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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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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慘

賈母院內。

賈母還沒回來,一個小丫頭正靠坐在林黛玉屋前廊檐下絞手帕,見林黛玉回來,忙起身相迎。

林黛玉還未走到近前,身後忽然躥出一條白犬,凜著耳朵,弓起身子,對那小丫頭磨牙低吼。

林黛玉一怔,蓮步輕移,羊皮小靴頂著身前的狗屁股,往前一蹬。

白犬一個踉蹌,半邊身子貼地。

須臾,他又迅速爬起來,護在林黛玉身前,一寸一寸地走著,繼續瞪著那小丫頭。

雪雁疑道:“它怎麽突然這麽兇?”

“姑娘......”小丫頭眸中起霧,顫顫巍巍不敢靠近。

林黛玉神情冷淡,擡起腳尖,對著白犬又是一踢,連踢五六次,把他踢進了屋。

她腳下力道分明很輕,根本造不成什麽傷害,那白犬卻好似極為傷心,摔在門檻內,終於不吼了,喉嚨裏換上淒淒慘慘的嗚咽,看眼林黛玉,跑向裏間。

鸚哥頓感嫌棄,“它還委屈上了。”

林黛玉望著那團小小的背影,眉眼柔下來,無奈搖了搖頭。

她側首看向旁邊的小丫頭,“春纖。”

小丫頭低著頭應了一聲。

林黛玉:“你方才去哪兒了?”

“沒去哪兒啊,”春纖眸光微晃,“哦,剛才小紅姐姐過來,讓我幫著她搬點雜物。”

“去端盆水來,要熱的。”

“是。”

春纖剛跨出一步,又被林黛玉喚住。

林黛玉上下掃她一眼,喜怒不辨:“你的珠釵呢?”

春纖有些迷茫,擡手摸了摸頭上的發髻,隨即,眼皮一顫,回道:

“搬東西怕弄壞,我就取下來啦。”

林黛玉點頭,又吩咐雪雁去拿些幹凈的細布後,邁進屋。

衛賦蘭正仰面倒在她床下的腳踏上,露出白軟軟的肚皮,舉起四肢,擡著腦袋低泣。

雖是低泣,卻半滴眼淚都沒有,只是嗓子裏哼哼唧唧,悲啼不停。

還專門把自個兒放置在林黛玉上榻的必經之路。

用心良苦。

他就是要把自己爪子上的傷給林黛玉看。

那傷口細小,瓷片也早在路上被他自己啄出來了,趁著還沾著點血,熱乎,這機會可不能錯過。

可林黛玉偏偏不中招。

以往林黛玉最常待的地方就是床榻,今兒又在外面累了半日,按理一回屋就該去榻上歇著了。

但她一進屋,餘光瞥見某個白團子擋在她床前,她腳步微轉,折去擺滿書的桌案前,攤開一本書,悠閑地坐了下來。

衛賦蘭朝上揮舞的爪子倏地停在空中,倒仰著頭,眼睛向後一瞥,看見那小姑娘身上披著從窗欞上灑下來的日光,坐得端端正正,安然恬靜,挽了個百合分髾髻,一縷青絲從側耳洩下,搭在肩上,發間斜插著一支白色芙蓉玉簪。

黑是黑得順滑,白是白得透亮,一身如雪衣袍襯得女孩越發出塵清冷。

小身板還未長大,已然可窺見日後的傾城之姿。

但......

衛賦蘭嘴巴一撇。

林黛玉還真看進書了?

他這爪子上的傷,不管了???

他忽地翻個身,爬起來,一瘸一拐地挪到林黛玉腳邊,見林黛玉眉目微動,再次仰面躺下,舉起爪子,眼神飄向屋內橫梁,就是不看林黛玉,嘴巴裏卻嗚嗚咽咽。

這小白犬軟軟的一團,撒起嬌來,連林黛玉都招架不住 。

她放下書,輕嘆一聲,剛轉向他,一只手便伸過來,揪著衛賦蘭一條腿,把他提到了半空。

衛賦蘭驀地掙紮起來。

鸚哥伸直手臂,在他身後幽幽地道:“這狗真是個賴皮 。”

林黛玉先是一怔,緊接著帕子掩唇,欣然笑道,“可不是麽?”

笑得身子都在打顫。

比她顫得更厲害的是衛賦蘭。

鸚哥拎著他就往門外走,衛賦蘭下不來,張開嘴巴朝她手腕夠去,鸚哥一驚,松了力道。

衛賦蘭並未真想咬她,但這一招挺靈,他掙脫出來,再次滾回林黛玉腳邊,懨懨趴下。

“你還不想走?”鸚哥總算知道雪雁為什麽說這狗有靈性了。

他還會找靠山,會賣慘!

她倏地也來了氣性,不知是否被雪雁所染,就想拎狗出去好好教訓一頓。

原本端方有禮的姑娘,竟氣得挽起了袖子。

氣氛略焦灼,鸚哥來到近前,正要擡手再抓狗,忽然肩上被一只柔軟的手輕輕抵住。

林黛玉聲音溫柔:“它想待,就讓它待罷,橫豎我這會兒也沒睡意,你去給它鋪個......睡墊什麽的,以後就讓它在那兒。”

“真留下了?”

