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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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縉是正兒八經的讀書人, 自幼練得一手好字。不僅才華橫溢,更是四裏八鄉出了名的正人君子。
哪怕如今淪落到賣字為生、替人寫信,但無論長短, 也都只收兩文,童叟無欺。城中許多百姓聽說消息,都爭相趕來照顧他的生意。
“這, 陳秀才怎麽又和金家公子鬧起來了……”
“能是陳秀才和金公子鬧麽?那必然是金公子不饒人呀。”
“這倆人不對t付都是多久的事了——”
然而,照顧生意,亦不代表為他出頭, 何況是這種人盡皆知的“私人恩怨”。
怪只怪金家大郎金不換, 與他還曾有一段昔年書院同窗的“情誼”。
金家乃一方富賈, 當家的二郎更是手眼通天, 江都城中,無人不想攀結一二,唯獨這陳縉出身寒門,為人剛直,竟膽敢事事壓金家這位大公子一頭,兩人早在求學書院之時,便已結下不小的梁子。
如今,好不容易有了陳秀才的把柄在手, 同樣出了名——只不過是出了名睚眥必報的金不換,又豈能輕易把人放過?是以,幾乎日日都帶著一班狐朋狗友來鬧一回。
最初那次, 陳縉還會反抗:針鋒相對, 唇槍舌戰, 或是直接收攤走人。
越到後來,卻漸漸發現, 這筆賬無論怎麽算,到頭來虧得都是自己:要掙路費,還銀子的是自己,要被人背後說心虛、挺不直腰桿的還是自己。
文人風骨,值幾兩銀子?
陳縉收了人家兩枚銅板,寫下一手靡靡情詩。
墨漬未幹,他隨手晾在一旁,正要招呼後頭排隊的繼續上前來,旁邊卻不知打哪伸出一只小手。
“欸!”
金大身旁的跟班眼尖,發覺不對,當下指著那突然竄出來的綠衣姑娘厲聲喝道:“你幹什麽呢!”
可終究遲了一步。
話音方落,那信紙已被姑娘徒手撕成兩半再兩半。
金大見狀氣急,命人來搶。小姑娘眼見得躲不開,卻急中生智——不等幾名大漢撲上前,立刻高喊道:“等等!”
“等等。”
她說:“金不換,你且看清楚了,我是誰?”
錦衣公子聞聲一楞。
待到看清眼前姑娘容貌,卻當真神色微滯。
手伸出來、顫巍巍指她:“你、你,”金不換氣得渾身直哆嗦,厲聲道,“你竟然還敢回江都城來!你竟還有臉!”
沈沈:“……?”
那什麽。
咱倆之間,到底是誰比較“沒臉”啊?
……
說起來,她與他的“舊賬”,其實還得從半年多前開始算起。
彼時的沈沈,才剛回到江都不久,整日“無所事事”。因此只要得空,她都會去學堂接蕭殷下學。
日子本來過得平平淡淡,無有波瀾。
直到蕭殷為替黃家的小五娘出頭,竟和金家那位嬌生慣養的小少爺動起手來。
兩人下手都不分輕重,從傷勢來看,“不分高下”。原本也就是孩子間的鬥氣打鬧——夫子出面,各打十個手板、聊作懲戒也就罷了。
誰想,這事兒卻不知怎的傳到外頭去、惹惱了出了名最是護短的金家大郎。
沈沈在學堂門口等了半天也沒見蕭殷出來,只得走進學堂去問。結果一扭頭、便見金不換領著一群家丁壯漢沖進門來。
十餘人圍擁上前,看那架勢,是要把蕭殷狠狠收拾一頓。
沈沈沒辦法。只得仗著身材瘦小鉆出人群,一把拉過還在哭鼻子的金家小少爺。
以彼之道還彼之身——見家丁們大手揚起,她的手也高高揚起。
【你!】
金不換見狀,登時目呲欲裂,連手裏的扇子也不搖了,只驚聲道:【刁婦,你幹什麽?!】
【不幹什麽,】她聞言,一雙鹿眼卻盛滿無辜之色,慢吞吞擡起頭來看他,【你如何對我家阿殷,我便如何對你三弟……金少爺,看不出來麽?】
【你、你你你……你敢!】
【金少爺,我敢。您覺得各打幾下說得過去?】
【……】
於是,顯而易見的,這架最終還是沒打成。
可誰讓金不換心眼小,在她手裏吃了一回癟,從此,卻真記了仇。
打那以後,他每日游手好閑的事項中便又多加了一項:來學堂門口堵人。
不能明著欺負“弱質女流”,便“呼朋喚友”,一群公子哥洋洋灑灑跟在她背後。
沈沈見了,也不生氣,反而領著蕭殷,今天吃這家茶攤的牛肉面,明日試試那間酒樓的餛飩湯,吃完了,便手一指,指向背後的金不換,“金大公子結賬。”
如此這般,吃了他金家半個多月的白食。
直到有一日,一行人“浩浩蕩蕩”走出學堂,正好撞見了那位金家二少——
但,嚴格來說,其實也不算撞見。沈沈後來想。
那一日,她明明只是隔著馬車,瞧見了伸出車簾的、一只素白的手。
瘦弱,纖長,依稀只一層皮附著骨。
她甚至都沒見著那金二長什麽樣。
後來才聽人說,原來這位金家二少自幼先天不足,病得厲害,是出了名的“藥罐子”。
可就是這麽一個“藥罐子”,如今,卻撐起了金家偌大的家業。據說,金不換平日裏最怵的就是他這個二弟。起初沈沈還有些不信。
結果那日,也不知金二把金不換叫過去交代了什麽。從此後,這小心眼的金家公子,竟當真再沒來找過她的麻煩。
所謂人情債,就是這麽欠下的。
沈沈對這位“金二公子”的印象,亦不可謂不好。誰想後來,那素未謀面的金二,卻讓她用一樁婚事來償——
人情債不明就裏越欠越多,也就恩義成“仇”了。
“好你個謝家女,”金不換怒聲道,“我二弟也不知中了哪門子的邪,一門心思要娶你,你竟敢抵死不從,逃得無影無蹤,把我二弟的臉面往哪放?!如今竟還敢送上門來!”
