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0章歸途漫漫(137)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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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0章歸途漫漫(137)一更
歸途漫漫(137)
只這個假|錢的事,就不止老批發商這麽說。找到了供給布匹的供貨商,對方也是這麽說的:“缺德冒煙了!來拿的都是一塊五塊整沓子錢,說是過年叫人幫忙換的新錢,為了給老家的老人的,老人得給孩子發壓歲錢,換些新錢。
結果過年沒回去,錢也沒用了……小面額的,我也沒防備。還想著正好省事,留著我們自己過年用。後來我們這裏做生意的,有一戶家裏遭了賊了,我們就不敢在家裏房了,要六百多塊錢呢,就說先存著,大不了過年取的時候叫人家給成新錢。
結果一去,這可好,全被收沒了。說實話,咱就是小本生意,那幾年布匹生意難做,好些棉紡廠都不成了,那布多的呀,不值錢了!趕上要那麽多貨的,我還說這是大生意,可誰知道叫人坑了那麽一下。
咱這種人也沒那麽高尚,這錢要是早發現了,我零七八碎的可能會花出去了。買個醬油醋呀,買個菜呀……面額小,大家都不防備。我哪怕是坐公交去呢,都能花。結果整捆的來騙我,我一下子就搭進去六百多,這生意都沒法做了。
我去找她去,誰知道人家都搬走了,生意不做了!我就報警了!最後咋樣我也不知道,也沒有給個回覆……誰知道這麽惡的!要早知道那一家是這樣的人,當年拼著坐牢,捅死拉倒,活著也是禍害。”
“那您跟那家的男人打過交道沒有?”
“拉貨是少不了單六的!不愛說話……獨來獨往的,問一句答一句,不是個場面上的人。倒是他媳婦大蓮,能說會道的。別看那一臉老實相,那嘴可會哄人……”
“對這個人還有啥別的印象沒有?”
“別的……別的還有啥?好像真的再沒有別的了。他整天戴個帽子,我也跟那些警察說了真個人的長相,但是畫出來之後又不像……”
桐桐:“……”那算了吧!
她準備要告辭了,結果這家的老板娘突然說了一句,“我好像記得,單六那破手扶拖拉機被交警隊扣過,罰過款。那幾年城市環境整治,我記得我們家就被罰款過,那時候在店鋪外面做飯,人家管的嚴,不讓那麽幹,罰了五十塊錢……
大蓮來取貨,聊了幾句,我抱怨這個事,說掙的不夠罰款的。大蓮也說,她家那破車被扣了,罰款比車貴,幹脆不要了。我恍惚是有那麽一碼事,又怕記錯了。也不知道這有用沒用。”
“謝謝!不管想起什麽,還請跟我們聯系。”
一定!一定。
但其實,當年這種的罰款可不一定有單據存留,也不一定能留下什麽底子。
趙勝男就說:“以前確實存在很多不合規的情況,再加上都是紙質的記錄,跟現在的電子存檔還不一樣。”
說的不就是這個嗎?
