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意兩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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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意兩通3
“說點高興的事吧,你都看了我小時候的照片,也該和我講講你做過的有意思的事。”應臻換了話題。
“你想獵奇?”孟隱露出一個調皮的笑容。
“是啊,你的故事肯定比我的照片精彩。”
“我有兩個故事,一個是十七歲的故事,另一個是二十六歲的故事。先和你講十七歲那年暑假發生的事。別人都說這個年紀的女孩是剛出爐的面包,香噴噴。呵呵。青春無敵,那時候我和一個男網友相約去大連青島旅游。”
“你膽子可真夠大呀!”應臻驚訝地睜大了眼睛。
“還有更刺激的,先聽我把這個故事講完。”
“我倆報了一個旅行團。男網友是外地人,我到了青島後那個男網友就在那加入旅行團。見面後,他給我看身份證,看樣子不是騙子,哈哈。”
“他是個怎樣的人?”
“他在一個單親家庭長大。從小跟著媽媽走南闖北,見識廣,有才氣,懂文學出口成章,會彈鋼琴,還是個游泳健將。此外,他情商高,對旅行團其他人也照顧周到,深受小孩喜歡。”
“你怎麽知道他會彈鋼琴,是個游泳健將?會不會騙騙小女生?”
“不是的,當時酒店大廳裏有一臺三角鋼琴,他彈了一首《天空之城》,彈出了純凈憂郁還有力量,實在太好聽了。去海邊的時候,他在安全區外游了好久,周圍都沒人。”
“嗯,看來你很欣賞這位男網友。”
“他是我見過很有靈氣的人,這樣的人一輩子都很難碰到一兩個。”
“靈氣?你對他評價真高。”應臻有些不服氣,接著說,“有些男人特別擅長在沒有社會經驗的小女生面前故弄玄虛。”
“我那時也是個有眼力見的小女生。”
“之後呢?他有追你嗎?”
“有,可我還是高一學生呀,那個年代高中生很少早戀,大家都忙著啃書本應付高考。”
“他要是晚幾年認識你就好了,像我這樣。”
“那也沒用,我真的只把他當成朋友。”孟隱聽出了應臻的心思,故意瞟了他一眼,露出隱約的笑意,洋溢著久違的自信。她從小就知道自己長的好看,並不在乎追她的男生。
“現在還有聯系嗎?”
“沒有,我讀大學後慢慢淡了。”
“這個十七歲故事的男主翻頁,說說二十六歲的故事吧。”
“你怎麽都不關心故事的女主啊。”孟隱嬌嗔,眼波流轉間給他拋去一個嫵媚的眼神。
應臻會意,解釋道:“我就是關心女主才會在意男主啊。”孟隱滿意地微微點頭,開始了下一個故事。
“二十六歲那年,我獨自去新加坡旅行。在烏節路閑逛時,突然一個陌生中年男人攔住我,他長的有些像福建人,說‘小姐,你掉了手機。’我驚訝,他遞給我的正是自己的手機。中年男人用那帶有福建口音的普通話搭訕‘小姐,一個人來新加坡玩嗎?’我說是的。他接著說‘你長的那麽漂亮,一個人來玩很危險的,我叫阿龍,如果你覺得無聊,可以來找我。’他遞給我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他的手機號。”
“你不會真的找他吧?這個男人比第一個更危險。”
“我拿了他的紙條,謝過後回到酒店。想了好久,那天剛好是我二十六歲生日,我想要過一個特殊的生日。於是撥了他的手機號。果然,他開車來接我。”
“你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啊!”應臻驚呼。
孟隱淡然一笑。“如果不去,生活就永遠平靜地如死水一潭,我最怕這樣。”她繼續講故事,“那天他帶我去吃最地道的娘惹菜和肉骨茶,晚上開車到花芭山,從山頂鳥瞰獅城,璀璨奪目的夜景讓我難以忘懷。之後我們來到紅燈區芽籠,那裏燈紅酒綠,魚龍混雜,到處是皮條客和妓女。”
“你怕嗎?”
