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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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0
“餵?”
電話剛摁下接通,林洵的聲音沒有什麽波瀾的從聽筒那頭傳出:“路兮遠和姚璇去世了。”
任哲洲這邊的場合很嚴肅,他皺了皺眉心,但仍面不改色的對電話那頭說:“半個小時候給你電聯。”
他和林洵的關系沒有那麽爭鋒相對了,似乎是得於程方的離開,刺激到了任哲洲對這位“老朋友”原有的感情。
手機熄掉了屏,任哲洲深呼一口氣,步履平穩地回到會客廳。
這家人很有錢,市區靠海邊的一套精裝三層別墅,室內的裝潢顯得覆古奢華,光是一盞吊燈就是某品牌的高定,大多數人都想有的這裏應有盡有。
任哲洲穿著得體,款步坐回沙發上,他朝沙發另一頭的男人微笑,涵養得體的說:“路總,我確定解除婚約,並賠付合同裏的所有違約金。”
“任哲洲,這麽難得的翻身機會,我真的想不明白……”
“恕我打斷您,路總。”男人的眼神中有種堅不可摧的強硬,“我們都是為了彼此的利益才達成合約共識,您想不明白我為什麽放棄這段利益關系,但同理,我也並不理解,您為什麽會在我沈入低谷是給我絕處逢生的機遇。”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一個很通俗易懂的道理。
誰都知道路氏千金喜歡任哲洲,路氏掌權人又只有這一個閨女,所以她自小便是要什麽有什麽,長大了也不例外。
但任哲洲連路氏千金的名字都讀不順暢,稱呼上始終都保持著禮貌而疏離的“路小姐”。
“……”
路氏撇了撇眉。
“路總。”任哲洲食指和中指指尖抵著合約推到男人面前,“您簽字吧。”
他擡眼看了看這位年僅27的男人,眉心微不可查地皺起來,他握著筆,把自己的名字簽了上去。
……
“謝謝您的配合,違約金稍後會打入到您的個人賬戶下。”
任哲洲起身微微頷首,隨後頭也不回地走出路家的宅子,他直接漠視了路氏千金躲在樓梯上憤憤不平的眼神。
他終於解決了一個大麻煩。
和路氏解除婚約這個消息很快就會在人群中擴散開來,至少程方一直憂慮的,他已經做到了。
那天在海邊,小姑娘對他說的話讓他醍醐灌頂,回到還回蕩著程方氣息的家中,他當即叫自己的朋友幫忙,試圖聯系程方的母親,也就是楊悅。
如果他們還對對方抱有著,哪怕只有一絲一毫的念想,那任哲洲就有希望把他追回來。
-
姚璇和路兮遠的葬禮上。
“他們……一起走的?”任哲洲望著靈堂前兩張並排的黑白照,低聲問林洵。
“是。”林洵穿著一身黑色的西裝,顯得神色莊重,“四月份就宣布搶救無效了,拖到今天六月二十七辦的葬禮,是他兩位自己的意願,說是要葬在他們相愛的那天。”
葬在他們相愛的那天——這很浪漫。
任哲洲想,等他老了死了,他也要在他和程方相愛的那天舉辦葬禮,哪怕沒有來賓,沒人記得他們是何時相愛的,至少那天幾年的不僅僅是愛,還會被賦予死亡的意義。
真奇怪,死去的人怎麽還會紀念曾經的愛呢?
林洵領著他去看望姚璇的父母,任哲洲環望一圈,小心翼翼問林洵:“程方……沒來嗎?”
