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紀母痛哭 法庭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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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紀母痛哭 法庭大亂
檢方的第二名證人是資深刑事鑒定專家琳達·雷茲。她在紀案發生後,負責現場的拍照。①
雷茲在作證時指出,她於1993年8月19日淩晨1時30分抵達命案現場,但一直等到在早上6時左右才獲得法院的搜索令,進入現場拍照。雷茲拍攝的現場36張照片清楚地反映出命案現場的狀況,她指出,在紀然冰客廳與嬰兒室的門框上,距地面4英尺及13鋇牡胤礁饔辛醬ρ漬,可能是兇手殺害紀然冰之後進出嬰兒房作案留下。
雷茲指出,血跡自紀然冰公寓的門口內側地毯一直延伸到沙發,大門外平臺地上、大門內側手把下方、大門外側離地3薄⒃∈頤瘧嘸壩ざ搖椅上都有。
雷茲的證明說明殺害紀然冰和紀啟威的是同一個兇手,而且是先殺了紀然冰,後進入嬰兒室殺害紀啟威。
8月3日下午,隨著對案情現狀的逐步深入,檢察官莫可開始出示紀然冰被害時情景的照片。
第一個到達命案現場的警官巴倫指出,他於8月18日晚上11時40分趕到現場,看到樓上一間臥室裏面有一個人在走來走去,巴倫立刻持槍上前,用英語說自己是警方,叫該男子出來,並問他發生了什麼事。該名男子(即彭增吉)臉色有點緊張地出來,說「我的兒子不見了」。巴倫隨即進入公寓,然後退出將彭增吉押入警車鎖上,再度進入兇宅,只見一女子斜躺在沙發上。經法庭出示的照片看,紀然冰斜躺在客廳沙發上,腳上未穿鞋,血染的內褲被褪至大腿處,上半身向內傾斜,身上穿無袖黑底白點連衫裙,胸`前及左腰均有大片血跡,左上臂接近手肘內側有青紫色,左肩下壓著一條血染的奶巾,右側的沙發上放著一個奶瓶,右手橫在身前的手要抵擋襲擊,臉部左側明顯青腫,左眼張開,右眼未閉。
就在法庭電視屏幕上播放紀然冰慘死的照片時,坐在旁聽席上的紀媽媽劉香蘭盯看亡女的照片,淚流滿面,一開始低頭飲泣,終於忍不住大哭,為避免擾亂法庭審理,劉香蘭強忍著起身向法庭大門沖出。但在法庭門外,終於忍不住失去愛女的悲痛,大聲慟哭起來,並不停在痛苦聲中,夾雜著呼喊亡女的名字,以至讓法庭內所有的人都可聽到哀號聲。
法庭、檢方、辯方所有的人立即停止詢問,為了不讓陪審團聽到這些意外的感情悲痛而影響審理,法官立即宣布休息,讓陪審團進入休息室,她本人立即由法庭內室走到外面,立即命令法警扶痛哭不能自制的紀母進入法庭內辦公室休息,檢方莫可立即讓紀家的民事律師楊心本入內安慰,法庭頓時一陣大亂。當劉香蘭進入室內,在走廊外仍可聽到隱隱的哭聲。
在休息過後,劉香蘭沒有進入法庭內旁聽,法官歐麗瑞向陪審團說明,必須要維持公正,不要受到風波影響,因為這種事對於被害人和被告的兩個家庭,都是同樣可悲的,必須維護公正。
坐在被告席上的林黎雲,則表現出非常冷漠的神情。
8月10日,檢方傳召第3名重要證人富勒,以初步證明紀然冰的遇害時間。
橙縣警局刑事專員富勒專門負責現場證據的收集,他在作證中指出,8月19日他抵達現場,與另一名現場拍照的證據專家雷茲一起,在早上6時多才獲得法院的搜索令,得以進入現場。作為DNA證據的紀然冰左手臂上咬痕唾液,就是富勒在現場搜集的。
富勒在進入現場之後,就意識到此案中的現場證據極為重要,兩條人命卻沒有目擊證人,要追查兇手必須靠現場證據,因此當了6年刑警的富勒在取證中就格外小心仔細。