但不管有用沒用,先查查看。
從這裏出來,才上了車,果果的電話就打來了:“姐,這邊市局已經把病例找出來,正在排查。從五個大醫院裏,調出來當年那兩個年份就診的年齡差不多的女孩,在五個醫院都有住院記錄的,符合條件只有一個叫季蝶的,家屬簽字是季蓮。”
“對!就是這個……大蓮,小蝶,都對上了。這個孩子跟母親的姓,季蓮該是大蓮的大名。”桐桐就把這邊的情況說了,“人家警察應該也在調早年的假||幣案,你看能不能協調一下……”
“好!我就去辦。”
以前找舊案子很繁瑣,但自從電腦開始普及之後,舊案錄成了電子檔案,分門別類。你要找的哪種案子,大致的年份,事發地等等,全部聯網查詢就相對容易多了。
第二天下午,就有了消息,說是有個舊案,涉案的人裏有個叫單柳的,形容相貌跟單六有些相似,一看照片,真個人是禿子,頭上長了一個小兒拳頭大小的一個肉瘤子,凸起了一大塊。
所以,單六不是六,其實也不是柳,只怕家裏是根據這個瘤給起個名隨便叫著的,大名找同音字,聽在人耳朵裏還以為他在兄弟裏行六,就這麽單六單六的叫著。
這個人當年借著從各個食堂拉泔水的機會,向各個小飯館推銷假錢,全都是小面額的,甚至還有一毛兩毛五毛這種面額的。做生意的需要這種零錢,也存在貪便宜的心裏。十張假的一毛真收兩毛的真錢,還是你先用,花出去了,你再給我真錢。
靠這個掙錢!後來案發之後,被判了二十年。
人一直在監獄裏服刑。
而關於這個人的個人資料上,寫的卻是單身,沒有成家,沒有媳婦沒有孩子。
當年不領結婚證的人很多,所以,這個人是要提審的。
桐桐是跟人家溝通,找人家領導審批,才能觀摩人家審訊,最後若是用人家的素材,再看看還需要辦什麽手續。
單六被提審,一再說:“確實沒媳婦……”
審訊人員拿了畫像:“那這是誰?”
單六看了一眼,“出來找活碰上的,她缺個勞力,我有個力氣,搭夥過日子,過幾天算幾天。能過就過,過不成就算了。我倆搭夥過了兩年!”
“她叫什麽?”
“季蓮。”
“這個孩子叫什麽?”
“季蝶。”
“是親生的嗎?”
“不知道!我碰上她的時候,她就帶個孩子,孩子管她叫媽。”
審訊人員又拿了王佳的照片:“認識嗎?”
單六搖頭:“不認識。”
“見過嗎?”
“沒見過。”
“沒見過?你好好想想。人家好好的姑娘,你們給人家喝了什麽,把人迷暈……”
單六‘哦’了一聲,一副才想起來的樣子:“季蓮她哥腦子不夠數……她哥是她養家哥哥,她是不是親生的,是她家姑娘多,把她送人了。她養家把她養大,想叫她給她養家哥哥當媳婦,她不幹,跟人跑了……家裏老纏她!要是你說這個姑娘不見了,跟季蓮有關,那大概就是給她哥弄個媳婦回去。
她倒是說過,他們家那邊有花錢從外面賣進去的媳婦。我說人是活的,不心甘情願的跟,到底是過不長久。但她聽沒聽,我真不知道。這個照片上的姑娘我真沒見過,也沒幹過這種事……”
“季蓮是哪裏人?”
“Y省宏市,具體哪裏就不清楚了。”
趙勝男看了桐桐一眼:王佳不是說她曾被關在Y省宏市嗎?
桐桐給四爺發了消息:在網站上查一查,看看有沒有Y省宏市丟失的孩子。
四爺才開完會,正帶著孩子在公司的露臺上扔皮球玩,桐桐問呢。他叫助手把電腦拿來,他在上面查了。
查了之後發現,宏市沒有丟失的,但在宏市地區緊挨著的三水縣,有一戶姓紀的人家丟失了一個兩歲三個月的女兒,叫紀碟。
那個孩子丟失的年份,跟季蝶出現的年份相差的時間這比對,是吻合的。
電話回給桐桐,把資料發過去。
桐桐把這個懷疑說了,這邊聯絡三水縣的同行,請他們幫著查一下,這家是不是之前把女兒送養過。
也就是說,這個孩子鬧不好是被她的姑姑給帶走了。
那邊給的回覆是,確實是送給遠方的親戚,給的遠了,但孩子知道哪邊是親生的。長到十六歲,自己跑回來了,帶了個小夥子,是逃婚跑出來了。
後來親生父母又給送回去了,之後就再沒聯系過,情況也不太知道。
給出去的姑娘在養家叫連花,只是回了養家跟養家哥哥結婚後,生了個兒子兩三歲都不會說話,智商有點問題,日子窮的厲害,連花就跟別的男人跑了,之後就再沒聽過消息。
於是,桐桐他們這一行又去了三水縣,見了這丟了女兒的一家,拿了季蝶的畫像叫父母辨認,對方拿了他家二女兒四五歲的照片出來比對,竟是十分相似。
這個孩子是在大女兒丟了之後又生的,跟畫像一比對,至少七成像。
而後,這紀家得人又帶路,,去連花的養家,也就是她跟她養家哥哥成的那個家。村口瞎晃悠、臟兮兮的憨子就是連花的丈夫。
“這咋成了這樣了?”連花的親弟弟就說:“我記得以前沒這麽瘋。”
一到村口,桐桐就下車了。跟村裏的人打聽連花!
