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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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 17 章
“你平時都喜歡幹什麽啊?”秦躍的眼睛很大——物理意義上的大,搶奪視線的大……
現在這雙大大的眼睛,靈活的眼珠,炯炯如炬的視線,全都集中在明朔的身上。秦躍用盡了渾身解數,尋求他的關註。
明朔呷了一口咖啡,回:“工作,健身,沒什麽特別的。”
秦躍等那句“你呢”等了許久卻沒等到,只好自顧自地說:“我平時喜歡打網球和高爾夫,不過不怎麽去室外打,因為會曬黑。哦對了,我紫外線過敏,曬太陽久了渾身會起小紅疹子,你要記得哦。”
“好。”明朔說著,註意力其實早就分散到咖啡店的四處,甚至有一部分還在牽掛著臨行前看了一半的合同。
秦躍的話題庫逐漸告罄,他不擅長尋找話題,平時都是別人上趕著巴結他的,他只要像明朔那樣提供敷衍了事的答案就好,那些人會十分受用地記下,然後謹慎遵循。
可現在,攻守替換,他自然讀懂了明朔對他的不屑。秦躍受不了這些,對一個人“一頭熱”的感覺深深傷害了他的自尊心,他覺得沒意思,明朔這個人沒意思,和他結婚沒意思,和他廝守一生更是不可能,想想他都要瘋。
明朔也在心裏劃了個問號,秦躍是老爺子為他精挑細選的伴侶,可是,就這?
老爺子到底是看上秦躍什麽了呢?
個性極強,能力卻不足,像個虛張聲勢的空殼……難道僅僅一句“門當戶對”,就能決定他未來的幸福了嗎?
又一段無疾而終的對話結束,相對而坐的AO沈默了,默契地各懷心事,消磨時間。
另一邊,於映央終於畫完了小黑板,然後在起身時看到了坐在窗邊的明朔和他的同伴。
是工作關系嗎?
大概不是,明朔的手邊沒有電腦,神情也不似在思考,望著窗外出神。
那是親戚嗎?
恐怕也不像,親人不會如此生疏,親人也不會不停打量明朔,後背挺得很筆直,儀態端莊,連喝一口飲料都要揩揩唇角……
答案不言而喻,明朔對面坐著的,可能就是他未來的Omega了。
掌心裏的粉筆逐漸發熱,於映央更用力地握著,發洩般將粉筆碎成幾段。
他想起幾天前,自己曾興沖沖地告知明朔,他終於找到了兼職,就在他們公司附近的咖啡店。
明朔面無表情地道了句恭喜,片刻後又問:“於映央,你很缺錢嗎?”
於映央搖頭否認。
那時候他還以為明朔很疲憊,所以反應冷淡;現在想起來,明朔是真的不在乎。
不在乎,所以才會帶著戀愛對象來他工作的店裏喝咖啡;不在乎,所以從進店到現在,連聲招呼都不屑跟他打。
不在乎,所以不介意被他看到,反正明朔認定,這一切都跟他沒什麽關系。
於映央理了理圍裙,回到收銀臺前,在正對著秦躍坐定的方向站定。
他想,原來這就是明朔喜歡的Omega——長得真好看啊,面龐精致,氣質貴矜,像只翅羽豐滿、昂首挺立的白天鵝。
靠窗的座位因為那一A一O美得像一幅油畫,收銀臺後的於映央則像個灰突突的醜小鴨。
於映央的心漸漸空了一塊,隨後又被無法抑制的嫉妒泡得發脹,酸澀的液體充斥他的胸腔。
憑什麽啊,他默默地問,憑什麽啊?
.
