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驅逐媒體 關門討論
關燈
小
中
大
第五十六章 驅逐媒體 關門討論
9月19日(星
期二)下午,陪審團12名成員正式進入會議室閉門研議,林黎雲的命運交到了陪審團手上。
陪審團制度是源於英國的古老的司法制度。根據這一制度,法官是協調審理,進行法律指導的人,在檢辯雙方出示證據,聽證人證詞,並進行結辯之後,由陪審團來決定被告是否有罪。陪審團由當地的人民隨意組合而成。對於案中被告的定罪,以陪審團12人一致通過的決議為準,只要其中一人持反對意見,就不能達成協議,此案就「流審」。需要重組陪審團,重新聽取案件,意即重新來過。由於12人的意見常常無法得到完全統一,美國有不少案件都流審,震動全美的洛杉磯的殺親案最後也遭流審。
一般說來,陪審團研議的時間雖短,說明較易得到一致意見,對被告不利。反之,研議的時間越久,說明分歧越大,對被告或許有利。在研議之前,我特意詢問了《橙縣紀事報導》專跑法院案子的記者布蘭,他說,橙縣陪審團是一般研議一至兩天即可作出裁決,最長也不會超過7天。
大批記者湧入法院,但法官歐麗瑞宣布不準記者進入法庭內,眾記者只能在走廊中,等候裁決結果。南加州各大報紙、電視臺也派記者守候在法庭,總計達25人,僅一家中文報紙就派出了7個記者之多,為的是在裁決結束之後,分別采訪陪審團、檢方、辯方以及被告、被害人家屬。
一位在南加州幹了10多年采訪的中文記者說,這是他看到的最大的采訪團。1984年洛杉磯舉辦奧運會,也沒有這麼多記者集中在一個點上采訪。
而這麼多記者參加采訪,正說明華人社區都在關心這個案件,每天,從各個城市趕來法庭的華人絡繹不絕,有的來采訪劉香蘭、紀然波母女,也有的是來看望林吳梅等人。
劉香蘭和紀然波兩人聽完了審理的全過程,劉香蘭對於檢察官莫可的法庭陳述表示非常滿意,她在法庭外對記者說,陪審團一定會做出公正的審判,殺害我女兒的兇手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林吳梅對於女兒林黎雲沒有涉入此案也表示十分有信心,「我家阿雲不可能會做此事,要不,她為什麼還會跟彭增吉來到美國受警方調查」。
而分別支持雙方的親友也常常在法庭形成兩個陣營,但是互相之間卻沒有任何沖突,各自安慰著自己一方。
紀然冰在拉古納崗的密友李先生認為,這是一個要判一級謀殺的罪名,證據非常確鑿,檢察官在開場白和結辯中,以及整個聽證審理過程中,都做了相當完美的工作,辯方的結辯相當無力,並不能動搖整個案件的基本事實。
紀然波認為,這個案子的仇殺動機非常清楚,對五個月的嬰兒也下毒手,當然是有仇恨。她認為,殺害紀然冰是一級謀殺,殺害紀啟威是二級謀殺。也有一位張姓旁聽者認為,殺害紀然冰是二級謀殺,殺害紀啟威則是一級謀殺。但他分析,陪審團現在面臨的四種犯罪中,一般不會選擇最重或最輕,可能在中間的兩項也即二級謀殺和故意殺人中做選擇。這樣的話,最多刑期在25年,在美國監獄中一般關三分之二的刑期,即坐牢十五六年之後,驅逐出境,永遠不得進入美國。
著名畫家高小華對於受害人及家屬表示十分同情,他說,現在有的報紙在同情被告,這簡直混淆黑白!紀然冰再有錯,也只是錯誤,每個人都會有錯誤,但是被告現在被起訴的是殺人,這是一種重罪,這兩者絕對不能混在一起。他每天來到法庭。有人開玩笑說要將等待判決的情景畫出來,可以是一幅刻畫人性的絕妙作品。高小華說,我到這裏來,沒有任何想要創作的意圖,我只是被一種良心驅使,要來陪一下被害人家屬,向她們表示我心中的安慰之意。
