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埃及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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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埃及之行
馬爾斯的義父走後,留了個叫烏尼的大兵照顧他。烏尼見馬爾斯身上還殘留了點血汙,忙打了盆清水,幫他擦拭。
水裏倒影出了一張孩子的臉,正是馬爾斯孩童時的模樣。長長的睫毛,藍寶石般璀璨的眼眸,白嫩的皮膚被曬成了豬肝色,還卷了皮,看著有些可怖。那頭橘棕色的短發,被烏尼剃了個幹凈,只留下了腦袋右邊的一小撮,被編成了根小辮子,甚是滑稽。
穿越前,馬爾斯是個二十二歲的法國青年,畢業於皇家藝術學院。他在巴黎待了幾個月後,回到了闊別多年的家鄉:普羅旺斯。
據說他母親家原來很有錢,可惜家道中落,一蹶不振。他父親是拿破侖手下的一名土兵,當年行軍經過小鎮,曾向在路邊擠牛奶的母親討杯水喝,愛情就這樣誕生了。可還沒等他出生,反法聯盟成立,父親被迫重回戰場,從此和家裏失了音訊。他成了個沒父親的孩子,靠著母親擠牛奶剪羊毛的微薄收入生活。
鄰居大嬸們,多是些農婦,祖祖輩輩生活在小鎮上。她們閑暇時愛聚在一起八卦。在她們的眼裏,馬爾斯的母親心高氣傲,花光了積蓄供兒子去巴黎學繪畫,以為他會成為一名藝術家,體面地賺大錢,結果他在巴黎混不下去了,只能灰溜溜地跑回家,還不如她們那些在地裏幹農活的兒子省心。
閑言碎語總有幾句飄進了馬爾斯的耳朵,他什麽也沒說,但心裏很不是滋味。他不希望含辛茹苦把他養大的母親被人說三道四。他不是沒有才華,也不是不夠努力,只是他一個鄉下來的年輕人,在人才濟濟的巴黎,沒有人脈,沒有背景,成名談何容易。
回到家鄉後,馬爾斯沒有放棄,白天繼續畫畫,晚上在當地的一家高檔酒吧打工,以維持生計。高檔酒吧不像普通的小酒館那般嘈雜喧囂,客人們都是些儀態端莊,衣著考究的鄉紳貴婦。他們聚在這裏,一坐就是一晚上,說話輕聲細語,舉止優雅得體。在征得老板的同意後,馬爾斯把自已最得意的畫作掛在了酒吧醒目的位置,他幻想著能在這裏遇到欣賞他的伯樂。
1827年末的一個傍晚,馬爾斯像往常一樣,換好了制服,站在吧臺後,微笑著等候今晚的客人。酒架上排列著法國各地的葡萄酒和從國外進口的烈酒,被歐洲大藝術家們奉為靈感繆斯的苦艾酒也在其列。他偶爾會嘗一嘗,來尋求創作的靈感。
馬爾斯長得很好看,皮膚白皙到透明,橘棕色的長發柔軟飄逸,藍寶石般的眼眸深邃而迷人,群青色的制服突顯了他高挑修長的身材。他本就帶著藝術家的優雅,經過短暫的形體舉止培訓後,又添了幾分高貴的氣質。店長對他很滿意,有他在,頓覺自已店的檔次都提升了。
夜幕降臨,外面飄起了鵝毛大雪。酒館裏很快就坐滿了人,酒精混合著雪茄的香味充斥其間。悠揚的樂曲響起,一對男女歌手站在鋼琴邊,為眾人獻唱《愛是藍色的》。
“……愛情是那樣甜蜜,我的生活是那樣甜蜜,在你的懷抱裏……當我和你在一起……愛情是灰色的。當你離去,我的心在下雨……天空是灰色的,大雨傾盆而下,當你不在這裏……就像奔流的水,我的心追逐著你的愛。愛情是藍色的,天空是藍色的,當你回來……當你牽起我的手……”
他們迷人的嗓音讓馬爾斯沈醉,不禁有些神往。世間真的有這樣的愛情嗎?