這事啊,沒法說,有人就說:“造孽!生的孩子打小就不夠數,是個傻子。結果去年八九月裏,這傻子還丟了,找不見了。他爸本來是個半憨子,現在徹底的瘋的不像個人了,整天在村口呆著,等他兒回來。”
問有誰見過連花,卻都說沒有。
這一趟跑的,好似沒啥收獲。
去機場的路上,桐桐就說:“她帶走了親侄女,還給她侄女瞧病。親生父母說孩子沒有癲癇,但殿下啥時候發病這不好說。可不管怎麽說,到底是給瞧病了!你們說他們這是為啥?”
“帶著帶著,養的親了?”
“孩子才兩歲,帶著不麻煩?”
幾個人想不通這個邏輯,要說養的健全的孩子為養老,她當時還年輕,找個正常的男人再生就是了,何苦帶走親侄女?
桐桐說:“……所以,也許連花的兒子不是失蹤了,是被連花偷偷接走了。她侄女也不是無緣無故帶走的,她是給她兒子養童養媳呢。”
“要不然呢?”
趙勝男愕然:“她在報覆!”
是的!報覆!
“她父母把她送人,是為了要個兒子。但是這跟她弟弟有啥關系?她當年逃回家得時候,她弟弟在外面學廚,壓根就不在家……她弟媳婦就更無辜了。”
桐桐:“……”這是沒辦法說的道理!只是,連花在哪呢?“不急著回去,還得在宏市找。王佳當時被安排在宏市,證明她對這裏熟悉,且有關系。人只有在熟悉的環境下才覺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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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途漫漫(137)
只這個假|錢的事,就不止老批發商這麽說。找到了供給布匹的供貨商,對方也是這麽說的:“缺德冒煙了!來拿的都是一塊五塊整沓子錢,說是過年叫人幫忙換的新錢,為了給老家的老人的,老人得給孩子發壓歲錢,換些新錢。
結果過年沒回去,錢也沒用了……小面額的,我也沒防備。還想著正好省事,留著我們自己過年用。後來我們這裏做生意的,有一戶家裏遭了賊了,我們就不敢在家裏房了,要六百多塊錢呢,就說先存著,大不了過年取的時候叫人家給成新錢。
結果一去,這可好,全被收沒了。說實話,咱就是小本生意,那幾年布匹生意難做,好些棉紡廠都不成了,那布多的呀,不值錢了!趕上要那麽多貨的,我還說這是大生意,可誰知道叫人坑了那麽一下。
咱這種人也沒那麽高尚,這錢要是早發現了,我零七八碎的可能會花出去了。買個醬油醋呀,買個菜呀……面額小,大家都不防備。我哪怕是坐公交去呢,都能花。結果整捆的來騙我,我一下子就搭進去六百多,這生意都沒法做了。
我去找她去,誰知道人家都搬走了,生意不做了!我就報警了!最後咋樣我也不知道,也沒有給個回覆……誰知道這麽惡的!要早知道那一家是這樣的人,當年拼著坐牢,捅死拉倒,活著也是禍害。”
“那您跟那家的男人打過交道沒有?”
“拉貨是少不了單六的!不愛說話……獨來獨往的,問一句答一句,不是個場面上的人。倒是他媳婦大蓮,能說會道的。別看那一臉老實相,那嘴可會哄人……”
“對這個人還有啥別的印象沒有?”
“別的……別的還有啥?好像真的再沒有別的了。他整天戴個帽子,我也跟那些警察說了真個人的長相,但是畫出來之後又不像……”
桐桐:“……”那算了吧!