“不是‘逃’得無影無蹤。”
沈沈被他吵得頭疼,不得不耐心解釋:“其實,我一開始就沒點頭答應過呀。”
金不換:“……”
金大心中又怒又氣,一時惡向膽邊生,擺手招呼身邊的四五名跟班,便上前將那小攤團團圍住。
莫名其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陳縉:“……”
環顧四周,他手中才剛提起的筆,又悄然放下。
沈沈回頭望他,臉上浮出歉意的笑。
“可我還是覺得,不能讓你寫這些,”她指著手裏的廢紙,“萬一你以後真的做了青天大老爺,他們拿來戳你的脊梁骨怎麽辦?”
陳縉盯著她,眸光低暗。
“是嗎?”片刻後,方才低聲說,“你高估我了,我不是做青天大老爺的料。”
“你是。”
“……嗯?”
他眼裏寫著明晃晃的“你哪來的底氣說這話”。
“你肯定是呀。”沈沈看在眼裏,卻依舊篤定,隨即,手指又轉而指向自己。
“你不記得我了麽?我是謝家的芳娘,謝沈沈呀,”她說,“小的時候,我和虎頭最是貪玩,可你分明和我們一般大,每一次去找你、你都在悶頭讀書。那時我問過你,念書有什麽用——我還記得你那時候說的,你說,‘大丈夫’……”
【大丈夫,生居天地間。】
【當讀聖賢書,養浩然氣,造福於民,成不世之業。】
她早已忘了那句話怎麽講,卻還記得小書生說話時的神情。
窮且益堅,不墜青雲之志。
“所以,你一定能做大官。日後,你做了大官,”沈沈莊而重之地拍了拍他肩,“一定要記得我是你朋友。”
陳縉:“……”
說了半天,敢情話在這等著呢。
沈沈看他起初動容、一瞬又變得如吞了蒼蠅難上難下般的表情,不禁笑得開懷。
“你個妮子,還笑得出來!”
這一笑,卻著實把早已怒發沖冠的某人氣得夠嗆。
金大少爺當即招呼左右,怒喝道:“給我把這破攤子砸了!人帶走,押去給我二弟賠禮謝……”罪。
一個“罪”字還卡在喉口。
他忽覺後頸一冷,好似刀鋒掠過,驚得回過頭去:可身後哪裏有人?!
反倒是謝沈沈身邊,不知何時多了個白衣人。
眼神先是落在小姑娘的綠蘿裙,又飄到一旁青衣書生身上。
……男人?
還是個身形高大的女子。
饒是金不換這麽一個縱橫歡場的老手,陡然見了那人的臉,也不由屏息凝神打量一番,不受控制地心口狂跳。回過神來,臉已燒得通紅。
魏棄的目光掠過那對著自己直流口水的傻子,眉心不著痕跡地一蹙,轉手將手裏拎著的油紙包遞給謝沈沈。
“阿九!”
沈沈不知他頭先跑去了哪,又聽到多少方才金不換的話,只直覺他表情不對。
恐他當街殺人,又連忙挽住他的手。
魏棄側眸瞥她一眼。
“晚上還有燈會呢。”沈沈立刻小聲道,又把攬住他的手收緊些。
言下之意,若是在這裏殺了人惹了事,晚上可就得在牢裏過了。
陳縉離得近,見兩人旁若無人地耳語,默不作聲地退開半步。
——他大概不知,正是這半步,叫他免了一死。
沈沈問:“就小小收拾一番,別鬧得見血惹來官兵,好不好?t”
魏棄盯著她,眼神漸斂去殺氣。
末了,淡淡應了一聲:“好。”
金不換還在對著“美人”流哈喇子,忽覺腰間一輕。
下意識低頭看,卻見自己腰帶不翼而飛,褲子松松垮垮掉到膝上,再看自己那幾個跟班,毫無例外,都提著褲子面面相覷。
“好啊!哪個小兔崽子幹的好事!”
他登時氣得臉上滴血,顧不得底下漏風,叉起腰便大罵道:“是誰!誰!給老子站出來!”
