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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普拉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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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普拉美斯

“偉大的阿蒙拉,在您的見證下,我將我的權力讓渡於這個男人。在我死後,他將成為埃及的王,您最忠實的仆人,請您護佑他統治下的埃及富裕安泰!”

說話的是一位年長的法老。他身披大祭司的豹皮長袍,頭戴金線織的藍色頭巾。頭巾的邊緣用金王冠固定,在頭頂正中的位置,立著一條“眼鏡蛇”。蛇身是用來自阿富汗的青金石和產自埃及東部沙漠地區的粉紅瑪瑙,精心雕刻打磨而成。蛇眼的位置上鑲嵌了兩顆貓眼石,豎瞳神秘而深邃,透著森森寒意。

法老的臉上,抹著混合了孔雀石粉末的黑色眼影,沿著上下眼皮的邊緣一直延伸到兩邊的太陽穴。他的胸前掛著沈甸甸的項圈,是用幾百顆色澤溫潤的瑪瑙、玉髓、孔雀石和青金石珠子串接而成,項圈的兩端是兩只代表了王權的黃金荷魯斯之鷹。這件項圈是他登基之時,工人們耗費了幾個月的時間從上千件原石中精心選料、打磨、加工而成。

法老恭恭敬敬地給神像磕頭行禮,隨後鄭重地奉上了美味的面包和美酒。禮罷,他轉過身,目光落在了站在他後面的男子身上。

這個男子是一位地位顯赫的貴族將軍,年紀比法老小一些,眉宇間透著一股久經沙場的狠厲之氣。他的前胸和後腰間圍著一圈厚厚的鐵護具,護具的右側掛著一把鐵質彎刀,刀柄上鑲嵌著代表了健康的安卡和代表了重生的聖甲蟲裝飾,已經被磨得油光蹭亮。他應該是十分鐘愛這把刀,用小羊皮做的護套包裹著。

他擡起頭,一臉不可置信地看著法老,直到確信法老是認真的,才鎮定下來,邁步上前,跪在法老腳邊。“陛下,我願意追隨您至地下,做您永遠的仆人。”

法老早料到了他會拒絕自已,不緊不慢地說:“我很滿意你的忠誠,但這是我們一起打下的天下,你想讓我一生的心血付諸東流嗎?”

將軍低著頭,緊咬嘴唇,還是倔強地一聲不吭。他不想答應,但也沒法拒絕。

法老輕嘆了口氣。“這是我對你唯一的要求。”

將軍擡起了頭,迎上了法老殷切而堅定的目光,他動搖了。

曾經的他,孤苦無依,行屍走肉般地在這個滿目瘡痍的黑暗世界裏浮沈。日子一天天過著,他卻看不見白天和黑夜,看不到希望。有一天,這個男人出現在了他的眼前,仿佛一道光,在他的心上劃開了道口子。那一刻,陽光傾瀉而下,拯救了他那顆在深淵中孤寂徘徊的靈魂。

神是真實存在的嗎?

原本他是不信的。假如世間有神,為什麽神對他遭受的苦難和屈辱熟視無睹,而任由那些欺負過他的人逍遙快活?後來他有些信了。神一定是聽見了他的祈禱,才把這個男人送到了他跟前。他感受到了從未有過的溫暖,原來自已的心也可以是鮮活的,也可以擁有快樂和夢想!

他從未信仰過任何神明,但卻願意做這個男人最虔誠的信徒。他跪在男人面前,宣誓效忠於他,為他而生,為他而戰。他從未想過,有一天男人會先於他死去,會把帝國托付給他。

猶豫許久,他終於開口,一字一頓,仿佛耗盡了所有的力氣:“陛下,如果這是您的心願,我發誓,我和我的子孫將為您守衛這片土地,守護埃及的子民,直到我們生命的終點!”說完,他對著男人磕了個頭,鄭重地許下了諾言。

東方的第一縷陽光緩緩升起,陽光穿過一座又一座巍峨的塔門,掃過一片又一片寬闊的廣場,來到了神廟的門口。一排排需要兩人才能合抱的巨型神像佇立在通道的兩邊,迎接著太陽神的到來。

神廟最裏面的那間黑暗小祭堂,是虔誠的信徒為他們最偉大的神明阿蒙拉精心打造的居所。法老和他的將軍,迎著陽光,手拉手,從小祭堂裏走了出來,沿著粉紅色的花崗巖步道,踩著鋪滿了蓮花瓣的石階,登上了廣場中央高高的黃金祭壇。

祭壇下是烏泱泱的民眾。他們在這裏已經等候多時,此刻紛紛跪趴在地上,口中呼喊著“阿蒙拉”的名字,頂禮膜拜。陽光沐浴著這片金色的土地,溫暖著在場所有人的心。

“這是我的繼承人,偉大的阿蒙拉為你們選定的使者。”法老高高地舉起了將軍的手,對著下面萬千民眾高聲呼喊。

民眾爆發出了熱烈的歡呼。

神廟門口的兩座方尖碑,直插雲霄,頂端的金箔在陽光下散發著神聖的光澤,像是在向神昭告,這片土地即將迎來一位新的主人。

……

馬爾斯迷迷糊糊地醒來,摸了摸自已的胸口,那裏依然劇烈地跳動著。那雙拉著他的手真是寬大而溫暖啊!他不好意思地笑了,自已竟然在夢裏愛上了個男人!

他揉了揉眼睛,環顧四周,這才註意到身邊站著兩個陌生人。

一個是大叔,身材魁梧,濃眉大眼。一件帶褶的輕質亞麻長袍,裁剪修身得體。在袖口袍腳的位置,繡著金線的圖樣,全身上下隱隱透著一股低調的奢華。

站在他身邊的是一個少年,身著一件亞麻腰裙,肩帶斜跨過左肩,露出整個右肩和半個右胸,看起來頗為健壯。他天生一雙漂亮的臥蠶眼,臉蛋淺棕,黑裏透著年輕人才有的紅暈。

這是……

幾秒鐘後,馬爾斯終於清醒了,趕緊爬了起來,跪在床邊,心中忐忑不安。

這裏是古埃及!幾天前,他穿越了!運氣很差,竟然穿越到了撒哈拉大沙漠,斷水斷糧掙紮了幾天,差點死掉。是眼前的這兩個人救了他嗎? 根據兩人的著裝,他判斷他們是古埃及的貴族。

大叔見他醒了,開口道:“以後你就是我兒子了。”聲音平靜,語氣裏不帶半點波瀾,就像是在說著一件無關緊要的事。

馬爾斯頓時懵了。兒子?怎麽突然就認了親了?這是要鬧哪一出?也不問一下他願不願意!

他張了張嘴,想要問個明白。“呃……呃……”沙漠烤壞了他的嗓子,啞了。

大叔完全不理會馬爾斯,轉頭問少年:“以後叫他什麽名字好呢?”

少年看了眼馬爾斯。“就叫他普拉美斯吧。我喜歡這個名字。”

大叔點點頭:“好,你撿回來的孩子,就你給取名吧。”

兩人就這麽愉快地決定了,仿佛馬爾斯是條流浪狗。

怎麽不叫開心果或曲奇?聽著還喜慶點。馬爾斯默默吐槽。他穿越前是個法國人。在法國,開心果、曲奇是常用狗名,類似旺財、阿福。

等等……普拉美斯!這個名字好耳熟……

馬爾斯的腦袋嗡得一下炸了!他知道這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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