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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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被子,板過她的身子,使得她不得不面對自己。

窗外的燈光折射而來,幽暗中,寧唯便也看到了越晨光布滿斑斑點點的臉,雖不清晰卻仍可窺見。圓亮的眸子一定不定地看著自己,燦若明星。神情滑稽而引人發笑。

寧唯怔了怔,清清嗓子正色道:“蒙著被子做什麽?”

“……”

“說!”

半晌,越晨光才吐出細小若蚊的字音。“醜。”

寧唯楞了楞,望著越晨光那甚是凝重的神情,眼中的隱怒霎時退散,撒上點點溫暖的光。因抑制笑意而變得有些許嘶啞的嗓音於夜裏蕩開:“的確是醜。”

☆、一頁書(7)

“……”

“像七星瓢蟲。”

“……”真不愧是死黨。

“哦,不是。”

“……?”

“是比七星瓢蟲還醜。”

“……”

這真是……

一時靜默,驀然間,兩兩相望,仿若下一瞬便便過了滄海桑田。

“你怎麽回來啦?”

“葉城不下雪了,路沒封,就回來。”寧唯說得雲淡風輕。

但事實當然不會如他輕描淡寫那般,事實是,雪沒停,路封了。他抄了山路,從崇鞅山山腳經過,繞到S市,進城後,一路上闖了五六個紅燈,趕了回來。而這一切,只因為自己在陳列的電話裏聽到那一聲驚呼。他就再也無法平靜心情,仿若湮滅理智般,只管開著車往寧家沖。

越晨光沒再說話,於是兩人就這麽我看你,你看我,看了良久。久到越晨光忍不住發怔。

但見寧唯修長的指尖拂過越晨光的發,另一手把她收入懷裏:“睡覺!”

好吧!睡覺。可是,並不是說睡就能睡得著的。

她與寧唯間隔著層層疊疊的夜色,不濃不淡,剛好可以看清彼此的臉。

越晨光無法明喻她此刻地感覺,自己的耳從未如此靠近地傾聽他的心的跳動,流淌指間的溫度,溫和而令人薄醉。帶著心心相印的意味。即使是口口的時候,彼此融為一體,最靠近彼此的距離亦無法擁有的溫暖。

恍惚間,寧唯拉起了她的手,十指交纏,抵死相扣的姿勢,而後,於那青蔥如玉的無名指間無比憐惜地一吻,微擡首,迷戀地吻上小巧的耳垂。緊緊相擁。越晨光微睜眼。

“阿唯。”

毫無懸念地,寧唯覆上那一向蒼白的唇,無關欲,只有情。越晨光有些不知所措地迎合。

“以前的人總說,寵一個人就會把她貼近心裏,捧在手上。小心翼翼,毫發無傷。你覺得呢!”

聞言,越晨光睜著水汽朦朧,如美玉般亮著如墨般光澤的眸子看著他。不待越晨光回答他,炙熱的吻固執而又欲罷不能地落於那令人迷醉的櫻唇。

“阿晨,我昨晚不該與你發脾氣,對於這個我道歉,不管你接不接受,我只當我們已經和好如初了。只是,你往後也不要什麽事也不跟我說了,其實,有時候,女人可以對著自己的丈夫無理些,只要說一聲,不管是什麽,我都答應你,不需要講理由的。

知道麽,有時候寵起一個人來是可以沒有理由的,我希望我的阿晨一直都有人寵著。”

溫熱而低沈的語調揚起暧昧的溫度。也許,寧唯根本就不打算要她的回答。明知道睡不著,越晨光還是乖乖地閉上眼睛縮在寧唯懷裏,享受那份被寵的溫存。

越晨光喑著嗓子,雙手緊緊地貼在寧唯的胸膛,埋首於寧唯身上,看不清表情。良久,她才幽幽地道:“我今天去墓地裏看我的媽媽了。”說到這裏,她頓了頓繼續說,“然後想起了以前他們總說我任性。這麽多年,我一直學著不那麽任性,可是寧唯,你卻要想著寵壞我,如果有一天,我被你寵壞了,壞到把你惹怒,壞到氣得你頭疼,那時……那時我要怎麽辦呢?”

