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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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章

“是這個樣式的荷包不錯...”

店小二點頭哈腰道。

他看了眼面前這兩個帶著黑色椎帽的女子,忍不住諂媚道:“昨日祁王世子來之前,確實是有個白衣乞丐帶著這個荷包招搖過市,小人覺得違和,所以忍不住多註意了一二。”

他又覷了一眼這兩人的周身氣度不凡,深恐自己再惹下什麽禍事,急忙補充道,“後來小人思索再三還是覺得不對勁,怕不是她偷了誰的銀錢來這裏裝闊?於是就要擒人去報官...只不過被世子爺攔下來了。”

秦嬌嬌隔著椎帽望了他一眼,知他還有諸多話沒說仔細,但也無意為難他,只是問:“那乞丐最後是跟著慕容雪一塊走的?”

能毫不避諱地對祁王世子直稱呼姓名,縱然不是什麽皇親國戚,也絕不是他一個店前小二可以欺瞞的,小二心裏直直叫苦,只望這些事不要牽扯到他才好。

他如臨大敵地避開旁人視線,沖著秦嬌嬌微不可見地點了下頭。

“知道了。”秦嬌嬌微微一笑,看他這小可憐樣也不愈多為難,反而讓春和掏出二兩銀子打點。

一旁的秦月茗愁眉苦臉地跟她出了茶館,“真是說什麽來什麽,果真是元芷,這下好了,兩個一肚子壞水的湊到了一塊,保不齊玩出什麽新花樣,秦嬌嬌,你可千萬小心點,別陰溝裏倒了船。”

秦嬌嬌說:“你才見過她幾面,就說她一肚子壞水啦?”

秦月茗氣道:“我還不是向著你才這麽說,你怎麽不識好人心呢...不過,她也確實怪可憐的,本來是炙手可熱的大家閨秀,日後不說尋個如意郎君,也未必差到哪裏去,如今卻要給慕容雪這廝做妾。”

慕容雪再好,元芷嫁過去那也是妾。

兩人說到這裏未免有些唏噓,最後想無論是元家還是慕容雪世子已經離著很遠了,沒什麽擔憂的必要,就停住了話頭。

等又過了幾日,終於到了七夕節。

長安城這一日可謂是熱鬧到了極致,相比於前兩次秦嬌嬌同秦月茗參加的宮宴,這次的七夕節才算得上是普天同慶。

到處都是火紅的燈籠映在地上,紅燦燦的剪影被貼在街邊的墻上,柱子上。

人潮人湧,川流不息。

這天下最繁華最鼎盛的一剎那,好像就如同牡丹花綻放一般,在長安城緩緩盛開。

秦嬌嬌這次的妝是她自己對著銅鏡親自化的。

敷芊粉、抹胭脂、畫黛眉、貼花鈿、點面靨、描斜紅、塗唇脂。

足足耗了一整個時辰,她持著團扇攬鏡。

銅鏡模糊,只照出美人的一二分神采,但就是這一二分神采,也足以讓人屏息凝神。

甚至見慣了她的美貌的春和為她梳妝的時候都忍不住頓住了半刻,然後打趣道,“今日小姐美成這樣,奴婢都不敢擡頭看您了,只怕多看一眼,手裏的頭發就要梳錯嘞。”

秦嬌嬌抿嘴笑了下,腮邊的面靨顯得端莊又淑賢。

斷斷讓人想不到,私底下這姑娘是個如何的潑皮性子。

她為了搭這樣隆重的妝造,半個月前她還央求青州的哥哥順著要來長安的商隊,給她寄了那套她及笄之日做的衣服。

於是才有了今日她穿在身上的交領襦裙,單論款式來說在長安並不稀缺,可唯獨這上襟是桃色紮染的,下裙是火燒雲般漸變顏色的搭配,卻讓人極意外地覺得,這裙子比旁的什麽繁瑣華麗的衣飾還要適合秦嬌嬌。

她又擡臂,讓景和替她用一條淺白色的帶子將腰身系緊。

秦月茗見她的反應是最誇張的。

“秦嬌嬌,咱們不坐轎子了,咱們就這麽直接走過去,讓長安那群笑話青州人野蠻的人瞧瞧,什麽是盛世風韻!”

秦嬌嬌被她逗笑了。

“可別,等到了半路,梨花辛辛苦苦給你盤好的留仙髻也好散架了,到時候你這臉上的妝都好叫汗水打濕了,好端端的美女子又要跟我哭了,這算是賴我還是不賴我呢?”

