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死刑起訴 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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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死刑起訴 難上加難
1994年10月3日,橙縣地方檢察院死刑起訴委員會聽取紀然冰命案的起訴檢察官莫可關於起訴林黎雲的報告,作出了一項重大決定:不以死刑起訴林黎雲,這樣,林黎雲面臨的最高刑期將是無期徒刑。
既然認定林黎雲涉嫌謀殺了紀然冰和紀啟威兩條人命,而使用的手段也是十分殘酷,連五個月大的小孩也不放過,為什麼不對林黎雲尋求以死刑來起訴
記者找到檢察官莫可,請他談談對這一決定的看法。
莫可,這位經辦多件謀殺案在橙縣檢察院一向以精明幹練著稱的資深檢察官,以平緩的語調簡單地說:「這是一起涉入家庭婚姻的案子,通常在這一類案子中,被害人與被告在感情、利益、財產等純屬私人的問題上,有著糾纏不清的關系,是非與利害結合在一起。在陪審團也即社會對於這一類是非問題的判斷上,會存在著分歧,以死刑起訴,較不容易為所有的陪審團接受。況且,林黎雲本人並不是一個殺人慣犯,她並沒有任何前科記錄,又是一位育有二子的婦女,尋求無期徒刑的判決,對於她本人來說,已經是以一輩子受到懲罰。」
林黎雲的辯護律師薛曼立刻對檢方的這一決定表示歡迎,因為薛曼不必再針對死刑來進行辯護。當然,薛曼同時指出,他的辯護仍以林黎雲無罪為基本點,並不為由於檢方這一決定而改變其立場。
被害人紀然冰在青島的父母親紀琢傳、劉香蘭則立刻對於檢方的這一決定表示失望,他們通過民事律師楊心本向檢方表達了這一失望,並具名寫了一封信給橙縣地方檢察官莫可,表示,這是一樁牽涉到兩條人命的大案,兇手連五個月大的嬰兒都不放過,而所有的兇案過程顯示,兇手是有預謀的,手段特別殘忍,要求美國司法機關對兇手處以極刑。
紀然冰的母親劉香蘭更表示:「我們咽不下這口氣!我女兒死得太慘,還有一個不懂事的嬰兒。美國的法律好像是偏袒有錢人,對罪犯的處罰太輕了!」
被害人的家屬表達的這種感情,檢察官莫可十分理解,但被害人家屬對於美國法律的指責,卻是因為太不懂美國的法律了。
在中國,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這是亂世用重典的體現,非如此不足以威嚇小民。歷朝的法律都把這一刑法作為普遍的原則。作為一種刑法,殺人償命已經比「刑不上大夫」的封建特權要進步,但細細推究起來,如果殺人者是起於某種個人思想,私人糾紛,財產爭鬥,這種殺人只是在某種條件下的產物。對於殺人者償命,只是一種怨怨相報。人死不能覆活,殺人者是處於失去理智的狀態下的行為,但當社會來判定殺人者時,社會則是一個理性的社會,將以平衡理性來判決,以「殺人償命」的原則來推導,必然會怨怨相報,推衍無窮。
這也就是為什麼美國社會一直對於「死刑」存在著極多爭議的原因。
莫可談到了美國死刑的現狀,到目前為止,美國50個州有23個州已廢除了死刑,這就是說,在這23個州裏能觸犯刑法的任何重罪,都不會被處以極刑。據調查,這些州並沒有因為廢掉死刑而使重大殺人罪增加,反而比起許多保持死刑的州來,犯罪率還更為減少。例如犯罪率最高的紐約、芝加哥、加州洛杉磯等地,都是一直在執行死刑的州。可見,死刑並不是有效遏止犯罪的唯一手段,「殺人償命」只是人的狹隘報覆心理的反映,並不能真正解決社會問題。