林黎雲的兩個妹妹專程從臺灣趕來,她們堅信姐姐不可能殺人,但她們也要求媒體不要照相,不要公布她們的姓名,「我們在臺灣也是做企業、生意的,請給我們留下一些空間」。
彭增吉的好友馬樂伯則每天到庭,他幾乎已經成為彭增吉的代言人了。他對記者說,彭增吉非常關心結果,每天要打一兩個電話來詢問。對於薛曼指彭增吉為殺人兇手,彭增吉通過馬樂伯表示,他現在不便表示任何意見,但是等到整個案件結束了,他將來美國召開記者會,向所有的人解釋一切,給一個答覆。
一天很快過去了。陪審團沒有達成任何協議,眾記者作鳥獸散。
9月20日(星期三)。
全體記者和旁聽者仍被驅離在法庭的走廊上,終日守候在門口的記者們發現,檢辯雙方在上午一度被傳喚進法庭接受咨詢,顯示出陪審團在研議過程中,仍需要檢辯雙方提出一些證據或證明,由於旁人不得而知,顯得非常神秘。
但是在一天臨近結束之時,中文媒體記者再度發生犯規行為,使整個定判過程愈顯曲折。
下午5時15分,陪審團經過一整天的研議之後,仍無結果,魚貫而出離開法庭,法警丹姆·柯特立陪同而出。這時所有記者追上前,突然有記者嚴重違犯法規,舉起相機用閃光燈對準陪審團照像。大約有兩名中文媒體記者照像。當時,丹姆沒有立即阻止,在送陪審員進入電梯離去之後,即轉身向所有中文媒體記者說,把拍過陪審員照片的膠卷交出,眾記者面面相覷,沒有人拿出膠卷。丹姆見狀,即說,如果不交出的話,把你們所有照相機中的膠卷抽出。神情變得非常嚴肅。這時才有人將一卷膠卷交出,另外一名拍照的記者則連忙躲到洗手間去。丹姆隨後對三家電視臺的攝像機進行了逐一檢查,確信沒有陪審員圖像之後,才轉身令所有記者離開法庭。眾記者在法警的命令之下,只得悻悻然離開。
這一天討論的內容外界不得而知,但據熟知內情的人士表示,上午10時左右,法官歐麗瑞接到了一個臨時動議,內容指稱被撤除的陪審員諾巴西於前一天晚上,邀請第十二號陪審員,即開設法律事務所的白人青年男子,到外面酒吧約會,並曾邀約第11號女陪審員一同前往,作紀然冰命案一事的交易。並於第二天上午通過法警向法官報告。
這件意外事情立即引起法官的高度重視,因為無論在審理期間或是閉門研議期間,陪審員在法庭外互相之間是禁止討論案情或與案子有關的問題。現在人命案的研議已到了關鍵時刻,居然出現陪審員互相討論出售故事的情況,法官立即召檢察官莫可和薛曼律師進入法庭商討。在陪審員5時15分全體離開之後,法官繼續與雙方商議,一直討論到7時30分。
討論的內容已經不得而知了,但可以想象的是有關此案的命運,一而再地出現陪審員違規事件,使這件命案的審理出現了撲朔迷離的情節。
9月20日(星期四)。
上午9時,法庭前,被裁撤的陪審員諾巴西來到法庭。眾記者立刻圍上去,詢問諾巴西被法官傳喚到法庭的原因。諾巴西表示,他是昨日下午3時左右接到法庭的傳喚令,要他在21日上午來到法庭,但他不透露法官傳喚的原因,並告知記者,他已奉命不得向媒體說任何有關此案的內容。9時30分,諾巴西進入法庭,接受法庭的調查,就再也沒有出來。估計他是在接受問話之後,在法庭裏面乘坐專用電梯離去。
據知情人士透露,另外兩名陪審員即11號女性陪審員、12號男性陪審員也同時接到傳喚,法官與檢辯雙方經過一個半小時的問話之後,對於19日晚上諾巴西邀請11、12號陪審員出外談話的事情進行了詳細了解。後被告知,諾巴西與12號陪審員並沒有討論具體的案情,只是就出售故事的問題進行了商談,最後裁定,由於11號陪審員拒絕,諾巴西與12號陪審員並未商論案情,此案可繼續由陪審團進行研議。