不久,花店的人上門送花。
咖啡店主打有機,所以在布置上選用當季鮮花,每隔兩天換一次,店裏大大小小的花瓶和墻壁上的藝術裝置都要照顧到,是一項辛苦又需要審美的工作。
於映央跑去結結實實地抱住花包,走到剛才畫畫的那個角落。咖啡店沒有後廚,他只能一個人蹲在那裏將花拆封,修剪枝葉,又提著很大的水桶過來,將花浸泡其中,喚醒根莖的活力。
明朔百無聊賴,幹脆坐在那兒看著於映央伺候花草,不理解每個月拿著豐厚的生活費的於映央為什麽要做這麽辛苦的兼職。
其實如果他好好解釋,自己當然願意在公司裏給他找個實習。畢竟於映央學的是計算機,專業對口,也能給公司帶來一定幫助。
秦躍是什麽專業來著?
明朔將於映央框在視線裏,看他耐心剪掉玫瑰花莖上的刺……沒有留意,已經被他全然忽略的同伴,此刻的視線也聚焦在角落裏的Omega身上。
秦躍突然起身,走過去拍了拍於映央的肩膀。
“請問你媽媽是於謹溫嗎?”
於映央楞住,沒想到能在異國他鄉的咖啡店裏,驟然聽到過世母親的姓名。
“我是秦躍,你媽媽之前是在我家做事的。”
怕他不信,秦躍眼神一晃,隨即扯了扯於映央圍裙下面的衛衣袖子,“喏,你這件衣服原本是我的,剛買回來就被煙燙了個洞。阿姨就說,把它帶回去給你穿……”
秦躍突然扶著於映央的肩膀,拉著他站起來,然後扯起他一側的衣擺說,“看吧,就在這裏,這裏被我的煙燙了個洞。不光這件,你的好多件衣服應該都是我的,每次我要阿姨幫我丟衣服,她都會偷偷藏幾件,後來只要我有不想穿的衣服了,都會拿去送給阿姨。”
丟破爛兒而已,被秦躍形容成了一種恩典。
終於從一段糟糕透頂的約會中得到短暫解脫,他拉著於映央,全然不顧對方窘迫的神色,訴說著對於於謹溫的記憶。剛開始用的詞還是“阿姨”、“傭人”,後來就變成了中英夾雜的“maid”和“cleaner”。
於映央的臉色微變,抗拒地向後縮,“不好意思,我現在在工作,不方便跟您講話。”
“有什麽嘛,我是顧客啊,店員跟顧客溝通不是天經地義的嗎?”秦躍不依不饒。
明朔忍不住走來一探究竟,卻被秦躍一把拉到身邊。
“你應該認識明朔的吧?出了事兒才知道原來你們算是一家人,不過到了霧市之後,你們有聯系嗎?”
秦躍這樣腦袋空空的富家小少爺,鮮少了解商界動向,更不知道於映央現在就住在明朔家。
於映央於是簡短地答,“我剛來的時候,明朔陪我去看過病。後來我們一起接受了兩次媒體采訪,除此以外沒什麽聯系。”
秦躍“哦”了一聲,很容易便相信了。
也是,如果於映央真的攀上了明朔,就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在咖啡店打工,身上穿著他幾年前丟到的衣服。
.
秀夠了優越感,秦躍拉著明朔回到座位。
這一次,他擁有了新的話題,聊起於謹溫在他們家做事時的事情,聊起她的斤斤計較、便宜占盡,以及她突然的噩耗和由此牽扯出的那段逸聞……
倏然,角落裏炸響一陣清脆的玻璃破碎聲。
視線順著聲音的源頭追溯,只見於映央捂著後頸緩緩蹲在地上,雙腿脫力,頭重腳輕,直直往地上杵——
好在老板就在附近,聞聲趕過來,及時扶住他,驚魂未定地問:“怎麽了?哪裏有問題?你還好嗎?”
於映央從口袋裏掏出求助卡,塞給店長,“打,打電話……”
“電話?”老板嚇壞了,扶著他向後傾,讓他坐在地上,“電話,我這就去打電話,你別害怕,會沒事的!”