為此,反對死刑的人們組織了許多團體,向國會建議,要求在聯邦法中廢除死刑。
近年來在加州最有名的一件死刑判決案是哈裏斯判處死刑的過程。哈裏斯於1978年曾因一件銀行搶劫案,連續殺死兩名少年。他在駕車途中,因汽車故障拋錨在公路,一名少年貝克開了一輛新車路過,這是他16歲的生日,剛夠上可以開車的年齡,父親送了他一輛紅色的雪佛萊,貝克開車歡快地出來兜風,看到有人修車在旁需求幫助,好心的貝克停下車想去幫忙,想
不到哈裏斯拔出槍將貝克打死,開了紅色的雪佛萊就逃了。此後在搶劫銀行中,哈裏斯又打死了一名少年,哈裏斯被逮捕之後,經過14年的反覆審理、關押、上訴、再審,直到1992年12月,聯邦法院才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定於12月20日星期二淩晨執行。當晚,1500多名支持和反對死刑的民眾集中在加州至聖地亞哥的昆丁監獄門口,展開激烈的生死辯論、歌唱和祈禱。即使在聯邦法院下達了死刑命令之後,哈裏斯的律師再度向聯邦第九巡回法庭上訴,並要求給予哈裏斯緩刑。上訴法訴在淩晨向聯邦法院上訴,這時,哈裏斯已被帶入毒氣室,這時是淩晨3時49分,哈裏斯向在場人員做微笑點頭後,縛坐在一個位子上,另一個位子是空的,他穿著一件淺藍色襯衫,頭發向後梳成一個小馬尾辮。行刑目擊人描述他神情輕松,甚至還向毒氣室外的親戚豎起大拇指致意。兩分鍾之後,典獄長丹尼爾·瓦斯奎斯的電話響了兩聲。他去接電話,電話是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打來的。哈瑞·善瑞柯森法官發布第四次暫停行刑的命令,哈裏斯在毒氣室面臨了死亡來臨的11分鍾後,被送回囚室,期間哈裏斯向獄警說:「快動手吧!」而這時,華盛頓聯邦最高法院與舊金山的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正對這一案子進行緊張的角力、辯證,最後,在西部時間淩晨5時,也就是東部時間上午8時,聯邦最高法院中的五名大法官,四名一致簽署執行死刑命令,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上訴。最後在6時1分,哈裏斯才再度被推上行刑室,6時10分施放毒氣,6時21分,哈裏斯才結束人生旅程,而這時距他殺害兩名少年,已有14年之久。
在美國,要將一名罪犯送上死刑,確實是不容易的,為林黎雲辯護的律師薛曼,曾經擔任過加州的地區檢察官,1964年,他因成功地將一名殺人犯送上死刑的判決而聲名大噪,後人還據此拍成電影《洋蔥田》。
檢察官莫可透露,除了林黎雲與紀然冰的個人恩怨以及初犯的因素,使他不想將此案尋求死刑判決之外,鑒於陪審團對於家庭糾紛案的分歧看法也是原因之一。
美國的法律采納陪審團制度。這是一種與大陸法律不同的司法程序。罪案的認定將取決於陪審團的意見。陪審團由當地的人民產生,這種產生的過程是隨機的。如果以死刑起訴,檢方就必須用大量的無可辯駁的事實向陪審團證明,嫌犯是一名「在社會上有著極大危險、將會對社會治安產生重大破壞作用的重大罪犯」,只要有一名陪審團員無法接納這一說明,對整個案子的進行都是一種阻礙,甚至有可能使整個案子流產。因為陪審團制度規定,必須是所有陪審團員作出全部一致的決定,才可算作有效判決,否則就只能擱置整個案子。事實上,陪審團員來自民間,對於這種第三者介入的婚外情而產生的怨恨,都有所理解,甚至對於由此而產生的殺人行為在不同程度都有所保留,如果以極刑提出起訴,難保不會在陪審團中產生抵制,這種情況陪審團有人反對,不光死刑無法追訴,甚至連案子都有可能擱置。