“馬爾斯。”一個男人在吧臺邊,最靠近他的位子上坐下。
他不得不收起心神,趕緊招呼:“今天想來點什麽?”
“和平常一樣。”
這個男人名叫弗蘭克,是上個月才來到小鎮上的。傳聞他是個巴黎的貴族,但誰也說不清他是哪個公爵子爵家的。他總是打扮得很精致,一身巴黎高定的服裝:卷檐高筒帽,法蘭絨的燕尾服,襯衣用的是中國的絲綢,連那兩顆袖扣也必須是來自波斯灣的珍珠。全身上下無不透著兩個字:優(有)雅(錢)。再加上長相俊美,明眸皓齒,眼波流轉間自帶一種風情。自從他出現在小鎮上,他就成了全鎮姑娘們的最愛,男人們的情敵。
馬爾斯從酒架上取下一瓶玫瑰葡萄酒。這是當地特產,色澤粉紅,香味清淡,但口感卻很野性,還帶著幾分粗獷的韻味。
他倒了一杯,推到了弗蘭克的面前,又給自已滿上了一杯。最近,弗蘭克隔三差五會來小酒館喝酒,每次都會請他喝一杯。一來二去,兩人很是投緣。
弗蘭克接過紅酒,抿了一口,慢悠悠地說:“馬爾斯,我很快就要離開這裏了。我叔叔羅瑟裏尼組了支埃及考察隊,讓我和他一起去。”
十九世紀初,歐洲陷入了對古埃及文明的狂熱。貴族和富人們聚會時,都愛拿出自家收藏的古埃及物件,互相鑒(攀)賞(比)。即使是一枚做工粗鄙的古埃及平民護身符,被運到歐洲後也能在市場上賣出高價。在金錢的驅使下,數不清的探險家和投機分子紛紛前往埃及,文物販子和制假者也緊隨其後。很多人因此發了財,但更多的人空手而歸,甚至葬身茫茫沙漠。
馬爾斯曾聽弗蘭克說過,他大學時讀的是歷史,難道他富裕的生活來源於這門危險的營生?
一個頗有姿色,高挑豐滿的姑娘走了過來,貼著弗蘭克坐下。她是小鎮的頭號名媛,名叫伊娃。今天她穿了一條紅色高腰天鵝絨裙,當下最時尚的大燈籠袖款式。頭上戴著一頂紅色絨布貝雷帽,裝飾了羽毛和蕾絲,在左額頭的位置,還插著一朵嬌艷的玫瑰花。馬爾斯知道,弗蘭克最喜歡紅色,最喜歡玫瑰花,伊娃今天這番打扮顯然是為了討好他。
伊娃殷勤地給弗蘭克的杯子裏滿上酒,嬌滴滴地說:“弗蘭克先生,聽說你要去埃及了?帶上我好不好?”
弗蘭克捏捏她粉嫩水潤的小臉蛋,笑道:“埃及風沙大,又幹又曬。乖,等我回來,送你兩件玩玩就是。”
伊娃嘟著小嘴,有些不高興了。
弗蘭克摸下手上的那枚碩大的瑪瑙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去,找珍妮玩吧。”
伊娃得了戒指,頓時喜笑顏開,扭著纖細的腰肢,找閨蜜顯擺去了。
打發走了伊娃,弗蘭克舉起紅酒杯,輕輕地搖晃著,繼續著剛才的話題:“我叔叔正在招畫師,報酬豐厚,有興趣一起去嗎?”
昏黃的煤油燈下,粉紅色的迷人液體流動著。那個遙遠而神秘的文明古國,對每一個歐洲人都充滿著致命的誘惑。
馬爾斯心動了。“我,行嗎?”
“知道商博良吧?是他和我叔叔一起組的隊。這可是一次讓人夢寐以求的探險之旅,你可不要錯過啊!”