如果,到了那時,你對我說,越晨光,省心些。那我……那我要怎麽辦?那我……那我情何以堪?終歸,你對我而言太重要了,重要到心裏容不得你對我的一丁兒討厭,被喜歡的人討厭是件那麽難受的事,難受到就像那天你和高雅的尹箬看到了咖啡廳裏出盡洋相的我。

那時的自己就在想,我喜歡的這個人,他其實跟自己有不一樣的世界,那麽多高高在上的人事物伴著他,只有他能獨占他想要的;而自己對於這個男人的獨占卻顯得過於無能為力。這份認知過於強烈,卻又難受到無人能懂。其實,說白了,她就是自卑,自卑到不願意相信其實還會有人喜歡她的,所以,凡事溫順個幾分,到時候所受到的傷害也便會少個幾分吧。

聞言,寧唯淺笑著挑起越晨光的下巴,越晨光靜靜地看著他。他揶揄道:“越晨光,你倒……壞一點給我看看?比如說……罰陳列織毛衣?”

越晨光想了想,淡彎的黛眉微皺,說道:“你在意?”

寧唯調整姿勢,雙手捧著她的頭,鼻尖抵著鼻尖,眉目悅然:“認真又無趣。難怪沒人喜歡你。”

幸虧沒人喜歡你,於是,也就只能是我。

如今的她還不懂寧唯話中的含義,卻把望文生義學得緊。於是,唯一的結論就是,有時候認真又無趣的人活得其實挺可悲的。她知道自己不喜歡這樣的若即若離,但又無法舍棄這樣的好。大抵這就是所謂缺愛的人通常都欠揍。尤其是像越晨光這種爹不疼娘不愛的。忽然有一天,自己喜歡的人對自己其實挺好的,然後她又在想,她想要寧唯只是她一個的。大抵,每一個心裏藏著愛情的人都不會無私得像聖母瑪麗亞。而越晨光亦自認為沒有當聖母的潛質,自己的愛人對別人好,或對自己冷淡,也不會安慰自己說,他開心就好。她想,如果那個人能寬容到這個地步的,就不是愛情了。

只是她性格比較軸,不開心了,亦不懂得拉著寧唯的手,癟嘴帶著撒嬌的意味說,不好或者發脾氣般拮問,你為什麽這樣待我。

按照那些名為專家的人剖析人性特征時得出的結論,雄性動物的骨子裏天生帶著英雄主義的成分,面對示弱者時,總愛表現出對其強大的保護欲,尤其是男人。但顯然地,越晨光不是專家,不大懂得剖析男性心理,雖說不會刻意隱藏情緒,卻也不懂得怎麽讓別人明白自己的心意。

還讀大學那會兒,在一個雲色白色如絮的日子裏,酷愛看小說的秦青藜看到某個小說裏這樣一個情節,女主人公是男主人公包養的情人,有一天。富有的男主人公被人陷害,瀕臨破產的危機,獨對風雪。於是本來一直強調兩人間只是金錢交易關系的女主人公在這時卻拿出了自己全部積蓄甚至出賣自己的身體,把自己賣給男主人公的死對頭,只為換得男主人公一個喘息過後,絕地反攻的機會。基於小說慣有的背景,女主人公總的來說腦子比較脫線,瞞著男主人公為他做一切盡可能為他遮擋風雨的事兒,甚至還把錢私下交給一個同樣愛慕著男主人公的女子,讓她以救贖的姿態出現,眼睜睜地看著那個女人與自己的愛人越走越近,自己卻在愛人的世界裏越走越遠。一切只因為自己在男主人公心目中早已是一個貪慕虛榮的女人。最後,故事的結局亦如意料之中,男主人公度過了危機,順其自然地跟另一個女人在一起,而女主人公所能做的便是退出男主人公的世界,遠走他鄉。

故事來到這裏,秦青藜便問眾人:“如果你是女主人公你會怎麽做?”

