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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章 第十章 劫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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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章 第十章 劫匪(修)

換完智能籌碼儀的聞歌立覺一身輕,他問辛:“那我們再賭幾把?”

“好。”

聞歌統共上了三個臺子,每個臺子上連贏三把,幾番下來,他又贏了三百籌碼。聞歌玩到沒意思,加之一樓的人看到聞歌就必然,眼看著是玩不下去了。於是聞歌就勸辛,讓辛去賭。辛一上臺,便是三連輸,三百籌碼一會兒工夫全輸完了。

之後,無論聞歌怎麽勸說,辛都不願意上臺。

“辛,沒關系,賭博嘛,本來就是有輸有贏,輸了再贏回來就好。”

“有人可能是有輸有贏,但我一定會輸,既然一定會輸,就不必一次又一次的去證明。”

“這只是運氣問題啦,你看我,因為沒什麽大本事,所以才會運氣好,要不然豈不是活不下去?辛運氣不好,那說明辛一定能力很強,根本不需要所謂的好運氣來加持。”

“阿歌還玩嗎?”

“不玩了,沒意思,一樓不是猜大小,就是賭單雙,也不設置一點更好玩的節目,無聊的很啊。”

董管事突然插進來:“也只要像客人這樣好運氣的人,才會說桃花賭坊無聊。”

“董管事?”

“兩位好。可惜客人級別不夠,不然小人定然親自帶二位上二樓。”

“上去還要級別?光有籌碼不行?”

“看來客人對陰曹的了解真的是屈指可數。”

“見笑。”

“在這桃花源裏,罪人或者冤者除了經歷考驗,也可以通過賭博或者其他商業行為獲得無辜值和罪孽值,但是,這種獲得是有上限的。比如您今日在賭坊裏得了一千籌碼,可兌換成無辜值一千,按理,您得了這一千的無辜值,可更改級別,變成滔天者,然而,這一點是不能被實現的。”

“什麽意思?”

“意思是說,所有通過非考驗獲得的無辜值或者罪孽值,都不足以讓罪人或者冤者的級別發生改變。也就是說,您進入賭坊時是彌天者,出去仍舊是彌天者。”

“可我不是得了一千的無辜值嗎?”

“您去兌換一次,便明白陰曹的手段了。”

聽完董管事的話,聞歌是再也沒有興趣繼續玩下去了,如果說,無論他贏多少次,都不足以更改他的狀態的話,那他真沒必要一次贏很多。

聞歌將標記一千的籌碼儀交給櫃臺姑娘,姑娘進行兌換以後,聞歌身負的罪孽值變成八千零一,餘下二百五一的無辜值無法上賬。

“客人今日共贏得一千籌碼,已兌換完成。其中七百四十九無辜值已經上賬,剩餘二百五十一,客人可用於正常花銷。兩百五十一的無辜值使用有效期為三十天,超過三十天未被使用,將作廢。”

“好沒道理。”

姑娘笑而答:“桃花賭坊行事,依據的是《陰曹法則》,一切解釋權均歸陰曹所有,考驗者不得有異議。客人是要繼續玩,還是離開?”

還玩什麽?“離開!”

“阿歌?”

“辛,我很生氣,怎麽辦?”

“因為無辜值的算法?”

“對啊,你覺得很坑人嗎?”

“不會。”

“不會?!”

“陰曹不是佛寺,做的也不是普度眾生的買賣,陰曹將特殊鬼魂引來,不過是因為特殊人魂回不了陽世,也入不得地府。對地府來說,陰曹是多餘的,他們並不希望陰曹裏有許多魂魄來消耗他們的精力,如此,又怎麽可能制定出有利於人魂的《陰曹法則》呢?”

“……”

“如果阿歌想要更多的無辜值,只要進入三千世界接受考驗就好。”

“好吧,你說的對,果然這個世界上不是事事都有捷徑的,是我心態失衡了。”

“接下去,我們做什麽?”

“爺贏了錢,當然是遵守承諾,請美人吃糖啊。”

“阿歌,我不是美人。”

“不,你是美人,而且是個大美人。”

“……”

“美人,你喜歡吃什麽糖?棉花糖?軟糖?硬糖?巧克力?”

“……”

“美人是都沒吃過嗎?無妨,小爺有錢,今天帶美人輪番吃一遍。”

……

桃花大街走了半圈,辛的手裏已經拿了十來種糖,而聞歌正津津有味的吃著糖葫蘆:“辛,你真奇怪,居然不喜歡吃糖。”

“太甜了。”

“糖葫蘆不甜啊。”聞歌伸手,將一串七顆,吃的只剩下四顆的糖葫蘆串遞到辛的嘴邊,“嘗一個?”

辛考慮了三秒鐘,低頭咬了一顆。

“怎麽樣,不甜吧?”

“嗯,酸的。”

“是吧……巧克力也不甜,你要是怕甜,可以吃黑巧克,是苦的。”

辛不說話。

“怎麽了?”

“我是不是吃過糖葫蘆?”

“你問我啊?”

“總覺得,在什麽地方,和什麽人一起吃過糖葫蘆。”

“很重要的人嗎?”

“大概不是,要不然怎麽會忘了呢?”

“也對。既然不是什麽重要的人,就不要費力去想了。咱們去買巧克力吧。”聞歌蹦蹦跳跳的往前走,前方一米處,有一條桃花小巷,小巷中突然躥出五個人,為首的少年,擡腳絆倒了聞歌。還剩下三顆的糖葫蘆串從聞歌手裏飛了出去,滾在街上。晶瑩剔透的紅色珠子,沾滿了泥巴。

“此路是我建,此巷是我開,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錢!”