問了一圈,卻始終沒人回答。
唯有背後一陣大力、他被拉得趔趔趄趄往後仰,才發現腰帶不知何時又栓回腰上——只不過,是幾根連在一起,打了死結的那種。他同幾個鞍前馬後的跟班,這回終於臉貼臉,肉貼肉,被捆成一組紮紮實實的粽子。
他一驚,正要呼救,卻見方才自己看直了眼的“美人”從跟前走過。還沒看清“美人”如何出手——
“哎喲!”
金不換捂著臉頰,忍不住淒淒慘慘戚戚地大叫起來。
四下哄堂大笑,只那耳光聲清澈響亮,久久未絕。
......
半個時辰後。
沈沈用目送壯士般的眼神,送走了鼻青臉腫的金不換和那幾個路都走不穩了的跟班。
頓了頓,又低頭看向魏棄的手,問:“手疼嗎?”
魏棄聞言,翻過手掌給她看,卻見掌心玉色瑩潤,連丁點紅腫的跡象都沒有。
沈沈一時默然,這才放下心來。
想起自己手裏提的油紙包,又不由放到鼻尖嗅嗅,問他:“這是買的什麽?”
“毒藥。”魏棄輕飄回答。
沈沈笑著吐了吐舌頭:“那到時毒死我好了。”
說著,卻把油紙包放回去魏棄手裏,又轉而走向正在收攤的陳縉。
魏棄臉上的笑容一瞬隱去。
陳縉見她走來,又瞄一眼她身後那位,臉上神情也有些僵硬。
“拿著,這個,還有這個,”沈沈卻絲毫不察,只一股腦將頭上發簪、腕上玉鐲——甚至耳朵上那對碧玉耳環,都一一取下,放在了他面前的小桌上,道,“你都拿去當了,路費應當就夠了。至於你爹欠的賭債……”
幾百兩,她肯定是一時半會兒拿不出來的——
不對,給她好幾時好幾會兒也拿不出來。
沈沈低下頭,頗為難地思忖片刻,末了,只好懇切道:“我認得幾個金家人,想辦法讓他們寬限一段時日,至少也拖到你考完會試。”
陳縉道:“你方才才打了他們的大少爺。”
言下之意,哪裏有打完人再讓人寬限的道理?
沈沈卻搖了搖頭:“我認的又不是他,是金家的三少爺,他和我阿弟是同窗。人雖嬌氣了些,卻不壞……”
這形容怎麽這麽耳熟?
她話音一頓,莫名想起昏暗地牢中,就著飴糖、皺著臉喝藥的“卷毛狗”。
可這念頭亦只一晃而逝,她很快又道:“明日,就明日,我請他遞個話給金家二少。二少才是金家說得上話的人。”
陳縉聞言,沈默良久。
末了,卻依舊還是搖頭道:“不必這麽麻煩。我可以再等三年。”說著便要把她那堆耳環玉鐲推回來。
“不可!”沈沈忙按住他手。
兩手交疊,忽覺背後射來一道眼刀。
小姑娘忙往身後瞥了眼,輕咳一聲,又悄摸把手指挪開。
卻仍是正色道:“今年就能考,為什麽再等三年?何況,這些本也不是白送給你的。”
陳縉:“……?”
“你收下我的東西,須得答應我,日後做了大官,要多照拂我——還有,”她手往後,拽住少年纖細手腕、往自個兒身邊“拖”了兩步,揚揚下巴示意道,“還有他。”
他?
陳縉一怔,目光向上,對上魏棄毫不掩飾、大概已在心裏活剮了他萬千遍的眼神,嘴角不由抽抽,心道,你確定需要我“照顧”他?
沈沈卻看得直笑,一本正經道:“總之,你當得成官,就做一個好官,若是做不成官,你也是堂堂正正的舉人老爺,是我的朋友。背可不能彎,得挺直了。”
說完,也不管陳縉什麽反應,她把桌上一應金銀物什盡都推給他,又學著戲文裏寫的江湖義氣般、略一拱手,隨即便拉過魏棄,轉身就走,一路往朱家藏身巷尾的那處小院走去。
魏棄沒“掙紮”,涼颼颼的眼神卻瞥過兩人交握的手。看了好一會兒。
——以為意氣難平,竟然,好像也……就這麽平了。
他裝作不經意地反握住她的手,怒火早已消弭,嘴上卻還在找補,陰惻道:“區區舉人罷了。九品芝麻官,也值得你如此費心?”
從前在朝華宮裏,她就看重那只貍奴勝過自己。
如今出了朝華宮,怎麽還有這麽多活著會喘氣的廢物礙事。
他一個都看不慣,最好全殺了——
不過。
一想到殺了他們,謝沈沈貪生怕死,固然不會因此而死,卻會難過,會流淚,會生悶氣不理他。他轉念一想,又覺得,還是讓他們活著得了。
“舉人也很厲害呀。”
沈沈卻全然不知他腦子裏那些壞主意,只認真同他解釋道:“我如今還認不得百來個字呢。讀書人,能讀得進去書的人,總還是有些厲害在身上的。”
魏棄問她:“武夫就不厲害了?”
“……啊?”
他又說:“且那書生的字寫得不如我好。”
這都哪跟哪呀,怎麽還開始攀比起來了?