商博良是法國著名的語言學家。六年前,他破譯了象形文字,為世界打開了一扇通往古埃及這個文明古國的大門。之後,他受聘成為了盧浮宮埃及館館長。
能結識這樣有名望、有學識的人,也許是個不錯的機會?馬爾斯一口飲下杯中的紅酒。“什麽時候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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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斯的義父走後,留了個叫烏尼的大兵照顧他。烏尼見馬爾斯身上還殘留了點血汙,忙打了盆清水,幫他擦拭。
水裏倒影出了一張孩子的臉,正是馬爾斯孩童時的模樣。長長的睫毛,藍寶石般璀璨的眼眸,白嫩的皮膚被曬成了豬肝色,還卷了皮,看著有些可怖。那頭橘棕色的短發,被烏尼剃了個幹凈,只留下了腦袋右邊的一小撮,被編成了根小辮子,甚是滑稽。
穿越前,馬爾斯是個二十二歲的法國青年,畢業於皇家藝術學院。他在巴黎待了幾個月後,回到了闊別多年的家鄉:普羅旺斯。
據說他母親家原來很有錢,可惜家道中落,一蹶不振。他父親是拿破侖手下的一名土兵,當年行軍經過小鎮,曾向在路邊擠牛奶的母親討杯水喝,愛情就這樣誕生了。可還沒等他出生,反法聯盟成立,父親被迫重回戰場,從此和家裏失了音訊。他成了個沒父親的孩子,靠著母親擠牛奶剪羊毛的微薄收入生活。
鄰居大嬸們,多是些農婦,祖祖輩輩生活在小鎮上。她們閑暇時愛聚在一起八卦。在她們的眼裏,馬爾斯的母親心高氣傲,花光了積蓄供兒子去巴黎學繪畫,以為他會成為一名藝術家,體面地賺大錢,結果他在巴黎混不下去了,只能灰溜溜地跑回家,還不如她們那些在地裏幹農活的兒子省心。
閑言碎語總有幾句飄進了馬爾斯的耳朵,他什麽也沒說,但心裏很不是滋味。他不希望含辛茹苦把他養大的母親被人說三道四。他不是沒有才華,也不是不夠努力,只是他一個鄉下來的年輕人,在人才濟濟的巴黎,沒有人脈,沒有背景,成名談何容易。
回到家鄉後,馬爾斯沒有放棄,白天繼續畫畫,晚上在當地的一家高檔酒吧打工,以維持生計。高檔酒吧不像普通的小酒館那般嘈雜喧囂,客人們都是些儀態端莊,衣著考究的鄉紳貴婦。他們聚在這裏,一坐就是一晚上,說話輕聲細語,舉止優雅得體。在征得老板的同意後,馬爾斯把自已最得意的畫作掛在了酒吧醒目的位置,他幻想著能在這裏遇到欣賞他的伯樂。
1827年末的一個傍晚,馬爾斯像往常一樣,換好了制服,站在吧臺後,微笑著等候今晚的客人。酒架上排列著法國各地的葡萄酒和從國外進口的烈酒,被歐洲大藝術家們奉為靈感繆斯的苦艾酒也在其列。他偶爾會嘗一嘗,來尋求創作的靈感。
馬爾斯長得很好看,皮膚白皙到透明,橘棕色的長發柔軟飄逸,藍寶石般的眼眸深邃而迷人,群青色的制服突顯了他高挑修長的身材。他本就帶著藝術家的優雅,經過短暫的形體舉止培訓後,又添了幾分高貴的氣質。店長對他很滿意,有他在,頓覺自已店的檔次都提升了。
夜幕降臨,外面飄起了鵝毛大雪。酒館裏很快就坐滿了人,酒精混合著雪茄的香味充斥其間。悠揚的樂曲響起,一對男女歌手站在鋼琴邊,為眾人獻唱《愛是藍色的》。
“……愛情是那樣甜蜜,我的生活是那樣甜蜜,在你的懷抱裏……當我和你在一起……愛情是灰色的。當你離去,我的心在下雨……天空是灰色的,大雨傾盆而下,當你不在這裏……就像奔流的水,我的心追逐著你的愛。愛情是藍色的,天空是藍色的,當你回來……當你牽起我的手……”
他們迷人的嗓音讓馬爾斯沈醉,不禁有些神往。世間真的有這樣的愛情嗎?