而不以死刑起訴,對於陪審團是一種緩沖。因為陪審團判決的是林黎雲有罪或無罪。只要陪審團在經過充分的檢辯雙方論證之後,判定有罪,量刑的決定權則掌握在法官的手中,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不得保釋」,這是除死刑之外的最嚴厲刑期。
美國的司法制度采納保釋制度。自嫌犯一開始被逮捕,經過法官的審定之後,即可按照涉罪的輕重,規定保釋金的數額,嫌犯只要交納保釋金,便可當庭釋放,等到審理時再準時來到法院。如果嫌犯逃逸,或不出席法院聽證,保釋金就全部沒收,而嫌犯參加完審理,無論是有罪或無罪,保釋金即如數退還,但一些重罪是沒有保釋的,如林黎雲被逮捕後,法官即宣布不得保釋,有的則定以極高的保釋金數額,高至1000萬以上。
即使在判刑之後,犯人一般只需服一半刑期。美國的監獄已人滿為患,如判20年刑期,在獄中服刑10年,即可依表現獄外執行,或免刑。這服刑的10年,如果用錢去保釋的話,只需服5年,另5年在獄外服刑,按時到法院報到。但如果在服刑期間繼續犯罪,那就再度入獄,不得保釋。
無期徒刑也是可以減刑的,一般先減為20年,然後再依保釋金減刑或獄外執行。
如果是判「無期徒刑不得保釋」,則將終身服刑,即使是總統大赦,也無法輪到。其徒刑猶如死刑一般,永遠關在鐵窗之內,而這也就是檢方莫可想要尋求的一種刑期。
後來在美國南卡羅來納州發生的一起震動全美國的謀殺案正證明莫可及橙縣檢察院的選擇是相當成功的。
1995年1月初,美國的各大電視網絡報道一名叫蘇珊·史密斯的年輕婦人向全國觀眾要求通緝綁架她兩個幼兒的嫌犯的消息。這名婦人說在她家附近,一名黑人男子持槍闖上她的車,並喝令她下車之後,將她的兩個3歲、5歲的兒子連同車子一起開走。但事發數小時,警方卻在附近的湖底找到了車子和兩名已溺死的兒子。警方對於蘇珊進行了兩次測謊試驗,結果兩次都顯示她在撒謊,並在蘇珊的住處找到了一些證據,隨後將蘇珊·史密斯逮捕,蘇珊認罪,是她親手將兩個兒子連同車子一起駛入湖底,她本人卻逃跑。此案在審理過程中,全國的民眾對於親手溺死自己親生兒子的史密斯表現出極大的憤慨。史密斯在法院上供認,她在離婚之後,因為愛上了一名男子,這名男子卻因為她有兩個兒子而不願與她結秦晉之好,史密斯便狠心地將自己兩個可愛的兒子溺死。檢方以死刑來起訴史密斯,此案經過陪審團一個多月的審理,最後在投票表決的時候,產生了分歧。一部分陪審團員主張以死刑判決,另一部分陪審團員則不主張以死刑,最後相持了相當的一段時間之後,撤銷了死刑判決,改以無期徒刑外加不得保釋,才在8月份裁定史密斯有罪,判無期徒刑。
這個轟動全美的刑事案,可見美國民眾在尋求死刑判決的時候,十分謹慎,社會上有強大的要求廢除死刑的團體,在死刑問題上會遭受到相當大的阻力,即使判了死刑之後,一連串的上訴將會使死刑犯人在監獄中度過十多年甚至二十幾年。一個最有名的例子是賽州的一名殺人慣犯,連續殺了30多名青年,並將屍體埋在家中,或煮吃,後被判處死刑,卻由於不斷的上訴,在獄中關了12年,在這段監獄生活中,他成為了一位具有影響力的畫家,其作品賣到500元至數千元不等。在他執行毒氣之前,他的家屬要求所有畫作作為遺產繼承。