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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警察把我抓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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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警察把我抓走了呢

秦凰眼看著楚淩霄成了外婆身邊的紅人。

只要是楚淩霄說的話,外婆就喜歡聽,只要是楚淩霄做的事,外婆就喜歡看,她更是像一只小狗似的,成天繞著外婆轉。

身上有外婆的“恩寵”,楚淩霄的茶摘得是越來越敷衍了,一天到晚都只能摘個四五兩,還不如第一天摘的多。秦凰就看著,也不好說什麽,她一催楚淩霄幹活,外婆就出來打掩護,“我讓淩霄幫我補衣服呢”,“我讓淩霄買面粉去了”,“我想聽淩霄唱歌了”,“我要淩霄陪我走走看看呢”······

總之是,她現在可使喚不動楚淩霄了。

不過這兩天,她也沒心思管楚淩霄在幹什麽,因為劉哲就要回城了,他要趕回去陪前妻做定期產檢。這一走,這輩子應該是再也不會來這裏了。楚淩霄將她“好聚好散”的心思慢慢說給外婆聽,外婆的氣也慢慢消了,幾個人聚在一起好好地吃了一頓飯。

第二天,她就將劉哲送走了,從縣城開車回來後,沒進門就聽見院中叮叮當當的響動。進來一看,原來是楚淩霄在用一堆盛水的杯子和碗敲音,恐怕家裏凡是能盛水的器皿都給她翻出來了吧。

楚淩霄見她回來,馬上放下手中的棍棒,貼了過來。

“大人回來啦?”

秦凰心情不大好,只是將車鑰匙往窗欞上一放,沒有說話。

楚淩霄看秦凰一臉疲憊,問道:“是不是累了?飯做好了,吃完飯歇歇。”

秦凰還是沒有理她,只是沖在廚房裏忙活的外婆說:“外婆,我有點累了,我回屋睡會,你們先吃吧。”

外婆從廚房探出頭來,看見楚淩霄有些失落地站在原地,說:“昨晚工作到深夜,今天又起了個大早,該是累極了。讓她睡吧,我們先吃。”

秦凰醒來的時候,楚淩霄正在院子裏唱歌,還是曲調高昂靈動的民歌,“哎誰不說俺家鄉好~~”,她起身來到院中,楚淩霄剛好唱完,正在沖外婆洋洋得意地說:

“所有的經典紅歌我都會唱!”

外婆看見秦凰醒了,笑吟吟地沖她說:“淩霄這孩子真不錯。”

“外婆,那是她在你跟前賣乖,你沒見她胡鬧不講理的時候。”秦凰說著走到廚房去找早飯。楚淩霄見狀跟了上去,從鍋裏給她端留下的飯菜,放到院裏的小桌上。

“阿凰,淩霄什麽都會呢,歌唱得這麽好聽,還會唱戲呢!”

“哦,人家可是大才女,唱戲算什麽。”秦凰坐到小桌前吃飯,隨口揶揄地說。

楚淩霄可不管什麽揶揄,誇她好她就高興,歡快地向秦凰說:“外婆與時俱進,她也喜歡聽飛兒樂團的《千年之戀》呢,我們真是知音。”

秦凰沒有理她,不經意看見旁邊繩上晾曬的衣服,無不埋怨地說道:“哎,外婆,我都說了,我的衣服我自己洗,別幫我洗衣服了,一大把年紀的人了,再因為給我洗衣服把腰給閃了,我怎麽和你閨女兒子交代。”

外婆連忙擺手,指著楚淩霄說:“可不是我洗的,這都是淩霄洗的,要怪你怪她。”

“楚淩霄?”秦凰難以置信地看看楚淩霄,又看看繩子上晾曬的衣服,每一件都平平整整地用衣架撐著,不禁說:“你能將衣服洗得這麽幹凈了?”