“他,”林洵稍作停頓,“他請人帶了禮金,他本人沒有消息。”
路兮遠和程方關系還不錯,自己的朋友過世了,怎麽著都得來看看吧。
他隱約有些失落。
因為想他了。
坐席的時候,任哲洲只沾了一點點酒,怕自己喝上頭了說錯話。但僅僅是小半瓶啤酒下肚,他的胃便痛到不行。
從飯桌上下來,他一直捂著胃在大廳的沙發角落嘶嘶抽氣,他打開手機,轉到和程方的聊天界面——所幸他們仍有半絲牽連,雖然這點牽連得不到另一個人的回應。
【我喝酒了,路兮遠和姚璇去世了,我的胃好疼。】
詞句混亂,詞不達意,確實是一個“酒瘋子”該有的說話特性,如此一來,也好博得對方的憐憫。
他不介意以這種卑劣的方式獲得程方對他的憐憫,因為只要程方回覆了他,那他就還有希望和好。所以他不介意讓自己變成一個讓自己嗤之以鼻的人。
消息發出,任哲洲每過十分鐘就看看手機,直到他深夜回到家中,那條信息下仍沒有回覆。
百無聊賴下,他連澡都不洗,在黑暗中往床上一躺,便刷起了程方的朋友圈。
他的朋友圈和他的頭像一樣,幹幹凈凈,他那些日常的生活足跡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再也沒分享和發布過。程方的朋友圈只有一個置頂,置頂的照片只有一張,那張照片只有兩只緊緊相扣的手,這是任哲洲和程方第一牽手的照片。
照片的配文引用普呂多姆的詩歌《愛情最美好的時刻》:
“愛情最美好的時刻,並不是在說我愛你。”
時間是七年前,那時候的任哲洲乜斜著眼,看他將該條朋友圈編輯出去,然後設置成置頂,他在一旁要笑不笑地說,“幼稚。”
才不幼稚。
淡淡的酒氣纏繞著黑夜,這個家的另外一個主人走了,劉這個人肚子卷簾房間中殘存的他的氣息。
這才可笑!
任哲洲翻看著他的消息界面,整個界面就只有他單項發出的信息,有憤怒的、服軟的、求和的……大片大片的綠色信息框,翻來覆去就這些。他像是在自娛自樂,又像一位粉白黛黑的戲子在唱一出寂寥的獨角戲。
那一夜他的胃疼到痙攣,痛到死去活來,本來想等到天亮後再去醫院,誰知道天還鴉黑時,朋友打來一通電話。
“找到你找的那個人了,在梨嶺鎮,開車要三個小時。”
找、找到了。
他顧不得自己的身體是否支架得住,披上衣服便下樓開車。
天才蒙蒙亮,汽車車燈劈開無盡的夜,任哲洲的眼球布滿血絲,心裏難以抑制的喜悅之情騰起。
他以為很快,最多不過三個小時,他就能看到程方了。
……很傻的想法。
程方已經死了。
死在了他計劃最充裕的那天,死在了他一點都不想想念他的那天。
瞧啊,男人還在想,馬上,他就可以用力擁抱或是親吻自己的愛人了。
也難怪,他當然不會知道程方死了。畢竟他的死是無聲無息的,他的遺囑裏寫著:
“請不要讓任何人知道我死了,媽媽,這是我這一輩子最後一次求你了。“
“砰!”
九點鐘的艷陽高照,任哲洲站在鐵門後,被這門用力關上給嚇退了幾步,他發懵地站在原地。
這是梨嶺鎮的一個小村子,是楊悅的老家。
他一早就到了,但楊悅在山坡上忙著給小白菜施肥,等到楊悅從坡上下來,遠遠地便瞧見自家院門前停了輛車,還站了個人。
楊悅知道這是任哲洲。
曾經她既是一位母親,又是一位幸福的見證者。她見證的幸福已經完全崩塌,而任哲洲還想力挽狂瀾。
挽留什麽呢,她想不明白現在的年輕人怎麽會這麽執著。
何必呢?
於是他拼盡全力跑到家門後,“哢噠”一聲將門反鎖。
請人吃“閉門羹”並不禮貌,她比誰都清楚,作為一位有母性卻已喪失了愛人和自己骨肉的女人是不堪一擊的,至少在當下,她想不到更好的對策。但楊悅要踐行好兒子留給她的遺囑。
門外的人一面敲門一面哀求地叫她“阿姨”,一聲接一聲,讓她的心臟像是被緊緊攥住了一般,攥得生疼。
任哲洲沒吃早餐,胃很不舒服,他倚在門上略微休息了一會兒。
門內的楊悅聽著沒動靜了,便透過貓眼看——他還蹲在那兒!
