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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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回家的路上, 唐喆學開車,林冬則在副駕上翻看手機裏存儲的PDF文檔。譚曉光所提到的案子發生於二十五年前,而千禧年前的懸案卷宗大部分未錄入電子系統, 是他當年一個人窩地下二層懸案組辦公室半夜睡不著覺時, 借隔壁法醫辦的掃描儀一頁一頁掃進電腦再整理成PDF文檔的。粗略估計,累計掃了十幾萬頁的文件,當然沒人會因為這些重覆性的枯燥工作而給他任何嘉獎, 哪怕一句稱讚也沒,他只是認為自己應該做這件事。那些多年未破的案子他幾乎都存在手機中,空閑了便拿出來翻翻, 有的時候多看幾遍,興許能從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突破口。
有些人覺得懸案好破, 是有好破的, 技術到位數據庫跟上,有檢材有指紋有物證的可以輕松對比。可那些沒有的呢?懸案之難,大多難在一沒案發現場二沒周邊監控,部分案子甚至連死者身份至今無法確定, 失蹤者更是毫無蹤跡可追尋。他可以幹等著線索餵進嘴裏再啟動調查, 但那樣和守株待兔沒有區別,主事者缺乏突破進取的主動性,就不會有如今的懸案組存在了。
說回譚曉光所提案件。這是起一死一失蹤的案件, 死者為保姆,失蹤者為一名不滿周歲的嬰兒。事發地在一處鄉間別墅, 那個時候的別墅大多是村裏的有錢人自建的,而非地產商的傑作, 一開始家屬以為匪徒綁架孩子是為了索要贖金,連警都沒敢報, 結果等了三天還沒動靜,村長怕孩子出事才報的警。警方到場調查時,保姆的屍體還凍在冰櫃裏。痕檢在案發現場沒有提取到任何非家庭成員以外的足跡和指紋,並且以當時的技術手段,微量DNA提取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以至於該案一直沒有鎖定目標嫌疑人。
有意思的是,警方沒在家中找到嫌疑人遺留的痕跡,但搜到了藏於車庫裏的可/卡/因和上百萬現金。原來這家人的財富皆為男主人販毒所得,而當時男主人不在家,後面警方追到深圳才將其抓捕歸案。被抓時男主人正在和境外來的毒販子做交易,現場了繳獲數公斤毒品,據說此人最終被判了死刑。
失蹤的是男主人的外孫,他女兒貌似智商有點問題,答非所問,從出事到配合警方調查,都是女主人一己面對。把保姆屍體凍起來也是她的主意,現場幾乎被破壞殆盡,這也是痕檢提取不到有效證據的主要原因。
家裏還有個上門女婿,事發時正在夜/總/會裏醉生夢死,直到警察找上他才知道孩子丟了。當時最先被列為嫌疑人的就是這個上門女婿,他花銷無度,還賭,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兩肋的爛賬,有夥同他人綁架自己親生兒子索要贖金的動機。另外痕檢在現場沒有發現門窗被破壞過的痕跡,考慮綁匪是用鑰匙進門的,或者在別墅裏有內應。然而調查來調查去,這上門女婿沒作案時間——從孩子失蹤前二十四小時到警察找到他,他就沒離開過那家夜/總/會。
