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8章歸途漫漫(95)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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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8章歸途漫漫(95)三更
歸途漫漫(95)
晚上住的標間,李娜陪著桐桐一起住。
她問說:“所以,化糞站有古怪,對吧?”
“對!要不然,不會在賺了錢之後,想著回來把化糞池改建成小學。”這裏面一定有命案。
桐桐跟李娜梳理了一次,說她的猜測:“李媚因為出身的原因,早年在窯|子就失貞了,又喪失了做生育的能力。這件事在以後對她一直有影響,跟著養母過了成十年的好日子,便是養母受大運動的波及,成分不好,也能嫁給當時的活躍分子姚大民。
可是婚後,姚大民便發現李媚不是初次,覺得被欺騙受了羞辱,從不把李媚當人。甚至於此事姚大民的母親都是知情的,只是為了姚家的臉面和兒子的面子沒有把事給叫破,這是母子倆才知道的事。
於是,姚大民打李媚,姚家沒人勸說,姚母還覺得只要兒子能出氣,無所謂。甚至於在其他兒媳婦和其他家人面前羞辱李媚,長年累月的欺負她。失貞的事情不能放在明面上,那就以不能生育為由,挑揀她的不是。
而李媚呢?自小就在最黑暗的地方長大,又怎麽會是善茬?姚大民不把她當真,她便跟張茍兒好上了。張茍兒窮,家裏是挑糞的,受人嫌棄。說不上媳婦,好容易娶了一個,人家還棄他而去。他跑到這化糞站,是因為這裏有住的地方,卻碰上了貌美卻不被珍惜的李媚。於是,兩人好上了。”
李娜點頭,這邏輯是說得通的:“李媚存心報覆丈夫,而張茍兒沒有女人,遇到貌美的李媚,今兒動心愛上對方是輕而易舉的事。於是,化糞站其實是兩人偷情的地方。那地方腌臜,誰沒事跑那個地方幹什麽?”
桐桐點頭:“是啊!那個年月,李媚跑不了,去哪裏都需要介紹信,離了當地就沒法活!而留在當地,又離不了婚。可能不是李媚不想離,而是離不了。
那個大爺說,姚大民鉆別人媳婦的被窩,這就是說,姚大民有相好的這話應該是可信的。他應該是怕離了婚,李媚把他給告了。當年搞破鞋,耍流氓,是有被槍斃的可能的。所以,姚大民不會離婚的。”
李娜一琢磨,有道理!也只有這麽解釋,才能通。
而李媚跟張茍兒暗地裏偷情的事,應該是比較隱秘的。李媚很有心眼,要不是年代特殊,她出身受限,姚家一家子的腦子都比不上她。
再從張茍兒離開了老家,把事幹成這一點來說,這人就不可能沒心眼。不管他幹的是不是正事,哪怕是犯罪……說實話,能犯罪暫時抓不住的,哪個腦子不好用了?
這倆暗地裏來往,想瞞人還真就能瞞住。
桐桐又說:“後來,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風氣變了。姚大民不怕李媚去告了,李媚也覺得不需要再忍姚大民了。也許是時間太長了,偷情做的沒那麽隱秘了,也許是不打算瞞了……很偶然的,被姚家的哪個女人發現了端倪。”
說完,她又補充,“應該是姚家的婆婆!要是被妯娌發現,在把這事宣揚出去了,不可能當地沒有流傳出李媚和張茍兒的事來。只有姚大民的媽,顧念兒子的面子名聲,怕丟人現眼,發現了才不聲張。”
李娜頓時一激靈:“要去跟著去了,半夜三更,黑燈瞎火,那地方當時又偏,沒人去……姚家這婆婆一去,被那倆發現了,或是廝打了起來,然後失手……”
桐桐點頭:“失手,打死人了……”
“化糞池裏一扔?”神不知鬼不覺。
“嗯!
