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長子作證 前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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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長子作證 前後矛盾
但是在接下來的傳召證人時,檢辯雙方卻發生了爭執。
按照檢方的推測,林黎雲是在8月17日去紀家中作案,而8月17日的一天行蹤就成為相當關鍵的證據。而這一天林黎雲是與兩個兒子彭程遠、彭致遠在一起,於是傳召彭程遠、彭致遠前來作證就是檢方的重要一招。
檢方已談到彭增吉的長子將於8月16日前來法庭作證。但要彭致遠來作證,卻找不到彭致遠。8月15日,檢方向辯方薛曼提出將彭致遠的電話號碼交出,以便聯絡彭致遠本人。但薛曼在法庭上卻不給,引起檢方的不滿。
莫可也不是輕易就放棄的人,當即要求法庭將彭致遠在美國的監護人、彭增吉的好朋友馬樂伯傳上庭。馬樂伯上庭之後,莫可當著法官的面要求以法庭的命令,叫馬樂伯交出彭致遠的聯絡電話,法官歐麗瑞隨即告訴馬樂伯,法庭必須要彭致遠到庭,你是監護人,必須執行法庭命令,否則將以抗拒法庭論處。
馬樂伯囁嚅地說,彭致遠度假在外,他也不知道去處,但可以將聯絡電話交上,以便及時聯系。說著,從內衣口袋中拿出一張早已準備好的紙,交給法官。至此,一場小小插曲才告結束。
8日16日下午,當記者剛吃完午飯踏入45法庭外的走廊,就見長椅頂端上筆直地坐著一位帥氣俊朗的年輕人,他就是將要上庭作證的彭增吉的長子彭程遠,年21歲。
不過彭程遠看上去要比他的年齡成熟。當記者上前問他是否為彭程遠,他以凝重的表情點點頭,而那挺得筆直的腰,即使坐在椅子上,也令人感到有一種英武之氣,模樣則取彭增吉、林黎雲之優點而稍偏向林黎雲,眼睛雖不大卻炯然有神,天庭滿飽,鼻梁直挺,談起來穩重斯文,不緩不急。
當記者問起他對案情的看法,彭程遠禮貌地回絕,但談起他們家的近況,已經歷過諸多場面的彭程遠侃侃而談。
他談起母親入獄後,他常送去中文報紙,以讓母親了解案情進展以及社會動態,而父親彭增吉雖在異地,他也盡可能多地與之聯系,傳真中文報導等。言談之中,是十分懂事的孩子。
談到來美國的經歷,彭程遠說自己在15歲那年由臺灣來美讀書,6年來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學校寄宿讀書,當時只身一人,生活常感寂寞,幸好兩年之後,比他小3歲的弟弟彭致遠也自臺灣來到美國讀書,兄弟兩人才真有了伴。父母親經常來到美國看望他們,平時一切事情都自理。彭程遠現在已升入南加大讀工業系統工程大學課,暑期中他因雙親不在,常常要另外自修課程。
彭程遠比起一般美國人,更有禮貌,在交談中,常有人與他打招呼,他必定站起身回答,謙遜恭敬。
下午2時,彭程遠正式被傳召坐上證人席。檢察官莫可首先說,他知道這不是一件愉快的事。話音剛落,辯方律師薛曼立刻提出抗議,直指這些說詞對於案情完全無關系,而且完全是虛偽的。法官歐麗瑞連忙制止,並告訴薛曼不能在陪審團面前評論,當即將檢辯雙方叫到庭旁辦公室商談問話方式。
這時,坐在庭上的彭程遠才有時間向坐在被告席上的母親林黎雲用眼光打招呼,林黎雲凝視著自己的愛子,竟然久久不作表示,過了一會,眼淚奪眶而出,支持不住,伏在桌上無聲地飲泣起來。彭程遠見狀,只得將目光收回,無奈地看著旁聽席上。這一場面令見者無不動容。
檢辯雙方商談數分鍾之後,才又回到庭上,詢問正式開始。這一次,莫可盡量用極其和緩的口氣開始詢問彭程遠1993年8月17日的行蹤。
彭程遠說,8月17日,他一早就開著自己的本田喜美小車去加州大學爾灣分校進修暑期日語班課程。中午11時30分下課後與同學聊了一會兒,11時50分與來接他的母親林黎雲、弟弟彭致遠一同去吃午飯。林黎雲和彭致遠同乘一輛克萊斯勒小轎車。三人到「SOUPEXCHANG」吃罷午飯,又到一家百貨市場「TARGET」去購買書籍,但沒有看到滿意的,轉而又去另一家建材店「BUILDEMPORIUM」去選擇。從檢方出示的地圖上看,這家建材店離紀然冰的住宅僅一街之隔,但也沒有買成。然後,兄弟兩人共乘一輛本田車回家,抵家時約3時半。他和弟弟去樓下玩起電腦游戲,晚間6時許,母親林黎雲弄晚飯,三人吃完晚飯,他和弟弟繼續在前廳看電視,母親則上樓休息。他的感覺是從中午12時40分起到晚間7時,母親一直沒離開過他的視線範圍。