那個時候辦案沒那麽講究,進去先拾掇一頓。這哥們腸子都快吐出來了,硬是不承認孩子失蹤和自己有關。不過後來他被老丈人供出來了,也參與了販毒,貌似是被判了無期。如此一來家裏就剩女主人和傻閨女了,孩子的事兒追了三個月,沒結果,再後面警方實在抽不出人手來調查這起案子,厚厚的卷宗終是被堆到箱子裏,積塵遺忘。
給譚曉光後臺發私信的是該案的親歷者,趙真禹,當年那位保姆的兒子。案發時他年僅十歲,和媽媽一起住在雇主家裏,白天去鎮上上學,閑時幫媽媽打打下手。最先發現屍體的人就是他。他說,那天他放學回家,按照平日的習慣,此時的母親應該在竈間做晚飯,並會趁雇主不註意給正在長身體的兒子悄悄塞口肉或者水果。但那天的竈間冷冷清清,母親並未像往常那樣在此忙碌,於是他轉身上了二樓,看到媽媽倒在雇主女兒房間門口,背上插著一把剪刀,已然氣絕身亡。
那個傻女人——趙真禹如此稱呼雇主的女兒——在一樓的客廳裏看動畫片,對樓上所發生的一切渾然不知。而女主人此時正在鄰居家打麻將,聽到趙真禹沖到街面上歇斯底裏地喊救命才趕回家中。至於她一開始做出不報警的決定,面對警方的詢問,她表示,老公在外面做生意難免有競爭對手,她以為是那些人幹的,怕他們傷害自己的孫兒,想著花錢了事。她倒是第一時間通知了保姆的丈夫,許諾只要孩子能平安找回來就給對方十萬塊錢的安家費。
二十多年來,趙真禹始終未放棄追尋真兇,高考時報考了警校,卻因著身高不夠在體檢時被刷了下來。後面又去讀了法律,想考司法系統的公務員,結果考了三年也沒考上,現在在一家私企裏幹法務工作。他對譚曉光說,自己給很多警察、律師、法醫、禁毒等相關科普的賬號後臺私信都留過言,希望他們能幫忙重啟這個案子的調查。然而受限於管轄權和案發時間久遠之類的問題,根本無人能使上勁兒,甚至有的賬號只有一個自動回覆感謝關註便無人理睬。到譚曉光的“養豬專業戶”禁毒科普賬號這,已經是死馬當活馬醫了,再得不到幫助,他也準備放棄了。
類似的信息譚曉光收到過幾百條,那些一眼假的他基本不搭理,但趙真禹這個,案發時間地點人名清清楚楚,描述真實毫無水分,於是便讓莊羽幫忙查詢了一下,確認是起真實發生過的懸案。一開始他沒想著找林冬,因為不知道案子到底落沒落人家手裏,想著自己先暗中調查,等有了眉目再跟林冬唐喆學他們提一嘴。結果不知道莊羽是不是跟他身上安定位器了,剛到案發地那邊電話就追了過來,讓他老老實實回家待著,別特麽上外面到處招搖。
譚曉光是那聽話的人麽?當然不是。問題在於,案發地那片兒早已占地拆遷,現如今林立著一棟棟商品樓,別說當事人了,連事發時的別墅都不見了蹤影。彼時的村鎮隨著城市化的腳步成為了新城區,村民們則因拆遷安置遷至城市的各個角落,附近幾乎無人知曉當年發生的慘案。但也只是幾乎,譚曉光在那片兒走了將近一禮拜,磨破了嘴皮子,除去涉事家庭成員的部分後續結局,還從一位白發蒼蒼的老婆婆嘴裏問出了一些情況:事發後不到一年,女主人又給女兒招了個上門女婿,又生了個男孩,平時不見傻女兒帶孩子出來,倒是女婿和丈母娘成天介出雙入對的,村裏人議論紛紛,都說那孩子是丈母娘和女婿生的。
這個消息讓譚曉光稍感意外,再追問那女主人的情況,又覺此事必有蹊蹺。女主人大名陳芳華,年輕時是十裏八鄉有名的村花,當年多少媒婆上門提親,把老陳家的門檻都快踏平了。陳芳華將將滿十八歲就嫁人了,卻不想婚後生了個傻丫頭,因此被婆家嫌棄,連她帶閨女一起趕回了娘家。娘家哥嫂見陳芳華帶個拖油瓶,好說歹說又給她許了門親事,嫁給同村一個年過三十還打光棍的窮漢。