檢察官莫可11時左右步出法庭,走到紀然冰母親劉香蘭身旁,俯身告訴她,不要焦急,全案仍在正常進行之中。
這時,中文媒體記者數十人紛紛向莫可打聽審理進展情況。莫可不失風度地說,法官已下令檢辯雙方不得與記者談論此案的具體內情,並大聲地說:「請你們不要再犯規了。你們已經給法庭造成了麻煩,請不要再制造新的問題。」眾記者聽罷,連忙朝後退讓,莫可得以離開法庭。
辯方律師薛曼走出法庭,神情凝重,一副不願與任何記者講話的樣子,眾人竟不敢上前打探。
等在門外的陪審員又險些發生意外。一名中文媒體的女記者居然向一名女陪審員走去,試圖與她接觸。幸好這名陪審員警惕性頗高,立刻予以回絕「我不能與你談話」,並走開躲避,才使這一場新的危機沒有發生。
10時30分,全體陪審員進入法庭會議室研議。從此以後,陪審員們再也不從記者們等候的公用電梯出現,而是通過法庭內部電梯秘密出入,使等候在外的記者都不知道陪審員何時進入,何時休息,何時離開。
一名西文媒體的記者見到中文媒體記者如此不守新聞規則,反覆冒犯法庭,非常氣憤,他說,記者不能與陪審團接觸,這是起碼的知識,我不懂中文媒體記者為何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犯規,是不是有意要使此案流審當天,他撰寫了一篇詳述中文媒體如何報導此案,如何在報導中犯規遞名片、拍照的報導,並且點了犯規記者的姓名和媒體,刊載在該報的頭版,取名為「華人媒體的辛普森案」,當天即被美聯社采用,向全球播發了這一新聞。
9月22日(星期五)。
上午9時,陪審員繼續進行研議。
守候在法庭走廊裏的20多名記者百無聊賴,有的在看林清玄的人生哲學書,有的在商談成立新聞攝影學會的事,有的則為了鍛煉身體,從法庭所在的十一樓步行走到一樓,再從一樓步行到十一樓。
11時20分,法警丹姆走出庭外,宣讀法官指令,告訴所有媒體記者和家屬親友入內。眾記者立即敏[gǎn]到要宣讀判決了,連忙都迫不及待地走進法庭。
久違的法庭內稍有變化,前五排位子已被法警用黃色警戒線圍起,不準任何人就坐。法庭的陪審席上,陪審員個個面色凝重,林黎雲坐在律師和翻譯中間,毫無表情。
法官告訴檢辯雙方,陪審員中有洩露資訊的嫌疑。此案受到中文媒體的騷擾。然後她指出,陪審團今天上午9時20分傳給她一個條子,表示此案已經入了「僵局」(Deadlock),並稱「無法達成一致的裁決結果」。歐麗瑞表示,在作出正式「流審」之前,她要檢視一下陪審團最近的壓力是否過重,而這個案子自高檢開庭以來,傳喚證人作了22天,列出了186項法庭文件,法庭起訴文件長達4000頁,但陪審團只用了不到一天
的時間,即表示無法達成一致,討論過於倉促。
這時,薛曼指出,既然陪審團已作出無法達成一致協議的裁決,此案就應當流審。
莫可當場表示反對。
歐麗瑞法官表示,陪審團在給她的紙條上,寫上了12名陪審員就有罪或無罪投票表決的結果,此舉違反加州陪審團閉門研議指示第17項第47條,應當駁回有關流審的動機。
歐麗瑞對於陪審團再作了新的研議指示,要求陪審團入內繼續討論,如果時間不夠,可在下星期繼續討論。
薛曼指出在陪審團陷入僵局之後,由法官要求陪審團再展開閉門研議,顯然對被告不利,他要求與陪審員個別談話,以了解陪審員之間是否有交換案情、洩露資訊的事。但歐麗瑞認為還未到時候而再次駁回薛曼的動機。
12名陪審團員在聽完法官的安排之後,於11時50分再度回到會議室研議,一直到晚上休庭還沒見出來。記者們在外等到5時30分,法警出來說陪審員已全部離去,但記者還不願離開,生怕漏了重要新聞,最後派了一位記者進入打探一番,才知法庭已空空如也。眾記者才離開。
