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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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阿夫斯在晨光中醒來。
赤身裸體,毫無遮擋地躺在床上。陽光射在他的臉上,讓他的眼睛微微刺痛。
他閉了閉眼,然後滿足地笑了起來。
阿夫斯是一個畫家,不算是大師,只能稱為一流的那種。年輕時他窮困潦倒,浪蕩為生。賣畫的錢一大半被畫商撈走,剩下的錢連杯酒都買不起,日子全靠女人周濟。這樣過了幾年,阿夫斯迎來了自己的好運氣,作品被一位收藏家高價收走,又接二連三地得了幾個不高不低的獎項。他名聲漸起,畫價也隨之水漲船高。阿夫斯花了兩年時間在圈子裏站穩腳跟,現在他定居墨勒忒城,獨居,收入頗豐,衣食無憂。每年定期舉辦兩次畫展,其餘時間用來創作和旅行。
墨勒忒是一個靜謐且美麗的小城。生活在這座城市裏的人悠閑、自在,喜歡藝術。阿夫斯一年之中會在這裏住上兩個月。他的公寓靠近海邊,不算大,但采光很好。站在陽臺上能夠看到墨勒忒碼頭,那裏有蔚藍的海水,和飛翔的海鷗。
阿夫斯在一個雨天遇見了那個提琴手。
那是一個普通的午後。阿夫斯坐在陽臺上,像往常一樣,豎起他的畫板,專心致志地工作。這天天氣並不好,雨雲在海面上翻滾,暗示著即將來臨的暴風雨。碼頭上行人很少,即便是常年待在甲板上的船員,如今也鎖船上了岸。只留下幾只孤零零的海鷗,還在天邊盤旋著不肯走。
然後阿夫斯聽到了弦聲。
弦聲,夾在波濤和海浪之間,由慢轉快,悠揚而跳躍。
這音樂擾亂了阿夫斯的心神,讓他不得不擡起頭,尋找那個罪魁禍首。接著,他看到了那個演奏者。
站在碼頭的棧道上,琴盒敞開在腳邊。背後是低垂的天空和隱忍的海浪。雨下了起來,愈演愈烈。他孤單地站在那兒,滿身潮濕,落魄的像個乞討者,但卻又自在無比,仿佛整個碼頭都是他的一般,挺拔的像個國王。
提琴手偏著頭,好像在沈思,又仿佛在聆聽。直到第一聲雷在天空炸裂,他才抽動手臂,拉響第一個音符。弦音脆弱而顫抖,帶著小提琴獨有的憂傷。但奇異的是它既沒有被雷聲掩蓋,也沒有被雨聲打散,而是順著海風,吹到了阿夫斯的耳邊。
平靜下蘊含著激烈,隱忍中流淌著瘋狂。
矛盾,就像它的演奏者一樣,即是落魄的乞者,又是孤傲的國王。
阿夫斯動彈不得,一刻都舍不得移開目光。就連提起畫筆的那一秒都被視為浪費。他站在陽臺上,遠遠地看著,甚至不曾註意到雨水打濕了畫板。
這場暴風雨結束得很快。雨雲散開,提琴手甩了一下琴弦,然後彎下腰,向看不見的觀眾致敬。
阿夫斯清醒過來,顧不上被淋得濕透了的衣服,急急忙忙地跑向碼頭。但對方走得太快,而他又離得太遠。等阿夫斯趕到碼頭時,人早就不見了蹤影。
阿夫斯本以為第二天還會在碼頭見到那個提琴手,他早早地起了床,然後跑到碼頭等了一天。但遺憾的是,提琴手並沒有出現。第三天沒有,第四天也沒有。
也許是個流浪的琴手,阿夫斯想到。
也許自己再也沒有機會見到他了。
但幸運之神似乎並沒有完全背棄他。一周後阿夫斯在酒館裏喝酒時,他又見到了那個提琴手。
一開始他沒有註意到,不過當對方彈起酒吧角落裏的鋼琴時,阿夫斯瞬間認出了他。
“不錯吧。”波蘭特靠在吧臺上,洋洋得意地說。
約翰?波蘭特,留著一把大胡子的酒吧老板。阿夫斯和他相識多年,波蘭特為人有些輕浮,但不可否認他是個熱心腸的好人。
“彈得很不錯。”阿夫斯喝了一口酒,啤酒中的苦味抑制住了他沖上去的念頭。阿夫斯點點頭,“你從哪裏找來的?”