陳芳華人長的漂亮腦子也活絡,早早意識到守著那幾畝田地、一輩子面朝黃土背朝天無論如何也發達不起來,可傻閨女的吃喝拉撒都得人伺候,她必須守著,遂攛掇老公去外面打工尋找機會。男人倒是聽話,扛上包裹奔了深圳。那個時候的經濟環境非常活躍,只要肯吃苦就沒有賺不到的錢。一年,兩年,三年,五年,到了第十個年頭,她家成了村子裏最富裕的家庭。在那個城鎮人均工資不足五百的年代,她一下子拍出十萬塊錢修祠堂,那叫一個揚眉吐氣,連村裏最德高望重的長者看見她都得起身打招呼。
慢慢的,傻丫頭也出落得亭亭玉立,腦子雖不靈光,模樣卻是隨了親媽。而且家裏有錢,不少人都願意攀陳芳華這門親家,說媒的絡繹不絕。可她橫挑鼻子豎挑眼,一個都瞧不上,最後招了個據說是她遠方親戚家的孩子做上門女婿。小夥子一米八的個頭,長得也精神,和時年不到四十、風韻猶存的丈母娘站在一起,不知情的得以為他倆是一對兒。因著出事後她又招了個上門女婿,還跟人家出雙入對的,所以村裏人嚼舌根時說,失蹤那孩子也是她跟前女婿生的。
聽完這些傳言,譚曉光以緝毒警的思維邏輯重新梳理了一下案件始末,意識到當年的前輩們可能少抓了一個毒販——陳芳華。一家子都對她言聽計從,甚至這女人敢凍屍體不報警,還提出給死者丈夫安家費,怎麽看也不像個普通的農村家庭婦女所具有的魄力與膽識。而她丈夫當年之所以把罪過都攬到自己身上,無非是想保全這個女人——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
當然,以上純屬推測,還需要通過縝密的調查以及確鑿的證據來確認。然後,在外面浪了一禮拜的譚曉光剛進家門就被莊羽好好“拾掇”了一頓,沒有任何懸念的,又蹲臥室門口修了一宿的門。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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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上, 唐喆學開車,林冬則在副駕上翻看手機裏存儲的PDF文檔。譚曉光所提到的案子發生於二十五年前,而千禧年前的懸案卷宗大部分未錄入電子系統, 是他當年一個人窩地下二層懸案組辦公室半夜睡不著覺時, 借隔壁法醫辦的掃描儀一頁一頁掃進電腦再整理成PDF文檔的。粗略估計,累計掃了十幾萬頁的文件,當然沒人會因為這些重覆性的枯燥工作而給他任何嘉獎, 哪怕一句稱讚也沒,他只是認為自己應該做這件事。那些多年未破的案子他幾乎都存在手機中,空閑了便拿出來翻翻, 有的時候多看幾遍,興許能從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突破口。
有些人覺得懸案好破, 是有好破的, 技術到位數據庫跟上,有檢材有指紋有物證的可以輕松對比。可那些沒有的呢?懸案之難,大多難在一沒案發現場二沒周邊監控,部分案子甚至連死者身份至今無法確定, 失蹤者更是毫無蹤跡可追尋。他可以幹等著線索餵進嘴裏再啟動調查, 但那樣和守株待兔沒有區別,主事者缺乏突破進取的主動性,就不會有如今的懸案組存在了。
說回譚曉光所提案件。這是起一死一失蹤的案件, 死者為保姆,失蹤者為一名不滿周歲的嬰兒。事發地在一處鄉間別墅, 那個時候的別墅大多是村裏的有錢人自建的,而非地產商的傑作, 一開始家屬以為匪徒綁架孩子是為了索要贖金,連警都沒敢報, 結果等了三天還沒動靜,村長怕孩子出事才報的警。警方到場調查時,保姆的屍體還凍在冰櫃裏。痕檢在案發現場沒有提取到任何非家庭成員以外的足跡和指紋,並且以當時的技術手段,微量DNA提取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以至於該案一直沒有鎖定目標嫌疑人。
