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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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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吉時

看著盒子間裏最能寄托念想的寶物落地, 又看著它被吉霄撿起來,像對待玩具般放在手裏琢磨,還試圖打開, 方知雨心都提到嗓子眼:“別動那個!”

“為什麽?”吉霄一邊問一邊用力揭蓋子, “我還沒喝過你親手泡的茶呢,正好解酒。”

方知雨摁止吉霄的手:“這裏面裝的不是茶!”

吉霄這才停手,掂掂茶罐:“我就說嘛, 哪有茶這麽沈的,”說著問方知雨,“裏面裝的什麽?”

“……遺物。”

吉霄驚得楞了兩秒,又問了一遍,確定自己沒聽錯, 頓覺手中的舊茶罐變得比鉛塊還沈。

想到什麽, 她小心翼翼:“該不會是骨灰?方阿姨的?”

“是骨灰, 但不是我媽的,是以前養的貓的。”

那還好一點, 吉霄暗想。剛把茶罐供回原位,就聽方知雨繼續:

“我媽的遺體捐獻了, 我只留了她一把頭發。也放在裏面。”

這下輪到吉霄腿軟, 連忙雙手合十滿懷歉意地跪下:

“對不起阿姨!剛才我不是故意的……還有小貓,對不起!”

方知雨在旁看著, 補充:“還有老師。”

雖然不明白老師指的是誰,吉霄仍然把頭垂低:

“對不起老師!”

現在總算知道今天不行、以及不能發出聲音的原因了。別說是聲音, 即使隔著枕巾,剛才跟方知雨在茶罐前旁若無人地親密也讓吉霄覺得很失禮。總覺得此刻罐子裏的長輩和寵物都冒出來, 站在那圍著她看,一臉譴責。

她在懊惱, 一旁的人卻笑了。

方知雨總是這樣,在該沈重的時候笑出來。吉霄這才睜開眼睛:

“別笑了。”

……

因為這個插曲提前關了燈。躺下來仍有忌憚,總覺得今晚做什麽都唐突。

可是空間太小,距離太近,方知雨就在咫尺,對她而言完全就是誘惑。幹脆在床鋪上劃出三八線,不許女人超過。

方知雨顯然誤會了,問她:“你是不是覺得碰到遺物不吉利?”

她豈止是碰到,而是把那麽重要的東西撞地上了。第一次登門就得罪家長,還是以這麽徹底的方式。

方知雨聽完大笑。“我媽才沒那麽小氣。”

這句說完,女人就越過她剛劃出的界限,親昵地挽住她的手告訴她:

“別擔心,我媽會很喜歡你的……我確定。”

想起方麗春,吉霄百感交集。方知雨卻以為她還在在意茶罐的事,跟她打包票說不僅是媽媽,小貓不會怪她,老師也不會。

吉霄的心中溫熱,嘴上還是說,這哪能知道?方知雨認真地回答她,當然知道。隨後搬出她的迷信來,說從年初她們有交匯開始,她的運氣就轉好了。趕得上突然來的地鐵,在餐廳吃便餐還能中獎,石頭剪子布一向都輸的,現在卻能贏。這些年來第一次這樣。

“所以你一定是我的貴人,她們當然不會怪你,”方知雨煞有其事,“而且之前我們去杭州,不是還拿到了老師寫給我的卡片嗎?你知道她跟我說什麽?”

吉霄這才對上號,對當時方知雨為什麽大哭有了更深的了悟。

心疼地握緊女人的手,問她老師說了什麽?方知雨回答她:

“她說,有好事發生時,不要否認它。”

吉霄心間感慨:“所以現在,你覺得好事發生了?”

“那當然!”方知雨在黑暗裏跟她十指緊扣,“之前我有個習慣,遇到不開心的事總會把它記在日程本裏。我還給這個系列的碎碎念取了名字呢,叫‘八十一喪’。總想著什麽時候能湊齊。”

吉霄終於笑開:“湊齊了要做什麽?”