沈沈起先一頭霧水,反應過來他的弦外之意,又不由哭笑不得,只好連聲應道:“是是是。”
可是,“敷衍”歸敷衍。
自覺把人哄好了,心氣順了,她卻仍是正兒八經的、一板一眼的,又開口道:“殿下不要看不起陳縉,他是個刻苦好學、很有本事的人。”
這語氣正經得有些不像她。
魏棄聞言,亦才難得後知後覺的反應過來,忽道:“從前你不關心這些。”
別人刻不刻苦,有沒有本事,和他們有什麽關系?
他們,指的是他和她,兩個人。
從來如此——最多再加一只無法無天的猖狂貍奴。
“有麽?”沈沈被他說得心虛地笑,想了想,卻難得老成的長嘆一聲,小聲道,“可能因為,我如今更知道了,人不能獨身活著。”
她說:“要有厲害的朋友,像方大哥,王將軍他們一樣,會在危難的時候、願意站出來幫你;也要有懂道理、一肚子墨水的朋友,像公孫軍師那樣,說起什麽來都頭頭是道,雖然覺得啰嗦,可是有的時候,多聽他說幾句,卻是真的有用、能避開許多可怕的事。更重要的是,他們首先要‘喜歡’你、敬重你,才會心甘情願地幫你,而不是當面一套、背面一套。所以……”
所以。
沈沈忽的擡頭看他。
分明稚嫩的臉上,眼底卻有溫柔而細膩的波光流淌,她說:“我希望殿下身邊,也能有一些真心待你的,為你好的人。”
“我想把我的朋友,都變成殿下的朋友。這樣,以後,便不止有我,還有很多的人,願意在你危難時助你一臂之力。”
落水的時候,有人願意跳下湖面去救你。
孤身一人對陣敵軍的時候,有人願意為你掠陣。
所有人都不支持你的時候,至少會有一個人,願意站出來為你陳情。
“這不是我笨,也不是心血來潮,”她指了指自己空落落的耳垂和手腕,說,“是朋友之間的義氣呀,殿下。”
她知道他心性冷清,知道他不愛世人,卻還是想讓他擁有一些常人本該有的東西。無論是朋友情誼——抑或更多。
縱然杯水車薪,至少,不是徒勞無功。
“……”
魏棄聞言,盯著她看了半晌。
末了,不自在地別過目光,啞聲道:“不用人幫,我也能活。”
“是、是是。”
沈沈無奈,藏在袖中的小手,又默默拉緊了他的手。
少年夫妻,情深意篤。
兩人誰都不說話,唯有地上的影子依偎一處,越走越近——
似說不出口的情。
是道不盡的意。
*
探望完尹氏,已至日暮時分。
臨走前,沈沈把荷包裏的銀子全倒了出來。身上只留了最小的一塊碎銀子和幾枚銅板。尹氏不要她的錢,她便佯裝生氣,說以後都不再來。
尹氏自然舍不得她,只得收下。枯朽的面龐上,是和朱嚴那時如出一轍、欣慰而又心酸的笑容。
“嬸娘,你好生養病,”沈沈拉著她的手,不住叮嚀,“你瘦得太多,方才開門時、沈沈都快認不出你了……對了!不如叫朱阿叔日日給你煮豬腳面線。每日一碗、一定能把嬸娘養t的白白胖胖的。”
方才,朱阿叔竟還騙她,說什麽“好多了好多了”的。
這能叫好多了麽?不咳嗽,卻病得連床也下不來了。沈沈一臉心疼。
“傻孩子,”尹氏聞言,笑著輕撫她的面龐,低聲道,“日日都吃,該吃膩了,更何況,如今我沾不了葷腥。”
“吃了便要吐……也是白費力氣。你若是想吃,倒是可喊他去做便是。”尹氏道。
不“發病”的時候,眼前的婦人,本也不過就是再尋常不過的一個……行將就木之人。
溫婉,柔順,全然看不出丁點瘋癲或執迷的病癥。
沈沈看得莫名心裏泛酸,捂著她冰冷的雙手不放。
尹氏卻又揚揚下巴,示意那道等在屋外、手裏拎著油紙包的纖長身影。
“你還沒同嬸娘說,那少年是誰?一路跟著你來,”尹氏道,“可是你的……心上人?”
不是未婚夫婿,不是情郎,只是心上人。
沈沈聽到這三個字,臉“騰”一下紅透。
尹氏見狀,心下頓時了然,愛憐地摩挲著小姑娘的手背。
又不住低聲喃喃道:“那就好啊……那就好。人這一生,心念動,本就可遇不可求。”
縱然求到了,又能守得幾時呢?