辛扔掉了提在手裏的諸多糖果,跑去扶倒地的聞歌。

“沒事啦,不用扶。”

辛不說話,扶著聞歌便站了起來,聞歌抖了抖腿,確定自己並沒有哪裏覺得疼。就是膝蓋處,有塊小擦傷。

“你受傷了。”

“沒事,沒事,就是擦傷。”

辛看著聞歌膝蓋上的擦傷,眼神晦澀。

聞歌覺得辛情緒有恙,趕緊說道:“被石頭擦了一下,真沒事,又不疼。”

“不疼?”

聞歌趕緊點頭:“嗯,不疼。”

五個劫匪不管聞歌和辛如何,他們的眼睛齊齊盯著辛扔掉的糖果。劫匪是桃花源裏的常住居民,慣好隱在小巷中偷襲來往的行人,今日,見辛手裏抱著許多糖果,便動了壞心思,等聞歌靠近小巷,乘機出來搶劫。

劫匪們撿起落了一地的糖果,一個年輕的孩子,一邊撿一邊往嘴裏塞:“好吃,真好吃……”其餘少年見此,也紛紛往嘴裏塞糖。

領頭的少年厲聲喝道:“誰讓你們偷吃的?”

“貓哥,就幾顆,不會被發現的。”

“就是,就是,貓哥,我們好餓。”

“餓?誰不餓?在這條街上混的叫花子,有幾個不餓肚子的?”

被貓哥訓話的少年,嘴裏卡著糖果,低頭沈默,不敢言語。

顯然,這一行五人,是桃花源裏的叫花子,且還是有組織的叫花子,領頭的人,是絆倒聞歌的少年,名叫貓哥。

“趕緊拿了東西走人!”

四人見貓哥不打算真罰他們,便快速動起來,將散落在地的糖果全撿起。貓哥卻是沒有動手,他一直面對著聞歌和辛,大概是怕他們有所動作。

“呵,還以為你們拿著多少好東西,居然全是糖!在桃花源裏花大錢買糖果的,我還是第一回碰見。”

“是嗎?”辛冷冷的問。

“算你們懂事,主動把東西交出來,也算你們走運,碰到的是我貓哥,哥劫財是有規矩的,從來只要財,不動人。”

聞歌聽了,忍不住笑起來:“照小哥的意思,我們難不成還得對你說聲謝謝?”

“你們當然要謝我,因為換做其他人,你們說不定就沒辦法站在這裏和我說話了。”

不過是一個半大不大的少年,看身量,看五官,最多不過十六歲的年紀,然而,一個未成年的少年,出口卻是這樣的老練,聞歌很好奇,他們究竟在這條街上混跡了多少年月?

“辛,我們……”

辛已不在聞歌的身邊,聞歌甚至不知道他是什麽時候離開他的身側,聞歌擡眼,見辛已經站到了貓哥身前。

辛的手裏拿著一把刀,這把刀,聞歌剛剛在賭坊裏見過,但那時刀被封在刀鞘裏,聞歌看不到刀身如何。此刻,刀已經起過,因為貓哥的頭顱和他的身體已經斷成兩截,身體還直挺挺的立著,頭顱卻滾到地上,和之前飛出去的糖葫蘆滾到了一處。只不過糖葫蘆是小小的一顆,人頭是大大的一顆。

“我不知道碰到你們,算不算我們好運,但你們碰到了我們,一定是很不走運。”辛說完這句話,再次舉起刀,這一回,他的目標,是還沈迷在撿糖的四個少年。

“貓哥——”

“啊——”

“殺人了——”

最小的少年,看年歲不會過八歲的少年,抖落了一手的糖,連喊叫一聲都不能。恐懼壓的他喘不上氣,整個人摔進了一團糖裏。

聞歌趕緊上前,抓住辛的右手,以及辛手裏的刀。

“辛,不要殺人。”

“他們傷了你,該死。”

“我沒事。”

“……”

“再說,已經死了一個,夠了。他們都是孩子,身後被人操控著,也是身不由己,沒必要殺了他們。”

辛收了刀:“好,聞歌說不殺,便不殺吧。”

“你們殺了貓哥,就等著被陰曹管理者罰去地獄吧!”

少年們丟了糖果,潰逃而去,唯有最小的少年,還癱在糖果堆裏,動彈不得。他哭著呼喊同伴的名字,然而卻無人回頭。

辛再次擡起刀子,聞歌甚至來不及阻止,刀子已經飛了出去。

地上的少年趴在地上,哭喊著:“不要殺我,不要殺我……”

辛走進小巷裏,聞歌身怕有事,也跟了進去,卻見紅色的長刀插進一個人的頭顱裏。是賭坊裏的小個子,他睜著眼睛,腦袋被刀子紮進墻壁。

“嚇死我了,還以為你要殺光那些少年呢。”

“這個人跟了我們一路。”

聞歌擡腳,狠踹小個子。“殺的好,這種貨色,殺了也省的禍害其他人。我說我運氣這麽好,怎麽能一進來就遇上劫匪,原來都是這貨搞的鬼。就這麽個輸不起的貨,進什麽賭坊?還想找我報仇,活該。”

“嗯。腳不疼?”

聞歌尬笑:“有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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