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5章 第五十四章 頭號大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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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5章 第五十四章 頭號大反派
於思煜從李之洲的床上醒來後,坐在床上發了將近十分鐘的呆。他摸得著自己的後腦勺,卻摸不著頭腦。
其實他並沒有完全醉得不省人事,一些很碎的片段還是落在了他的記憶裏。於思煜像拼一幅殘缺不全的拼圖,一點一點地將腦裏的畫面拼了出來。
他好像喝醉了,然後被沈言拖到了一個地方,緊接著拼圖的畫面裏便出現了李之洲的臉。
畫面是殘破不堪的,但已經足夠於思煜去理解這個事情了,至少他知道現在自己躺著的這個房間是李之洲租的房子。
於思煜總隱隱覺得,在似夢非夢的空間裏,自己好像擁抱了他,又好像拽了他的手。
也好。於思煜想到這忍不住笑了笑。小時候沒占到李之洲便宜,這把倒是抓住機會全占了回來。
他忍著宿醉帶來的頭疼,站了起來,一眼就看到了擺在書桌上的水。
蜂蜜已經沈到了玻璃杯底,分離出了一層晶瑩剔透的琥珀色。
有人說,愛一個分開已久的舊人,無異於是靈魂層面上的刻舟求劍。
時間常常將人搓圓磨平,滄海變成桑田,白雲化為蒼狗。時隔多年,故人面目全非,DNA序列證明他還是他,靈魂知道那不再是原來的他了。
然而物是人非這樣殘忍的話,落在李之洲身上卻像一團拙劣的謊言。
時隔多年,他的溫柔依舊在那裏。
潤物細無聲地存在著。
於思煜拿起水杯晃了晃,將蜂蜜水搖勻,一飲而盡,然後他掏出手機確認了一下時間,畫面上顯示的是淩晨五點鐘,還很早。他也不把自己當個外人,跑到浴室裏沖了個澡,神清氣爽地坐在書桌前思考接下來應該怎麽辦。
毋庸置疑的是,他一定會留下來,留在李之洲身邊。但李之洲現在會躲著他,要怎麽樣才能圓滑自然,不著痕跡地留下來變成了於思煜的主要課題。
他無意間瞟到了書桌隔壁的簡易書架,上面擺滿了各種機器語言類的書籍,C語言,C++,JAVA和Python,還有各種電子產品和元器件的說明書,很多都是全英文的,甚至裏面還有日文的。
於思煜手肘杵在書桌拖著下巴嘆氣,李之洲還是那個煩人的學霸。
考個研吧。於思煜忽然想。換一種生活方式。
就考隔壁的學校,去學校自習的時候可以順理成章地蹭李之洲的地方睡午覺。
於思煜仔細盤算了一會兒,決定跨科考法學,一年考不下來,就再考一年,以後通過司法考試,畢業了就去狠狠地抱住自己親娘的大腿。
他在書桌附近找了一會兒,想找紙和筆去列一下要備考的計劃,然而他看了一圈也沒找到。
桌面上非常擁擠地擺著兩臺顯示屏,鼠標和鍵盤被可憐巴巴地擠在了一小角。
於思煜心裏納悶李之洲為什麽拿一個那麽小的書桌當電腦桌,他工作了那麽多年,不至於說一張電腦桌都買不起吧。
他立刻就翻開了手機裏的橙色軟件,輸入了電腦桌,點著點著,忽然就停了下來。
他微微睜大了眼睛,不可思議地盯著眼前的這張小小的實木桌子,很輕地吸了口氣。
這是他給他買的書桌。
在他們還是十七和十八歲的時候。
於思煜摁滅了手機,擱在書桌上。他攤開手掌,一點一點撫摸著桌面,指尖劃過木頭的紋路。