莊囹的回答是:“這種做法太傻,連評價的必要都沒有。”

本是一個故事,故事性太強,人物虛構,背景虛構,連感情也是虛構。

越晨光卻一臉認真地說:“我應該這麽做,把錢推他面前就說,你看,我存錢存了老半天,就等著今天,我就知道你有一天會破產的。所以幫你準備了那麽多錢。就等著把自己滿滿的情意講給你聽,你也不要覺得沒面子,你破產了,也挺好的。起碼現在由我養你,是不?”

話一出,一直沈默的塗錦被越晨光的話逗笑了,她摟著越晨光說:“阿晨,你真可愛。”

莊囹還有秦青藜也都笑出了聲。

真的好笑麽?越晨光並不知道。但是連平時不茍一笑的李慕良聽了越晨光的話,唇邊亦似乎忍不住地揚起一個愉悅的弧度。大概真的引人發笑吧。可是,在越晨光的心裏真的是這麽想的。面對所愛之人,只需等待一個機會,風雨來臨時,告訴他自己的情意,此後,他們在這風塵之中相濡以沫,攜手到老。

不過,如今看來,寧唯領著的龐大事業暫時還沒有破產的可能,所以她也沒機會說出那番話。而且你也不能無緣無故地就直接跑去跟他表達自己的心意吧。她要一個契機,一個不松不緊,剛剛好的契機。不管是否兩情相悅,只想著把心滿滿地捧到他面前。就像她覺得如果她是那小說中女主人公時所想的這麽做。

而這個契機早早地出現了。在越晨光二十一歲的時候。

這一年,她糊裏糊塗地就做了寧唯的妻。

她想,如果早知道是他,她一定會以最美好的姿態出現在他面前,然後綻放一個最燦爛的笑,對他說:“嘿!我們又見面了。你還記得我麽?我叫阿晨啊。我們以前就見過面了的。你也許不記得我了,我卻把你記得真真切切。我會很努力地做你的妻。”

然後,把自己很早前就對他的情意,想著跟他白頭偕老的想法告訴他。絕不莽莽撞撞,想起來,初來寧家的時候,那個糟糕的重遇場景真是想起來都是罪。

那時,越晨光剛來寧家。寧唯當時身處國外,一個寧家住了幾天,沒有一個能稱之為家人的人在那個大的離譜的屋子裏頭。不過,越晨光也不是個天生惹事的人,於是,日子倒過得安分。當然,不排除事來惹她。

☆、一頁書(8)

有一天她坐在沙發上,穿著一襲紫色碎花連衣長裙,一雙居家拖鞋,挺安靜地在那裏看書。有人匆匆忙忙地跑了進來,她聽到聲響擡頭看去,挺娃娃臉的一個男人,放下書便反射性地問道:“你好!請問找誰?”

來人看著坐在沙發上的晨光,楞了楞回答道:“你……你……”忽而,那男人似乎想到什麽,便又正色道:“阿唯呢?他不是今天回來麽?”

越晨光那時沒多想,只是覺得印象中沒這個人,下意識地便以為是這寧宅的傭人,然後說道:“阿唯……我不認識他。嗯……他可能被阿秀使出去打理花室了”她記得今天早上阿秀喚了一個阿唯還是阿中什麽的去打理花室來著。“這樣吧,如果你有什麽要緊事,就留個電話,等到他回來了,我問問阿秀,再叫他打給你?”那時的越晨光初入寧家這樣的大宅子,自然也不清楚大宅子的規矩,不知道,一般家裏的傭人的朋友通常不會出現在主人的客廳裏頭。

只見男人有些奇怪地看了看自己,然後有些不確定地說道:“那好,他回來了,你便告訴他,就說陶可來過。”

聞言,越晨光還來不及點頭,便見門被傭人打開,赫然走進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身後跟著幾個模樣大抵是助理式的人物。

迎面走來的男人長得很好看,該是過分的好看,許是穿著的不同,男人身上沒了自己初見時的不羈卻多份商場中打滾出來的精練。對於這個人,越晨光記得真切,記得太真切了。那時的一頭酒紅色頭發如今已經全然被黑色的短發所代替,只是,這樣的改變一點也不影響她把這個男人記住。

而站在一邊原本要找阿唯的男人則又是一陣驚愕,看了看呆了的越晨光又看了看迎面走來的男人。終於開口對來人說道:“你……你沒有去打理花室?”