她準備要告辭了,結果這家的老板娘突然說了一句,“我好像記得,單六那破手扶拖拉機被交警隊扣過,罰過款。那幾年城市環境整治,我記得我們家就被罰款過,那時候在店鋪外面做飯,人家管的嚴,不讓那麽幹,罰了五十塊錢……
大蓮來取貨,聊了幾句,我抱怨這個事,說掙的不夠罰款的。大蓮也說,她家那破車被扣了,罰款比車貴,幹脆不要了。我恍惚是有那麽一碼事,又怕記錯了。也不知道這有用沒用。”
“謝謝!不管想起什麽,還請跟我們聯系。”
一定!一定。
但其實,當年這種的罰款可不一定有單據存留,也不一定能留下什麽底子。
趙勝男就說:“以前確實存在很多不合規的情況,再加上都是紙質的記錄,跟現在的電子存檔還不一樣。”
說的不就是這個嗎?
但不管有用沒用,先查查看。
從這裏出來,才上了車,果果的電話就打來了:“姐,這邊市局已經把病例找出來,正在排查。從五個大醫院裏,調出來當年那兩個年份就診的年齡差不多的女孩,在五個醫院都有住院記錄的,符合條件只有一個叫季蝶的,家屬簽字是季蓮。”
“對!就是這個……大蓮,小蝶,都對上了。這個孩子跟母親的姓,季蓮該是大蓮的大名。”桐桐就把這邊的情況說了,“人家警察應該也在調早年的假||幣案,你看能不能協調一下……”
“好!我就去辦。”
以前找舊案子很繁瑣,但自從電腦開始普及之後,舊案錄成了電子檔案,分門別類。你要找的哪種案子,大致的年份,事發地等等,全部聯網查詢就相對容易多了。
第二天下午,就有了消息,說是有個舊案,涉案的人裏有個叫單柳的,形容相貌跟單六有些相似,一看照片,真個人是禿子,頭上長了一個小兒拳頭大小的一個肉瘤子,凸起了一大塊。
所以,單六不是六,其實也不是柳,只怕家裏是根據這個瘤給起個名隨便叫著的,大名找同音字,聽在人耳朵裏還以為他在兄弟裏行六,就這麽單六單六的叫著。
這個人當年借著從各個食堂拉泔水的機會,向各個小飯館推銷假錢,全都是小面額的,甚至還有一毛兩毛五毛這種面額的。做生意的需要這種零錢,也存在貪便宜的心裏。十張假的一毛真收兩毛的真錢,還是你先用,花出去了,你再給我真錢。
靠這個掙錢!後來案發之後,被判了二十年。
人一直在監獄裏服刑。
而關於這個人的個人資料上,寫的卻是單身,沒有成家,沒有媳婦沒有孩子。
當年不領結婚證的人很多,所以,這個人是要提審的。
桐桐是跟人家溝通,找人家領導審批,才能觀摩人家審訊,最後若是用人家的素材,再看看還需要辦什麽手續。
單六被提審,一再說:“確實沒媳婦……”
審訊人員拿了畫像:“那這是誰?”
單六看了一眼,“出來找活碰上的,她缺個勞力,我有個力氣,搭夥過日子,過幾天算幾天。能過就過,過不成就算了。我倆搭夥過了兩年!”
“她叫什麽?”
“季蓮。”
“這個孩子叫什麽?”
“季蝶。”
“是親生的嗎?”
“不知道!我碰上她的時候,她就帶個孩子,孩子管她叫媽。”
審訊人員又拿了王佳的照片:“認識嗎?”
單六搖頭:“不認識。”
“見過嗎?”
“沒見過。”
“沒見過?你好好想想。人家好好的姑娘,你們給人家喝了什麽,把人迷暈……”
單六‘哦’了一聲,一副才想起來的樣子:“季蓮她哥腦子不夠數……她哥是她養家哥哥,她是不是親生的,是她家姑娘多,把她送人了。她養家把她養大,想叫她給她養家哥哥當媳婦,她不幹,跟人跑了……家裏老纏她!要是你說這個姑娘不見了,跟季蓮有關,那大概就是給她哥弄個媳婦回去。
她倒是說過,他們家那邊有花錢從外面賣進去的媳婦。我說人是活的,不心甘情願的跟,到底是過不長久。但她聽沒聽,我真不知道。這個照片上的姑娘我真沒見過,也沒幹過這種事……”
“季蓮是哪裏人?”
