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十章,是帶血的玫瑰還是帶刺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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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明韶自己開車去還在裝修的別墅。

沈秋的工作正在進行時,不過已經初見端倪,工人和設計師正在討論什麽,看到他雖然吃驚,但卻因為忙就是點頭致意,提醒過註意安全就由著他亂逛了。

雖然在這裏住了好久,然而明韶其實對這地方沒有太深的印象。他記得沈秋房間的窗簾顏色,也記得灰色抱枕溫暖的絨面觸感,知道怎麽開熱水器,放水洗澡,甚至知道淡奶油,黃糖,香草精都放在什麽地方,但居然就是不記得自己居住的這房子裏有什麽擺設,長什麽樣子,他喜歡哪裏。

大腦裏一片空白,楞楞的站了一會,明韶幾乎返身去車裏找那個小藥瓶,後退兩步,卻正好讓肩膀挨上了一扇玻璃門。

是通向花園的。

略一扭頭就看到外面天光如錦,燦爛輝煌。無盡夏還沒有開完,白色的石臺隱在翠葉之中,看不清走勢,他隨手一推門,清涼的風就吹進來,設計師放在桌上的圖紙嘩啦啦響。

正在爭論的幾人擡頭看一眼明韶的背影,見他走出去了,也就不再註意。

花開的很好,明韶隨便找個地方坐下來,正挨著一叢小玫瑰。沒人照管約束的植物反而生長的很好,蓬勃旺盛,欣欣向榮。明韶漫無目的的看著,伸手摸了摸翠綠葉子,想摘下一朵,回去之後送給沈秋,又不想讓他知道自己來過這裏了。

這感覺如此微妙,以至於他自己都不能察覺到底是為什麽不願意被沈秋知道他悄悄來過這裏。

沈秋安慰他說可以幫忙,但其實明韶知道要上手並不容易,而他已經開始出現註意力無法集中的癥狀……是覆發了。

明韶有過接受治療幹預的經驗,也有一點相關知識,當時沒留下什麽好印象,且養成服藥習慣之後停藥,總會抵抗重新服藥。何況他現在天天都和沈秋在一起,形影不離,要不被發現未免太難了。

他以為自己是呆坐著,過了一會才發現自己其實是在按照從前的經驗下意識的做集中視線的訓練。

這很有效,但他仿佛受到某種屈辱,很快停了下來。

心裏的郁氣與莫名其妙的怒火無法抒發,想到沈秋也仍舊如此,能夠叫明韶松一口氣的就是他確實沒有暴力傾向,永遠不會傷害到沈秋這件事了。

他想起三年前母親死後跟著父親進家門的時候,明集怨恨的眼神。

他們的母親很巧合的差不多是在同一個時間段去世,因此明集的怨恨有充足的理由。母親屍骨未寒,失去女主人的家裏居然要迎來一個野種,怎麽能不看做是對母親在天之靈的挑釁和摸黑?

好在那時候其實明集就已經接手了相當一部分集團事務,也不在家裏住,雖然因為明韶進了家門的事更加頻繁的回家來擺正經主人的架子,但到底沒能很方便的為難他。

明韶只是長時間的一個人待著,無限度的回憶他是如何抱著母親冰涼的屍身,又是怎麽被分開的。

十五歲的少年不知道自己呆了幾晝夜才被發現,但卻不願意和那具屍體分開,只記得如何在無數雙手之中掙紮,想要回到母親身邊去。

“我知道她的愛是有毒的,但世界上愛我的人就只有她了。”

明韶也無法不愛她。

父親相比來說,簡直陌生的叫人無法不把他當做敵人,而對方又比他強大太多。明韶對血脈聯系理所當然的蔑視,正是這種血統論讓他陷入痛苦,被迫進入一個不屬於自己的家庭,甚至無法帶著母親的骨灰,而要寄放在偏僻墓園裏,最後也終於葬在了那裏。

其實她一生所追求的並非是正妻的地位,而是被病態的愛著的可能。但是在這世界上,妻子的身份遠比深愛容易得到,於是她的失敗也就在預料之中,並非個人的失敗,而是所有渴求愛的心的失敗。

她不能說是什麽好人,甚至沒什麽善惡的概念,作為菟絲花倒是很合格,被她撫養長大的明韶,自然也和一切的美好品質毫無關聯,只是一塌糊塗的泥潭而已,有幸繼承她的樣貌,作為她的遺留物,獨自孑然一身在人間。

這想法很可怕,但知道的人沒幾個。第一個發現明韶有明顯的刻板行為和抑郁癥狀的人,是明家的上一個家庭醫生。他是個六十歲的老頭,性情隨和,從前在私立醫院工作,精神不濟之後退休,又被明韶的父親聘請,做這份清閑的工作。家裏只剩下男人們,這份工作就更簡單了,差不多和養老一樣,直到他發現了明韶的癥狀,盡告知義務通知了明韶的父親,就被辭退了。