9月26日(星期二)。
上午9時,法庭大門再度向記者和家屬親友開放。
眾人到裏面坐定,陪審員魚貫而出,一一坐定。
法官歐麗瑞宣布,由於陪審員需要重新了解一下案情,由書記員將主辦此案的懷特警官的證詞宣讀一遍,然後法官徑自走入辦公室。
書記員開始將法庭記錄的懷特警官證詞當庭宣讀。
懷特警官的證詞主要圍繞著案發之後,他受命負責偵辦此案,與林黎雲進行了談話,重點問及8月17日林黎雲的行蹤,同時,懷特也向林黎雲的兩個兒子進行了詢問,8月17日與林黎雲在一起的行蹤。
從上午9時開始的宣讀證詞,直到下午3時,書記員一連讀了4個多小時,陪審員也都陪坐在位子上聽。最後,陪審員們都招架不住,連連打呵欠,無法堅持下去。一位女性陪審員終於提出休息。
在重新宣讀時,法庭接到陪審員的字條,認為這部分的證詞已經明確,要求重新進入會議室討論。
據熟知內情的人士分析,陪審團陷入僵局,是因為對林黎雲17日是否有時間去紀然冰的公寓行兇這一關鍵問題存疑,因此才會要求法庭再度宣讀懷特警官的證詞,以確認林黎雲一天的行蹤,說明在是否行兇問題上,陪審團仍存在著相當大的分歧。
當天下午5時,陪審員研議當天仍無結果而離去。
9月27日(星期三)。
陪審團在聽完懷特警官的證詞之後,於今日又要求將懷特警官晤談林黎雲時的全部錄音對話調出聆聽。
由於懷特只是在法庭上對訪談林黎雲進行了作證,至於與林黎雲的談話的全部內容,當時都有錄音為證,因此陪審團要求能聽這一原始文件,其目的還是為了如何確定林黎雲當天的行蹤。
但是直到下午4時30分,仍無結果,陪審員個個表情嚴肅地離開法庭。
據熟知內情的人士分析,陪審團可能在關鍵問題上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9月19日(星
期二)下午,陪審團12名成員正式進入會議室閉門研議,林黎雲的命運交到了陪審團手上。
陪審團制度是源於英國的古老的司法制度。根據這一制度,法官是協調審理,進行法律指導的人,在檢辯雙方出示證據,聽證人證詞,並進行結辯之後,由陪審團來決定被告是否有罪。陪審團由當地的人民隨意組合而成。對於案中被告的定罪,以陪審團12人一致通過的決議為準,只要其中一人持反對意見,就不能達成協議,此案就「流審」。需要重組陪審團,重新聽取案件,意即重新來過。由於12人的意見常常無法得到完全統一,美國有不少案件都流審,震動全美的洛杉磯的殺親案最後也遭流審。
一般說來,陪審團研議的時間雖短,說明較易得到一致意見,對被告不利。反之,研議的時間越久,說明分歧越大,對被告或許有利。在研議之前,我特意詢問了《橙縣紀事報導》專跑法院案子的記者布蘭,他說,橙縣陪審團是一般研議一至兩天即可作出裁決,最長也不會超過7天。
大批記者湧入法院,但法官歐麗瑞宣布不準記者進入法庭內,眾記者只能在走廊中,等候裁決結果。南加州各大報紙、電視臺也派記者守候在法庭,總計達25人,僅一家中文報紙就派出了7個記者之多,為的是在裁決結束之後,分別采訪陪審團、檢方、辯方以及被告、被害人家屬。
一位在南加州幹了10多年采訪的中文記者說,這是他看到的最大的采訪團。1984年洛杉磯舉辦奧運會,也沒有這麼多記者集中在一個點上采訪。
而這麼多記者參加采訪,正說明華人社區都在關心這個案件,每天,從各個城市趕來法庭的華人絡繹不絕,有的來采訪劉香蘭、紀然波母女,也有的是來看望林吳梅等人。