“天上掉下來的。記得上周那場來的快走的也快的暴風雨嗎?我開店的時候他就在酒吧門口避雨,像只被淋濕了的小雞仔。”
阿夫斯想象了一下那個畫面。小雞仔?如果是他的話,他不會用這個詞來形容。
“我給了他一碗熱湯,為了報答我,他非要給我彈一曲。我就想,能有什麽損失呢?反正自從莉利離開後,也沒人動那架鋼琴。然後你猜怎麽著?這小子竟然彈的真不錯!連我這種粗人聽著都會覺得開心。所以我就擅作主張,把人給留下了。聰明的選擇,對吧?”
比起聰明,你的幸運更令人羨慕。
阿夫斯喝掉杯中的酒,讚同道:“是的,非常聰明。”
阿夫斯並不是個好酒的人,不經常來酒館——即便來,也只喝一兩杯就走。不過今天例外,他一直呆到了打烊。酒館裏大多數是爛醉如泥的水手,和幾個平時無所事事的常客。波蘭特早在午夜一過就離開了,只留下年輕的演奏者看店。年輕人從鋼琴前移動到吧臺後,阿夫斯這才有機會仔細觀察他的臉。
棕色的發色,深陷的眼窩,高挺的鼻骨,明顯是西方人種的特征。但那窄小的臉型,以及看起來比一般人要瘦削的身材,卻又讓阿夫斯感到一絲困惑。
“我的臉上沾到什麽了嗎?”
阿夫斯猛地回過神。
“什麽?”
“您盯著我看了很久。”年輕人放下擦得幹幹凈凈的酒杯,朝他笑了一下,“我的臉上沾到什麽了嗎。”
阿夫斯有些尷尬,他沒發覺自己竟然看得出了神。
“沒有。”他說,為了不被誤會,他又加了一句:“事實上,我是一個畫家。”
“啊,畫家。”年輕人看起來似乎並不驚訝,或者說,感興趣。他低下頭,拿起另一個酒杯,認真地擦了起來。
阿夫斯猶豫了一下,思考要不要提及那個午後的碼頭。但緊接著他意識到還有更好的方式展開談話。
“你的長相很特別。”他說,“有一種東西方交融的矛盾。你是混血嗎?”
這次對方有些驚訝了。他擡起頭,看了阿夫斯片刻——順便一提,那雙焦糖色的眼睛可愛極了——然後笑著說:“畫家都這麽敏銳嗎。”
“我猜對了?”
年輕人輕快地點點頭,幹脆地承認道:“沒錯。”
他那副自在的樣子,讓阿夫斯湧起一陣沖動,想去問對方的名字,想去握住那雙靈巧的手。這種沖動阿夫斯以前也曾體驗過。在他的創作巔峰,在他遇到靈感源泉的時候。年輕時他會迫不及待地將對方據為己有。但隨後他發現,這種靈感就像突如其來的熱情,很快便會燃燒殆盡,無法挽留。
不過現在不一樣了。
他成熟了。
知道要如何延長這份熱情。
阿夫斯壓下一口酒。
“聽約翰說,你是他撿回來的?”
“波蘭特老板是個好人。”
“他的確是。當我還是個窮小子的時候,他給了我不少幫助。瞧見那面墻上的畫了嗎?”
“那幅暴風雨中的帆船?”
“是的。那是我畫的。感謝他在我無處落腳時收留了我。”
“讓我猜猜,”年輕人彎起嘴角,“酒館上的閣樓?”
“沒錯!睡在酒桶中間,再告訴你一個秘密,”阿夫斯壓低聲音,“我偷喝了他不少酒。”
年輕人被他逗笑了。
“這麽說,棚頂上的那片星空也是你的畫的了。”
“你看到了?”阿夫斯作出驚訝的樣子,“難道……”
不出所料,年輕人點了點頭,“現在我住在那兒。”
當然了。除了那裏,這間破酒館還有什麽地方能落腳呢?
阿夫斯慢慢地搖了搖頭,“那可真是太慘啦。”他同情地說。“希望你有張床——當初我可是只能睡在草堆上。”
“沒有那麽糟糕。”年輕人輕聲說,“我很高興有個地方落腳。”
他的表情看起來平靜又祥和,似乎對現狀十分滿意。阿夫斯頗為意外,他收住話頭,今天說的夠多了,他想。耐心點。
阿夫斯沒有再繼續搭話,他安靜地喝完杯中的酒,在打烊之前離開。不過臨走時他還是沒有忍住。
“我叫讓?阿夫斯。你呢?”
