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密集報道 科學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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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密集報道 科學鑒定
1月11日,南橙縣地方法院公開提審林黎雲。彭增吉為林黎雲重金聘請了洛杉磯最著名的刑事大律師、現年70歲的薛曼(MarshallSchellman),薛曼在1975年擔任檢察官起訴「洋蔥田」案件而聲名大噪,此案後來被拍成電影在美國放映,薛曼本人則被評為全美最優秀律師之一。
當林黎雲戴著手銬,由監獄押進法院的一剎那,中英文媒體幾十個攝影機都對準了她,但林黎雲似乎不願曝光,一出來就靠著柱子坐著,攝影機只拍到一個被遮住的林黎雲。在法庭上,林黎雲辯稱無罪,當法官同意檢察官的要求,由於案情特別重大,不得交保,林黎雲一聽到這一宣布,立刻大哭起來,口中大叫「我不要在這裏,我要出去」,使審理無法繼續下去。
彭增吉也來到法院旁聽,他焦急地用手勢向林黎雲打招呼,示意他在法院,給林黎雲以安慰。薛曼則提出,林黎雲在獄中情緒極為不穩定,有自殺的傾向,要求法官再考慮給予保釋。法官同意延遲至1月18日再度審理。
1月18日,法院再度開庭審理,檢察官卡夫提首先發言,他說今天早上,警方又提供了一份最新的報告,厚達74頁,對林黎雲的兇嫌再度提出證據,要求法官艾麗絲不得同意保釋。辯護律師薛曼則提出,由於這份報告他剛得到,需要進行研究後再答辯,但他指出,警方在1月8日提詢彭增吉、林黎雲時,曾經用錄影機將彭、林私人談話全部錄下,有「偷錄」之嫌。另外,警方與林黎雲談話之時,林黎雲提出要請律師,一位中文翻譯的警員則說沒有必要。薛曼認為這五點已使警方在偵辦此案中不符合法律程序,要求撤銷本案。薛曼指出,由於中英文媒體的大量密集報導本案,使未來的陪審團會受到輿論影響,而不能作出公正的判決,建議對新的警方報告和錄影帶內容向新聞媒體封鎖。法官同意在下一次審訊之前不得公開這些資料。而由於薛曼來不及在法院上詳細閱讀警方報告,審理推遲至1月25日。此時,林黎雲已不再像第一次出庭那樣焦躁不安了,神情也較平靜。
1月25日,法院三度開庭,原定該日進行林黎雲保釋的聽證,辯護律師薛曼提出,由於尚未準備好呈抄的材料,要求再度延期,法官同意延至2月25開庭討論。
薛曼在法庭外對記者說,由於此案的唯一證據是警方所作的DNA科學鑒定,他認為證據薄弱,不足以定林黎雲為兇嫌。他將就DNA的可靠性作為辯論的重點。
一些專家預測,此案的重點將圍繞DNA鑒定的可靠程度,未來將會有一場冗長的官司。
美國法律規定,在法院、陪審團對被告作出有罪判決之前,被告視為無罪,警方、檢方也只能將其作為嫌犯,林黎雲究竟是不是謀殺紀然冰的兇手,必須要等到法院審理之後才能作為定論。而法院審理過程,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林黎雲目前仍關押在橙縣監獄,彭增吉則每天去監獄探視。
附一紀然冰母子命案DNA鑒定結果
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
測試樣本來源DQDIS80DZS44
兇嫌齒痕1,2,418,32兩者相符≡
林黎雲1,2,418,32
彭增吉1.1,1.228,30紀然冰1.2,1.324,26紀啟威1.2,1.224,30
附二
刑警專家談DNA破案