李娜又搖頭:“這個是失手的可能很大,可為啥要把其他人?”報覆也不是這麽報覆的!
桐桐就看李娜:“你不知道那個時候的農村!八十年代聯產責任之後,才慢慢的給多兄弟的人家劃分宅基地,大家才陸陸續續的搬出來。在這以前,多兄弟的人家多數是住在一個院子裏的。”
李娜:“……”所以,婆婆要是半夜出門,其他兒媳婦可能能聽見動靜,然後悄悄跟去。這才一不做二不休?
桐桐沒言語:“當時具體的情況,現在還不好推測。但是你想啊,這是十多口人,藏哪裏?怎麽藏?根據資料上,姚家失蹤的十三口,其中有八個是孩子。而這八個孩子,當年最大的那個都十六了。最小的那個都四歲了。”
這怎麽藏?
“就算是藏起來,沒人發現,可這是人,都是正常,且大部分是成年人或是懂事的大孩子……怎麽運?光是搬,這就不容易了。李三妹身形小巧玲瓏,而張茍兒……絕不是長的高大出色的人……”
李娜:“……”有道理!哪怕是沒看照片,可按照常理推測。要是張茍兒高大有力氣,在那個年代只要有力氣,就可以換個體面的工作。要是長的高大英俊,絕對不會沒人肯嫁。
只能是,他窮,他還挫,在當年十分不得女人的心。
這麽兩個人是真的很難把這十多個人帶走的吧。
她問說:“運糞車呢?”
“當年司機是香餑餑,可見車有多|少!拉糞可都是人力的,怎麽把人運走?”
李娜打了個冷顫:“不會吧?”
桐桐嘆氣,她給錢組長把電話打過去,把今天打聽到的,還有推測的都給倒給對方。
錢組長正在開會,他們調去了卷宗,正在看卷宗。
桐桐一邊說,他一邊翻卷宗,然後停在對姚大民的調查上。這個案子肯定是好好查了,什麽樣的可能都會假設。因著姚大民對李媚的長期家暴,所以,當年懷疑過,是不是姚大民誤殺了李媚,而後引發了一系列的問題。
而對姚大民的調查中,確實發現了,姚大民確實與人有染,可以確定的就有四個女人。
所以,林雨桐打聽來的是真的,她的推測也是對的:這件事是真。
他指著一句話,這事當年的調查記錄:“姚大民親口說過,李媚確實提過離婚,但是他不同意。不同意的原因就是李媚發現他跟人有染,怕被告發。只要在婚內,李媚告發,只會是夫妻矛盾,她逼急了,胡亂攀扯的。”
在這一點上,你的推測也是正確的。
桐桐:“……”
她繼續往下說,錢組長繼續往下翻,邊上有人推了一頁過來,錢組長看了看,是張茍兒的,上面有張茍兒的出生年月,照片,家庭的詳細情況記載。
他的手指往下急速的挪動,然後看到這麽一段描述:其貌不揚,微微駝背,身形偏小。身高大概一六零公分……
邊上的同事又遞了照片來,照片上是拉糞的車。除了人力車,還有驢車騾車。
他跟桐桐說了這個情況:“跟你的判斷有出入,但不影響結果……”因為驢車騾車,也沒法這麽運人呀。
“而且,當時姚家有人失蹤的時候,張茍兒沒有離開化糞站。”因此,當年在這個案卷裏,調查了化糞站,調查了化糞站的工作人員,並沒有發現什麽可疑的痕跡。
那裏每天都有糞車進進出出,痕跡駁雜,“而且,記錄上有,當時也是興師動眾,動用了大量的人力,還有人穿著連體的雨衣,下糞池探查了……”
桐桐問說:“當時是七月?”
對!七月。
“七月……天氣正熱,糞池裏沼氣升騰,小糞池離得近了,都會撲的人眼睛睜不開,這下去探……可是辛苦的工作,您看看,誰下的池子?”
