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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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把羅文雁送回宿舍,陳渝就回自己的宿舍了。

一個人如果每天都要經歷一段不想面對又不得不面對的場景,那他大概總是抑郁的,或者心事重重。陳渝每次回宿舍,心理上都仿佛遇到劫難,要經歷一次考驗。他一直怨恨大學宿舍是沒有辦法選擇的,就像一次雙色球,碰到什麽樣的人,就不得不與之相處,不管他是什麽風格,什麽脾氣,什麽嗜好,什麽習慣,都要心存芥蒂地面對四年。

他們在讀的校區宿舍樓很老舊,樓房的年紀和他們差不多大了,外立面不光鮮,銹跡斑駁,也倒不必計較。恓惶的是裏面,倒是寬敞,可電路水路都過了時,承載能力有限,生活起居自然有很多不便。所有宿舍的格局都一樣,分裏外兩間,裏間是上下鋪,是就寢的地方;外間放著書桌和衣櫃,有個不大不小的客廳,起居活動多在這裏。

陳渝的宿舍還算幹凈,不至於窗明幾凈,但最起碼,物品還是出現在它該出現的位置,椅子上雖然堆滿了東西,可它還是在地上,也還是立著的;地面雖然放著很多亂七八糟的雜物,起碼還留出了一條不寬不窄的路,可供人行走。

這都不重要。在面對舍友的時候,陳渝總有一種面對磨難的感覺。

他的舍友林芃菲向別人介紹宿舍四名成員的時候,有一句慣用的說法,叫作:陳渝佟展林芃菲,苗條彭鈺壓千斤。

彭鈺是個白凈肥膩的胖子,林芃菲時常為了氣他而故意說他苗條,並且調侃他能抵過“千斤萬碼”。事實上,林芃菲自己現在也是個胖子,但因為他是大學之後才吃胖的,所以他總說自己的胖是暫時的,而彭鈺的胖則是與生俱來並將永久持續的。

他們七層高的宿舍樓坐北朝南,位於金陵大學這個校區東南方的邊緣。站在宿舍樓上再向東南望,能夠看到一望無際的農田——校區處在南京的市郊。春天金黃的油菜花和夏天碧綠、秋天褐黃的稻田,像是校園的背景圖片一樣定期切換,從七樓可以清楚地看見這些自然風景的光臨和消退。

他們的宿舍就在七樓,佟展和林芃菲住在下鋪,陳渝住在佟展上鋪,彭鈺住在林芃菲上鋪。

佟展是學院籃球隊隊員,他的床邊長年貼著兩張籃球海報,一張上面是籃球明星麥迪和姚明的合影,兩個人互相搭著肩,微微笑著;另一張是麥迪單獨的海報,右耳帶著閃亮的鉆石耳釘,雙手交叉著,手臂上的聖經紋身清晰可見,紋身的內容是:凡是為攻擊我而造的武器必將摧毀,凡是在審判中詆毀我的言論必將定罪。那期間的麥迪是幾乎所有中國籃球迷的偶像,故事傳奇,球風瀟灑,魅力風騷,把一眾男生的關註都掠奪了,佟展也曾是他的擁躉,把他視為一種行為激勵。

彭鈺的床邊什麽也沒貼——也不需要貼東西,他的蚊帳常年四季都不摘下來。陳渝原本以為,他留著蚊帳是童趣使然,也曾問他為什麽不摘掉,他回答說:“忘記了。”對於這樣的答案,陳渝深信不疑。以彭鈺的風格,別人有理由相信,他對周遭事物之淡然是他心裏態度的真實表達。林芃菲曾經用九陽真經中的一首詩描述彭鈺:“他強由他強,清風扶山崗。他橫由他橫,明月照大江。”當然,這描述的是彭鈺最常呈現的狀態——巋然不動地捧著書看小說。只要有小說在,彭鈺可以兩耳不聞窗外事,紋絲不動一整天。

林芃菲的床邊也有海報,貼的是搖滾明星約翰列儂。海報中列儂的眼睛被長頭發和墨鏡渲染得極為神秘,讓人看一眼便印象深刻。

陳渝已經把海報上人物的形象刻進了腦海裏,直到幾年後,他仍然能記得列儂和蒙娜麗莎微笑時弧度相似的嘴唇。然而,他幾乎沒有主動聽過一首約翰列儂或者披頭士的歌,他當時認為喜歡搖滾的人都是刻意和不可一世的,一如他對林芃菲的印象。

林芃菲不僅喜歡搖滾樂,而且玩搖滾,他很擅長彈吉他,也會打架子鼓。大一大二的時候,他和其他學院的幾名學生組成的樂隊經常被邀請在各個學院或社團舉辦的晚會中表演。但自從大三時他無意中看到了自己的表演視頻,之後就毅然退出了這個舞臺,大概因為他覺得,一個一百八十斤的胖子在臺上搖頭晃腦和嘶吼太過怵目的緣故。

彭鈺說他根本就是自慚形穢。他默然不語。

自那之後,林芃菲也確實不再上臺表演,但他還是會在宿舍裏創作一些小調自娛自樂。

佟展評價林芃菲時,說他有一點男子漢氣概,也沒有很強;有一點文藝氣息,也沒有很多;有一點痞子氣質,也沒有很濃;有一點學究氣場,也沒有很大。

他回覆說:“馬馬虎虎!”