於思煜眼裏的光沈了沈,又迅速地亮起來。
這一次他絕不會再走了。
說什麽也不走了。
天亮後,於思煜就離開了李之洲的屋子,街上的早餐車已經擺了出來,他走在白煙彌漫的街頭,買了份果子吃掉後,坐最早一班地鐵回了家。
到家換了一套衣服,於思煜把高中時期的舊書包又翻了出來。
這個書包曾經跟著他一起去了南方,裏面藏著著李之洲的書信和狗子學長的一小撮毛。
他自從大學以後就不再背這個包了,只是把它掛在衣櫃裏。這次他決定把它當成一個護身符,重新背起來。
於思煜看了看時間,八點剛過沒多久,還沒到範哲上班的時間,於思煜估摸著他人大概率正堵在通勤路上。
他端著手機,給範哲撥了個電話。
比起問自己已經畢業了幾十年的媽,去問碩士畢業沒幾年的範哲顯然更具性價比。
電話很快就接通了,“喲,一大早就給我打電話,怎麽了小寶貝?”範哲用清爽的聲音說著黏糊的話。
於思煜沒理會他那假假真真的調情,開門見山地進入了話題,大概說了一下自己的打算,然後範哲也很大方地告訴了他需要買的書籍和資料。
“這是多想不開,怎麽忽然想考非法的法碩,你要考去北都嗎?”範哲的聲音裏夾著笑。
“不,他回來了。”於思煜也沒有扭捏遮掩,直接告訴了範哲。“上班時間太不自由了,我現在有別的事情想做。”
“琢磨得挺透徹啊。”範哲誇獎道,“你先試試吧,實在不行,我允許你吃吃我這株回頭草。”
“沒有不行。”於思煜幹脆利落地說道,他說完停頓了一下,聲音很輕地又強調了一遍:“必須行。”
於思煜收拾妥當之後又再次乘坐地鐵回到了津島大學附近,向沈言打聽了李光濟的病房。他買了一束花,向津島大學附屬醫院走去。
當於思煜真的站到李光濟的病房前,他發現自己還是需要一定的心理建設才敢推門進去。醫院裏彌漫著的消毒水的味道,忙忙碌碌的醫務人員和奄奄一息的病人形成了一種巨大的反差。
生與死的反差。
於思煜心裏七上八下的,他不確定這樣冒昧造訪會不會惹李光濟不高興。畢竟自己曾是試圖掰彎他兒子的罪魁禍首,甚至李之洲患上嚴重的睡眠障礙,於思煜也難辭其咎。
於思煜想到這時,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李光濟應該不會從病床上一躍而起,然後劈頭蓋臉地抽自己一個大比兜吧。
他深呼吸了幾次,推門而入。
病房的窗戶很大,墻面的下半段貼著白色瓷磚,盡管冬日的陽光並不那麽明亮,經過四面蒼白的墻漫反射,整個房間看起來依舊是白慘慘的一片。
李光濟躺在病床上,整個人像是陷了進去。他緊閉著雙眼,痛苦地呼吸著。
於思煜抓著門把手傻站在門口,一口氣上來壓上了他的喉嚨,吐不出去也吞不進去。
那個曾經在教室門口,殘忍地用那明晃晃的斧頭,劈碎了他的筋骨和血肉的男人。
他青春故事裏的頭號大反派。
如今瘦得只剩下一把嶙峋的骨頭。
李光濟的臉因為過度消瘦而皺紋橫生,面部從內向外透著一種死氣沈沈的蠟黃色。而那張於思煜曾覺得無比惡毒的嘴,如今也幾乎失掉了所有的血色。
他躺在床上,細細瘦瘦的一副身軀,硬是把一張只有一米的單人床襯得很大。
於思煜悲傷地望著他,他此刻甚至寧願李光濟能從床上一躍而起,指著他破口大罵也好,對他拳打腳踢也罷,也不願意看到他這樣虛弱地睡在死神的陰影之下。
護工正巧從衛生間走出來,發現了於思煜。
“來探病的呀?”護工是個中年男人,看著蠻健談的樣子,他拖了個凳子出來,招呼於思煜過來坐,“你跟老李什麽關系啊?”