是民警親自下去了?還是糞站的工作人員?
卷宗裏翻騰了起來,找這一頁的內容。
“組長,您看——”
錢組長拿了過來,結果這一看,上面赫然寫著三個字——張茍兒。
“張茍兒!”錢組長對著電話那邊說:“當年沒人懷疑張茍兒,所以張茍兒下了糞池,他的結論就是可信的。可他若是主謀之一,他當年就是這樣掩蓋了真相……”
人沒運走,當時就在化糞池裏。
桐桐深吸一口氣:“……所以,當時那化糞站一定汙糟,味道更加難聞,沼氣刺的更加無人靠近,他也不敢把屍體留在那裏……他會趁著亂勁兒,把人再撈出來,然後……”
她想起那條河:“他到河邊不奇怪,那麽臟……當然要去清洗,哪裏還有比河裏洗更方便。於是,他一個一個的將人運到河邊……夏天,夜裏,在河裏洗澡並不奇怪,這條河水流平緩,拖著個人游出三五裏,十幾裏也不難吧……大晚上的,在河裏洗澡,誰還湊過去專門看一眼去?”
所以,拉著屍體也不會被人發現。
錢組長有點明白了,“查沿河的墳場、廢棄的磚瓦窯,當年廢棄的土窯……”說不定這些地方這些年發現的無主遺骨,就是姚家這些受害者?
桐桐‘嗯’了一聲:“他應該是沒運完,化糞池裏應該是還有。要麽是天熱,過了七八天成十天之後,沒法再往出撈了,也許是別的什麽緣故,他沒做完這些……就把一具或是兩具遺落在裏面,他急匆匆的離開,後來又設法打聽,發現沒被發現,但到底是心有不安,這才捐建了學校……”
錢組長這才說:“只要查一查蓋學校的施工方就知道了,若是當地的施工隊,跟張茍兒沒有任何關聯,那就是咱們推測錯了。若是跟張茍兒有關,那就可以斷定,他捐建就是為了掩蓋當年的命案!”
沒錯!就是這個意思。
錢組長想調那個學校的資料,結果資料調了之後發現並無關聯,是當地的施工方做的。
他:“……”難道錯了?
想了想,他又去當地的派出所:“能不能查一下八八年,建學校那一年的案卷。”比如,當時的建築工地上有賊,丟失了一些建材等等,這都算。
只要動工了,暗地裏偷的處理了就是,還更能撕扯開兩者之間的關系。
結果……八八年的,這上哪查去?
只專案組的一小年輕 汁源裙 9午(%四衣②貳叁"!依六 跟周圍的村民打聽到:這附近可能有古墓,蓋學校前後,這一片有人探墓。
所以,推測基本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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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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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途漫漫(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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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桐跟李娜梳理了一次,說她的猜測:“李媚因為出身的原因,早年在窯|子就失貞了,又喪失了做生育的能力。這件事在以後對她一直有影響,跟著養母過了成十年的好日子,便是養母受大運動的波及,成分不好,也能嫁給當時的活躍分子姚大民。
可是婚後,姚大民便發現李媚不是初次,覺得被欺騙受了羞辱,從不把李媚當人。甚至於此事姚大民的母親都是知情的,只是為了姚家的臉面和兒子的面子沒有把事給叫破,這是母子倆才知道的事。
於是,姚大民打李媚,姚家沒人勸說,姚母還覺得只要兒子能出氣,無所謂。甚至於在其他兒媳婦和其他家人面前羞辱李媚,長年累月的欺負她。失貞的事情不能放在明面上,那就以不能生育為由,挑揀她的不是。
而李媚呢?自小就在最黑暗的地方長大,又怎麽會是善茬?姚大民不把她當真,她便跟張茍兒好上了。張茍兒窮,家裏是挑糞的,受人嫌棄。說不上媳婦,好容易娶了一個,人家還棄他而去。他跑到這化糞站,是因為這裏有住的地方,卻碰上了貌美卻不被珍惜的李媚。於是,兩人好上了。”
李娜點頭,這邏輯是說得通的:“李媚存心報覆丈夫,而張茍兒沒有女人,遇到貌美的李媚,今兒動心愛上對方是輕而易舉的事。於是,化糞站其實是兩人偷情的地方。那地方腌臜,誰沒事跑那個地方幹什麽?”