尹氏望著面前少女的臉出神。
許久,方才悄然拭去眼角一絲淚意,柔聲道:“沈沈長大了。也許,不日便將嫁做人婦,為人母。嬸娘……別無所求,只願你長歡長樂,福壽安康。”
說著,她褪下自己手腕上的竹節手鐲,輕輕套上沈沈細弱的手腕。
“須記,生之堅韌,當如此竹,”她說,“這……恐怕也是嬸娘唯一能留給你的‘賀禮’了。”
翠色手鐲扣在少女手腕,猶如天成。
沈沈知道尹氏家貧,本想推卻,可方才明明那麽輕松便套上的手鐲,一眨眼,竟無論怎麽用力,都死活脫不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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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如今淪落到賣字為生、替人寫信,但無論長短, 也都只收兩文,童叟無欺。城中許多百姓聽說消息,都爭相趕來照顧他的生意。
“這, 陳秀才怎麽又和金家公子鬧起來了……”
“能是陳秀才和金公子鬧麽?那必然是金公子不饒人呀。”
“這倆人不對t付都是多久的事了——”
然而,照顧生意,亦不代表為他出頭, 何況是這種人盡皆知的“私人恩怨”。
怪只怪金家大郎金不換, 與他還曾有一段昔年書院同窗的“情誼”。
金家乃一方富賈, 當家的二郎更是手眼通天, 江都城中,無人不想攀結一二,唯獨這陳縉出身寒門,為人剛直,竟膽敢事事壓金家這位大公子一頭,兩人早在求學書院之時,便已結下不小的梁子。
如今,好不容易有了陳秀才的把柄在手, 同樣出了名——只不過是出了名睚眥必報的金不換,又豈能輕易把人放過?是以,幾乎日日都帶著一班狐朋狗友來鬧一回。
最初那次, 陳縉還會反抗:針鋒相對, 唇槍舌戰, 或是直接收攤走人。
越到後來,卻漸漸發現, 這筆賬無論怎麽算,到頭來虧得都是自己:要掙路費,還銀子的是自己,要被人背後說心虛、挺不直腰桿的還是自己。
文人風骨,值幾兩銀子?
陳縉收了人家兩枚銅板,寫下一手靡靡情詩。
墨漬未幹,他隨手晾在一旁,正要招呼後頭排隊的繼續上前來,旁邊卻不知打哪伸出一只小手。
“欸!”
金大身旁的跟班眼尖,發覺不對,當下指著那突然竄出來的綠衣姑娘厲聲喝道:“你幹什麽呢!”
可終究遲了一步。
話音方落,那信紙已被姑娘徒手撕成兩半再兩半。
金大見狀氣急,命人來搶。小姑娘眼見得躲不開,卻急中生智——不等幾名大漢撲上前,立刻高喊道:“等等!”
“等等。”
她說:“金不換,你且看清楚了,我是誰?”
錦衣公子聞聲一楞。
待到看清眼前姑娘容貌,卻當真神色微滯。
手伸出來、顫巍巍指她:“你、你,”金不換氣得渾身直哆嗦,厲聲道,“你竟然還敢回江都城來!你竟還有臉!”
沈沈:“……?”
那什麽。
咱倆之間,到底是誰比較“沒臉”啊?
……
說起來,她與他的“舊賬”,其實還得從半年多前開始算起。
彼時的沈沈,才剛回到江都不久,整日“無所事事”。因此只要得空,她都會去學堂接蕭殷下學。
日子本來過得平平淡淡,無有波瀾。
直到蕭殷為替黃家的小五娘出頭,竟和金家那位嬌生慣養的小少爺動起手來。
兩人下手都不分輕重,從傷勢來看,“不分高下”。原本也就是孩子間的鬥氣打鬧——夫子出面,各打十個手板、聊作懲戒也就罷了。
誰想,這事兒卻不知怎的傳到外頭去、惹惱了出了名最是護短的金家大郎。
沈沈在學堂門口等了半天也沒見蕭殷出來,只得走進學堂去問。結果一扭頭、便見金不換領著一群家丁壯漢沖進門來。
十餘人圍擁上前,看那架勢,是要把蕭殷狠狠收拾一頓。
沈沈沒辦法。只得仗著身材瘦小鉆出人群,一把拉過還在哭鼻子的金家小少爺。
以彼之道還彼之身——見家丁們大手揚起,她的手也高高揚起。
【你!】
金不換見狀,登時目呲欲裂,連手裏的扇子也不搖了,只驚聲道:【刁婦,你幹什麽?!】
【不幹什麽,】她聞言,一雙鹿眼卻盛滿無辜之色,慢吞吞擡起頭來看他,【你如何對我家阿殷,我便如何對你三弟……金少爺,看不出來麽?】
【你、你你你……你敢!】
【金少爺,我敢。您覺得各打幾下說得過去?】
【……】
於是,顯而易見的,這架最終還是沒打成。
可誰讓金不換心眼小,在她手裏吃了一回癟,從此,卻真記了仇。
打那以後,他每日游手好閑的事項中便又多加了一項:來學堂門口堵人。
不能明著欺負“弱質女流”,便“呼朋喚友”,一群公子哥洋洋灑灑跟在她背後。
沈沈見了,也不生氣,反而領著蕭殷,今天吃這家茶攤的牛肉面,明日試試那間酒樓的餛飩湯,吃完了,便手一指,指向背後的金不換,“金大公子結賬。”
如此這般,吃了他金家半個多月的白食。
直到有一日,一行人“浩浩蕩蕩”走出學堂,正好撞見了那位金家二少——
但,嚴格來說,其實也不算撞見。沈沈後來想。
那一日,她明明只是隔著馬車,瞧見了伸出車簾的、一只素白的手。
瘦弱,纖長,依稀只一層皮附著骨。
她甚至都沒見著那金二長什麽樣。
後來才聽人說,原來這位金家二少自幼先天不足,病得厲害,是出了名的“藥罐子”。
可就是這麽一個“藥罐子”,如今,卻撐起了金家偌大的家業。據說,金不換平日裏最怵的就是他這個二弟。起初沈沈還有些不信。
結果那日,也不知金二把金不換叫過去交代了什麽。從此後,這小心眼的金家公子,竟當真再沒來找過她的麻煩。
所謂人情債,就是這麽欠下的。
沈沈對這位“金二公子”的印象,亦不可謂不好。誰想後來,那素未謀面的金二,卻讓她用一樁婚事來償——
人情債不明就裏越欠越多,也就恩義成“仇”了。
“好你個謝家女,”金不換怒聲道,“我二弟也不知中了哪門子的邪,一門心思要娶你,你竟敢抵死不從,逃得無影無蹤,把我二弟的臉面往哪放?!如今竟還敢送上門來!”