彭鈺說他是滿瓶不動半瓶搖。

他讓彭鈺閉嘴反思認知。

張甫元——他們宿舍的常客之一——用簡短的一個字評價他:作。

他盯住張甫元罵了很久,罵他是霧裏看花水中望月井底之蛙門縫之見意見很多見識不足,諸如此類,滔滔不絕。

馮碧江——他們宿舍的常客之二——用另外一個字評價他:酷。

他深以為然。

在別人看來,他們宿舍裏幾個人互相之間的關系是非常融洽的,對外的外交也很成功,陳渝也這麽認為,但是要除過自己。

林芃菲和佟展雖然家鄉相隔千裏,但卻像生來就相識一樣,常常吃飯、上課、洗澡、外出都相伴相隨。陳渝記得,大二的時候,佟展因籃球比賽扭傷了腳踝,林芃菲曾連續幾天熬夜為他換藥,還四處咨師訪友,取經問道,得了熱酒精按摩的秘方,天天捧著腳為他搓揉。

陳渝跟宿舍裏三個人相處得很不愉快,他白天很少待在宿舍,也幾乎不和舍友一起吃飯、打牌、喝酒。從大一時起,他就離他們的生活很遠,甚至很厭煩他們,因為他們常糾集一幫獐頭鼠目的人在宿舍裏聊一些烏煙瘴氣的天,他覺得他們把整個宿舍都作踐了。

他不喜歡宿舍裏每天都這麽多人,因為很影響他看書,也為起居帶來很多不便。因此,這些人在他眼裏通通都很“犯嫌”,林芃菲尤甚。又因為他們不管在學習或是課外實踐上,又沒有一項成績,只會弄性耍嘴,因而他雖沒有說出來,但心裏對他們卻十分嫌惡和鄙視。

他認為他們整天是浴在一灘爛泥裏,病入骨髓,已經是司命之所屬,根本就是無可救藥的。

有一次,在他們散場後打掃衛生的時候,陳渝便故意摔摔打打,怨說每次都搞得這樣晚!這樣亂!又罵那些人如同蠅群虱隊,只會胡謅亂扯、任斷混撒!

林芃菲那天喝了酒,罵陳渝道:“你要是看不慣,就搬到別的宿舍去!”

陳渝是不怕和他們頂牛的,他心想,既然你們合夥傾軋,我就伸出肩膀去和你們擠一擠。可是當他把肩膀伸過去的時候,卻撲了個空——他們自行讓步了。他認為,他們的妥協是還算有自知之明。

時間一長,他們像什麽都沒發生過一樣,照常和陳渝打招呼說話。可陳渝卻一直憤恨不平,像是心臟上垂了一個小沙包,每次回到宿舍,沙包就被人往下拽一下,痛如摘膽剜心。

他也因此養成了一個習慣:每天都很晚回宿舍。

他大學時期一直很獨立,幾乎不參加什麽集體活動,除了大二時短暫參加的讀書協會,他也只參加了演講協會一個社團,業餘生活好像不很豐富,但他自己卻覺得怡然。

至於演講,他認為那是完全可以一個人完成的事情,他不需要求助或攀附別人就可以做得很好。他基本不參加協會裏與演講無關的其他活動,只把一頭勁全用在訓練上。

他癡迷各種演講技巧,熟悉幾乎所有演講類型開場、敘述、結尾的呈現方式,譬如他曾花了兩周時間挖掘演講中列舉、發問、故事、訴求等開場方式的修辭、包袱和表達語氣,以求在第一時間就抓住聽眾的心。

他幾乎做每一件事,最終都要達到這種通透的效果。

對於演講中每一部分的時間布局,他也做過深刻的剖析,因此,拿到一個題目,他通常稍微查閱一點資料,整個演講的架構就在他的腦海中形成了。

那時的演講比賽,他並沒有十分豐富的經歷去展示,幸好其他人也沒有,但是他卻有足夠多的閱讀經歷,把那些書本中的經典人物、思想,總結或者編排成一個故事,應付一場比賽或分享便綽綽有餘了。經歷不豐富,但還是有,他還有自己田徑冠軍的經歷,每周六十公裏的訓練,那在別人看來,也很勵志。

他還有一個得天獨厚的優勢:他的嗓音很渾厚,幾乎不用太用力,就可以發出鏗鏘的聲音。

大二的時候,學校裏的演講比賽陳渝出人預料地拿到了冠軍,一時間在學院裏成為了小有名氣的角色。他也成功地向大家證明了他不光是學習厲害,其他方面也不輸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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