富勒在作證中指出,紀然冰左胸和腰部的大片血漬,包括地毯上的血漬,他看到已呈幹性,初步推斷為24小時之前的謀殺案,由於富勒看到紀然冰的內褲被褪到大腿部,初步研判可能與性攻擊有關,於是,他按照以往處理這類案件的慣例,特別註意屍身及周圍的分泌物。富勒從紀然冰的下`身、內褲及地毯
上均采集到了分泌物,並且用刑事采證專用的紫外線探索附近的毛發或液體。當他在紀然冰的左手臂的咬痕中,看到有反光時,便非常專業地用棉花采集了留在咬痕中的唾液,而這正是導致警方用DNA破案的唯一證據。
富勒還指出,在命案現場大門的平臺上,由極細小的血珠形成一個扇形區域,從血跡的外觀可推測出,是血從身上噴出來的痕跡,而在前門外側也有一個橢圓形的小血珠區,可能是血噴上門後的痕跡。
富勒的證詞極為重要,檢方對命案的推測是紀然冰去開門突然就遭到兇手的襲擊,用刀刺紀然冰左胸,血噴射出來,濺到門外。而他采集留在紀然冰左臂上的唾液,經DNA核定,正是林黎雲咬了一口後留下的。
緊接著登場的橙縣警局刑事化驗室鑒定專家哈德曼則對唾液中的含DNA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為了讓陪審員對於深奧的DNA理論不致感到難以理解,檢方特意用各種彩色圖表來進行解說。獲法學博士的哈德曼在解說中指出,橙縣警局所用聚合連鎖反應(PCR)是目前世界上最先進的檢測DNA手段,明確無誤地將唾液中的DNA指向林黎雲,其誤差率只有十萬之分一。
由於辯方已在開場陳述中承認林黎雲確實到過紀然冰公寓,並與紀然冰在搏鬥中咬了紀然冰一口,從而在左手臂上留下唾液,對於這項證明並不進行多方面的反駁,使得這一在地方法庭初審和高等法院中預審時糾纏不清的證據輕易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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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的第二名證人是資深刑事鑒定專家琳達·雷茲。她在紀案發生後,負責現場的拍照。①
雷茲在作證時指出,她於1993年8月19日淩晨1時30分抵達命案現場,但一直等到在早上6時左右才獲得法院的搜索令,進入現場拍照。雷茲拍攝的現場36張照片清楚地反映出命案現場的狀況,她指出,在紀然冰客廳與嬰兒室的門框上,距地面4英尺及13鋇牡胤礁饔辛醬ρ漬,可能是兇手殺害紀然冰之後進出嬰兒房作案留下。
雷茲指出,血跡自紀然冰公寓的門口內側地毯一直延伸到沙發,大門外平臺地上、大門內側手把下方、大門外側離地3薄⒃∈頤瘧嘸壩ざ搖椅上都有。
雷茲的證明說明殺害紀然冰和紀啟威的是同一個兇手,而且是先殺了紀然冰,後進入嬰兒室殺害紀啟威。
8月3日下午,隨著對案情現狀的逐步深入,檢察官莫可開始出示紀然冰被害時情景的照片。
第一個到達命案現場的警官巴倫指出,他於8月18日晚上11時40分趕到現場,看到樓上一間臥室裏面有一個人在走來走去,巴倫立刻持槍上前,用英語說自己是警方,叫該男子出來,並問他發生了什麼事。該名男子(即彭增吉)臉色有點緊張地出來,說「我的兒子不見了」。巴倫隨即進入公寓,然後退出將彭增吉押入警車鎖上,再度進入兇宅,只見一女子斜躺在沙發上。經法庭出示的照片看,紀然冰斜躺在客廳沙發上,腳上未穿鞋,血染的內褲被褪至大腿處,上半身向內傾斜,身上穿無袖黑底白點連衫裙,胸`前及左腰均有大片血跡,左上臂接近手肘內側有青紫色,左肩下壓著一條血染的奶巾,右側的沙發上放著一個奶瓶,右手橫在身前的手要抵擋襲擊,臉部左側明顯青腫,左眼張開,右眼未閉。
