶奶去住,老的老小的小,出於同情或怎樣,長住小姑家,勉強說得過去。
但娘家嫂子也去住,這就很不應該了,容易惹人閑話。
於情於理都不合啊!
沈青時想勸媽媽別住小姑家,哪怕在縣裏簡單租個房子呢?她知道媽媽這次回來身上帶了些錢,雖不多,卻也足夠生活一陣子。
可她剛提出來就被否決了,不是媽媽否決的,是恰巧回來聽到的奶奶。
奶奶說,“租房不要錢?花那個錢幹啥!”然後說姜芳,“錢能省就省,住親戚家沒啥丟人的,得為以後想想,一分錢難倒英雄漢,錢得用在刀刃上!別聽青青瞎攛掇,她懂啥!”
沈青時:“……”我是為你閨女著想啊,我的親奶奶!
……
小姑沈月華是個美女,家裏老幺,但她最大的孩子卻跟大哥沈東一個年紀。
從這一點就能看出小叔是晚婚,小姑是早婚。
而關於小姑和小姑夫的戀愛結婚史,是比較有傳奇色彩的,據說小姑跟小姑夫戀愛的時候男方家裏不讚成,然後這倆人為了真愛敢於反抗,某天夜裏,他們……私奔了。
具體情節沈青時也不知道,只知道小姑跟小姑夫辦婚禮的時候是奉子成婚。
這在他們那個年代絕對是走在潮流最前沿的,估計沒少被人詬病。但不可否認,爸爸兄妹六人中,小姑的婚姻是最幸福美滿的,她過得真的很舒心,丈夫疼愛,孩子孝順,有子有女,生活小康。
很令人羨慕。
在小姑家住的日子如流水。
因為是借住,媽媽會時常買點肉買點水果什麽的,也會在小姑家裏幹些活,做飯打掃衛生洗衣裳……總之不閑著。
小姑夫雖然會給些臉子,卻也沒說過難聽話。
這天,沈青時正在院子裏幫媽媽擇菜。
有個不認識的中年男人突然找上門來,口口聲聲說他家裏的皮管子丟了一截,有人看見是表哥劉海疆拿的。
表哥當然不承認,雙方各執一詞,小姑夫就把來人叫了出去,不知道和那人說了什麽,回來時臉色很不好,當著大家的面質問大哥,“東子,你說實話,是不是你偷了人家的管子?”
媽媽一聽就不樂意了,“他姑夫,你這是啥意思?”
小姑夫說,“二嫂子,海疆肯定不會偷東西,剛才我問了,人家說當時東子也在。”
小姑皺眉拉了小姑夫一下,“你瞎說啥呢!東子不會偷東西!”
大哥委屈又氣憤,“我沒偷!”
“你沒偷是誰偷了!?”小姑夫滿臉不高興,“你要是拿了就趕緊給人還回去,那管子賣不了幾毛錢。”
媽媽氣的眼眶都紅了,把腰上的圍裙往地上一扔,“劉建立!我知道你看不起我們娘幾個,但是我的孩子就算是餓死也不會偷東西!你不就是嫌我們住你這吃你家的飯了嗎,行,我們現在就走!東子,去收拾東西!”
大哥聽了抿著嘴重重的點頭,轉身就要去收拾東西,奶奶卻從一旁攔住他,大聲呵斥,“收拾啥,行了,別吵了,管子丟了肯定是別人偷的,咱家的孩子都是好孩子,就沒出過小偷!芳,你趕緊去做飯,建立,你再去找那人問問是誰跟他說咱家孩子偷了他東西,他要是有證據我賠他十根管子!月華,去幫你嫂子做飯!”
一場可能會導致從此老死不相往來的爭執就這麽被奶奶三言兩語給岔過去了。
媽媽還是很生氣,但奶奶發話了,她也不好再堅持,到底是寄人籬下,抹抹眼淚去了廚房,小姑趕緊跟了過去安慰,小姑夫也不敢再說什麽,老實出了門。
奶奶拍拍大哥的手,“東子、海疆你倆跟我過來。”
沈青時覺得奶奶應該是要給大哥表哥灌雞湯,她沒興趣聽,就是有點佩服老人和稀泥的能力,同時懊惱的拍拍自己的腦門,怎麽就把這事兒給忘了!
關於大哥被冤枉偷東西這事她是有印象的,可畢竟時隔多年,經歷的太多,很多事都是發生後才想起來。
在她的印象裏,這事最後好像是不了了之了。
這也是沒辦法,現在又不跟以後似的哪哪都有監控,人家懷疑你偷東西,除非捉賊拿贓,否則根本說不清。
……
偷東西這事在隔天就沒人再提起了,小姑夫私下裏也給媽媽道了歉,但沈青時看得出,媽媽的忍耐已經快要到極限了,算算時間,爸爸應該也快回來了。
果然,半個月後,爸爸回來了,開著輛小轎車回來的。
大半年沒見,爸爸吃胖了許多,人說心寬體胖,老婆孩子都這樣了,他是有多沒心沒肺?
沈青時知道,她爸媽的相處模式在後來人看可能無法理解。
這樣一個專坑老婆孩子還沒擔當的男人,擱別人早該踢了另找,幹嘛不離不棄?
有人會怒其不爭。
但結合實際情況看,也不是不能理解。
媽媽是個普通的農村婦女,文化程度不高,不懂那些大道理,只知道丈夫是天,是個依靠,即使這個依靠不那麽靠譜,起碼孩子有個爹她有個丈夫。
而且媽媽沒有賺錢能力,沒了丈夫,她是養不活四個孩子的。
這就是現實,經濟不獨立就決定了人生的不獨立。
況且在他們這代,尤其是農村女人,離婚對於她們來說是非常羞恥的事情。
離婚,是不可能離的,寧死也不離婚的比比皆是。
然而沈青時坐在小汽車上,看著窗外快速倒退的樹木,默默想,等到時機成熟,離婚,勢在必行!
……
從縣裏開車到省城可不是一段短途,司機是個年輕人,有些傲,只在初見時叫了媽媽一聲嫂子就不再理人了,爸爸也沒有特意介紹的意思。
現在這個年代路上查的不嚴,也沒超載的概念,一輛小轎車裏載了七個人,好在四個都是孩子,擠擠勉強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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