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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案發後第七天/迷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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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案發後第七天/迷霧

案發後第七天, 夜裏,天空雷聲滾滾,風雨大作。

張朝走出審訊室。

謝東帶他去食堂吃飯, 張朝吊兒郎當,一雙戲謔的眸子到處看, 感嘆道,“你還真請我吃晚飯。”

已經過了飯點,食堂沒什麽人,謝東給他打了一份紅燒排骨, 一份尖椒幹豆腐, 張朝一點不客氣, 埋頭大快朵頤起來, 腮幫子鼓鼓的,偶爾吐出一塊骨頭。

謝東靜靜地看著他, “味道怎麽樣?”

張朝道,“一般。”

謝東道,“但願你一輩子都不用再來這裏吃飯。”

張朝目不斜視,“吃個飯也能扯這麽多大道理,你們大人是不是都喜歡這麽一本正經地教育人?”

謝東道, “也不是, 只對嫌疑人。”

張朝道,“其實你們骨子裏對這些道理的認同感又有幾分?你們真的會完全按照你們所說的那樣冠冕堂皇地做事做人嗎?”

謝東若有所思地望他,張朝質問, “你們大人就不會犯錯嗎?那誰來教育你們?是不是長大了就可以肆無忌憚做壞事?”

謝東還真被問住了, “只要不犯罪, 確實沒有人教育大人。”

張朝道,“你還算坦誠, 不像某人。”

謝東道,“你父親也喜歡講大道理?”

張朝神色突然暗淡下來,眼裏冒出霧氣,他把飯菜拌一起,垂頭扒飯,說,“有時候還挺希望他跟我講講道理的,比起講道理,他更喜歡砸東西……”話說一半,他停住話鋒,問,“你們會找到兇手吧?”

謝東深吸一口氣,伸手拍拍他肩膀,“我們一定會找到兇手。”

張朝擡起手背抹了一下眼睛,擡頭看謝東,“我能不能再打份排骨。”

謝東道,“不是說不好吃嗎?”

張朝道,“我帶走。”

謝東有幾分驚訝,想不到張朝也會有這麽細膩的一面,問,“要給你媽媽帶回去?”

張朝道,“你只說給不給打?”

謝東給了他後腦勺一下,“敢威脅警察。”

謝東果真又打了兩份排骨,張朝說了聲謝就要走。

謝東問,“為什麽不好好學習?”

張朝道,“不好好學習犯法嗎?”

謝東道,“回去跟你媽說,屍體可以帶回去火葬了。”

他們剛從食堂出來,便愕然停下了。

樓梯口,一個提著黑傘,拄著拐杖,全身濕漉漉的女人等在那裏,她頭發蓬亂,雨水順著她的鬢角淌到衣襟上,眼睛摳嘍得像一對黑洞,整個人立在在昏暗的走廊裏像鬼。

張朝轉身朝她跑去,接過雨傘,抱過女人的肩膀,女人全身的力氣仿佛一下子都壓在了少年身上一樣,過分的依賴讓謝東瞇起眼睛。

他們拐進樓梯口,謝東站在窗口,看著窗外,一輛警車頂著大雨開進警察局大院,車燈在他們背後撒開一朵橘黃色的大菊花,年輕警察下車,撐起大黑傘,把車內新的嫌疑犯拉出來。

與此同時,少年和女人走出辦公大樓,艱難而又沈重的背影在瓢潑大雨中一步步掙紮,掛在手腕上的排骨塑料袋,隨著他們的踉蹌,在大腿外側悠蕩來悠蕩去。

謝東不爽,眉頭擰成川字。

盡管案件看似進展很快,可他總是有一種媽的被人套了的感覺。

李艦如果拿著入學檔案要挾張朝偷報修單,為什麽會選擇面館那種人來人往的地方交易?

