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巨額索賠 遷怒律師
關燈
小
中
大
第二十八章 巨額索賠 遷怒律師
1994年2月16日。
涉嫌殺害紀然冰的兇嫌林黎雲入獄38天,每天靠閱讀書報雜志打發日子。但是在監獄卻又有了新的官司。
代表紀然冰家人的楊心本律師,於這一天向聯邦法院遞交了起訴狀,控告彭增吉、林黎雲以疏忽責任和惡意傷害,要求民事賠償500萬美金!
在這份23頁的民事訴狀中稱,彭增吉身為有婦之夫,且已有兩個兒子,仍與紀然冰保持並發展婚外性關系,並利用彭在上海的公司,將紀然冰從一名公司秘書變成青島捷安捷公司的彭的合夥人。1992年6月紀然冰懷了彭增吉的孩子,由彭增吉直接安排,於同年8月來美國,供給紀然冰美國的住處、汽車及信用卡。1993年3月紀然冰生了彭的兒子紀啟威(KAVINJI)。訴狀中稱,彭增吉應該了解到這一婚外性關系對其家庭會產生的影響,而不顧及到這種危險,讓紀然冰住在離他家不遠之處的公寓之中。彭增吉在安排這種關系時,應該知道他的太太林黎雲與紀然冰之間產生的暴力沖突,事實上,彭增吉應已知道林黎雲多次威脅要對紀然冰采取暴力行為,但彭仍繼續與紀然冰交往,並且未能有效地將紀然冰的住處保密,以致使紀然冰母子雙雙遇害,使原告的家庭生活及心理上蒙受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在這一方面,彭增吉因其疏忽,間接導致紀然冰母子遭殺害,必須負擔此案對原告所造成的一般性及補償性的損失。
林黎雲為彭增吉的太太,惡意傷害紀然冰母子,於1993年8月在紀然冰的居處對紀然冰的身體進行攻擊,以刀子刺了18刀之多,造成了紀然冰致命的傷害,又涉嫌用枕頭悶死紀啟威。這一殺人行為已觸犯了加州民事法第3294條必須負擔懲罰性賠償的規定。因此林黎雲必須賠償原告的一般性、補償性及懲戒性的損失。
至於彭、林的這種賠償應該是多少金額,在訴狀中並沒有指明。楊心本稱,美國民法對於賠償金沒有一定的標準,有待於陪審團對案件的審理,但以前曾有過一個案例,損害了一位被害人的手臂,賠償了200萬。這個案子中則涉及到兩條人命,賠償金額當不在500萬元之下。
根據美國法律,民事案必須在案發的一年之內提出,並且要在法院將被告的刑事責任確認以後才展開審理。楊心本提出,原告在此時提出訴狀,一方面可以符合案發一年內的有效期限,另一方面也是要預防被告在訴訟之前,設法將在美國的產業轉移,以逃避法律責任。在進行指控之後,楊心本便代表被告一方,對於彭增吉、林黎雲在美國的財產進行調查,並連帶對於臺灣、大陸及其他地方的產業進行了解,以防止轉移。
在山東青島的紀然冰的父親紀琢傳則表示:我女兒是被彭增吉騙到美國來的。原先紀然冰在青島的王朝大酒店,後被彭增吉弄到上海他的程遠電子公司工作,當時父母已經有點不太放心,後又懷孕來到美國。他從來沒有見過彭增吉,此人居然以一有婦之夫,勾引女兒,以致女兒在異國他鄉慘遭殺害,彭增吉的不負責任已經到了使紀家傷心欲絕的地步。自紀然冰死後的半年多時間,全家人沒有一天不是在傷心悲痛中度過。因此,聘請律師向彭增吉、林黎雲討還公道,也是撫慰紀家的方式,但是,「再多的錢也還不來我女兒的生命,」紀琢傳悲憤地說,「至今我太太劉香蘭常常是茶飯不思,暗自悲泣女兒,彭增吉使我們一家的下半輩子都處於悲痛不能自拔的情況之中。」
訴狀的副本,送到關押在監獄中的林黎雲手中,也送到了常年奔波在世界各地的彭增吉手中。彭增吉對於這份訴狀,頗不以為然地說,案子還沒有結,我太太林黎雲不是殺害紀然冰的兇手,現在來提這件事,未免為時過早了吧!
這一民事訴訟案一見報,在南加州華人社區立刻引起兩種不同的反應。一派意見認為,要求彭、林民事賠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來自中國大陸的孫姓人士說,一個女兒就這樣好端端地被毀了,要求賠償幾百萬是個小數字,人的生命最寶貴。另一派人士則認為,紀家貪財。女兒是心甘情願地走入另一個家庭,去破壞人家的幸福,咎由自取,怎麼還去要求人家賠償。而律師就是靠這種案子來賺錢,不是一種正當的方法等等。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1994年2月16日。
涉嫌殺害紀然冰的兇嫌林黎雲入獄38天,每天靠閱讀書報雜志打發日子。但是在監獄卻又有了新的官司。
代表紀然冰家人的楊心本律師,於這一天向聯邦法院遞交了起訴狀,控告彭增吉、林黎雲以疏忽責任和惡意傷害,要求民事賠償500萬美金!