年輕人楞了一下,接著他說:“伊利亞,伊利亞?懷特。”
“很高興認識你,阿夫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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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身裸體,毫無遮擋地躺在床上。陽光射在他的臉上,讓他的眼睛微微刺痛。
他閉了閉眼,然後滿足地笑了起來。
阿夫斯是一個畫家,不算是大師,只能稱為一流的那種。年輕時他窮困潦倒,浪蕩為生。賣畫的錢一大半被畫商撈走,剩下的錢連杯酒都買不起,日子全靠女人周濟。這樣過了幾年,阿夫斯迎來了自己的好運氣,作品被一位收藏家高價收走,又接二連三地得了幾個不高不低的獎項。他名聲漸起,畫價也隨之水漲船高。阿夫斯花了兩年時間在圈子裏站穩腳跟,現在他定居墨勒忒城,獨居,收入頗豐,衣食無憂。每年定期舉辦兩次畫展,其餘時間用來創作和旅行。
墨勒忒是一個靜謐且美麗的小城。生活在這座城市裏的人悠閑、自在,喜歡藝術。阿夫斯一年之中會在這裏住上兩個月。他的公寓靠近海邊,不算大,但采光很好。站在陽臺上能夠看到墨勒忒碼頭,那裏有蔚藍的海水,和飛翔的海鷗。
阿夫斯在一個雨天遇見了那個提琴手。
那是一個普通的午後。阿夫斯坐在陽臺上,像往常一樣,豎起他的畫板,專心致志地工作。這天天氣並不好,雨雲在海面上翻滾,暗示著即將來臨的暴風雨。碼頭上行人很少,即便是常年待在甲板上的船員,如今也鎖船上了岸。只留下幾只孤零零的海鷗,還在天邊盤旋著不肯走。
然後阿夫斯聽到了弦聲。
弦聲,夾在波濤和海浪之間,由慢轉快,悠揚而跳躍。
這音樂擾亂了阿夫斯的心神,讓他不得不擡起頭,尋找那個罪魁禍首。接著,他看到了那個演奏者。
站在碼頭的棧道上,琴盒敞開在腳邊。背後是低垂的天空和隱忍的海浪。雨下了起來,愈演愈烈。他孤單地站在那兒,滿身潮濕,落魄的像個乞討者,但卻又自在無比,仿佛整個碼頭都是他的一般,挺拔的像個國王。
提琴手偏著頭,好像在沈思,又仿佛在聆聽。直到第一聲雷在天空炸裂,他才抽動手臂,拉響第一個音符。弦音脆弱而顫抖,帶著小提琴獨有的憂傷。但奇異的是它既沒有被雷聲掩蓋,也沒有被雨聲打散,而是順著海風,吹到了阿夫斯的耳邊。
平靜下蘊含著激烈,隱忍中流淌著瘋狂。
矛盾,就像它的演奏者一樣,即是落魄的乞者,又是孤傲的國王。
阿夫斯動彈不得,一刻都舍不得移開目光。就連提起畫筆的那一秒都被視為浪費。他站在陽臺上,遠遠地看著,甚至不曾註意到雨水打濕了畫板。
這場暴風雨結束得很快。雨雲散開,提琴手甩了一下琴弦,然後彎下腰,向看不見的觀眾致敬。
阿夫斯清醒過來,顧不上被淋得濕透了的衣服,急急忙忙地跑向碼頭。但對方走得太快,而他又離得太遠。等阿夫斯趕到碼頭時,人早就不見了蹤影。
阿夫斯本以為第二天還會在碼頭見到那個提琴手,他早早地起了床,然後跑到碼頭等了一天。但遺憾的是,提琴手並沒有出現。第三天沒有,第四天也沒有。
也許是個流浪的琴手,阿夫斯想到。
也許自己再也沒有機會見到他了。
但幸運之神似乎並沒有完全背棄他。一周後阿夫斯在酒館裏喝酒時,他又見到了那個提琴手。
一開始他沒有註意到,不過當對方彈起酒吧角落裏的鋼琴時,阿夫斯瞬間認出了他。
“不錯吧。”波蘭特靠在吧臺上,洋洋得意地說。
約翰?波蘭特,留著一把大胡子的酒吧老板。阿夫斯和他相識多年,波蘭特為人有些輕浮,但不可否認他是個熱心腸的好人。
“彈得很不錯。”阿夫斯喝了一口酒,啤酒中的苦味抑制住了他沖上去的念頭。阿夫斯點點頭,“你從哪裏找來的?”