美國刑事實驗室協會主任委員、康乃狄克州刑事實驗室主任、《國際鑒定》、《美國刑事科學》期刊主編、有「現代福爾摩斯」之稱的李昌鈺博士對於橙縣警方科學鑒證處用DNA鑒定來偵破紀然冰命案一事予以高度評價,他認為,這是一樁可經得起法律審理的硬案。李昌鈺對警方的DNA報告解釋說:第一項DQa測試的是人體白血球細胞上的一種遺傳基因,是最常見的一種測試。DQa共有七種不同的形狀,因此,即使此項符合,尚不能精確認定就是兇嫌。第二項檢定則相當精密,以人體中第一號染色體上第八十段的DNA作對比,在一千人中只有一人的DNA會與標本完全符合。橙縣警方運用最先進的聚合連鎖反應法(PCR)來作這一測試,測試從紀然冰身上所存留的兇嫌唾液包含的DNA,這是一項最新的技術。李昌鈺指出,第三項檢定采用另外一種技術,是以華人人口作為計算機率的基本資料,林黎雲的DNA與兇嫌相符,在華人中的機率是1∶45。李昌鈺認為,根據這三項DNA鑒定的結果,發現林黎雲的DNA均與被害人身上的唾液標本DNA相符,出現這種情況的機率是四萬五千分之一。這個機率表面上看起來非常高,但還是最為保守的估計,因為以往的科學鑒定經常采百萬分之一以下的數字,結果在法庭上被攻擊是過分誇張的估算法,所以現在鑒定結果的機率,都采用最保守的估計。
李昌鈺分析說,雖然每四萬五千人中,就會有一人的DNA與嫌犯相符,但是如果再佐以其他物證、動機等因素,例如,林黎雲的齒模也與被害人身上的咬痕吻合,林黎雲涉案的嫌疑就增加了。
李昌鈺說到世界上最早采用DNA科學鑒定來破案的是1985年開始,美國在1986年使用,PCR則是1989年使用的最新方法,在鑒定方面,從未出錯。
主持紀然冰命案DNA科學鑒定的橙縣科學鑒證處主任郭方之美指出,橙縣科學鑒證部門從1990年2月才開始啟用DNA鑒定設備,迄今已經受理了近百個案件,其中以強暴案居多。她說,傳統的DNA鑒定是采用「斷層限定分析」(RFLP)方法,這種方法既耗時又花錢,整個檢測要費時8至10周,但是以這種方式進行分析的案件,在法庭上通過聽證的比例高達100%。但是因為紀然冰命案中兇嫌留下的唾液樣本中細胞數目太少,不適合這種方法,於是橙縣警方才決定嘗試以最新的「聚合連鎖反應法」(PCR)來進行,沒想到結果令人十分滿意,才使偵察人員決定進一步約談林黎雲,並采集她的血液樣本。現在橙縣科學鑒證處又反過來用傳統的「斷層限定分析」來進行測試,現已獲得四次測試結果,與PCR分析結果一致。根據以往經驗,這樣的結果已足以在法庭上被接受,但是因為紀然冰命案DNA鑒定結果是最主要的直接物證,因此檢方要求該部門繼續進行更精密的鑒定,可以看出檢方對這部分物證倚重的程度。
臺灣刑事警察局科研室主任翁景惠說,DNA是有氧核糖酸的英文簡寫。它存在於每一個生物細胞的細胞核內,人體細胞如毛發、血跡、精Y、唾液等,均含有這種具有遺傳物性的特點,它也具每人各不相同及終生不變的特性,具有與指紋相同的功能,可以作為人別鑒證的有力依據。由於在許多兇殺或性暴力等刑事案中,現代作案者手
法高超,都懂得蓄意避免留下指紋,使得案件在偵查及訴訟上陷入困境。美、英、德等歐美先進國家的司法鑒認研究部門,近幾年來運用DNA的基本原理,發展出一套技術,用來處理暴力犯罪現場采集而來的如血跡、毛發、精Y、唾液等少量證物,藉以鑒定嫌犯,使得許多陷於膠著的案情獲得突破性發展,相信在未來幾年,可以取代指紋鑒定在鑒證科學上的地位。依學理而言,不論動物或植物,每個個體身上都擁有一套獨一無二的遺傳密碼,這套密碼記錄著人體遺傳所有的訊息,除了極少數細胞(如紅血球)外,幾乎我們身上每一個細胞都含有這套完整的遺傳密碼,這些密碼住在細胞的細胞核內,核內的23對染色體,就是四密碼,也就是由DNA分子組成的,它具有人各不同及終生不變的兩大特點,成為刑事科學鑒證中的有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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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南橙縣地方法院公開提審林黎雲。