“有點,可是好奇戰勝了擔憂。阿龍帶我進了一家酒吧,好多人都認識他,並尊稱他‘龍哥’。阿龍說他以前是□□大哥,人到中年幾經沈浮,現在金盆洗手改行做點小本生意,開了這家酒吧,服務生都是他曾經的手下。我萬沒想到阿龍是這樣的背景,更難以置信他提前和員工打好招呼,讓大家為我慶生。他們訂了一個生日蛋糕,讓我許願,為我祝福歡呼,夢幻般的生日,多年後回想起來仍覺得那是一場夢。”
應臻已驚愕到無話可說,他在國外十幾年,見過的牛鬼蛇神,聽過和經歷過的奇聞異事都沒孟隱的故事動人心弦。
“第二天,阿龍邀請我去他家作客。他妻子是個妓女,渾身散發出一種野性的美。兩人育有一個非常可愛的兒子。那個小男孩一直親切地叫我‘姐姐’,我在他家吃了一頓當地人做的家常菜。之後,他帶我去了樟宜機場,在那仰頭數著一架架飛機起飛降落,阿龍說他最喜歡做這事,這讓他想到自己起落沈浮的人生。”
“有驚無險!這個阿龍還挺有意思,你運氣好,遇到一個對你沒有邪念的人,如果阿龍不是好人,那個山頂和家裏,都是先奸後殺的最佳犯罪地點。”
“我是不是太單純?”
應臻微笑著搖頭。說:“你只是太好奇了,想要看看視野之外的世界。”
孟隱微微點頭,說:“阿龍說我是恐龍。”
“為什麽?”應臻好奇。
“在他眼裏,我就是那個生活在遠古時代現在早已滅絕的生物。”
“有眼光。”
“你也讚同?”
“嗯,至少在我眼裏已經找不出第二個你,你是唯一的。”
“每個人在世上都是唯一的,即使雙胞胎也有很多不同之處。”
“不,絕大多數人都可以被歸入某一類,貼上標簽。你沒法歸類,就好比笑有很多種,蒙娜麗莎的微笑全世界獨一份。”
黑夜把一切都潑上一團黑色的墨,覆蓋了白天時的姹紫嫣紅。孟隱的眼睛和心卻是亮堂堂的,應臻說的有理,文字把她帶入一個無法被世俗歸類的世界,一個不會被黑夜吞噬的世界。
“再給你講個我舅舅的故事吧。八十年代末,我們家那邊常有人偷渡到國外謀生,舅舅也是那批人中的一個。他先來到巴拿馬,遇上戰事,於是打道回府,途經荷蘭。那時候邊檢寬松,舅舅英文很好,央求工作人員讓他入境隨便看看馬上出來,說自己行李都托運回國了,不會在荷蘭境內呆太久。於是他入境荷蘭,賴在那兒不回國了。因為是黑戶,謀生困難,於是他輾轉流落到比利時,生活還是難以為繼。最後不知哪兒打聽到消息,說有位老鄉在葡萄牙開餐館,舅舅二話不說拎起行李去葡萄牙投奔老鄉,在那安頓下來,直到入籍一晃過去二十多年。他有做過生意,天時地利人和哪樣都沾不上,一直失敗。但舅舅是個很樂觀的人,他玩遍了歐洲,口袋裏沒幾個錢,可花起來比有錢人還瀟灑。最後,他帶著別人幾輩子都不曾經歷的精彩人生心滿意足地回國了。”孟隱端起馬克杯喝了幾口水,看著應臻問道:“你覺得我舅舅的人生怎樣?”
“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我喜歡。”
“可是很多人說他沒掙到錢,是失敗的人生。”
“人活著是為了感受大千世界,只是每個人要感受的東西不同,有些人想感受錢,有些人想感受有趣的經歷,只要他覺得已經感受到了,就是成功。”應臻的目光移向孟隱,突然問道,“你想過怎樣的人生?”