老板穿過圍觀的人群,從櫃臺的抽屜裏取出手機,撥通了腺體研究所的電話。
等他描述了大致情況和位置,抓著手機返回角落時,於映央已經被一個客人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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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平時都喜歡幹什麽啊?”秦躍的眼睛很大——物理意義上的大,搶奪視線的大……
現在這雙大大的眼睛,靈活的眼珠,炯炯如炬的視線,全都集中在明朔的身上。秦躍用盡了渾身解數,尋求他的關註。
明朔呷了一口咖啡,回:“工作,健身,沒什麽特別的。”
秦躍等那句“你呢”等了許久卻沒等到,只好自顧自地說:“我平時喜歡打網球和高爾夫,不過不怎麽去室外打,因為會曬黑。哦對了,我紫外線過敏,曬太陽久了渾身會起小紅疹子,你要記得哦。”
“好。”明朔說著,註意力其實早就分散到咖啡店的四處,甚至有一部分還在牽掛著臨行前看了一半的合同。
秦躍的話題庫逐漸告罄,他不擅長尋找話題,平時都是別人上趕著巴結他的,他只要像明朔那樣提供敷衍了事的答案就好,那些人會十分受用地記下,然後謹慎遵循。
可現在,攻守替換,他自然讀懂了明朔對他的不屑。秦躍受不了這些,對一個人“一頭熱”的感覺深深傷害了他的自尊心,他覺得沒意思,明朔這個人沒意思,和他結婚沒意思,和他廝守一生更是不可能,想想他都要瘋。
明朔也在心裏劃了個問號,秦躍是老爺子為他精挑細選的伴侶,可是,就這?
老爺子到底是看上秦躍什麽了呢?
個性極強,能力卻不足,像個虛張聲勢的空殼……難道僅僅一句“門當戶對”,就能決定他未來的幸福了嗎?
又一段無疾而終的對話結束,相對而坐的AO沈默了,默契地各懷心事,消磨時間。
另一邊,於映央終於畫完了小黑板,然後在起身時看到了坐在窗邊的明朔和他的同伴。
是工作關系嗎?
大概不是,明朔的手邊沒有電腦,神情也不似在思考,望著窗外出神。
那是親戚嗎?
恐怕也不像,親人不會如此生疏,親人也不會不停打量明朔,後背挺得很筆直,儀態端莊,連喝一口飲料都要揩揩唇角……
答案不言而喻,明朔對面坐著的,可能就是他未來的Omega了。
掌心裏的粉筆逐漸發熱,於映央更用力地握著,發洩般將粉筆碎成幾段。
他想起幾天前,自己曾興沖沖地告知明朔,他終於找到了兼職,就在他們公司附近的咖啡店。
明朔面無表情地道了句恭喜,片刻後又問:“於映央,你很缺錢嗎?”
於映央搖頭否認。
那時候他還以為明朔很疲憊,所以反應冷淡;現在想起來,明朔是真的不在乎。
不在乎,所以才會帶著戀愛對象來他工作的店裏喝咖啡;不在乎,所以從進店到現在,連聲招呼都不屑跟他打。
不在乎,所以不介意被他看到,反正明朔認定,這一切都跟他沒什麽關系。
於映央理了理圍裙,回到收銀臺前,在正對著秦躍坐定的方向站定。
他想,原來這就是明朔喜歡的Omega——長得真好看啊,面龐精致,氣質貴矜,像只翅羽豐滿、昂首挺立的白天鵝。
靠窗的座位因為那一A一O美得像一幅油畫,收銀臺後的於映央則像個灰突突的醜小鴨。
於映央的心漸漸空了一塊,隨後又被無法抑制的嫉妒泡得發脹,酸澀的液體充斥他的胸腔。
憑什麽啊,他默默地問,憑什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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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花店的人上門送花。
咖啡店主打有機,所以在布置上選用當季鮮花,每隔兩天換一次,店裏大大小小的花瓶和墻壁上的藝術裝置都要照顧到,是一項辛苦又需要審美的工作。
於映央跑去結結實實地抱住花包,走到剛才畫畫的那個角落。咖啡店沒有後廚,他只能一個人蹲在那裏將花拆封,修剪枝葉,又提著很大的水桶過來,將花浸泡其中,喚醒根莖的活力。
明朔百無聊賴,幹脆坐在那兒看著於映央伺候花草,不理解每個月拿著豐厚的生活費的於映央為什麽要做這麽辛苦的兼職。
其實如果他好好解釋,自己當然願意在公司裏給他找個實習。畢竟於映央學的是計算機,專業對口,也能給公司帶來一定幫助。
秦躍是什麽專業來著?