但是辯方律師薛曼的交叉質詢下,彭程遠又說出一段非常關鍵的證詞,在逛完建材店後,母親林黎雲表示要上麥當勞借用洗手間,而他和弟弟先開一輛車回家,母親則在15分鍾之後才到達家中。
這個15分鍾的出現,成為辯方提出林黎雲曾去紀然冰公寓吵架並咬了紀然冰一口的旁證。薛曼提出咬人者並非殺人者的理論基礎也就在此。按照薛曼的說詞,林黎雲在這15分鍾裏與紀然冰是面對面吵架。而電話帳單證明紀然冰在3時30分和4時左右還與王娜通過電話,那時她還好好活著。
但檢察官莫可立刻就這段證詞的真偽進行圍堵。他詢問彭程遠,在案發後的8月24日、25日,彭程遠接受警方調查時,談到17日的行蹤,從未提及他母親單獨去洗手間這一重要情節,而且在以前的作證中還說「我們3時半回家」、「母親一直沒有離開過視線」。
對於這一矛盾的說詞,薛曼在再度詢問時,彭程遠說出,他講當日下午媽媽一直在他視線範圍中的真正意思,是指他在用餐、購物時,都感覺媽媽在跟著他。
彭程遠在作這段證詞時,旁聽席的人都竊竊私語,要親生兒子來為母親作證,證詞的可信度會大打折扣嗎以前從未聽說有這麼15分鍾的空當,現在突然又冒出個15分鍾,可讓林黎雲與紀然冰吵架、咬人,還從容離開回到家中,陪審員是怎麼想的,人們不得而知。
當天在證人席上作證的橙縣警局刑事化驗資深專家依諾則指出,她在現場采集到70枚指紋,沒有一個是林黎雲的,但在客廳茶幾上卻采到了一枚塑膠手套的沾血手印,顯然是兇手留下的,這也顯出了兇手確是有備而來。
依諾在作證中指出,這個手套印是塑膠家庭廚房用手套,紋路呈鉆石型。她在廚房的洗水槽發現了一副塑膠手套,但這都是扇形的,與血手套印不同,而警方在采集證據時,戴的都是光滑無紋路的醫用手套。←
依諾指出,她在案發後到達現場,彭增吉主動向她提及在二樓門口發現一顆紐扣,依諾即仔細檢查彭增吉手心手背,發現並無血跡,而她檢查彭的衣服並無紐扣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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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接下來的傳召證人時,檢辯雙方卻發生了爭執。
按照檢方的推測,林黎雲是在8月17日去紀家中作案,而8月17日的一天行蹤就成為相當關鍵的證據。而這一天林黎雲是與兩個兒子彭程遠、彭致遠在一起,於是傳召彭程遠、彭致遠前來作證就是檢方的重要一招。
檢方已談到彭增吉的長子將於8月16日前來法庭作證。但要彭致遠來作證,卻找不到彭致遠。8月15日,檢方向辯方薛曼提出將彭致遠的電話號碼交出,以便聯絡彭致遠本人。但薛曼在法庭上卻不給,引起檢方的不滿。
莫可也不是輕易就放棄的人,當即要求法庭將彭致遠在美國的監護人、彭增吉的好朋友馬樂伯傳上庭。馬樂伯上庭之後,莫可當著法官的面要求以法庭的命令,叫馬樂伯交出彭致遠的聯絡電話,法官歐麗瑞隨即告訴馬樂伯,法庭必須要彭致遠到庭,你是監護人,必須執行法庭命令,否則將以抗拒法庭論處。
馬樂伯囁嚅地說,彭致遠度假在外,他也不知道去處,但可以將聯絡電話交上,以便及時聯系。說著,從內衣口袋中拿出一張早已準備好的紙,交給法官。至此,一場小小插曲才告結束。
8日16日下午,當記者剛吃完午飯踏入45法庭外的走廊,就見長椅頂端上筆直地坐著一位帥氣俊朗的年輕人,他就是將要上庭作證的彭增吉的長子彭程遠,年21歲。
不過彭程遠看上去要比他的年齡成熟。當記者上前問他是否為彭程遠,他以凝重的表情點點頭,而那挺得筆直的腰,即使坐在椅子上,也令人感到有一種英武之氣,模樣則取彭增吉、林黎雲之優點而稍偏向林黎雲,眼睛雖不大卻炯然有神,天庭滿飽,鼻梁直挺,談起來穩重斯文,不緩不急。
當記者問起他對案情的看法,彭程遠禮貌地回絕,但談起他們家的近況,已經歷過諸多場面的彭程遠侃侃而談。
他談起母親入獄後,他常送去中文報紙,以讓母親了解案情進展以及社會動態,而父親彭增吉雖在異地,他也盡可能多地與之聯系,傳真中文報導等。言談之中,是十分懂事的孩子。