有意思的是,警方沒在家中找到嫌疑人遺留的痕跡,但搜到了藏於車庫裏的可/卡/因和上百萬現金。原來這家人的財富皆為男主人販毒所得,而當時男主人不在家,後面警方追到深圳才將其抓捕歸案。被抓時男主人正在和境外來的毒販子做交易,現場了繳獲數公斤毒品,據說此人最終被判了死刑。
失蹤的是男主人的外孫,他女兒貌似智商有點問題,答非所問,從出事到配合警方調查,都是女主人一己面對。把保姆屍體凍起來也是她的主意,現場幾乎被破壞殆盡,這也是痕檢提取不到有效證據的主要原因。
家裏還有個上門女婿,事發時正在夜/總/會裏醉生夢死,直到警察找上他才知道孩子丟了。當時最先被列為嫌疑人的就是這個上門女婿,他花銷無度,還賭,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兩肋的爛賬,有夥同他人綁架自己親生兒子索要贖金的動機。另外痕檢在現場沒有發現門窗被破壞過的痕跡,考慮綁匪是用鑰匙進門的,或者在別墅裏有內應。然而調查來調查去,這上門女婿沒作案時間——從孩子失蹤前二十四小時到警察找到他,他就沒離開過那家夜/總/會。
那個時候辦案沒那麽講究,進去先拾掇一頓。這哥們腸子都快吐出來了,硬是不承認孩子失蹤和自己有關。不過後來他被老丈人供出來了,也參與了販毒,貌似是被判了無期。如此一來家裏就剩女主人和傻閨女了,孩子的事兒追了三個月,沒結果,再後面警方實在抽不出人手來調查這起案子,厚厚的卷宗終是被堆到箱子裏,積塵遺忘。
給譚曉光後臺發私信的是該案的親歷者,趙真禹,當年那位保姆的兒子。案發時他年僅十歲,和媽媽一起住在雇主家裏,白天去鎮上上學,閑時幫媽媽打打下手。最先發現屍體的人就是他。他說,那天他放學回家,按照平日的習慣,此時的母親應該在竈間做晚飯,並會趁雇主不註意給正在長身體的兒子悄悄塞口肉或者水果。但那天的竈間冷冷清清,母親並未像往常那樣在此忙碌,於是他轉身上了二樓,看到媽媽倒在雇主女兒房間門口,背上插著一把剪刀,已然氣絕身亡。
那個傻女人——趙真禹如此稱呼雇主的女兒——在一樓的客廳裏看動畫片,對樓上所發生的一切渾然不知。而女主人此時正在鄰居家打麻將,聽到趙真禹沖到街面上歇斯底裏地喊救命才趕回家中。至於她一開始做出不報警的決定,面對警方的詢問,她表示,老公在外面做生意難免有競爭對手,她以為是那些人幹的,怕他們傷害自己的孫兒,想著花錢了事。她倒是第一時間通知了保姆的丈夫,許諾只要孩子能平安找回來就給對方十萬塊錢的安家費。
二十多年來,趙真禹始終未放棄追尋真兇,高考時報考了警校,卻因著身高不夠在體檢時被刷了下來。後面又去讀了法律,想考司法系統的公務員,結果考了三年也沒考上,現在在一家私企裏幹法務工作。他對譚曉光說,自己給很多警察、律師、法醫、禁毒等相關科普的賬號後臺私信都留過言,希望他們能幫忙重啟這個案子的調查。然而受限於管轄權和案發時間久遠之類的問題,根本無人能使上勁兒,甚至有的賬號只有一個自動回覆感謝關註便無人理睬。到譚曉光的“養豬專業戶”禁毒科普賬號這,已經是死馬當活馬醫了,再得不到幫助,他也準備放棄了。