明朔將於映央框在視線裏,看他耐心剪掉玫瑰花莖上的刺……沒有留意,已經被他全然忽略的同伴,此刻的視線也聚焦在角落裏的Omega身上。
秦躍突然起身,走過去拍了拍於映央的肩膀。
“請問你媽媽是於謹溫嗎?”
於映央楞住,沒想到能在異國他鄉的咖啡店裏,驟然聽到過世母親的姓名。
“我是秦躍,你媽媽之前是在我家做事的。”
怕他不信,秦躍眼神一晃,隨即扯了扯於映央圍裙下面的衛衣袖子,“喏,你這件衣服原本是我的,剛買回來就被煙燙了個洞。阿姨就說,把它帶回去給你穿……”
秦躍突然扶著於映央的肩膀,拉著他站起來,然後扯起他一側的衣擺說,“看吧,就在這裏,這裏被我的煙燙了個洞。不光這件,你的好多件衣服應該都是我的,每次我要阿姨幫我丟衣服,她都會偷偷藏幾件,後來只要我有不想穿的衣服了,都會拿去送給阿姨。”
丟破爛兒而已,被秦躍形容成了一種恩典。
終於從一段糟糕透頂的約會中得到短暫解脫,他拉著於映央,全然不顧對方窘迫的神色,訴說著對於於謹溫的記憶。剛開始用的詞還是“阿姨”、“傭人”,後來就變成了中英夾雜的“maid”和“cleaner”。
於映央的臉色微變,抗拒地向後縮,“不好意思,我現在在工作,不方便跟您講話。”
“有什麽嘛,我是顧客啊,店員跟顧客溝通不是天經地義的嗎?”秦躍不依不饒。
明朔忍不住走來一探究竟,卻被秦躍一把拉到身邊。
“你應該認識明朔的吧?出了事兒才知道原來你們算是一家人,不過到了霧市之後,你們有聯系嗎?”
秦躍這樣腦袋空空的富家小少爺,鮮少了解商界動向,更不知道於映央現在就住在明朔家。
於映央於是簡短地答,“我剛來的時候,明朔陪我去看過病。後來我們一起接受了兩次媒體采訪,除此以外沒什麽聯系。”
秦躍“哦”了一聲,很容易便相信了。
也是,如果於映央真的攀上了明朔,就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在咖啡店打工,身上穿著他幾年前丟到的衣服。
.
秀夠了優越感,秦躍拉著明朔回到座位。
這一次,他擁有了新的話題,聊起於謹溫在他們家做事時的事情,聊起她的斤斤計較、便宜占盡,以及她突然的噩耗和由此牽扯出的那段逸聞……
倏然,角落裏炸響一陣清脆的玻璃破碎聲。
視線順著聲音的源頭追溯,只見於映央捂著後頸緩緩蹲在地上,雙腿脫力,頭重腳輕,直直往地上杵——
好在老板就在附近,聞聲趕過來,及時扶住他,驚魂未定地問:“怎麽了?哪裏有問題?你還好嗎?”
於映央從口袋裏掏出求助卡,塞給店長,“打,打電話……”
“電話?”老板嚇壞了,扶著他向後傾,讓他坐在地上,“電話,我這就去打電話,你別害怕,會沒事的!”
老板穿過圍觀的人群,從櫃臺的抽屜裏取出手機,撥通了腺體研究所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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