其實這並非因為保守,以至於連心理疾病也當做恥辱,只是不願意節外生枝,更不願意去處理這幢麻煩事而已。

可笑的是後來他發現明韶的同性戀傾向,倒是迅速的把這個一向不放在心上的兒子打包送進了心理醫生的辦公室。

那幾年的治療對明韶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影響,叫他到現在都不願意就醫,更不願意吃藥,除非失去理智,對藥物的依賴才會重新顯形。當時的治療也有一部分是針對他每況愈下的心理狀態,他的同性戀傾向沒治好,抑郁癥倒是得到了緩解。

他想獲救,這是人類的本能,但總有無數雙手抓著他,不讓他求救,也不讓他為人所知,就像身處沼澤之下,任何聲音都無法到達水面以上,森林如此空曠,周邊一片祥和,只有他在無盡煎熬的地獄裏獨自掙紮,然後就會沈底……

明韶無意識的抓緊了手裏捏著的那支小玫瑰,被一陣刺痛喚醒了神智,低頭一看,掌心裏滴滴答答掉下來猩紅的血珠子,接連不斷的落到泥土裏去了。

疼痛反而讓他感到一陣清醒的愉悅,下意識把玫瑰花刺攥得更緊,過了片刻,才舒展開僵硬的手指,仔細觀察那朵紅色的小玫瑰。這朵花上有他的血,因此他竟異常的覺得這花很適合被送到沈秋手裏去。,

沈秋不會知道它從哪兒來,又發生了什麽故事,經歷了什麽樣的沐浴,才被決定送到自己手裏。

他只知道收到了花。

這想法竟有些浪漫,明韶覺得輕松起來,於是站起身,從花園裏穿過,經由設計師和工人們已經開始幹活的大廳,出去了。

他發動了車子,仍然忍不住從座位底下掏出那個小藥瓶看了一眼,搖了搖頭,又塞回去了。

其實現在他仍然在和那位好心的前任家庭醫生聯系,就在剛才他也猶豫過是否要尋求幫助,最終還是決定算了,就和這瓶藥一樣,他們無法解救他。

他現在時常想要躺在沈秋身邊,聽著他做飯,辦公,打電話,然後靜靜的閉上眼睛,慢慢墮入一片漆黑,無夢的睡眠。這種好事自然不常有,但終究可以期待。

才離開沈秋這麽一會,明韶就覺得自己已經開始想念他,他人生之中從沒有一次,對另外一個人充滿了這樣仿佛無窮無盡的熱情與欲望,一時間居然有些害怕。

就像是月亮突然發現自己變成了太陽,雖有足夠燃燒千萬年的能量,卻已經習慣了不發光,陡然光輝萬丈,只覺得害怕倘若有一天沒了這股力量,將會墜落風化,最終變成宇宙中無處不在,四下飄散的埃塵。

而人類之死,甚至還不如星空中的塵埃呢。

明韶浮想聯翩,把那朵摘下來的小玫瑰放在儀表盤上端詳片刻,又伸手溫柔的撫摸過柔軟舒卷如美人裙擺的花瓣,想笑一笑,聯系一下待會見到沈秋要擺出的表情,卻沒能成功,最終也只好倦怠的踩下油門,轉回公司裏去了。

他走的時候沈秋正和市場部的經理說話,溫柔聲音從門縫裏傳到明韶的辦公室,明韶做賊似的踮起腳尖放輕足音,因為一時的突發奇想而溜走了。現在沈秋大概是已經發現了他翹班的事實,卻沒打一個電話,明韶不知道自己是該慶幸,還是順應本能的緊張。

沈秋其實比他表現出來的敏銳,正因為他已經意識到了某些事實,因此才不願意問,也不願意聽,自欺欺人的閉著耳朵假裝他們之間的一切都很正常,明韶也很正常。

他終究只是個普通人,所能承受的重量有限,明韶知道假裝一切正常,也是一種對自己的尊重和包容,甚至比一驚一乍,驚恐的註視著他的一舉一動更好。

平庸的凡人就是這樣,他們天性是向著平靜生活和普通人而努力的,正如沈秋,他想要建立穩定的關系,過平靜的生活,有個伴侶,養只貓狗,也可以考慮要個孩子,孝順父母,努力工作,這一輩子就很完滿。

然而遇到明韶,就代表一切泡湯,什麽都不行了,他將終生在這條天塹裏崴腳,永遠爬不出去,除非明韶願意放他走。

然而愛情已經產生,明韶不會輕易讓他離開。

甚至他還想要更多。

他知道沈秋能給他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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