“話都放出去了。”

猶豫片刻,鸚哥指著狗,忍不住問:“你剛才,不也生著它的氣麽?”

靜默一陣,林黛玉輕咳兩聲,向外探頭,“春纖雪雁這兩個丫頭,端個水,拿個布,怎麽這麽久?你去看看。”

鸚哥:......

鸚哥無奈嘆氣,只能由她。

出去前,她想起一事,問林黛玉:

“說起春纖,你怎麽忽然關心起她的裝束了?”

“隨口問問。”林黛玉笑容微斂,“她,是太太叫過來的嗎?”

“你來之前,是在太太屋裏的……怎麽?”

“春纖好像怕狗,以後看著點初一,別嚇著她。”

“怕狗?”鸚哥更迷糊,她和春纖同為府中家生子,對彼此都有了解,還從不知道春纖怕狗。

再說,春纖已經是林姑娘的丫頭,狗留下來也是板上釘釘的,要怎麽看住?

林黛玉已經折回案前繼續看書,小白犬也乖乖地趴在一邊,這畫面看久了倒也相合。

小白犬在林姑娘面前倒是乖順,可一離了她,好像對誰都能現出獠牙。

鸚哥想了想,決定下次見到賈寶玉還是把狗鏈要過來。

一條狗,可不能讓它翻了天。

*

一條放開的傳言,半日之內便可傳遍整個榮寧二府,三日後已經全城通曉。

這傳言便是:

林姑娘上京時帶來了一條白毛京巴犬,別人家的狗都是守在屋外看大門的,林姑娘這狗卻是格外金貴,不僅不用看大門,每日好吃好喝供著,竟然還請來了太醫給它看診。

真真應了那句: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聽聞此流言的林黛玉端坐案前,捧著書,朝角落裏的倒黴狗瞥去一眼,冷冷勾唇。

不看大門,是因為這狗拖不出去,死皮賴臉就是要待在她屋裏,她無法,只得在外間一個角落給狗安置了個窩 ;

好吃好喝供著,是因為這狗忒挑食,專門給它準備的狗食它碰都不碰,每回飯前只跑到林黛玉腳邊甩尾巴,林黛玉便自己吃一口,又給它丟一口,結果這狗吃得津津有味;

至於太醫看診,更是離譜到沒邊兒了。

那太醫原是來給老太太把平安脈的,老太太想著林黛玉,就讓太醫也給林黛玉瞧。

瞧完病,瞥見旁邊一白團子腦袋上滲血,這太醫便發了善心,把那白團子抱起來瞅了瞅,順便囑咐了幾句。

向來不愛置評他人的林黛玉,一時間成了被置評的那個 。

三人成虎,眾口鑠金,這道理她也明白。可胸腔裏就是堵著一股邪火,沒處發,看見那狗就想往上踹。

但每回腳尖一動,那白團子就沖她搖起尾巴,低下小腦袋輕輕拱她的腳踝,這乖巧溫順的模樣瞬間便止住了林黛玉還沒提起來的足靴。

也令那白團子更加肆無忌憚,越發黏她。

直到今早用飯時,林黛玉隨意扔下些苦瓜絲,發現小狗竟一點沒動——

於是她這一整日都只扔了苦瓜絲。

戌時,天色向晚。

只舔了幾口苦瓜絲的衛賦蘭餓著肚子,沒力氣再繞著林黛玉轉,懨懨地趴在窩裏,沒精打采。

鸚哥端著一碗湯藥進屋,將藥放在了狗窩邊上。

衛賦蘭湊出腦袋嗅兩下,又慢慢窩了回去。

藥是照著前日太醫來時給的藥方煎的,性溫,只作療養用,藥材也都是從林黛玉的份額裏扣的,就算達不到理想的效果,總歸不會有害。

唯一的缺點,就是太苦。

所以衛賦蘭他,不喝。

林黛玉第一次為了條狗吩咐小廚房煎藥,也是今日第三次吩咐給他溫熱。

在林黛玉只給他吃苦瓜的這一天,衛賦蘭也冷待了這藥一天。

或許是衛賦蘭先拒絕喝藥,林黛玉才給他吃苦瓜的。

誰先誰後,衛賦蘭記不清了,總之——

他不喝。

雖然知道藥材是林黛玉自己的,但只要拒絕了這一天,往後林黛玉就不會再讓他喝藥了。

浪費一日,好過浪費數日。

因為那日太醫來時說的話他聽見了:

“此藥常服,權當調理。”

衛賦蘭私心裏覺得,自己不必如何調理,也不必耗費林姑娘的藥材,至於今日浪費的這些……

他會以別的方式還給她的。

鸚哥只當狗不領情,走到林黛玉身邊,搖頭嘆氣:

“這一包藥,是浪費了。”

“不會。”林黛玉搖頭。

鸚哥略一晃神,便見林黛玉拾起小幾上一塊桂花糕,走向蔫巴巴的小狗。

林黛玉一舉一動都很輕柔,但衛賦蘭五官靈敏,稍微動動,立馬知道了她的盤算。

她那招叫請君入甕。

但衛賦蘭也有一招,叫“敵不動我不動,敵方如果動了,我還是不動!”

他閉上眼睛,耷拉下耳朵尾巴,除了呼吸還在,宛若一條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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