桐桐點頭:“是啊!那個年月,李媚跑不了,去哪裏都需要介紹信,離了當地就沒法活!而留在當地,又離不了婚。可能不是李媚不想離,而是離不了。
那個大爺說,姚大民鉆別人媳婦的被窩,這就是說,姚大民有相好的這話應該是可信的。他應該是怕離了婚,李媚把他給告了。當年搞破鞋,耍流氓,是有被槍斃的可能的。所以,姚大民不會離婚的。”
李娜一琢磨,有道理!也只有這麽解釋,才能通。
而李媚跟張茍兒暗地裏偷情的事,應該是比較隱秘的。李媚很有心眼,要不是年代特殊,她出身受限,姚家一家子的腦子都比不上她。
再從張茍兒離開了老家,把事幹成這一點來說,這人就不可能沒心眼。不管他幹的是不是正事,哪怕是犯罪……說實話,能犯罪暫時抓不住的,哪個腦子不好用了?
這倆暗地裏來往,想瞞人還真就能瞞住。
桐桐又說:“後來,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風氣變了。姚大民不怕李媚去告了,李媚也覺得不需要再忍姚大民了。也許是時間太長了,偷情做的沒那麽隱秘了,也許是不打算瞞了……很偶然的,被姚家的哪個女人發現了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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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又搖頭:“這個是失手的可能很大,可為啥要把其他人?”報覆也不是這麽報覆的!
桐桐就看李娜:“你不知道那個時候的農村!八十年代聯產責任之後,才慢慢的給多兄弟的人家劃分宅基地,大家才陸陸續續的搬出來。在這以前,多兄弟的人家多數是住在一個院子裏的。”
李娜:“……”所以,婆婆要是半夜出門,其他兒媳婦可能能聽見動靜,然後悄悄跟去。這才一不做二不休?
桐桐沒言語:“當時具體的情況,現在還不好推測。但是你想啊,這是十多口人,藏哪裏?怎麽藏?根據資料上,姚家失蹤的十三口,其中有八個是孩子。而這八個孩子,當年最大的那個都十六了。最小的那個都四歲了。”
這怎麽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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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有道理!哪怕是沒看照片,可按照常理推測。要是張茍兒高大有力氣,在那個年代只要有力氣,就可以換個體面的工作。要是長的高大英俊,絕對不會沒人肯嫁。
只能是,他窮,他還挫,在當年十分不得女人的心。
這麽兩個人是真的很難把這十多個人帶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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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司機是香餑餑,可見車有多|少!拉糞可都是人力的,怎麽把人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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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組長正在開會,他們調去了卷宗,正在看卷宗。
桐桐一邊說,他一邊翻卷宗,然後停在對姚大民的調查上。這個案子肯定是好好查了,什麽樣的可能都會假設。因著姚大民對李媚的長期家暴,所以,當年懷疑過,是不是姚大民誤殺了李媚,而後引發了一系列的問題。
而對姚大民的調查中,確實發現了,姚大民確實與人有染,可以確定的就有四個女人。
所以,林雨桐打聽來的是真的,她的推測也是對的:這件事是真。
他指著一句話,這事當年的調查記錄:“姚大民親口說過,李媚確實提過離婚,但是他不同意。不同意的原因就是李媚發現他跟人有染,怕被告發。只要在婚內,李媚告發,只會是夫妻矛盾,她逼急了,胡亂攀扯的。”
在這一點上,你的推測也是正確的。
桐桐:“……”
她繼續往下說,錢組長繼續往下翻,邊上有人推了一頁過來,錢組長看了看,是張茍兒的,上面有張茍兒的出生年月,照片,家庭的詳細情況記載。
他的手指往下急速的挪動,然後看到這麽一段描述:其貌不揚,微微駝背,身形偏小。身高大概一六零公分……
邊上的同事又遞了照片來,照片上是拉糞的車。除了人力車,還有驢車騾車。
他跟桐桐說了這個情況:“跟你的判斷有出入,但不影響結果……”因為驢車騾車,也沒法這麽運人呀。
“而且,當時姚家有人失蹤的時候,張茍兒沒有離開化糞站。”因此,當年在這個案卷裏,調查了化糞站,調查了化糞站的工作人員,並沒有發現什麽可疑的痕跡。
那裏每天都有糞車進進出出,痕跡駁雜,“而且,記錄上有,當時也是興師動眾,動用了大量的人力,還有人穿著連體的雨衣,下糞池探查了……”
桐桐問說:“當時是七月?”