孟隱出神,年少時的心境像雨後春草般掛著露珠爬滿心頭,綠意盎然生機勃勃。
應臻接著問:“你為什麽要寫小說?”兩個相同的問題。
“像舅舅那樣看到很多風景,認識很多人,聽他們的故事,感受他們的人生,寫出屬於自己和他們的故事。”孟隱眼裏閃爍著光輝,嘴唇上洋溢著興奮的笑容,心底被壓抑著的夢想浮了上來,冒著泡,大口呼吸新鮮空氣。
“你已經過上了你想要的人生。我一直在看你更新的小說,越寫越好了。”
應臻仿佛看到那支附著孟隱靈魂的筆,優雅轉圈,羅帶飄揚。他從未感受過這樣的瞬間,溫哥華的生活有時會令他心生厭倦。家住郊區,供著三十年的房貸,妻子收入不算多,掙的錢只能當作孩子的生活費,還房貸的艱巨任務自然由他擔當。他要不停地掙錢,可誰那麽容易在國外掙大錢,掙個小錢已屬不易。妻子的公司離家很遠,他每天先開車送妻子上班,然後去學校,下班後接妻子回家。他媽與妻子常為教育孩子的事產生矛盾。兩個不同年代的女知識分子生活在一起,各自有一套觀念,彼此總有嫌隙。成家後他不能像以前那樣經常旅游,偶爾想帶著妻子過二人世界,卻總被她以平時工作忙,周末在家要帶孩子或幹家務為由拒絕。妻子的拒絕也不是沒道理,應臻爸媽是思想開放愛享受生活的老人,一旦兒子兒媳回家,他們就放下重任,自己快意人生。
“如果能賣出影視版權,上映就最好了。”錢對孟隱來說同樣重要。
“寫作這條路不好走啊,你有退一步想,如果你的小說沒有讀者,賣不出版權的結果嗎?”應臻清楚,以文字謀生要有天分、時運和勤奮,每項都需頂配,否則只能寄情文字,卻窮困潦倒。
“我寫作最重要的一點是為了完成自己的心願,所以即使掙不到錢,我也會為愛發電。”孟隱堅定地說。
“這部小說對我來說太重要了,雖然文筆質樸,缺乏技巧,可裏面傾註了我所有感情。往後的人生,我可能再也寫不出第二部小說,或者能寫出文筆好技巧佳的作品,可保證不了感情,它是寫作者最稀缺的資源。所以,我才想讓這部小說被更多人看到。”
“我理解,有些作家一生只有一部作品,卻傾註了她的全部,比如瑪格麗特的《飄》。”此時,應臻對孟隱產生了一種欽佩之情,這是他十年前未曾感受到的,眼前的女人,好看的皮囊下更有驕傲的靈魂。
一番談話,孟隱感到自己的腦袋已經滾燙。除了應臻,再也不會有人和她談論文學了。身邊的閨蜜忙於帶娃,曾經的姐妹群已變為育兒群,爸爸不懂文學,媽媽只會在意什麽時候能抱上外孫,弟弟愛玩游戲更是沒有共同語言,大蒙只關心他的體重和學生,至於以前的同事,講的是效率業績,數字決定一切,能好好共事好聚好散已經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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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獵奇?”孟隱露出一個調皮的笑容。
“是啊,你的故事肯定比我的照片精彩。”
“我有兩個故事,一個是十七歲的故事,另一個是二十六歲的故事。先和你講十七歲那年暑假發生的事。別人都說這個年紀的女孩是剛出爐的面包,香噴噴。呵呵。青春無敵,那時候我和一個男網友相約去大連青島旅游。”
“你膽子可真夠大呀!”應臻驚訝地睜大了眼睛。
“還有更刺激的,先聽我把這個故事講完。”
“我倆報了一個旅行團。男網友是外地人,我到了青島後那個男網友就在那加入旅行團。見面後,他給我看身份證,看樣子不是騙子,哈哈。”
“他是個怎樣的人?”
“他在一個單親家庭長大。從小跟著媽媽走南闖北,見識廣,有才氣,懂文學出口成章,會彈鋼琴,還是個游泳健將。此外,他情商高,對旅行團其他人也照顧周到,深受小孩喜歡。”
“你怎麽知道他會彈鋼琴,是個游泳健將?會不會騙騙小女生?”
“不是的,當時酒店大廳裏有一臺三角鋼琴,他彈了一首《天空之城》,彈出了純凈憂郁還有力量,實在太好聽了。去海邊的時候,他在安全區外游了好久,周圍都沒人。”
“嗯,看來你很欣賞這位男網友。”
“他是我見過很有靈氣的人,這樣的人一輩子都很難碰到一兩個。”
“靈氣?你對他評價真高。”應臻有些不服氣,接著說,“有些男人特別擅長在沒有社會經驗的小女生面前故弄玄虛。”
“我那時也是個有眼力見的小女生。”
“之後呢?他有追你嗎?”
“有,可我還是高一學生呀,那個年代高中生很少早戀,大家都忙著啃書本應付高考。”
“他要是晚幾年認識你就好了,像我這樣。”
“那也沒用,我真的只把他當成朋友。”孟隱聽出了應臻的心思,故意瞟了他一眼,露出隱約的笑意,洋溢著久違的自信。她從小就知道自己長的好看,並不在乎追她的男生。
“現在還有聯系嗎?”