但檢方卻主張將畫作賣的錢來貼補為此案所耗費的幾百萬美金費用,最後是家屬與檢方各分一半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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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0月3日,橙縣地方檢察院死刑起訴委員會聽取紀然冰命案的起訴檢察官莫可關於起訴林黎雲的報告,作出了一項重大決定:不以死刑起訴林黎雲,這樣,林黎雲面臨的最高刑期將是無期徒刑。
既然認定林黎雲涉嫌謀殺了紀然冰和紀啟威兩條人命,而使用的手段也是十分殘酷,連五個月大的小孩也不放過,為什麼不對林黎雲尋求以死刑來起訴
記者找到檢察官莫可,請他談談對這一決定的看法。
莫可,這位經辦多件謀殺案在橙縣檢察院一向以精明幹練著稱的資深檢察官,以平緩的語調簡單地說:「這是一起涉入家庭婚姻的案子,通常在這一類案子中,被害人與被告在感情、利益、財產等純屬私人的問題上,有著糾纏不清的關系,是非與利害結合在一起。在陪審團也即社會對於這一類是非問題的判斷上,會存在著分歧,以死刑起訴,較不容易為所有的陪審團接受。況且,林黎雲本人並不是一個殺人慣犯,她並沒有任何前科記錄,又是一位育有二子的婦女,尋求無期徒刑的判決,對於她本人來說,已經是以一輩子受到懲罰。」
林黎雲的辯護律師薛曼立刻對檢方的這一決定表示歡迎,因為薛曼不必再針對死刑來進行辯護。當然,薛曼同時指出,他的辯護仍以林黎雲無罪為基本點,並不為由於檢方這一決定而改變其立場。
被害人紀然冰在青島的父母親紀琢傳、劉香蘭則立刻對於檢方的這一決定表示失望,他們通過民事律師楊心本向檢方表達了這一失望,並具名寫了一封信給橙縣地方檢察官莫可,表示,這是一樁牽涉到兩條人命的大案,兇手連五個月大的嬰兒都不放過,而所有的兇案過程顯示,兇手是有預謀的,手段特別殘忍,要求美國司法機關對兇手處以極刑。
紀然冰的母親劉香蘭更表示:「我們咽不下這口氣!我女兒死得太慘,還有一個不懂事的嬰兒。美國的法律好像是偏袒有錢人,對罪犯的處罰太輕了!」
被害人的家屬表達的這種感情,檢察官莫可十分理解,但被害人家屬對於美國法律的指責,卻是因為太不懂美國的法律了。
在中國,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這是亂世用重典的體現,非如此不足以威嚇小民。歷朝的法律都把這一刑法作為普遍的原則。作為一種刑法,殺人償命已經比「刑不上大夫」的封建特權要進步,但細細推究起來,如果殺人者是起於某種個人思想,私人糾紛,財產爭鬥,這種殺人只是在某種條件下的產物。對於殺人者償命,只是一種怨怨相報。人死不能覆活,殺人者是處於失去理智的狀態下的行為,但當社會來判定殺人者時,社會則是一個理性的社會,將以平衡理性來判決,以「殺人償命」的原則來推導,必然會怨怨相報,推衍無窮。
這也就是為什麼美國社會一直對於「死刑」存在著極多爭議的原因。
莫可談到了美國死刑的現狀,到目前為止,美國50個州有23個州已廢除了死刑,這就是說,在這23個州裏能觸犯刑法的任何重罪,都不會被處以極刑。據調查,這些州並沒有因為廢掉死刑而使重大殺人罪增加,反而比起許多保持死刑的州來,犯罪率還更為減少。例如犯罪率最高的紐約、芝加哥、加州洛杉磯等地,都是一直在執行死刑的州。可見,死刑並不是有效遏止犯罪的唯一手段,「殺人償命」只是人的狹隘報覆心理的反映,並不能真正解決社會問題。
為此,反對死刑的人們組織了許多團體,向國會建議,要求在聯邦法中廢除死刑。