聞言,寧唯停在離陶可兩步之遙,皺眉,淡漠答道:“你胡說什麽。”

陶可也覺得自己的話有些荒謬,只是自己怎麽會相信那個女子的話?相信寧唯去打理花室來著?真是見鬼了。思忖間,陶可連忙咳咳聲清清嗓子,正色道:“沒什麽。”

寧唯瞥了眼坐在沙發上的女子,頭發很長,淡彎著黛眉,很溫婉的模樣,一雙眼睛直勾勾地看著自己,手裏拿著一本書,是洛夫的《時間之傷》。

那時的越晨光並不覺得自己的眼神有何不妥,也完全沒想過被自己盯著的人會不會有心理障礙。只是烏黑的眼睛亮閃閃的,一直看著人家,說官方一點就是沒半點女孩子該有的矜持;說現實點就是,簡直像一只餓了很久的小狗忽然前面出現了一塊骨頭,都說,眼睛是心靈之窗,於是,什麽想法都暴露在自家眼睛中。

那時候,越晨光跑出去問阿秀,她說:“他叫唯什麽?”唯什麽呢?從前她只知道他叫Ryan。

正在修剪花束的阿秀楞了楞,思索半會兒,才明白越晨光問的是什麽,於是笑道:“唯什麽呢!是寧唯。你個孩子,結婚協議上不是有寫著麽,哪有人自家丈夫叫什麽都不知道的?”

越晨光彎彎的淡眉明顯地舒展,她淺笑道:“以前沒留意,覺得知不知道都一樣。”

阿秀無奈搖頭,笑她:“現在又不一樣啦?”

越晨光笑了起來,像個孩子,她道:“不一樣,不一樣,太不一樣了。”

可惜,遇回自己喜歡的人,這種心情很美;過程卻不美。

尤其是對認真又無趣的越晨光而言,真是毫無美感可言。有時候就是這樣,你竭力要做好一件事,這件事便越是事與願違地無法做好;正如你想討好一個人,想討得他的喜歡,可惜,你費盡心思,萬般小心,還是會洋相出盡。比如說,像越晨光。

夜幕低垂,遠處的街燈折射出夜色。越晨光抓著跟前的外套護著□□的胸前,削薄的鎖骨蜿蜒至圓潤的肩,暴露在空氣,看著門前神色依舊淡漠的寧唯,吞吞吐吐,連說話也結巴:“對不起……我忘了鎖門……你……你……你……能給我出去麽,我換衣服還不習慣有人在在場。”用盡全身的力氣也無法說出流暢的來。

你聽聽,你聽聽,丈夫不小心開門撞見自己在換衣服,有哪個會急切切地趕丈夫出去的?想來,那時的越晨光還沒意識到擔當妻子的責任啊。而寧唯倒也沒說什麽,一聽這樣的話,倒也爽快,便利索地關了門。關門時還不忘留下一句“你慢慢,我不急。”

真是……真是……

真是即使事過境遷,如今想起總難免唏噓。

清晨。

越晨光睜了睜眼,躺在床上若有所思地盯著潔白的天花板。昨晚就像是一個夢,夢裏的阿唯對自己溫柔如斯,情意滿滿。

房間響起開門的聲音,幾乎是下意識地,越晨光扯著被子蒙臉。

開門進來的阿秀看出越晨光小女人的心思,不由得發笑:“蒙著被子做什麽?少爺一大早就出門了,趕回葉城呢。”

