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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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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 第三章

烏裘不是某個人,而是一只幼犬。

沈隨安第一次見到它時是在集市,她本是要給沈涵買只沒有花紋的風箏,準備回去在上面親手畫上畫,等到天氣好的時候再去和弟弟一起放。沒想到在快回程時,一只比兔子大了兩圈,還極有力氣的黑色毛球迅速沖過來,猝不及防地撞上了青蘭的小腿,要不是有沈隨安順手攙扶了一把,他差點就要被絆倒。

雖然人是沒事,但二小姐剛剛挑好的風箏卻在混亂中不小心落了地,沾染上泥漿,已經沒辦法再繼續用了。

還好隨身侍衛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冒犯沈二小姐的罪魁禍首。定睛一看,才知道那不是什麽毛球,而是一只通體純黑、渾身臟兮兮的小狗。

小狗看著不過兩個多月,正是有活力的時候,明明沒多壯實,力氣卻比一般幼犬大得多,被抓住了也不掙紮,聞見身邊家仆手中拎著的食盒中有葷菜,搖著尾巴哼哼唧唧叫喚著,腦袋直往那邊湊,看起來不太聰明。

本來還在為風箏遺憾的沈隨安被它逗笑,也對這小家夥動了心思。

在詢問一圈周邊後得知,這狗不知道是從哪跑來的,因為討人喜歡所以一直被各路店家投餵,身體養得倒是不錯。前段時間小狗被萬香樓的一個後廚小丫頭抱去養,說是以後等她哥嫁出去時算作嫁妝。但就在昨天,萬香樓後廚那邊的巷子裏傳來了一個男人的罵聲,叫嚷著“還嫁妝,它這一只嫁妝能把你哥其他嫁妝吃空!”、“這個家有狗就沒你老爹!你自己看著辦!”,最後,小丫頭頹喪地把狗放了,小狗又回歸了流浪身份。

聽完傳聞的沈隨安忍俊不禁,到底是多能吃的狗,才能讓一個男人不顧臉面地來找女兒撒潑。不過只要確認了這狗是無主的,她就沒什麽顧慮了。

雖然沈隨安交友甚廣,但人跟動物畢竟不一樣,她其實並不是招動物喜歡的體質。好友家養的動物,不管是貍奴啊狗啊這種機靈點的,還是鳥這種單純一些的,碰見她都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樣子,只有吃東西的時候願意屈尊降貴理她一下。就連馴服一匹馬,她用的時間都會比其他人更長。

而這只狗不太一樣,稍微餵了兩口吃的,就開始晃著尾巴圍著人打轉。明明警惕性那麽弱,卻偏偏能看出來沈隨安才是那一圈人裏的老大,翻著肚皮在她面前獻殷勤,烏黑的眼睛眨巴眨巴,一伸手就張嘴露出粉色的舌頭,想舔舔她的手指。

最終她還是沒忍住,重新買了只風箏後,把小狗帶回了府邸。因為小狗的毛色是純黑,長相還頗有點小黑熊的模樣,她給小狗取名為烏裘。

烏裘很可愛,活潑黏人,皮實又好玩,在府裏住了不過幾天,身上就長了點肉,看起來比先前健康不少,成天跟在沈隨安腳邊走。她很喜歡烏裘,也決心要將小狗留在身邊,可在她抱著烏裘給顧雲熙看時,卻只收到了對方的冷眼。

*

“你準備把這種東西往府裏放?”對方臉上的不喜十分明顯,說出的話也毫不客氣,甚至可以算得上有點刺耳,“又是菜地又是狗,你當雲水居是什麽鄉間野地嗎?”