“天上掉下來的。記得上周那場來的快走的也快的暴風雨嗎?我開店的時候他就在酒吧門口避雨,像只被淋濕了的小雞仔。”
阿夫斯想象了一下那個畫面。小雞仔?如果是他的話,他不會用這個詞來形容。
“我給了他一碗熱湯,為了報答我,他非要給我彈一曲。我就想,能有什麽損失呢?反正自從莉利離開後,也沒人動那架鋼琴。然後你猜怎麽著?這小子竟然彈的真不錯!連我這種粗人聽著都會覺得開心。所以我就擅作主張,把人給留下了。聰明的選擇,對吧?”
比起聰明,你的幸運更令人羨慕。
阿夫斯喝掉杯中的酒,讚同道:“是的,非常聰明。”
阿夫斯並不是個好酒的人,不經常來酒館——即便來,也只喝一兩杯就走。不過今天例外,他一直呆到了打烊。酒館裏大多數是爛醉如泥的水手,和幾個平時無所事事的常客。波蘭特早在午夜一過就離開了,只留下年輕的演奏者看店。年輕人從鋼琴前移動到吧臺後,阿夫斯這才有機會仔細觀察他的臉。
棕色的發色,深陷的眼窩,高挺的鼻骨,明顯是西方人種的特征。但那窄小的臉型,以及看起來比一般人要瘦削的身材,卻又讓阿夫斯感到一絲困惑。
“我的臉上沾到什麽了嗎?”
阿夫斯猛地回過神。
“什麽?”
“您盯著我看了很久。”年輕人放下擦得幹幹凈凈的酒杯,朝他笑了一下,“我的臉上沾到什麽了嗎。”
阿夫斯有些尷尬,他沒發覺自己竟然看得出了神。
“沒有。”他說,為了不被誤會,他又加了一句:“事實上,我是一個畫家。”
“啊,畫家。”年輕人看起來似乎並不驚訝,或者說,感興趣。他低下頭,拿起另一個酒杯,認真地擦了起來。
阿夫斯猶豫了一下,思考要不要提及那個午後的碼頭。但緊接著他意識到還有更好的方式展開談話。
“你的長相很特別。”他說,“有一種東西方交融的矛盾。你是混血嗎?”
這次對方有些驚訝了。他擡起頭,看了阿夫斯片刻——順便一提,那雙焦糖色的眼睛可愛極了——然後笑著說:“畫家都這麽敏銳嗎。”
“我猜對了?”
年輕人輕快地點點頭,幹脆地承認道:“沒錯。”
他那副自在的樣子,讓阿夫斯湧起一陣沖動,想去問對方的名字,想去握住那雙靈巧的手。這種沖動阿夫斯以前也曾體驗過。在他的創作巔峰,在他遇到靈感源泉的時候。年輕時他會迫不及待地將對方據為己有。但隨後他發現,這種靈感就像突如其來的熱情,很快便會燃燒殆盡,無法挽留。
不過現在不一樣了。
他成熟了。
知道要如何延長這份熱情。
阿夫斯壓下一口酒。
“聽約翰說,你是他撿回來的?”
“波蘭特老板是個好人。”
“他的確是。當我還是個窮小子的時候,他給了我不少幫助。瞧見那面墻上的畫了嗎?”
“那幅暴風雨中的帆船?”
“是的。那是我畫的。感謝他在我無處落腳時收留了我。”
“讓我猜猜,”年輕人彎起嘴角,“酒館上的閣樓?”
“沒錯!睡在酒桶中間,再告訴你一個秘密,”阿夫斯壓低聲音,“我偷喝了他不少酒。”
年輕人被他逗笑了。
“這麽說,棚頂上的那片星空也是你的畫的了。”
“你看到了?”阿夫斯作出驚訝的樣子,“難道……”
不出所料,年輕人點了點頭,“現在我住在那兒。”
當然了。除了那裏,這間破酒館還有什麽地方能落腳呢?
阿夫斯慢慢地搖了搖頭,“那可真是太慘啦。”他同情地說。“希望你有張床——當初我可是只能睡在草堆上。”
“沒有那麽糟糕。”年輕人輕聲說,“我很高興有個地方落腳。”
他的表情看起來平靜又祥和,似乎對現狀十分滿意。阿夫斯頗為意外,他收住話頭,今天說的夠多了,他想。耐心點。
阿夫斯沒有再繼續搭話,他安靜地喝完杯中的酒,在打烊之前離開。不過臨走時他還是沒有忍住。
“我叫讓?阿夫斯。你呢?”
年輕人楞了一下,接著他說:“伊利亞,伊利亞?懷特。”
“很高興認識你,阿夫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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