方知雨沈默片刻才答:“那個不重要,重要的是最近,就算我想寫,也寫不出來。總感覺做什麽都是開心更多,連汪潤都說我現在行好運、撞吉時。”

汪潤就是方知雨上次去杭州見的那位老同學。吉霄記得。印象深刻,因為親眼看到她們依依惜別。當時她坐在車裏,五味雜陳,想方知雨,明明我也是你同學,而且我更早認識你——

在你還叫另一個名字的時候。

贏下石頭剪子布,就會轉運嗎?吉霄不覺得。畢竟無論是什麽游戲,她都是常勝將軍,但在老工業區茍活時,無論贏多少次猜拳,黑洞都望不到盡頭。

可即便如此,她仍有覺得自己行好運的時候,比如禮拜六,去別人家做客。當時還叫“時知雨”的小鬼要她幫忙輔導數學題,之後教她彈鋼琴。

然後某一次,玩得太入迷,下起雨來都沒發現。等她們回過神,雨已經太大。

方麗春就是那時突然提前到家。她不僅人到,還給女兒帶回一個驚喜:買了肯德基。

她的早歸讓吉霄很忐忑。因為關於這位媽媽,時知雨時常抱怨——

時知雨說她家附近的流浪貓狗很可愛,她常買火腿腸餵它們,還給每只都起了名字。想撿回家養,但冷血的媽媽不同意,說會影響她學習,真無情;

或是跟媽媽吵了架,因為媽媽調侃她是小矮子。她都說了一百次討厭被那麽叫,媽媽還是不改,氣死了。從今天起她會堅持喝牛奶,還會去吊單杠,等以後變成高個子、長頭發的大美人,看媽媽到時說什麽;

或是媽媽昨天忘記在試卷上簽字,害得她在全班同學面前被老師批評。老師說她驕傲了,考得好一點就尾巴翹上天。她多委屈,回去跟媽媽提意見,居然被說是大小姐,這點挫折都受不了。明明整件事就是她的錯!……

在吉霄的印象中,這是對關系不怎麽樣的母女。像這樣偷偷帶小朋友回家被抓到,時知雨會被罵個狗血淋頭吧。

正六神無主,就被小姑娘拉到女人跟前,大方熱情地跟她介紹這就是補課時認識的那位數學很好的姐姐,今天也來教她做習題。

吉霄在旁別提多驚訝:

首先,她是第一次聽這人稱呼她為“姐姐”。時知雨總是直呼她名字,導致她一直暗中猜測小姑娘會不會跟其他人一樣,也把她當成男孩子。畢竟那時候孔老師就一直錯認她為“小弟”。

這期間,就要不要對時知雨說破自己性別的事,她真的很糾結。不想被誤解,卻更不想對方發現她不是男孩後,就不跟她玩了。

比起兩年前,已經上初中的吉霄又懂得了不少事:

她已經明白女生們為什麽看向她,又為什麽遠離她。

但是,時知雨卻跟方麗春介紹說,她是姐姐。

其次,驚訝於方麗春的態度。她的裝扮怎麽看都不像是個好學生,但聽說她就是教時知雨數學的人,方麗春這個傳說中的惡魔媽媽竟然對她表達了熱烈歡迎,甚至邀她一起吃肯德基。

女人說時知雨回家講過她很多事,還說最近這孩子數學進步,也有吉霄的功勞。本來就該感謝的,只是沒找到機會。

被這麽鄭重地道謝,吉霄局促起來。方麗春又留她:

“外面雨這麽大,等小了再走啊!”