對!七月。
“七月……天氣正熱,糞池裏沼氣升騰,小糞池離得近了,都會撲的人眼睛睜不開,這下去探……可是辛苦的工作,您看看,誰下的池子?”
是民警親自下去了?還是糞站的工作人員?
卷宗裏翻騰了起來,找這一頁的內容。
“組長,您看——”
錢組長拿了過來,結果這一看,上面赫然寫著三個字——張茍兒。
“張茍兒!”錢組長對著電話那邊說:“當年沒人懷疑張茍兒,所以張茍兒下了糞池,他的結論就是可信的。可他若是主謀之一,他當年就是這樣掩蓋了真相……”
人沒運走,當時就在化糞池裏。
桐桐深吸一口氣:“……所以,當時那化糞站一定汙糟,味道更加難聞,沼氣刺的更加無人靠近,他也不敢把屍體留在那裏……他會趁著亂勁兒,把人再撈出來,然後……”
她想起那條河:“他到河邊不奇怪,那麽臟……當然要去清洗,哪裏還有比河裏洗更方便。於是,他一個一個的將人運到河邊……夏天,夜裏,在河裏洗澡並不奇怪,這條河水流平緩,拖著個人游出三五裏,十幾裏也不難吧……大晚上的,在河裏洗澡,誰還湊過去專門看一眼去?”
所以,拉著屍體也不會被人發現。
錢組長有點明白了,“查沿河的墳場、廢棄的磚瓦窯,當年廢棄的土窯……”說不定這些地方這些年發現的無主遺骨,就是姚家這些受害者?
桐桐‘嗯’了一聲:“他應該是沒運完,化糞池裏應該是還有。要麽是天熱,過了七八天成十天之後,沒法再往出撈了,也許是別的什麽緣故,他沒做完這些……就把一具或是兩具遺落在裏面,他急匆匆的離開,後來又設法打聽,發現沒被發現,但到底是心有不安,這才捐建了學校……”
錢組長這才說:“只要查一查蓋學校的施工方就知道了,若是當地的施工隊,跟張茍兒沒有任何關聯,那就是咱們推測錯了。若是跟張茍兒有關,那就可以斷定,他捐建就是為了掩蓋當年的命案!”
沒錯!就是這個意思。
錢組長想調那個學校的資料,結果資料調了之後發現並無關聯,是當地的施工方做的。
他:“……”難道錯了?
想了想,他又去當地的派出所:“能不能查一下八八年,建學校那一年的案卷。”比如,當時的建築工地上有賊,丟失了一些建材等等,這都算。
只要動工了,暗地裏偷的處理了就是,還更能撕扯開兩者之間的關系。
結果……八八年的,這上哪查去?
只專案組的一小年輕 汁源裙 9午(%四衣②貳叁"!依六 跟周圍的村民打聽到:這附近可能有古墓,蓋學校前後,這一片有人探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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