“Y省宏市,具體哪裏就不清楚了。”
趙勝男看了桐桐一眼:王佳不是說她曾被關在Y省宏市嗎?
桐桐給四爺發了消息:在網站上查一查,看看有沒有Y省宏市丟失的孩子。
四爺才開完會,正帶著孩子在公司的露臺上扔皮球玩,桐桐問呢。他叫助手把電腦拿來,他在上面查了。
查了之後發現,宏市沒有丟失的,但在宏市地區緊挨著的三水縣,有一戶姓紀的人家丟失了一個兩歲三個月的女兒,叫紀碟。
那個孩子丟失的年份,跟季蝶出現的年份相差的時間這比對,是吻合的。
電話回給桐桐,把資料發過去。
桐桐把這個懷疑說了,這邊聯絡三水縣的同行,請他們幫著查一下,這家是不是之前把女兒送養過。
也就是說,這個孩子鬧不好是被她的姑姑給帶走了。
那邊給的回覆是,確實是送給遠方的親戚,給的遠了,但孩子知道哪邊是親生的。長到十六歲,自己跑回來了,帶了個小夥子,是逃婚跑出來了。
後來親生父母又給送回去了,之後就再沒聯系過,情況也不太知道。
給出去的姑娘在養家叫連花,只是回了養家跟養家哥哥結婚後,生了個兒子兩三歲都不會說話,智商有點問題,日子窮的厲害,連花就跟別的男人跑了,之後就再沒聽過消息。
於是,桐桐他們這一行又去了三水縣,見了這丟了女兒的一家,拿了季蝶的畫像叫父母辨認,對方拿了他家二女兒四五歲的照片出來比對,竟是十分相似。
這個孩子是在大女兒丟了之後又生的,跟畫像一比對,至少七成像。
而後,這紀家得人又帶路,,去連花的養家,也就是她跟她養家哥哥成的那個家。村口瞎晃悠、臟兮兮的憨子就是連花的丈夫。
“這咋成了這樣了?”連花的親弟弟就說:“我記得以前沒這麽瘋。”
一到村口,桐桐就下車了。跟村裏的人打聽連花!
這事啊,沒法說,有人就說:“造孽!生的孩子打小就不夠數,是個傻子。結果去年八九月裏,這傻子還丟了,找不見了。他爸本來是個半憨子,現在徹底的瘋的不像個人了,整天在村口呆著,等他兒回來。”
問有誰見過連花,卻都說沒有。
這一趟跑的,好似沒啥收獲。
去機場的路上,桐桐就說:“她帶走了親侄女,還給她侄女瞧病。親生父母說孩子沒有癲癇,但殿下啥時候發病這不好說。可不管怎麽說,到底是給瞧病了!你們說他們這是為啥?”
“帶著帶著,養的親了?”
“孩子才兩歲,帶著不麻煩?”
幾個人想不通這個邏輯,要說養的健全的孩子為養老,她當時還年輕,找個正常的男人再生就是了,何苦帶走親侄女?
桐桐說:“……所以,也許連花的兒子不是失蹤了,是被連花偷偷接走了。她侄女也不是無緣無故帶走的,她是給她兒子養童養媳呢。”
“要不然呢?”
趙勝男愕然:“她在報覆!”
是的!報覆!
“她父母把她送人,是為了要個兒子。但是這跟她弟弟有啥關系?她當年逃回家得時候,她弟弟在外面學廚,壓根就不在家……她弟媳婦就更無辜了。”
桐桐:“……”這是沒辦法說的道理!只是,連花在哪呢?“不急著回去,還得在宏市找。王佳當時被安排在宏市,證明她對這裏熟悉,且有關系。人只有在熟悉的環境下才覺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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