於是那一天,明明放心不下面館,還是敗給小孩心性,因為美食和他人的善意貪戀地留在了花園小區。

現在回想起來,方麗春當時分明是把自己那份讓給了她,還笑瞇瞇地讓她:

“多吃點。”

那晚過餐點才趕回面館,卻也沒耽誤什麽。下雨天人少,她回去得竟然正是時候。當時只覺自己是天底下最幸運的人,飽餐了一頓從沒嘗過的美味,還沒被任何人責備。

到夜晚躺床上,還舔著口水回味。同時想能成為那個家的一員不知多幸福。別說當女兒,就算當貓貓狗狗都能吃得很好吧?可惜方麗春不讓養寵物。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住進帶窗戶的房間,可以放得下鋼琴,陽光灑進來。

這麽想著吉霄閉上眼,看見的卻是那個家真正的小主人。她紮高馬尾,做題的時候晃著腳,嘴裏心不在焉地含著糖,一邊吃一邊寫,還要把筆下的字都念出來:“答,冒號。……”

想到她,閉著眼也揚起嘴角。

時知雨這個人自小就這樣,做人沒定性。什麽都是三分鐘熱情,很快喜歡,又很快膩味。被她因為不想吃苦就半途放棄的鋼琴,後來卻成了吉霄的夢想。之後很多年間她都為此努力,追求效率、追求晉升,相信物質比感情可靠,想要一個屬於自己的歸處。只是跋涉太久,漸漸忘記一開始是為什麽心升向往,忘了她想奔赴的終點,只不過是被人輕易就舍棄的起點。就像年少時的悸動一樣,回頭再看其實泛善可陳,早就隨著歲月淡去。

察覺到這個事實,是進煙雨取花名的時候。從丸子口中,吉霄聽到一個令她聯想起某人的花名,讓她楞了好一陣。

可是,就像丸子說的那樣,“及時雨”這名字分明就很適合她。那麽又何必在意它跟誰的名字很像?

是真的沒感覺,才接受得心安理得。以至於去白夜沿用的名字更像,也不覺痛癢。

她想,原來她是真的放下過去往前走了。

然而,本該消失在時間裏的人卻再次出現。不僅如此,還今非昔比:

曾經閃閃發光的存在,如今黯淡失色,一身傷病,被人生壓得喘不過氣來。星辰隕落了,即將化作四散的塵埃。她是旁觀者,同時也是為數不多的知情者。

見證這一切的時候,她心中什麽滋味都有,唯獨沒有喜歡。怎麽喜歡?很多年前,她的信任被這個人親手肢解,青澀的戀慕也在那一刻徹底崩塌。

太妃糖早已過期,她也早不是那個踏著爛自行車在老工業區到處游蕩的小鬼。對曾經她都能放下,何況是今日。

她是沒可能再喜歡時知雨的——

除非她是狗。

那麽,再描述一次重逢吧,站在旁觀者、知情者的角度,從上個春天開始。

三月的那一天,白夜的老板突然跟她說,有個女人在打聽她,對方“長得蠻可愛,像一只貓”。

聽到這形容,吉霄的心不受控制地有了波瀾。所以老板一提醒,她就回頭——

然後,她看見時知雨。

確切地說,是看見一個女人。她留淡色長發,劉海就快遮住眼睛,化濃妝,還戴了副黑框眼鏡。

看得太不確切了,因為對方在暗處。看了好一陣也沒結果。轉頭繼續喝酒,表面風平浪靜,手卻在顫抖。

把某人錯看成時知雨,這不是第一次。怪就怪在這次這人跟她記憶中完全不同,怎麽會覺得像呢?

更糟的是,多年不見,一想到對方或許有可能是時知雨,她的第一反應竟然是:

想躲去廁所。

這些年她有付出有得到,總的來說人生在走上坡路。更何況她跟時知雨之間,虧欠的那一個是對方。那為什麽她還是老樣子,看到她就想溜走?

真沒骨氣。

其中一個原因或許是,她聽說這個人在打聽她。目的明確,看來是認出她了。那白夜是什麽性質,她一定很了解吧?