近年來在加州最有名的一件死刑判決案是哈裏斯判處死刑的過程。哈裏斯於1978年曾因一件銀行搶劫案,連續殺死兩名少年。他在駕車途中,因汽車故障拋錨在公路,一名少年貝克開了一輛新車路過,這是他16歲的生日,剛夠上可以開車的年齡,父親送了他一輛紅色的雪佛萊,貝克開車歡快地出來兜風,看到有人修車在旁需求幫助,好心的貝克停下車想去幫忙,想
不到哈裏斯拔出槍將貝克打死,開了紅色的雪佛萊就逃了。此後在搶劫銀行中,哈裏斯又打死了一名少年,哈裏斯被逮捕之後,經過14年的反覆審理、關押、上訴、再審,直到1992年12月,聯邦法院才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定於12月20日星期二淩晨執行。當晚,1500多名支持和反對死刑的民眾集中在加州至聖地亞哥的昆丁監獄門口,展開激烈的生死辯論、歌唱和祈禱。即使在聯邦法院下達了死刑命令之後,哈裏斯的律師再度向聯邦第九巡回法庭上訴,並要求給予哈裏斯緩刑。上訴法訴在淩晨向聯邦法院上訴,這時,哈裏斯已被帶入毒氣室,這時是淩晨3時49分,哈裏斯向在場人員做微笑點頭後,縛坐在一個位子上,另一個位子是空的,他穿著一件淺藍色襯衫,頭發向後梳成一個小馬尾辮。行刑目擊人描述他神情輕松,甚至還向毒氣室外的親戚豎起大拇指致意。兩分鍾之後,典獄長丹尼爾·瓦斯奎斯的電話響了兩聲。他去接電話,電話是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打來的。哈瑞·善瑞柯森法官發布第四次暫停行刑的命令,哈裏斯在毒氣室面臨了死亡來臨的11分鍾後,被送回囚室,期間哈裏斯向獄警說:「快動手吧!」而這時,華盛頓聯邦最高法院與舊金山的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正對這一案子進行緊張的角力、辯證,最後,在西部時間淩晨5時,也就是東部時間上午8時,聯邦最高法院中的五名大法官,四名一致簽署執行死刑命令,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上訴。最後在6時1分,哈裏斯才再度被推上行刑室,6時10分施放毒氣,6時21分,哈裏斯才結束人生旅程,而這時距他殺害兩名少年,已有14年之久。
在美國,要將一名罪犯送上死刑,確實是不容易的,為林黎雲辯護的律師薛曼,曾經擔任過加州的地區檢察官,1964年,他因成功地將一名殺人犯送上死刑的判決而聲名大噪,後人還據此拍成電影《洋蔥田》。
檢察官莫可透露,除了林黎雲與紀然冰的個人恩怨以及初犯的因素,使他不想將此案尋求死刑判決之外,鑒於陪審團對於家庭糾紛案的分歧看法也是原因之一。
美國的法律采納陪審團制度。這是一種與大陸法律不同的司法程序。罪案的認定將取決於陪審團的意見。陪審團由當地的人民產生,這種產生的過程是隨機的。如果以死刑起訴,檢方就必須用大量的無可辯駁的事實向陪審團證明,嫌犯是一名「在社會上有著極大危險、將會對社會治安產生重大破壞作用的重大罪犯」,只要有一名陪審團員無法接納這一說明,對整個案子的進行都是一種阻礙,甚至有可能使整個案子流產。因為陪審團制度規定,必須是所有陪審團員作出全部一致的決定,才可算作有效判決,否則就只能擱置整個案子。事實上,陪審團員來自民間,對於這種第三者介入的婚外情而產生的怨恨,都有所理解,甚至對於由此而產生的殺人行為在不同程度都有所保留,如果以極刑提出起訴,難保不會在陪審團中產生抵制,這種情況陪審團有人反對,不光死刑無法追訴,甚至連案子都有可能擱置。