在很早之前,顧雲熙就對雲水居的布置有意見了。

沈府的院子中,屬李側君居住的翠樂庭最為華麗貴氣,每一處布景都格外精致漂亮。李側君李昭是大戶人家出身,跟李憑也有一點遠親關系。他性格張揚,手段了得,在上層男眷圈子裏鼎鼎有名,是那些小公子們向往成為的對象,也是顧雲熙在沈府唯一一位欣賞的人。

沈府的其他人跟沈隨安差不多,雖然也會做點表面功夫,但更多的是實用主義,院子的布景比較隨意。到了沈隨安這裏,她索性將“開心就好”的理念貫徹下來,喜歡什麽果就種點果樹,想看什麽花就零散地栽點花,想畫竹子就移栽幾顆竹子,突然想體驗耕作就開墾了一方田地。明明在外是那麽文雅的一個人,生活中卻如此不講究。

在欣賞完翠樂庭後,顧雲熙就有點不太高興,覺得跟那邊一對比,雲水居實在是上不了臺面。早在先前,顧雲熙就提了幾次想翻修院子,重新設置布景,可沈隨安總是推脫說再等一段時間,到時候會讓他滿意的。

顧雲熙不知道沈隨安在等什麽,或許這只是托詞,或許沈隨安根本就不想讓他動院子。成婚的時候,這個女人明明親口說過“你也是主人”,但在顧雲熙看來,這更像是一句空話。

李側君一直很喜歡顧雲熙,二人關系不錯,偶爾也會互相走動。可在顧雲熙想讓他幫忙勸沈隨安兩句的時候,李側君搖了搖頭,說,沈隨安這姑娘對自己的所有物有很強的占有欲,只要是她不願意給出的東西,任何人想去拿都不會有好後果的,強行去逼她改院子,怕是容易讓妻夫之間生了嫌隙。

“既然她讓你再等等,為什麽不能耐心一點呢?”那個時候的李側君眉眼含笑,“隨安這孩子不會騙你,都是一家人,她肯定是會向著你的,你應該相信她。”

“作為夫郎,最重要的就是信任自己的妻主,不是嗎?”

相信什麽?相信那個毫無期限的“等一等”嗎?他只覺得李側君也是在幫沈隨安欺騙自己,這一肚子委屈最終還是顧雲熙自己咽了下去。

現在,沈隨安居然還想把一條狗也給放進來——不是文雅有趣的小鳥,也不是安靜整潔的貍奴,而是一只臟兮兮,不停叫嚷,像是在煤炭堆裏滾過一圈的狗。

他不喜歡狗,更不喜歡沈隨安隨意地往屬於他們兩人的院子裏添置東西。即使沈隨安再三保證烏裘不會踏足他的廂房,也不會出現在他的身邊,他還是不想同意。

顧雲熙只有一個訴求,就是把狗送走,無論如何也不能留下。當然,如果能順便把那些菜地也換掉就更好了。

*

沈隨安從不會跟顧雲熙爭個面紅耳赤,見實在沒辦法讓對方接受,她也只能先歇了養狗的心思。

沈府其他人都不怎麽適合養狗,沈涵體弱多病,容易被沖撞,大姐業務繁忙,三妹又常年不著家,至於爹爹……他應該會喜歡狗,但李側君不喜歡,沈隨安不想破壞爹爹跟李側君的友誼。

最終,不管再怎麽無奈,她還是不得不暫時放棄了——但只是暫時而已。現在可以先托人照顧一下烏裘,等到了七月,她跟顧雲熙搬出沈府,再親自把烏裘接回來。

其實搬出去這件事,從兩年前沈隨安就有所打算了。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後,她發現顧雲熙跟沈家人應該合不太來。沈隨安不願意勉強夫郎去迎合別人,況且顧雲熙也一直想要更寬廣的居所跟更漂亮的院子,到時候可以給他一些地方讓他自己設計,想必他也會很開心的。