“沒有,我讀大學後慢慢淡了。”
“這個十七歲故事的男主翻頁,說說二十六歲的故事吧。”
“你怎麽都不關心故事的女主啊。”孟隱嬌嗔,眼波流轉間給他拋去一個嫵媚的眼神。
應臻會意,解釋道:“我就是關心女主才會在意男主啊。”孟隱滿意地微微點頭,開始了下一個故事。
“二十六歲那年,我獨自去新加坡旅行。在烏節路閑逛時,突然一個陌生中年男人攔住我,他長的有些像福建人,說‘小姐,你掉了手機。’我驚訝,他遞給我的正是自己的手機。中年男人用那帶有福建口音的普通話搭訕‘小姐,一個人來新加坡玩嗎?’我說是的。他接著說‘你長的那麽漂亮,一個人來玩很危險的,我叫阿龍,如果你覺得無聊,可以來找我。’他遞給我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他的手機號。”
“你不會真的找他吧?這個男人比第一個更危險。”
“我拿了他的紙條,謝過後回到酒店。想了好久,那天剛好是我二十六歲生日,我想要過一個特殊的生日。於是撥了他的手機號。果然,他開車來接我。”
“你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啊!”應臻驚呼。
孟隱淡然一笑。“如果不去,生活就永遠平靜地如死水一潭,我最怕這樣。”她繼續講故事,“那天他帶我去吃最地道的娘惹菜和肉骨茶,晚上開車到花芭山,從山頂鳥瞰獅城,璀璨奪目的夜景讓我難以忘懷。之後我們來到紅燈區芽籠,那裏燈紅酒綠,魚龍混雜,到處是皮條客和妓女。”
“你怕嗎?”
“有點,可是好奇戰勝了擔憂。阿龍帶我進了一家酒吧,好多人都認識他,並尊稱他‘龍哥’。阿龍說他以前是□□大哥,人到中年幾經沈浮,現在金盆洗手改行做點小本生意,開了這家酒吧,服務生都是他曾經的手下。我萬沒想到阿龍是這樣的背景,更難以置信他提前和員工打好招呼,讓大家為我慶生。他們訂了一個生日蛋糕,讓我許願,為我祝福歡呼,夢幻般的生日,多年後回想起來仍覺得那是一場夢。”
應臻已驚愕到無話可說,他在國外十幾年,見過的牛鬼蛇神,聽過和經歷過的奇聞異事都沒孟隱的故事動人心弦。
“第二天,阿龍邀請我去他家作客。他妻子是個妓女,渾身散發出一種野性的美。兩人育有一個非常可愛的兒子。那個小男孩一直親切地叫我‘姐姐’,我在他家吃了一頓當地人做的家常菜。之後,他帶我去了樟宜機場,在那仰頭數著一架架飛機起飛降落,阿龍說他最喜歡做這事,這讓他想到自己起落沈浮的人生。”
“有驚無險!這個阿龍還挺有意思,你運氣好,遇到一個對你沒有邪念的人,如果阿龍不是好人,那個山頂和家裏,都是先奸後殺的最佳犯罪地點。”
“我是不是太單純?”
應臻微笑著搖頭。說:“你只是太好奇了,想要看看視野之外的世界。”
孟隱微微點頭,說:“阿龍說我是恐龍。”
“為什麽?”應臻好奇。
“在他眼裏,我就是那個生活在遠古時代現在早已滅絕的生物。”
“有眼光。”
“你也讚同?”
“嗯,至少在我眼裏已經找不出第二個你,你是唯一的。”
“每個人在世上都是唯一的,即使雙胞胎也有很多不同之處。”
“不,絕大多數人都可以被歸入某一類,貼上標簽。你沒法歸類,就好比笑有很多種,蒙娜麗莎的微笑全世界獨一份。”
黑夜把一切都潑上一團黑色的墨,覆蓋了白天時的姹紫嫣紅。孟隱的眼睛和心卻是亮堂堂的,應臻說的有理,文字把她帶入一個無法被世俗歸類的世界,一個不會被黑夜吞噬的世界。
“再給你講個我舅舅的故事吧。八十年代末,我們家那邊常有人偷渡到國外謀生,舅舅也是那批人中的一個。他先來到巴拿馬,遇上戰事,於是打道回府,途經荷蘭。那時候邊檢寬松,舅舅英文很好,央求工作人員讓他入境隨便看看馬上出來,說自己行李都托運回國了,不會在荷蘭境內呆太久。於是他入境荷蘭,賴在那兒不回國了。因為是黑戶,謀生困難,於是他輾轉流落到比利時,生活還是難以為繼。最後不知哪兒打聽到消息,說有位老鄉在葡萄牙開餐館,舅舅二話不說拎起行李去葡萄牙投奔老鄉,在那安頓下來,直到入籍一晃過去二十多年。他有做過生意,天時地利人和哪樣都沾不上,一直失敗。但舅舅是個很樂觀的人,他玩遍了歐洲,口袋裏沒幾個錢,可花起來比有錢人還瀟灑。最後,他帶著別人幾輩子都不曾經歷的精彩人生心滿意足地回國了。”孟隱端起馬克杯喝了幾口水,看著應臻問道:“你覺得我舅舅的人生怎樣?”