“不是‘逃’得無影無蹤。”
沈沈被他吵得頭疼,不得不耐心解釋:“其實,我一開始就沒點頭答應過呀。”
金不換:“……”
金大心中又怒又氣,一時惡向膽邊生,擺手招呼身邊的四五名跟班,便上前將那小攤團團圍住。
莫名其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陳縉:“……”
環顧四周,他手中才剛提起的筆,又悄然放下。
沈沈回頭望他,臉上浮出歉意的笑。
“可我還是覺得,不能讓你寫這些,”她指著手裏的廢紙,“萬一你以後真的做了青天大老爺,他們拿來戳你的脊梁骨怎麽辦?”
陳縉盯著她,眸光低暗。
“是嗎?”片刻後,方才低聲說,“你高估我了,我不是做青天大老爺的料。”
“你是。”
“……嗯?”
他眼裏寫著明晃晃的“你哪來的底氣說這話”。
“你肯定是呀。”沈沈看在眼裏,卻依舊篤定,隨即,手指又轉而指向自己。
“你不記得我了麽?我是謝家的芳娘,謝沈沈呀,”她說,“小的時候,我和虎頭最是貪玩,可你分明和我們一般大,每一次去找你、你都在悶頭讀書。那時我問過你,念書有什麽用——我還記得你那時候說的,你說,‘大丈夫’……”
【大丈夫,生居天地間。】
【當讀聖賢書,養浩然氣,造福於民,成不世之業。】
她早已忘了那句話怎麽講,卻還記得小書生說話時的神情。
窮且益堅,不墜青雲之志。
“所以,你一定能做大官。日後,你做了大官,”沈沈莊而重之地拍了拍他肩,“一定要記得我是你朋友。”
陳縉:“……”
說了半天,敢情話在這等著呢。
沈沈看他起初動容、一瞬又變得如吞了蒼蠅難上難下般的表情,不禁笑得開懷。
“你個妮子,還笑得出來!”
這一笑,卻著實把早已怒發沖冠的某人氣得夠嗆。
金大少爺當即招呼左右,怒喝道:“給我把這破攤子砸了!人帶走,押去給我二弟賠禮謝……”罪。
一個“罪”字還卡在喉口。
他忽覺後頸一冷,好似刀鋒掠過,驚得回過頭去:可身後哪裏有人?!
反倒是謝沈沈身邊,不知何時多了個白衣人。
眼神先是落在小姑娘的綠蘿裙,又飄到一旁青衣書生身上。
……男人?
還是個身形高大的女子。
饒是金不換這麽一個縱橫歡場的老手,陡然見了那人的臉,也不由屏息凝神打量一番,不受控制地心口狂跳。回過神來,臉已燒得通紅。
魏棄的目光掠過那對著自己直流口水的傻子,眉心不著痕跡地一蹙,轉手將手裏拎著的油紙包遞給謝沈沈。
“阿九!”
沈沈不知他頭先跑去了哪,又聽到多少方才金不換的話,只直覺他表情不對。
恐他當街殺人,又連忙挽住他的手。
魏棄側眸瞥她一眼。
“晚上還有燈會呢。”沈沈立刻小聲道,又把攬住他的手收緊些。
言下之意,若是在這裏殺了人惹了事,晚上可就得在牢裏過了。
陳縉離得近,見兩人旁若無人地耳語,默不作聲地退開半步。
——他大概不知,正是這半步,叫他免了一死。
沈沈問:“就小小收拾一番,別鬧得見血惹來官兵,好不好?t”
魏棄盯著她,眼神漸斂去殺氣。
末了,淡淡應了一聲:“好。”
金不換還在對著“美人”流哈喇子,忽覺腰間一輕。
下意識低頭看,卻見自己腰帶不翼而飛,褲子松松垮垮掉到膝上,再看自己那幾個跟班,毫無例外,都提著褲子面面相覷。
“好啊!哪個小兔崽子幹的好事!”
他登時氣得臉上滴血,顧不得底下漏風,叉起腰便大罵道:“是誰!誰!給老子站出來!”