“馬爾斯。”一個男人在吧臺邊,最靠近他的位子上坐下。
他不得不收起心神,趕緊招呼:“今天想來點什麽?”
“和平常一樣。”
這個男人名叫弗蘭克,是上個月才來到小鎮上的。傳聞他是個巴黎的貴族,但誰也說不清他是哪個公爵子爵家的。他總是打扮得很精致,一身巴黎高定的服裝:卷檐高筒帽,法蘭絨的燕尾服,襯衣用的是中國的絲綢,連那兩顆袖扣也必須是來自波斯灣的珍珠。全身上下無不透著兩個字:優(有)雅(錢)。再加上長相俊美,明眸皓齒,眼波流轉間自帶一種風情。自從他出現在小鎮上,他就成了全鎮姑娘們的最愛,男人們的情敵。
馬爾斯從酒架上取下一瓶玫瑰葡萄酒。這是當地特產,色澤粉紅,香味清淡,但口感卻很野性,還帶著幾分粗獷的韻味。
他倒了一杯,推到了弗蘭克的面前,又給自已滿上了一杯。最近,弗蘭克隔三差五會來小酒館喝酒,每次都會請他喝一杯。一來二去,兩人很是投緣。
弗蘭克接過紅酒,抿了一口,慢悠悠地說:“馬爾斯,我很快就要離開這裏了。我叔叔羅瑟裏尼組了支埃及考察隊,讓我和他一起去。”
十九世紀初,歐洲陷入了對古埃及文明的狂熱。貴族和富人們聚會時,都愛拿出自家收藏的古埃及物件,互相鑒(攀)賞(比)。即使是一枚做工粗鄙的古埃及平民護身符,被運到歐洲後也能在市場上賣出高價。在金錢的驅使下,數不清的探險家和投機分子紛紛前往埃及,文物販子和制假者也緊隨其後。很多人因此發了財,但更多的人空手而歸,甚至葬身茫茫沙漠。
馬爾斯曾聽弗蘭克說過,他大學時讀的是歷史,難道他富裕的生活來源於這門危險的營生?
一個頗有姿色,高挑豐滿的姑娘走了過來,貼著弗蘭克坐下。她是小鎮的頭號名媛,名叫伊娃。今天她穿了一條紅色高腰天鵝絨裙,當下最時尚的大燈籠袖款式。頭上戴著一頂紅色絨布貝雷帽,裝飾了羽毛和蕾絲,在左額頭的位置,還插著一朵嬌艷的玫瑰花。馬爾斯知道,弗蘭克最喜歡紅色,最喜歡玫瑰花,伊娃今天這番打扮顯然是為了討好他。
伊娃殷勤地給弗蘭克的杯子裏滿上酒,嬌滴滴地說:“弗蘭克先生,聽說你要去埃及了?帶上我好不好?”
弗蘭克捏捏她粉嫩水潤的小臉蛋,笑道:“埃及風沙大,又幹又曬。乖,等我回來,送你兩件玩玩就是。”
伊娃嘟著小嘴,有些不高興了。
弗蘭克摸下手上的那枚碩大的瑪瑙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去,找珍妮玩吧。”
伊娃得了戒指,頓時喜笑顏開,扭著纖細的腰肢,找閨蜜顯擺去了。
打發走了伊娃,弗蘭克舉起紅酒杯,輕輕地搖晃著,繼續著剛才的話題:“我叔叔正在招畫師,報酬豐厚,有興趣一起去嗎?”
昏黃的煤油燈下,粉紅色的迷人液體流動著。那個遙遠而神秘的文明古國,對每一個歐洲人都充滿著致命的誘惑。
馬爾斯心動了。“我,行嗎?”
“知道商博良吧?是他和我叔叔一起組的隊。這可是一次讓人夢寐以求的探險之旅,你可不要錯過啊!”
商博良是法國著名的語言學家。六年前,他破譯了象形文字,為世界打開了一扇通往古埃及這個文明古國的大門。之後,他受聘成為了盧浮宮埃及館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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