“沒……沒啥關系。他兒子的同學。”於思煜有點磕磕巴巴地說著,捧著花很不自在地坐到了椅子上。
“小李的同學啊。”護工有些驚訝地擡了擡眉毛,“小李剛走沒多久,也就走了一個來小時吧。沒碰上,怪可惜的。”
“沒事。”於思煜低下頭,看著手裏的花,“他每天晚上都會來這嗎?”
“是啊。是個孝順孩子。每天晚上都過來守著他爹。”護工大叔說著重重嘆了口氣,“老李是個可憐人啊,年紀輕輕的老婆跟別人跑了,也沒再娶妻,自己一手拉大了孩子。好不容易孩子出息了,又孝順又能賺錢了,偏偏就生了這病。唉。”
於思煜不自覺地拽緊了手裏的花,一言不發地坐著。他一直不敢把眼睛擡起來。
他不敢看李光濟。
護工看他手裏捏著花,說幫他找個瓶子便走開了。
於思煜的視線始終沈在下方,視角裏只能看到病床的一角。他看到李光濟的手動了一下,於思煜的身子跟著抖了一下。
他略略擡起臉看去,李光濟半闔著眼,眼裏布滿了蜘蛛網似的血絲,渾濁黯淡的瞳仁微微動了一下,滑向了於思煜所在的方位。
於思煜屏住了呼吸,硬著頭皮與他對視。
“這是小李的同學,來看你的。”護工大叔不知道什麽時候回來了,他拿來了個花瓶,遞給了於思煜,然後小聲對他說:“他現在已經不太清醒了。”
於思煜接過花瓶,只覺得謝天謝地,至少有點事情做他不會顯得過於尷尬。他把花瓶放在桌子上,拆開花的包裝,一朵一朵插了進去。
李光濟的眼睛追著他,卻一言不發。
於思煜插好花,努力整理得更美觀一些,然後轉過頭對李光濟說:“叔,我今天還有事。改天再過來看您。”
李光濟閉上了眼睛,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於思煜覺得他好像很輕地點了點頭。
於思煜離開了醫院才覺得自己喘上了氣。
在病房裏,死亡的陰影平等地籠罩在每個人的腦袋上,於思煜無論看什麽,眼前都像蒙著一層死白的紗。
他根本無法想象李之洲這些日子自己一個人是怎麽熬過來的。
於思煜想到這時有點焦急,莫名地加快了步伐。他去買了書和紙筆,買了一大堆的食材。
然後於思煜扣響了李之洲的門,強行地擠進去,強硬地留下來,用他無法拒絕的口吻對他說:“你收留一下我唄。”
於思煜雖然給李之洲說辭是“偶爾來吃個飯”,但這裏面的“偶爾”頻度實在高得令人發指。
他每天都帶著食材去找李之洲吃飯。
李之洲會給於思煜開門,然後任由他在自己屋子裏折騰。等於思煜折騰完了,他再跟在後面默默地收拾。
除了不太說話之外,他們好像又回到了高中時每天呆在一塊的時候。
於思煜其實能感覺到李之洲身上帶著的抗拒,抗拒於思煜進入自己的生活,也抗拒他一步一步地靠近自己。
只是他性子太柔軟了,將這份抗拒包裹在一次又一次的欲言又止裏,尖銳那一端留給了自己。
所以於思煜只感覺到了李之洲的沈默,卻從未遭受過被拒絕的疼。
“他沒趕你啊?”沈言給於思煜打電話問他。
自從於思煜回來後,沈言就像是給孩子找到了娘的爹一樣,終於當了一回甩手掌櫃。
“沒趕。死皮賴臉地待著唄。”於思煜聳聳肩說道。
沈言在電話那頭笑了一下,“那還得是你,他也就聽你的。”
“你稍微兇一點,他也聽你的。”
“哪舍得呀?你舍得嗎?”沈言嘆著氣,“上次送你過去那天,我沖著他喊了一句,他就可憐巴巴地低著頭,不說話,也不看我。我天,可悔死我了。”
於思煜想象了一下當時的場景,心像被指尖掐了一下,他低聲說:“我現在可舍不得。”
比起沈言,於思煜才是那個會對李之洲兇的人。他兇過不止一次。
他早就悔死了。
悔了八年。
【作者有話說】
勇敢地向重歸於好進發吧!