問了一圈,卻始終沒人回答。
唯有背後一陣大力、他被拉得趔趔趄趄往後仰,才發現腰帶不知何時又栓回腰上——只不過,是幾根連在一起,打了死結的那種。他同幾個鞍前馬後的跟班,這回終於臉貼臉,肉貼肉,被捆成一組紮紮實實的粽子。
他一驚,正要呼救,卻見方才自己看直了眼的“美人”從跟前走過。還沒看清“美人”如何出手——
“哎喲!”
金不換捂著臉頰,忍不住淒淒慘慘戚戚地大叫起來。
四下哄堂大笑,只那耳光聲清澈響亮,久久未絕。
......
半個時辰後。
沈沈用目送壯士般的眼神,送走了鼻青臉腫的金不換和那幾個路都走不穩了的跟班。
頓了頓,又低頭看向魏棄的手,問:“手疼嗎?”
魏棄聞言,翻過手掌給她看,卻見掌心玉色瑩潤,連丁點紅腫的跡象都沒有。
沈沈一時默然,這才放下心來。
想起自己手裏提的油紙包,又不由放到鼻尖嗅嗅,問他:“這是買的什麽?”
“毒藥。”魏棄輕飄回答。
沈沈笑著吐了吐舌頭:“那到時毒死我好了。”
說著,卻把油紙包放回去魏棄手裏,又轉而走向正在收攤的陳縉。
魏棄臉上的笑容一瞬隱去。
陳縉見她走來,又瞄一眼她身後那位,臉上神情也有些僵硬。
“拿著,這個,還有這個,”沈沈卻絲毫不察,只一股腦將頭上發簪、腕上玉鐲——甚至耳朵上那對碧玉耳環,都一一取下,放在了他面前的小桌上,道,“你都拿去當了,路費應當就夠了。至於你爹欠的賭債……”
幾百兩,她肯定是一時半會兒拿不出來的——
不對,給她好幾時好幾會兒也拿不出來。
沈沈低下頭,頗為難地思忖片刻,末了,只好懇切道:“我認得幾個金家人,想辦法讓他們寬限一段時日,至少也拖到你考完會試。”
陳縉道:“你方才才打了他們的大少爺。”
言下之意,哪裏有打完人再讓人寬限的道理?
沈沈卻搖了搖頭:“我認的又不是他,是金家的三少爺,他和我阿弟是同窗。人雖嬌氣了些,卻不壞……”
這形容怎麽這麽耳熟?
她話音一頓,莫名想起昏暗地牢中,就著飴糖、皺著臉喝藥的“卷毛狗”。
可這念頭亦只一晃而逝,她很快又道:“明日,就明日,我請他遞個話給金家二少。二少才是金家說得上話的人。”
陳縉聞言,沈默良久。
末了,卻依舊還是搖頭道:“不必這麽麻煩。我可以再等三年。”說著便要把她那堆耳環玉鐲推回來。
“不可!”沈沈忙按住他手。
兩手交疊,忽覺背後射來一道眼刀。
小姑娘忙往身後瞥了眼,輕咳一聲,又悄摸把手指挪開。
卻仍是正色道:“今年就能考,為什麽再等三年?何況,這些本也不是白送給你的。”
陳縉:“……?”
“你收下我的東西,須得答應我,日後做了大官,要多照拂我——還有,”她手往後,拽住少年纖細手腕、往自個兒身邊“拖”了兩步,揚揚下巴示意道,“還有他。”
他?
陳縉一怔,目光向上,對上魏棄毫不掩飾、大概已在心裏活剮了他萬千遍的眼神,嘴角不由抽抽,心道,你確定需要我“照顧”他?
沈沈卻看得直笑,一本正經道:“總之,你當得成官,就做一個好官,若是做不成官,你也是堂堂正正的舉人老爺,是我的朋友。背可不能彎,得挺直了。”
說完,也不管陳縉什麽反應,她把桌上一應金銀物什盡都推給他,又學著戲文裏寫的江湖義氣般、略一拱手,隨即便拉過魏棄,轉身就走,一路往朱家藏身巷尾的那處小院走去。
魏棄沒“掙紮”,涼颼颼的眼神卻瞥過兩人交握的手。看了好一會兒。
——以為意氣難平,竟然,好像也……就這麽平了。
他裝作不經意地反握住她的手,怒火早已消弭,嘴上卻還在找補,陰惻道:“區區舉人罷了。九品芝麻官,也值得你如此費心?”
從前在朝華宮裏,她就看重那只貍奴勝過自己。
如今出了朝華宮,怎麽還有這麽多活著會喘氣的廢物礙事。
他一個都看不慣,最好全殺了——
不過。
一想到殺了他們,謝沈沈貪生怕死,固然不會因此而死,卻會難過,會流淚,會生悶氣不理他。他轉念一想,又覺得,還是讓他們活著得了。
“舉人也很厲害呀。”
沈沈卻全然不知他腦子裏那些壞主意,只認真同他解釋道:“我如今還認不得百來個字呢。讀書人,能讀得進去書的人,總還是有些厲害在身上的。”
魏棄問她:“武夫就不厲害了?”
“……啊?”
他又說:“且那書生的字寫得不如我好。”
這都哪跟哪呀,怎麽還開始攀比起來了?