願以為一輩子都不會被對方知曉的秘密,現在全部暴露。人肉皮囊被帶血剝下,她沒有原地爆炸,還要感謝時知雨高擡貴手,只是暗中跟著她,而不是直接沖上來跟她對峙。

除此之外,從別人那得知了她在這裏的化名,時知雨有什麽感覺?一想起這個就非常後悔,為什麽一念之差用了“時雨”這鬼名字:

真擔心對方覺得她還有什麽放不下。

可等她做完這番激烈的心理鬥爭再回頭,剛才還坐著人的地方已經空空如也。就像一個嘲諷——

人家根本沒把她放在眼裏。

然後吉霄就下定決心:必須再見那個女人一面。

再見是清明假,她全程都在緊張。人在吧臺,神魂卻在身後,在女人坐的角落。後來老板說小貓今天喝趴下了……好機會。

時隔多年,再次走向故人。久違地近看熟悉的眉眼,吉霄確定了:

就是她。

在那一刻,她想起將軍。

將軍那只貓,脖頸上系著鈴鐺,一看就在哪戶人家呆過。那個下雨天,她想救下它,卻花了很長時間依然得不到對方的信任。

當時吉霄就知道:將軍一定不是主動離開那一個——

它是一只棄貓。

被人背棄過、傷害過,才會滿身帶刺、抗拒善意。若前主人再出現,將軍會用什麽目光看向那個人?

她看向時知雨的時候,懷抱的就是同樣的心情。

曾經將她徹底馴服的人跟她再見時,沒能喊出她名字。只是自顧自在醉酒中哭泣,還一邊哭一邊不知對誰說:

“能夢到你,真開心。”

就這麽一句話,已經足夠激怒她。在憤然中,吉霄將錯就錯,捉緊對方的手打算讓她為這話負點責任。卻被她逃走。

再後來在面館,還是沒能追上她。回程時吉霄想時知雨剪了短發,為什麽。那碗湯面淋下去不燙嗎,有沒有受傷。

如果你真是沖著我來的,那麽下次出現是何時,在哪裏?……

在公司。看到個人簡介那一刻,吉霄多訝異。姓名,方知雨。原來改跟阿姨姓了?怪不得名字那麽不常見,這些年搜她信息,卻一無所獲。花名……藍貓?

當天晚上,吉霄就把備忘錄裏所有關於女人的痛罵和吐槽都找出來,換上統一新標簽——

“貓的研究”。

人是來了公司,但第一次在總部見到已是冬天。對方戴著黑帽子從她面前經過,頭埋得很低,裝不認識她這個人,就像之前在白夜裏做的那樣:

明知是她,卻不來跟她搭話。

當天午休就惱怒地把丸子拉去吃飯。繞了幾圈跟她聊起行政部新人,問她什麽來頭,怎麽能讓自己部下在短時間內就那麽多積怨。丸子知無不言、言無不盡,還給她提供了一條重磅信息:

丸子說,對她失憶的事情藍貓似乎格外感興趣,總在打聽。

察言觀色、洞察人心是吉霄的強項,所以吃完那頓午飯她便明白了:

原來,時知雨希望她失憶。

這場游戲啟動的必要條件,原來在這裏。那麽就算沒有圈套,她也要造一個、跳下去。

而後就是等待。原本就要爭總部的位置,現在更有動力,想方設法都要回寧城。在那之前她不打算打草驚蛇,卻在這時聽小葉說起時知雨和譚野的關系。原本就蠢蠢欲動的死灰因此燒得更加劇烈,令她想起自己當年就很恨時知雨這一點:

看上去一臉純真,背地裏卻有著另外一面。假面幻滅的時刻,總叫人痛得刻骨銘心。

她壓制著內心的火焰安靜地蟄伏,在暗中研究她,觀察她,直到年會。

那天晚上,吉霄又記起一些往事,記起自己曾在河岸跟人說,世界如果要毀滅,那就毀滅吧。陰暗又中二的小鬼,只有物質和愛都極度匱乏的青春期才會造就。現在可不一樣,現在她混得風生水起,沒空憤世嫉俗。

時間還真是令人感慨,什麽叫過期不候。物是人非,不,連物都不是。眼前的不夜城過分美麗,老工業區可沒有這麽動人的燈光。

在感慨中,她想抽一支煙。摸出打火機,動搖的手卻把東西拿丟了。煙是沒抽上,但接下來,她聽到有人呼喚她姓名。

多可恨。事到如今,她依然一聽就知道那是誰。

這個人曾跟她許下幼稚的約定,之後就消失。這麽多年不見,再出現時鬼鬼祟祟。終於跑來搭話,偏偏選在小行星來臨前夜……

是良心發現,還是只是巧合?