下章周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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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思煜從李之洲的床上醒來後,坐在床上發了將近十分鐘的呆。他摸得著自己的後腦勺,卻摸不著頭腦。
其實他並沒有完全醉得不省人事,一些很碎的片段還是落在了他的記憶裏。於思煜像拼一幅殘缺不全的拼圖,一點一點地將腦裏的畫面拼了出來。
他好像喝醉了,然後被沈言拖到了一個地方,緊接著拼圖的畫面裏便出現了李之洲的臉。
畫面是殘破不堪的,但已經足夠於思煜去理解這個事情了,至少他知道現在自己躺著的這個房間是李之洲租的房子。
於思煜總隱隱覺得,在似夢非夢的空間裏,自己好像擁抱了他,又好像拽了他的手。
也好。於思煜想到這忍不住笑了笑。小時候沒占到李之洲便宜,這把倒是抓住機會全占了回來。
他忍著宿醉帶來的頭疼,站了起來,一眼就看到了擺在書桌上的水。
蜂蜜已經沈到了玻璃杯底,分離出了一層晶瑩剔透的琥珀色。
有人說,愛一個分開已久的舊人,無異於是靈魂層面上的刻舟求劍。
時間常常將人搓圓磨平,滄海變成桑田,白雲化為蒼狗。時隔多年,故人面目全非,DNA序列證明他還是他,靈魂知道那不再是原來的他了。
然而物是人非這樣殘忍的話,落在李之洲身上卻像一團拙劣的謊言。
時隔多年,他的溫柔依舊在那裏。
潤物細無聲地存在著。
於思煜拿起水杯晃了晃,將蜂蜜水搖勻,一飲而盡,然後他掏出手機確認了一下時間,畫面上顯示的是淩晨五點鐘,還很早。他也不把自己當個外人,跑到浴室裏沖了個澡,神清氣爽地坐在書桌前思考接下來應該怎麽辦。
毋庸置疑的是,他一定會留下來,留在李之洲身邊。但李之洲現在會躲著他,要怎麽樣才能圓滑自然,不著痕跡地留下來變成了於思煜的主要課題。
他無意間瞟到了書桌隔壁的簡易書架,上面擺滿了各種機器語言類的書籍,C語言,C++,JAVA和Python,還有各種電子產品和元器件的說明書,很多都是全英文的,甚至裏面還有日文的。
於思煜手肘杵在書桌拖著下巴嘆氣,李之洲還是那個煩人的學霸。
考個研吧。於思煜忽然想。換一種生活方式。
就考隔壁的學校,去學校自習的時候可以順理成章地蹭李之洲的地方睡午覺。
於思煜仔細盤算了一會兒,決定跨科考法學,一年考不下來,就再考一年,以後通過司法考試,畢業了就去狠狠地抱住自己親娘的大腿。
他在書桌附近找了一會兒,想找紙和筆去列一下要備考的計劃,然而他看了一圈也沒找到。
桌面上非常擁擠地擺著兩臺顯示屏,鼠標和鍵盤被可憐巴巴地擠在了一小角。
於思煜心裏納悶李之洲為什麽拿一個那麽小的書桌當電腦桌,他工作了那麽多年,不至於說一張電腦桌都買不起吧。
他立刻就翻開了手機裏的橙色軟件,輸入了電腦桌,點著點著,忽然就停了下來。
他微微睜大了眼睛,不可思議地盯著眼前的這張小小的實木桌子,很輕地吸了口氣。
這是他給他買的書桌。
在他們還是十七和十八歲的時候。
於思煜摁滅了手機,擱在書桌上。他攤開手掌,一點一點撫摸著桌面,指尖劃過木頭的紋路。
於思煜眼裏的光沈了沈,又迅速地亮起來。
這一次他絕不會再走了。
