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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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十四歲是不是一個人一生中的重要分水嶺,我也不知道十四歲是不是有什麽特別的講究,至少對我來說,在我十四歲後的那個春天,一切都不同了。

姐姐翠珊說我已經是個大姑娘了,應該好好打扮打扮了。在此之前,她一直把我當小孩子寵著,她最喜歡從世界各地給我帶回各種各樣哄小孩子的玩意兒:好吃的巧克力、漂亮的布娃娃、造型奇特的鑰匙扣、妙趣橫生的小擺設、令人愛不釋手的小飾品,應有盡有,堆在那裏,足以開一家小商店。

我十四歲後,姐姐不大給我買布娃娃了,她開始著了魔似的給我搬回一件件美麗非凡的衣服。每次跟姐姐外出旅游,更是她大顯身手的時刻,她自告奮勇地要做我的形象設計師,從發型到衣裙鞋帽的款式、顏色,再到鞋跟的高低,她都要精心挑選。

可是,姐姐對我的改造計劃並不成功,盡管我的衣櫃裏堆滿她從世界各地淘來的各色各款的美麗衣裳,我更愛我的運動服。就算去參加晚宴,我也拒絕改變。

每次在鏡子面前一番痛苦的折騰後,我終究還是執拗地套上自己覺得舒服也自在的運動裝,出現在盛裝打扮、珠光寶氣的人群中,讓姐姐搖頭嘆氣,無可奈何。

姐姐對我的頑固深感絕望,她說每個女人,不論高矮胖瘦、姿色出眾還是貌不驚人、年老還是年輕,無一不喜歡美麗的衣裳,只有我這個傻翠西是個例外。

姐姐也許沒有說錯,可我就喜歡健步如飛,我喜歡自由自在,不受約束,而那些昂貴的華衣美服們,束縛了我的手腳,約束了我的行動,它們是累贅,我很不喜歡。

我大概真是朽木不可雕了。我的這項“嗜好”也成了我是一個“傻姑娘”的鐵證。

在我看來,姐姐精心挑選的那些花衣美服過於耀眼,過於引人註目,以至於顯得矯揉造作,華而不實,讓我覺得別扭,讓我如坐針氈。我可不願意穿著一身連自己都覺得不自在的衣服出現在眾人面前。我寧可穿著一身毫不起眼的衣服,坐在一邊默默地玩著自己的手機,無聊時就擡起頭來看著聽著周圍的紅男綠女觥籌交錯,把盞言歡。

曾經,我生活的重心就是做白日夢。

五一廣場旁邊的前進路上,一字排開全是手機店,手機店裏來了一位長得很帥氣的店員,我暗戀他已經有些日子了。

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一開始就不知道,到現在還不知道。

那天放學後,同班同學娜娜神神秘秘地對我說,她要帶我去圍觀一個長得比電影明星還要帥的人。然後,我就認識了他,確切地說,是我單方面地認識了他。

他不同於我所認識的任何一個異性。他不穿黑色或灰色的夾克,像我們這個城市絕大多數20歲到40歲的男人們那樣;他也不像我父親和他周圍的朋友那樣,薄毛衣外再套一件羊毛背心。他穿著淺米色的長褲,淡藍色襯衫掖在長褲裏面。他的臉,幹凈,溫和,寧靜;他的鼻梁,精致而挺拔;他一笑起來,整個世界為之天寬地闊。

我立即將跟我姐姐歸類於同一類人。他們外形出眾,鶴立雞群,走到哪裏是中心,出現哪裏都會吸引無數目光。

我應該是從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愛上了他,他開始出現在我的夢裏,盡管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其時我正在追一部鐘漢良主演的電視劇,於是我在心裏叫他“鐘漢良”,因為他長得跟鐘漢良有幾分神似。

手機店的“鐘漢良”,占據了我的整個心思。我沒有勇氣像娜娜那樣,為了見他一面,故意摔壞了自己的手機,然後拿著自己摔壞的手機,走到他面前,火辣辣的眼睛大膽地看著他,故作傷心地說:“帥哥,你好!我的手機壞了,這可怎麽辦呢?”。我只敢遠遠地看著他,欣賞他。

這世界多麽美妙,看他一眼我已經心滿意足。

有一陣子,娜娜的手機幾乎每天都出問題,所以我每天都有機會近距離見到我心目中的男神。我喜歡娜娜,更喜歡她那總是出問題的手機。

每天放學後,我特地繞上一個大圈子,走過“鐘漢良”所在的手機店,然後假裝漫不經心往裏面瞥了一眼。每次他都在接待他的顧客,他那令人心醉神迷的臉上始終帶著微笑,連帶他周圍不相關的人,也變得格外的可愛可親。他沒有註意到我,他毫不知情,他哪裏知道這個有這麽一個傻姑娘,還沒有機會跟他說上一句話,已經在心裏默默地害著單相思。

但這些都不重要,他不認識我,沒有關系;他不知道有我這樣一個傻姑娘,我不在乎;只要他每天在那裏,只要能看上他一眼,我就知足了。

也有幾次,我從手機店門外路過,正好碰上他擡起頭來往外望,他好像看見了我,似乎還認出了我。我快樂得幾乎心跳停止,可是,表面上,我仍然裝作只是碰巧路過,我仍然裝作根本不知道他這個人的存在,然後若無其事地走開了。

還有幾次,我走過店門口時,他不在。失望之餘,我只好先去街上閑逛一會,回頭再從店門口走過。如果他還不在,我就再去逛一會,然後再走回來。如此,反覆幾次,直到看到他出現在我的視野裏。

這樣一來,我回家的時間就被大大推遲。為了不引起媽媽的懷疑,我在學校和家裏循規蹈矩,小心翼翼,不敢有絲毫的差錯,以免媽媽加強對我的監管。後來,我又想到了一個好主意:叫上我的同學兼曾經的鄰居言由衷跟我一起走路回家。媽媽問起我為什麽不能按時回來,我就告訴她說我跟言由衷一起做作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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