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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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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笑歸笑, 秦驍同時也洞悉了詹有福心理防線最脆弱的部分——極度迷信。從正廳裏供的香案到貼滿窗戶的黃符,及至試圖用磁場阻攔鬼魂,可以看得出, 詹有福對鬼神之說深信不疑。那就好辦了, 那還有個九孔滅門陣呢,這事兒可得好好嘮嘮。

“啥玩意?九孔滅門陣?”

詹有福算徹底被警察忽悠暈了,一會說他搭電線過失致死, 一會冒出個九孔滅門陣,還能不能留條活路給他?不過那九個洞是怎麽來的,他還真清楚, 高瑾鉆的,說是給他家那破屋改改風水。他信了, 可自打二樓多了那九個洞, 白天黑夜的出幻聽,嚇得他半夜真的只能窩自己挖的地道裏睡覺。

聽他說洞是高瑾鉆的,林冬頓感了然——這倆合夥挖地道找藏起來的金子,先是高瑾想獨吞, 打個“九孔滅門陣”來害詹有福, 後面意外摔傷導致氣管阻塞,又輪到詹有福見死不救想獨吞金條。所以說壞事做不得,就算做最好也自己悶聲一個人幹, 但凡有個同夥,那很可能就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了。

“不是, 領導,說來說去, 我到底電死誰了?”詹有福到底沒忘了“過失致死”那茬,“我真不是故意的, 平時沒人去我那。”

他正說著,秧客麟敲門進來,交給林冬一份資料。林冬看完轉手遞給秦驍,雲淡風輕的:“電死了你們村主任孫子養的寵物老鼠。”

“……”

詹有福的表情略顯擰巴,然而不等他叫喚,秦驍問:“魯文奇,記得麽?”

魯文奇?詹有福表情一頓,緊抿住嘴唇。知道問到點子上了,秦驍嘿嘿一樂:“你那堆金條,就是從他家順出來的吧?真有你的啊,知道他不敢報案,給人保險箱都搬空了吧?”

狗屁保險箱,詹有福不屑輕嗤,滿眼的鄙夷。事到如今沒必要隱瞞了,警察知道的遠比他以為的要多。他交代說,這位魯文奇是自己曾經的客戶,當年他派人去魯文奇為情婦買的別墅裏做保潔,別墅面積之大,一次派四個人還得幹整整一天。高瑾負責打掃屋頂,某天發現有塊裝飾用的瓦片碎了,想著給換一塊,卻在下面意外發現了幾根金條。彼時的高瑾還是個老實巴交的保潔員,並沒見財起意順手牽羊,回去還把情況跟老板詹有福匯報了一下。

詹有福自然明白這其中的門道:魯文奇既然買的起別墅養的起情婦,那些金條必然是其收受的賄賂,更重要的是,這種財,丟了魯文奇也不敢報警。於是他不再派高瑾去別墅打掃,而是親自上陣,螞蟻搬家似的,一次拿幾根,陸陸續續從瓦片底下翻出二百多根金條。這筆意外之財雖然不會讓他有牢獄之災,可彼時的魯文奇尚且身居高位,發現丟了東西,就算不敢報警也不會讓他好過。所以他開始教唆雇員順手牽羊,目的就是為了把自己送進去一段時間好躲避災禍。哪知那幾個人對高檔煙酒沒個譜,見著好煙好酒就搬,首飾現金也不放過,最後警方一核定被盜物品價值,數額巨大。本來他只想進去蹲個三兩年躲躲,等出來把金條換成錢,逍遙下半生,這下好了,偷雞不成蝕把米,喜提十多年大獄。

他後悔也來不及了,只能咬牙忍著安心改造,畢竟外面還有二百多根金條等著他呢,他得活著出去。當年為了不被警方發現這筆“巨款”,他被捕之前將裝滿金條的箱子藏到了苦水井井底,並用磚頭封住了藏匿之處。卻沒想到出來之後苦水井已經被封上了,三百多斤的石蓋他根本搬不動。又不能調起重機來,那樣動靜太大,全村人都會知道。思來想去,他琢磨出一招兒——從自己家裏挖地道挖到苦水井裏,神不知,鬼不覺。