真的快要被這孩子整崩潰了。楊悅在門後說:“你別等了,小任。我真的很感謝你幫助過我們一家,我也相信你很喜歡程方,但是……”
但是,你要怎麽知道在另一個世界他是否還愛著你呢?
門外的他聽著門內人講話完全是甕聲甕氣的,就像在水下的人聽岸上的人大吼:“這些都是他自己的意願,別強求了……”
今天確實不是也該好時機。
任哲洲怕程方再跑了,可他現在的狀況很不好。如果真的暈倒在這裏,設想一下最壞的結果,程方很有可能會冷酷無情地認為,這只是任哲洲的一種把戲。
到時候他可能會不相信他。
想到這裏,任哲洲打了個寒戰,隨後慢慢吞吞地站起來,開車去了鎮上的醫院。
鎮級醫院小到可憐,今天偏偏又是鄉鎮趕集的日子,老人和小孩居多。這裏不用掛號,直接門診後去驗血就行,門診室就一個醫生,隊伍排成長長一條,任哲洲胃裏的酸液翻騰,本來排著隊,去洗手間吐一趟回來,人比之前還多。
小孩哭鬧就算了,關鍵是這些大人還咿咿呀呀地叫著插隊,任哲洲真覺得要命。
好不容易到他了,醫生檢查一通又說要去二樓消化道科。所幸,消化道科人少。
“你這……”醫生端量著他的化驗單,“年輕人,你很有可能得了胃癌。”
“……”
什麽鬼,這醫生是在開玩笑吧?
滿頭白發的醫生搖著頭嘆息道:“年輕人,你趕緊去大醫院治吧。”
鄉鎮醫院檢測結果沒那麽精密,任哲洲覺得自己還真是操蛋了才來這地方。
他像是要求證什麽似的,捏著報告單開車回到那個高樓林立的城市中,在市級醫院掛了一個專家號。
他不信,他真的不信。
昨天在他們的葬禮上,他不應該和那點酒的,早飯也不應該經常不吃,他事先應該照著程方留給他的習慣來的。
哪有那麽多“早知道”。
……
他得了胃癌。
任哲洲真的得了病。
“醫生我這個,可以做手術嗎?”他的聲音打著顫。
專家醫生搖頭:“情況很不樂觀,而且因為你長期酗酒,肝功能也受到一定的破壞。”
也就是說,他快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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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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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林洵的關系沒有那麽爭鋒相對了,似乎是得於程方的離開,刺激到了任哲洲對這位“老朋友”原有的感情。
手機熄掉了屏,任哲洲深呼一口氣,步履平穩地回到會客廳。
這家人很有錢,市區靠海邊的一套精裝三層別墅,室內的裝潢顯得覆古奢華,光是一盞吊燈就是某品牌的高定,大多數人都想有的這裏應有盡有。
任哲洲穿著得體,款步坐回沙發上,他朝沙發另一頭的男人微笑,涵養得體的說:“路總,我確定解除婚約,並賠付合同裏的所有違約金。”
“任哲洲,這麽難得的翻身機會,我真的想不明白……”
“恕我打斷您,路總。”男人的眼神中有種堅不可摧的強硬,“我們都是為了彼此的利益才達成合約共識,您想不明白我為什麽放棄這段利益關系,但同理,我也並不理解,您為什麽會在我沈入低谷是給我絕處逢生的機遇。”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一個很通俗易懂的道理。
誰都知道路氏千金喜歡任哲洲,路氏掌權人又只有這一個閨女,所以她自小便是要什麽有什麽,長大了也不例外。
但任哲洲連路氏千金的名字都讀不順暢,稱呼上始終都保持著禮貌而疏離的“路小姐”。
“……”
路氏撇了撇眉。
“路總。”任哲洲食指和中指指尖抵著合約推到男人面前,“您簽字吧。”
他擡眼看了看這位年僅27的男人,眉心微不可查地皺起來,他握著筆,把自己的名字簽了上去。
……
“謝謝您的配合,違約金稍後會打入到您的個人賬戶下。”
任哲洲起身微微頷首,隨後頭也不回地走出路家的宅子,他直接漠視了路氏千金躲在樓梯上憤憤不平的眼神。
他終於解決了一個大麻煩。