類似的信息譚曉光收到過幾百條,那些一眼假的他基本不搭理,但趙真禹這個,案發時間地點人名清清楚楚,描述真實毫無水分,於是便讓莊羽幫忙查詢了一下,確認是起真實發生過的懸案。一開始他沒想著找林冬,因為不知道案子到底落沒落人家手裏,想著自己先暗中調查,等有了眉目再跟林冬唐喆學他們提一嘴。結果不知道莊羽是不是跟他身上安定位器了,剛到案發地那邊電話就追了過來,讓他老老實實回家待著,別特麽上外面到處招搖。
譚曉光是那聽話的人麽?當然不是。問題在於,案發地那片兒早已占地拆遷,現如今林立著一棟棟商品樓,別說當事人了,連事發時的別墅都不見了蹤影。彼時的村鎮隨著城市化的腳步成為了新城區,村民們則因拆遷安置遷至城市的各個角落,附近幾乎無人知曉當年發生的慘案。但也只是幾乎,譚曉光在那片兒走了將近一禮拜,磨破了嘴皮子,除去涉事家庭成員的部分後續結局,還從一位白發蒼蒼的老婆婆嘴裏問出了一些情況:事發後不到一年,女主人又給女兒招了個上門女婿,又生了個男孩,平時不見傻女兒帶孩子出來,倒是女婿和丈母娘成天介出雙入對的,村裏人議論紛紛,都說那孩子是丈母娘和女婿生的。
這個消息讓譚曉光稍感意外,再追問那女主人的情況,又覺此事必有蹊蹺。女主人大名陳芳華,年輕時是十裏八鄉有名的村花,當年多少媒婆上門提親,把老陳家的門檻都快踏平了。陳芳華將將滿十八歲就嫁人了,卻不想婚後生了個傻丫頭,因此被婆家嫌棄,連她帶閨女一起趕回了娘家。娘家哥嫂見陳芳華帶個拖油瓶,好說歹說又給她許了門親事,嫁給同村一個年過三十還打光棍的窮漢。
陳芳華人長的漂亮腦子也活絡,早早意識到守著那幾畝田地、一輩子面朝黃土背朝天無論如何也發達不起來,可傻閨女的吃喝拉撒都得人伺候,她必須守著,遂攛掇老公去外面打工尋找機會。男人倒是聽話,扛上包裹奔了深圳。那個時候的經濟環境非常活躍,只要肯吃苦就沒有賺不到的錢。一年,兩年,三年,五年,到了第十個年頭,她家成了村子裏最富裕的家庭。在那個城鎮人均工資不足五百的年代,她一下子拍出十萬塊錢修祠堂,那叫一個揚眉吐氣,連村裏最德高望重的長者看見她都得起身打招呼。
慢慢的,傻丫頭也出落得亭亭玉立,腦子雖不靈光,模樣卻是隨了親媽。而且家裏有錢,不少人都願意攀陳芳華這門親家,說媒的絡繹不絕。可她橫挑鼻子豎挑眼,一個都瞧不上,最後招了個據說是她遠方親戚家的孩子做上門女婿。小夥子一米八的個頭,長得也精神,和時年不到四十、風韻猶存的丈母娘站在一起,不知情的得以為他倆是一對兒。因著出事後她又招了個上門女婿,還跟人家出雙入對的,所以村裏人嚼舌根時說,失蹤那孩子也是她跟前女婿生的。
聽完這些傳言,譚曉光以緝毒警的思維邏輯重新梳理了一下案件始末,意識到當年的前輩們可能少抓了一個毒販——陳芳華。一家子都對她言聽計從,甚至這女人敢凍屍體不報警,還提出給死者丈夫安家費,怎麽看也不像個普通的農村家庭婦女所具有的魄力與膽識。而她丈夫當年之所以把罪過都攬到自己身上,無非是想保全這個女人——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
當然,以上純屬推測,還需要通過縝密的調查以及確鑿的證據來確認。然後,在外面浪了一禮拜的譚曉光剛進家門就被莊羽好好“拾掇”了一頓,沒有任何懸念的,又蹲臥室門口修了一宿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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