聞言,越晨光露出了臉,依稀可見臉上的紅疹,卻比昨晚淡了許多。

“幾點去的?外面還有在下雪麽。他一個人去葉城,安全麽?”越晨光憋著聲音問。

“天沒亮齊,就徑自開車進城了。今早呢,又開始下雪了。”阿秀走過去拉了窗簾,亮光照進來,霎時明亮。

昨天半夜S市才停了的雪,如今又密密麻麻地在下。且有越下越大的趨勢。

阿秀望著窗外:“這一來一回怕是又花了不少時間。葉城離這兒可不近呢。少爺他也真真是每一件事兒都把自己逼得緊,這種說一不二的性格倒像極了老夫人在世的時候。”

阿秀又說:“這雪斷斷續續的,下個沒完。我看要下到過年。也不知老爺子他們要否留在這兒過年。”

越晨光沒說話,尋思著起身看小曦醒了沒。室內開了暖氣,因而不見得有多冷。毫無預兆般,連越晨光也覺得莫名其妙。才剛掀開被子,便不可抑制地直奔盥洗室犯惡心。

阿秀心細,見狀也跟了進來,眼裏閃過一絲驚喜:“我看你這幾天胃口也不大好。”

“這個月的月事來了沒?可是懷上了?”

聞言,越晨光想說什麽,但胃實在是翻江倒海得厲害。也無暇回答阿秀。

“再有個孩子始終是好事兒。”阿秀說。

寧家是一個怎麽樣的家族?眾所周知。可概括為四個字——百年望族。

從遙遠的前清朝起,滄海桑田,歷了戰爭紛擾,疆國變幻,縱是世界改朝換代,它卻依舊屹立至今。從中便可看出其強大根基。有人如此評價寧家——帝宮之縮影。

俗話說得好,流水不腐,戶樞不蠹。而這八個字亦被寧家歷代當家奉為圭臬。某某人說過,一個王朝強大起來很容易,要守住這種強大乃至千年不衰,這不只是說說玩兒的。除了需要領導的強大魄力之外,還需要足夠斬風劈雨的承受力。就像那古代王朝,打王朝的時候,大家團結一致,同心得無話可說。可是這仗打完了,無事可做。沒事做了就會想太多,糾結一些有的沒的事兒,就比如,當初當領導的為什麽是他不是我?我有什麽比不上他?折騰來折騰去心裏不爽了,非要折騰點兒事兒出來去折騰其他人。

於是乎,什麽奪嫡之戰啊,我暗殺你,你暗殺我的戲碼樂此不疲地上演。有能力又有膽量的就上位。今天我殺了你當皇帝,後天他殺了我當皇帝,來來回回,造成的局面是,朝代不常換,領導倒換得頻繁。如此一來,一個朝代歷個幾百年不在話下。而寧家,雖比不上一個王朝,好歹也是個帝宮縮影,這爭名奪利,爭上位的事兒歸根到底也就是一碼子的事兒。更何況,寧家雖沒有千年記載,好歹也有個百年歷史。先不說發展的產業如何,光是人口也是挺龐大的。什麽庶系嫡親,叔伯兄弟。沒有你說不出的關系,只有你想不到的關系。人多了好辦事兒,看如今寧氏占據的一大片貿易市場就知道。可人多了也容易起哄。畢竟,眾口難調,這領導要下個新政策吧,立個新家規吧,惠及了誰,另一個又覺得不公平。心裏有氣了就得發洩,喊喊打,喊喊殺,再不滿意就抓個人來綁綁架。要知道,在商場上打滾這麽多年,寧家早就變成了一個黑白摻半的世家。沒事兒玩一下燒殺拐掠不在話下。說了那麽多,總歸一句話,誰都想當領導,可領導只有一個。那就只能能者居上了。