楚淩霄臉上滿是自豪,但是嘴上還是頗為矜持地說:“也沒什麽難的嘛。”

“我一會兒去看看洗衣機有沒有修好。”秦凰瞥了一樣楚淩霄的手,“畢竟是千金小姐的手,洗壞了我可賠不起。”

“哪裏哪裏~”楚淩霄有些不自在地搓著雙手,癡癡地笑著,“我一會兒和你一起去看。”

秦凰沒有拒絕,反正楚淩霄現在是不上山采茶了,而是光明正大在這裏混吃混喝了。

去洗衣機修理店的路上,秦凰開著車,楚淩霄坐在副駕上,大開車窗,任風吹著頭發,她則搖頭晃腦地高歌起《千年之戀》,



日色的沈沒

燭火的揮霍

紅裝的婀娜

偏愛這一幅春色

是你的睫毛

勾勒的微笑

將我帶入進這白雲中

誰將逆光的花朵一瓣瓣剝落

灑入我的流光中

知道再漫長的等待

也是一樣的結果

仍願忍下破碎刺痛

得我映入你眼中

知道再熱切的希望

淪為一生的寂寞

仍願將情思全展露

得你的擦肩而過

值得



路旁花草樹木不停向身後飛馳退去,二月的春風吹過漫山翠綠的茶樹和竹林,帶來沁人的清香。

秦凰的心情逐漸好了起來,與城市的喧鬧忙碌相比,在這裏她可以不用浸淫在堆積如山的文件和合同中,而是可以好好地放松,在野外晃悠,吹風,看茶,沐浴日光。

“你改了歌詞?”秦凰問,雖然她揶揄楚淩霄,但是卻不能不承認她的確有些藝術細胞,她曾見過楚淩霄在十分鐘內就創作了一首歌詞,最後一個字沒有修改,就定稿了。

“嗯,”楚淩霄安分下來,突然靜靜地說:“我想起了自己的心事,就表達一下。”

秦凰瞥她一眼,將話引到了別處:“舊曲新詞,你以前給西子寫的那些詞也都是這樣抄來的,只是配上不同的曲子?”

駱西子,楚淩霄的姐姐,是個小有名氣的歌手,她的歌曲幾乎都是楚淩霄作的詞。

楚淩霄以為秦凰認真的,立刻拉下了臉,正言反駁道:“我怎麽抄了?我只是隨便換了個詞,並沒有要給西子唱。而給西子唱得那些歌都是我自己想的,曲子都是我們自己編的,只不過有時從別人的歌曲裏找找靈感而已,這樣難道算抄襲嗎?知識不是憑空造的,音符也不是憑空造的,哪一個人沒有站在前人的肩上?就連我說出的這些話,難道別人說過了我就不能再說了?”

秦凰看她急了,也知道自己說過了,便溫言笑道,“沒聽出來我是開玩笑的嗎,你怎麽還當真了。”

“我笨。”楚淩霄將臉扭到窗外,哼哼道:“我可不知道你哪些話是玩笑,哪些話是真心的。”

秦凰瞥著楚淩霄風中揚起的發絲,一時也確實過意不去,只好哄一下,“中午給你做飯吃,行不行?”

淩霄一聽不知道說什麽好,以前在她家借住時,都是老師做飯,偶爾有一次秦凰下了廚,她一吃,嘴裏頓時五味雜陳,又不敢說什麽,倒是老師在旁邊笑道,“淩霄有福氣啊,能吃到阿姐做的飯。”

是有福氣,不過這個福氣還是越少越好。

秦凰見她表情停滯,就知道她在想什麽,笑道:“讓外婆給你做。”

果不其然,這下她轉過頭來,臉上是藏不住的開心得意,“想吃地鍋雞,聽老師說外婆做的地鍋雞特別好吃,我都還沒有嘗過。”

秦凰應道:“行。”反正回去就說淩霄嘴饞要吃雞。

洗衣機還是沒有修好,秦凰開著車回來時,到村口處,她看到旁邊山坡上跑著的雞群,便從車上下來,對楚淩霄說:“這些雞就行,哎,你去抓來一只。”

楚淩霄放眼望去,前方是一個小小的山坡,一些大紅冠子的土雞正在草中啄食,零零散散的十分悠閑,山坡周圍是用枯樹枝立成的低矮圍欄,她環顧四周,問:“主人是哪家?我去問問。”

秦凰只是看著那些公雞,漫不經心地說:“管它是哪家的,又沒有人看見,你去捉來就行了。”

偷?這不是偷嗎?

楚淩霄笑了,故作擔心地問:“要是警察把我抓走了怎麽辦?”