說什麽也不走了。
天亮後,於思煜就離開了李之洲的屋子,街上的早餐車已經擺了出來,他走在白煙彌漫的街頭,買了份果子吃掉後,坐最早一班地鐵回了家。
到家換了一套衣服,於思煜把高中時期的舊書包又翻了出來。
這個書包曾經跟著他一起去了南方,裏面藏著著李之洲的書信和狗子學長的一小撮毛。
他自從大學以後就不再背這個包了,只是把它掛在衣櫃裏。這次他決定把它當成一個護身符,重新背起來。
於思煜看了看時間,八點剛過沒多久,還沒到範哲上班的時間,於思煜估摸著他人大概率正堵在通勤路上。
他端著手機,給範哲撥了個電話。
比起問自己已經畢業了幾十年的媽,去問碩士畢業沒幾年的範哲顯然更具性價比。
電話很快就接通了,“喲,一大早就給我打電話,怎麽了小寶貝?”範哲用清爽的聲音說著黏糊的話。
於思煜沒理會他那假假真真的調情,開門見山地進入了話題,大概說了一下自己的打算,然後範哲也很大方地告訴了他需要買的書籍和資料。
“這是多想不開,怎麽忽然想考非法的法碩,你要考去北都嗎?”範哲的聲音裏夾著笑。
“不,他回來了。”於思煜也沒有扭捏遮掩,直接告訴了範哲。“上班時間太不自由了,我現在有別的事情想做。”
“琢磨得挺透徹啊。”範哲誇獎道,“你先試試吧,實在不行,我允許你吃吃我這株回頭草。”
“沒有不行。”於思煜幹脆利落地說道,他說完停頓了一下,聲音很輕地又強調了一遍:“必須行。”
於思煜收拾妥當之後又再次乘坐地鐵回到了津島大學附近,向沈言打聽了李光濟的病房。他買了一束花,向津島大學附屬醫院走去。
當於思煜真的站到李光濟的病房前,他發現自己還是需要一定的心理建設才敢推門進去。醫院裏彌漫著的消毒水的味道,忙忙碌碌的醫務人員和奄奄一息的病人形成了一種巨大的反差。
生與死的反差。
於思煜心裏七上八下的,他不確定這樣冒昧造訪會不會惹李光濟不高興。畢竟自己曾是試圖掰彎他兒子的罪魁禍首,甚至李之洲患上嚴重的睡眠障礙,於思煜也難辭其咎。
於思煜想到這時,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李光濟應該不會從病床上一躍而起,然後劈頭蓋臉地抽自己一個大比兜吧。
他深呼吸了幾次,推門而入。
病房的窗戶很大,墻面的下半段貼著白色瓷磚,盡管冬日的陽光並不那麽明亮,經過四面蒼白的墻漫反射,整個房間看起來依舊是白慘慘的一片。
李光濟躺在病床上,整個人像是陷了進去。他緊閉著雙眼,痛苦地呼吸著。
於思煜抓著門把手傻站在門口,一口氣上來壓上了他的喉嚨,吐不出去也吞不進去。
那個曾經在教室門口,殘忍地用那明晃晃的斧頭,劈碎了他的筋骨和血肉的男人。
他青春故事裏的頭號大反派。
如今瘦得只剩下一把嶙峋的骨頭。
李光濟的臉因為過度消瘦而皺紋橫生,面部從內向外透著一種死氣沈沈的蠟黃色。而那張於思煜曾覺得無比惡毒的嘴,如今也幾乎失掉了所有的血色。
他躺在床上,細細瘦瘦的一副身軀,硬是把一張只有一米的單人床襯得很大。
於思煜悲傷地望著他,他此刻甚至寧願李光濟能從床上一躍而起,指著他破口大罵也好,對他拳打腳踢也罷,也不願意看到他這樣虛弱地睡在死神的陰影之下。
護工正巧從衛生間走出來,發現了於思煜。
“來探病的呀?”護工是個中年男人,看著蠻健談的樣子,他拖了個凳子出來,招呼於思煜過來坐,“你跟老李什麽關系啊?”