吭吭哧哧挖了一年多,中間挖錯了好幾次方向,就在他以為這輩子都挖不到金條時,高瑾找上了門。原來高瑾因為心臟病不能幹活了,沒了收入來源,老家的兒子要結婚,他拿不出錢,於是就想到曾經的“老板”詹有福。高瑾並不清楚詹有福到底藏了多少金條,只知道不少,而且沒被警方發現,得知他出來了,就想著是否能看在自己當初沒出賣對方的份上,給兒子弄筆彩禮錢。如此一來便發現了詹有福挖地道的事情,詹有福怕他聲張出去,不得已承諾挖出來後分對方一半。

後來這倆人就開始合夥挖地道了,高瑾說為了求神保佑,給他改改屋裏的風水,在二樓打出個“九孔陣”。許是冥冥之中有點作用,打完洞沒一個就挖到了苦水井的磚壁。打通後高瑾搶先下井摸金條,卻不想井底濕滑,腳下一打滑“咕咚”摔進水裏,掙蹦了半天才從水中爬起。他起來沒多久就開始咳嗽,咳著咳著咳出塊血疙瘩,呼吸越來越急促臉色也越來越難看,到後面連爬回洞裏的力氣都沒了,苦苦哀求詹有福拽自己上去。

詹有福一看這陣仗,意識到這老小子可能快不行了,想到承諾對方的一半金條,狠狠心,非但沒伸出援手反而還順著地道退了回去。等了半天不見高瑾上來,他知道,人完蛋了。打那之後他再沒進過地道,害怕看見面目猙獰的屍體,想著等過段日子屍骨徹底被水泡化再下去取金條,卻萬萬沒想到竟然被警察截了胡。

機關算盡,終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之所以能拎出魯文奇和詹有福對質,多虧唐喆學之前交代秧客麟查詹有福二進宮時的卷宗,並按相關信息交叉對比案發後被審查的貪官。魯文奇的情婦是當時警方的走訪對象之一,雖然她不承認家裏丟了東西,但魯文奇因貪汙受賄入獄後也牽連上了她,一對比就對比出來了。好玩的是,魯文奇被捕後曾交代過這批金條,可他自己都不知道丟了,導致反貪局當時沒找到,無法將其列入犯罪所得。不影響最終判決,查實的部分足夠判他好幾個無期,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減刑。

至於儲物櫃裏的金條,詹有福拒不承認是賊贓,一口咬定是自己掙的錢換的。估計是看林冬想從自己嘴裏挖點別的案子的線索,其他該交代的都交代了,就這二十根金條,死活不認,試圖蒙混過關。問題秦驍已經看過那些金條了,和苦水井裏的同一銀行同一批次,這要不是魯文奇當年的私房錢,那可真是鬧鬼了。

看看時間,已近破曉時分,不管是審人的還是被審的都已疲憊不堪,林冬決定,先給詹有福辦羈押手續,後面慢慢審。反正人攥手裏了,跑不了。如果真如秦驍所說,那二十根金條有人來取,到時候再拿來向詹有福施壓也不遲。

出審訊室拐進隔壁監聽室,沒見著羅家楠,林冬問岳林:“羅副隊呢?”

這回羅家楠是真知道裝孫子了,連審訊都沒搶著跟。

“剛打了個電話,出去了。”岳林的語氣稍顯無奈,“好像是跟祈老師吵架了,說什麽表的事情,反正我聽他那語氣……呃,不太好。”

怪我,林冬心說,磕暈了,給祈銘去派出所的事兒禿嚕出去了。

“你去叫下秧子,帶詹有福辦羈押手續。”

岳林領命起身,關心道:“您的傷,沒事吧?”

“沒事,多謝關心。”

能沒事麽?審完人精神徹底放松下來,林冬才覺著後腦勺一跳一跳的疼。得階段性毀容了,後腦勺也算上。縫合需要備皮,現在紗布底下蓋著的那塊頭皮又腫又禿。說是一禮拜能拆線,他打算多捂幾天,等長差不多了能重新推齊再摘紗布。

對,就這麽註重個人形象。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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