沈沈起先一頭霧水,反應過來他的弦外之意,又不由哭笑不得,只好連聲應道:“是是是。”
可是,“敷衍”歸敷衍。
自覺把人哄好了,心氣順了,她卻仍是正兒八經的、一板一眼的,又開口道:“殿下不要看不起陳縉,他是個刻苦好學、很有本事的人。”
這語氣正經得有些不像她。
魏棄聞言,亦才難得後知後覺的反應過來,忽道:“從前你不關心這些。”
別人刻不刻苦,有沒有本事,和他們有什麽關系?
他們,指的是他和她,兩個人。
從來如此——最多再加一只無法無天的猖狂貍奴。
“有麽?”沈沈被他說得心虛地笑,想了想,卻難得老成的長嘆一聲,小聲道,“可能因為,我如今更知道了,人不能獨身活著。”
她說:“要有厲害的朋友,像方大哥,王將軍他們一樣,會在危難的時候、願意站出來幫你;也要有懂道理、一肚子墨水的朋友,像公孫軍師那樣,說起什麽來都頭頭是道,雖然覺得啰嗦,可是有的時候,多聽他說幾句,卻是真的有用、能避開許多可怕的事。更重要的是,他們首先要‘喜歡’你、敬重你,才會心甘情願地幫你,而不是當面一套、背面一套。所以……”
所以。
沈沈忽的擡頭看他。
分明稚嫩的臉上,眼底卻有溫柔而細膩的波光流淌,她說:“我希望殿下身邊,也能有一些真心待你的,為你好的人。”
“我想把我的朋友,都變成殿下的朋友。這樣,以後,便不止有我,還有很多的人,願意在你危難時助你一臂之力。”
落水的時候,有人願意跳下湖面去救你。
孤身一人對陣敵軍的時候,有人願意為你掠陣。
所有人都不支持你的時候,至少會有一個人,願意站出來為你陳情。
“這不是我笨,也不是心血來潮,”她指了指自己空落落的耳垂和手腕,說,“是朋友之間的義氣呀,殿下。”
她知道他心性冷清,知道他不愛世人,卻還是想讓他擁有一些常人本該有的東西。無論是朋友情誼——抑或更多。
縱然杯水車薪,至少,不是徒勞無功。
“……”
魏棄聞言,盯著她看了半晌。
末了,不自在地別過目光,啞聲道:“不用人幫,我也能活。”
“是、是是。”
沈沈無奈,藏在袖中的小手,又默默拉緊了他的手。
少年夫妻,情深意篤。
兩人誰都不說話,唯有地上的影子依偎一處,越走越近——
似說不出口的情。
是道不盡的意。
*
探望完尹氏,已至日暮時分。
臨走前,沈沈把荷包裏的銀子全倒了出來。身上只留了最小的一塊碎銀子和幾枚銅板。尹氏不要她的錢,她便佯裝生氣,說以後都不再來。
尹氏自然舍不得她,只得收下。枯朽的面龐上,是和朱嚴那時如出一轍、欣慰而又心酸的笑容。
“嬸娘,你好生養病,”沈沈拉著她的手,不住叮嚀,“你瘦得太多,方才開門時、沈沈都快認不出你了……對了!不如叫朱阿叔日日給你煮豬腳面線。每日一碗、一定能把嬸娘養t的白白胖胖的。”
方才,朱阿叔竟還騙她,說什麽“好多了好多了”的。
這能叫好多了麽?不咳嗽,卻病得連床也下不來了。沈沈一臉心疼。
“傻孩子,”尹氏聞言,笑著輕撫她的面龐,低聲道,“日日都吃,該吃膩了,更何況,如今我沾不了葷腥。”
“吃了便要吐……也是白費力氣。你若是想吃,倒是可喊他去做便是。”尹氏道。
不“發病”的時候,眼前的婦人,本也不過就是再尋常不過的一個……行將就木之人。
溫婉,柔順,全然看不出丁點瘋癲或執迷的病癥。
沈沈看得莫名心裏泛酸,捂著她冰冷的雙手不放。
尹氏卻又揚揚下巴,示意那道等在屋外、手裏拎著油紙包的纖長身影。
“你還沒同嬸娘說,那少年是誰?一路跟著你來,”尹氏道,“可是你的……心上人?”
不是未婚夫婿,不是情郎,只是心上人。
沈沈聽到這三個字,臉“騰”一下紅透。
尹氏見狀,心下頓時了然,愛憐地摩挲著小姑娘的手背。
又不住低聲喃喃道:“那就好啊……那就好。人這一生,心念動,本就可遇不可求。”
縱然求到了,又能守得幾時呢?
尹氏望著面前少女的臉出神。
許久,方才悄然拭去眼角一絲淚意,柔聲道:“沈沈長大了。也許,不日便將嫁做人婦,為人母。嬸娘……別無所求,只願你長歡長樂,福壽安康。”
說著,她褪下自己手腕上的竹節手鐲,輕輕套上沈沈細弱的手腕。
“須記,生之堅韌,當如此竹,”她說,“這……恐怕也是嬸娘唯一能留給你的‘賀禮’了。”
翠色手鐲扣在少女手腕,猶如天成。
沈沈知道尹氏家貧,本想推卻,可方才明明那麽輕松便套上的手鐲,一眨眼,竟無論怎麽用力,都死活脫不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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