和路氏解除婚約這個消息很快就會在人群中擴散開來,至少程方一直憂慮的,他已經做到了。
那天在海邊,小姑娘對他說的話讓他醍醐灌頂,回到還回蕩著程方氣息的家中,他當即叫自己的朋友幫忙,試圖聯系程方的母親,也就是楊悅。
如果他們還對對方抱有著,哪怕只有一絲一毫的念想,那任哲洲就有希望把他追回來。
-
姚璇和路兮遠的葬禮上。
“他們……一起走的?”任哲洲望著靈堂前兩張並排的黑白照,低聲問林洵。
“是。”林洵穿著一身黑色的西裝,顯得神色莊重,“四月份就宣布搶救無效了,拖到今天六月二十七辦的葬禮,是他兩位自己的意願,說是要葬在他們相愛的那天。”
葬在他們相愛的那天——這很浪漫。
任哲洲想,等他老了死了,他也要在他和程方相愛的那天舉辦葬禮,哪怕沒有來賓,沒人記得他們是何時相愛的,至少那天幾年的不僅僅是愛,還會被賦予死亡的意義。
真奇怪,死去的人怎麽還會紀念曾經的愛呢?
林洵領著他去看望姚璇的父母,任哲洲環望一圈,小心翼翼問林洵:“程方……沒來嗎?”
“他,”林洵稍作停頓,“他請人帶了禮金,他本人沒有消息。”
路兮遠和程方關系還不錯,自己的朋友過世了,怎麽著都得來看看吧。
他隱約有些失落。
因為想他了。
坐席的時候,任哲洲只沾了一點點酒,怕自己喝上頭了說錯話。但僅僅是小半瓶啤酒下肚,他的胃便痛到不行。
從飯桌上下來,他一直捂著胃在大廳的沙發角落嘶嘶抽氣,他打開手機,轉到和程方的聊天界面——所幸他們仍有半絲牽連,雖然這點牽連得不到另一個人的回應。
【我喝酒了,路兮遠和姚璇去世了,我的胃好疼。】
詞句混亂,詞不達意,確實是一個“酒瘋子”該有的說話特性,如此一來,也好博得對方的憐憫。
他不介意以這種卑劣的方式獲得程方對他的憐憫,因為只要程方回覆了他,那他就還有希望和好。所以他不介意讓自己變成一個讓自己嗤之以鼻的人。
消息發出,任哲洲每過十分鐘就看看手機,直到他深夜回到家中,那條信息下仍沒有回覆。
百無聊賴下,他連澡都不洗,在黑暗中往床上一躺,便刷起了程方的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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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的配文引用普呂多姆的詩歌《愛情最美好的時刻》:
“愛情最美好的時刻,並不是在說我愛你。”
時間是七年前,那時候的任哲洲乜斜著眼,看他將該條朋友圈編輯出去,然後設置成置頂,他在一旁要笑不笑地說,“幼稚。”
才不幼稚。
淡淡的酒氣纏繞著黑夜,這個家的另外一個主人走了,劉這個人肚子卷簾房間中殘存的他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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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哲洲翻看著他的消息界面,整個界面就只有他單項發出的信息,有憤怒的、服軟的、求和的……大片大片的綠色信息框,翻來覆去就這些。他像是在自娛自樂,又像一位粉白黛黑的戲子在唱一出寂寥的獨角戲。
那一夜他的胃疼到痙攣,痛到死去活來,本來想等到天亮後再去醫院,誰知道天還鴉黑時,朋友打來一通電話。
“找到你找的那個人了,在梨嶺鎮,開車要三個小時。”
找、找到了。
他顧不得自己的身體是否支架得住,披上衣服便下樓開車。
天才蒙蒙亮,汽車車燈劈開無盡的夜,任哲洲的眼球布滿血絲,心裏難以抑制的喜悅之情騰起。
他以為很快,最多不過三個小時,他就能看到程方了。
……很傻的想法。
程方已經死了。
死在了他計劃最充裕的那天,死在了他一點都不想想念他的那天。
瞧啊,男人還在想,馬上,他就可以用力擁抱或是親吻自己的愛人了。
也難怪,他當然不會知道程方死了。畢竟他的死是無聲無息的,他的遺囑裏寫著:
“請不要讓任何人知道我死了,媽媽,這是我這一輩子最後一次求你了。“
“砰!”