一邊揣測,一邊決心接下來要把一切當電影,要入戲。想發笑的,卻被帶著小雪的冷風吹出眼淚。

她連淚也不擦,就那麽朝著故人走去。

打算回避就該徹底繞開,非要找上門來,那就讓你好好體會一遍我的苦楚。看著時知雨因為害怕她跳下去滿臉恐慌,覺得很好,卻還不夠。折磨要再深切些,就像她們都在危樓的邊緣,她掐住對方喉嚨,至於要不要摁下去、何時摁,主宰全在她——

自今日起。

有些事沒告訴時知雨。首先是那一天,去董事辦看見譚野跟她舉止過密。

真是一如既往,會在關鍵時刻給人致命一擊。無論拒絕人還是傷害人,時知雨都是一流的。當時直想把那些精致的茶具全砸了。別啊,做個正常成年人。保持理性,控制憤怒。即使親眼看著那個曾經如夢一樣的人如今敗給了現實、跌入了塵埃。她竟然還是能微笑,並且對著那個在她眼中跟糞土無異的男配角妥帖地說:

“譚先生,好久不見。”

這些年,她可成長了不少。

之後在女廁,說“我很想你”。講這四個字的時候,她轉頭對著隔門。因為知道,唯一關閉的那扇門後有人在聽。想玩些無聊把戲,卻終究沒能抑制住真心。講完後覺得地點糟糕透頂,她也糟糕透頂。都到這地步了,還存著令人反胃的僥幸,想聽時知雨親口說,她跟那個男人沒關系。

兩天後知道確實是誤會。被何風在信息裏罵了多少遍,還是沒回酒店。見色忘友真小人……她居然也有這麽一天。沒辦法,總怕這次不守規則,天會知道,讓她失去游戲的主動權。飄然到什麽程度呢?一邊洗澡一邊大唱《當你》。

她甚至覺得成年後的時知雨也很好,講道理時很可愛;帶著傷痕、明明很疼,卻還努力忍耐的樣子很迷人;今晚那麽狼狽,仍要執意來攪局的沖勁真厲害,就像天女下凡……

想到這,吉霄也覺得自己誇張過頭,順便註意到鏡子裏傻笑的女人。沈痛地對她說你完了,你恐怕又喜歡上她。卻很快就收到自己的反駁:

喜歡她怎麽了。喜歡時知雨,不行嗎?不能既討厭又喜歡嗎,誰規定的。

有段時間,她愛的和恨的確實是同一個人。深惡痛絕,卻又沒有辦法。

然後是杭州。確認吃了安眠藥的女人徹底睡著,她在黑暗中走下床,到對方身側蹲下,借著夜光看她。

看了不知多久,才啟口跟她說話,喊出那個很久違的名字:

“晚安,時知雨。”

第二天去看日出。春天是人間最美的花園。在碧野中徜徉時,她對自己的感情下最後通牒。想求理性管束心,清醒點吧,沒人想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

她不禁開始回憶這一次又是在哪一刻出的錯、動的心。卻怎麽都辨析不出開端。回憶最終把她帶往的還是十五年前,少年宮門口。在那個春天,雨落下的時候,她是先跟上時知雨,才問自己為什麽。

在習得理性前,人先擁有感情。說愛是繁衍的衍生品,那她又是為何覺得同樣性別的人如此令她心動。吸引是先驗的,她們在雨天看向彼此。在被教諭告知概念前,她就想靠近她。

她不該用理性去剖析愛,因為愛沒有邏輯可言。恨需要前因,愛不需要。愛是一季春風,一個雨天,一次屋檐下不過幾百秒的停留。是把它們的美麗弧光都影拓下來,凝成一顆沒有根蒂的果,發現它時已在飄散芬芳。不能用“因為”“所以”去推理,也沒有充分和必要條件。非要追究,愛所誕生之處,空空如也。