人呢!有時候就是這樣,嘗到權欲帶來的滿足後再難瀟灑放手。人家好不容易當上領導,憑什麽又讓你當啊?你有能力又怎麽樣?我還有實權呢!我不在了,我還有個兒子呢!我兒子不在了。我還有個孫子呢。總之,咱一家子輪了個遍,也別妄想輪到你。這就是所謂的欲望淩駕於能力之上。當然,前提是這個淩駕欲望的領導雖說不必驚為天人,但也不要太廢柴。太廢柴的話,就算前領導,也就是他老爸或姥爺交到他手中的權利再大,那結局也只能像天上的浮雲,吹一吹就散了。歷史上不是有一個比較著名的例子麽?姓諸葛的費盡心思也扶不起那個老爹留下大片江山給他做遺產的阿鬥。

所以說,有個孩子是必須的。為了防止一個孩子會變成嬌氣又扶不起的阿鬥,生多個孩子也相當重要的。否則的話,那些覬覦領導位置的人還不輪番對其進行人身攻擊之餘趁機篡位。

而事實上,越晨光根本不可能再懷孕,五年前,小曦的出生,那一場車禍中,除了傷了腳的韌帶,同時被奪走的還有再為人母的權利。大概,她這輩子也難以忘記那天的溫度,擱在多少無眠夜裏亦冰冷斥骨。每一片落下的雪花都極盡鮮紅之色,仿若彼岸河那招人魂魄的地獄之花。一個人躺在冷如骨髓的地上獨自掙紮。仿若天地間只剩下一個自己,獨對風雪。

阿秀不知內情,只徑自說:“多個孩子,多個人伴著。你也不至於太冷清。小少爺身子不好。再要個孩子是遲早的事兒。”

☆、一頁書(9)

越晨光自個自兒地沒說話。只覺得吐得眼淚都出來了。眼裏滿滿的都是苦澀。

寧家的後院長著一棵杏樹。枝幹盛大,有些年月。生命力頑強,臨冬時,倒也不見多落葉,枝上掛著稀稀疏疏,沒被秋氣刮落的杏子。小曦留在家裏休息,沒去上學。越晨光心血來潮,帶著他,隨便在後院裏找了長長的桿敲杏子,結果,杏子沒敲下幾個,倒敲得滿地落葉。小曦倒圍著越晨光興奮地跑來跑去,聲音沙啞地一會喊媽媽,一會兒喊杏子。到最後也不知是叫杏子還是叫媽媽,幹脆杏子媽媽連著叫。偶爾地上掉了幾個杏子小曦也不給一旁的傭人去撿,自個兒跑過去撿起來兜在懷裏,揚起頭對越晨光說:“媽媽,這個要煲湯嗎?要叫阿秀熬杏子湯。”

“好啊!媽媽親自給你熬,以前媽媽看過音奶奶熬的。”

小曦站起來,扯大嗓子對站在杏樹下的越晨光喊:“不好!媽媽熬的不好喝,要叫阿秀熬。”

聞言,越晨光拿著長桿,叉腰而立,佯怒道:“壞小子!嫌棄媽媽是不是?”

“阿秀熬得比你好,長壽面還有玉米湯都是阿秀教的。媽媽不會,羞羞!”小曦提起語調,快速地說。

一旁的阿秀聽了直搖頭,心想,這孩子哪裏是嫌棄晨光的東西做得差?不過是怕她再進廚房,又惹了一身疹。記得。方才小曦問:“阿秀,媽媽長疹子的時候會不會痛?”

阿秀回答說:“不會。”

小曦卻不信,他是一個小孩,卻很聰敏,又問:“會不會有打針痛?”

當時的阿秀聽了,只是笑著,沒有說話。

回憶間,聽到越晨光喊:“寧彥曦壞小子,嫌棄媽媽,該打屁股。”

說完,作勢揮著長桿就要去打小曦。

小曦抱著杏子笑著往往阿秀那兒跑,蒼白的憐有了絲絲生氣的紅潤。越晨光也不敲杏樹了,丟下長桿就往小曦跑。點點落雪襯著片片落葉,不可思議地揚起了一片生意與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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