劉香蘭和紀然波兩人聽完了審理的全過程,劉香蘭對於檢察官莫可的法庭陳述表示非常滿意,她在法庭外對記者說,陪審團一定會做出公正的審判,殺害我女兒的兇手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林吳梅對於女兒林黎雲沒有涉入此案也表示十分有信心,「我家阿雲不可能會做此事,要不,她為什麼還會跟彭增吉來到美國受警方調查」。
而分別支持雙方的親友也常常在法庭形成兩個陣營,但是互相之間卻沒有任何沖突,各自安慰著自己一方。
紀然冰在拉古納崗的密友李先生認為,這是一個要判一級謀殺的罪名,證據非常確鑿,檢察官在開場白和結辯中,以及整個聽證審理過程中,都做了相當完美的工作,辯方的結辯相當無力,並不能動搖整個案件的基本事實。
紀然波認為,這個案子的仇殺動機非常清楚,對五個月的嬰兒也下毒手,當然是有仇恨。她認為,殺害紀然冰是一級謀殺,殺害紀啟威是二級謀殺。也有一位張姓旁聽者認為,殺害紀然冰是二級謀殺,殺害紀啟威則是一級謀殺。但他分析,陪審團現在面臨的四種犯罪中,一般不會選擇最重或最輕,可能在中間的兩項也即二級謀殺和故意殺人中做選擇。這樣的話,最多刑期在25年,在美國監獄中一般關三分之二的刑期,即坐牢十五六年之後,驅逐出境,永遠不得進入美國。
著名畫家高小華對於受害人及家屬表示十分同情,他說,現在有的報紙在同情被告,這簡直混淆黑白!紀然冰再有錯,也只是錯誤,每個人都會有錯誤,但是被告現在被起訴的是殺人,這是一種重罪,這兩者絕對不能混在一起。他每天來到法庭。有人開玩笑說要將等待判決的情景畫出來,可以是一幅刻畫人性的絕妙作品。高小華說,我到這裏來,沒有任何想要創作的意圖,我只是被一種良心驅使,要來陪一下被害人家屬,向她們表示我心中的安慰之意。
林黎雲的兩個妹妹專程從臺灣趕來,她們堅信姐姐不可能殺人,但她們也要求媒體不要照相,不要公布她們的姓名,「我們在臺灣也是做企業、生意的,請給我們留下一些空間」。
彭增吉的好友馬樂伯則每天到庭,他幾乎已經成為彭增吉的代言人了。他對記者說,彭增吉非常關心結果,每天要打一兩個電話來詢問。對於薛曼指彭增吉為殺人兇手,彭增吉通過馬樂伯表示,他現在不便表示任何意見,但是等到整個案件結束了,他將來美國召開記者會,向所有的人解釋一切,給一個答覆。
一天很快過去了。陪審團沒有達成任何協議,眾記者作鳥獸散。
9月20日(星期三)。
全體記者和旁聽者仍被驅離在法庭的走廊上,終日守候在門口的記者們發現,檢辯雙方在上午一度被傳喚進法庭接受咨詢,顯示出陪審團在研議過程中,仍需要檢辯雙方提出一些證據或證明,由於旁人不得而知,顯得非常神秘。
但是在一天臨近結束之時,中文媒體記者再度發生犯規行為,使整個定判過程愈顯曲折。
下午5時15分,陪審團經過一整天的研議之後,仍無結果,魚貫而出離開法庭,法警丹姆·柯特立陪同而出。這時所有記者追上前,突然有記者嚴重違犯法規,舉起相機用閃光燈對準陪審團照像。大約有兩名中文媒體記者照像。當時,丹姆沒有立即阻止,在送陪審員進入電梯離去之後,即轉身向所有中文媒體記者說,把拍過陪審員照片的膠卷交出,眾記者面面相覷,沒有人拿出膠卷。丹姆見狀,即說,如果不交出的話,把你們所有照相機中的膠卷抽出。神情變得非常嚴肅。這時才有人將一卷膠卷交出,另外一名拍照的記者則連忙躲到洗手間去。丹姆隨後對三家電視臺的攝像機進行了逐一檢查,確信沒有陪審員圖像之後,才轉身令所有記者離開法庭。眾記者在法警的命令之下,只得悻悻然離開。