在這份23頁的民事訴狀中稱,彭增吉身為有婦之夫,且已有兩個兒子,仍與紀然冰保持並發展婚外性關系,並利用彭在上海的公司,將紀然冰從一名公司秘書變成青島捷安捷公司的彭的合夥人。1992年6月紀然冰懷了彭增吉的孩子,由彭增吉直接安排,於同年8月來美國,供給紀然冰美國的住處、汽車及信用卡。1993年3月紀然冰生了彭的兒子紀啟威(KAVINJI)。訴狀中稱,彭增吉應該了解到這一婚外性關系對其家庭會產生的影響,而不顧及到這種危險,讓紀然冰住在離他家不遠之處的公寓之中。彭增吉在安排這種關系時,應該知道他的太太林黎雲與紀然冰之間產生的暴力沖突,事實上,彭增吉應已知道林黎雲多次威脅要對紀然冰采取暴力行為,但彭仍繼續與紀然冰交往,並且未能有效地將紀然冰的住處保密,以致使紀然冰母子雙雙遇害,使原告的家庭生活及心理上蒙受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在這一方面,彭增吉因其疏忽,間接導致紀然冰母子遭殺害,必須負擔此案對原告所造成的一般性及補償性的損失。
林黎雲為彭增吉的太太,惡意傷害紀然冰母子,於1993年8月在紀然冰的居處對紀然冰的身體進行攻擊,以刀子刺了18刀之多,造成了紀然冰致命的傷害,又涉嫌用枕頭悶死紀啟威。這一殺人行為已觸犯了加州民事法第3294條必須負擔懲罰性賠償的規定。因此林黎雲必須賠償原告的一般性、補償性及懲戒性的損失。
至於彭、林的這種賠償應該是多少金額,在訴狀中並沒有指明。楊心本稱,美國民法對於賠償金沒有一定的標準,有待於陪審團對案件的審理,但以前曾有過一個案例,損害了一位被害人的手臂,賠償了200萬。這個案子中則涉及到兩條人命,賠償金額當不在500萬元之下。
根據美國法律,民事案必須在案發的一年之內提出,並且要在法院將被告的刑事責任確認以後才展開審理。楊心本提出,原告在此時提出訴狀,一方面可以符合案發一年內的有效期限,另一方面也是要預防被告在訴訟之前,設法將在美國的產業轉移,以逃避法律責任。在進行指控之後,楊心本便代表被告一方,對於彭增吉、林黎雲在美國的財產進行調查,並連帶對於臺灣、大陸及其他地方的產業進行了解,以防止轉移。
在山東青島的紀然冰的父親紀琢傳則表示:我女兒是被彭增吉騙到美國來的。原先紀然冰在青島的王朝大酒店,後被彭增吉弄到上海他的程遠電子公司工作,當時父母已經有點不太放心,後又懷孕來到美國。他從來沒有見過彭增吉,此人居然以一有婦之夫,勾引女兒,以致女兒在異國他鄉慘遭殺害,彭增吉的不負責任已經到了使紀家傷心欲絕的地步。自紀然冰死後的半年多時間,全家人沒有一天不是在傷心悲痛中度過。因此,聘請律師向彭增吉、林黎雲討還公道,也是撫慰紀家的方式,但是,「再多的錢也還不來我女兒的生命,」紀琢傳悲憤地說,「至今我太太劉香蘭常常是茶飯不思,暗自悲泣女兒,彭增吉使我們一家的下半輩子都處於悲痛不能自拔的情況之中。」
訴狀的副本,送到關押在監獄中的林黎雲手中,也送到了常年奔波在世界各地的彭增吉手中。彭增吉對於這份訴狀,頗不以為然地說,案子還沒有結,我太太林黎雲不是殺害紀然冰的兇手,現在來提這件事,未免為時過早了吧!
這一民事訴訟案一見報,在南加州華人社區立刻引起兩種不同的反應。一派意見認為,要求彭、林民事賠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來自中國大陸的孫姓人士說,一個女兒就這樣好端端地被毀了,要求賠償幾百萬是個小數字,人的生命最寶貴。另一派人士則認為,紀家貪財。女兒是心甘情願地走入另一個家庭,去破壞人家的幸福,咎由自取,怎麼還去要求人家賠償。而律師就是靠這種案子來賺錢,不是一種正當的方法等等。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