談到來美國的經歷,彭程遠說自己在15歲那年由臺灣來美讀書,6年來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學校寄宿讀書,當時只身一人,生活常感寂寞,幸好兩年之後,比他小3歲的弟弟彭致遠也自臺灣來到美國讀書,兄弟兩人才真有了伴。父母親經常來到美國看望他們,平時一切事情都自理。彭程遠現在已升入南加大讀工業系統工程大學課,暑期中他因雙親不在,常常要另外自修課程。
彭程遠比起一般美國人,更有禮貌,在交談中,常有人與他打招呼,他必定站起身回答,謙遜恭敬。
下午2時,彭程遠正式被傳召坐上證人席。檢察官莫可首先說,他知道這不是一件愉快的事。話音剛落,辯方律師薛曼立刻提出抗議,直指這些說詞對於案情完全無關系,而且完全是虛偽的。法官歐麗瑞連忙制止,並告訴薛曼不能在陪審團面前評論,當即將檢辯雙方叫到庭旁辦公室商談問話方式。
這時,坐在庭上的彭程遠才有時間向坐在被告席上的母親林黎雲用眼光打招呼,林黎雲凝視著自己的愛子,竟然久久不作表示,過了一會,眼淚奪眶而出,支持不住,伏在桌上無聲地飲泣起來。彭程遠見狀,只得將目光收回,無奈地看著旁聽席上。這一場面令見者無不動容。
檢辯雙方商談數分鍾之後,才又回到庭上,詢問正式開始。這一次,莫可盡量用極其和緩的口氣開始詢問彭程遠1993年8月17日的行蹤。
彭程遠說,8月17日,他一早就開著自己的本田喜美小車去加州大學爾灣分校進修暑期日語班課程。中午11時30分下課後與同學聊了一會兒,11時50分與來接他的母親林黎雲、弟弟彭致遠一同去吃午飯。林黎雲和彭致遠同乘一輛克萊斯勒小轎車。三人到「SOUPEXCHANG」吃罷午飯,又到一家百貨市場「TARGET」去購買書籍,但沒有看到滿意的,轉而又去另一家建材店「BUILDEMPORIUM」去選擇。從檢方出示的地圖上看,這家建材店離紀然冰的住宅僅一街之隔,但也沒有買成。然後,兄弟兩人共乘一輛本田車回家,抵家時約3時半。他和弟弟去樓下玩起電腦游戲,晚間6時許,母親林黎雲弄晚飯,三人吃完晚飯,他和弟弟繼續在前廳看電視,母親則上樓休息。他的感覺是從中午12時40分起到晚間7時,母親一直沒離開過他的視線範圍。
但是辯方律師薛曼的交叉質詢下,彭程遠又說出一段非常關鍵的證詞,在逛完建材店後,母親林黎雲表示要上麥當勞借用洗手間,而他和弟弟先開一輛車回家,母親則在15分鍾之後才到達家中。
這個15分鍾的出現,成為辯方提出林黎雲曾去紀然冰公寓吵架並咬了紀然冰一口的旁證。薛曼提出咬人者並非殺人者的理論基礎也就在此。按照薛曼的說詞,林黎雲在這15分鍾裏與紀然冰是面對面吵架。而電話帳單證明紀然冰在3時30分和4時左右還與王娜通過電話,那時她還好好活著。
但檢察官莫可立刻就這段證詞的真偽進行圍堵。他詢問彭程遠,在案發後的8月24日、25日,彭程遠接受警方調查時,談到17日的行蹤,從未提及他母親單獨去洗手間這一重要情節,而且在以前的作證中還說「我們3時半回家」、「母親一直沒有離開過視線」。
對於這一矛盾的說詞,薛曼在再度詢問時,彭程遠說出,他講當日下午媽媽一直在他視線範圍中的真正意思,是指他在用餐、購物時,都感覺媽媽在跟著他。
彭程遠在作這段證詞時,旁聽席的人都竊竊私語,要親生兒子來為母親作證,證詞的可信度會大打折扣嗎以前從未聽說有這麼15分鍾的空當,現在突然又冒出個15分鍾,可讓林黎雲與紀然冰吵架、咬人,還從容離開回到家中,陪審員是怎麼想的,人們不得而知。
當天在證人席上作證的橙縣警局刑事化驗資深專家依諾則指出,她在現場采集到70枚指紋,沒有一個是林黎雲的,但在客廳茶幾上卻采到了一枚塑膠手套的沾血手印,顯然是兇手留下的,這也顯出了兇手確是有備而來。
依諾在作證中指出,這個手套印是塑膠家庭廚房用手套,紋路呈鉆石型。她在廚房的洗水槽發現了一副塑膠手套,但這都是扇形的,與血手套印不同,而警方在采集證據時,戴的都是光滑無紋路的醫用手套。←
依諾指出,她在案發後到達現場,彭增吉主動向她提及在二樓門口發現一顆紐扣,依諾即仔細檢查彭增吉手心手背,發現並無血跡,而她檢查彭的衣服並無紐扣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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