十八盤胡同路口的山西板面鋪老板娘說:4號晚上,張朝的確和李艦一起在她那吃過面,還聽到張朝提到過“被威脅”之類的話,也確實親眼見過兩人因入學檔案拉拉扯扯。可如果張朝真的是被威脅,為什麽還故意說出“威脅”二字讓老板娘聽到?被威脅如果也能大聲講出來,那就大概率說明夠不成威脅。

況且,那個時間正好是礦泉水廠晚班職工下班時間,人來人往,李艦作為廠長,是很容易被人認出來並且記住的,這不合理。

張朝這個孩子不老實,嘴裏沒一實話,可他偏偏有不在場證明。

那麽,他不是兇手,但背後一定有著不為人知的隱秘,是什麽讓兩個人迫不及待地在警察面前攻訐對方?

這太不尋常了。

謝東看著前後兩套口供,究竟誰說的是真,誰說的是假?

或許真相就隱藏在兩份口供的交集處。而兩個人不一致的地方,全部都是謊言。

審訊室。

李艦皺眉思索著事件的發展過程,可以說,案件完全超乎他的預料。

謝東直言,“目前狀況對你很不利。”

李艦推了推眼鏡,“我完全不懂你在說什麽。”

謝東點了根煙,同時也遞給李艦一支香煙,“你家裏和車裏的血跡都證明你上過山。”

李艦眉頭擰得更深,他叼起煙,順勢去接謝東遞過來的打火機,隨即低頭點煙,火石轉了幾次才勉強引燃煙頭,可當他再擡頭時,眼中已經充滿狡黠,伴隨著迷霧繚繞的遮蓋,整個人凸顯出難搞的氣質。

他開口,“我真的不懂你在說什麽。”

謝東道,“認罪吧。”

李艦道,“我無罪可認。”

謝東道,“那麽很多問題我想你有必要重新解釋一遍。”

李艦道,“我沒什麽好說的,在律師到之前,我有權利保持沈默。”

謝東道,“你年邁的母親來自首說是她殺了人,這件事你怎麽看?”

李艦的臉上終於流露出一點痛苦的表情,可稍縱即逝,連剛剛那一點細小的表情變化似乎都是謝東的錯覺,他謹慎沈著且波瀾不驚,“有任何問題,請聯絡我的律師。”

他似乎不打算再說話了。

謝東起身,按住李艦的傷口,李艦吃痛。

謝東道,“身上的傷哪來的?”

沈默。

謝東道,“6月30日晚上歸家前你已經受傷,你到家剛好是12點左右,完全具備殺人拋屍的時間。”

沈默。

謝東道,“你為什麽要去廢品站,你在找什麽?是把血衣搞丟了?”

沈默。

火車站大鐘整點敲響,傳來凝重悠遠的鐘鳴,陳立榮推門進來,說,“找到血衣和兇器了。”

派出十幾個警察連夜在李艦家附近的廢品廠摸排,很快警察局接到廢品廠老板打來的電話,他在紙殼箱裏發現了一件西裝外套,一件襯衫,還有一把剔骨刀,均暈染大量血跡,其中,西裝內兜上刺繡著李艦的名字。

李艦想起那晚他開車抵達小區,他滿身血跡,十分嚇人,可偏偏討厭的鄰居在門口撞見了他,還敲窗跟他講話,他知道他要立即處理掉那套衣服才行,雖然自己受傷,但是襯衫的血跡在胸口,為了不讓人看見血跡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所以他不得已脫了襯衫和西裝外套,拿紙箱裝起來,他本想快速往家走,可是鄰居非要跟他說話,還要去他家查看漏雨情況,紙殼箱會被血洇透吧,他也不確定。

為避免誤會,他倉促間只得把紙箱扔進旁邊的垃圾堆。

好在西裝外套是黑色的,外套卷著襯衫和剔骨刀,又用紙箱遮蓋,夜色又深,所以看不出來血跡。

回到家,他故意只開了小夜燈,不敢讓鄰居看出太多端倪,可當他送走了鄰居,出門再找紙殼箱的時候,紙殼箱已經不見了。一定是被收破爛的老太太拿走了,他當時這樣想。

“血衣是被張朝偷走的,張朝是故意的,他要陷害我,因為張朝和姜暮是兇手。”李艦急怒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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