九點鐘的艷陽高照,任哲洲站在鐵門後,被這門用力關上給嚇退了幾步,他發懵地站在原地。
這是梨嶺鎮的一個小村子,是楊悅的老家。
他一早就到了,但楊悅在山坡上忙著給小白菜施肥,等到楊悅從坡上下來,遠遠地便瞧見自家院門前停了輛車,還站了個人。
楊悅知道這是任哲洲。
曾經她既是一位母親,又是一位幸福的見證者。她見證的幸福已經完全崩塌,而任哲洲還想力挽狂瀾。
挽留什麽呢,她想不明白現在的年輕人怎麽會這麽執著。
何必呢?
於是他拼盡全力跑到家門後,“哢噠”一聲將門反鎖。
請人吃“閉門羹”並不禮貌,她比誰都清楚,作為一位有母性卻已喪失了愛人和自己骨肉的女人是不堪一擊的,至少在當下,她想不到更好的對策。但楊悅要踐行好兒子留給她的遺囑。
門外的人一面敲門一面哀求地叫她“阿姨”,一聲接一聲,讓她的心臟像是被緊緊攥住了一般,攥得生疼。
任哲洲沒吃早餐,胃很不舒服,他倚在門上略微休息了一會兒。
門內的楊悅聽著沒動靜了,便透過貓眼看——他還蹲在那兒!
真的快要被這孩子整崩潰了。楊悅在門後說:“你別等了,小任。我真的很感謝你幫助過我們一家,我也相信你很喜歡程方,但是……”
但是,你要怎麽知道在另一個世界他是否還愛著你呢?
門外的他聽著門內人講話完全是甕聲甕氣的,就像在水下的人聽岸上的人大吼:“這些都是他自己的意願,別強求了……”
今天確實不是也該好時機。
任哲洲怕程方再跑了,可他現在的狀況很不好。如果真的暈倒在這裏,設想一下最壞的結果,程方很有可能會冷酷無情地認為,這只是任哲洲的一種把戲。
到時候他可能會不相信他。
想到這裏,任哲洲打了個寒戰,隨後慢慢吞吞地站起來,開車去了鎮上的醫院。
鎮級醫院小到可憐,今天偏偏又是鄉鎮趕集的日子,老人和小孩居多。這裏不用掛號,直接門診後去驗血就行,門診室就一個醫生,隊伍排成長長一條,任哲洲胃裏的酸液翻騰,本來排著隊,去洗手間吐一趟回來,人比之前還多。
小孩哭鬧就算了,關鍵是這些大人還咿咿呀呀地叫著插隊,任哲洲真覺得要命。
好不容易到他了,醫生檢查一通又說要去二樓消化道科。所幸,消化道科人少。
“你這……”醫生端量著他的化驗單,“年輕人,你很有可能得了胃癌。”
“……”
什麽鬼,這醫生是在開玩笑吧?
滿頭白發的醫生搖著頭嘆息道:“年輕人,你趕緊去大醫院治吧。”
鄉鎮醫院檢測結果沒那麽精密,任哲洲覺得自己還真是操蛋了才來這地方。
他像是要求證什麽似的,捏著報告單開車回到那個高樓林立的城市中,在市級醫院掛了一個專家號。
他不信,他真的不信。
昨天在他們的葬禮上,他不應該和那點酒的,早飯也不應該經常不吃,他事先應該照著程方留給他的習慣來的。
哪有那麽多“早知道”。
……
他得了胃癌。
任哲洲真的得了病。
“醫生我這個,可以做手術嗎?”他的聲音打著顫。
專家醫生搖頭:“情況很不樂觀,而且因為你長期酗酒,肝功能也受到一定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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