“沒……沒啥關系。他兒子的同學。”於思煜有點磕磕巴巴地說著,捧著花很不自在地坐到了椅子上。
“小李的同學啊。”護工有些驚訝地擡了擡眉毛,“小李剛走沒多久,也就走了一個來小時吧。沒碰上,怪可惜的。”
“沒事。”於思煜低下頭,看著手裏的花,“他每天晚上都會來這嗎?”
“是啊。是個孝順孩子。每天晚上都過來守著他爹。”護工大叔說著重重嘆了口氣,“老李是個可憐人啊,年紀輕輕的老婆跟別人跑了,也沒再娶妻,自己一手拉大了孩子。好不容易孩子出息了,又孝順又能賺錢了,偏偏就生了這病。唉。”
於思煜不自覺地拽緊了手裏的花,一言不發地坐著。他一直不敢把眼睛擡起來。
他不敢看李光濟。
護工看他手裏捏著花,說幫他找個瓶子便走開了。
於思煜的視線始終沈在下方,視角裏只能看到病床的一角。他看到李光濟的手動了一下,於思煜的身子跟著抖了一下。
他略略擡起臉看去,李光濟半闔著眼,眼裏布滿了蜘蛛網似的血絲,渾濁黯淡的瞳仁微微動了一下,滑向了於思煜所在的方位。
於思煜屏住了呼吸,硬著頭皮與他對視。
“這是小李的同學,來看你的。”護工大叔不知道什麽時候回來了,他拿來了個花瓶,遞給了於思煜,然後小聲對他說:“他現在已經不太清醒了。”
於思煜接過花瓶,只覺得謝天謝地,至少有點事情做他不會顯得過於尷尬。他把花瓶放在桌子上,拆開花的包裝,一朵一朵插了進去。
李光濟的眼睛追著他,卻一言不發。
於思煜插好花,努力整理得更美觀一些,然後轉過頭對李光濟說:“叔,我今天還有事。改天再過來看您。”
李光濟閉上了眼睛,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於思煜覺得他好像很輕地點了點頭。
於思煜離開了醫院才覺得自己喘上了氣。
在病房裏,死亡的陰影平等地籠罩在每個人的腦袋上,於思煜無論看什麽,眼前都像蒙著一層死白的紗。
他根本無法想象李之洲這些日子自己一個人是怎麽熬過來的。
於思煜想到這時有點焦急,莫名地加快了步伐。他去買了書和紙筆,買了一大堆的食材。
然後於思煜扣響了李之洲的門,強行地擠進去,強硬地留下來,用他無法拒絕的口吻對他說:“你收留一下我唄。”
於思煜雖然給李之洲說辭是“偶爾來吃個飯”,但這裏面的“偶爾”頻度實在高得令人發指。
他每天都帶著食材去找李之洲吃飯。
李之洲會給於思煜開門,然後任由他在自己屋子裏折騰。等於思煜折騰完了,他再跟在後面默默地收拾。
除了不太說話之外,他們好像又回到了高中時每天呆在一塊的時候。
於思煜其實能感覺到李之洲身上帶著的抗拒,抗拒於思煜進入自己的生活,也抗拒他一步一步地靠近自己。
只是他性子太柔軟了,將這份抗拒包裹在一次又一次的欲言又止裏,尖銳那一端留給了自己。
所以於思煜只感覺到了李之洲的沈默,卻從未遭受過被拒絕的疼。
“他沒趕你啊?”沈言給於思煜打電話問他。
自從於思煜回來後,沈言就像是給孩子找到了娘的爹一樣,終於當了一回甩手掌櫃。
“沒趕。死皮賴臉地待著唄。”於思煜聳聳肩說道。
沈言在電話那頭笑了一下,“那還得是你,他也就聽你的。”
“你稍微兇一點,他也聽你的。”
“哪舍得呀?你舍得嗎?”沈言嘆著氣,“上次送你過去那天,我沖著他喊了一句,他就可憐巴巴地低著頭,不說話,也不看我。我天,可悔死我了。”
於思煜想象了一下當時的場景,心像被指尖掐了一下,他低聲說:“我現在可舍不得。”
比起沈言,於思煜才是那個會對李之洲兇的人。他兇過不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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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了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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