彭增吉為林黎雲重金聘請了洛杉磯最著名的刑事大律師、現年70歲的薛曼(MarshallSchellman),薛曼在1975年擔任檢察官起訴「洋蔥田」案件而聲名大噪,此案後來被拍成電影在美國放映,薛曼本人則被評為全美最優秀律師之一。
當林黎雲戴著手銬,由監獄押進法院的一剎那,中英文媒體幾十個攝影機都對準了她,但林黎雲似乎不願曝光,一出來就靠著柱子坐著,攝影機只拍到一個被遮住的林黎雲。在法庭上,林黎雲辯稱無罪,當法官同意檢察官的要求,由於案情特別重大,不得交保,林黎雲一聽到這一宣布,立刻大哭起來,口中大叫「我不要在這裏,我要出去」,使審理無法繼續下去。
彭增吉也來到法院旁聽,他焦急地用手勢向林黎雲打招呼,示意他在法院,給林黎雲以安慰。薛曼則提出,林黎雲在獄中情緒極為不穩定,有自殺的傾向,要求法官再考慮給予保釋。法官同意延遲至1月18日再度審理。
1月18日,法院再度開庭審理,檢察官卡夫提首先發言,他說今天早上,警方又提供了一份最新的報告,厚達74頁,對林黎雲的兇嫌再度提出證據,要求法官艾麗絲不得同意保釋。辯護律師薛曼則提出,由於這份報告他剛得到,需要進行研究後再答辯,但他指出,警方在1月8日提詢彭增吉、林黎雲時,曾經用錄影機將彭、林私人談話全部錄下,有「偷錄」之嫌。另外,警方與林黎雲談話之時,林黎雲提出要請律師,一位中文翻譯的警員則說沒有必要。薛曼認為這五點已使警方在偵辦此案中不符合法律程序,要求撤銷本案。薛曼指出,由於中英文媒體的大量密集報導本案,使未來的陪審團會受到輿論影響,而不能作出公正的判決,建議對新的警方報告和錄影帶內容向新聞媒體封鎖。法官同意在下一次審訊之前不得公開這些資料。而由於薛曼來不及在法院上詳細閱讀警方報告,審理推遲至1月25日。此時,林黎雲已不再像第一次出庭那樣焦躁不安了,神情也較平靜。
1月25日,法院三度開庭,原定該日進行林黎雲保釋的聽證,辯護律師薛曼提出,由於尚未準備好呈抄的材料,要求再度延期,法官同意延至2月25開庭討論。
薛曼在法庭外對記者說,由於此案的唯一證據是警方所作的DNA科學鑒定,他認為證據薄弱,不足以定林黎雲為兇嫌。他將就DNA的可靠性作為辯論的重點。
一些專家預測,此案的重點將圍繞DNA鑒定的可靠程度,未來將會有一場冗長的官司。
美國法律規定,在法院、陪審團對被告作出有罪判決之前,被告視為無罪,警方、檢方也只能將其作為嫌犯,林黎雲究竟是不是謀殺紀然冰的兇手,必須要等到法院審理之後才能作為定論。而法院審理過程,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林黎雲目前仍關押在橙縣監獄,彭增吉則每天去監獄探視。
附一紀然冰母子命案DNA鑒定結果
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
測試樣本來源DQDIS80DZS44
兇嫌齒痕1,2,418,32兩者相符≡
林黎雲1,2,418,32
彭增吉1.1,1.228,30紀然冰1.2,1.324,26紀啟威1.2,1.224,30
附二
刑警專家談DNA破案