就在法庭電視屏幕上播放紀然冰慘死的照片時,坐在旁聽席上的紀媽媽劉香蘭盯看亡女的照片,淚流滿面,一開始低頭飲泣,終於忍不住大哭,為避免擾亂法庭審理,劉香蘭強忍著起身向法庭大門沖出。但在法庭門外,終於忍不住失去愛女的悲痛,大聲慟哭起來,並不停在痛苦聲中,夾雜著呼喊亡女的名字,以至讓法庭內所有的人都可聽到哀號聲。
法庭、檢方、辯方所有的人立即停止詢問,為了不讓陪審團聽到這些意外的感情悲痛而影響審理,法官立即宣布休息,讓陪審團進入休息室,她本人立即由法庭內室走到外面,立即命令法警扶痛哭不能自制的紀母進入法庭內辦公室休息,檢方莫可立即讓紀家的民事律師楊心本入內安慰,法庭頓時一陣大亂。當劉香蘭進入室內,在走廊外仍可聽到隱隱的哭聲。
在休息過後,劉香蘭沒有進入法庭內旁聽,法官歐麗瑞向陪審團說明,必須要維持公正,不要受到風波影響,因為這種事對於被害人和被告的兩個家庭,都是同樣可悲的,必須維護公正。
坐在被告席上的林黎雲,則表現出非常冷漠的神情。
8月10日,檢方傳召第3名重要證人富勒,以初步證明紀然冰的遇害時間。
橙縣警局刑事專員富勒專門負責現場證據的收集,他在作證中指出,8月19日他抵達現場,與另一名現場拍照的證據專家雷茲一起,在早上6時多才獲得法院的搜索令,得以進入現場。作為DNA證據的紀然冰左手臂上咬痕唾液,就是富勒在現場搜集的。
富勒在進入現場之後,就意識到此案中的現場證據極為重要,兩條人命卻沒有目擊證人,要追查兇手必須靠現場證據,因此當了6年刑警的富勒在取證中就格外小心仔細。
富勒在作證中指出,紀然冰左胸和腰部的大片血漬,包括地毯上的血漬,他看到已呈幹性,初步推斷為24小時之前的謀殺案,由於富勒看到紀然冰的內褲被褪到大腿部,初步研判可能與性攻擊有關,於是,他按照以往處理這類案件的慣例,特別註意屍身及周圍的分泌物。富勒從紀然冰的下`身、內褲及地毯
上均采集到了分泌物,並且用刑事采證專用的紫外線探索附近的毛發或液體。當他在紀然冰的左手臂的咬痕中,看到有反光時,便非常專業地用棉花采集了留在咬痕中的唾液,而這正是導致警方用DNA破案的唯一證據。
富勒還指出,在命案現場大門的平臺上,由極細小的血珠形成一個扇形區域,從血跡的外觀可推測出,是血從身上噴出來的痕跡,而在前門外側也有一個橢圓形的小血珠區,可能是血噴上門後的痕跡。
富勒的證詞極為重要,檢方對命案的推測是紀然冰去開門突然就遭到兇手的襲擊,用刀刺紀然冰左胸,血噴射出來,濺到門外。而他采集留在紀然冰左臂上的唾液,經DNA核定,正是林黎雲咬了一口後留下的。
緊接著登場的橙縣警局刑事化驗室鑒定專家哈德曼則對唾液中的含DNA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為了讓陪審員對於深奧的DNA理論不致感到難以理解,檢方特意用各種彩色圖表來進行解說。獲法學博士的哈德曼在解說中指出,橙縣警局所用聚合連鎖反應(PCR)是目前世界上最先進的檢測DNA手段,明確無誤地將唾液中的DNA指向林黎雲,其誤差率只有十萬之分一。
由於辯方已在開場陳述中承認林黎雲確實到過紀然冰公寓,並與紀然冰在搏鬥中咬了紀然冰一口,從而在左手臂上留下唾液,對於這項證明並不進行多方面的反駁,使得這一在地方法庭初審和高等法院中預審時糾纏不清的證據輕易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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