而不以死刑起訴,對於陪審團是一種緩沖。因為陪審團判決的是林黎雲有罪或無罪。只要陪審團在經過充分的檢辯雙方論證之後,判定有罪,量刑的決定權則掌握在法官的手中,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不得保釋」,這是除死刑之外的最嚴厲刑期。
美國的司法制度采納保釋制度。自嫌犯一開始被逮捕,經過法官的審定之後,即可按照涉罪的輕重,規定保釋金的數額,嫌犯只要交納保釋金,便可當庭釋放,等到審理時再準時來到法院。如果嫌犯逃逸,或不出席法院聽證,保釋金就全部沒收,而嫌犯參加完審理,無論是有罪或無罪,保釋金即如數退還,但一些重罪是沒有保釋的,如林黎雲被逮捕後,法官即宣布不得保釋,有的則定以極高的保釋金數額,高至1000萬以上。
即使在判刑之後,犯人一般只需服一半刑期。美國的監獄已人滿為患,如判20年刑期,在獄中服刑10年,即可依表現獄外執行,或免刑。這服刑的10年,如果用錢去保釋的話,只需服5年,另5年在獄外服刑,按時到法院報到。但如果在服刑期間繼續犯罪,那就再度入獄,不得保釋。
無期徒刑也是可以減刑的,一般先減為20年,然後再依保釋金減刑或獄外執行。
如果是判「無期徒刑不得保釋」,則將終身服刑,即使是總統大赦,也無法輪到。其徒刑猶如死刑一般,永遠關在鐵窗之內,而這也就是檢方莫可想要尋求的一種刑期。
後來在美國南卡羅來納州發生的一起震動全美國的謀殺案正證明莫可及橙縣檢察院的選擇是相當成功的。
1995年1月初,美國的各大電視網絡報道一名叫蘇珊·史密斯的年輕婦人向全國觀眾要求通緝綁架她兩個幼兒的嫌犯的消息。這名婦人說在她家附近,一名黑人男子持槍闖上她的車,並喝令她下車之後,將她的兩個3歲、5歲的兒子連同車子一起開走。但事發數小時,警方卻在附近的湖底找到了車子和兩名已溺死的兒子。警方對於蘇珊進行了兩次測謊試驗,結果兩次都顯示她在撒謊,並在蘇珊的住處找到了一些證據,隨後將蘇珊·史密斯逮捕,蘇珊認罪,是她親手將兩個兒子連同車子一起駛入湖底,她本人卻逃跑。此案在審理過程中,全國的民眾對於親手溺死自己親生兒子的史密斯表現出極大的憤慨。史密斯在法院上供認,她在離婚之後,因為愛上了一名男子,這名男子卻因為她有兩個兒子而不願與她結秦晉之好,史密斯便狠心地將自己兩個可愛的兒子溺死。檢方以死刑來起訴史密斯,此案經過陪審團一個多月的審理,最後在投票表決的時候,產生了分歧。一部分陪審團員主張以死刑判決,另一部分陪審團員則不主張以死刑,最後相持了相當的一段時間之後,撤銷了死刑判決,改以無期徒刑外加不得保釋,才在8月份裁定史密斯有罪,判無期徒刑。
這個轟動全美的刑事案,可見美國民眾在尋求死刑判決的時候,十分謹慎,社會上有強大的要求廢除死刑的團體,在死刑問題上會遭受到相當大的阻力,即使判了死刑之後,一連串的上訴將會使死刑犯人在監獄中度過十多年甚至二十幾年。一個最有名的例子是賽州的一名殺人慣犯,連續殺了30多名青年,並將屍體埋在家中,或煮吃,後被判處死刑,卻由於不斷的上訴,在獄中關了12年,在這段監獄生活中,他成為了一位具有影響力的畫家,其作品賣到500元至數千元不等。在他執行毒氣之前,他的家屬要求所有畫作作為遺產繼承。但檢方卻主張將畫作賣的錢來貼補為此案所耗費的幾百萬美金費用,最後是家屬與檢方各分一半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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