這一天討論的內容外界不得而知,但據熟知內情的人士表示,上午10時左右,法官歐麗瑞接到了一個臨時動議,內容指稱被撤除的陪審員諾巴西於前一天晚上,邀請第十二號陪審員,即開設法律事務所的白人青年男子,到外面酒吧約會,並曾邀約第11號女陪審員一同前往,作紀然冰命案一事的交易。並於第二天上午通過法警向法官報告。
這件意外事情立即引起法官的高度重視,因為無論在審理期間或是閉門研議期間,陪審員在法庭外互相之間是禁止討論案情或與案子有關的問題。現在人命案的研議已到了關鍵時刻,居然出現陪審員互相討論出售故事的情況,法官立即召檢察官莫可和薛曼律師進入法庭商討。在陪審員5時15分全體離開之後,法官繼續與雙方商議,一直討論到7時30分。
討論的內容已經不得而知了,但可以想象的是有關此案的命運,一而再地出現陪審員違規事件,使這件命案的審理出現了撲朔迷離的情節。
9月20日(星期四)。
上午9時,法庭前,被裁撤的陪審員諾巴西來到法庭。眾記者立刻圍上去,詢問諾巴西被法官傳喚到法庭的原因。諾巴西表示,他是昨日下午3時左右接到法庭的傳喚令,要他在21日上午來到法庭,但他不透露法官傳喚的原因,並告知記者,他已奉命不得向媒體說任何有關此案的內容。9時30分,諾巴西進入法庭,接受法庭的調查,就再也沒有出來。估計他是在接受問話之後,在法庭裏面乘坐專用電梯離去。
據知情人士透露,另外兩名陪審員即11號女性陪審員、12號男性陪審員也同時接到傳喚,法官與檢辯雙方經過一個半小時的問話之後,對於19日晚上諾巴西邀請11、12號陪審員出外談話的事情進行了詳細了解。後被告知,諾巴西與12號陪審員並沒有討論具體的案情,只是就出售故事的問題進行了商談,最後裁定,由於11號陪審員拒絕,諾巴西與12號陪審員並未商論案情,此案可繼續由陪審團進行研議。
檢察官莫可11時左右步出法庭,走到紀然冰母親劉香蘭身旁,俯身告訴她,不要焦急,全案仍在正常進行之中。
這時,中文媒體記者數十人紛紛向莫可打聽審理進展情況。莫可不失風度地說,法官已下令檢辯雙方不得與記者談論此案的具體內情,並大聲地說:「請你們不要再犯規了。你們已經給法庭造成了麻煩,請不要再制造新的問題。」眾記者聽罷,連忙朝後退讓,莫可得以離開法庭。
辯方律師薛曼走出法庭,神情凝重,一副不願與任何記者講話的樣子,眾人竟不敢上前打探。
等在門外的陪審員又險些發生意外。一名中文媒體的女記者居然向一名女陪審員走去,試圖與她接觸。幸好這名陪審員警惕性頗高,立刻予以回絕「我不能與你談話」,並走開躲避,才使這一場新的危機沒有發生。
10時30分,全體陪審員進入法庭會議室研議。從此以後,陪審員們再也不從記者們等候的公用電梯出現,而是通過法庭內部電梯秘密出入,使等候在外的記者都不知道陪審員何時進入,何時休息,何時離開。
一名西文媒體的記者見到中文媒體記者如此不守新聞規則,反覆冒犯法庭,非常氣憤,他說,記者不能與陪審團接觸,這是起碼的知識,我不懂中文媒體記者為何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犯規,是不是有意要使此案流審當天,他撰寫了一篇詳述中文媒體如何報導此案,如何在報導中犯規遞名片、拍照的報導,並且點了犯規記者的姓名和媒體,刊載在該報的頭版,取名為「華人媒體的辛普森案」,當天即被美聯社采用,向全球播發了這一新聞。
9月22日(星期五)。
上午9時,陪審員繼續進行研議。
守候在法庭走廊裏的20多名記者百無聊賴,有的在看林清玄的人生哲學書,有的在商談成立新聞攝影學會的事,有的則為了鍛煉身體,從法庭所在的十一樓步行走到一樓,再從一樓步行到十一樓。