美國刑事實驗室協會主任委員、康乃狄克州刑事實驗室主任、《國際鑒定》、《美國刑事科學》期刊主編、有「現代福爾摩斯」之稱的李昌鈺博士對於橙縣警方科學鑒證處用DNA鑒定來偵破紀然冰命案一事予以高度評價,他認為,這是一樁可經得起法律審理的硬案。李昌鈺對警方的DNA報告解釋說:第一項DQa測試的是人體白血球細胞上的一種遺傳基因,是最常見的一種測試。DQa共有七種不同的形狀,因此,即使此項符合,尚不能精確認定就是兇嫌。第二項檢定則相當精密,以人體中第一號染色體上第八十段的DNA作對比,在一千人中只有一人的DNA會與標本完全符合。橙縣警方運用最先進的聚合連鎖反應法(PCR)來作這一測試,測試從紀然冰身上所存留的兇嫌唾液包含的DNA,這是一項最新的技術。李昌鈺指出,第三項檢定采用另外一種技術,是以華人人口作為計算機率的基本資料,林黎雲的DNA與兇嫌相符,在華人中的機率是1∶45。李昌鈺認為,根據這三項DNA鑒定的結果,發現林黎雲的DNA均與被害人身上的唾液標本DNA相符,出現這種情況的機率是四萬五千分之一。這個機率表面上看起來非常高,但還是最為保守的估計,因為以往的科學鑒定經常采百萬分之一以下的數字,結果在法庭上被攻擊是過分誇張的估算法,所以現在鑒定結果的機率,都采用最保守的估計。
李昌鈺分析說,雖然每四萬五千人中,就會有一人的DNA與嫌犯相符,但是如果再佐以其他物證、動機等因素,例如,林黎雲的齒模也與被害人身上的咬痕吻合,林黎雲涉案的嫌疑就增加了。
李昌鈺說到世界上最早采用DNA科學鑒定來破案的是1985年開始,美國在1986年使用,PCR則是1989年使用的最新方法,在鑒定方面,從未出錯。
主持紀然冰命案DNA科學鑒定的橙縣科學鑒證處主任郭方之美指出,橙縣科學鑒證部門從1990年2月才開始啟用DNA鑒定設備,迄今已經受理了近百個案件,其中以強暴案居多。她說,傳統的DNA鑒定是采用「斷層限定分析」(RFLP)方法,這種方法既耗時又花錢,整個檢測要費時8至10周,但是以這種方式進行分析的案件,在法庭上通過聽證的比例高達100%。但是因為紀然冰命案中兇嫌留下的唾液樣本中細胞數目太少,不適合這種方法,於是橙縣警方才決定嘗試以最新的「聚合連鎖反應法」(PCR)來進行,沒想到結果令人十分滿意,才使偵察人員決定進一步約談林黎雲,並采集她的血液樣本。現在橙縣科學鑒證處又反過來用傳統的「斷層限定分析」來進行測試,現已獲得四次測試結果,與PCR分析結果一致。根據以往經驗,這樣的結果已足以在法庭上被接受,但是因為紀然冰命案DNA鑒定結果是最主要的直接物證,因此檢方要求該部門繼續進行更精密的鑒定,可以看出檢方對這部分物證倚重的程度。
臺灣刑事警察局科研室主任翁景惠說,DNA是有氧核糖酸的英文簡寫。它存在於每一個生物細胞的細胞核內,人體細胞如毛發、血跡、精Y、唾液等,均含有這種具有遺傳物性的特點,它也具每人各不相同及終生不變的特性,具有與指紋相同的功能,可以作為人別鑒證的有力依據。由於在許多兇殺或性暴力等刑事案中,現代作案者手
法高超,都懂得蓄意避免留下指紋,使得案件在偵查及訴訟上陷入困境。美、英、德等歐美先進國家的司法鑒認研究部門,近幾年來運用DNA的基本原理,發展出一套技術,用來處理暴力犯罪現場采集而來的如血跡、毛發、精Y、唾液等少量證物,藉以鑒定嫌犯,使得許多陷於膠著的案情獲得突破性發展,相信在未來幾年,可以取代指紋鑒定在鑒證科學上的地位。依學理而言,不論動物或植物,每個個體身上都擁有一套獨一無二的遺傳密碼,這套密碼記錄著人體遺傳所有的訊息,除了極少數細胞(如紅血球)外,幾乎我們身上每一個細胞都含有這套完整的遺傳密碼,這些密碼住在細胞的細胞核內,核內的23對染色體,就是四密碼,也就是由DNA分子組成的,它具有人各不同及終生不變的兩大特點,成為刑事科學鑒證中的有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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