“那就去唄,怎麽?這裏有什麽讓你留戀的。”

楚淩霄聽了秦凰的話,將袖子卷了卷,從圍欄上翻了進去,心想:你讓我抓我就抓,被人看見了,我看你怎麽辦?

見楚淩霄真的跳進去了,秦凰來了興致,她站在圍欄邊,朗朗指揮著:“看見南邊那只黑色尾巴的公雞了嗎?就要那個,得有七八斤,可以吃兩頓了。”

圍欄裏來了生人,四處的公雞都甚是警覺地擡起了頭,不停地轉著頭走動,用圓睜睜的小眼睛打量著周圍。

進來是進來了,可是怎麽抓呀?楚淩霄忽然想起這個關鍵的問題,她向秦凰拍了拍兩只空手,表示自己沒有趁手的抓捕工具。

“用手啊。”秦凰喊道,“你瞅準它,撲上去。”

楚淩霄生在城裏,連活雞都很少見,更別說抓雞了,但是已經來了,怎麽可能空手而歸,況且看著也沒有很難的樣子,她看著那只黑尾巴大公雞,思量自己的個頭可比它大得多,於是便果真伸著倆手躡手躡腳向它靠近。

雞都不傻,見人靠近,自然四散而去,但那只大公雞發現自己成為了目標後,不僅沒有跑,反而昂頭挺胸與楚淩霄對峙起來,嘴裏還發出了警示的聲音。

楚淩霄不知道公雞是會啄人的,還彎著腰要伸手去抓,這一突破距離感的舉動直接激怒公雞,跳起來便向她撲去,淩霄眼雖然掉頭就跑,胳膊上還是被叨了一下,還好衣服厚實,沒有傷到。

“啊!大人,它啄我!”她大喊,怎麽一只雞還這樣兇猛,這不是坑她嗎!

“你越跑它越追,你和它打。”秦凰一邊說一邊也跳進了圍欄裏。

楚淩霄一回身,就看見那只兇狂的公雞張著膀子向她撲來,她忙繼續跑,大叫道:“我是花呀,我是淩霄花呀!它是雞,雞吃花的!我會被它吃掉的!”

“你不是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嗎?怎麽連只小雞都不敢抓?”

楚淩霄被公雞追得咿呀亂叫著轉圈,轉了好幾圈才想起來往秦凰這裏跑來,飛快地躲到秦凰身後,緊緊扯住她的胳膊。“它要啄死我了!”

“哪裏就啄到了,”秦凰扒開她,從地上撿了一個枯枝,揚手跺腳,沖那雞擺了一副兇樣:“咄!咄!咄!”那只公雞看這主不好對付,才停下來,咯咯了幾聲,轉著頭慢慢兒退走了。

“你這個慫樣。”秦凰隨手將樹枝扔到一邊,拍了拍手上的灰塵。

楚淩霄撅著嘴推了一把秦凰,氣道:“你就耍我開心吧。”說完,連車也不上,憤憤地沖家裏走去了。

秦凰望著她的背影忍不住笑了,這才去找養雞的人家買了雞,原來這些雞本來就是可以隨時買賣的,都是一個村子裏的人,彼此十分信任,有時先抓走吃了再給錢也是可以的。

她拎著殺好的雞剛進門,外婆見她就責怪道:“你這孩子,怎麽能讓淩霄去抓公雞呢,有的公雞烈,萬一叨傷了怎麽辦?”

行啊,現在都會告狀了。

她將雞放到水井旁的水盆裏,絲毫不愧疚地說,“是她自己要吃雞的,況且最後也沒有抓到啊。”說完斜了一眼正蹲在一邊逗黑皮玩的楚淩霄,這人見她進來,連頭都沒有擡,現在聽見她說話,才擡眼地盯她一眼。

“看我幹什麽?”秦凰挑眉問道。

“我哪敢看你,我看的是黑皮,”楚淩霄說著將頭抵到黑皮黑乎乎的腦袋上,親昵地晃了晃,“是不是,黑皮?”

黑皮瘋狂地搖著尾巴,幾乎要撲到楚淩霄身上。

好啊,真是得寸進尺了。

算了,不和她計較這些,反正過幾天茶葉一采完,她們就要回城裏了,不管怎麽說,這次采茶葉的考核,這人做的可是一點都不好,看她還能怎麽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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