有點事做總比悶在家郁郁寡歡的好。

所以在一年多前,沈隨安就開始給顧雲熙籌劃他二十歲的生辰禮物——一方位於王城東面的覆合型院落,距離沈家主宅大概有半個時辰的車程。

她親自監工,請了最好的匠人來設計院落,也讓李側君幫忙參考了很多,前幾日也算徹底完工,只差再收拾收拾,好好養護一段時間,等顧雲熙生辰後就可以直接入住了。她確實舍不得把自己喜歡的東西都舍棄,但也不會一直不顧夫郎的意願。

沈隨安想,到時候就把烏裘放在沈府雲水居,差人照料著,經常回來看看。這樣既不會起沖突,也可以養烏裘。她告知顧雲熙,只需要在找到合適的收養人之前,再讓烏裘留在這裏幾天就好。

對此,顧雲熙不置可否。

可沈隨安沒想到的是,就在妻夫二人商議過這件事的兩天後,本來老老實實待在偏房中的烏裘忽然不見了。

也是在同一天下午,李側君急急忙忙地找到了沈隨安,他說,沈涵今日想準備出門逛逛,可一直到現在接近天黑都沒有回來。沈隨安面色凝重地差暗衛去尋找,另一邊的家主沈路差點都要報官,一直到暗衛那邊傳來平安的消息,一家人才放下心。

等到沈涵一行人回了家,沈隨安過去一看,就見自己的弟弟臉色煞白,嘴唇都被咬出了血,平日裏最喜歡跟二姐一起玩的小孩,此刻卻怕得不行,兩眼都哭紅了。

在沈隨安哄了好半天後,沈涵才總算不再緊繃,低聲抽泣,一字一句地道歉:“對不起、二姐……嗚……小涵、小涵沒用,把烏裘弄丟了……”

*

沈涵病了。比起找烏裘那次受的寒,更大的問題是他十分害怕,害怕被二姐厭棄,也害怕被二姐的夫郎責怪。即便有沈隨安去安撫,去保證不會因為這件事怪他,效果也不大,小涵始終覺得是自己的錯。

狗不會無故走丟的。

烏裘現在還是幼犬,每次帶出去應該都是被抱在懷裏,牢牢抓住才對。一般被抱住時,烏裘很少會強烈掙紮,只會乖乖窩在人手臂裏睡覺。沈隨安面上沒有深究這件事,只是在安撫弟弟,但從那天下午,調查就開始了。

在第三天的夜裏,暗衛寒霜把一個被綁起來的女人送到了沈隨安面前,單膝跪地,稟報調查結果。這女人是沈涵的一名貼身侍衛,寒霜看到了她在往沈府外轉移一匣銀子。

沈隨安低斂眼眸,翻動書頁,分出一點心思聽著女人說她只是一時鬼迷心竅,被銀子蒙蔽,才答應了那男人的話。她本以為只是裝作不小心弄丟了狗,也沒想到小公子會生一場大病。

“所以,是誰讓你這麽做的?”沈隨安輕聲問。

“那人蒙了面,卑職不知是何人……”女人顫顫巍巍地回答,“但卑職註意到,他右手小拇指的裏側,有一道不明顯的疤……看起來像、像是被尖銳的東西紮過……”

“把他給你的命令重覆一遍。”

“那個人說……”女人咽了口唾沫,“把今天會出現在沈涵身邊的狗帶走,讓它永遠也回不來……事成之後、管住你的嘴……”

“那你是怎麽做的?”明明是平靜的語氣,卻更讓人心底發涼。

“我、我……”她的聲音幾乎快消失了,“我把它帶走後,扔進了,抱州河……”

沈隨安合上了書。

“寒霜,這個人交給李側君處理。青竹,跟我去看看我夫郎。”

還真是巧合。這個傷疤的描述,跟她夫郎身邊那位貼身男侍晚黛手上的疤痕,簡直一模一樣。

要不是墨竹曾經和她提過,晚黛很在意自己手上一處不起眼的疤痕,經常往上面塗藥膏,她還真不一定能註意得到。看來,往夫郎身邊放那麽一兩個自己的人,是有點好處的。

起碼不會一直被他蒙在鼓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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