“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我喜歡。”
“可是很多人說他沒掙到錢,是失敗的人生。”
“人活著是為了感受大千世界,只是每個人要感受的東西不同,有些人想感受錢,有些人想感受有趣的經歷,只要他覺得已經感受到了,就是成功。”應臻的目光移向孟隱,突然問道,“你想過怎樣的人生?”
孟隱出神,年少時的心境像雨後春草般掛著露珠爬滿心頭,綠意盎然生機勃勃。
應臻接著問:“你為什麽要寫小說?”兩個相同的問題。
“像舅舅那樣看到很多風景,認識很多人,聽他們的故事,感受他們的人生,寫出屬於自己和他們的故事。”孟隱眼裏閃爍著光輝,嘴唇上洋溢著興奮的笑容,心底被壓抑著的夢想浮了上來,冒著泡,大口呼吸新鮮空氣。
“你已經過上了你想要的人生。我一直在看你更新的小說,越寫越好了。”
應臻仿佛看到那支附著孟隱靈魂的筆,優雅轉圈,羅帶飄揚。他從未感受過這樣的瞬間,溫哥華的生活有時會令他心生厭倦。家住郊區,供著三十年的房貸,妻子收入不算多,掙的錢只能當作孩子的生活費,還房貸的艱巨任務自然由他擔當。他要不停地掙錢,可誰那麽容易在國外掙大錢,掙個小錢已屬不易。妻子的公司離家很遠,他每天先開車送妻子上班,然後去學校,下班後接妻子回家。他媽與妻子常為教育孩子的事產生矛盾。兩個不同年代的女知識分子生活在一起,各自有一套觀念,彼此總有嫌隙。成家後他不能像以前那樣經常旅游,偶爾想帶著妻子過二人世界,卻總被她以平時工作忙,周末在家要帶孩子或幹家務為由拒絕。妻子的拒絕也不是沒道理,應臻爸媽是思想開放愛享受生活的老人,一旦兒子兒媳回家,他們就放下重任,自己快意人生。
“如果能賣出影視版權,上映就最好了。”錢對孟隱來說同樣重要。
“寫作這條路不好走啊,你有退一步想,如果你的小說沒有讀者,賣不出版權的結果嗎?”應臻清楚,以文字謀生要有天分、時運和勤奮,每項都需頂配,否則只能寄情文字,卻窮困潦倒。
“我寫作最重要的一點是為了完成自己的心願,所以即使掙不到錢,我也會為愛發電。”孟隱堅定地說。
“這部小說對我來說太重要了,雖然文筆質樸,缺乏技巧,可裏面傾註了我所有感情。往後的人生,我可能再也寫不出第二部小說,或者能寫出文筆好技巧佳的作品,可保證不了感情,它是寫作者最稀缺的資源。所以,我才想讓這部小說被更多人看到。”
“我理解,有些作家一生只有一部作品,卻傾註了她的全部,比如瑪格麗特的《飄》。”此時,應臻對孟隱產生了一種欽佩之情,這是他十年前未曾感受到的,眼前的女人,好看的皮囊下更有驕傲的靈魂。
一番談話,孟隱感到自己的腦袋已經滾燙。除了應臻,再也不會有人和她談論文學了。身邊的閨蜜忙於帶娃,曾經的姐妹群已變為育兒群,爸爸不懂文學,媽媽只會在意什麽時候能抱上外孫,弟弟愛玩游戲更是沒有共同語言,大蒙只關心他的體重和學生,至於以前的同事,講的是效率業績,數字決定一切,能好好共事好聚好散已經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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