她是先品嘗了那果實的甘美,再用很多年去領悟、驗證。在西湖看日出時,愛的光暈持久到讓她暈眩。在太陽古老的凝視下,價值能解體,吸引卻不行。它是自然賦予人的天性,就像日升日落,到時間總會上演。它不是人為自己堆砌的意義,理性怎麽敢剖析它。

所以,她明明放下她往前走了,一年中卻仍有那麽幾天,夢見時知雨。即使是很無聊的畫面,她也在夢裏紅過眼睛。

那夢其實沒什麽內容,就是年少的她們走在河岸。黃昏的色彩暈染在故人身上,令她想做一個不想醒來的夢。當女人一如夢中那樣遍著輝光,真實地站在朝陽下、站在她面前的時候,她能做的也只有屈從——

承認吧,就算過期了,太妃糖仍散發著令人不快的甜味。時至如今,她看向時知雨的每一個時刻,都還浸潤在同樣的色彩裏。前塵隔海,她卻無法掙脫、不能抽離。

日出江花紅勝火,春來江水綠如藍。

這一次,只怕餘生花多少時間,都再難忘卻。

最後,寰宇酒店。那天晚上,抱著跟她誠摯告白的女人,她在心裏說了再見。再見,從今之後沒有過去,只有現在;沒有時知雨,只有方知雨、女朋友。

……

吉霄在黑暗中側向跟她擠地鋪的人。

如果失憶是這段關系的必要條件,那她可以裝一輩子。原本忘記這件事,她就很擅長。她會讓這場游戲一直這麽繼續下去,作為當事人、知情者。在她說停止前,被圈定的羊羔是逃不了的。明白嗎?方知雨。

仿佛聽到她心聲,女人在這時回應一般握住她的手。似乎以為她睡著了,便完全不遮掩,滿懷好奇和眷戀在黑暗中細細撫摸她的手。

看,愛沒有邏輯,不講條理。非要問因果,那此刻這個人為什麽這麽做。不僅撫摸,還在把她的手拉到唇邊輕輕地吻。

女人的唇瓣柔軟溫熱,頃刻就令她心旌蕩漾。然而對方卻在這時停下,用自己的臉頰貼她手背。似乎這樣依偎著,今夜就能做個美夢。

終於再難抵擋,吉霄伸手抱緊戀人——

抓到你了。

“我還以為你睡著了。”被攬入懷後,天真的羊羔對她說。

“你可以繼續這麽以為……想做什麽都沒問題。”

方知雨不答話,但吉霄知道她害羞了。因為她把臉藏進她頸窩。

被女人的呼吸撲得有些發癢,吉霄跟她再湊近些:

“剛才就想問你,你打算什麽時候還我傘?”

“啊!”

“啊什麽啊?”吉霄說,“要不是我看見,你還打算把它扣在這多久?還有我的舊手機。”

“不是我扣,”方知雨跟她強詞奪理,“是住在我這裏很舒服,它們自己不願意走的。”

吉霄在黑暗中也笑開。

既然談及住處,有個提議倒是希望方知雨願意接受。

“你不覺得住14樓很不吉利?”

“但便宜啊,”方知雨跟她說,“13樓和14樓都很便宜。”

那是因為都沒什麽好彩頭。“方便說嗎,這裏的房租。”

“1000塊一個月。”

“1000塊?”吉霄立刻抱起不平來,“你這都郊區了,條件這麽糟,面積小,離公交車地鐵站還遠……你被人坑了吧?”

“沒有吧,那個中介感覺人蠻好。”

方知雨依然沒有改變。總是對人抱著毫無根據的樂觀和善意。

吉霄只覺自己的心剎那間既熾熱,又冰冷。

“你有沒有想過搬家?”

“嗯?”

吉霄把頭靠向女人的頸側。

“我是說,要不跟我一起住吧?方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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