11時20分,法警丹姆走出庭外,宣讀法官指令,告訴所有媒體記者和家屬親友入內。眾記者立即敏[gǎn]到要宣讀判決了,連忙都迫不及待地走進法庭。
久違的法庭內稍有變化,前五排位子已被法警用黃色警戒線圍起,不準任何人就坐。法庭的陪審席上,陪審員個個面色凝重,林黎雲坐在律師和翻譯中間,毫無表情。
法官告訴檢辯雙方,陪審員中有洩露資訊的嫌疑。此案受到中文媒體的騷擾。然後她指出,陪審團今天上午9時20分傳給她一個條子,表示此案已經入了「僵局」(Deadlock),並稱「無法達成一致的裁決結果」。歐麗瑞表示,在作出正式「流審」之前,她要檢視一下陪審團最近的壓力是否過重,而這個案子自高檢開庭以來,傳喚證人作了22天,列出了186項法庭文件,法庭起訴文件長達4000頁,但陪審團只用了不到一天
的時間,即表示無法達成一致,討論過於倉促。
這時,薛曼指出,既然陪審團已作出無法達成一致協議的裁決,此案就應當流審。
莫可當場表示反對。
歐麗瑞法官表示,陪審團在給她的紙條上,寫上了12名陪審員就有罪或無罪投票表決的結果,此舉違反加州陪審團閉門研議指示第17項第47條,應當駁回有關流審的動機。
歐麗瑞對於陪審團再作了新的研議指示,要求陪審團入內繼續討論,如果時間不夠,可在下星期繼續討論。
薛曼指出在陪審團陷入僵局之後,由法官要求陪審團再展開閉門研議,顯然對被告不利,他要求與陪審員個別談話,以了解陪審員之間是否有交換案情、洩露資訊的事。但歐麗瑞認為還未到時候而再次駁回薛曼的動機。
12名陪審團員在聽完法官的安排之後,於11時50分再度回到會議室研議,一直到晚上休庭還沒見出來。記者們在外等到5時30分,法警出來說陪審員已全部離去,但記者還不願離開,生怕漏了重要新聞,最後派了一位記者進入打探一番,才知法庭已空空如也。眾記者才離開。
9月26日(星期二)。
上午9時,法庭大門再度向記者和家屬親友開放。
眾人到裏面坐定,陪審員魚貫而出,一一坐定。
法官歐麗瑞宣布,由於陪審員需要重新了解一下案情,由書記員將主辦此案的懷特警官的證詞宣讀一遍,然後法官徑自走入辦公室。
書記員開始將法庭記錄的懷特警官證詞當庭宣讀。
懷特警官的證詞主要圍繞著案發之後,他受命負責偵辦此案,與林黎雲進行了談話,重點問及8月17日林黎雲的行蹤,同時,懷特也向林黎雲的兩個兒子進行了詢問,8月17日與林黎雲在一起的行蹤。
從上午9時開始的宣讀證詞,直到下午3時,書記員一連讀了4個多小時,陪審員也都陪坐在位子上聽。最後,陪審員們都招架不住,連連打呵欠,無法堅持下去。一位女性陪審員終於提出休息。
在重新宣讀時,法庭接到陪審員的字條,認為這部分的證詞已經明確,要求重新進入會議室討論。
據熟知內情的人士分析,陪審團陷入僵局,是因為對林黎雲17日是否有時間去紀然冰的公寓行兇這一關鍵問題存疑,因此才會要求法庭再度宣讀懷特警官的證詞,以確認林黎雲一天的行蹤,說明在是否行兇問題上,陪審團仍存在著相當大的分歧。
當天下午5時,陪審員研議當天仍無結果而離去。
9月27日(星期三)。
陪審團在聽完懷特警官的證詞之後,於今日又要求將懷特警官晤談林黎雲時的全部錄音對話調出聆聽。
由於懷特只是在法庭上對訪談林黎雲進行了作證,至於與林黎雲的談話的全部內容,當時都有錄音為證,因此陪審團要求能聽這一原始文件,其目的還是為了如何確定林黎雲當天的行蹤。
但是直到下午4時30分,仍無結果,陪審員個個表情嚴肅地離開法庭。
據熟知內情的人士分析,陪審團可能在關鍵問題上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