街道處,傳來了一陣悠揚西角風鈴聲。

摩肩擦踵的人群聽到這陣陌生的旋律,不約而同的駐足了一二秒。

有去過青州的人,曾在一望無際的草原上,聽過這陣來自遠方的呼喚。

風鈴聲疏曠,彩帶飄飛,琉璃轎頂,白馬配鞍。

因燈火映照而顯得通明的長安,這一刻卻因下轎的少女而變得更加明熠。

百姓聽過秦嬌嬌這個名字。

早在她還沒來長安之前,後來是鬧得沸沸揚揚的元家下獄,又是和九皇子共載一轎。

但無論如何,這幾次事件已足以讓他們在腦海中模模糊糊地勾勒出一個人影。

這個人影窈窕美麗,纖細又豐腴,要集萬種風情於一身,才好對得起那從青州不遠萬裏而來的第一美人的名號。

但百聞,竟都不如這一見。

“秦嬌嬌,你還真是會搞些噱頭,惹人註目——”

明明有那麽多刻薄的話,在未見前攢了幾籮筐,但在此刻剛起了個頭,其餘地竟都被周朝歌咽下。

——人群中央的少女好似聽到了風聲,是燈花落影遙遙,她朝著他含笑一頷首,便算見過。

只剩周朝歌楞楞地站在那裏,站了很久,直到手中提起的燈籠滅了火,簇擁他的幾個公子哥自去自的找樂子了,他腦海中想到的那句話,這時候竟然還無法具現化出來。

有多少詩句的浪漫,他覺得形容那一眼不夠寫實。而形容心跳最原始的砰砰,他又覺得不夠華美。

——怎麽就栽她手裏了呢?

那晚在江邊吹了一夜冷風的周朝歌終於想透了,也心平氣和了。

約莫就是這一生太薄淺,縱使遇過不少美人,卻都沒她美得那麽突出。

簡單點來說故事的色調自一開始就很分明,是見色起色,浪漫點來說,那就是一見鐘情。

周朝歌終於認輸了。

第二日在王府裏清醒的他做了一個不清醒的決定,要帶著自己的全部家當去秦府說和。

但這一次,等待他的雖不是冷冰冰的大門,也不是那個那個他朝思暮想的美人。

因為那一日,在兩人對視完不久後,秦嬌嬌和秦月茗就順著人流從一眾目光中掙脫了,然後好巧不巧地是,姐妹倆就在另一個賣糖畫的鋪子,遇到了那眼熟的賀必。

嚴格意義上來說,這是秦嬌嬌第一次仔細打量這個叫秦月茗這樣古怪性子都能吃了不少悶氣,落了不少委屈的男人。

毫無疑問,正如先前見過的賀潮生,盡管兩人不是什麽親兄弟,但老賀家的男人大約還是有些出品保障的,就跟是同一個窯裏產出的青花瓷,是差不多的溫潤如玉。

端看他面像,是看不出先前同秦月茗說的什麽通房也正常一類的飽飯思□□之語,正相反,看著實在是斯文楚楚,好一個凈白俏書生。

但此書生,大抵是聊齋裏的不正經書生。

只看他那一雙細條狐貍眼,便讓人知道這家夥多半是個外白內黑的主。

秦月茗一看這細條狐貍眼就心裏打怵,又看賀必身旁那水蛇腰的纖弱女子,心裏更是酸酸,拉著秦嬌嬌就要走人。

誰料這個時候,倒是對方先認出了她。

“月茗,怎麽不打個招呼就要跑?”

賀必搭著扇子在嘴巴前,遮掩住笑意。

他想想,認識秦月茗也將近一個月有了,這條大魚是該收網了。

長安幾年前,不知何時起流行了一種新風尚。

先是有一俊美的狀元郎在游街那日收獲了不少少女的青睞,便被人傳為雅談。

後來傳來傳去便變了味,有些把風流同下流混為一談的糊塗蛋便說,生在太平盛世,一個男子已然沒了什麽拋頭顱的必要,不如好好享受些紅粉知己的樂趣。

於是有人,開始以得女子歡心的數量來誇誇其談。

當下流的人聚成了堆,反而遮掩了真正的風流。

這其中,就混入了賀必這樣的人。

他一早就盯上了青州兩姊妹,這其中,秦嬌嬌是個香餑餑,他心知對上那等胡攪蠻纏的九殿下和瘋狗一般的元吉還要麻煩,所以直接去找了秦月茗。

果不其然。

對方十分有九分的好哄。

憑他說出什麽在離譜的話,秦月茗甚至只要一聽這是長安的特色,便就信了。

和她姐姐的叛逆比起來,這小丫頭在某種程度上簡直算得天真爛漫的可怕。

於是賀必不得不承認,他在偶然的幾個片段裏,也會忍不住動心一二,若是真娶了秦月茗,其實也未必不好。

結果後來,竟沒能如願。

她終於露出了尖牙利刃,只要他一靠近就警戒地跑開。

這個時候賀必卻發現,自己反而有些食之入髓了。

就像是今日,他攬著旁人,本不該叫住她的。

可回頭交視的那一剎那,賀必竟聽見了自己的心在砰砰的跳。

這樣的感受,從他為了名聲混跡開始,就從未感受過了——不,應當說平生第一次,看見一個人,第一反應不是衡量價值,而是發自內心湧出了歡喜。

那小姑娘伶牙俐齒,回他道:“看見臟東西了,自然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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